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乡村铁质
刘向民
①乡村是我永远的家园。在我全部的生活中,乡村是最重要的。
②虽然走进了城市,不可能与土地日日肌肤相亲,但我始终以农民的眼光审视乡村。乡村是城市的依托,没有乡村也就没有城市的存在,乡村是城市的母体,城市是乡村的延伸和延续。乡村是狗吠鸡鸣牛哞,是薄薄的晨雾和袅袅的炊烟,一条静静地流淌的小河,茂密的小草尖上晶莹的露珠闪耀着太阳的光彩。乡村的早晨是清新和鲜明的。
③走进田野,就走进了自我。一株株茂盛的高粱、谷子或者玉米,就是我们的兄长。闪着光芒的锄探进植物的根部,根系蔓延,锄的铁质意念就通过异常发达的根系蔓延了整个土地,广阔的原野处处闪耀着铁质的浑厚和沉重,所以我们收获的每一粒粮食、每一季粮食都包含着铁质。铁质沿着血管流动,扎根于我们的每一处神经,我们的脊梁才如此坚挺。
④粮食的存在,使乡村有了存在的充分理由。一茬一茬的庄稼,一茬一茬的人生,在乡村的蓝天下格外亮丽。已经死去多年的大树仍然直直地挺立,黑枯的树干直指青天,乡村中许多的构思和想象缘自树干的启迪。镰刀闪着铁质的锋利,农民的梦想始终与庄稼有关,一头牛与一架犁在土地深处探寻,浑黄或者黝黑的土壤蕴涵着无穷的力量,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土地时刻迸发着铁质的响声。
⑤土地养育了庄稼,也养育了整个乡村。乡人们的性格和作为,任何时候都充满着铁质,欢喜时会无所顾忌地畅心大笑,发怒时会打上一架,或者跑到村街上不明不白地骂上一场,悲哀时会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大哭一场,然后又执著地走进田野,走进劳作,一切都毫无遮遮掩掩。嫉恶如仇,旗帜鲜明,高昂的气概和高亢的声音比得过任何烦琐深奥的说教。他们不怕风,不怕雨,不怕雷鸣,他们饮风露餐,吃得下千般苦,受得住万般罪,他们常说“没有吃不了的苦,没有受不了的罪”,年景的丰歉和日子的辛苦都是岁月的点缀,他们从不怨天尤人,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沿着太阳的方向走进田野,走进庄稼地里,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哪怕只是一声劳动的号子,也如雷鸣一般响亮;哪怕只是向前迈出一步,也如山一般稳重;哪怕只是一个耕或者种的手势,也都是乡村的经典动作。乡村,处处铁质,铁质处处。
⑥乡村是农民的部落。城里人已经厌烦的事情,乡村还在喜欢或者也早已厌烦,喜欢的是一种没有丢失的乡村质朴,厌烦的是曾经生活在乡村里的城里人的矫作。城里人始终也在吃着乡村的粮食,但缺少了乡村的铁质。铁质似乎已被城里人丢失殆尽。我们是否要寻找乡村的铁质,使乡村铁质在城市里闪烁,应该是我们思考的问题。
⑦乡村是我们生存的依托,也是城市生活的依据,没有了乡村就没有城市。是否有人为城市的一天天的侵占乡村沾沾自喜呢?如果缺少了乡村,缺少了乡村铁质,我们将会更加颓废,城市也将因此而变的莫名其妙地失去方向,因此,不论生活在乡村还是城市里的人们,都不能忘记永远的乡村铁质,它是我们永远的支撑,我们永远的方向。
下列对散文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
结合全文谈谈乡村具有怎样的意义?作者在行文中着重描写了乡村的土地,有怎样的妙处?(6分)
谈谈你对文中划线句的理解。(6分)
①只要播下种子,幻想就无可阻挡地蓬勃起来了。
②走进乡村深处的每一个细节,使乡村的每一刻都充充实实和铿锵有声。(3分)
文章的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文章中的“铁质”具有其特殊的象征意义,根据你对文章的品读,谈谈对“铁质”象征意义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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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3题
暗记
聂鑫森
宽敞的画室里,静悄悄的。
初夏的阳光从窗口射进来,洒满了摆在窗前的一张宽大的画案。画案上,平展着一幅装裱好并上了轴的山水中堂。右上角上,写着五个篆字作画题:南岳风雨图。
年届六十的知名画家石丁,手持一柄放大镜,极为细致地检查着画的每个细部。他不能不认真,这幅得意之作是要寄往北京去参展的。何况装裱这幅画的胡笛,是经友人介绍,第一次和他发生业务上的联系。
画是几天前交给胡笛的。胡笛今年四十出头,是美院毕业的,原在一家幻灯厂当美术师,能画能写。后来下海了,在湘潭城开了一爿小小的裱画店,既是老板又是装裱工。同事们都说胡笛的装裱技艺比一些老辈子强,且人品不错,何必舍近求远,送到省城的老店去装裱呢?
