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看望
[德国]海·格兰特
⑴上午最后一节课刚开始,有人从外头喊:“培德·莱默斯,你妈妈来看你来了!收拾一下东西,今天别上课了。”
⑵妈妈来了!培德全身的血往上涌,耳根都红了。他把数学本子收到一块儿,然后磕磕绊绊地离开了教室。
⑶她在接待室里,坐在最前排的一把椅子上。满脸皱纹、瘦瘦小小的妈妈穿着一件旧式大衣,灰色的头发上是一条黑头巾。身边是那只古老的笨重的方格纹手提包一一这种手提包现在只有粗壮结实的农民才提着它出门。
⑷“培德,儿子!”他感觉到了妈妈长了茧子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闻到了她那只有过节才穿的衣服上的樟脑丸味儿。他的心在感动和压抑之间犹豫。为什么她偏要在今天,在上课的日子里来!在这儿,大家都会看见她!那些有钱的、傲慢的男孩子们,他们的父母,都是开着小汽车到寄宿学校来,把礼物、钱随便那么一撒。
⑸“校长说.你可以带我去看看你的房间,你今天不用上课了。真好,不是吗?”
⑹上帝,她已经去过校长那儿了!就穿这件不像样子的大衣!他抹了抹潮湿的额头,带着愤愤的果断,抓起那个古老的方格纹手提包——这种手提包不装东西就够沉的了。
⑺他快速地几乎是跑着上楼梯,走进那间小小锅双人房间。“那就是我的床。那边,靠窗子的,是齐姆森的。他爸爸是工厂主,富得要命,一辆汽车就像我们房间那么大!”
⑻妈妈几乎是虔诚地注视着那张床,她大概在惊讶齐姆森盖的竟然不是金被子吧!然后,她带着幸福的微笑又转向他,并且打开那个方格纹手提包。“我带来了几件新衬衣,培德。是柔软的好料子做的,颜色也是时下流行的。这是一块罂粟蛋糕,你最喜爱吃的,里面放了好多葡萄干呢!现在就吃一小块吧!”
⑼她温存地笑着,愉快地走到他面前。但是,他不耐烦地拒绝了。
⑽“现在不吃,妈妈,就要下课了,一会儿所有的人就都涌到这里来。别让他们看到你。”
⑾“怎么……”她那张被太阳晒黑的脸孔,一下子涨红了。在拉上手提包时,她的手微微颤抖着。
⑿“是这样。好吧,那我还是走吧。”
⒀但这时过道里已经有了响声,紧接着齐姆森就走进房间里来了。该死!正好是这个齐姆森!他的友谊对培德来说至关重要。齐姆森有一种苛求的、爱好挑剔的审美观。“这是我妈妈,”培德笨拙地结结巴巴地介绍,“她来给我送换洗衣服和蛋糕。”他感到脑袋在痛。齐姆森说了自己的名字,一面用培德一向羡慕极了的姿势动作优美地鞠着躬,一面彬彬有礼地微笑着。“这真是太好了。家里人来探望永远是最高兴的事。不是吗,莱默斯?”这肯定是一句客套话,培德带着乡下人的猜疑想道。但是妈妈却满面笑容地向齐姆森道谢:“是啊,我给他送新衬衣来了。我们刚刚收完麦子,我来看看他。”
⒁母子俩匆忙地悄悄地下了楼梯。一直到大门口,他才舒了一口气。
⒂到了车站,“你可以坐下一趟火车走,”他没有把握地建议,“也许还能在候车室内喝杯咖啡呢。”
⒃“不了,就这样吧,儿子。我现在知道你过得很好,也不那么想家了,我这就上车。”
⒄他还想说些什么,随便说些什么,但喉咙哽咽,什么也说不出来。,这时列车员关上了门。他从窗口又一次看见她的刻画着艰辛和忧虑的发灰的脸庞。“妈妈!”他喊着,可是火车开动了。
⒅回到房间,他又看见了桌子上那块妈妈摆放的昙粟蛋糕,气味芳香。可是他一点也不饿。他走到窗子边,久久地呆望着外面。他的咽喉总感觉到异样疼痛。齐姆森进来了,一眼看见还没有动过的蛋糕。
⒆“你究竟为什么那么快让你妈妈走了!”齐姆森严肃地,几乎是阴沉地问,“你呀,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
⒇培德这才想起,齐姆森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他愣在那里,他知道无可反驳。机灵的齐姆森又带着他惯有的明朗微笑,指着蛋糕:“来来,动手啊,不然要发霉了。”他们一起大嚼蛋糕的时候,培德喉咙的压迫感渐渐消失了。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A.小说写培德听到妈妈来的消息时,特意刻画了他的神情和动作,以表现他的反常,从而制造了悬念,也使行文有了波澜。
