游客
题文

本大题共3小题,共9分。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大观园的青年男女,在探春的发起下组成了诗社。刚好贾芸送了白海棠花来,他们就开始写海棠诗,用七言的八句律诗、十三元的限韵,加上“盆、魂、痕、昏”这四个字,规则很严格。
如果我们真的把诗当成一个游戏来看待的话,成长中的青少年真的可以从中学到声音和字词之间微妙的配置关系。比如前面提到他们决定要限韵,就让一个小丫头发一个声音。我们现在用的语言,每一个字有一个声音,而这个声音是有它的质感的。“en”是一种质感,“i”是一种质感,“ong”“ang”都有各自的质感。讲话铿锵有力不只是内容的感染力,也包括声音的抑扬顿挫,这是跟音韵学有关的。修辞不仅包括文字的意思、形象,也包括文字的声音。游戏当中,这些孩子把“十三元”的“en”音拿出来,他们实际上是在玩声音的游戏。
今天我们如果在电脑上用拼音输入法打一个字,就会出现这个音的所有的字,你会发现这些字音有共同的倾向,字的声音会形成一个质感的分类。这个质感不是指意思,而是指声音的质感。比如“江洋韵”是“ang”的韵,“中东韵”是“ong”的韵。“ong”“ang”的共鸣音很大,仿佛国乐中的黄钟大吕演奏出来的声音。所以“江洋韵”“中东韵”通常都是用来写颂歌或者很大气的东西的。“一七韵”是“i”韵,本身是闭口韵,共鸣的部位非常小,比如“凄”“寂”“离”“依”,它们有一个共同的质感,就是声音比较低,调性比较悲哀,常用来表达比较细腻的感情。如果是送别的诗,就常常选“一七韵”。
韵分为开口韵和闭口韵。口腔开得很大,共鸣的部位振动到鼻腔的韵叫“开口韵”,因为振动性大,所以传达出来的讯号也比较堂皇,有一种壮大的感觉。闭口韵是口腔不必大开得很大就能发出的声音。有一些韵,比如“由求韵”,“ou”这个韵,是在中间的,情感比较委婉。比如“秋”“酒”“楼”都是“ou”,如果我们把这三个字加在一起,“秋天、喝酒、上楼”,就会产生一种很奇特的感觉,其中似乎有一种心情。
他们写海棠诗时用的是“盆、魂、痕、昏”这四个字,在他们还没有作出诗的时候其实已经有感觉出来了,这四个字决定了基本的调性。就像画画一样,基本的色调已经有了,就看你怎么去组合了。每个画家调色盘里的色彩有上百种,可是他的色彩却有可能一直在某个调性里。1904年毕加索的调色盘里都是灰蓝色调,这个灰蓝色调决定了毕加索的创作里某种忧伤的调性与感觉。“盆、魂、痕、昏”这几个字就如同绘画中的灰蓝色调。
(节选自《蒋勋说红楼梦第四辑·音韵中的质感》)
下列各选项所陈述的内容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诗的游戏可以让成长中的青少年从中学到声音和字词之间微妙的配置关系。
B.要想说话铿锵有力,一方面取决于所说的内容,另一方面取决于说话的声音。
C.颂歌因为一般要采用“江洋韵”“中东韵”,所以,很多时候需要用配以国乐。
D.字的发音和色彩一样,调性决定不同的情感,画家选择色彩,诗人选择音韵。

根据本文文意来推断,“海棠诗社”的作品普遍应该具有_______________的情绪。
根据本文中的观点,分析说明《琵琶行》中“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低眉信手续续弹,说尽心中无限事”这几句用韵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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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戴车匠
