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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马古道:维系欧亚大陆通道的必要古道形态
陈保亚
①大约在唐代,茶传入藏族地区,很快成为藏族地区人民每天饮食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宋史》卷二十六说“夷人不可一日无茶以生”。远在唐朝以前,中国很多地方就有饮茶的习俗,但都没有形成对茶的全民依赖。不同于丝绸之路上存在的主流商品丝绸,茶是古道上的维系商品,在以滇藏川为核心的早期局域古道获得了独立的性质。恃茶性,即藏族等青藏高原民族对茶的全民依赖,藏族对茶的依赖使远征马帮穿越横断山成为常年的必要行为,于是形成了茶马古道。
②茶马古道是以主干道为主的网络结构。主干道上有很多重镇,这是茶马古道的主要流通线路。每个重镇是一个节点,从节点上又会引出茶马古道支线,这些支线上又有很多马店。每个马店是一个节点,茶叶顺着支线延伸到崇山峻岭和牧场草原,以满足恃茶民族对茶的需求。茶在沿途要交易和消耗,茶马古道网络就一直会得到维系,茶也成为维持古道存在的维系商品,这就使得茶马古道具有很强的生命力,不可中断。
③滇川藏地带是茶马古道网络的核心地带.若从茶成为古道维系商品的角度看,茶马古道的范围更为广泛,自唐宋以来,地处世界屋脊带的欧亚大陆连接通道都在向茶马古道转型,其中一个基本原因是生活在世界屋脊带的民族自唐宋以来都形成了恃茶性。
④由于伊斯兰教的兴起以及和佛教的冲突,连接欧亚大陆的丝绸之路一度处于萧条状态,很多商品开始走海路。随着漠北回鹘(回纥)西迁(见《旧唐书·回纥传》)及其向丝绸之路的移动,丝绸之路性质开始变化。根据古文献记载,吐蕃是较早出现饮茶习俗的民族之一,另一个较早出现饮茶习俗的民族是回鹘。《新唐书·陆羽传》记录了回鹘市茶的情况,说“时回纥入朝,始驱马市茶”。唐代封演所著《封氏闻见记》卷六《饮茶》也有记录说“往年回鹘入朝,大驱名马,市茶而归,亦足怪焉”。西迁到丝绸之路上的回鹘把饮茶习俗也带到了丝绸之路上。随着回鹘恃茶行为的形成,茶的需求剧增。宋、明以来文献中记录的西部茶马互市以及西域对茶的大量需求,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从古道维系商品的角度看,丝绸之路从唐宋开始便向茶马古道转型,这时饮茶习俗已延伸到帕米尔山系和天山山脉。
⑤全民饮茶的习惯随着茶马古道也扩散到了丝绸之路的网络上,整个阿尔泰语区域民族现在也成为恃茶民族,他们的饮茶形式主要是奶茶。“茶”的读音在整个阿尔泰区域语言中基本形式是“chaj”,这一形式通过丝绸之路传播到了中亚、俄罗斯以及欧洲很多国家。北方丝绸之路上大量民族全民喝茶习惯的形成,改变了北方丝绸之路的性质,使之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茶马古道的性质,茶成为丝绸之路赖以延续的维系商品,不过这些地方的沙漠地区不是用马而是用骆驼运茶。在阿尔泰山、阴山以北,还存在一条横贯欧亚东西的草原之路,也有人把这条道路归入丝绸之路,称为草原丝绸之路。宋辽时期的契丹民族是草原之路的主要活动者,他们也开始有了饮茶的习俗。宋或《萍洲可谈》卷一记述说:“先公使辽,辽人相见,其俗先点汤,后点茶,至饮食亦先水饮,然后品味以进。”1993年,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下八里村辽金张氏墓群里发现了一幅关于备茶的壁画,该墓群的其他壁画也有关于饮茶活动的记录。壁画上的饮茶活动涉及茶碾子、茶饼、茶壶、茶盘等工具和煎茶等内容。由此可见,当时饮茶活动已经出现在辽金地区。
⑥到明清时,大量茶叶从张家口出库伦(乌兰巴托)、恰克图至欧洲等地,茶叶读音形式在沿途各个民族语言中也是“chaj”,茶是草原之路得以年年持续的维系商品。至清末,茶叶已占恰克图口岸全部出口商品的90%以上,从这种意义看,草原之路也转型为茶马古道。
(选自2014年12月5日《中国社会科学报》,有删改)下列各项中,其性质不属于茶马古道“恃茶性”的一项是
| A.藏民懂得茶叶容易运输和保存,还能补充身体所需的营养成分,所以把酥油茶当作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饮料。 |
| B.蒙古族视茶为“仙草灵丹”,一块砖茶可以换一头羊或一头牛,草原上有“以茶代羊”馈赠朋友的风俗习惯。 |
| C.宋或《萍洲可谈》卷一记述说:“先公使辽,辽人相见,其俗先点汤,后点茶,至饮食亦先水饮,然后品味以进。” |
| D.全民饮茶的习惯扩散到丝绸之路的网络上,整个阿尔泰语区域民族也成为恃茶民族,他们的饮茶形式主要是奶茶。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大约在唐代,青藏高原民族所形成的恃茶性促使马帮穿越横断山贩运茶叶,并使之成为一种常年的必要行为,由此形成了茶马古道。 |
| B.在茶马古道上,茶叶是古道网络存在的维系商品,它通过主干道上的很多重镇、马店延伸到崇山峻岭和牧场草原,以满足恃茶民族的需求。 |
| C.茶马古道的范围广泛,滇川藏地带局域古道是其核心地带,自唐宋以来,地处世界屋脊带连接欧亚大陆的通道也都向它转型。 |