画是胡笛刚才亲自送来的,石丁热情地把他让进画室,并沏上了一杯好茶。石丁是素来不让人进画室的,之所以破例,是要当面检查这幅画的装裱质量,如有不妥的地方,他好向胡笛提出来,甚至要求返工重裱。
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
石丁对于衬绫的色调、画心的托裱、木轴的装置,平心而论,极为满意。更重要的是这幅画没被人仿造——有的装裱师可以对原作重新临摹一幅,笔墨技法几可乱真,然后把假的装裱出来,留下真的转手出卖。石丁的画已卖到每平方尺一万元,眼红的人多着哩。眼下,画、题款、印章,都真真切切出自他的手,他轻舒了一口气。且慢!因为他是第一次和胡笛打交道,对其人了解甚少,不得不防患于未然,故在交画之前,特地在右下角一大丛杂树交错的根下做了暗记,用篆体写了“石丁”两个字,极小,不经意是看不出来的。石丁把放大镜移到了这一块地方,在杂树根部处细细寻找,“石丁”两个字不翼而飞。又来来回回瞄了好几遍,依旧没有!
石丁的脖子上,暴起一根一根的青筋,他万万没有想到这居然不是他的原作,而是胡笛的仿作。这样说来,胡笛的笔墨功夫就太好了!他从十几岁就下气力学石涛,尔后走山访水,参悟出自家的一翻面目,自谓入乎石涛又能出乎石涛,却能轻易被人仿造,那么,真该焚笔毁砚、金盆洗手了。
就在这时,胡笛猛地睁开了眼睛,笑着说:“石先生,可在寻那暗记?”
石丁的脸忽地红了,然后又渐渐变紫,说:“是!这世间小人太多,不能不防!”
胡笛端起茶杯,细细啜了一口茶,平和地说:“您设在杂树根部处的暗记,实为暗伤,是有意设上去的。北京城高手如林,若有细心人看出,则有污这一幅扛鼎之作。您说呢?”
石丁惊愕地跌坐在椅子上,问:“那……那暗记呢?”
胡笛说:“在右下部第五重石壁的皴纹里!令‘石丁’两个字很有骷髅皴的味道,我把它挖补在那里,居然浑然一体。树根部处空了一块,我补接了相同的宣纸,再冒昧地涂成几团苔点。宣纸的接缝应无痕迹,补上的几笔也应不会丢先生的脸。”
石丁又一次站起来,拿起放大镜认真地审看这两个地方。接缝处平整如原纸,这需要理出边沿上的纤维,彼此交错而“织”,既费时费力,又需要有精道的技艺。而补画的苔点,活活有灵气,更是与他的笔墨如出一途。他不能不佩服胡笛的好手段!
