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后面题。
想念麦客
周建
收麦子的日子逐渐远去,我很想念那些麦客。
那些麦客是区别于传统意义的现代麦客,他们不是历史上凭着镰刀收割麦子的麦客,而是开着大型收割机,呼呼啦啦地疾风一般来来去去的人。他们一般是三四个人驾驶一台大型收割机,三四台为一组,走南闯北,因为常年的风吹日晒,他们的皮肤黝黑、粗糙,嗓门大大的,做事、说话就像收割麦子一样,风卷残云一般。
因为老家的路道好些,也因为老家的麦子收割期总是晚上几天,每年的麦子收割时节,来来去去的、带着收割机的麦客很多,如果是麦收快结束的时候,每天在路上能见到上百台收割机。这些收割机,有的是他们用多年的积攒买来的,有的是他们凑股买来的,有的甚至是他们借了债买来的,总之,买了收割机,几乎用尽了他们全部的精力。他们希望收割机能带给他们更好的收益。有一个麦客告诉我,去年,他和合伙人撵着季节走,从海南的三亚一直收到黑龙江的黑河,用自己的辛劳换来沾满辛勤汗水的钞票。
这些麦客,出来的时候,自己带着被窝行李,有的还带着锅和煤气灶,吃的、喝的、住的、用的都在流动的车上。走到哪里,就在哪里安营扎寨,支锅开灶,行军打仗一般。他们的衣服脏兮兮的,头上灰蒙蒙的,脸上黑乎乎的,浑身上下到处都是麦灰,只留下两只眼睛一闪一闪的,一说话,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甚至好几天都没法洗一次澡,只是夜深人静的夜晚,用热水擦擦,或用凉水冲冲身子。有的就在人家的屋檐下,在马路边,亦或树荫下,收割机一停,铺盖一放,一倒下就打起了呼噜,嘈杂声、喧闹声丝毫不影响他们酣然入梦。
到了麦田里,麦客们就来了十足的精神,浑身都是劲儿,把收割机开得呼呼啦啦的,饭都顾不上好好吃一顿。有的就在田头,吃着同伴送去的饭菜,那饭菜也谈不上热,更谈不上香,但他们吃起来还是狼吞虎咽。一个烈日的中午,在一片树荫下,我见到了两个麦客在田头吃饭的样子,地上放着一盆猪肉烧豆荚,一包水煮花生米,一人站着,一人坐在地上,他们一手握着啤酒瓶,一手抓着鸡爪,一边大嚼着,一边兴高采烈地谈论着什么,那饭菜也不算上乘,吃相也实在不雅,但他们吃得满口生津,有滋有味,满面春风的样子,胜过享受任何一顿美味佳肴。也有的麦客因为劳累过度,加上太阳暴晒,什么都不想吃,就买些八宝粥放到收割机上,饿了就喝一罐,渴了也喝一罐,稍歇片刻就继续干活。
麦客们已经走了几天了。我常常想起他们,也想起我们自己,比较起来,就觉得汗颜。我们的知识也不一定比他们丰富,能力也不一定比他们强,经济也不一定比他们富有,整天躲在阴凉底下,或是蹲在空调房里,忙着所谓的无聊的工作,领着微薄的薪水,抱怨天气的炎热,叙说生活的不平,议论社会的不公,慨叹人生的无奈,在轻松的日子里,萎缩地工作着,虚伪地生活着,烦恼地快乐着,理想、锐气、信念被现实击打得支离破碎,荡然无存,只留下机械般的木讷的躯体。
想念麦客,想念他们走南闯北的勇气,想念他们随遇而安的思想,想念他们阳光一样的心灵,以及那健康的肤色、爽朗的笑声。
现代麦客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文章在刻画麦客形象时用了哪些表现手法,请结合原文分析。
末尾部分作者为什么要提到自己的生活、工作状况, 寄托了什么样的思想感情?请作简要分析。(6 分)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绕不过的“悠悠长水”