B.“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妈妈就好了!”齐姆森的话让培德压抑的心理得到了纾解——齐姆森渴望有个农民身份的母亲。
C.培德总共只说了四句话,其中有三句话是对妈妈说的,自始至终,他都是一副满脸不高兴的神态,直到母亲离开后。
D.妈妈满心欢喜地来看儿子,得到的却是儿子的满脸不高兴。母亲很伤心,以至于很失望地拒绝了儿子喝咖啡的提议。

E.本文刻画了培德的形象主要运用了神态描写、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的手段,而最主要的是对主人公心理活动的描写。
培德·莱默斯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方格手提包”在小说中出现了三次,每次出现各有什么主要作用?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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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文后各题
流浪的二胡
陈荣力
有一个精灵,漂泊如三春之水,清冷似冬夜之月;有一个精灵,惆怅如初夏细雨,幽怨似深秋桂子;有一个精灵,它注定了永远都在流浪——二胡,江南,流浪的二胡。
蒙古包、轱轳车、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注定了是马头琴的摇篮;红高粱、信天游、大风起兮云飞扬的黄土高坡天生就是唢呐的世界。而杨柳岸、乌篷船、小桥流水绕人家的江南则永远是二胡生生不息的磁场。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风情孕育着一方乐器的生长,只是我们不知那当初的当初,是江南选择了二胡,还是二胡选择了江南,我们只知道这样的选择费思量,难端详。
二胡之于江南,恰如杏花春雨之于江南一般的诗意和绵长。虽然高山流水,我们只见俞伯牙的那具焦尾琴,浔阳江边,我们也只见白居易的那柄琵琶,虽然在众多的唐诗宋词元曲明剧之中,我们很难听得见二胡的那一声低泣,触到二胡的那一脉无奈,但是谁能说,倘无焦尾琴和琵琶,二胡就不会在江南寂寞地流浪呢?
六朝金粉、王谢侯府的秦淮,有太多的声色犬马,那不是二胡弦线上开放的花;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钱塘,有太浓的绮丽繁华,那也不是二胡琴弓中跳动的律。纤道、乌篷、台门、廊棚、雨巷、石桥、茶肆、谷场,这才注定了二胡流浪的行脚。流浪本不属于墨客骚人、达贵官宦。流浪的二胡注定只是百姓黎民、俗子凡夫欢乐中开放的花,悲愁里流淌的画;流浪的二胡天生就是贩夫走卒、商贾戏子开心时的道具,潦倒间的支撑。
我真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二胡开始在江南流浪,我只知道当如水的月色浸淫深秋桂子的时候,当稠密的细雨婆娑河边芭蕉的时候,当多情的晚风掸拂台门石桥的时候,当散漫的炊烟缭绕乡野谷场的时候,二胡便开始在江南流浪。当流浪的二胡宿命地遇上那个人后,它的流浪被无端地浓缩聚集了,被无限地扩散放大了。那个叫瞎子阿炳的人,像一个巫师,二胡遇上他,从此便再也停不下流浪的步伐。
《二泉映月》的音符如泉眼汩汩流淌,我知道那流浪着的该是一种无奈;《病中吟》的曲调如泪水缓缓渗出,我知道那流浪着的分明是一种悲凉;《良宵》的节拍如思念浓浓笼罩,我知道那流浪着的更是一种彻骨的沧桑。不是二胡的流浪、音乐的流浪,那样的流浪是一个灵魂的流浪、一方土地的流浪,那样的流浪是一个时代的流浪、一个民族的流浪。