石丁颓然地搁下了放大镜。
胡笛站起来,说:“石先生,裱画界虽有个别心术不正的人,但毕竟不能以偏概全。暗记者,因对人不信任而设,我着力去之,一是为了不玷污先生的艺术,二是为了我们彼此坦诚相待。谢谢。我走了。”
胡笛说完,很从容地走出了画室。
石丁发了好一阵呆,才记起还没有付装裱费给胡笛。正要追出去,又停住了脚步,家里还有好些画需要装裱,明日一起送到胡笛的店里去吧!
他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永远铭记那个让他羞愧万分的暗记……
(选自《百花园》2006年第9期)
“胡笛安闲地坐在画案一侧,眼睛微闭,也不喝茶,也不说话。”作者为什么要用“安闲”这个词?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他决定不将《南岳风雨图》寄去北京参展,他要把它挂在画室的墙上,永远铭记那个让他羞愧万分的暗记……”,试分析句子中“暗记”的含义。
联系全文,请你探究一下本文写作的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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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救命的一氧化碳
上世纪60年代,人们就知道身体组织在受到毒素、紫外线、激素和药物等侵害时,血红素加氧-1(简称HO-1)会及时对抗相应的受伤和感染,此时体内会自然地产生少量的一氧化碳.不过,当时的人们都认为一氧化碳是组织代谢的副产品。
然而,美国科学家所罗门•辛德在1993年提出,一氧化碳在人体内扮演了一个有意义的角色.它有协助一氧化氮管理人体内部器官的功能,例如大肠的收缩、胃的排空等.但是,研究人员作了很多的努力之后,还是没有检查出一氧化碳在人体中的准确作用。
由于一氧化碳对人体有益,一些科学家想把它用于临床治疗。然而,一氧化碳是有毒气体,使用稍有不当,就会对人类造成危害。一氧化碳能紧紧结合红细胞中的血红蛋白,形成羧化血红蛋白,使氧气无法载运到全身。当人体内20%左右的血红蛋白转变成羧化血红蛋白时,就会出现恶心、呕吐和晕倒的情况;当人体内40%左右的血红蛋白转变成羧化血红蛋白时,就会夺人性命。因此,有科学家反对把一氧化碳引入对人类的临床治疗。但美国的奥古斯丁•乔和弗里茨•贝奇称,医药界不该这么快拒绝一氧化碳的治疗潜力,一氧化碳疗法是紧急情况下最好的方法。
2001年上半年,乔和贝奇领导的小组指出,患者吸入微量一氧化碳有助于防止器官的排斥反应。他们在进行老鼠心脏移植时,用一种叫“卟啉”的化学药品将 HO-1封闭,一星期内老鼠有排斥移植的反应产生。但如果将老鼠置于含微量一氧化碳的空气中,则可以幸存。也就是说,吸入动物体内的微量一氧化碳可以完成HO-1所能完成的任务。这个实验也说明,20世纪60年代人们在研究HO-1时发现的一氧化碳不是代谢废物,而是在HO-1的作用下,人体为生理防御反应所产生的气体。
2001年年底,美国的大卫•平斯基的实验表明,一氧化碳对肺移植手术也大有帮助。平斯基改变了一些老鼠的遗传特性,使它们缺少制造HO-1的基因,然后让它们和正常的老鼠一起进行模拟的肺移植手术。平斯基用夹子截断供应到老鼠左肺的血流,一小时后让它们重新恢复流动。结果正常老鼠的生存率为90%,而所有改变过基因的老鼠皆死于产生在肺中的血块。在进一步的实验中,当平斯基给改变过基因的老鼠呼吸微量的一氧化碳后,只有一半老鼠死于非命。目前,每年有数千人进行肺移植手术,失败率为30%,比其他器官移植的失败率要高,比如,肾移植的失败率只有10%。因此,医药学家希望把一氧化碳的治疗作用引入到肺移植手术中。目前也有一些医生把一氧化碳用于临床手术中,取得了一定效果。
下列不能说明一氧化碳对人体有益的一项是()