谭其骧祖籍嘉兴,嘉兴古称长水,所以他将自己的论文集命名为《长水集》。这一层意思其实很多人并不清楚,于是将“长水”与他所治的中国历史地理联系起来。他的弟子、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告诉记者,先生倒并不反对外人的这种联想。而在葛剑雄心目中,先生给他留下的印象正是“悠悠长水”。
“他不是滔滔江河,但始终流淌着,就像那长年的流水,滋润大地。”葛剑雄说,“谭其骧的名字已经与中国历史地理学这门学科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任何一个想学习或研究中国历史地理的人,都将离不开他的著作,都将是他的贡献的受益者。”
按照葛剑雄的话说,但凡研究中国的历史疆域、政区沿革、人口迁移、民族分布,乃至黄河和长江的历史变迁,等等,谭其骧都是“绕不开”的。
1984年,美国总统里根访华,复旦大学是他到上海时的访问单位之一,学校决定将《中国历史地图集》作为礼品。校长向里根赠送礼品时,向他介绍主编这套地图集的就是本校教授谭其骧,里根听后,立刻回过身去与坐在第二排的谭其骧握手。这一场面被摄像机摄下,在美国进行了转播。后来,葛剑雄去美国,在介绍《中国历史地图集》时,不少人都说他们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谭其骧与里根握手。有的人并不知道复旦大学,但当葛剑雄提起这件事时,他们就会说:“噢,就是向里根总统送一套地图集的那所中国大学。”
当年,学校却给像谭其骧这样的学者们开过一个荒谬的玩笑。1974年,上海学习清华大学经验,对所有正副教授进行“突袭考试”。复旦大学的试卷是本校各科的入学试卷,结果谭其骧对社会主义时期的基本路线只能举其大意,帝国主义的五大特点只写出了三点,“鞍钢宪法”没有答,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也没有写全,数理化只做了一亩等于几平方丈这一道题。这番考试的结果,被作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毫无知识、一窍不通、连大学入学资格都没有的事例而广泛宣传。
葛剑雄这样描述他的老师:“他的经历很简单,从6岁到82岁都没有离开学校。他的工作很单纯,从20岁登上讲台,就是上课和做研究。他16岁参加共青团,17岁以后就不想再过问政治,但政治却没有放过他,历史给他留下了风霜的印记。”
和这般“平淡”的经历相符,谭其骧性情淡泊,寡于交游,疏于应酬,不大愿为学术以外的事花费时间。他在北平时,胡适是北平学界第一名人,青年人都以名为胡适所闻为荣,谭其骧的导师顾颉刚不止一次向胡适介绍过谭,并在信中对谭大加赞扬,但谭其骧却从未去拜见过胡适。陈寅恪也是泰斗级名教授,不少人攀附惟恐不及。谭的好友俞大纲是陈的表弟,陈曾向他问起过谭的情况,谭其骧知道后,也没有“顺势”去见陈寅恪。
不过谭其骧也并非索然无趣之人。友人曾回忆起上世纪30年代初谭其骧刚从燕京大学研究院毕业后的生活,饶有兴味。“我们白天授课上班,晚上用功,有时觉得困累,闲谈一会儿,季龙活泼勇敢,到东安市场九龙斋买几串冰糖葫芦,吃了酸甜凉食以后,精神复振。”
谭其骧生前的住房面积不大,他的书房兼卧室只能放下一张小书桌,桌上总是堆得满满的,头绪一多,常常找不到东西。一次去昆明开会,住在圆通饭店,房间里有很大一张办公桌,他于是感叹道:“什么时候我家里能放得下这样一张大书桌,我的东西一定不会找不到了。可惜不在这里做事,这样大一张桌子派不了用场。”
