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文章《十三岁的际遇》,完成后面问题。
十三岁的际遇    田晓菲
⑴第一次知道这世界上存在着一个“北大”,是在我七岁的时候。那天,偶尔从抽屉里翻出一张泛黄的照片,上面是一片沉静而美丽的湖光塔影。我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这似曾相识的风景,一些莫名的惊奇、喜悦与感动,悄悄升起在孩子的内心。母亲告诉我:这,就是北大。 十岁,乘汽车从北大校门口经过。身边的阿姨唤我快看快看,我却固执地扭过头去,口里说着:才不呢!现在若看了,以后再来上学不就“不新鲜”了吗?
⑵ 我从未怀疑过我要成为北大的学生。那份稚气十足的自信,似乎预示了一段奇妙的尘线。只是我没有想到,我会这么快就实现了童年的梦想;而且,在白驹过隙的弹指一瞬,这已是我来到北大的第三个秋天。
⑶ 蓦然回首,我仿佛认出了两年前的自己:短短的头发,天真的目光,还不满十四岁,完全是个一脑子浪漫念头的小女孩,对什么都充满了兴趣与好奇。纷扬的白雪里,依稀看到她穿着蓝色羽绒衣,在结冰的湖面掷下一年雪团般四处进溅的清脆笑声。如今,秋风又起,树枝树叶交织出金色的穹隆。落叶遍地,踩上去很柔软,好像此时此刻不胜凉意的心情。眼看八七级新生穿着军训时领来的绿军衣满校走,我才恍悟到自己已是三年级的“老生”了。悄立在朋友般亲切的三十五楼下,不由地感到有些茫然若失……
⑷秋天,是成熟的季节了。我似乎应该对你说点儿什么,北大。不是已经和你朝夕相处整整两年了吗?不是已经长成停停少女、就要度过自己的十六岁生日了吗?但平时常在嘴边的歌这会儿全都沉默了。我望着陌生而又熟悉的你,北大,两年里积攒下来的那么多话,竟全部悄悄沉淀了下来。
⑸才进校门,高年级同学就带着我们参观北大图书馆。
⑹当时,好像还看了一个介绍图书馆的纪录片。入学之初那 句颇为雄壮的誓言——“我不仅为北大感到骄傲,也要让 北大为我感到自豪”——在图书馆大楼的映衬下骤然显得 苍白无力。我紧闭着嘴,心头涌起一种近乎绝望的感觉: 四百万册图书!实在难以想象。而其中我所读过的,大概 连这个数目字的最小的零头都不到吧!不知怎么,我回忆 起了1983年在青岛过夏令营时发生的一件事情:记得那 时灯已熄了,我们在黑暗里躺在床上,随意聊着天儿。我 和领队的那个小小的女老师正说得津津有味,我上铺的女孩却忽然哭了起来。我们惊讶地问她怎么了,她呜咽着答道:“你们知道得那么多,可我什么也不懂……”如今,我和女老师的谈话早忘得一干二净了,可那女孩子的呜咽反倒长久而清晰地留存在心中。当我随着面孔尚未记熟的新同学一起走出图书馆的时候,我似乎刚刚理解了那因为自己的无知而抽泣的女孩……
⑺于是,自从小心翼翼地佩带上那枚白色校徽起,北大就不再是照片上的影像,不再是车窗外一掠而过的建筑,不再是小女孩心中珍藏的梦想,而成了需要用全部清醒的意识来对付的、不折不扣的现实。假如一生可以被分成许多阶段,那么与北大的际遇,便是又一个新的开始。
⑻可不,是开始——开始做美得有点迷离的梦,开始对从未涉足过的世界进行探寻。当我在图书馆里一排一排落上了些许灰尘的书架间倘佯,我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里的女孩,怀着激动不安的心情启开了闪闪发光的仙宫大门,有时,并不急着翻检借阅,只在书深给我留出的窄窄小径上慢慢地走来走去,以目光抚爱每册图书。中文的、英语的,都在以互不相同的沉默的声音,向我发出低低的絮语和呼唤。渐渐地,我的心情也变得和它们一样:沉静,愉悦,安详。
⑼就这样,简单而又美好地,北大为一个渴望以有限的生命拥抱永恒的小女孩打开了一扇神奇的窗子,从这微风吹拂的窗口,透进一片纯洁的真理之光。宇宙与人开始以全新面目向我揭示和呈现,我开始思索,开始疑问,开始摒弃,开始相信。北大为我展示了一个动人的新世界,在这令我惊喜的天地里,我渴望生活,渴望创造,渴望有一副轻灵的翅膀,摆脱这沉重的肉体的束缚,在无际的天空自由地飞翔!
