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一篇文学作品,完成后面问题。
榕树下的瘦女人
沈祖连
长长的新兴路,延伸到桥头,形成个“丁”字。丁字路口处,有棵大榕树,说不清它有多大的年纪,只知道在父亲乃至祖父他们小的时候就有了。逢着夏天,这里是人们纳凉、娱乐的天地。现在秋凉了,一天比一天冷,人们便都转入屋里去了,这里便现出了它的荒凉,阵阵秋风吹得人们的心都发了毛,谁还会到这里来呢?
不过也有。一个瘦骨嶙峋的女人,终日拄着一根枯藤或是一截竹棍在这里,有时坐着,有时站着。秋风拂起那发黄的发丝,飘飘悠悠的,一双呆滞的眼睛犹如两眼枯井,时而看着桥头,时而看着路,时而看着行人,有时什么也不看。
我早上去上班,路过桥头便看见她,她的瘦以及她的黄发丝,都让人无缘无故地产生一种怜悯。我便走近了她。
“阿姨,你在等什么?”
她慢慢地反应过来:“你是在问问我吗?这么说,你看见过一个后生仔吗?”
她没有正面看着我,我用左手在她面前比划了一下,她的眼睛动了动,便又停下了。我猜她是眼睛不好,至少是看不清面前的人和物。
“阿姨,你要等的后生仔是什么样子,告诉我,我可以帮你找。”
“那太好了,这个世界还是有好人,刚才有个姑娘也说要帮我找。后生仔高高的,说话声音不大,跟你差不多,说话很好听。”
“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等他做什么呢,他是你的什么人?”
“不,他不是我的什么人,只是欠我的钱,那天他买我的手镯,说等会儿给我钱,便走了。”
“阿姨,我想你是上当了,怎么不给钱就让他走了?现在可不同以前了,不抢你就好了。你能告诉我多少钱吗?”
“我们说好了的,他回头给我三百元,那可是真玉啊,是我母亲给我的嫁妆,他见了直说是好玉,我见他识货,便解下给他看,他说我的手太瘦太小,不适合我,便缠住要我卖的。”
又是一起诈骗案。
中午我回来,经过桥头,她还在等。
第二天,她还在等,看着直让人心疼。我在心里一百次地骂,是哪个没良心的小子,有本事不去诈骗大亨,却来骗这些可怜的老百姓,该是断子绝孙的。
第三天,她还在等,不知怎么,看到她那黄黄的发丝和深似枯井的双眼,便有一种要帮助她的本能涌上了心头。于是我又走近了她:“阿姨,对不起,我这两天有急事,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让您久等了。”
她慢慢地转过身来,捉住我的双手,她的瘦手在哆嗦着,那枯井似的双眼分明渗出泪来:“你可回来了啊,你可知道我要钱干什么吗?”
“知道,阿姨,是我耽误了您,您打我骂我吧。”我把三百元塞到她的手上,并做好了挨骂挨打的准备。
“好了,你回来就好,阿姨怎么舍得打你骂你?到底这个世界还有好人,前天有人还说你是个骗子呢。”
瘦女人心满意足地走了,又是一阵秋风掠过,榕树叶子簌簌地落下来,我的心里是一阵快慰又一阵悲戚……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3年第7期)“榕树下的瘦女人”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作具体分析。
文中瘦女人说“你可知道我要钱干什么吗 ”。请你说说她为什么要苦苦等着小伙子的三百元。
品味下面句子,说说这句话的表达效果。
秋风拂起那发黄的发丝,飘飘悠悠的,一双呆滞的眼睛犹如两眼枯井,时而看着桥头,时而看着路,时而看着行人,有时什么也不看。文中写了一位愿意帮助“瘦女人”的姑娘,请你说说这个姑娘在文章中的作用。
文章结尾处说“我的心里是一阵快慰又一阵悲戚”,请说说你对“快慰”和“悲戚”的理解。
(本大题共5小题,共26分)
老师!老师!
