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写《围城》的钱锺书
杨绛
①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还是从小时候起。
②锺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亲的、堂的兄弟共十人,锺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有“痴气”。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锺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③锺书四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锺书成天跟着他。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听说书,料理杂物,锺书都跟着去。伯父花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又花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锺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锺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④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辩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后来他和锺韩同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时候,穿了皮鞋,他仍然不分左右乱穿。在美国人办的学校里,上体育课也用英语喊口号。他因为英文好,当上了一名班长。可是嘴里能用英语喊口号,两脚却左右不分;因此当了两个星期的班长就给老师罢了官,他却如释重负。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或许这也是钱家人说他“痴”的又一表现之一。
⑤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锺书寒假回家没有严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姿意阅读。他父亲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命锺书、锺韩各做一篇文章;锺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锺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了发奋读书的志气。锺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锺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锺书父亲的序文。据锺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⑥锺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得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地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⑦钱家人常说锺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⑧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锺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锺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锺书。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再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实事。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并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选自《记钱锺书与<围城>》,有删改)结合文本,比较下面两个句子在表现人物的特点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①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
②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文章标题为《写<围城>的钱锺书》,但却从传主小时候写起,侧重写他的日常生活,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
钱锺书博学多能,学贯中西,被誉为“文化昆仑”。本文却说他“痴气”旺盛。“痴气”旺盛的钱锺书为什么会成为大学者?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帕斯卡尔的芦苇地
赵丰
①在所有的植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芦苇。我曾想,如果有一片芦苇地,我也许会把生命匍匐在其中。
②我之所以喜欢芦苇,是源于年轻时喜欢过帕斯卡尔《思想录》的一句话:人是会思想的芦苇。在帕斯卡尔看来:“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苇草……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帕斯卡尔用一串串精神的记录证明,他是一根最有尊严的苇草。我常常想着帕斯卡尔说出这番话的表情。幻觉里,我的眼前出现了一片芦苇,它生长在临水的河边,茎杆中空,叶子翠绿,在风里歌唱,并开出美丽的芦花,帕斯卡尔在其中行走……帕斯卡尔的芦苇地。那是属于他的精神家园,由他开垦、播种、耕耘,并最终收获的芦苇地。那是人们用肉眼无法触及的芦苇地。他可以放心地、尽情地、赤裸地在其中想象,呐喊。
③在一个雨后有阳光的秋日,朋友约我去钓鱼。他引领着我向沣河的上游奔去,在一片挖过沙的河滩,我见到了一片面积很小的芦苇,但足以令我喜出望外。我举着钓竿只有几分钟,就放弃了,先是坐着,后来就躺在那片芦苇中了。我感谢这个多雨的秋天,给了北方这片土地一片芦苇,让我有了一个驰骋思想的空间。
④秋天的芦苇一片苍茫。灰白的芦花开始到处飘荡,翩翩若雪。握住一片芦花时,自然,我想到了帕斯卡尔,他说:“人显然是为了思想而生的。”他的思想中没有规范的体系和严谨的学说,他是个任思绪流淌而不做聚集和汇总的人,宛若一片自由的芦花。他的毫无拘束的思想火花奔放不羁,直抵生命的最深层次。
⑤躺累了,我便起身站在一个高处,对这片芦苇进行俯视。视野里的芦苇,虽然很小,但是比起任何旷野的景致都要壮观。成熟的芦苇如满头华发的老人,脱去轻飘,归于凝重,静谧中有一种庄严和安详。我想芦苇如果有眼睛,也一定是充满阳光般的睿智,那是超越了一切悲喜苦痛的的旷达。
⑥其实这里是一片河滩,更多的是荒草、沙子、水面,还有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在水面贴着滑翔的鸟。它们翅膀扇动着,发出不可一世的鸣叫。它其实是没有思想的。任何一个思想家,都会在广阔之处表现得沉默。那正是一种成熟。就像面前的芦苇,该张扬时便张扬,该安静时就安静,似乎自己智慧地把握着生命的节奏。芦苇的境界,人是不容易达到的。
⑦沣河岸上的这片芦苇地,我设想它是属于帕斯卡尔的。
⑧朋友在收杆,西山的晚霞送走了遥落的太阳,秋风下,金黄色的芦苇在水面荡漾,一片片云朵围拢着又散去,舞动成晚霞样的遐想。朋友钓了许多鱼。他说,我在乎的是钓鱼时的感觉,没有工作,没有应酬,没有烦恼,就只有我自己的思想。在这片属于帕斯卡尔的芦苇地里,我惊喜地发现,我的这位朋友居然拥有了帕斯卡尔般的境界。当他陷于那个小城,那间只有十几个平方米的办公室时,他是陷入思想的荒芜的。当人们热衷于建立体系和规范的时候,其实也是在从事着一件作茧自缚的工作。我们为什么不能像帕斯卡尔那样,在广阔的芦苇地里收获灵感呢?