A.让改变过基因的老鼠呼吸微量的一氧化碳后进行模拟的肺移植手术,只有一半老鼠死于非命。
B.一氧化碳能紧紧结合红细胞中的血红蛋白,形成羧化血红蛋白。
C.将老鼠置于含微量一氧化碳的空气中,在一星期之内可以幸存。
D.对缺少制造HO-1基因的老鼠进行模拟的肺移植手术,都死于产生在肺中的血块。

下列对一氧化碳可以救命的原因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一氧化碳对大肠的收缩和胃的排空有帮助作用。
B.吸入动物体内的微量一氧化碳可以完成HO-1所能完成的任务。
C.一氧化碳疗法是紧急情况下最好的方法,医药界不应该拒绝它的治疗潜力。
D.人体在及时对抗相应的受伤和感染时会自然地产生少量的一氧化碳。

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一氧化碳如果使用不当,对人类的危害一般不明显。
B.美国一些著名的医生把一氧化碳用于临床手术中,取得了特别理想的效果。
C.一氧化碳在人类器官移植手术中作用明显,不再需要专门的机构对其进行评估。
D.科学家们相信,不久的将来使用一氧化碳有可能提高人类肺移植手术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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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冷的夜雨
铁枫
仿佛是刹那间的事,一直狂躁地奔突于高楼广厦之间的狂风突然声势大减,变得气若游丝了,紧接着细密的雨丝就从幽邃、混沌的夜空里无声地飘落下来。冰凉的雨滴划过脸颊、锐利的寒意透过肌肤在心底迅速扩散开来,然而这浓浓的寒意却无法驱退心中焦躁的火焰——那辆每日载我回到栖身之处的夜班巴士今晚不知何故久等不至。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个飘着冷雨的初冬深夜等待多久。
我孤零零地伫立在狭窄的、勉强可以遮雨的候车亭里,头顶一盏昏黄的路灯下,晶亮的雨滴急速飞旋成一道道凌乱交织的线条,如同在表达一种浮躁而又无奈的情绪……此时的马路上冷冷清清,偶尔有行人经过,大都是低着头、行色匆匆。
在马路的另一边,一间餐厅明亮辉煌的灯光无遮拦地倾泻出来,以其温暖柔媚的色调引诱每一个在寒冷中穿行的行人。我远远地注视着那些坐在灯光里细斟慢酌、谈笑风生的男男女女,心中隐隐掠过一缕失落和酸楚,说不清是为了什么。后来我注意到,在餐厅内一个灯光昏暗的角落里,一个中年男人独自坐着,目光总是在腕上的手表与窗外之间游移不定。看上去他是在等什么人,或者是这场突降的冷雨阻挡了他回家的行程。餐厅内再温暖再明亮,也终究无法取替家中妻儿的欢笑……在所有的词汇中,家是最为温暖的一个词儿,洋溢着关爱的馨香。没有家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没有家的人是无根的浮萍,值得悲哀。在许多真正的漂泊者眼里,“浪迹天涯、四海为家”这八个字中所包含的无奈与悲哀远远多过浪漫和洒脱。一个真正的漂泊者是不会崇拜漂泊的。
这样想着的时候,那辆巴士终于姗姗而至了。在登上巴士的一瞬间,我稍稍犹疑了一下,下意识地觉着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遗忘在站台上了,但是回头看看刚才站过的地方,什么也没有。车门咣地一声关上了,把细锐的寒风、绵密的冷雨和一些或焦躁或怅惘的心情关在了车外。