阎连科
①我又见着我的老师了,如朝山进香的人见到他自幼就心存感念的一位应愿之神。
②在今年正月的阳光里,我回家奔赴我三叔的喜丧事,也去赴我大伯三周年的庄重纪念。在这闲空间,张老师到了我家里,坐在我家堂屋的凳子上。乡间室内的空旷和凌乱,纠缠分隔着我与老师的距离与清寂。相向而坐,喝着白水,削了苹果,说了很多忆旧的伤感和喜悦
③这个世界,对于有的人荒冷到寸草不生;对于有的人,却是繁华热闹到天热地烫,每一说话行走,都会有草木开花,果实飘香。然对于我的老师张梦庚,却是清寂中夹缠暖意,暖意里藏裹着刺骨的寒凉。
④老师生于上世纪的20年代末,老师读书辍学,辍学读书,反反复复,走在田埂与人生的夹道中,经历了来自日本的刀光枪影,经历了国共拉锯征战的炮火硝烟,之后有了1949年的红旗飘扬。记忆中从来都是饥饿辛劳,土改时家里却忽然成了地主,这样的命运,大凡中国人都可想见其经历与结果的曲折变形,荒冷怪异。可是好在,他终归识字,厚有文化,国家的乡村,也最为洞明文化的斤两,虽然文化不一定就是尊严富贵,可让孩子们认字读书,能写自己的名姓和粗通算术计量,也原是生活的一部分。于是,老师就成了老师。一43个春秋的草木枯荣,都在布满土尘、青草蓬生的学校里荣枯衰落,青丝白染。
⑤不知道老师对他的人生有何样的感想与感慨,从他写的一本《我这一生——张梦庚自传》的简朴小册里,读下来却是让人心酸胃涩,想到世事的强大和人的弱小,想到命运和生命多么近乎流水在干涸沙地的蜒蜿涓涓,奔袭挣脱,流着可谓流着,可终归却是无法挣脱干涸与强大的吞没。最后的结局,是我们毕业了,老师白发了;我们中年了,老师枯衰了。我们成家者成家,立业者立业,而老师却在寂静的人生中,望着他曾经管教训斥抚疼过的那些学生们,过着回顾和忆旧的生活,想着那些他依然记得、可他的学生们怕早已忘却的过往。
⑥还记得,初一时节,他是我的班主任,又主教语文,那年酷暑,我家棉花地里蚜虫遍布,多得兵荒马乱,人心恐惧,一日上语文课时,我邀了班里十几个相好的男生同学,都去帮我母亲捕捉蚜虫。自然而然,教室里那一天是空落落,学生寥寥,老师无法授课而只能让大家捧书阅读。从棉花地里回校的来日上午,老师质问我为什么带着同学逃课,我竟振振有词说,是带着同学去棉花地捉了半天蚜虫;又反问老师道,地里蚜虫遍布,我该不该去帮我母亲捕捉半天蚜虫?说蚜虫三天内不除掉去净,棉花就会一季无果,时间这样急迫,我家人手不够,我请同学们去帮忙,又有什么错?
⑦事情的结果,似乎我带着同学们逃课正合了校规宪法,适合了人情事律,反让老师一时在讲台上呒言。回忆少时的无理取闹,强辞与拙倔,也许正是自己今天把写作中那种敢于生搬硬套,努力把不可能转化为可能的创作法的开始。可是,在这次见着老师时,面对耄耋(mào dié,指年纪八九十岁)老人,给我一生养育呵护的父辈尊者,我心里三十几年不曾有的内疚,忽然如泉水般汩汩地冒了出来。
⑧我们就那样坐着喝水聊天,说闲忆旧,直至夕阳西下,老师执意要走,不无快意地说他的子女们都在外工作,孝顺无比。真是天应人愿,让一生坎坷、教书认真的老师,年老时,子女有成,学生有成,仿佛曲折的枯藤根须,终于也繁漫出了一片森林。
⑨老师从我家离去时,是我扶他站起;离开院子时,是我扶他过的门槛;送至门口远去时,是我扶他过的一片不平不整的地面。我的父亲离开人世太早,扶着老师的时候,我就像扶着我年迈的父亲。望着村头远去的父亲般的老师,落日中他如在大地上移动的一棵年迈的树,直至他在村头缓缓消失,我还看见他在我心里走动的身影和慢慢起落的脚步,如同宁静里我在听我的心跳一样。
⑩说不出老师哪儿伟大,可就是觉得他伟大。也许这个世界,凡人才是真正的伟大,而伟大本身,其实正是一种被遮蔽的大庸大俗吧。
(摘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一个人的三条河》,有删改)结合语境,说说下列句中加点词语的含义及其作用。
⑴望着他曾经管教、训斥、抚疼过的学生们,过着忆旧的生活。
⑵也许正是自己今天把写作中那种敢于生搬硬套,努力把不可能转化为可能的创作法的开始。请分析开头第一项在文章中的作用。
请从人物描写或修辞运用的角度赏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
张梦庚老师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章内容概括。
这篇文章中的老师和“我”给了你哪些启示?请任选一个说一说。
阅读下文,完成下题(共20分)
最靠近天堂的地方
范稳
⑴我从小喜欢读书,但是这跟远大理想和父母督促等都毫无关系。我从小较真,比如老师鼓舞我们说,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我会一直问,怎么定义中华?怎么定义崛起?读什么书?中华崛起和我读你说那些书有什么必然关系?还没等我问完,老师就不搭理我了。我父母很少读书,我爸关心大自然,特别是大自然里能吃的东西,他能叫出水里所有鱼的名字。二,我妈关心人类,特别是邻居亲戚之间,他了然方圆十里所有的男女八卦。即便是后来我写的小说出版了,再版了,得奖了,另几本小说也出版了,我父母都不看。我爸说,看不下去没劲,没写鱼;我妈说,保持一下对我残留不多的美好印象,再说,能写成啥样啊,不就是那点搂搂抱抱的屁事儿吗,还没写出花?
