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各题。
教 父 赵 冬
我是在北方那座俄罗斯式的城市里长大的。
那时候,教堂顶的白雪,尖楼上的钟响,紧裹黑衣的修女……无不诱惑着我对神秘殿堂产生不着边际的遐想。
外公是天主教徒,对耶稣十分虔诚。他不仅自己信教,每周还要领儿孙们去教堂礼拜和做弥撒。他与教堂的老神父交情甚密,神父待人谦恭、和善,小孩们都喜欢围着他蹦呀跳呀,或听他讲圣经故事。
神父是外公的挚友,也是两个舅舅的教父。闲暇时常家里与外公聊天,对饮,一瓶酒,四碟菜,多至深夜。谈得投机便与外公同榻而眠,情同手足。两个舅舅才十八九岁,对教父更是顶礼膜拜,言听计从。
外公的兴趣很广泛,爬山、钓鱼、打猎、打拳、下棋、舞文弄墨……没有他不好的。有一次去雪山打猎,一熬就是半个月,结果还真打死一头黑熊,一个人把熊用爬犁拉了回。他在人前最得意炫耀的是那件火狐狸皮皮大衣,据说是件宝物。外公说穿上它就是在雪地里睡上三天三夜也冻不死。这件大衣是用好几百只红狐狸皮缝制的,我猜,皮大衣一定是很值钱的。
秋去冬,北方的大地又覆盖了一层白皑皑的冰雪。天气冷得能冻掉行人的下巴颌,松花江被冰雪封了顶。外公是个不甘寂寞的老人,他不听家人劝阻,拿着渔具到江面上戳出一个冰窟窿,下网捞起鱼。从清晨到黄昏,家人见这么久未归,便去寻找。江面的冰上摆着渔具,却不见了老人。
全家人慌慌张张地奔到江边,望着冰窟窿里蒸腾出的寒气哭号不停。人们都说,一定是老头子捞鱼不慎跌进冰窟窿里了。
由于未捞到尸首,外公的丧事也只好草草举行。尽管这样,还是赶了许多人,都是他各界的朋友,人们大都受过外公的恩惠,希望能为老人做点什么……忙前忙后,里外张罗得最欢的要属老神父了。分家的时候,他把我大舅拉到一旁,对他说:“告诉你,我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你爹在那边呢……”他用手指了指天空:“他蹲在雪地里,一丝也不挂呀!我看见他身体直打颤,好可怜呢!”
第二天,教父伏在二舅耳朵上,神秘地说:“孩啊,昨夜你爹又托梦给我,他说那边天冷,他快被冻死了……”
两个舅舅像两只傻鹅,呆呆地望着教父,不知如何是好。
翌日,教父又到我家,告诉舅舅说外公梦中委托他把那件狐皮大衣给捎过去。
舅舅不敢怠慢,急忙取大衣,让教父拿走了。
做礼拜的时候,教父满脸慈祥地拍了拍大舅的肩,眨着眼睛说:“你爹接到大衣穿上了,还夸你是个大孝子呢……”几句话说得大舅轻飘飘的。
可是,没过几天,外公突然活着回了。四邻震惊不小,家人欢天喜地。
原来,那日外公在江面网鱼,几网下去,不见半个鱼星,发了脾气。旁边正好有位老渔翁经过,便赌气扔下渔具,随老渔翁到江下游用大网捞鱼去了……
从此,教父再也没到家里过。外公到教堂几次,教父均以病相避。一连好几年,外公怕教父难为情,也就换了一个教堂做礼拜。
记得外公临终前,还念念不忘这件事。他躺在床上,用微弱的声音对大家说:“……唉,真没想到,一件破大衣,竟伤了一位……老朋友。罪过呀!……”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改动)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我”为线索,以我的所见所闻串联和组织材料,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感。这个“我”就是作者赵冬。 |
B.外公兴趣广泛,有一次去雪山打猎,熬了半个月;冬天去冰面捞鱼,至夜未归,家人找他时只发现渔具,没见到尸首。小说中的这些描述为后面大家都认为外公遇难而他却活着回这一意外情节作了铺垫,并且照应了开头。 |
C.小说通过“我”的两个舅舅在教父面前的种种表现,形象地刻画出他俩淳朴善良,甚至愚昧的性格特征。 |
D.教堂神父和外公的交情甚密,两人经常在一起聊天、对饮,神父待人谦恭、和善。所以,小孩子们都喜欢他,两个才十八九岁的舅舅对教父顶礼膜拜,言听计从。 |
E.外公临终前说那件狐皮大衣是“破大衣”,这说明那件大衣并不像外公原先所说的那样值钱,外公先前之所以说那是宝物,主要是为了炫耀自己的打猎技术。外公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在刻画教父这个人物形象时,主要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请结合小说具体分析。
这篇小说在情节结构的安排上很有特点,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在整个殖民时期,不论是对欧洲殖民者,还是对被他们压迫的非洲奴隶及本土的印第安人来说,烈酒都是艰难岁月中的一种慰藉。