谭其骧逝世后一年,子女护送他的骨灰坛登上海轮,到达长江口外的东海,骨灰在夜色中被撒入大海。此情此景,让葛剑雄感慨万千:“这里的水,来自青藏高原、来自长江流域,也来自他的故乡嘉兴和他生活、工作过的杭州、上海。悠悠长水汇入了浩淼大海,他与大自然共存。”
在后辈学人看来,这也许是一位将毕生献给中国历史地理学的长者最好的归宿吧。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谭其骧先生对很多人误解其论文集名字的来历不以为意,因为他认为“长水”二字也正是自己为人的象征。
B.当里根总统得知《中国历史地图集》的作者是谭其骧时,立刻与其握手,这使很多美国人知道了本不受重视的谭其骧。
C.谭其骧先生学识渊博,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却没有得到知识分子应得的尊重,被视为毫无知识、一窍不通的典型。
D.谭其骧不善应酬,更不以攀附名人为荣,越是像胡适、陈寅恪这样的学术泰斗,他越是刻意避而不见。

E.谭其骧一生的学术研究和工作生活涉及到中国广阔的地域,所以说汇聚中华大地众多水域的大海是先生最好的归宿。
(2)作者将谭其骧先生比作“悠悠长水”有哪些含义?请简要说明。
(3)谭其骧先生的“平淡”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
(4)谭其骧先生17岁以后就不想过问政治,但政治却没有放过他。请结合本文谈谈你对学者远离政治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爷爷的毡靴
(俄)普里什文
我记得很清楚,爷爷那双毡靴已经穿了十来个年头。而在有我之前他还穿了多少年,可就说不上了。有好多次,他忽然间看看自己的脚说:“毡靴又穿破啦,得打个掌啦。”于是他从集上买来一小片毛毡,剪成靴掌,上上——结果毡靴又能穿了,跟崭新的一般。好几个年头就这么过去了,我不禁思忖着:世间万物都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永世长存。
不料,爷爷的一双腿得了严重的酸痛病。爷爷从没闹过病,如今却呻唤不舒服起来,甚至还请了医生。“你这是冷水引起的,”医生说,“你应该停止打鱼。”“我全靠打鱼过日子呀,”爷爷回答道,“脚不沾水我可办不到。”“不沾水办不到么,”医士给他出了个主意,“那就在下水的时候把毡靴穿上吧。”
这个主意可帮了爷爷的大忙:腿痛病好啦。只是打这以后爷爷娇气起来了,定要穿上毡靴才下河,靴子当然就一个劲儿地尽在水底的石头子儿上打磨。这一来毡靴可损坏得厉害啦,不光是底子,就连底子往上拐弯儿的地方,全都出现了裂纹。
我心想:世上万物总归有个尽头,毡靴也不可能给爷爷用个没完没了——这不,它快完啦。
人们纷纷指着毡靴,对爷爷说:“老爷子,也该叫你的这毡靴退休啦,该送给乌鸦造窝儿去啦。”
才不是那么回事儿呢!爷爷为了不让雪钻进裂缝,把毡靴往水里浸了浸,再往冰天雪地里一放。大冷的天,不消说毡靴缝里的水一下子就上了冻,冰把缝子封得牢牢的。接着爷爷又把毡靴往水里浸了一遍,结果整个毡靴面子上全蒙了一层冰。瞧吧,这下子毡靴变得可暖和结实了:我亲自穿过爷爷的那毡靴,在一片冬天不封冻的水草滩里来回淌,啥事儿也没有……于是我重又产生了那种想法:说不定,爷爷的毡靴就是永远不会完结。
但是有一次,我爷爷不巧生了病。他非得出去上厕所不可,就在门道里穿上毡靴;可他回来的时候,忘了原样脱在门道里让它晾着,而是穿着冰冻的毡靴爬到了烫烫的炉台上。当然,糟糕的并不是毡靴化出的水从炉台上流下来淌进了牛奶桶——这算啥!