⑵我从小喜欢读书全是因为那时候没任何其他有意思的事可干。我们是最后一代需要主动“杀时间”的人类:没手机,没平板、没电脑,没电影、没游戏厅、没夜总会、没旱冰场、没保龄球。我又对体育没任何兴趣,上街打架又基本是被打,只剩下读书,于是读书。
⑶我记得有一次我试图进入一个图书馆,里面当班的被吓了一跳,以为我是来偷啥的坏孩子。我问,能借书吗?她说,不能。我问,能能进入书库随便看看吗?她说,不能。我问为什么,她说,你借书,怎么保证你一定能还?再说,不符合规定,你进书库,怎么能保证你能爱护图书不偷书,而且不撕掉几页拿走?再说,不符合规定。我问,那你是干什么的呢?她说,看着像你这样的人的。
⑷第一次体会到图书馆的美好是在北大。早点去,如果运气好,能有个靠窗的座儿。窗外是很多很高大的白杨树,是很大很绿的草地,是草地上弹吉他唱歌的男女,每个人的眼睛都是全世界最朦胧最忧伤的。七八页书看过,人一阵恍惚,掉进书里,周围的人消失,周围的墙消失,周围的窗户全部打开,周围的一切变软,从固体变成液体再变成空气,混沌在周围,不知今夕何夕。时间变得很浅,一个恍惚,又憋着不能不去撒尿了,一个恍惚,又饿的不得不去吃饭了,一个恍惚,日落月升,宿舍、图书馆要锁门熄灯了,一个恍惚,白杨树的叶子落光了,草地忽然黄了,
⑸16年前,我去美国读MBA(工商管理硕士)。16年后,我去美国休个长假。中间这十几年,事冗时仄,读书都在厕上、枕上、车上、飞机上,把包里的Kindle(电子阅读器)勉强算作图书馆。长假中,不设手机叫醒,在风铃声中自然醒来,忽然想到,可以再捡起多年前的爱好,再去泡泡你,图书馆。
⑹开车去距离住处最近的UCDavis(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据说是世界上农业科学最强的大学,靠近校园,有大片实验性农田和果园,但是没臭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不需要证件,不需要存包,没人盘问,我就大摇大摆的进了图书馆。我在地下一层的一个角落坐下,中庭泻下来的光猛,松树很老,草地很嫩。人很少,一切很静,人走路、人轻轻搬开凳子、人掏出钥匙、人挪挪屁股,都发出大的吓人的声音。坐下,吸口气,一鼻子纸张和油墨的味道。
⑺看书看到去一层上洗手间,我沿着宽大的楼梯往上走,往上看,明晃晃的阳光,一架架的纸书,每本纸书仿佛一个骨灰盒,每个骨灰盒里一个不死、不同、不吵的人类的灵魂,进进出出,自由自在,无始无终,一副人间天堂的样子,整个人便都好了。
(选自《时尚文摘》)选文第⑶段记叙“我”第一次试图进图书馆的经历,在结构和内容上有何作用?
解释选文第⑷段中加点词的含义,并说说连用“一阵恍惚”、“一个恍惚”,反映出“我”当时怎样的状态?