流浪的二胡总要催生众多流浪的心灵,催生众多流浪的花,瞎子阿炳便是一个极致。然而在江南,在青石小弄台门深、乌瓦粉檐廊棚长的遍地市肆的江南,在春草池塘蛙鼓稠、莺雏声里碧禾浓的处处乡野的江南,类似因了二胡流浪的心灵和生命何止阿炳呢?在我的故乡,4岁失明,自幼父母双亡的孙文明,12岁时便从故乡的曹娥江边出发漂泊江南,颠沛流离中,他的二胡声响彻了大半个江南。《流波曲》、《四方曲》、《人静心安》,使他由一个民间流浪艺人,走上了上海音乐学院民乐系讲授二胡的讲台,而流浪了一辈子的孙文明,最终还是积劳成疾地客死于上海奉贤。从阿炳到孙文明,到江南市肆和乡野里众多生生灭灭的流浪的灵魂,我伤感地承认,在江南丝竹中,二胡也许最具有悲剧性格。这悲剧性格是因了二胡那注定属于流浪的本性,还是因了那太多的流浪灵魂的挥洒?
一方水土的精灵,一盈风情的血脉,器乐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魂魄。而流浪不只是一种悲苦和无奈,更是一种忍耐和坚韧、一种奋进和抗争,流浪是生命另一种鲜活的姿态,这种鲜活的姿态永远都不能消解。
文章用哪些事物比喻二胡?为什么这样比喻?
说明下列句子在文中的含义。
(1)流浪的二胡总要催生众多流浪的心灵,催生众多流浪的花。
(2)器乐是一个时代一种文化的魂魄。
“二胡的流浪”中的“流浪”在文中指的是什么?
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A.《流浪的二胡》是诗的散文,散文的诗。记人清晰,叙事精当;修辞手法多样,造句错落有致;抒情发自肺腑,议论发人深省。虽然低沉、压抑的感情贯穿全文始终,
但瑕不掩瑜,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精品。
B.第二节中“一方风情孕育着一方乐器的生长”也道出了乐器表达特有的乡土风情的
神圣使命。辽阔的蒙古草原要有悠扬的马头琴声轻抚,厚实的黄土高坡需要欢快的
唢呐声响撞击,细秀的江南水乡只有流浪的二胡乐曲才能融合。
C.俞伯牙为死去的知音而摔破的焦尾琴,京城女为“同是天涯沦落人”而弹的琵琶,
都只算是孤独的雅乐,惟有阿炳的二胡牵动了芸芸众生的九曲回肠,拉动了凡夫俗
子的苦辣辛酸。
D.作者在第7节中,用“青石小弄台门深、乌瓦粉檐廊棚长的遍地市肆的江南”作为

社会背景,揭示“二胡”的人民性,用“春草池塘蛙鼓稠、莺雏声里碧禾浓的处处
乡野的江南”这个自然环境,衬托“二胡”所具有的巨大艺术魅力。
E.阿炳和孙文明都是瞎子,都是拉二胡的民间艺人,也都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二胡曲,
但二人的遭遇并不完全相同,阿炳只能终生流浪漂泊,而孙文明的结局好得多,登
上了大学讲台,为音乐艺术教育奉献了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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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西里
学 群
①这是一种辽阔的宁静,一种深厚的安详。山川大地如此壮美,却又表现得如此平静。在这里,无论你朝哪个方向,无论你走多久,都是这么静美,这样安详,这样无穷无尽。
②我注视着周围的宁静,山,一副静思默想的样子。草地.湖泊.大地和天空全都带着静默的神情,我感到,这片土地上藏有某种只有沉默的山和旷远的天才知道的东西。我感觉到了,可我不知道那是什么。那些散布在草地上的牦牛和羊,每天看着这些,只是低着头,把大地的静默吃进肚里,然后反刍。仿佛它们从大地那里获得了什么,仿佛他们反刍的是一些伟大的思想。