⑨帕斯卡尔关注的是生命和生命中昂扬的激情,他呼唤:“人必须认识自己……我们对自己越是认识的深刻,就越是接近于一个真实的人。”在说出这番话后,他将自己置于芦苇地的深处,任冬日的晚风吹着。那个夜晚,帕斯卡尔的灵魂破土而出,他找到了皈依。他从此开始了修道式的生活,他收留穷人住在自己的寓所,帮助不知名的流浪少女,他效仿耶稣“我热爱贫穷是因为他热爱它……
⑩1662年,他39岁,正值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上帝却领走了他。那一刻,帕斯卡尔刚刚做完一个梦。他梦见自己置身于一片芦苇地,神秘的霞光将芦苇映照成玫瑰色……他举着双臂,向着玫瑰的深处翱翔。“思想,人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这是他留给这个世界永恒的嘱咐。
(节选自《2010年中国最佳随笔》,原文有删节)请结合文章第④段用简练词语概括出帕斯卡尔思想的特点。
在文章第⑥段,作者是采用什么修辞手法来表达他在芦苇地的见闻和感悟的?该段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考?请简要分析。
试分析“朋友”这个人在本篇散文中所起到的作用。
请结合画线部分相关词语体会文章第⑩段作者设置的梦境的作用。
请探究在帕斯卡尔的“芦苇地”里蕴含着他本人的哪些思想,并分别举出相关的事例来加以证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慢慢走,欣赏啊(节选)
朱光潜
一篇好文章一定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其中全体与部分都息息相关,不能稍有移动或增减。一字一句之中都可以见出全篇精神的贯注。比如陶渊明的《饮酒》诗本来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后人把“见”字误印为“望”字,原文的自然与物相遇相得的神情便完全丧失。这种艺术的完整性在生活中叫做“人格”。凡是完美的生活都是人格的表现。大而进退取与,小而声音笑貌,都没有一件和全人格相冲突。不肯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是陶渊明的生命史中所应有的一段文章,如果他错过这一个小节,便失其为陶渊明。下狱不肯脱逃,临刑时还叮嘱吩咐还邻人一只鸡的债,是苏格拉底的生命史中所应有的一段文章,否则他便失其为苏格拉底。这种生命史才可以使人把它当作一幅图画去惊赞,它就是一种艺术的杰作。
其次,“修辞立其诚”是文章的要诀,一首诗或是一篇美文一定是至性深情的流露,存于中然后形于外,不容有丝毫假借。情趣本来是物我交感共鸣的结果。景物变动不居,情趣亦自生生不息。我有我的个性,物也有物的个性,这种个性又随时地变迁而生长发展。每人在某一时会所见到的景物,和每种景物在某一时会所引起的情趣,都有它的特殊性,断不容与另一人在另一时会所见到的景物,和另一景物在另一时会所引起的情趣完全相同。毫厘之差,微妙所在。在这种生生不息的情趣中我们可以见出生命的造化。把这种生命流露于语言文字,就是好文章;把它流露于言行风采,就是美满的生命史。