⑽喜欢读北大的书,更喜欢读北大的人。有时,我特别愿意静静地站在图书馆阅览室的门口,看那些伏案读书者专注而入迷的神情;也愿意一边走向第三教学楼,一边听身旁经过的人高声争论着什么问题,——吸引我的,往往不是他们争辩的题目,而是北大人特有的敏感,学生特有的纯洁,言谈的犀利与机智,精神状态的生机勃勃;更愿意站在广告栏前,一张一张细细地读那些五颜六色的海报,为的是永不厌倦地重温北大清新自由的气氛。
⑾写到这里,不由吐了吐舌头,因为北大老师们的肖像,也一视同仁地留在了我的写生画册上:有的绅士风度,有的和蔼可亲,这个怪癖,那个潇洒,或手谈笑风生间“樯橹灰飞烟灭”,或于古朴凝重之中‘形成另一番风 格……我喜欢由这些亲切的手牵引着走上令人耳目一新的通幽曲径,我喜欢师生之间那种平易而自然的关系。严谨治学,诚恳做人,我第一次体会到了“老师”二字的真正含义。我常想,北大就是一条生命饱满的河流,它从九十年前的源头出发,向那充满希望的未来流淌。不管两岸风景变换,河上却始终有着渴望驶向美丽彼岸的船客,也有着代代相传的辛勤的舵手与船工。
⑿哦,北大,北大,你委于我心的实在是太多,太多。
⒀因此,当有人问我大学两年收获了什么又失落了什么的时候,你叫我怎能以轻巧的“得失”二字,来衡量这因浸透了汗水、泪水与欢笑而格外充实的时光?
⒁“没有什么使我停留/除了目的/纵然岸旁有玫瑰、有绿阴、有宁静的港湾/我是不系之舟。”
⒂不止一次把这些诗句悄悄念给你,北大。千言万语,有时只能凝聚为这最浓最浓的几行。是的,我是一只不系之舟,曾经那样安恬地依偎在未名湖的臂抱里,但我的心无时无刻不在向往大海的波涛。我没有忘记我的誓言,我渴望发现新的大陆,渴望从海洋深处为你、北大,撷取最灿烂的珍珠。
⒃不过,自七岁起便结识便热爱的地方是永远无法忘记的。“让我俯首感谢所有星球的相助”,为了我能在北大校园里度过一生中最美好的时期。正是在北大,我从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一步一步艰难地走向成熟。北大早已不仅仅是哺育我的母校,它是师长,是朋友,是我的一部分,一部分的我。它珍藏在内心最柔软的角落里,流淌在我的血液里,和愚蠢又美好的少年的回忆一起,永远无法分割开来。
⒄“啊,也许有一天/意志是我,不系之舟是我/纵然没有智慧,没有绳索和帆桅。”
⒅是的,总有一天,北大,我也会离你而去。你却永远年轻看,微笑着,拥抱一代又一代青年人的梦想,激励一届又一届学子的抱负,也抚慰一年又一年桃李开落的惆怅。那么,我还会回到你的身边来,是梦是真,又有什么相干!我只要像当初一样,在老朋友般的三十五楼下小立片刻,那么我相信,所有逝去的岁月都会重新开花结果,所有往昔的梦幻都会再现,我将不顾头上苍苍的白发,再次像个十六岁的女孩那样,轻依在你湖光塔影的胸前……
作者第一次知道“北大”,是什么时候?是怎样知道的?
作者十岁时,乘汽车从北大校门口经过,为什么固执地扭过头去,不看呢?
阅读(5)—(9)段,说说北大图书馆对作者有什么影响?           
阅读(10)—(11)段“喜欢读北大的书,更喜欢读北大的人”,作者对“北大的人”喜欢的是什么?