倒霉的是,那双长生不老的毡靴这回可就寿终正寝啦。要知道,如果把瓶子装上水放到冰天雪地里,水就会变成冰,冰一胀,瓶子就得炸。毡靴缝子里的冰当然也一样,这时已经把毡毛胀得松散开来,冰一消融,毛也全成了渣儿……我那爷爷可倔啦,病刚好,又试着把毡靴冻了一次,甚至还穿了一阵子。可是不久春天就到了,放在门道里的毡靴消了开来,一下子散成了一摊儿。
爷爷愤愤地说:“嘿,是它该呆在乌鸦窝里歇着的时候啦!”他一气之下,提起一只毡靴,从高高的河岸上扔到了一堆牛蒡草里,当时我正在那儿逮金翅雀之类的鸟儿。“干嘛光把毡靴给乌鸦呢?”我说,“不管什么鸟儿,春天都喜欢往窝里叨些毛毛草草的”。
我问爷爷这话的时候,他正挥动另一只毡靴准备扔。“真的,”爷爷表示同意,“不只是鸟儿造窝需要毛,就是野兽啦,耗子啦,松鼠啦,也都是这样啊。”这当儿,爷爷想起了我们认识的一位猎手,记得那人曾经向他提过毡靴的事儿,说早该拿给他当填药塞儿。结果第二只毡靴就没扔,他叫我送给那位猎手了。
转眼间,鸟儿活动的时节到了。各种各样的春禽纷纷落到河边的牛蒡草上,它们啄食牛蒡尖儿的时候,发现了爷爷的毡靴,一到造窝那会儿,它们从早到晚全来剥啄这只毡靴,把它啄成了碎片儿。一星期左右,整只毡靴竟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叨去筑了窝儿,然后各就各位,产卵、孵化,接着是雏鸟啁啾。在毡靴的温馨之中,鸟儿们出生、成长;冷天即将来临时,便成群结队飞往暖和的地方。春日它们又都重新归来,在各自的树穴中的旧巢里,还会再次觅得爷爷那只毡靴的残余。那些筑在地上和树枝上的巢窠同样不会消逝:枝头的散落到地面,小耗子又会在地上发现它们,将毡靴的残毛搬进自己地下的窝中。
我一生中经常在莽林间漫游,每当有缘觅得一处以毡毛铺衬的小小鸟巢时,总要象儿时那般思忖着:“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
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毡靴”为依托,记述爷爷的生活片断,表现爷爷的优秀品质以及对自己的影响,选材时间跨度较大,却无结构松散之感。
B.“爷爷”是受到“我”极力赞扬的人物,但是对“爷爷”的一些做法,也表现出不满的情绪,如嫌“爷爷倔”,扔毡靴时“愤愤地”等。
C.小说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多次中断叙述,插入“我”的议论、抒情笔墨,给人断断续续的感觉,实属败笔。
D.小说写“爷爷的毡靴”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叼去筑了窝儿,在窝里产卵、孵化,雏鸟啁啾的情景,意在表现“爷爷”将温情施与禽类的善良。

E.小说以“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作结,集中表达了“我”对爷爷的赞扬和思念之情。
联系小说内容,简要分析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有什么作用。
结合故事,分析概括“爷爷”的性格特点。
小说标题是“爷爷的毡靴”,如果以“我的爷爷”为标题,你觉得是否合适?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夏商周三朝,被中国传统史学家称为“三代时期”。商人性格活泼,注重感官享受,殷墟妇好墓挖掘出的210件礼器中,仅酒器就有方彝、尊、献、壶、爵等15种175件,占全部礼器74%,酒器在墓葬中的批量摆置反映了商人重酒的风气。
《诗·商颂·烈祖》中强调祭祖时美酒的重要性“既载清酤,赉我思成”。张光直在《商代的巫与巫术》中提出:“酒是一方面供祖先神祇享用,一方面也可能是供巫师饮用以达到通神的精神状态。”可见早期的祭祀离不开酒,而祭祀时候的饮酒也有特别的规定,一般先由巫师或祭司饮酒,传达神灵的旨意。
上世纪80年代出土的平民墓葬中,有随葬品的均为爵、觚等酒器。商代酒器最简单的组合是一爵一觚。现代考古学家认为,这种酒器之所以命名为“爵”,是由于它的造型像一只雀鸟,前面有流,好像雀啄,后面有尾,腹下还有细长的足,而古代爵与雀同音通用。宾主酒酣耳热之时,乐舞表演将把宴会的气氛推向高潮。根据《商颂》中的描述,重要的祭礼都以舞队的“万舞”开始,伴随着鼓、管、钟、磬等乐器的伴奏,最后在盛大的宴飨中结束。被总称为“万舞”的舞蹈包括舞者手持马辔的武舞,以及脚踩双杆,类似高跷的林舞。
