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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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况味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一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心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的太多,点不着,乃轻轻地一弹,烟灰静悄悄地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纸上一样,一点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地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依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了烟,想到这烟一般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这时才想起,向来诗人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所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浓,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笼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凛冽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使烧得得法,慢慢地吸完一枝,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过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浑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诗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的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华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褊狭。使他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赐予。”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下列说法,符合文义的两项是            (         )

A.只有在抽烟时,作者才能真正感受到秋天的况味。
B.四时之中,作者最爱秋,其原因是秋天最适合寻欢作乐。
C.因为作者所处环境与心绪特别,他对秋的感受就与传统诗文不一样了。
D.二八佳人之所以不及半老徐娘,是因为他们见识褊狭。

E、文章在构思上一反传统的思维定势,赋予了秋天以一种新的成熟的意味,这不仅拓宽了本文的思路,而且带给了读者新奇感。
文中写到“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具体指的是什么?
作者认为他心中的秋与传统诗文上秋的含义是不同的,试用文中的语句概括出它们的不同之处?
文章的标题是“秋天的况味”,作者在文中却不时地提到了酒、烟、陶锅、旧词典、老招牌乃至半老徐娘等,其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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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偶然中有必然
张卫民
1956年,李振声调到陕西杨陵中国科学院西北农业生物研究所。当时,正赶上西北小麦产区条锈病大流行。引起小麦条锈病大流行的原因是病菌变异的速度快,而育种的速度跟不上。但通过小麦育种解决小麦条锈病问题是当时的世界性难题。
条锈病使黄河流域小麦减产100多亿斤,李振声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的沉重。他认为,仅靠小麦种内资源是难以育成较为持久的抗病品种的,必须另辟蹊径,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在北京期间,李振声从事种植牧草改良土壤研究时发现,肆虐的条锈病丝毫不影响牧草的长势。此时,李振声冒出个大胆设想:通过牧草与小麦杂交把草的抗病基因转移给小麦。
但这种远缘杂交之路是艰难的。试验一开始,就遇到一个难题:偃麦草的花期要比小麦迟两个月,花期不遇,怎能杂交?李振声和他的同事们决定用夜间延长光照时间的办法给偃麦草催熟。他们又是挖坑,又是拉点灯,,终于使偃麦草和小麦同期开花。他们立即进行人工授粉,尽管上千朵尽管上千朵小花的杂交,只得到了几粒种子,却突破了第一道难关。
李振声又用正常的小麦花粉给这些杂交种的雌花进行人工授粉,结果得到几千粒回交种子。他们终于让“骡子”生下了“驹驹”。在这些杂交后代中,有一株长势良好,但把它的种子播下之后,长出的植株却面目全非:有的越长越像野草,有的更像小麦,有的则是四不像的中间类型。面对杂交后代的“疯狂分离”现象,李振声和他的同事们知难而上,经过大量的性状遗传分析之后,在数千株植株中选出了一些抗病性能很好的中间类型、大穗类型和抗倒类型,通过继续种植,才稳定了下来