汪曾祺
戴车匠是东街一景。车匠是一种很古老的行业了。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车匠,无可考。想这是很久远的事了。所谓车匠,就是在木制的车床上用旋刀车旋小件圆形木器的那种人。从我记事的时候,全城似只有这一个车匠,一家车匠店。
车匠店离草巷口不远,坐南朝北。左邻是侯家银匠店,右邻是杨家香店。戴家车匠店夹在两家之间。门面很小,只有一间。地势却颇高。跨进门坎,得上五层台阶。因此车匠店有点像个小戏台(戴车匠就好像在台上演戏)。店里正面是一堵板壁。板壁上有一副一尺多长,四寸宽的小小的朱红对子,写的是: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不知这是哪位读书人的手笔。但是看戴车匠很喜欢这副对子。板壁后面,是住家。前面,是作坊。作坊靠西墙,放着两张车床。这所谓车床和现代的铁制车床是完全不同的。就像一张狭长的小床,木制的,有一个四框,当中有一个车轴,轴上安小块木料,轴下有皮条,皮条钉在踏板上,双脚上下踏动踏板,皮条牵动车轴,木料回转动,车匠坐在坐板上,两手执定旋刀,车旋成器,这就是中国的古式的车床,——其原理倒是和铁制车床是一样的。
戴车匠起得很早。在别家店铺才卸下铺板的时候,戴车匠已经吃了早饭,选好了材料,看看图样,坐到车床的坐板上了。一个人走进他的工作,是叫人感动的。他这就和这张床子成了一体,一刻不停地做起活了。看到戴车匠坐在床子上,让人想起古人说的“百工居于肆,以成其器”,中国的工匠,都是很勤快的。好吃懒做的工匠,大概没有,——很少。
车匠的木料都是坚实细致的,檀木——白檀、紫檀,红木,黄杨,枣木,梨木,最次的也是榆木的。戴车匠踩动踏板,执刀就料,旋刀轻轻地吟叫着,吐出细细的木花。木花如书带草,如韭菜叶,如番瓜瓤,有白的、浅黄的、粉红的、淡紫的,落在地面上,落在戴车匠的脚上,很好看。住在这条街上的孩子多爱上戴车匠家看戴车匠做活,一个一个,小傻子似的,聚精会神,一看看半天。
孩子们愿意上戴车匠家,还因为他养着一窝洋老鼠——白耗子,装在一个一面有玻璃的长方木箱里,挂在东面的墙上,洋老鼠在里面踩车、推磨、上楼、下楼,整天不闲着,——无事忙。戴车匠这么大的人了,对洋老鼠并无多大兴趣,养是给他的独儿子玩的。
一到快过清明节,大街小巷的孩子就都惦记起戴车匠。
这里的风俗,清明那天吃螺蛳,家家如此,说是清明吃螺蛳,可以明目。买几斤螺蛳,入盐,少放一点五香大料,煮出一大盆,可供孩子吃一天;孩子们除了吃,还可以玩,——用螺蛳弓把螺蛳壳射出去,螺蛳弓是竹制的小弓,有一支小弓箭,附在双股麻线拧成的弓弦上。竹箭从竹片窝成的弓背当中的一个窟窿里穿过去。孩子们用竹箭的尖端把螺蛳掏出吃了,用螺狮壳套在竹箭上,一拉弓弦,弓背弯成满月,一撒手,哒的一声,螺蛳壳便射了出去。射得相当高,相当远。在平地上,射上屋顶是没有问题的。——竹箭被弓背挡住,是射不出去的。
家家孩子吃螺蛳,放螺蛳弓,因此每年夏天瓦匠捡漏时,总要从瓦楞里打扫下好些螺蛳壳。不知道为什么,这种螺蛳弓都是车匠做,——其实这东西不用上床子旋,只要用破竹的作刀即能做成,应该由竹器店供应才对。清明前半个月,戴车匠就把别的活都停下,整天地做螺蛳弓。孩子们从戴车匠门前过,就都兴奋起。到了接近清明,戴车匠家就都是孩子。螺蛳弓分大、中、小三号,弹力有差,射程远近不同,价钱也不一样。孩子们眼睛发亮,挑选着,比较着,挨挨挤挤,叽叽喳喳,好不热闹。到清明那天,听吧,到处是拉弓放箭的声音:“哒——哒!”
戴车匠每年照例要给他的儿子做一张特号的大弓。所有的孩子看了都羡慕。
戴车匠眯缝着眼睛看着他的儿子坐在门坎上吃螺蛳,把螺蛳壳用力地射到对面一家倒闭了的钱庄的屋顶上,若有所思。
他在想什么呢?