对于印第安人为什么如此喜欢烈酒,人们众说纷纭。最有说服力的解释是印第安人认为烈酒就像当地能让人产生幻觉的植物一样具有超自然能力。而饮用者只有让自己完全喝醉才能产生这种幻觉。一位17世纪的法国研究者在介绍印第安部落时说道:“他们非常喜欢酒精浓度高的饮品,但如果手边的饮品不足以让人一醉方休,他们往往不屑一饮。”如果手边的酒不足以让一大群人全部喝醉,那么这些酒就给一小部分人喝,其他人则在一旁看着。印第安人有“要喝必醉”的习惯,因此,当看到欧洲人有时选择喝葡萄酒时,他们感到非常纳闷。
我们且不说印第安人到底为什么对烈酒如此着迷,单说欧洲人,他们着实充分利用了印第安人的这一习惯,在与印第安人进行土地和货物贸易时,他们提供了大量的烈酒(如朗姆酒、白兰地等)。法国毛皮商人给加拿大提供了大量的白兰地,对此,一位法国的传教士大加批评:“罪恶的白兰地交易让这些地区的印第安人变得残忍、暴躁和逆来顺受,我们在深表愤慨的同时,更要阻止这种罪恶贸易,因为它会让人变得麻木和放荡。”然而,当地的法国军队不但不阻止这种贸易,反而把保证白兰地的供应作为自己的首要职责,因为这些酒一部分要卖给印第安人,另一部分要留着自己喝。
在墨西哥,自从西班牙人引进了蒸馏术后,麦斯卡尔酒得到了发展。它是墨西哥人和中美洲人的日常饮料,经当地的阿兹台克人发酵制作的一种酒精浓度较低的龙舌兰酒蒸馏而成。后来殖民者使阿兹台克人和其他的当地印第安人爱上了麦斯卡尔酒,并逐渐离不开这种高浓度烈酒。1786年,墨西哥总督认为,既然印第安人如此喜欢烈酒,而这种喜好又能很好地帮助殖民者巩固统治,那么这种以酒治人的方法也完全可以用来对付北方阿帕奇人。他建议:“这样,我们就能让他们有一种新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让他们清楚地意识到他们必须依靠我们。”
在火器、枪炮、疾病、瘟疫和蒸馏饮品的帮助下,老牌帝国的殖民者成了新世界的统治者。烈酒帮助殖民者对成百万的人进行奴役和驱逐,帮助他们建立新国家,并帮助他们侵略异国文化。今天,烈酒不再与奴役和剥削联系在一起,但它仍然被人所用:由于它长时间不变质,飞机上的乘客总喜欢在行李中放上一瓶免税的烈酒;另外,为了逃避消费税,消费者总是购买免征赋税的烈酒,这种行为不正是对朗姆酒经营者和威士忌爱好者传统的一种继承吗?文章以“烈酒”为话题,先分析印第安人________的缘由,再叙述殖民者________的行为,最后指出烈酒在今天仍然被人所用的情况。
解析:答案:下列最适合作本文标题的一项是( )
A.烈酒与印第安人
B.烈酒里的精神慰藉
C.酒瓶与异国文化
D.酒瓶里的殖民主义
解析:选D。根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印第安人之所以对烈酒着迷,是因为它像某些能让人产生幻觉的植物一样具有超自然能力。
B.印第安人如果不能一醉方休就谦让旁观的饮酒现象,表明民族传统习俗中精华与糟粕并存。
C.法国传教士对“罪恶的白兰地交易”的批评,是源于法国的毛皮商和军队在加拿大的行为。
D.麦斯卡尔酒的发展和被利用的事实,提醒我们在引进外国技术的时候,应警惕其负面影响。
解析:选D。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3题。
乡土本色
费孝通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土气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农业直接取资于土地,种地的人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孤立、隔膜是就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一位外国学者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说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真理。我读《论语》时,看到孔子在不同人面前说着不同的话来解释“孝”的意义时,我感觉到这乡土社会的特性了。孝是什么?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的行为,因人而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
在我们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下列对“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乡民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他们以种地为基本生存方式,从土地中获取生活资源,因此与土地分不开,为土地所束缚。 |