从文章的题目来看,其中“际遇“一词你是怎么理解的?它包含了作者哪些情感因素?“十三岁的际遇”具体指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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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也有血液
张晓天
人们都知道动物有血液,而且绝大多数动物的血液是鲜红色的,当然,也有极少数物种的血液呈其他颜色。同时,动物的血液还分为不同的血型,人的血型就可分为A型、B型、AB型及O型。但你是否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说,植物也有“血液”,那就是它的汁液,它们也有不同的颜色。更令人称奇的是,植物也有血型。
植物的血液
植物“血液”的颜色多种多样,有的是透明的,有的呈乳白色,有的与人血一样为鲜红色;有的呈流质状,有的很粘稠;有的芳香四溢,有的臭气熏天。
牛奶树是一种生长在巴西境内,亚马孙河流域的树木,当地居民戏称它为“哺乳女神”。只要割破它的树皮,就会有大量的白色乳汁流出,颜色和味道都很像牛奶,其成分含糖、蛋白质和脂肪,也与牛奶相似。当地人把它的汁液煮沸,再加上白糖,就成了美味可口的饮料。
箭毒木生长在东南亚的热带雨林里,这些树木的汁液含有剧毒,“见血封喉”。这种树的树皮里有一种白色浆液,如果误入眼睛,就会造成失明;如果误食,就会造成心脏麻痹而导致死亡。因此,当地猎人常常把这种白色浆液涂抹于箭头上,用于猎杀野兽。
在我国广西、云南等地,有一种专门依附于其他树木生长的藤木本植物——鸡血藤。如果用刀将其砍断,它就会流出一种棕红色的汁液。更奇怪的是,这种汁液的颜色还会慢慢改变,逐渐变成鲜红色,就像杀鸡刚流出的鸡血颜色,“鸡血藤”因此得名。经科学家研究分析,它的“血液”含有鞣质、还原糖等物质,有极高的药用价值,用它制成的药物,如鸡血藤膏、鸡血藤片等,都有散气、活血和止痛的功效。
原产于加那利群岛的龙血树,是一种百合科的小乔木。这种树木高10多米,树干很粗。龙血树的茎干受伤后,会流出一种暗红色的液体,这是该树的树脂。人们常常将这些树脂用于医学和美容。
为人类造血
人类的血型,是指血液中红血球细胞表面分子结构的类别。血液在血管中流动,为全身输送氧气和营养物质,并排出废物。科学家发现,植物体内也有类似于人体的附在红细胞表面的血型物质,即血型糖。人的血型是由血型糖决定的,植物体内也有和人类血型物质相同的东西,其中以红色果实的植物中数量最多。科学家还发现,大多数植物的种子和果实中都含有血型物质,并且植物的血型物质在果实成熟和发育过程中,从无到有,并逐渐增多,待果实成熟时,血型物质含量达到最高值。
在玉米、油菜和烟草等植物体中,含有类似于人体血红蛋白的基因。这表明植物也有造血功能!如果再把铁原子加入其中,就能够制造出人体所需的血红蛋白。血红蛋白是人体红细胞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极易与氧原子发生结合和分离,因此具有输氧的功能。基于这一发现,科学家认为利用植物制造人体所需要的血液将会成为现实。
科学家已经利用植物培育了两种血液产品,通过临床试验,已经可以帮助患有血友病的患者,这些血液产品能帮助人体内的血液快速凝结。科学家指出,目前使用的血液凝结药物,是用人的血浆或哺乳动物的细胞制造出来的,成本比较高,而且使用人或动物细胞制造出来的血液药品,有传染艾滋病毒、肝炎病毒的危险。如果使用从植物培育出来的血液产品,不仅可以避免疾病的传染,成本也相对低廉。植物或将会成为人类取之不尽的血库。
(选自《科学24小时》,有删节)
从全文看,植物的“血液”对人类有哪些作用?