③是的,在这天空才有的高度上,在这天空般辽阔的宁静里,山水木石,在其间走动的动物无不带上神性。一朵花.一片叶子就像一位先知。因此,羚羊的啃食,牦牛的反刍就有了修炼的意味。
④真的羡慕那些在这里游走的生命;不用开会,不用呼吸污浊的空气,不用忍受噪音,不用在不想笑的时候作出一副笑的摸样,不用去做那些你并不想做的事情,坚守简单而纯粹
的生命。真想变成一头羚羊,一匹野驴,或者哪怕一只兔子,用博大的心脏从这里走过,走过自己曲一生。饿了,就低下头,伸出舌头撩起一把草,用嘴唇捉住,一扯,把大地,把季节,把遍洒阳光和雪花的天空一齐扯动。
⑤我试着像野兽一样行走,一直走到看不见公路看不见汽车的地方。在这里,寂静是可以吸入脏腑的。你响亮地听到自己的呼吸自己的脚步。满世界都是这种声音。
⑥只要有足够的宁静,尢地便显出他的神奇。沉静的大地离永恒这样近。在永恒的宁静里行走,那就是朝圣。人用他的脚步向着大地朝圣。我从大地上走过,大地从脚上走进我的血液走进我的体内。我留下的脚印成为大地的一部分,走进我体内的大地成为我的灵魂。大地走进你以后,就装得下山川人物,就可以把自己的辽阔在原野上铺开。风在我的里面吹拂,河水在里面奔涌,连雪山也牵带着白云移来胸间。
⑦第二天,一场大雪把一片安静纯美的童话铺在可可西里,从辽阔的草地到远处的山。雪山就像童话中的城堡,阳光给他披上一层甜美的红云。野生动物纷纷出场:藏羚羊,牦牛,野驴黄羊,白唇鹿,狼,还有许多鸟类。他们是童话的主角。连天上的白云也忍不住来到童话中,他们的影子在雪地上轻轻悄悄地游移。
⑧雪其实是来到地面的天空。天空来到地面上,地面也就成了天空。走在雪地上,每一个脚印都印在天空的洁白上。
⑨唯其高,我们这个星球上总算留住一块不事稼穑没有被耕耘过的地方,好让我们站在高处放眼遥望,灵魂有一个驰骋的地方。
⑩庸常的市井生活,似乎不再缺少什么。它缺少的只是辽阔。叁人们抵达了许多东西,唯独不能在一片辽阔中静静地抵达自己。
⑾梭罗说:野地里蕴含着这个世界的救赎。如此说来,青藏高原的可可西里大概是我们这个世界最后的救赎了。(选自《散文·海外威》)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①我从大地上走过,大地从脚上走进我的血液走进我的体内。我留下的脚印成为大地的一部分,走进我体内的大地成为我的灵魂。
②人们抵达了许多东西,唯独不能在一片辽阔中静静地抵达自己。
可可西里这片天地具有怎样的特征?这里的生命具有怎样的特征?
                                      
第⑦.⑧段写雪景。请简要分析这里运用了哪些写作手法,有怎样的效果。
请结合你对全文的理解,简要说明作者为什么把“可可西里”称为“我们这个世界最后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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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亮的河
卢一萍
这是我见到的第二条澄明之极的河流。第一条是帕米尔高原的塔什库尔干河。它是至美的帕米尔的组成部分,它与那景象是协调的。而叶尔羌河却在大荒凉中保持着自己的品性。只有褐色的岩石和山顶的千年积雪与它相伴,深蓝的河流得不到大地的呼应,只有黄羊偶尔去饮几口水,只有走单的狼不经意到了河边,在水里一照自己孤独的脸面;呼应它的只有湛蓝的天空———白昼里的天空和有月色星光的天空。
在这无边的荒凉中,流动的河是唯一能使人感觉到生命存在的物象。它在鹰飞翔的高度,以其蜿蜒的身姿、孤寂的流水以及它没被沾污的源自天空的深蓝,足以让人感动并得到安慰。
我特意到了河边,掬起一捧水来,饮下,然后把凉而湿的双手捂在脸上。水润着我的肺腑,清醒着我的头脑,而我的口中留下了河水忧郁的味道
这种忧郁的味道缘自孤独吗?