车内空荡荡的,零星地坐着几个乘客。除了沉闷的马达声之外,听不见别的声音。忽然从邻座传来一阵压抑的咳嗽声。循声望去,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膝上躺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看情形是他的女儿了。小女孩已经睡着了,她的父亲咳嗽的时候努力向一边偏着头,并用手捂着嘴,生怕吵醒她。路灯的光芒透过车窗,一束一束扫过女孩的脸庞:她微闭着双眼,脸上漾着幸福的微笑、腮边闪烁着快乐的红潮……恍惚间,我仿若回到十年前那个初冬的雨夜,父亲挽着我的手走在一段泥泞的路上,我几次险些滑倒都是父亲那只厚实有力的大手牢牢把我抓住。黑暗中,温煦的父爱从父亲坚实的掌心传过来,令我为之深深陶醉,忘却了寒冷和恐惧……
下车的时候雨已经小了,只是风更紧了,寒气沁骨。耳边的雨声淅淅沥沥,犹如肖邦奏响的《雨滴》。多年以前,当我第一次沉醉于这支绝美的钢琴曲中时,内心随之生发的是对生途艰辛世事跌宕的嗟叹,而此刻,这支熟悉的旋律再度从心底奏响的时候,我已经走近被自己称之为“家”的狭小居所,和着那旋律的是一种安然恬淡的归属感。
假如说人生就是一场突降的冷雨,那么谁能够拥有一个可以栖息和回归的地方、保证自己一颗干燥而又从容的心不被淋湿,谁就注定能够坦然地接近幸福。这场冬夜的冷雨也许很快就会过去,但愿一切长养于这场雨中的幸福感觉能够永恒。
如何理解文章第3段所说,“一个真正的漂泊者是不会崇拜漂泊的”?
第6段运用什么表现手法写对肖邦的钢琴曲《雨滴》的感受?这样写有何作用?
第4段说,“我”上车时,“觉着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遗忘在站台上了”。遗忘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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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灯盏
朱以撒
①秋天来了,山里闪动着风吹过的暗影。叶片开始有秩序地脱离枝条,原先紧挨在一起的两片树叶,一片先下来了,另一片落下来的时候,再也见不到它旧日的邻居。交接的日子来临,一些矮小的灌木丛里,浆果外表抹上了一层紫黑,一只翠绿的螳螂举着带锯的刀,轻轻划了一下,浆水霎时奔涌而出,紫透了枝下的土皮。
②稻子已经进仓,秋风下瑟瑟摇曳的是从农夫指缝里漏下的一枝金黄。农夫已经走远,不会回头,注定这一穗金黄要坚持到秋日的最后,被人遗漏、忘却,不能和亿万弟兄一道进入温暖的谷仓,此时它的美超过一切。在我看来,缘于遗忘而独立存在,虚构出岑寂田野的动人一幕。浆果、稻穗这样兀立风寒中的灯盏,秋日的过去就是它们生命的过去,许多美艳走到这里,自然变得素洁起来,像戏台上的名角戏装卸下,铅华洗去,走在街市上,纯乎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
③暗夜里,车驶过同样岑寂的山村,简陋的土墙开设的小窗口透出昏黄的光,一家人聚在严实的屋内,守着炉火,内心踏实起来,谷仓是照耀一家人美好心情的不灭灯盏,隔着芳香的木板,里边躺着一家人的生存希望——从春日开始萌发,夏阳曝晒,现在终于落实下来。当时是那么漫长,好像一盏秦时的灯,要擎到汉时才被真实地点亮,中间这么多的交替、衔接、奔跑——的确,我看过那些最终不能点亮灯盏的农耕人家,秋日远去,寒冬到来,是那么黯然神伤地蹲着,敲打着春日吃进泥层中的犁耙,要问个究竟。丰稔的人家如实地享受着秋日的馈赠,闲聊时记起春夏那些有趣的细枝末节,唇齿开合中带着舒适的滋润。看来,只有希望不落虚空,眉宇间才笑得起来。