指出下面句子使用的说明方法和作用。
植物“血液”的颜色多种多样,有的是透明的,有的呈乳白色,有的与人血一样为鲜红色;有的呈流质状,有的很粘稠;有的芳香四溢,有的臭气熏天。
语言准确是说明文的基本要求之一,请从下面句子中任选一句,作具体分析。
⑴从某种意义上说,植物也有“血液”,那就是它的汁液,它们也有不同的颜色。
⑵科学家还发现,大多数植物的种子和果实中都含有血型物质,并且植物的血型物质在果实成熟和发育过程中,从无到有,并逐渐增多,待果实成熟时,血型物质含量达到最高值。
下面对文章内容理解和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A.植物的“血液”是指一些植物体含有类似于人体血红蛋白的基因,具有一定的造血功能的汁液。
B.产于巴西的牛奶树和产于加那利群岛的龙血树流出的白色乳汁和暗红色液体,就是这些植物的“血液”。
C.由于一些植物具有造血功能,科学家已经利用植物制造出了人体所需要的血液产品。
D.现在使用的动物血液产品有传染艾滋病、肝炎病毒的危险,科学家把目光投向了取之不尽的植物血库。

霸王别姬
孙方友
①颍河乡的书记郑张来省城开会,想借机请一请在省城工作的颍河老乡,联络联络感情,要他们多为家乡人办些事情。他把这个想法与在省政府当财务科长的吕强一说,吕强说你这父母官请客,哪个不来?郑张说你看放哪儿合适?吕强说就在“天然居”吧,那里有一道好菜,叫“霸王别姬”,很招人。
②接着,吕强给郑张介绍说,这“霸王”是老鳖,“姬”为“小母鸡”。老鳖不是人工养殖的那种,是在湖河中自然生长的那种。小母鸡为“柴鸡”,而且是正在下蛋的小母鸡。做法为传统工艺,先把活鳖放在笼屉里加温,笼为特制笼,周围有圆眼儿,开始用纸糊了,温度一高鳖发渴,找地方儿换气,便把纸拱烂,头从眼儿里伸出来,赶巧外面有备好的作料水。鳖将作料水吃进五脏,排出去原有的废物,几经“清蒸”,鳖体内吸足了“作料”,然后开始杀鳖。清蒸的鳖,英雄末路;卧地的玉姬,美人穷途,构图给人一种悲壮感。这道菜味道不但独特,而且美妙无比。只是价格高,“霸王”卖到500元一个,一个上斤重的鳖与一只3斤重的小母鸡组成的“霸王别姬”,至少近千元。郑张说既然请了,就不能丢份儿,那就上“天然居”吃“霸王别姬”。第二天中午,该请的老乡一个个走进了“天然居”。吕强订的雅间叫“紫光阁”,服务小姐是个很清秀的小姑娘,胸前的号码为8号。8号小姐看到郑张时怔了一下,然后赔着笑脸喊先生,礼貌相让。吕强像是常来这里,对宴会的道道很熟悉,指使小姐弄这弄那,喝什么茶,抽什么烟,全由他张罗。因为十几个人都是颍河人,又全说家乡话,室内就充满了颍河气息。
③8号小姐拿过菜单,要郑张点菜。郑张将菜谱递给吕强,说:“吕科长,您先点。”吕强说:“一人点一个。”郑张说:“就点‘霸王别姬’!”众人一人点了一个后,又由吕强做“总结”,几热几凉几个汤,喝什么酒,要什么饮料,一拢说了,最后对那8号小姐说:“要快!”
④不一会儿,凉菜热菜开始陆续上桌。酒是家乡酒:宋河粮液。众人虽同在省城,但平时都各自忙自己的工作,也并不常见面,借此机会,叙说友情,禁不住乱给家乡父母官敬酒。郑张很高兴,说是自己在诸位的家乡问事,请诸位多多关照。谁若有什么事情,只要一个电话,兄弟一定照办。众人同是举杯,齐声说好说好说!话落音,都干了。郑张放下酒杯,问8号小姐说:“‘霸王别姬’怎么还不上?”8号小姐急忙解释:“先生,今日客多,点‘霸王别姬’的人也多,大师傅做不及,请诸位原谅!”