文章忌俗滥,生活也忌俗滥。俗滥就是自己没有本色而蹈袭别人的成规旧矩。西施患心病,常捧心肇眉,这是自然的流露,所以愈增其美。东施没有心病,强学捧心肇眉的姿态,只能引人嫌恶。在西施是创作,在东施便是滥调。滥调起于生命的干枯,也就是虚伪的表现。“虚伪的表现”就是“丑”,克罗齐已经说过。“风行水上,自然成纹”,文章的妙处如此,生活的妙处也是如此。在什么地位,是怎样的人,感到怎样情趣,便现出怎样言行风采,叫人一见就觉其谐和完整,这才是艺术的生活。
俗语说得好:“惟大英雄能本色”,所谓艺术的生活就是本色的生活。世间有两种人的生活最不艺术,一种是俗人,一种是伪君子。“俗人”根本就缺乏本色,“伪君子”则竭力遮盖本色。朱晦庵有一首诗说:“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艺术的生活就是有“源头活水”的生活。俗人迷于名利,与世浮沉,心里没有“天光云影”,就因为没有源头活水。他们的大病是生命的干枯。“伪君子”则于这种“俗人”的资格之上,又加上“沐猴而冠”的伎俩。他们的特点不仅见于道德上的虚伪,一言一笑、一举一动,都叫人起不美之感。谁知道风流名士的架子之中掩藏了几多行尸走肉。无论是“俗人”或是“伪君子”,他们都是生活中的“苟且者”,都缺乏艺术家在创造时所应有的良心。像柏格森所说的,他们都是“生命的机械化”,只能作喜剧中的角色。生活落到喜剧里去的人大半都是不艺术的。下列表述,不是导致“‘俗人’、‘伪君子’的生活大半都是不艺术的”的一项是:( ▲ )
A.他们是为生存而苟且生的“苟且者”。 |
B.这些人缺乏道德追求和良心。 |
C.这些人或缺乏本色、或掩盖本色,生命是干枯的。 |
D.他们的一言一笑、一举一动,都像喜剧里的人物,叫人起不美之感。 |
下列表述不合乎文意的一项是: (▲)
A.如同一篇好文章一定是一个完整的有机体一样,凡是完美的生活,其全部生活表现也与全人格息息相关。 |
B.每个人对于某一事物所引起的情趣都是独特而唯一的,是他人所不能替代的,并将不断发展变化,生生不息。 |
C.俗人与伪君子之所以让人生厌,与东施一样,都是因为俗滥,也就是自己没有本色而蹈袭别人的成规旧矩。 |
D.“风行水上,自然成纹”,也就是说,在什么地位,是怎样的人,感到怎样情趣,便现出怎样言行风采,这样才谐和完整。 |
作者认为艺术的生活应该具备哪些特点?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小题。
他代表了一代人的理想
1月4日,是作家史铁生的六十岁生日。可惜他没能等到这一天。在2010年的最后一天,史铁生永远离开了他的亲人、朋友与读者。
4日下午3点,他的亲人、朋友、同学在北京的798“时态空间”为他举行追思会。“请各位亲朋好友不要带花圈、挽联,而是带着回忆与鲜花,在我们准备好的留言卡上写下对铁生的追忆和思念。”这是大家与史铁生的最后一次聚会。人们从四面八方赶来,越聚越多,上千人在凛冽的寒风中缅怀一位伟大的作家。
同一天,上海也在复旦大学举行了史铁生追思会,由上海市作协主席王安忆担任主持人,纪念这位“用生命书写生命”的作家。曾与史铁生有过多次合作的《天涯》杂志社也宣布,将举行“铁生之夜”烛光追思会,以表达对他的深切缅怀,学习他一生追求文学理想的崇高精神。
早在二十年前,史铁生就在《我与地坛》中平静地叙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但这个“节日”真的来临时,不少人依然泪如雨下。