不是的。因为它从一条溪流成长为一条大河,一直在孤独地战斗。
我曾去过这条河的源头,除了零星的草甸,稀少的红柳,就只有亘古荒凉。
孤独是它与生俱来的东西,是它已有的品性。
这忧郁来自它对自己命运的无奈。
在这土地与河流构成的大地上,土地一直是个现实主义者,它坚守着自身的原则,有什么便向世界提供什么———食物和美、丑陋和贫穷;而河流却是个理想主义者,它以飘逸的流动之姿,以不停的歌唱,毫不停止地奔波,直到自己应该到达的宽度和广度之中。
而这条以不可想象的力量,劈开了喀喇昆仑的河流,却在山下的大漠中消失了。
它到达大海的梦想肯定破碎过,但它的追求却是永恒的。
沙漠不让河流本身死亡,而让它的理想泯灭。
这种活着无疑是受刑、受辱。它是沙漠的囚徒。不到达海,这条河流就只能说是在苟且偷生。
然而,它具有成为一条大河的条件,帕米尔和喀喇昆仑是它的源头。假如没有塔克拉玛干沙漠,就会有一条横穿新疆、经蒙古,奔东北或华北而入太平洋的大河。果真如此,这片大地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呀,它又会孕育出什么样的文明呢。
但具有劈山之力的它,却被尘沙囚禁了不知多少年。现在,它没有前进,反而不得不退却。
我终于明白,它的忧郁是一个理想破灭者的忧郁,它仅仅是一个遥望大海怅然哀叹的囚徒。
难怪它的流水声里夹杂着叹息。
我以为我理解了这条河,至少看出了它明澈之中包含的忧伤。不想当我重新前行,因困顿而迷迷糊糊入睡之际,却听到一个十分宏亮的、从远处传来的声音说:“每条河流都有自己结束的方式。在外力让它结束的地方,河流才真正开始。你要认识它,只有成为它的养子,在它的岸边垒一间石屋,住下来,听它的语言。”
“这么说,这条河流连忧郁都没有了?”我小心地在睡梦中问道。
它是一条明亮的河,像没有云彩遮蔽的天空一样明亮。”
“哦,明亮的河……”我一遍遍喃喃自语。
“它知道自己前景绝望,但它不愿放弃它岸边的一棵草,一株树,一垄庄稼,一个村庄,一片绿洲,它为此前往,认为完全值得,认为那每一种在它浇灌下生长着的生命本身就是一片大海,所以这河有一颗母亲那样明亮的心。”
当我醒来,我眼里噙着泪水。我在心里情不自禁地吟出了布罗茨基《切尔西的泰晤士河》中的诗句----
空气有自己的生活,与我们不同,
不易理解,那是蓝色的风的生活,
起源于上方的天空,腾飞而上,
不知在什么地方告终……
(原文发表于《中国作家》2008年第一期,转摘自《读者》)
第一段说“叶尔羌河却在大荒凉中保持着自己的品性”,阅读开头两段,指出叶尔羌河与塔什库尔干河的不同之处。
解释下列语句在文中的含义:
(1)我的口中留下了河水忧郁的味道。
(2)在外力让它结束的地方,河流才真正开始
作者为什么认为叶尔羌河“是一条明亮的河”?读完本文,你有什么感想?
仔细阅读原文,回答下面的问题:(7分)
(1)文章结尾引用布罗茨基《切尔西的泰晤士河》中的诗句有什么作用?