⑤过了一会儿,仍不见上“霸王别姬”,郑张又问:“怎么还不上那道大菜?”那小姐又急忙解释说:“先生,请您别慌,我这就去催!”8号服务小姐说完,急忙到门外叫来传菜小姐,悄声说着什么。
⑥眼见酒席就要结束了,仍不见上“霸王别姬”,众人都禁不住面露急色。郑张更是耐不住,叱问那小姐说:“到底怎么回事儿?”小姐也有些惶恐,急急出去,不一会儿又急急回来,抱歉地说:“先生,实在对不起,今日的‘霸王别姬’已缺料了!”郑张一听变了脸色,忽地站起,怒目那小姐说:“我们早早订桌,又早早报了‘霸王别姬’,你推三说四,一直不上,现在竟说卖完了!搞什么鬼?”
⑦众人也深感受了愚弄,纷纷指责8号小姐。吕强口气很硬地说:“叫你们老板来!”
一听要叫老板,8号小姐蒙了,苦苦哀求说:“诸位先生,你们千万别让老板来,老板一来我就要被炒鱿鱼!实言讲,我压根儿就没给你们报这个菜!”听8号小姐如此一说,众人都怔了。郑张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不报?”
⑧没想那8号小姐竟跪了下来,哭着说:“郑书记,我没什么意思,只是想让你省点儿!”郑张呆了,怔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姓郑!”8号小姐说:“我就是颍河乡的人,来省城打工才两年!”
⑨这一下,全场静极,十几个科级处级干部齐刷刷望着跪在地板上的小老乡,惊诧万状,许久许久没人说话……
根据文章内容,梳理小说情节,填写空缺处的情节内容。(每空不超过10字)
(1) → 各自点菜,叙说友情→(2) 知道真相,惊诧万分
小说为了使情节的设置和发展合情合理,通常会前有伏笔后有照应。请在文中找出与第②段画线句相照应的一处句子?
试赏析下面这段话中人物形象。
没想那8号小姐竟跪了下来,哭着说:“郑书记,我没什么意思,只是想让你省点儿!”
结尾“十几个科级处级干部齐刷刷望着跪在地板上的小老乡,惊诧万状,许久许久没人说话……”。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结合文本内容,说说作者为什么以“霸王别姬”为题?

台阶
曹尔嘉
①从一楼到二楼,很陡的灰黑色楼梯,在当时的你眼里显得格外高。
②一阵令人害怕的晕眩,使你扭转身抱住了他的腿,你哭着闹着不肯往上爬。“快点跑,咱俩比赛。”他不但不安慰怕得发抖的你,反而把你往前推,“快呀,我要追上你喽!”他做出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在你身后虚张声势。你信以为真,忘记了害怕,使劲向上跑。“咚、咚、咚”,迈完第二十步,你咯咯笑着扑进在二楼微笑着等待的妈妈的怀中。回头望望,他正装出竭力向上爬的样子追赶着。那时的你,虽然知道他是故意让你赢,可是你单纯地沉浸在这样经常的游戏中,不懂得他为什么这样做。
③那时的你,5岁。二十级台阶,你是一步步地走。
④散步回来,你的心情似乎特别好。走到楼梯下,忽然忆起那遗忘多年的游戏。“咱俩比赛,你追我!”你用少年特有的明快的声音叫道,然后迈开长腿,一步两个台阶地向上跑去。在你身后,先是一片寂静,紧接着传来“咚、咚、咚”的脚步声,迈过第十步,你们几乎同时到达顶端。互相看看,你们同时大笑起来。你注意到他微微喘着气,微微驼着背,张着嘴在微微地笑。你觉得自己很开心,便不再费时间去陪着他微笑说话一起游戏。你还有很多事要做,还要写作业,还要和朋友煲电话粥……
⑤那时的你,15岁。二十级台阶,你是两个台阶跳着走。
⑥后来,你要去远方求学。他和你并排走下楼梯,他帮你提着行李。他平静地谈着你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分离时的那一回头,你瞥见了他眼中的闪亮和风中的几丝白发。那一刻,你有些心酸。可不久以后,你便沉浸在异国的新奇与欢乐中,那种心酸,已经淡忘了。你和他之间,已不止那二十级台阶的距离了。
⑦终于,你春风得意地再次踏上故土。即使隔了这么多年,家,还是记忆中的那样。二十级台阶,你走在他前面,自己提着行李。年轻力壮的你三步两步登上顶端。回头望望,他正用一只手扶着栏杆,慢慢地走着。“咚——咚——咚——”那样迟缓而漫长的二十步。你在上面等,并不着急,因为你知道,他已经这样等了好多年、好多年。你从他的步伐看出了岁月的流逝,可当他抬起头,眉眼里的微笑却与二十年前一模一样……
⑧那一刻,你彻悟了——二十级台阶,他用日积月累的爱,为你筑就;二十级台阶,他用消逝了的年华为你铺成;二十级台阶,他用一步步的丈量为你守候……
⑨这二十级台阶呀,你日日月月地走啊,永远不愿走到头……