1964年,在李振声的小麦远缘杂交进行到第8个年头时,一场特殊的天气现象使研究前景突然明朗起来。那一年天气非常特殊,在小麦成熟之前,差不多连续40天的阴雨,到6月14日这一天,天气突然暴晴,阳光极强,温度陡升,一天之间,李振声的试验田里1000多份杂种后代,绝大部分都青干了,只有一个后代没有青干,而且叶子还是金黄色,种子饱满,非常正常,这表明它既抗旱又抗高温,而且抗虫害。这个后代被称为“小偃55-6”,就是后来推广面积最大的“小偃6号”的祖父。
“小偃55-6”只是一个初步成功,真正的成功却用了20多年的时间。1969年的一天,其时正值小麦成熟季节,李振声和李璋一起去地头转转。在转到一块育种田时,李振声发现一株小麦表现不错,就让李璋把这株小麦拔回去重点烤种。这株小麦,就是后来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开创了小麦远缘杂交新领域并种遍我国黄淮麦区的小麦良种“小偃6号”的原始第一株。这株小麦,使研究取得了突破,经过几年的观察和试种,终于培育出了新品种。
小偃麦的抗病性强、产量高、品质好,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于是农村流传开了这样一句民谣:“要吃面,种小偃。”李振声则笑言:“我们今天能吃到发面馒头和面包,应该谢谢大自然,也要谢谢给小麦提供优良基因的小草。”
为了缩短育种的时间,李振声着手创建小麦染色体工程。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振声在收获的远缘杂交麦子中,发现了一种带有遗传标记性状的蓝粒小麦,蓝粒基因在小麦胚乳细胞的糊粉层中表达,因此种子呈蓝色。李振声利用“小偃蓝粒”进一步与小麦杂交,并通过染色体重组创造了一种只有一条携带蓝粒基因偃麦草染色体的蓝粒单体小麦。蓝单体小麦在一个麦穗上可以长出四种颜色的种子,深蓝、中蓝、浅蓝和白粒。蓝粒单体小麦培育成功,为小麦染色体工程育种的实用化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我国的施肥量与粮食产量是同步增长的;80年代以后,施肥量还在增长,可是粮食产量却没有增加。这样不仅浪费资源,农田大量施用氮肥严重影响江河湖库水质。李振声设想:用生物技术提高作物对土壤中本身含有的磷的吸收利用效率。这样不仅节省了化肥,还保护了环境。1992年,李振声在北京市昌平建立了一个育种基地。基地刚建起来的时候,没有食堂,连路都不通。李振声骑个自行车,带个饭盒,在田里一呆就是一天。为了找到能够高效吸收利用土壤中磷的小麦种质资源,他耐心地对种在花盆中的数千份种质进行筛选。功夫不负有心人,李振声最后发现了一批“磷高效”和“氮高效”的小麦种质资源,并研究揭示了其生理机制与遗传基础。
李振声科研过程充满“偶然”和“机遇”,他对此深有感慨:“科研中偶然中有必然,就看你能不能抓住这个机遇。”其实,李振声每天都在地里查看,所以才有可能敏锐地发现到如此多的关键细节。
(摘编自张卫民《中国杂交小麦之父李振声》)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李振声想通过牧草与小麦杂交,把草的抗病基因转移给小麦,进而培育出能抗御条锈病的小麦新品种。这个想法在当时很难实现。
B.偃麦草的花期与小麦的花期不同,花期不同就不能自然授粉,要想让它们同期开花,实现自然授粉,只能靠人工来创造光照环境。
C.李振声培育的小麦新品种,获得了巨大效益,深受农民的欢迎,面对自己的科研成果,他却表现得很谦虚,将之归功于大自然。
D.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农民施肥用量超过了农作物生长所需,以致多施的化肥进入了江河水库,这是造成地表水质恶化的唯一原因。

E.本文通过记述育种专家李振声培养小麦新品种的艰难过程,向我们展示了一位科学大家高度的责任感与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的良好风范。
为什么说“远缘杂交之路是艰难的”?请简要分析。
李振声在小麦研究上取得了哪些成就?请简要概括。
“偶然中有必然”,李振声科研中有多次体现。请结合原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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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边的老人
海明威
一个戴着钢丝边眼镜的老人坐在路旁,衣服上尽是尘土。河上搭着一座浮桥,大车、卡车、男人、女人和孩子们在涌过桥去。骡车从桥边蹒跚地爬上陡坡,一些士兵帮着推动轮辐。卡车嘎嘎地驶上斜坡就开远了,把一切抛在后面,而农夫们还在齐到脚踝的尘土中踯躅着。但那个老人却坐在那里,一动也不动。他太累,走不动了。
我的任务是过桥去侦察对岸的桥头堡,查明敌人究竟推进到了什么地点。完成任务后,我又从桥上回到原处。这时车辆已经不多了,行人也稀稀落落,可是那个老人还在原处。
“你从哪儿来?”我问他。“从圣卡洛斯来,”他说着,露出笑容。
那是他的故乡,提到它,老人便高兴起来,微笑了。
“那时我在照看动物。”他对我解释。
“噢。”我说,并没有完全听懂。“唔,”他又说,“你知道,我待在那儿照料动物。我是最后一个离开圣卡洛斯的。”
他看上去既不像牧羊的,也不像管牛的。我瞧着他满是灰尘的黑衣服,尽是尘土的灰色面孔,以及那副钢丝边眼镜,问道,“什么动物?”