说出选文第⑺段划线句的含义
结合本文内容,说说你赞同读电子书,还是读纸书,为什么?简要作答。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题。
她跟他居住在美丽的香格里拉的一幢小木楼里。他是一位小提琴演员,音乐,仿若就是他的生命。
每天清晨,一觉醒来,他都会跟尚在梦中的她吻别,独自到楼下的河边练琴。而她总会在他悠扬的琴声中醒来,起床为他准备早餐。
然而,不幸,总是伴随着幸福降临。
这天早上,她尚在睡梦中,突然被一阵刺耳的噪音吵醒。噪音,正是来自于他拉琴的河边。她惊讶,一向练琴宛如天籁之音的流连,怎么会拉出这种难听的琴音?
拉开窗,他仍在楼下。他似乎浑然不觉,仍旧像往常一样,忘情地投入在演奏中。
惊疑,一阵阵袭来。她快步来到他身边,疑惑地问他,亲爱的,你的小提琴是不是出了问题?
他似乎被吓了一跳,小提琴?没有什么问题呀。
他张着大嘴,跟她讲话时声调高得吓人,一切的一切,都那么奇怪。这是她往日从未曾见过的。
她只会更加心生疑虑,难道,是他的耳朵出了毛病?
那一天,她故意走在他身后和他说话。她的声音很小:“父母最近身体不太好,我们一起去看望他们好吗?”
以往,他一向都对父母身体极为关心的。但这一次,他竟然一声不吭,就像没听到。
果然,就在那天下午,跟她和他都是好友的医生榛证实了她的疑惑。榛把她叫到一边,语气十分严峻,你先生的耳朵出了问题,他的听力下降得非常厉害。
明知事实如此,她却不相信这是真的,急着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榛摊摊手,表示无可奈何,也就是说,也许用不了多久,流连就什么也听不见了。
她的脑子嗡的一声,差点晕倒:对于一个依靠敏感听觉去创作人生的音乐演员来说,耳聋,代表着他将彻底告别自己钟爱的音乐生涯。
可榛,这位优秀的耳科医生都表示束手无策,绝望便袭遍了她的全身。
她没有告诉他耳聋的坏消息,她一如既往地陪伴在他身旁,做他忠实的听众。
幸好,他对自己的听力并没有怀疑,他每天仍然兴致勃勃地去河边拉琴。她则每天强装笑颜,暗地里,却到处打听医治耳聋的办法。
榛给了她一个好办法,他建议她在流连他彻底失聪前,先去学习手语和唇语。因为耳聋之后,随之而来的将是语言障碍,最后导致又聋又哑。
她明白,倔强的他一旦失去音乐,会发疯的,她得早点劝慰他,必须先学会与聋哑人交流。
她偷偷学起了手语和唇语。进步非常神速,几个月后,她已经能熟练地与聋哑人对话交流了。而此时的流连,已经濒临彻底耳聋的边缘。他虽然仍旧坚持每天去河边拉琴,可他似乎也明白,自己身上出了问题。
一天早上,他的脸色突然变得难看起来,他对她说,最近许多人开始对他的音乐水平持起了怀疑态度,为了证实自己的实力,他将随演出团到外地进行演出。
听了他的话,她自然十分着急,不,你不要去管别人说什么,在我心目中,你永远都是最棒的。
他哼了一声,他当然知道他是最棒的,可是许多人不这样认为,他要证明给他们看。
不论她怎么劝,他都执意要去外地演出。第二天,他就悄悄买好了机票,只给她留了张字条就跟随演出团出发了。她又急又气,却又毫无办法。
噩耗,是在半个月后得知的。那一天,她突然接到演出团的电话:流连,也就是你先生,半个月前住院了,经诊断为血癌晚期。
接到电话,她早已天旋地转。当晚,她乘坐最快的航班赶到他身边,可三个小时前,他已永远闭上了眼睛。望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庞,她当场晕厥。
醒来时,榛站在她的床前。
突然,她想起了什么,问他,流连不是只患了耳聋吗?怎么会这样呢?
榛默默地掏出一封信,说,这是流连留下的,你看看吧。
信上,是他歪歪扭扭的笔迹:
亲爱的颖:
原谅我独自一人先一步去了天堂。其实早在一年前,我就已经被确诊患了血癌。我知道,这种病对于医学界还是一个难以攻克的难题,与其让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等死,我更愿意与你共同度过剩余的时光。我并没有耳聋,请原谅我欺骗了你,因为如果不是这样,你就不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手语和唇语,亲眼看到你能用手语与别人交流,我彻底放心了。你知道吗?将要耳聋的不是我,而是你呀……我们在举行婚礼时,我就从你父母那里得知,你先天性的耳疾会使你在30岁时失聪,我担心我离开后,你无法独自去面对这无声的世界,所以编造了这个谎言!最后,我想告诉你,榛是个好男人,我们没结婚前,他一直暗恋着你。我想,他以后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泣别,你的流连
看完信,泪,早已淌满她的双颊。
多年以后,她与榛举行了婚礼。红地毯上,两人的手中不约而同挽着的,是一把美丽的小提琴。小说中的流连是怎样一个人?