从文中的叙述可以看出“你”在人生的不同阶段分别是怎样上台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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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叙事线索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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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概括文中台阶的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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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第⑨段意味深长耐人寻味,请你谈谈对这句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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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
(一)从栓象说开去
①印度的养象人有个习俗:在象幼年时期,用绳子将它拴在柱子上,象年幼体弱,无法挣脱。待象成年,有能力挣脱木柱时,它的脑海中却早已烙印下了“木柱不可能挣断”的想法,养象人便能轻而易举地对象群进行管理。
②束缚住象的不是木柱,而是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势。我们在感叹养象人聪明智慧之时,也不免为大象唏嘘:环顾身旁,有多少人深深陷在思维定势的泥沼之中无法自拔,人们一提到空谷便想到悬崖峭壁,一提到春天就想到百花争艳……
③因此,唯有摆脱思维定势,才能找到通往成功的桥梁。
④思维定势,是经过岁月淘洗、沉淀的产物,是人们世代相传的“金科玉律”,人们往往因循守旧,不曾探寻过这些“不假思索”背后那片广阔的天地。
⑤看到苹果,你往往会想到其甜美的肉质。而牛顿却用苹果作为钥匙,打开了思维殿堂的大门,触碰到数千年来无人“染指”的真理,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奠定了经典力学的地基。同样一个苹果,乔布斯以它的模板设计出简约大气的新一代“苹果”产品,渡边淳一以它为引子创作出了《失乐园》。每天有无数人吃苹果,但只有少数挣脱思维定势束缚的人能看到其潜在的巨大价值,并以此为桥梁。走向成功的彼岸,实现人生价值。
⑥数千年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国人祖祖辈辈在天地中耕耘,“任劳任怨”,有多少人想到如何能摆脱“靠天吃饭”的命运,又有多少人持之以恒地去钻研呢?袁隆平着手水稻研究后不久,一位高级教授曾鄙夷地说:“水稻极难优化杂交,放弃吧!”袁隆平却毫不气馁,数十年如一日地埋头于实验田中,最终成功地研制出“东方魔稻”,解决了无数人的温饱。只需勇敢地撕开一直穿着的“紧身上衣”,就会轻松向前奔跑。一路脚踏实地,不顾流言蜚语,即使最后山穷水尽,也不过是无害的尝试,大可拍拍身上的尘土,从头再来。如果柳暗花明,那么历史就会记住你的名字。
⑦不要以为摆脱思维定势离我们太过遥远,我们身娇体弱无法闯出新路。李德斯,一名普通工人,见妻子长期被厨房油烟所困扰,便决心打破“煮菜必油烟”的定势,苦心钻研,发明了冷花生油,不但大大改善了自家厨房环境,还受到鲁花集团青睐,开启了财富源泉。只要留心生活,勇于创新,摆脱思维定势并非难事。
⑧大象拴在柱上不能挣脱,而人却能斩断捆绑思维的绳索,开拓新的领域,走向成功。
文章阐述的中心观点是什么?它是怎样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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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⑥自然段画线句子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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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请任意选取一