按照史铁生的遗愿,他的心脏在去世当天便紧急送往天津,大脑和腰椎也捐献给了武警总医院,不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史铁生的夫人陈希米说,以前家住地坛公园附近,他一直很喜欢那里,“所以我想应该有所表达”。据悉,陈希米目前正与有关方面商量,有意将史铁生的骨灰撒在地坛的树林里,不过不留任何的地上标志。
说起地坛,人们总会想起那篇著名的《我与地坛》。正如韩少功所言:“《我与地坛》这篇文章的发表,对当年(1991年)的文坛来说,即使没有其他的作品,那一年的文坛也是一个丰年。”事实上,不仅是那一年,《我与地坛》已成中国当代文学的重要收获,而其影响也不限于“文坛”。
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陈福民参加了北京的追思会。他说,在两个半小时的追思活动中,每一个场面都很感人。大家对史铁生的所有热爱,都是因为读了他的作品而产生的。很少有人意识到,史铁生是1969年作为知青到陕西延安插队,1972年因病致瘫而回京,这一时间距离他写出并且发表《我与地坛》,还有将近二十年的时间。也就是说史铁生是用了二十年的漫长岁月,对生命进行了循环反复的思考咀嚼和叩问,才变得平静从容。
在他看来,史铁生以自己的苦难为我们这些健全人背负了“生与死”的沉重答案,他用自己的苦难提升了大家对生命的认识,而我们没用任何成本地享受了他所达到的精神高度。在这个意义上,史铁生堪称当代文化英雄。
“史铁生的意义在于他代表了我们这一代人的理想。”作为史铁生的好朋友,王安忆用这句话表达了自己的痛切之情。
史铁生的去世,引发了读者对他作品无限的怀念与记忆,《我与地坛》《务虚笔记》《病隙碎笔》《命若琴弦》等名作被频繁提起。在某购书网站上,很快推出了史铁生专题,他的作品的重新出版也被提上了日程。
北京追思会上,中国作协主席铁凝感慨地说:“能在过去五年间每年都与铁生见面,是我的荣幸。铁生是一个真正有信仰的人,一个真正坚持精神高度的写作者,淳厚,坦然,诚朴,有尊严。他那么多年坐在轮椅上,却比很多能够站立的人看得更高;他那么多年不能走太远的路,却比很多游走四方的人拥有更辽阔的心。在这个不轻言‘伟大’的时代,铁生也无愧于‘伟大的生命’这样的评价。无论是作为人,还是作为作家,他对中国文学而言都是有着非凡重量的宝贵财富。他个人和文学作品的深厚价值,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充分地彰显出来。”
史铁生去世了,不少人都在哀悼。他是最纯粹的写作者,其想象力与思辨力代表了我们当代文学所能达到的高度。而他沿着悬崖行走,一次次以生命的名义对抗死亡卷土重来的生命奇迹,留给人们更多生活的勇气。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下列对新闻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韩少功说《我与地坛》的发表在当年(1991年)的文坛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虽是唯一的一篇,但其价值仍使那一年的文坛收获颇丰。 |
B.“用生命书写生命”,第一个“生命”指的是史铁生自己不幸的人生遭遇,第二个“生命”指的是其作品中对生命意义和张力的探索。 |
C.史铁生的去世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如为其举行追思会、其作品被频繁提起、某购书网站推出其专题、其作品被重新出版等。 |