“各种各样,”他摇着头说,“唉,只得把它们撇下了。’’
我凝视着浮桥,眺望着充满非洲色彩的埃布罗河三角洲地区,寻思着究竟要过多久才能看到敌人,同时一直倾听着,期待第一阵响声,它将是一个信号,表示那神秘莫测的遭遇战即将爆发,而老人始终坐在那里。
“什么动物?’’我又问道。“一共三种,”他说,“两只山羊,一只猫,还有四对鸽子。”
“你只得撇下它们了?”我问。
“是啊。怕那些大炮呀。那个上尉叫我走,他说炮火不饶人哪。”
“你没家?”我问,边注视着浮桥的另一头,那儿最后几辆大车在匆忙地驶下河边的斜坡。
“没家,”老人说,“只有刚才讲过的那些动物。猫,当然不要紧。猫会照顾自己的,可是,另外几只东西怎么办呢?我简直不敢想。”
“你的政治态度怎样?”我问。
“政治跟我不相干,”他说,“我76岁了。我已经走了12公里,再也走不动了。’’
“这儿可不是久留之地,”我说,“如果你勉强还走得动,那边通向托尔托萨的岔路上有卡车。”
“我要待一会,然后再走,”他说,“卡车往哪儿开?”“巴塞罗那。”我告诉他。
“那边我没有熟人,’’他说,“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你。”
他疲惫不堪地茫然瞅着我,过了一会又开口,为了要别人分担他的忧虑,“猫是不要紧的,我拿得稳。不用为它担心。可是,另外几只呢,你说它们会怎么样?”
“噢,它们大概挨得过的。”
“你这样想吗?”
“当然,”我边说边注视着远处的河岸,那里已经看不见大车了。
“可是在炮火下它们怎么办呢?人家叫我走,就是因为要开炮了。”“鸽茏没锁上吧?”我问道。
“没有。”“那它们会飞出去的。”
“嗯,当然会飞。可是山羊呢?唉,不想也罢。”他说。
“要是你歇够了,我得走了。”我催他,“站起来,走走看。”“谢谢你。”他说着撑起来,摇晃了几步,向后一仰,终于又在路旁的尘土中坐了下去。
“那时我在照看动物。’’他本然地说,可不再是对着我讲了,“我只是在照看动物。”
对他毫无办法。那天是复活节的礼拜天,法西斯正在向埃布罗挺进。可是天色阴沉,乌云密布,法西斯飞机没能起飞。这一点,再加上猫会照顾自己,或许就是这位老人仅有的幸运吧。(选自人教版《小说阅读》选修教材)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小说以战争为题材,展现了宏大的战争场面,情节跌宕起伏,语言质朴清新,反对战争的深刻主题得以体现。
B.小说以“我”为全知视角,讲述了一个“现在进行时”的故事,“我”的出现增加了作品的真实感,亲切感。
C.老人多次说猫会照顾自己,经两次劝告始终没有挪动离开,意在表现他老迈唠叨、对外界反应麻木的精神状态。
D.小说通过我与老人的对话表现人物心理,虽然没有一句情绪化的语言,但老人的内心之痛却细致入微的体现出来。

E.我注视着最后几辆大车匆忙驶下河边的斜坡,暗示了我对老人命运的担心,也让读者推想出老人凶多吉少的未来。
小说中的老人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老人三次说“在照看动物”,各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为什么以“桥边的老人”为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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犁耙是农耕的一种符号
孙本召
(1)住在乡下,和植物走得最近。因而,勤劳的庄户人变戏法似的用木料制作了许多精致的农具,以此来丰饶自己的凡间生活。
(2)偏僻的墙角里,独具内涵。这里没有什么风景,但足可以浏览到历史的影像,这是一种尘封起来的某种香醇的记忆,老酒一般。细数每家的院落,悬挂的弯镰,突兀的铁叉,蜗居的油篓,半蹲的木犁,倒竖的齿耙……各种农具应有尽有,这里,就是一个小型的农具展览馆。
(3)农具的舞台在田野,这无边的剧场,终年活跃着一支知冷知热的乡村文艺兵。高矮不一,胖瘦不一,但责任相同,思想一致。这种演出,也是有时段的,地域的。我的故乡在淮河流域,这里是一碧千里的平原,祖辈的脚呀,根呀,命呀,名呀,都扎根于黑黝黝的土壤中。一季丰收,一年希望,一代成长……