④一本书在经过春风、夏雨的重叠,终于在深秋的最后几日结束了文字的蔓延。这个文人松了一口气,好几次他像一个持灯者,火舌飘忽不定,他的心时浮时沉,晴明阴晦在瘦削的脸庞上隐现。夜半推开窗门,所有家庭的灯盏都熄灭了,自己却还在夜色里跋涉——这大半年的灯火费得太多了。在乡村写作,笔下的蔬笋气明显与上一个章节慢了一个节奏。似乎都有这样的感觉,在乡村里完成的这一部分,像是夕阳余晖下归栏的牲口,脚步细碎,神色安然,被深浓起来的薄纱笼罩。也应该有一个相近的阅读环境——村头老樟树下,寂静萧然的风雨亭里,简约朴素的廊桥上。选择环境阅读是一种智慧,删去书写者身上的种种附加,也放弃了自己种种目的性,此时,书页打开,字句联袂而起,人融了进去。有几次我读到一些残本,残本毁弃了创作者的背景材料,如在异地骤遇了陌生人,没有既往的历史记录,没有阴影和光圈,使阅读时每一字句都像秋风里吹过的干果,水分滤去,肉质干脆。秋风残照下的人、文要比湿润阳春时可靠,它的冷峻是此前未有的情节,浓缩着艳丽的汁水,到了这个节气的文人笔下,我们说韵味,其中一部分就是由朴实无华来承担的。
⑤渐渐形成一个晚秋爱好者。尚在砚边的余墨被风吹干,兑点水,作一幅草草小品,透视着笔底漫不经心的挥洒状态,万木萧疏,百草枯黄,一个在秋风中穿行的漫游者,心事清癯。一些被春日枝繁叶茂遮蔽的疤痕,一些少年时代持抱不放的爱恋,不是展现了,就是放弃了。季节使人、物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幻想的春日和无比实在的秋日――有理由说,春日秋日的笔下文辞一定是不同色泽的,尽管出自一人之手。我仍然记得秋日里修订春日写下的一叠文稿,落笔如刀斧,删尽繁枝缛叶——这就是文字的命运,像许多果实那样,春夏的花枝招展,只有到了秋日,是否存在才能确认。
⑥有一些灯盏没能亮到秋日,与生俱来的命数,使它们止步于初秋。刘安说,不与夏虫语寒,不与曲人语道。因为生命中缺乏言说的条件,回放曾经在春日里生机无限的花朵,不禁追问起空间的历程,究竟隐伏着多少玄机:在时光携带着无数浮沉不定的生物匆匆行进时,伤逝之美也在同时上演——使一个走到秋日下的人,那些郁积着浓艳和空洞的春愁,此时一笔勾销。
(选自《经典美文》2007年8月,有删节)
作者笔下的“秋日”有哪些特点?(限用文章中词语)
“秋日的灯盏”在文中指什么?为何称之为“灯盏”?
本文隐含作者对生命追求过程的思考,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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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心 手 背
郭萍
当母亲跪在大嫂的面前时,我胸中的热血一下子冲到了脑门,心里像针扎一样难受。
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母亲高兴了一阵子,然而昂贵的学费让母亲到处求爷爷、告奶奶,借遍了亲戚朋友,可还差三千元。母亲终于下了决心,向两个哥哥求助。两个哥哥老实木讷,不善言语,可因为两个嫂子,和母亲的关系很紧张。
我和母亲来到大哥家的时候,他们正在吃饭。见我们进来,小侄子蹦蹦跳跳迎了上来,亲热地叫着奶奶。大哥急忙收拾碗筷,大嫂对我们不理不睬,阴沉着脸,随手拿起了没有织好的毛衣,低头专注地织了起来。
好像是过了一个世纪,母亲才开了口,话里带着哭腔: “你小弟考上了大学,急用学费。你们……” 大哥小心地看了一眼大嫂,悄悄地躲在了屋角,点燃了一支烟。 大嫂暴跳如雷,突然放下手里的毛线,指着大哥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这个窝囊废,瞧瞧你挣的钱?自己家都养不起的,还想供人家读大学?凭什么你只读小学,他要读大学?” 大哥一声也不敢吭,低着头抽烟,烟圈一圈圈地在大哥眼前荡漾,像是无奈的灵魂跳舞。
母亲站在屋中央,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我看出她在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我的热血一下子冲到了头顶,愤怒地大声喊道:
“算了,不用你们了,我不上什么大学!不上了!”