(2)本文表现手法别出心裁,根据你的理解,简要分析其中一种表现手法,指出它的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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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在纳西文字中
与丽江古城的邂逅是在薄暮时分,沐浴着夕阳的余晖走进古城,古老的墙深沉低语,仿佛处处藏着精灵,轻轻触碰,便会有故事抖落。  
从城门走进四方街,那些通往小街的路口,仿佛一下让人迷失,不知该从哪条路起步。好在担心是多余的,随便选一个路口进入,都不会迷失方向。因为丽江的水是有灵性的,她完全充当了导游角色,水的方向就是人想要去的方向。
老街顺地形而建,斑驳且略有些倾斜;小桥下流水依依,和着脚步的节拍轻吟浅唱。与这宁静截然不同的是那些沿街的小商品铺子,堆满了各种充满纳西风情的商品。那些散发着浓郁民族气息的纳西头巾、驼铃木刻和叮当作响的银饰,最得游客们的喜爱。于是,被这热闹吸引了的,便沿街一间间地欣赏把玩下去;而依旧喜欢那平静风景的,也便怡然自得地渐行渐远,或摄影,或写生,享受一份原始的洒脱。
  而我则是在一幅幅纳西手艺人的字画中渐渐迷失了方向,模糊了时空概念。浏览小街图文并茂的纳西版画、烫画、木刻画的同时,我被一家名叫“纳艺人”的刻印店所吸引。这个略显拥挤的店铺里,摆满了款式各异、大小不一的石头,应游人所需把名字、经典妙词或感悟小语刻在石头上,让石头随你到天涯海角。我把自己的名字写给了纳西艺人,并让他写出纳西文字后予以图解。他写的“富”字是一口精致的小锅,锅内有米粒,还冒着热气,意寓不愁吃喝,表示富裕;而“遐”字则是一个意象的脑袋在思考,青烟缭绕表示思索后而又浮想联翩。刻印仅用了一会儿,我却在小店驻足了一小时之久。
而后,我又让艺人刻下了另一方“珍爱一生”的石印,“爱”的写法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牵着手,中间是一颗针,“P”的样子,表示读音,这是我见到过的最美的象形文字。我把这些精美的石刻小心包好,揣在怀里,仿佛拥有了一个永久的秘密。
  望着如此丰富而生动的纳西文字,品味着素朴的东巴文化,我陷入了沉思,不经意间远离了人群。就暂且把自己弄丢一回吧,一个人在陌生的古城中丢失了也不必在意,太阳升起的时候,自然知道自己来自何方。赏心悦目中,我的眼里尽是千姿百态、袅娜起舞的纳西象形文字。它们或倚或靠,或独自成体,无不将大自然的草木花石、高山湖泊、日月星辰、浮云流水融入纳西的东巴文化中。想像自己若生在纳西家族,挥写着另一种与工整汉字完全不同的文字,或许,也便会对生命,有另一种理解。纳西文字的每一个字,都可以随想像派生出许多更形象的“字态”,甚至扯一片绿叶就可以表达爱情,剪一缕清风就可以风花雪月,掬一捧溪水就可以洗荡灵魂……哦,走失其实是沉醉的代名词。
  在纳西文字的无限徜徉和贪婪对眸中,我似乎幻化为带翅羽的文字,穿越时空,飞到想象中的远古,然后,又重新从那苍茫的古代飞回,一点点找寻历史的痕迹。在这样的飞翔里,那原本看不懂的纳西文字,仿佛也有了别样的内涵——那粗犷的笔画,像是纳西人豪放的性格;那柔美的文字形态,像是纳西人丰满而细腻的情感;那字里行间中满溢的飞翔意象,像是纳西人的热情好客。
我的思绪收敛了翅膀,停落在眼前的这条处处弥散着淡淡的温馨气息的街上。在这里信步,恍若又回到了在都市喧嚣中一度已经疏远了的恬静的心灵家园。曾经有哲人说,人这一生,便是不停地出走,却又不停地渴望回归,渴望回到最初那安宁的心灵的家。于是,便有无数人在纳西走失。他们从各种地方来,带着满身的尘土,却在这里的石板窄巷中,落下回归的泪。而我,也是他们中的一个。
  走出古街时,许多店铺已放下了木板门,一轮朗月在头顶照着,两三点河灯在水面上浮着,只听得见石板路两旁潺潺溪水的声响。我们终将是过客,我们带走了对丽江和纳西文字的一夜深情,但我们也懂得了珍惜,无论行至何处,即使年华老去,也要唱吟过往。