(4)天还未亮,露水醒了,两三颗星星也醒了,我还睡着,父亲的咳嗽开始了,接着是一阵窸窸窣窣。那是父亲牵着我家的那头母牛“秀秀”去饮水了。父亲的体贴从昨夜就开始了。牛槽里的麦麸还散发着清淡的芳香,夜间,添加的细碎的草茎也无影无踪了。播种的季节,讲究的是墒情,尤其是秋季,种植麦子的档期,水稻田的土壤潮湿沾粘,犁耙起来更要全力以赴。一天的犁耙是一场硬仗,秀秀和父亲不约而同地备战着。
(5)骄阳下,父亲古铜色的脸,浸润的衣衫,沙哑的吆喝,弯曲的脊背,低眉的秀秀,木制的套辕,紧绷的缰绳,锃亮的犁铧,组成了一幅远古的岩画。
(6)土地是农人的第二个女人。一块好地就是一个好女人。“人哄地一天,地哄人一年。”土地是农人的面子。每一季庄稼都是农人的一次新婚。那些在父辈的汗水里,血液中成长起来的风景,都有自己与众不同的性格。麦子的高雅,水稻的谦逊,玉米的涵养,花生的内敛。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命,命的长度和庄稼的高度一样,都取决于努力的程度。有的人一辈子走不出村庄,走不出一块地。有的人,把根扎下,随着雁群漂泊,落叶归根,逃不了一辈子耕种的土壤。父亲是第一种人。他把对土地的征服,当做一生最伟大的事业了。
(7)蓝天,白云,旷野,一人、一牛、一犁、一耙的剪影素朴,古典,庄重,诗意。犁铧,强悍地解开土壤的纽扣,大地丰润的肌肤在阳光下铺展,每一行犁开的土块,都叙述着过去的荣耀。风吟、鸟鸣、水欢、茎舞、谷唱……所有的故事都被打开了,温温润润的泥土就迤迤逦逦翻卷过去,草啊,花啊,筋斗似的被藏进土里。翻起来的湿润的泥土光光滑滑,透着光泽,漂亮,新嫩,且释放着泥土特有的馥郁香气,沁人心脾。长长的沟陇,宛如诗人新写的激情诗句。此时,我敲打着键盘,分明感觉到犁铧的温度,听叫父亲甩起的鞭声,还有秀秀“嗷嗷”的清唱。
(8)耙的抚爱总是无微不至的。当耙托着父亲,在诗句上前进的时候,章法、韵律都是讲究的。父亲此时,不是一位粗糙的农民,而是一位名副其实的艺术大师。此时的土地是一块巨大的画布,父亲用线条来勾画。横的,竖的,斜的,或轻或重,或空白或重复,或间断或继续,都在父亲的把握中。这样的平面几何,父亲的证明,是轻车熟路的。他的耙,是天地下最锋利睿智笔他的思路清晰缜密,最后完成的卷面,字字工整,曲线优美。
(9)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有人来承接。耕耘,镰是冲锋的先驱;铁叉,是收拾残局的后勤;油篓,是喜悦的储存;犁铧,是既往的承上;齿耙,是开来的启下。这样的一种承上启下,恰如其分地完成了一个季节对另一个季节的托付,传承,延续。我,十五岁那年,当父亲把温热的长鞭递给我,我右手扶着汗湿的犁把,左手扬起鞭子,“哦哦哦”“驾驾驾”,装模作样地做个真正的农人时,我才发现,任何事情都需要勇气,需要虔诚。直至,现在,我的女儿,那些90后,他们只能在梦中和一些农具相遇了。(10)土地是一本书。父亲把土地翻开,又合上,合上,又翻开。父亲,乡亲,他们的长年累月,不厌其烦,就是一种对生活的阅读吧。这种阅读,是精细的,是彻底的,是深入的。犁地带有一种开拓的遒劲和阳刚的壮美,而耙地则展现了一种打磨的细腻和婉约的秀美。犁铧揭开的是历史的厚重,齿耙埋藏的是未来的憧憬。这种特殊的承上启下的美感,随着时代的变迁,渐渐地在淡出历史的剧场,我相信:犁耙作为一个农耕图景符号一直会在乡村的土壤里葳蕤……(选自 2011年5月16日《新华副刊》,有删改)
请概括本文的行文思路。
答:
请分析全文最后画线句子的作用。
答:
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对第(7)段画线文字进行赏析。
答:
文章末尾说犁耙“随着时代的变迁,渐渐地在淡出历史的剧场”,这种表达流露出作者的些许感伤。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对此感伤的原因。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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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审美到审善