D.文中大量引用了史铁生本人以及亲属、朋友的言论,极大地丰富了文章的内涵,显得生动、真实,使情感抒发也更含蓄、真挚。 |
E.在史铁生追思会上,评论者们从史铁生用苦难提升人们的生命意识以及对中国当代文学产生的深远影响方面,给予他极高的评价。文章开头交代了北京、上海两地同一天为史铁生举行追思会,及《天涯》将举行的“铁生之夜”烛光追思会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史铁生具有哪些宝贵的精神品质?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在史铁生追思会上,陈福民评价他“堪称当代文化英雄”,铁凝评价他“无愧于‘伟大的生命’”,你更倾向于哪种评价?请结合文本说明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狼外婆”
佚名
十岁那年,我还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父亲是科研所的高级工程师,母亲是大企业的部门经理,我是他们的心肝宝贝。可是一夜间,我从天堂跌到了地狱——父母因飞机失事双双遇难。几天后,一个五十岁左右恶鬼般的老太太来到我家,姥姥和姥爷让我叫她“奶奶”。看到这个老太太,我有些害怕,她简直像极了童话故事中那个狼外婆。
姥姥和姥爷把我交给她,扭头就走,根本不管我的哭喊。她凶狠地训斥我:“哭啥?没骨气,他们是狼!”她麻利地给我洗脸,又找出干净衣服帮我换上,然后做了饭菜端上来。看我不动筷子,她恶狠狠地骂:“不吃就饿死。”
几天后,姥姥带着姨妈和舅舅,指挥搬运公司的工人对我家进行大扫荡,只留下了我的衣服。“狼外婆”一声不吭,搂着我冷冷地站在一边。可当姥姥凶狠地跟她要房契,舅舅和姨妈用狼一般的眼睛瞪着她时,她冲进厨房,拿着菜刀,凶悍地叫骂起来。姥姥、姨妈和舅舅们在骂声中走了。“狼外婆”扔下菜刀,狠狠地吐了口唾沫:“狼!”
辗转跟着她来到农村二叔家,一个小姐姐躲在门后,仔细地打量着我。后来我知道她是二叔的女儿,叫“丫丫”。二叔毕恭毕敬地端来一碗凉开水,她一口气喝光,抹抹嘴,朝二叔瞪起眼睛:“听着,这就是你亲侄女小小,她爹妈死了,咱要拉扯她,听见了吗?”
“哼!羊腿能安到狗身上?”一个面目凶狠的年轻人小声嘟囔。丫丫悄声告诉我,这是三叔。我害怕地看着三叔,真担心他把我赶出去。
我来到她住的偏房。屋子很简陋,四面墙黑黑的。房间里只有一张破桌子和一个看不出颜色的柜子,柜子还上了锁。
我把父母和我的合影拿出来,一边擦一边掉泪。她看到了,突然抢过去,从裤腰上解下钥匙,打开柜子,把照片扔了进去。我恨透了她,我发誓:长大了,一定要离开她。
我想父母,经常夜里偷着哭。看看父母的照片成了我的奢望。有一次,趁她换下裤子到外面做活,我从她的裤子上解下钥匙,悄悄打开柜子。她旋风般冲进屋子,推我一掌,狠狠关上了柜子。二叔发怒了:“妈,小小还是个孩子,你咋就不能疼疼她?”面对二叔的怒火,她忧伤地看着我。
周末傍晚,我回家一进门,就听到她凶狠的骂声:“滚!我没钱!”三叔站在院子里,怒气冲冲:“谁不知你把小小家的财产独吞了?那房子就值几十万!你还说没钱?大哥不是你儿子,她也不是你的亲孙女,我可是你的亲儿子……”“狼外婆”站在偏房中间,手哆嗦着,想卷烟却卷不上。看到我,她眼睛亮了一下:“你要像你老子那样有出息!听见没?”