B.人与人在空间排列上的不流动性,造成乡土社会里乡民个体之间彼此的孤立与隔膜,所以才有三家村式的微型村落的存在。 |
C.乡土社会里的个体为了谋生这一共同目标,分工协作,有机地聚合在一起,形成没有陌生人的“熟人”社会。 |
D.无论是生活的环境还是所接触的人物,对乡民而言都是生而与俱,再熟悉不过的,于是他们选择固守乡土,终老于斯。 |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们,彼此之间相互了解,没有隔阂,相比现代社会,更容易获得一种从心所欲的自由。 |
B.依附于土地的乡民从小习得礼俗,与周围的人都熟如亲人,因为大家感情深厚,所以对他们来讲“从俗即是从心”。 |
C.乡民之间的交往是基于彼此的熟悉和信任来进行的,法律不是调节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基本依据。 |
D.乡土社会的信用产生于对一种行为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的可靠性,这种信用远胜于法理社会中的一纸契约。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而现代社会是陌生人组成的社会、法理社会,两者的人际交往原则有别。 |
B.礼俗是乡土社会里应对社会生活的根本原则、抽象真理,也是人们处理具体事务时目的与手段间的普遍联系。 |
C.乡土社会中,人们从熟悉里获得的认识是个别的。《论语》中孔子因人而异地解释“孝”,能让我们体会到这种特性。 |
D.在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原有的生活方式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暴露出弊端,“土气”一词因而有了贬义。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3题。
论名声
[德]叔本华
每个人皆能求得荣誉,只有少数人可获得名声,因而只有具有特殊卓越成就的人才能获得名声。
这类成就可分为立功、立言二种,立功、立言是通往名声的两条大道。两条大道各有利弊,主要的差异在于功业如过眼烟云,而著作却永垂不朽。极为高贵的功勋事迹也只能影响一时,然而一部光芒四射的名著却是活生生的灵感源泉,可历千秋而长新。功业留给人们的是回忆,并且在岁月中渐渐地被淡化,终至完全消失,除非历史将他凝化成石,流传后世。著作的本身便是不朽的,举例来说,亚历山大大帝所留在我们心目中的只是他的盛名与事迹,然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荷马等人依然健在且活跃在每个学子的头脑中,其影响一如他们生时。
立功需要依赖机遇才能成功,因此得来的名声一方面固然是由于功业本身的价值,另一方面也的确是靠风云际会才能爆发出璀璨的火花。比如,战功的评定,它所依据的是少数见证人的证辞,然而这些见证人并非都曾在现场目击,即使果然在场目击,他们的观察报道也不一定都公允。以上所说的是有关立功的几个弱点,但可以用它的优点来平衡。立功的优点在于它是一件很实际的事,也能为一般人所理解。
立言的情形恰与立功相反。立言不依赖偶然的机遇,主要靠立言者的品格学问才可以长存不朽。此外,所立之言的真正价值是很难断定的,内容愈深奥,批评愈不易。通常,没有人足以了解一部巨著,而诚实公正的批评家更是凤毛麟角。所以,靠立言而得的名声,通常都是累积许多判断而成的。在前面我已提过,功业留给人们的是回忆,而且很快就成为陈年旧物了;然而有价值的著作,除非有丧失的章页,否则总是历久弥新,永远以初版的生动面目出现。所以,著作不会长久被误解的,即使最初可能遭到偏见的笼罩,在长远的时光之流中,终会还其庐山真面目。也只有经历了时光之流的冲击与考验,人们方能来评论著作,而它的真正价值也才会显露出来。
名声实在仅是与他人相比较的结果,而且主要是品格方面的对比,所以,评价也就因时因人而异。某人的名声可能因新秀的崛起而使他原有的声望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了冲击或湮灭。因此,名声是依靠绝对价值来评判的,而所谓绝对价值,只存在于那些出类拔萃之人物,直接地靠其本身而傲视同类,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为他人剥夺。所以为了增进我们和社会的幸福,我们应该全力追求伟大的头脑和心灵。没有反射体我们无以看到光线,没有沸扬的名声我们便不可认识真正的天才。然而,名声并不代表价值,许多的天才沉没于默默无闻之中。莱辛便说过:“有些人得到了名声,另一些人却当获而未得。”