他的儿子已经八岁了。他该不会是想:这孩子将干什么?是让他也学车匠,还是另学一门手艺?世事变化很快,他隐隐约约觉得,车匠这一行恐怕不能永远延续下去。
一九八一年,我回乡了一次(我去乡已四十余年)。东街已经完全变样,戴家车匠店已 经没有痕迹了。——侯家银匠店,杨家香店,也都没有了。
也许这是最后一个车匠了。
(本文有删节)
.小说回忆了四十多年前故乡的人和事,但倒数第二段却又补写了 1981 年的回乡见闻,时空上有很大的跳跃,你认为这一段有没有必要补写,为什么?(2 分)
.简要概括戴车匠这一人物形象的特点。
.赏析画线部分的语言表现技巧。
.文中写清明节吃螺蛳射螺蛳壳的风俗,有什么作用?试加以分析。
.结合全文,品味小说最后一句话所蕴含的思想感情。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在一个共同体或社会中,秩序并不是一种随意达成的状态,而是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形成的特定状态或情势。滕尼斯划分了两类秩序:一类是共同体的秩序,它的产生立足于“意志的协调一致,基本上是建立在和睦的基础之上,通过习俗与宗教产生并改良”;另一类是社会的秩序,它是“以聚合一起的,联合的选择意志即惯例为基础的,通过政治的立法获得其安全,通过公众舆论而得到其思想的和有意识的解释,即获得自我辩护”。
秩序在分工和交往的发展过程中形成,并随着它们的变化而调整和变动。对于一个共同体或社会说,秩序的起方式可能是多样的,甚至是偶然的。
秩序起后,必须能够维持一定的时期才能发挥功能并进行再生产。秩序维持的基本条件有:(1)暴力手段是垄断的而不是分散的,防止了共同体或社会内部冲突的无限扩大;(2)建立了有效的惩罚和激励机制,能对行为者行为产生必要的约束和引导;(3)具有对弱者的最低限度的保护机制,可以把各种关系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4)能发展起调节或协调内部关系的中介物,使行为者之间能够正常地、便利地交往,并形成相对稳定的预期。
秩序在形成过程中被赋予了价值或意义,承载着特定群体的目的或所有群体达成的共识。用布尔(Bull)的话说,“社会生活的秩序并非个人或群体之间达成的任何一种情势,而是一种能带特定结果的格局、一种能实现社会生活中某些目标或价值的安排。”因此,秩序是具有价值意义和目标取向的,是共同体(或社会)内部关系以及共同体(或社会)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的集中反映。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说:“一切社会团体的建立,其目的总是为了完成某些善业——所有人类的每一种作为,在他们自己看,其本意总是在求取某一善果。”中国古代的老子对“善”的推崇,孔子对“仕”的诠释,都是对秩序赋予的最高价值。在现代社会,秩序实现的价值可以被归纳为:生命的安全、遵守承诺和保护财产,或者是生命、真理和财产。因此,社会生活的秩序是指“一种能维持社会生活达到这样一些基本的、首要的或普遍目标的人类活动模式”。当然,这种目标赋予秩序终极性的价值要求,是理想的秩序功能。
.下列对“秩序”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A.秩序是具有价值意义和目标取向的,是共同体内部关系以及共同体与周围环境的关系的集中反映。
B.秩序是在分工和交往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并随着它们的变化而调整和变动的。
C.秩序基本上是建立在意志的协调一致及和睦的基础之上,通过习俗和宗教产生并改良的。
D.秩序是在一个共同体或社会中,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形成的特定状态或情势。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在一些国家,犯罪行为泛滥,社会成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这说明其社会秩序在形成过程中没有被赋予价值。
B.垄断的暴力手段、有效的惩罚和激励机制都是维持秩序所必需的,否则社会内部就无法约束行为者的行为和防止内部冲突。
C.社会生活的秩序中个人与群体的利益总是无法达成一致的,因此社会生活秩序只能以群体的目标安排。
D.一切社会团体的建立,其目的总是为了完成某些善业,所以,对以任何形式建立的任何组织都不能予以取缔。

.根据文章内容,分条概括建立良好的秩序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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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混血儿到美国总统