高考结束,丫丫考上本省的普通大学,我考取了我家那座城市的重点大学。二叔跑了好多家亲戚才凑齐丫丫的学费,可我的学费却没着落。报到的日期临近了。那天傍晚,村里停电,“狼外婆”坐在炕上抽烟,我坐在桌前,看着录取通知书,眼泪悄悄地落下。我慢慢把录取通知书凑到蜡烛前,“狼外婆”见状光着脚疯了般猛然跳下炕,抢过录取通知书,打开柜子,把录取通知书丢到柜子里,锁上。
第二天早晨,二叔和三叔送丫丫上大学。他们一走,“狼外婆”就掀开我的被子,语调紧张:“小小,快起来!快!”我晕头转向地被她拉扯着上了汽车。
“狼外婆”带我回到了以前的家。打开房门,我愣住了:屋里的家具全是新的。我不明白地看着她。
她拿出一个存折:“你爷爷死了,留下话,让我供你爸上大学。你爸有良心,上班后每年都给我寄钱。我把钱都留下来。那年你爸妈死后,我拼命留下这房子。每年你二叔都来一趟,就是为你收房租。”
她把存折交到我的手里,从包里拿出我们一家三口的照片,细心地摆放到原来的位置。
“奶奶!”我扑进她的怀里,缓缓地跪下,泪流满面……
(节选自《哲思》,有删改)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眼中的奶奶曾是“狼外婆”,而“狼外婆”将“我”姥姥等人称为“狼”,作者运用比喻表现“狼外婆”和姥姥等人人性的泯灭。 |
B.“狼外婆”被三叔要钱的无情言行气得手直哆嗦,当她看到“我”时眼睛却亮了一下,她把对三叔的气愤化为对“我”的期待。 |
C.“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狼外婆”却不告诉“我”可以去报到上学,而是装出没有钱的样子,这显示了她的内心矛盾。 |
D.“狼外婆”将“我”与父母一家三口的合影细心地摆在了原来的位置上,显示她对以前阻止“我”看此合影的行为有所悔悟。 |
E.作品以“我”的视角,展示“狼外婆”难以令人理解的言行,表达了“我”对“狼外婆”的惧怕、憎恨乃至最终领悟其爱的感激。文中的“狼外婆”有哪些奇特的行为?请简要概括。
文中为什么在后半部分的记叙中才交代“狼外婆”不是“我”爸爸的亲生母亲?请简要分析。
本文由父母遇难后“狼外婆”来接“我”(1-3段)、“我”随“狼外婆”回乡下生活(4-8段)以及“我”考上大学后“狼外婆”的举动(9-15段)三部分构成,你认为哪部分更精彩?请谈谈你的观点,并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陈述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论“以文为诗”
朱自清
为什么到了宋代才有诗文分界的问题呢?这有很长的历史。原来古代只有诗和史的分别,古代所谓“文”,包括这两者而言。此外有“辞”“言”“语”。但这些都没有明划的分界,诗与史相混,从《雅》《颂》可见。诗、史、辞和言、语相混,从《老子》《庄子》等书内不时夹杂着韵语可见。至于汉代称为《楚辞》的屈、宋诸作,不用说更近于诗了。
汉代是个赋的时代,那时所谓“文”或“文章”便指赋而言。汉代又是个乐府时代,假如赋可以说是霸主,乐府便是附庸了。乐府是诗,赋也可以说是诗,班固《两都赋序》第一句便说:“或曰:‘赋者,古诗之流也’”。赋出于《楚辞》和《荀子》的《赋篇》,性质多近于诗的《雅》《颂》,以颂美朝廷,描写事物为主,抒情的不多。晋以后的发展,才渐渐专向抒情一路,到六朝为极盛。按现在说,汉赋里可以说是散文比诗多。所谓骈体实在是赋的支与流裔,而骈体按我们说,也是散文的一部分,这可见出赋的散文性是多么大。赋是诗与散文的混合物,那么,汉人所谓“文”或“文章”,也是诗与散文的混合物了。