江 岳
近些年来,美在文学中已获得了应有的地位,但善似乎又被边缘化了。在当下社会生活中,善的迷失已十分严重的语境下,文学在以审美为中心的同时亦以审善为重心的可能性已显现在历史的天平上。
古人常将“道德文章”连用,文以载道是源远流长的传统。如何高扬道德之善也是文学的永恒主题。这样的道理早已为人们所熟知,但熟知并非真知,我们恰恰常在这些老生常谈的问题上陷入迷津。
试以春晚著名小品《不差钱》为例,作为大众娱乐文化的典范,它博得了许多人喝彩。《不差钱》艺术地浓缩了中国当下诸多负面文化滋生的生活图景:“小沈阳”拿红包合谋欺蒙顾客,红包文化、面子文化、关系文化、吃喝文化、模仿文化等浸透在维妙维肖的表演中,博得了一阵阵笑声。但这笑声与其说是喜剧的不如说是悲剧的。善的迷失已使人浑然不觉地陷入到 “愚乐”状态。在当前严重的道德滑坡状况下,小品缺乏对负面文化自觉的艺术否定,因而有毒;但它艺术地浓缩了真实的生活,提供了一部当下严重道德滑坡状况的形象教材,引人警醒。
当“搞笑”作为诗意贫乏的代用品风行天下,许多以营利为目的的“三俗”快餐产品涌现,推动物欲、肉欲泛滥之时,《不差钱》让我们意识到“盲人骑瞎马”的善的迷失,这有警示意义。近年来相继发生了“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 、“染色馒头”、“牛肉膏”等一系列危及民生国计的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防盗防毒,防不胜防,人们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被一点点吞噬,这一切表明,善的迷失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增强文学中的善,也就是增强文学建构人心的力量,文学是人学,这应是当下道德文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提出以审美为中心的同时亦以审善为重心,意味着文学发展的新一轮的否定之否定。近些年来热闹的文学争论中,由于思维与实践的惯性,往往导致简单的肯定或否定反复发作和折腾,走不出从一种片面到另一种片面的怪圈。这里所谓简单的否定即倒洗澡水时总是将小孩子连同脏水一齐倒掉,以艺术自身价值的美排斥艺术社会价值的善;所谓简单的肯定即捡小孩子时又将倒掉的脏水连同小孩子一道捡回,以艺术社会价值的善排斥艺术自身价值的美。在人类文艺史上,美与善的纠葛由来已久。入乎侧重审美自律的“内”与出乎侧重社会历史他律的“外”的矛盾运动是生生不息、历久常新的。如从诗歌这一文学体裁来看,它在我国古代有着“厚人伦、美教化”,注重善的社会价值的传统,至魏晋南北朝,重心则逐步向内移,开始从声律、语言、风格、手法技巧等方面进行诗歌艺术自身价值的探索,而唐诗正是在汲取这两方面的营养的基础上,兼容统一前两种艺术形态,才以“文质彬彬、尽善尽美”为理想的文学标准,达到新的超越,造就了空前的繁荣。这也对我们当下建构理想的文学有重要启示。在文学发展中,似乎有一个规律性的周期;一个正确的思想、一种有益的文学潮流,总会经过“适度”与“过度”的反复。开头矫枉过正,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带来“深刻的片面”,而后又引发否定之否定的“文学轮回”, “适度”总是要以“过度”为代价,才能克服两方面的片面性,达到辩证的整合,从而走出恶性循环的怪圈,得以螺旋式上升。
(选自 2011年09月27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下列关于“审美”与“审善”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当下的中国社会,善的迷失已十分严重,文学必将从“以审美为中心”发展为“在以审美为中心的同时亦以审善为重心”。