文章前三段描写的丽江古城有哪些特点?这三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解释“他们从各种地方来,带着满身的尘土,却在这里的石板窄巷中,落下回归的泪”这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文章第七段划线句主要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联系全文,概括写出本文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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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桃花一样胜利
闵凡利
①当我发觉二OO八年的春日在某个早晨光临的时候,那时的桃花已经开了。桃花
开得热热闹闹生机勃勃,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以一种傲视众生的王者之姿,站在那块属于她或贫瘠或丰腴的土地上,随杨柳风的婀娜妩媚,摇摆出不尽的妖娆和绚丽。
②游在这郁郁葱葱桃花的海洋里,我有一种被什么击中的感觉。这感觉来得突然而
真切,使我的羞辱和自愧波涛一样地汹涌,在我心中来来回回地拍打。我无法去让自己坚强,以示自己是从不低头的硬汉,这个时候,我的自卑就似桃花那轰轰烈烈的芬芳,一览无余地淹没了我,我的呐喊和奋争在这粉红色海洋里,变成了一种颜色一缕花香。
③我知道,这个时候我想急切地融入桃花,和她一起抒写生命的开放,让生命的美
丽在这个时候达到极致的辉煌和壮观。我明白自己,从田野的庄稼地里钻出没来得及抖掉头上的高粱花子,没有擦掉脚上的泥巴,就赤足走进城市加入他们的歌唱。放在他们当中我的形象不伦不类如同羊群里混入的一只马驹。我发觉周围的人们在以一种异样的眼光审视我,拷问我,他们的目光里燃着火苗,灼着我那敏感而又脆弱的心灵。我无法去回答他们,我知道我的解释微不足道,在他们的目光里只能换回鄙视和嘲讽,他们的高傲就似大公鸡的尾巴那样张狂而热闹,我无法面对但又必须得接受,我明白这是我的疼和痛,这是我的苦和忧。
④于是,白天我在城市里似一头套子里的牛勤恳而执著,在我的田里本本分分地耕
作,我的耕作使我的痛苦在那个时候似春日雨后的野草那样撒欢般疯长。因为我是人而不是牛,我有我的理想和追求,我有我的尊严和人格。可我不停的劳作使我换得的只是一顿加上玉米面的草料。我不明白这个城市怎么了,对我为啥这样的吝啬,让我流成河的汗水只换回几粒小小的瘪豆,我不知道现在这个城市为何以一种病态的红润上演着健康,而所有的一切深沉而又明了,让我无法去追问,只有在日坠西山,我踩着夕阳余晖用蹒跚的脚步叩响我的田野,我才发觉,我是那样的势利和俗气。这个时候,我的土地展开她博大的怀抱拥着我,给我拭涂着斑马花纹一样的道道伤痕,让它结疤,让它长成硬硬的茧。那个时候,我躺在田野那母亲般的怀抱里,我才明白:在城市里劳作是我生命的一种开放,就似今日艳丽的桃花。
⑤面对桃花,我才明白,融入这种灿烂其实并不是多么的艰难,桃花的美丽在于她超脱了世俗,以一种大真大诚向尘世献上她的纯和美,就似裸露的婴儿一样在朗朗的太阳下在众目睽睽下展示自己那无边无际的光华,在这样的时候,我明白了,痛苦的永远是我们。
⑥我就想急切地和桃花站在一起,在桃花那如潮的绚丽中洗涤自己的躯体。我的身体满是尘埃,几千年来的欲望和忧伤盔甲一样穿戴在我那疲惫的心灵上,任怎样的捶打漂洗,洗去的只是表面可怜的一丝。那时我才在桃花跟前低下了头。我知道,在春天这样的季节里,胜利的永远是桃花。
(选自《散文》2008年第6期)
文章第①段描写了什么景象?有着怎样的作用?(6分)
结合语境,请具体说明第④段中作者为什么感到“痛苦”。(4分)
从全文来看,桃花给予了“我”怎样的启示?(6分)
本文题为“像桃花一样胜利”,有人建议改为“胜利的永远是桃花”,依据本文的内容,你认为哪一个题目更恰当?请谈谈你的理由。(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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