乐府以叙事为主,但其中不缺少抒情的成分。它发展到汉末,萌芽了抒情的五言诗。可是纯粹的抒情的五言诗,是成立在魏、晋间的阮籍的手里,他的意境却几乎全是《楚辞》的影响。魏、晋、六朝是骈体文和五言诗的时代,但这时代还只有“文”“笔”的分别,没有“诗”“文”的分别。“有韵者文”,“无韵者笔”,是当时的“常言”。赋和诗都是“文”,和汉人意见其实一样。另一义却便不同:有对偶、谐声的抒情作品是“文”,骈体的章奏与散体的著述是“笔”。这个说法还得将诗和赋都包括在“文”里,不过加上骈体的一部分罢了。
唐代的诗有了划时代的发展,所以当时人特别强调“诗”“笔”的分别。杜牧有“杜诗韩笔愁来读”的句子,可见唐一代都只注意这一个分别。杜牧称韩愈的散体为“笔”,似乎只看作著述,不以“文”论。韩愈和他的弟子们却称那种散体为“古文”,韩创作那种散体古文,想取骈体而代之,也是划时代。他的努力是将散体从“笔”升格到“文”里去,所以称为“古文”。他所谓“文”,似乎将诗、赋、骈体、散体,都包括在内,一面却有意扬弃了“笔”的名称。唐人连韩愈和他的追随者在内,都还没有想到诗文的对立上去。
宋代古文大盛,散体成了正宗。骈体不论是抒情的应用的,也都附在散体里,统于“文”这一个名称之下。王应麟《困学纪闻》有评应用文的(骈体居大多数),虽分评,却都称为“文”,这个“文”的涵义,正是韩愈的理想的实现。这样,“笔”既并入“文”里,“文笔”“诗笔”的分别,自然不切用了,于是诗文的分别便应运代兴。诗文的分别看来似乎容易,似乎只消说是“有韵者诗,无韵者文”就成了。可是不然,宋人将诗从文里分出,却留着辞赋,似乎自己找麻烦,但一看当时“文体”的赋的发展,便知道这是有道理的。因为成立了诗文对立的局势,而二者的分别又不在韵脚的有无上,所以有许多争议。争议虽多,共同的倾向却很显明,那就是风诗正宗。
(选自《朱自清文集》,有删改)下列对于“文”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由诗与史组成的古代的“文”与“辞”“言”“语”几者间没有明确的区分,《老子》《庄子》等作品是其有力的证据。 |
B.汉代所谓“文”就是赋,赋与诗有着密切的关系,作为赋的支与流裔的骈体又是散文的一部分,故“文”也是诗与散文的混合物。 |
C.魏、晋、六朝时期对“文”有另一种释义,所谓“文”是与“笔”相对的有对偶、谐声的抒情作品,包括所有的赋、诗和骈体。 |
D.宋代,散体成了正宗,“笔”并入“文”里,“无韵者文”,形式包括赋、骈体、散体等,这些也都统于“文”这一个名称之下。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楚辞》的屈、宋诸作,近于诗,但不是诗,这说明古代诗、史、辞、言、语之间的划分不明显,诗文分界也无从谈起。 |
B.汉代的赋与骈体逐渐从诗中分离出来,且二者都具有浓郁的散文性,这是因为作为散文一部分的骈体是赋的支与流裔。 |
C.纯粹的抒情的五言诗成于魏、晋间的阮籍之手,且可见《楚辞》之影响,而汉末的乐府孕育的五言诗也不无抒情的痕迹。 |
D.宋代,将“笔”并入“文”里,所以“文笔”“诗笔”的分别就不甚明了,只是“有韵者诗,无韵者文”的说法也非楚河汉界。 |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诗文对立在出现之前,经历了几个重要的时期,如汉代、魏晋六朝、唐代,先后出现了诗史的分别、文笔的分别、诗笔的分别。 |
B.唐代的诗有了划时代的发展,当时只注意到“诗”“笔”的分别,即使韩愈和他的追随者扬弃了“笔”,也还未料及诗文的对立。 |
C.到了宋代,诗文才出现分界,这与历代文学样式的发展变化有着莫大的关系,如唐诗的飞跃与突破、“笔”归到了“文”中等。 |
D.诗文对立存在许多争议,是因为根据韵脚的有无不能区分出诗与包含在“文”中的用韵的“辞赋”,而“风”是诗的正宗却显而易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