奥巴马1961年生于美国夏威夷,父亲是来自肯尼亚的黑人,母亲邓纳姆是堪萨斯州的白人,这一段婚姻没有维持多久,邓纳姆后来与印尼留学生结婚,也把6岁的奥巴马带到印尼。奥巴马10岁时回到夏威夷,与外祖父母生活在一起。奥巴马的父母离婚后,父亲1982年在肯尼亚死于车祸前,奥巴马只见过父亲一次。成年后的奥巴马在自己的回忆录《父亲的梦想》中披露,由于父亲是黑人,母亲是白人,他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并为此使用大麻和可卡因等毒品。
奥巴马1983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 1991年毕业于哈佛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哈佛大学法学院就读期间,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这是人才济济的哈佛法学院所有1600名学生当中的最高荣誉,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这个位置通常被视为法律专业学生毕业后进入美国最高法院当法官秘书、进而步步高升的敲门砖,但奥巴马毕业后,却选择了芝加哥一家专门受理民权诉讼的小型律师事务所,当了多年的“穷人代理人”。
经过3年的法律实践和民间行动,奥巴马决定适时参加选举政治,直至当选联邦参议员。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他在演讲中说:“在林肯呼吁结束分裂、团结一致的老议会前,美国人的希望和美国梦仍在继续。” 奥巴马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博得了黑人的好感,同时也博得了草根阶层的好感。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我在学习华盛顿政治做派上投入时间不多,但我很早就意识到,华盛顿的做派必须变革。”他的参选演说获得了很多反对种族歧视支持人类平等权利的人的支持。
2008年11月5日,奥巴马正式当选为美国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
奥巴马生逢其时,美国民众厌倦了伊战泥潭、经济停滞以及霸道刚愎、支持率极低的小布什总统,对政府和国会都十分失望,渴望改变现状;在美国人看来,奥巴马由白人祖父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在哈佛受精英教育,又回到非洲裔社区做基层工作,他的经历代表了美国一代的梦想。
奥巴马承诺,如果他成为美国总统,他将使整个美国在共同使命感的感召下团结起来,使美国的历史翻过近年来政治四分五裂、愿望一再落空的灰色一页。于是在竞选中他不断重复“改变”、“希望”和“相信”这几个关键词。
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但奥巴马在记者会上说,美国正面临“历史性的危机”,“这场危机是长期形成的,我们没有捷径可走,而且经济在好转之前还可能进一步恶化。” 他补充说:“全面的复苏不可能马上出现。许多专家现在相信,我们明年可能损失数以百万计的工作。”节选自《奥巴马传》
结合本文和奥巴马的生活经历,下列选项不正确的两项是:

A.混血儿的身份,使奥巴马曾一度对自己的种族身份感到迷惑,干过不好的事。
B.奥巴马曾经在美国、印尼、肯尼亚生活过,丰富的生活经历也是他竞选的有利条件。
C.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律评论》首位黑人主编后,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
D.奥巴马从基层工作做起,使他更深切地接触民众,关注民生。

E.奥巴马是美国历史上唯一的一位黑人总统,这表明黑人在美国地位的提升,同时也是民主政治进步的标志。
奥巴马决定参加总统竞选时,借用林肯的政治符号遗产,用意是什么?
根据文意,概括奥巴马竞选获胜的原因。
文章结尾说“许多人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你是否对奥巴马政府寄予希望呢?结合本文和现实,请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父亲
胡德斌
一个老者蹲在阳光里,从清早开始,他在这儿蹲了半天了。
此刻,他正清点他半天的收获,一张张皱巴巴的票子在他的膝盖上展平,然后,小心翼翼地叠好。他是来卖油果儿的。自从儿子娶了那个女人回来,在家里他日益显得碍手碍脚了。然而,他总得谋个生计。于是,他想出了一个主意,每天到对门店里揽一篮油果儿,拿到这儿来卖。行人如潮,谁也不去注意他。
一天她背着画夹子偶尔经过这儿,目光一下子被他吸住了。她胸前别着枚好看的校徽。这些日子她正为毕业作品犯愁。
她走向他,像株小白杨。小白杨轻轻叫了一下:“老人家,我给您画张像,好吗?”