与商代不同,周代的酒成为了王室弘扬“礼制”与仪典的载体,饮酒聚宴往往只是繁琐而庄重的祭祀典礼结束后的附属程序。对于饮宴具体制度,《礼记》记载了很多严格要求,比如参与祭祀宴会者的身份不同,其使用的酒器也有所差异:“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贱者献以散;尊者举觯,卑者举角。”祭祀之时,酒之种类不同,摆放位置也有严格繁琐的规定,比如明确要求祭典时,淡薄的酒放置于内室,甜酒在门边,浅红色的清酒在堂上,清酒在堂下。周平王东迁洛邑后,周王室对诸侯国的控制能力一落千丈,随之的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个人生活自由化,诸子百家兴盛。春秋战国时代的饮宴突破了拘谨死板的周代礼仪,《晏子春秋》就记载了齐景公在饮宴中公开表示“今日愿与诸大夫为乐,请无为礼”。
汉代宫室朝堂典章制度沿袭秦代,大大简化。从今天来看,唐、宋可称中国古代历史中的“第二帝国”时代,其强大壮盛,对外开放与交流程度较秦汉“第一帝国”,犹为过之。盛唐时的宫廷宴乐活动,较之秦汉魏晋,富于堂皇奢侈之象。到了元代,中原酒风为之骤然一变,由赵宋王朝时期的文弱细致,变得粗犷豪放。取代元帝国,复兴中原的明代从诞生伊始,就带有拘谨繁琐的作风,明太祖朱元璋极为推崇程朱理学。宴席开始,宫廷教坊司需跪奏一曲,这时所有预宴官皆跪,待皇帝饮毕,文武百官四拜而起,回到座位,各序班官员方进群臣酒盏。从第二爵酒开始,皇帝饮酒时群臣不必下跪,但需候皇帝举饮后,群臣才可自饮。
(节选自朱步冲《中国酒史:文化的脉络》)
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殷墟妇好墓出土的礼器中,大多数都是酒器,而且种类也多;可见酒器最初是一种礼器,而且商代人对酒的重视俨然已成风气。
B.据《诗·商颂·烈祖》记载,酒在当时的祭祀中是十分重要的,“既载清酤,赉我思成”,只有斟上清酒,才能与祖宗神灵沟通。
C.考古学家张光直认为商代的酒在祭祀中作用有二:其一,供祖先神祇享用;其二,巫师们饮酒达到一定的精神状态方可通神。
D.作者认为,商代祭祀时候的饮酒是有特别规定的,通常先由巫师或者是主持宗教祭祀活动的人饮酒,以传达神灵的旨意。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现代考古学家认为,商代酒器最简单的组合是一爵一觚。“爵”的造型像一只鸟雀,而古代“爵”与“雀”同音通用,因此名“爵”。
B.据《诗经·颂》描述,商朝重要的祭礼都以舞队的“万舞”开始,随着鼓、管、钟、磬等乐器的伴奏,最后在盛大的宴飨中结束。
C.周代饮宴制度有严格的要求,据《礼记》记载,参与祭祀宴会者的身份不同,所用的酒器也不同;酒的种类不同,摆放位置也不同。
D.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的现实,宴饮可见一斑:《晏子春秋》记载齐景公在饮宴中公开表示“今日愿与诸大夫为乐,请无为礼”。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饮酒从“三代”开始延至今日,虽各个朝代宴饮制度有所不同,但无不锚定并传承着中华民族的礼制与传统酒文化。
B.酒在商代主要用于祭祀;而到周代则成为王室弘扬“礼制”与仪典的载体,饮酒聚宴往往只是祭祀典礼结束后的附属程序。
C.酒作为宫廷宴乐品,在“第一帝国”和“第二帝国”时代,呈现出强大壮盛和堂皇奢侈之象;缘于汉唐的对外开放与交流。
D.宋代酒风文弱细腻,元代酒风粗犷豪放;而明代由于明太祖朱元璋极为推崇程朱理学,致使酒文化带有拘谨繁琐的作风。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问题。
流逝的古典
黄 晖
①那天下午,我去听一位老教授的课,他讲的是《诗经·蒹葭》。午后的阳光从窗户跑进来爬在他那苍苍白发和陶醉的脸上,听着他温暖地读着那些渐行渐远的诗句时,我突然有一种很静谧、很幸福的感觉。
②夜里,月色和清风悄悄穿过窗帘,我从高高的书架上找出了那本遗忘多年的《诗经》。线装的书页泛着远古的光芒,是那种随着光阴流逝,越来越朴实的金色。在幽幽浮动的墨香里,我再一次看到了“蒹葭苍苍”“白露未晞”。我看见远古时代的一个芦塘,清晨,纤纤芦苇被牛乳般流动如烟的雾霭轻柔地包裹着。晨曦中,浅绿的墨绿的苇丛倩影婆娑,亭亭玉立,如衣香鬓飞的女子涉水而来。怀念这一种意境:我不想把这说成是一种诗情,而情愿把它归为一种古典。“古典”一词本身就很静态,很内敛,很纯粹,有一种淑静、典雅的感觉,令我们咀嚼、玩味不够。
③我读到《关雎》,读到《桃夭》,读到“青青之麦,生于陵坡”,读到“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读到“昔年移柳,依依江南,今看摇落,凄伧江潭。”我想到为什么,这些很远古的文字,如今读来,依然淙淙如诉,让人可感可悟。真如澹澹的渌水,我们的心田仿佛千万年来一直是它青青的河床。
④想到了《古诗十九首》,这些不知作者姓名和年代,突兀而起复又戛然而止的谜一般的诗歌群落。为什么就连李白这样的大诗人也为之佩服得五体投地?怎会洋洋洒洒醉酒般地写下整卷《古风》?我想,这就是古典的魅力吧。它们以其天衣无缝、水乳交融的艺术境界,言近旨远、语短情长的艺术魅力震撼、陶冶着无数的后人!