B.古人强调“文以载道”,人们也熟知高扬道德之善是文学的永恒主题而不是真知,因此当下文学中的善似乎又被边缘化了。
C.在人类文艺史上,美与善的纠葛由来已久,侧重审美自律与侧重善的社会价值的矛盾运动是生生不息、历久常新的。
D.以审美为中心的同时以审善为中心的文学潮流,总会经过“适度”与“过度”的反复,才能克服片面性,达到辩证的整合。

下列对原文结构和内容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第一段作者肯定了近些年来美在文学中获得的应有地位,但同时严正指出,在当下的社会生活和语境下,善被边缘化了,善的迷失将使审善议题出现在历史的天平上。
B.第二段有古及今,确立了“高扬道德之善是文学的永恒主题”这一中心论点,第三段以《不差钱》为例深入剖析,第四段扩大论证,直指当下善迷失之严重,令人警醒。
C.第五段站在否定之否定的哲学高度,审视了近几年文学争论的片面化怪圈,指出“适度”总是以“过度”为代价,才能达到辩证的整合,使文学发展得以螺旋式上升。
D.文章运用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三段式论证结构,通过对以《不差钱》为代表的“三俗”快餐作品的批判,总结出了文学发展的周期性规律。

下列对原文中作者观点的概括,正确的一项是()

A.善作为道德文化最重要的一环,植根于人性深处,关注着人何以成为人这一根本问题,文学是人学,也就不能不受善的制约。
B.在新的历史阶梯上,善应当重新成为文学价值判断的重要的标准,由此出发,我们就能对那些走红的作品说“不”。
C.文学发展的新一轮否定之否定,就好比捡小孩子时不能将倒掉的脏水一道捡回,或者当初就应该看好孩子,只倒脏水。
D.唐诗以“文质彬彬,尽善尽美”为理想,既注重文学自身之美,又注重善的社会价值的传统,达到新的超越,造就了空前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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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兵卫与葫芦
(日)志贺直哉
这是一个叫清兵卫的孩子跟葫芦的故事。自从发生了这件事以后,清兵卫和葫芦就断了关系。过了不久,他又有了代替葫芦的东西,那便是绘画,现在他正热衷于绘画……
清兵卫常常买了葫芦来玩,从三四分钱到一毛五分钱一个的带皮葫芦,他已有十来个了。他能够自己把葫芦口切开,把里边的籽掏出来,技巧很好,塞子也是自己装上的。先用茶卤一泡,把气味泡干净了,然后就把父亲喝剩的淡酒装在里面,不停地把表面擦亮。
他对于这爱好异常专心。有一天,他在海边的街上走,心里依然想着葫芦,忽然从一个摊户伸出一个老头儿的秃脑袋,清兵卫把它错看做葫芦了。“这葫芦真好!”心里这么想着,再仔细一看,连自己也吃惊了。那老头儿昂着光彩熠熠的秃脑袋,走进巷子里去了。清兵卫觉得好笑,就大声地笑了起来,跑过了半条街,还是忍不住地笑。
清兵卫是一个才十二岁的小学生,每天学校里放学回来,他也不跟别的孩子一起玩,一个人到街上去看葫芦。一到晚上,就坐在起居室里收拾葫芦;收拾好了,就装上酒,用手巾包好,放在罐子里,又把罐子藏在火炉箱中,然后去睡觉。第二天早晨起来,立刻又打开罐子看,葫芦皮上冒出了许多水珠。他永远不倦地看着,看过之后,很郑重地系好络绳,挂在朝阳的檐廊下,然后上学校去。
他对于旧的葫芦,没有多大的兴趣,他喜欢的是还没有开过口的带皮葫芦。而且他所有的大抵都是葫芦形很周正的平常的东西。“一个小孩子,却喜欢这种玩意……”他爸爸很不高兴地看了眼说。一位来看望他做木匠的爸爸的客人说:“阿清,这些并不见什么好,再去买几个奇特点的来呀。”“这样的好呀。”清兵卫只是这样回答了一句。
有一天,清兵卫走过后街,看见一个卖柿子橘子的摊子后边的店板门上,挂着二十来个葫芦,就立刻说:“让我看一看。”其中有一个,约五寸高,看那模样是很普通的,他却喜欢得什么似的。
他心头发着跳,问了:“这个葫芦卖多少钱?”