画像?他瞪起眼,脸绷得紧紧的。继而,他抬起头,眯着眼睛打量了她一会儿,嘴角狡黠地咧了一下:
“好吧。不过,这些油果儿你全买了。”
“嗯。”她应着。
“五毛一个,十个,拿五块吧!”他转而一想,忽然想“敲”她几个。她踌躇了一会儿,掏出钱递过去。他犹豫了片刻,将五块钱捏在手里。
他往阳光里挪了挪,背靠着一截老树。她打开画夹子,用恬静、温柔的眼睛注视他。他让她看得浑身不自在,避开她的目光,朝远处看去。远处,有些迷蒙,一位年轻的父亲牵着他的儿子,一路上蹦过来,那顶小花帽真漂亮。他叹了口气,眼底闪过一丝温情。然而,温情一瞬间便过去了
她合上画夹子,将十个油果儿留给老人,要了他的地址和姓名,像一朵云飘走了。
两个月后,他收到她寄来的信,信中还有一张市美术馆画展的参观券。
展览厅里,许多人围着一幅画,他也好奇地挤了进去。画面上一个苍老、寂寞的老人,蹲在一株老树下,老人的目光阴沉而悲哀,一缕阳光留恋地停在他的脸上,他的眼里透出一丝慈祥与温情。他和他对视着。他猛然间发现这个老人正是自己,他的脸陡然羞得绯红。半天,他将目光游移出这幅画,在一张小纸片上,吃力地读到那两个字:“父亲。”
父亲,这熟悉而遥远的名字。有那么好几次,他的儿子、儿媳带着冬冬经过他这个卖油果儿的老头的身边,竟离得远远的,像躲瘟神。他痛苦地哽咽起来,浑浊的老泪像虫一样爬出眼眶……
好些日子过去了,美术馆前,有个老者总蹲在那儿,手里捏了把皱巴巴的票子,说是要给女儿的。
选出对小说理解鉴赏不当的两项

A.文中的“她”是一个即将毕业的美院大学生,正为作品发愁时,热情的“父亲”主动为“她”解决了这一难题。
B.“他”是一个被儿子及儿媳遗忘了的慈祥、温厚、孤独、苍老的老人。展览馆的素描正是他真实形象的写照。
C.结尾一句“手里捏了把皱巴巴的票子”与开头“一张张皱巴巴的票子在他的膝盖上展平”相照应,形成鲜明对比,有力地揭示了“呼唤人间亲情”的主题。
D.小说以“父亲”为题的原因,“他”既是被儿子、儿媳厌弃的父亲,也是那位大学生追求的理想的父亲。

E.本文运用了描写、映衬、对比等手法,将父亲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感人至深。
第2段中画线的“那个女人”改为“媳妇”好不好?为什么?

第9段画线处的描述语句在全文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小说倒数第二段中的“父亲,这熟悉而遥远的名字”中“熟悉”指什么内容?“遥远”又有什么含义?怎样理解“父亲,这熟悉而遥远的名字”?