(金玲译,有删改)文章说“立功”与“立言”是通向“名声”的两条大道,请简要分析二者的主要区别。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最后一段说“名声是依靠绝对价值来评判的”,又说“名声并不代表价值”,二者是否矛盾? 请简要分析。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国古代有“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说法,请结合本文谈谈你的认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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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时尚浅说
黄毓璜
辞典上“时尚”直白的释义就是“一时风尚”。作为社会流变、生活迁移、价值更迭驱动下的潮汐式性相【注】,主要是审美旨意、心理趋向在公众与日常的表征。其公众性、盲动性、愉悦性以及可仿效性的自身特质,决定了它浪打浪般的生长,成就其推进演化的广度、强度和速率;还不妨说,时尚作为时代的情感表征,乃是一个时代的种种合力使然。虽然其行也不远,此起彼落,时有变更,却不随一己好恶而兴废,不因拒之纳之而行止,称得上是一位无翼而飞、天生天杀的主儿。
同时,时尚也并非可以简单地一面而论。其本身也具备种种包容的可能:既可孕育诞生之契机,亦可成为溃靡之温床,事情确实存在两面性。“因势利导”因而成为可能,“圣者时也”的名言,“我行我素”的标榜,也因而都在大本大宗的道理之内,是从不同侧面说明了人在“自然化”了的客体面前的主观选择和临世态度。
不妨说,“趋时”是人类的天性,要不然,“ok”、“bye bye”也不至于那么频频挂到男男女女的嘴边。这一方面说明人的“顺变”能力,另一方面呢,也就说明了人的“从众”心理——他那样说的时候,未见得自己多么酷爱英语。可见“趋时”大体指向外部关涉,关涉“面子”上的事,跟自己内心的好恶关系是不太大的。这原本毋庸置疑,须得一议的是:这里的时尚很可能成为一种压力,压迫人们划一了心志和产生超水平的企求。诸如就业上某些职岗的过冷过热,诸如婚嫁时房子、车子被列为必要前提——面对种种时尚如鹜趋之或心理失衡,人们有理由拒绝“安分守己”、“安贫乐道”的慰勉,也同样有必要顾及具体的现实条件和属于自己的选择。
如果说人除了是一种“物质”存在还分明是一种“精神”存在,那么,“与时俱进”跟“顺时迁变”就不能是一回事。而且,执著于精神性的人还往往抱持跟时尚“对视”的姿态,所谓“不随俗沉浮”,大体描述了在物性和物化了的时尚面前保持一份心灵的高傲。
“不合时宜”归根结底是一种精神境界,是“抗尘走俗”与“超尘脱俗”的起始点。我们无法在普遍的层面上要求人们都成就为精神上的“庞然大物”,可以肯定的则是:一个精神强健的人,一个有作为的人,一个不失尊严的人,无论是在春风得意中走马,还是在艰难困顿中蹒跚,都不能是一个失落自我而为时尚左右的人。
(摘编自《啄木鸟》)
【注】 性相:梵语,“性”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相”是事物外观的表相。下列对文章所说的“时尚”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是一个时代的种种合力所形成的一时风尚,主要是审美旨意、心理趋向在公众与日常的表征。 |
B.其公众性、盲动性、愉悦性和可仿效性特质,决定了其演化的广度、强度和速率的不断推进。 |
C.流行时间虽然不长,但不管人们是喜欢、接纳,还是厌恶、拒绝,也只能追随它的发展方向。 |
D.存在两面性,既可以成为淘汰旧事物、孕育新生事物的契机,也会成为酿造腐朽奢靡的温床。 |
文章说,“‘趋时’是人类的天性”。请简要阐述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如何正确面对“时尚”?请简要概括文章的观点。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①科学所研究的是那些被认为是独立于研究者个人而存在的关系。这也适用于把人本身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科学陈述的对象还可以是我们自己创造出来的概念,像在数学中就是那样。我们不一定要假设这种概念是同外在世界里的任何客体相对应的。但是,一切科学陈述和科学定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它们是“真的或者假的”(适当的或者不适当的)。粗略地说来,我们对它们的反应是“是”或者是“否”。