处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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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结合本文,说说我们怎样才能摆脱定势思维的束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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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温暖的一片阳光
李云迪
①母亲真的老了,有点像孩子般缠人。她每天都会打来电话。她耳朵有点背,电话里声音总是很大。其实她也没什么事,只是问我是否安好。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她就高兴地把电话挂掉。有时我忙,就会打断她的话,我能听得出那边轻轻的叹息。但母亲还是在每天上午九时左右打过来,正是太阳升在头顶的时候。
②这一天,母亲又来电话,除了问好外,还告诉我她去采了很多婆婆丁。母亲过去常用婆婆丁做蒸菜,婆婆丁一定要野生的,最好在打春时没有开花前去采,这时的最新鲜。小时候我很爱吃母亲做的这个菜。我有些担心地告诉母亲,您都八十多岁了,千万不要去野外采野菜了,我会不放心的。母亲答应得很痛快。
③第二天正午时分,有人叩门,打开门见是母亲。她脸上汗津津的,花白的头发也有些凌乱,我急忙把母亲扶进屋内,埋怨她为什么不打电话告诉我。可母亲不理我的不满,喜滋滋地取出她做的蒸菜,看不出一丝倦意。我见她的手青筋暴露,手上有结痂的血口子,一定是采野菜时留下的。她说,快吃吧,还温和着呢。我怎么也想不到,母亲为了让我吃到她做的菜,竟然沐着风雨去野外,顶着晨星点灶火,用一股爱焰把菜做熟,搭乘公共汽车,颠簸几个小时,给我送来。在世上,凡是有母亲的地方,就会有奇迹
④母亲真的老了。眼前的事情她往往记不住,可过去的事情却记得很清晰。母亲也有青春,只是离今天很远。她曾把箱子里保存的一条长裙拿给我看,告诉我她就是穿了这条长裙和父亲在向日葵下相识的。那长裙还依旧如新,可裙子的主人却被时光洗老,腰弯了,头发白了,白的像天上的一片云。
⑤母亲生在青川江边,长在稻花乡里。母亲居住的老屋前有一条唱着歌的小溪,每当燕子呢喃着飞来的时候,桃花就开了,开着开着,桃花就落了,花瓣落在溪水里打着旋流远了,就像流远的岁月。老家的院子里种着两棵杏树,每当圆润的青杏结满枝头的时候,不等熟透,母亲就和小姐妹们采下来吃。那味道酸酸的,就像那时辛酸的日子。母亲在艰苦的岁月中学会了很多家务活,有一手好针线,成家后很是勤俭。在那艰苦的日子里,她用那根银针缝补着旧衣裳一样的破旧岁月。父母感情很深,生活得很和睦。父亲在知天命之年患了重病,离开了人世。 母亲开始独自生活。我担心她孤寂,执意把她接到身边来,可她不肯,她说,她能自理,也不想给我们增加麻烦。我给她请了保姆,可没几天就被她打发回去了。
⑥忽然想起,有两天没有接到母亲的电话了。我急忙打电话过去,多次无人接听,我有了不祥之感,乘夜车就往家里赶。赶到家里时,见母亲躺在床上,额头敷着毛巾。邻居大婶告诉我,母亲发了两天烧,烧得重时不断念叨着我的名字。我守候在母亲的床边,两手紧攥着她那像树枝一样干瘪的手。母亲问我,你知道我最希望的事是什么吗?我摇摇头,她告诉我,最希望的事是让我永远不会老,永远不得病,如果有可能,让她代替我老,代替我生病,她也乐意;就是走了,也不想扰动我,一个人悄悄去找我的父亲。我听着,心被刺痛,泪如泉涌。我把脸紧紧贴在母亲的手上,整个人似乎已经融化了。
⑦往后的日子里,每天上午九时左右,也就是太阳升在头顶的时候,我都先把电话打给母亲,问候她是否安好。我还会幸福地眯着眼睛,虔诚地半张着嘴,侧着耳朵凝神听母亲讲着过去的故事。这个时候,我真的很温暖。母亲就是给我温暖的那一缕阳光……
(选文有删改)
文章以“最温暖的一片阳光”为题目有什么好处?
品味语言,回答问题。
(1)从人物描写方法的角度,赏析第③段画线句。
她脸上汗津津的,花白的头发也有些凌乱。
(2)结合语境,赏析第④段中加点词语。
那长裙依旧如斯,可裙子的主人却被时光老。
请结合第③段内容,谈谈你对画线句“在世上,凡是有母亲的地方,就会有奇迹”的理解。
文章在构思和写作方法方面富有特色,请结合文章内容,就其中一点写出你的发现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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