⑤注视着这些古典书籍,抚摸着它们厚实的脊梁,我能感受到它们所蕴含的时代精髓和撑起的时代魄力。而它们又是那样宁静,我不敢想象没有《诗经》、《楚辞》的时代叫什么先秦,没有唐诗宋词的时代算什么唐宋,没有小说的明清是什么样的明清。这些源自第一张植物纤维构筑的纸片的灵感,在千百年漫长的时光中,抚慰着人类的精神与灵魂,牵引着人类穿越长长的时光隧道。一行行时长时短的句子,一页页时近时远的思绪,那么质朴、厚重,它们牵着我走向文字的源头。这些久远的古典文字的确“旧”了,但那字里行间所充盈的生命精神、深邃的原理、多极的内核却超越了彼时彼地,在这个世界夜深人静的时刻渐入我们的心灵、血脉,在我们的血管里流淌……
⑥我相信那些古典的文字肯定来自于平凡的生活,源于简洁、沉静的心灵。古人在最为平凡的采摘、狩猎、耕种之余,偶有所见所感,自自然然,随口吟出了“蒹葭苍苍’,“渌水澹澹”这些精纯得像墨金一样的文字。汽车、电脑离它们很远,人欲物欲离他们很远,而平凡离他们很近,诗情离他们很近,古典离他们很近。古典与古人本来就是水乳交融的一体。而我们呢?在抚摸那些《诗经》句子的时候,除了对美的巨大感动,内心、更有一份莫名的冰凉和疼痛:那自然史上最纯真的童年风景、生命与自然最相爱和谐的“蜜月之岁”似乎已经渐行渐远了!阅读竟成了永远的怀念!
⑦怀念古典,这是一份超越时空的契约。我的心灵深处永远会留下一个宽敞、透亮的空间,让飘溢着灵性、充盈着生命精神的古典诗情灿然长流。
(选自《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27日第12版)
请赏析第⑤段划线句的表达效果。
请简要分析文章第①段写听“老教授的课”的作用。(3分)
第⑤段“抚摸着它们厚实的脊梁”中“抚摸”一词用得好,请简要分析。
文章第⑥段,作者说“阅读竟成了永远的怀念”,请根据文意概括其原因。(2分)
对本文理解和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幻想芦塘旁边的亭亭玉立的女子,从而产生淑静,典雅的感觉。
B.文中运用对比、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增加了文采,丰富了文章的内涵。
C.只有多读古书,才能让“古典”不至于流逝。
D.本文融叙述描写说明抒情于一炉,写出了古典珍贵无比的价值。

E.李白的《古风》言近旨远,语短情长,极具艺术魅力和震撼力。
F.文章由“读”入“思”,层层深入,表达了作者的人生思考。
根据全文内容,结合自己的阅读实践,举例谈谈“古典”给你带来的独特体验。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题目。(17分)
爱因斯坦的悼词
朱也旷
①对于现代物理学,1905年是个有点特殊的年份。在这年9月的德国《物理学杂志》上,发表了由一位默默无闻的专利审查员爱因斯坦所写的三篇论文。三篇论文中的任何一篇,都足以使作者享有大物理学家的盛名。而其中最有名的便是《论动体的电动力学》,此文宣告了相对论的诞生。
②在科学论文的最后,通常会有一大堆的引文索引,但这篇论文的结尾却是光秃秃的。爱因斯坦没有提及任何同行的工作,只感谢同样默默无闻的专利审查员贝索的“热忱帮助”。
③对于爱因斯坦,贝索是个有点特殊的人物。尽管终其一生,贝索也许连半个物理学家都算不上,但在当时他却是最理解爱因斯坦的人。全欧洲都找不到比贝索更好的“思想共振器”,爱因斯坦后来曾这么评价。
