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历史学家亨利·高第说:“我并不认为这在当时是个好办法。我们这样做了,就使得中国人感觉到,我们才是真正的野蛮人。此外,对同胞无辜的血,我们也不应该向石头寻仇。法国人与其英国同盟军的分歧就在这一点上:抢劫,可以;放火,不行!”亨利·高第所评价的历史事件是
A.英军武力强占香港岛 | B.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 |
C.日军制造旅顺大屠杀 | D.德国强租胶州湾地区 |
巴黎公社直接与工人合作协会签订包工合同,以免工人受中间盘剥,取缔面包房夜班制,禁止任意罚款和非法克扣职工工资,取消房租,归还劳动者在当铺的抵押物品等措施。这说明()
A.巴黎公社建立公有制的经济基础 |
B.巴黎公社调动工人阶级积极性实现工业化 |
C.巴黎公社的措施具有无产阶级经济政策的特点 |
D.巴黎公社是社会主义政权 |
陈旭麓在《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中讲到:“人们多注意1840年的划时代意义“------”此处的“划时代”的含义主要是()
A.中国第一次遭到外国的武装侵略 |
B.中国与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的条约 |
C.英国完全把中国变为殖民地国家 |
D.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 |
首相出现以后,英国并没有随即出现关于首相的明文法律规定,在很长时间里,首相制度在“无法可依”的状态下运作,往往涉及首相的事件,没有遭到议会限制或反对党的异议,就会被默认为先例,久之就会被沿用,进而形成惯例。首相的这一“无轨运作”状态( )
A.严重阻碍了英国民主政治进程 |
B.反映出议会已经丧失了立法权 |
C.为形成议会中心奠定基础 |
D.为首相权力扩张提供了可能 |
古代雅典法律规定:“如果公民试图自杀,必须事先提出申请,以获批准;未经允许的自杀被视为犯罪行为。”这反映出在古代雅典()
A.法律体系已达到完备的程度 |
B.法律具有尊重生命价值的人文精神 |
C.公民个人自由受到严格限制 |
D.自杀有违崇尚自然法则的理性精神 |
有史料曰:“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邑处其子孙,是谓制度”。由此可见该制度( )
A.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 | B.确立了中央集权制 |
C.使土地、政权和血缘结合 | D.扩大了国家疆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