我拉起母亲就往外走,可母亲挣脱了我,一下子跪在了大嫂的面前,泪流满面:
“不要这样!求求你,帮帮你弟弟吧!都是一家人,手心手背啊!”
大哥一下子跳了起来,把烟丢在地上,伸手拉起了母亲,转身一把抓过大嫂,一记耳光在屋子回响,屋里乱成了一锅粥。
我还是用两个哥哥的钱上了学。到学校报到的那天,阴雨绵绵。夜晚,躺在宿舍里,听着外面雨敲打窗户的声音,我的眼前又浮现母亲给嫂子跪下的情景,耳边回响着嫂子的哭声和骂声。我悄悄地饮下泪水,对亲情产生了怀疑。
毕业后,凭着教授对我的偏爱和自己的努力,我很快地在商海里成功。
春节来临,我衣锦还乡。哥哥很热情,两个嫂子见了我脸上讪讪的。大嫂小心翼翼地观察我的脸色,陪着小心,用极温和的语调: “你有出息了,可别忘了家里人。” 我什么也没有说,把眼睛扭到了一边,她灰溜溜地到厨房洗碗去了。大哥看了看大嫂,慢慢地劝我: “小弟,不要跟她计较,女人就是这样。” 哥哥们请我到他们的家做客,我不想去。母亲劝我:“还是去吧,都是一家人。” 在两个哥哥家桌子上,我见到了本地极为罕见的海鲜,那是我特地从大连买来孝敬母亲的。我的心里又被针刺了一下,食不下咽,我不敢相信母亲会忘记了那一跪。 母亲见我从哥哥家里回来闷闷不乐,心里明白了几分,她小心地观察我的脸色,什么也没说。夜晚躺在东北的火炕上,母亲轻轻地为我掖了掖被子,慢慢地对我说:“孩呀,都是娘的心头肉,手心手背都是肉,咬哪儿都疼。”
我在被窝里泪流满面,是为自己的小心眼还是为母亲的大度,我不知道,母亲为大嫂跪下的那一幕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再回到家乡是为了大哥。严重的肾衰竭让他一步步走向坟墓。我和医生搜遍了互联网,可找不到能和大哥相匹配的肾。大哥躺在床上,呼吸渐渐微弱,大嫂只是哭泣。可怜大哥才四十出头!我至今还记得他拉起跪在地上母亲的那只手。我想把我的肾换给大哥。
大哥患病才仅仅一个月,母亲的头发再也找不到一根黑的,体重瘦了十多斤。听说我要给大哥一个肾,她找到了医生,决定将她的肾换给大哥。我震惊了,母亲已经是快六十的人,身体不好,如果把肾给大哥,那后果……
我坚决不同意,和母亲抢着把自己的肾换给大哥。母亲哭了:“手心手背,手心手背啊!”
大嫂跪在母亲的面前,痛哭流涕。母亲拉起了她:“孩呀,一家人,都是娘的儿呀,手心手背!”
我悄悄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心,轻轻地咬了一口,那份疼痛让我清醒,又转过手背,也轻轻地咬了一口,伴着疼痛我泪沾衣襟,我懂得了母亲心痛的滋味,也理解了当年母亲那一跪的意义。
唉,手心手背,圣洁的母爱!
作者先写母亲下跪,再写母亲下跪的原委,试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作者写“大嫂”对“母亲”的态度有什么变化?作者写这一变化对表现文章主题有什么作用?文章最后说:“唉,手心手背,圣洁的母爱!”请联系全文说说母爱“圣洁”的具体表现。
变化:
作用:
具体表现:
本文的线索非常明确,请结合文章具体内容,作简要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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