小说有几处令人意料之外的情节安排,请分别指出。
榛是小说中着墨不多的人物,但又不可缺少,为什么?请简要说明。
这篇小说不同版本的标题不一样,一个是《遗嘱》,一个是《爱,不会失聪》,你认为哪一个题目更好?为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民工父亲的“幸福”
李良旭
①刚刚搬入新居不久。这天,我面朝着宽大的落地玻璃窗,端坐在电脑前,专心打字。明媚的阳光像瀑布一样成桶地泼洒进来:温暖、清亮、宁静。心情,也沐浴在一片暖融融的气氛中。
②突然,大门响起一阵很不规则的敲门声。
③“你找谁?”我警惕地将门打开一条缝隙。
④“我是住在您这片小区里干活的民工,想请您帮个忙。”那个陌生人嗫嗫嚅嚅地说。
⑤“什么事?你说吧。”
⑥“快到暑假了,我儿子要到城里来看我,他很想知道自己的父亲在城里盖了多少漂亮的房子。房子是盖了许多,可我从不知道城里人住在里面的情况,我很难给孩子描述清楚。要是他来了,我能带他到您家看一看吗?”
⑦这位民工一口气把话说完后,他望着我,一脸的焦灼和企盼,两眼露出渴求的神情。
⑧我恍然大悟——真是一个心细、慈爱的父亲啊!我也是一个父亲,在工作中取得了一点成绩,或在报刊上发表了一篇小文章,不也是喜欢在儿子面前表现一番吗?那是一个做父亲的自豪和骄傲啊!想到这,我答应了。
⑨他激动得连手也不知道放在哪里好了,脸上现出喜悦的神色。他连声说道:“您真是大好人啊!我问了好几家,有的一句话也不说,随手就将门咣地关上了;有的还怀疑我是坏人,一直看着我走进了工棚……”
几天后,这位民工父亲果然带着一个小男孩来到我家。小男孩十三四岁,黝黑的皮肤,结实的身体,明亮的双眸。
“换上吧。”我热情地说。父子俩换上了鞋套,像是生怕将木地板踏坏了似的,步子迈得格外轻缓,给人一种拘谨的感觉。我看到,一只大手和一只小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父亲对孩子说:“这位叔叔住的这套房子就是爸爸的建筑公司盖的。我负责砌墙,眼细、心细、手细,不能有丝毫的偏差……对了,爸爸也通过了中级工的考试。现在,我也是有文凭的建筑工人了。”
儿子听着,眼里流露着一种自豪和骄傲的神色。我又看到,一只小手和一只大手紧紧地握在一起,父亲的腰板似乎挺直了许多。在一旁的我,心里也有一种温暖和甜蜜的感觉。
一会儿,这对父子就看完了我的新居。退到门边时,这位民工父亲伸出手,重重地握住了我的手,感动地说道:“今天,是我进城打工以来过得最幸福的一天。我能带孩子到城里人家来看看,感受到了城里人家的温暖,这种幸福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我看到这位民工父亲的眼里闪着晶莹的泪光。真没想到,在我看来一件简单、普通的事,竟让这位民工父亲这么激动,一下子,我也感动了,我和这位民工父亲的距离拉近了许多。我差一点把那位民工父亲的“幸福”弄成了碎片,一种隐痛扎着我的心。
父子俩互相搀扶着下楼,那孩子对他父亲说道:“爸爸,您真了不起,盖出这么好的房子,城里人住得真舒服。如果我们在城里也能住上这么漂亮的房子就好了。”儿子的语气里有一种羡慕和向往。父亲爱怜地摸了摸孩子的头,说道:“傻孩子,这怎么可能呢?你只要在家里把书念好,帮爷爷奶奶多干点活就行了。”
孩子仰起稚气的脸,眨着双眼,高声说道:“怎么不可能?我一定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了,一定要让您和妈妈住上这么好的房子,过着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听了孩子的一番话,这位民工父亲将孩子往怀里搂了搂。
我看到,这位民工父亲的腰杆努力地挺了挺。
顿时,他在我眼里一下子变得高大起来——一个父亲的伟岸和善良!文中“我”对民工父亲的态度前后有怎样的变化?请从文中找出恰当的词语填在横线上。