②科学的思维方式还有另一个特征。它为建立它的贯彻一致的体系所用到的概念是不表达什么感情的。对于科学家,只有“存在”,而没有什么愿望,没有什么价值,没有善,没有恶;也没有什么目标。只要我们逗留在科学本身的领域里,我们就决不会碰到像“你不可说谎”这样一类的句子。追求真理的科学家,他内心受到像清教徒一样的那种约束:他不能任性或感情用事。附带地说,这个特点是慢慢发展起来的,而且是现代西方思想所特有的。
③由此看来,好像逻辑思维同伦理毫不相干。关于事实和关系的科学陈述,固然不能产生伦理的准则,但是逻辑思维和经验知识却能够使伦理准则合乎理性,并且联贯一致。如果我们能对某些基本的伦理命题取得一致,那么,只要最初的前提叙述得足够严谨,别的伦理命题就都能由它们推导出来。这样的伦理前提在伦理学中的作用,正像公理在数学中的作用一样。
④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根本不会觉得提出“为什么我们不该说谎?”这类问题是无意义的。我们所以觉得这类问题是有意义的,是因为在所有这类问题的讨论中,某些伦理前提被默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于是,只要我们成功地把这条伦理准则追溯到这些基本前提,我们就感到满意。在关于说谎这个例子中,这种追溯的过程也许是这样的:说谎破坏了对别人的讲话的信任。而没有这种信任,社会合作就不可能,或者至少很困难。但是要使人类生活成为可能,并且过得去,这样的合作就是不可缺少的。这意味着,从“你不可说谎”这条准则可追溯到这样的要求:“人类的生活应当受到保护”和“苦痛和悲伤应当尽可能减少”。
⑤但这些伦理公理的根源是什么呢?它们是不是任意的?它们是不是只是以权威为根据而建立起来的?它们是不是来自人们的经验并且间接地受着这些经验的制约呢?从纯逻辑看来,一切公理都是任意的,伦理公理也如此。但是从心理学和遗传学的观点看来,它们决不是任意的。它们是从我们天生的避免苦痛和灭亡的倾向,也是从个人所积累起来的对于他人行为的感情反应推导出来的。
⑥只有由有灵感的人所体现的人类的道德天才,才有幸能提出应用如此广泛而且根基如此扎实的一些伦理公理,从而人们会把它们作为自己在大量个人感情经验方面打好基础的东西而接受下来。伦理公理的建立和考验同科学的公理并无很大区别。真理是经得住经验的考验的。
(选自许良英等编译《爱因斯坦文集》第三卷,略有改动)联系上下文,对第②段画线句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在科学本身的领域里,科学家构建严谨完整的科学体系所用到的概念是不充分表达个人感情的。 |
B.在科学本身的领域里,科学家只关注、研究客观存在,决不会碰到“你不可说谎”这一类的命题。 |
C.在科学本身的领域里,科学家都像清教徒一样追求真理而不放任自己或者凭一时冲动处理问题。 |
D.在科学本身的领域里,科学家运用的不表达愿望、善恶等感情的概念,是现代西方思想所特有的。 |
下列对原文思路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①②段首先明确科学研究的内容以及科学研究所创造的概念,然后从科学陈述和科学定律是“真的或者假的”这一特征推导出科学的思维方式的另外一个特征。 |
B.③段承②段,表明逻辑思维和经验知识能使伦理准则合乎理性;叙述得足够严谨的最初伦理前提在伦理学中的作用就像公理在数学中的作用一样,由此引出④段。 |
C.④⑤⑥段先确定伦理问题有意义,举例阐述由伦理准则追溯到伦理公理的过程;接着探寻伦理公理的根源所在;最后重点明确伦理公理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
D.文章前一部分着重阐述科学研究的特点,后一部分着重阐述伦理公理的根源、特点和作用;全文意在明确伦理公理同科学公理在构建和验证过程中是有本质差别的。 |
下列对原文中作者观点的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科学研究的内容包括独立于研究者之外的客观事物和关系,作为科学陈述对象的概念未必要与外在世界里的任何客体对应。 |
B.“你不可说谎”的伦理前提是人类生活应当受到保护和苦痛悲伤应尽可能减少,这样的伦理前提是经得住经验考验的真理。 |
C.伦理公理源自人们的经验,是从个人对于他人行为的感情反应推导出来的;从心理学和遗传学的观点看,它决不是任意的。 |
D.人类道德天才提出的根基扎实、应用广泛的一些伦理公理,被人们自觉接受并运用于丰富自我情感、打好知识基础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