“看你是个小哥儿,就便宜点算一毛钱吧。”
“好,你别卖给别人,我回家去马上拿钱来。”不多一会儿,他红着脸,呼呼地喘着气跑回来,买了葫芦就跑着回去了。
从此,他片刻也不离这个葫芦,还带到学校里去。终于因为在上课的时候偷偷地藏在桌子底下摩擦,给级任教员看见了。恰巧上的是修身课,所以教员更加生气。
这位外来的教员,对于本地人爱好葫芦的风气心里本来不舒服。他是喜欢武士道的,每次名伶云右卫门来的时候,演四天戏,他倒要去听三天。学生在操场里唱戏,他也不怎么生气,可是对于清兵卫的葫芦,却气得连声音都抖起来,甚至说:“这种小孩子将来不会有出息的。”于是这个清兵卫葫芦,终于被当场没收,清兵卫连哭也没有哭一声。
他脸无人色地回到家里,靠在火炉边发呆。
“这种事情,家里应该干涉他……”教员对清兵卫的母亲这样说,父亲恰巧不在家。
清兵卫对于这位教员的顽固,吓得什么似的,哆嗦着嘴唇,在屋角里缩成一团。在教员身后边的柱子上正挂着许多收拾好了的葫芦。清兵卫心头别别地跳着,怕他会注意到。
教员终于没有注意到葫芦,回去了。清兵卫透了一口大气。
不多一会儿,清兵卫的父亲做工回来了,听了母亲陈述教员家访的话,立刻抓住正在身边的清兵卫,使劲揍了一顿。没出息的孩子!”他的父亲骂着说,“像你这种家伙,赶快给我滚蛋吧!”
清兵卫的父亲忽然注意到柱子上的葫芦,就拿起锤子来一个一个地砸碎。清兵卫只是脸色发青,不敢做声。
教员把在清兵卫那儿没收来的那个葫芦,当做脏东西交给老年的校役,叫他去扔了。校役拿了来挂在自己那间煤污的小屋子的柱子上。
约摸过了两个月,校役恰巧因为没有钱花,想起这葫芦,准备多少换几个钱,就拿到附近的古董店里去看。结果是五十块钱成了交——校役从那位教员手中好像平白地得了四个月的薪水,心里偷偷地高兴。可是谁也不会想到古董店老板把这个葫芦卖给当地的富家,价钱是六百块。
清兵卫现在正热衷于绘画,自从有了新的寄托,他早已不怨恨教员和用锤子打破了他十多只葫芦的父亲了。
可是他的父亲,对于他的喜欢绘画,又在开始嘀咕了。
小说首段在结构上有何作用?
“葫芦”在小说中有怎样的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
本文的主题是什么?清兵卫的故事对我们有什么启示?请结合文本陈述你的观点并作简要分析。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运用了动作描写(细节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心理描写以及侧面描写(对比、反衬)等艺术表现手法来塑造清兵卫的形象。
B.“他对于旧的葫芦,没有多大的兴趣,他喜欢的是还没有开过口的带皮葫芦。而且他所有的大抵都是葫芦形很周正的平常的东西。”写出了清兵卫对葫芦的喜爱带有小孩子的贪玩,为后文父亲的骂、揍做了铺垫,也正是父亲的及时教育才引导清兵卫最后走上绘画的正确发展轨道。
C.清兵卫在修身课上因为偷偷摩擦葫芦“给级任教员看见了”,小说没有马上叙述其后果,而是写了这个教员的爱好,使小说的悲剧气氛降低了,反倒多出点耐人寻味的意味。
D.清兵卫用一毛钱在摊子边买来的很普通的葫芦,最后竟被卖到了六百元,作者用戏谑、夸张的手法写出这一出人意料的结局,极富戏剧性,反衬了清兵卫与老年校役的无知。

E、本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从普通生活场景出发,以自然的语言风格讲述故事,故事虽然简单,但情节跌宕,增强了作品的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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