请简要回答。
“熟悉”:
遥远”:
分析: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书”本是指文字符号,现在提到的“书”不是从文字符号讲,也不是从文字学“六书”来讲,而是从书法艺术讲。书法对中华民族有很深远的影响,“书”与“金”“石”“画”并称,在中国文化中占很重要的位置。书法是一种艺术,而且是广大人民喜闻乐见的艺术。中国的汉字刚一出现,写字的人就有“写得好看”的要求和欲望。如甲骨文就是如此,虽然字形繁难复杂,但是不论单个的字还是全篇的字,结构章法都要好看。可见,自从有写字的行动以来,就伴随着艺术的要求,美观的要求。
不论是秦隶还是汉隶,都是刚从篆书演变过来的,写起来单调而且费事。所以到了晋朝后,真书(又叫楷书、正书)开始出现并逐渐定型。真书虽然各家写法不同、风格不同,但字形的结构是一致的。在历史上篆书、隶书等使用的时间都不如真书时间长久,真书至今仍在运用,就是因为它字形比较固定,笔画转折自然,并且可以连写,多写一笔少写一笔也容易被人发现。真书写得萦连便是行书,再写得快一点就是草书。草书另一个来源是汉朝的章草,就是用真书的笔法写草书,与用汉隶的笔法写章草不同,到东晋以后与真书变来的草书合流。
真书的书写很方便,所以千姿百态的作品不断涌现,艺术风格多样,出现了各种字体,比如颜体、柳体、欧体、褚体等。在这以前没有人专门写字并靠书法出名的,就连王羲之也不是专门写字的人,古代也没有“书法家”这个称呼。当时许多碑都是刻碑的工匠写的,到了唐朝开始文人写碑成风。唐太宗爱写字,写了《晋词铭》《温泉铭》两个碑,还把这两个碑的拓本送外国使臣。当时的文人和名臣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以及后来的颜真卿、柳公权等都写碑,这样书法的流派也逐渐增多,他们的碑帖一直流传至今。其实,今天看见的敦煌、吐鲁番等地出土的文书、写经等,其水平真有超过传世碑版的。唐朝一般人的文书里,也有书法比《晋词铭》《温泉铭》好的,但是那些皇帝、大官写出来的就被人重视,许多无名书法家的作品就不为人所知了。
古代称好的书法作品为“法书”,是说这件作品足以为法,“书法”“书道”“书艺”是指书写的方法;现在合二为一了,一律叫做“书法”。书法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从书法作品、艺术装饰到书信往来都要用到书法,同时书法活动既可以培养艺术情操,又可以调心养气,收到健身的效果。北朝人曾经说过:“尺牍素书,千里面目”。看到一封来信,感到很亲切,如见其人。书法被人作为人的品格和形象的代表,自古以来就是这样。(摘编自启功《金石书画漫谈》)
下列关于“书”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汉语中,“书”既可以指文字符号,也可以是文字学的“六书”之“书”,本文则是从书法艺术上来讲,所谓“书”就是书法。
B.在历史上,“书”与“金”“石”“画”并称,它们同样因为影响深远,而在中国文化中占很重要的位置。
C.在甲骨文中,不论是单个的字还是全篇的字,结构章法都已经很好看了,可见汉字刚一出现,就有了“书”这一方面的要求。
D.真书书写方便,千姿百态的作品不断出现,形成颜体、柳体等不同的字体,这些字体是依据“书”的艺术风格划分出来的。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秦隶和汉隶都是从篆书演变过来的,写起来单调而且费事。于是到了晋朝后,真书应运而生,并且一直使用到今天。
B.真书写得萦连便是行书,行书再快一点就是草书,这是草书的一个来源。草书的另一个来源是章草,是用汉隶笔法写章草而形成的。
C.在古代,起初没有专门写字并且因为书法而出名的人,直到唐朝文人写碑成为风气,欧阳询、颜真卿、柳公权等人由此成为书法家。
D.在古代“书法”是指书写的方法,“法书”是指好的书法作品,到现在则把这两者合而为一,都称为“书法”。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在字形的繁难复杂方面,秦隶和汉隶要超过真书,甲骨文又要超过秦隶和汉隶,可以说这是真书使用时间特别长久的根本原因。
B.古时候书法流派不多,当时甚至没有“书法家”这一称呼,而到唐代书法大盛,流派逐渐增多,看来书法的发展跟社会的崇尚有很大的关系。
C.在唐代有些无名书法家的水平也很高,唐人碑版的书法其实并不代表当时的最高水平,只是因为它们是皇帝、大官所写,才为世人所推崇。
D.中国人自古就把书法作为人的品格和形象的代表,所以北朝人所谓“尺牍素书,千里面目”,也就是今人所谓“见字如见其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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