()→()→()→(愧疚)→(敬佩)简要赏析文中画线语句。
(1)明媚的阳光像瀑布一样成桶地泼洒进来。
(2)这位民工父亲将孩子往怀里搂了搂。阅读全文,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文中民工父亲的形象特点。
文中第段“我差一点把那位民工父亲的‘幸福’弄成了碎片,一种隐痛扎着我的心”一句中“幸福”的内容是什么?在生活中,你也一定有过不少的幸福体验,结合你的生活经历,谈谈你对幸福的理解。
阅读下文,完成下题。
草记
贾平凹[
①1982年10月,我去银川,过三边,一漠沙地;天地全然都空白了,几十里没有一座房,也没有一棵树,远远的地平线上,遥远的地平线,乡阳欲浮欲沉,像是妊娠,已经粘胶得成一个椭圆形。我默默走着。先是并不留意,后来就发现眼前倏忽飘过一朵两朵白绒团儿,温温柔柔的,泛着银光,再往前走,白绒团儿竟多起来,一动脚,就绕着身子乱飞。疑心是柳絮,抬头搜素去,四周依旧空旷;急用手去捉,手一抬,那白绒团儿却顺手而上,才抓住一团要看时,一出气,又飞了。一时又起了风,沙尘并没有动,但白绒团儿越发纷纷,如千万只白色蝴蝶,升升浮浮,翩翩不能安静。定睛看去,那白绒团儿却原来都是从一棵一棵什么草中起身的:草高不盈尺,条细,半绿半枯,结一串串果实,如豆荚,尽都干裂,有的已空壳,在风中铮铮颤着细音,有的半合半开,形如织布木梭,里边两排荚籽,每籽小如鸡眼,四周生满白绒,风吹绒毛如足如翅,就悠悠而去了。
②我不知此草为何名,站在那里,一直等远远的一队骆驼走来,问起驼峰间的牧人,回答说:这草叫佛手肿。草古怪,名字也古怪。我在问,回答是:“他怎么不长绒毛呢?要不,它怎么繁衍后代啊?”
③我不禁喟然长叹:哦,大凡尘世,任何地方都有生命的存在,漠漠边关沙地,也是如此;而万事万物既有存在的生命,又有它赖以生存的手段,环境不同,手段也相异呀!要想树林中的蛇可以是青色,湖水里的鹅可以毛隔水,岸上的树可以叶子圆阔,高山的树可以叶子尖针,可见环境好的并不足夸,环境劣的更不应自弃。再想这佛手肿长在这里,它也开花,它也结籽,虽然没有一只蜂儿来传递花的爱情,没有一只鸟来遗播籽的繁衍,生活给了它瘠贫,也同时给了它的奋斗,一结籽就生出绒的翅膀,自己去谋生路了。也正是环境太不好了,它并不去以色香诱蜂儿鸟儿,它靠的是自己生的欲望,靠的是飞的力量,自然这样可能落地而生,也可能落地而亡,要不,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白绒儿各自在找寻自己的归宿呢?
④“这草很多吗?”我问牧人。
⑤“当然很多,你再往北走,沙地上全是这种草呢。”
⑥“那走过的草坝子上怎么没这种草?”
⑦“它是苦命的,一旦绿了一片沙地,什么花草都来长了,有了蜂儿,有了鸟儿,它却就长不成了。”
⑧“它只能在沙地上长?”
⑨“要不怎么说是苦命的呢?”牧人赶着骆驼走远了,缓缓的步伐,摇奏着沉沉的铃声。几朵白绒团儿飘在骆驼的身上,落在牧人的帽子上,那深深的骆驼脚窝里,也满满地落下了一堆了。
⑩啊,荒凉的沙地上,有多少人来过,又有多少人能知道这草呢?知道的只有骆驼,只有牧人;但骆驼不懂人语,不能言语,牧人能言,但不能写出以示天下。只有我记下此草;草可悲,草亦可幸也。
(选自《西安晚报》)结合上下文,说说第①段划线句子的作用。
作者认为“万事万物既有存在的生命,又有它赖以生存的手段,环境不同,手段也相异”,请概括佛手肿生活的自然环境及生存的手段。
如何理解文章末段的“草可悲,草亦可幸也”。
为“草”作记,其中蕴含着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面对佛手肿,“牧人能言,但不能写出以示天下”,“只有我记下此草”,请谈谈这一现象对你写作方面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