④1955年3月15日,贝索在日内瓦病逝。3月21日,爱因斯坦在给贝索亲属的吊唁信中,写下了如下一段话:“现在,他又比我先行一步,离开了这个奇怪的世界。但这并不意味着什么。对于我们笃信物理学的人来说,过去、现在和未来之间的区别只不过是一种幻觉而已,尽管这种幻觉有时还很顽固。”
⑤这是我所见到的最难以忘怀的悼词之一,它是由两种特殊的金属熔合成的合金,一种是高贵的情感,另一种是幽邃的智力。它既包含着对友人的深厚感情,也包含着深刻的物理学思想。此前一年,爱因斯坦曾与贝索在信中讨论过“时间箭头”的问题。爱因斯坦指出,在相对论与量子力学中,均不存在所谓的时间箭头(在牛顿的经典力学中当然也不存在),亦即基本的物理方程式均不提供过去和未来的区别。这段悼词应该是源于这次讨论。
⑥但这也是一位聆听着死神脚步声的老人为自己撰写的悼词:他的妻子和妹妹已经走了,他的终生挚友贝索也走了,现在该他了,既然过去和未来并无区别,生与死又何足道哉! 不到一个月,爱因斯坦的病情就恶化了。他拒绝了人为延长生命的手术建议,因为他要庄严地死去。4月18日,爱因斯坦在普林斯顿逝世。
⑦我个人以为,爱因斯坦对死亡的感受可以与孔子媲美,至少可以与司马迁笔下那位悲歌慷慨、唱着“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的孔子媲美,尽管前者显得内敛,后者则溢于言表。像爱因斯坦目睹着他的亲友先他而去一样,孔子也目睹着妻子、儿子以及他的心爱的学生颜渊、子路先他而去。颜渊死时,孔子曾发出著名的感叹“天丧予”,大概可算作世界上最短的悼词。
⑧后来,我读到了更多的关于时间的书,像什么《时间简史》、《时间之箭》之类,甚至还有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似乎,我又多了一些关于时间的知识。
⑨有一阵子,这段话不那么使我感动了。我甚至以为,那不过是一位大物理学家的机智与幽默罢了,但不久我便发现,这是一种假象。我还发现,我所拥有的关于时间的知识其实都是多余的,顶多也不过是一架维特根斯坦的梯子:一旦爬上屋顶,就必须把它抽掉。
⑩这太奇怪了。正如爱因斯坦所说:这个奇怪的世界。
【注释】[维特根斯坦]奥地利哲学家,罗素的弟子。
我们高中阶段所学过的《》一文中,作者曾称赞爱因斯坦“科学、艺术和哲学作为一个整体便成了他一生的三大支柱,成了他的血和肉。”
第③段中“对于爱因斯坦,贝索是个有点特殊的人物”,说贝索“特殊”是因为。(2分)
第⑤段中作者说爱因斯坦给贝索的悼词“是由两种特殊的金属熔合成的合金”,“合金”一词具体包含了怎样的含义? (4分)
第⑨段中作者引用维特根斯坦关于梯子的言论:“一旦爬上屋顶,就必须把它抽掉。”其用意是什么?(3分)
对本文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作者突出爱因斯坦论文“光秃秃的结尾”,意在指出爱因斯坦在物理学上成就极高。
B.本文从爱因斯坦给贝索的悼词中引发了对爱因斯坦的敬仰和对生死、时间的哲学思考。
C.全文采用夹叙夹议写法,“叙”得简练,“议”得精当。
D.本文语言精练准确,例如对爱因斯坦悼词所作的比喻式评价就非常精当。

纵观全文,概括爱因斯坦对死亡的认识和感受。(4分)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