| D.从茶马古道维系商品的角度看,从唐宋开始,北方丝绸之路上大量民族全民恃茶习惯的形成使茶叶成为丝绸之路赖以延续的维系商品。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宋史》卷二十六说“夷人不可一日无茶以生”,是说夷人每天的饮食结构中离不开茶,这说明当时茶已经成为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
| B.宋、明以来的文献记录了西部茶马互市以及西域对茶的大量需求的相关内容,这可以证明西迁的回鹘把饮茶文化及恃茶性带到了丝绸之路上。 |
| C.丝绸之路上大量民族全民恃茶情况的出现,表明北方丝绸之路在很大程度上带有了茶马古道的性质,茶叶逐渐上升为北方丝绸之路的主要商品。 |
| D.茶叶成为茶马古道、北方丝绸之路以及草原之路得以存在和持续的维系商品,清末茶叶占到恰克图出口商品的90%以上,这个事例就足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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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乐清贫生死系医学
——记我国胸心外科奠基人黄家驷
黄家驷出身书香门第,祖父曾任嘉兴府知府,父亲任盐运史,35岁时死于大咯血,他5岁丧父,5个叔伯亦相继因病早逝,因此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就萌发要当一名医生的志愿。
少年时代,黄家驷不满足私塾的一点古文知识,13岁时瞒着母亲随堂兄到省城求学,后又投考天津南开中学。高一时,他竟提前两年以同等学力考上了门庭森严的协和医学院。1933年,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获医学博士学位,在协和任外科住院医师。他曾说,“我感兴趣的是当一名好教师,当一名好的胸外科医师”。
1941年,他来到美国密执安大学医学院求学。黄家驷基础扎实,在导师指引下较快掌握胸外科技术,于1943年获外科硕士学位,并通过全美专家考试取得外科专家称号。留美期间,黄家驷还担任密执安大学中国留学生会主席,每两周组织一次中国建设讨论会,立志学好本领,报效祖国。
1945年德、日法西斯相继覆灭,黄家驷不为美国优裕待遇所动,放弃高薪聘任,决心为开创中国的胸外科事业披荆斩棘。他迫不及待搭乘太平洋上第一班通航的美军运输机回国。三天三夜的颠簸飞行,在印度转机时行李丢失,但完整无缺地带回整套开展胸外科手术的器械设备。
回国后,他一面在上海医学院执教,一面在附属中山医院和中国红十字会第一医院(今华山医院)从事胸外科的创建工作。
解放后,他与上海第二医学院和上海市南洋医院协作,建立了我国第一所胸腔外科专科医院——上海胸科医院,并亲任院长。多年来,虽然担负重要的行政工作,但总是坚持在医疗第一线。他行医近50年,亲自为数以千计的工人、农民、军人及领导干部做过手术。
黄家驷非常重视医学教育事业。1959年,他在北京创建中国首都医科大学,这是我国唯一的8年制医科大学,先后担任校长、名誉校长,亲自主持研究决定了建校方针、教学计划以至校舍建设、师资队伍和教学设备等问题。现在国内的一些知名的胸腔外科专家,像石美鑫、苏应衡、钱中希、林尚清、钱定一等,都曾得到过他的培养和指导。
协和医科大学1964级学生、北京协和医院著名胸外科医生方国栋回忆了一件往事:1970年夏天,毕业分配去向宣布后的一天.黄老师带我到他在外交部街的家里。知道我添置行装有困难,毕业分配后也不再回上海家里而直接赴西北,年逾花甲的黄老师亲自爬上闷顶子,递出一只旧的藤条箱说:“这个箱子你拿去,做你去西北的行装。”尤为珍贵的是,黄老师还找出人民卫生出版社留给他的、由他主编的《外科学》(上、下)和《外科学各论》送给我。黄老师还在每本书的首页都写上“国栋同学批评指正”,并签上他的名字“家驷”。知道我酷爱读书,他殷切地期望我到西北后坚持自学下去。带着黄老师赠送的这些无比珍贵的教科书,肩负着黄老师的教导和希望,我来到了当年古城武都。正是黄老师这种深藏的关爱之心让我在千里之外的穷乡僻壤倍感温暖而不气馁。
“如何使祖国的医学事业尽快发展,这是我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的问题”,黄家驷是知行合一的医者。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国际上出现许多新兴学科。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确定生物医学工程学为一门独立学科。黄家驷以极大热情担负起新学科的筹建工作。他各处奔走,拟出《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研发展规划》于1979年在重庆召开会议,成立国家科委生物医学工程学科组,他被任命为组长。
晚年的黄家驷虽退居二线,仍精神饱满地专注于医学事业,争分夺秒地笔耕。由于《外科学》要大量充实内容,再版将成为大型外科参考书。他日以继夜查阅文献,先写成《胸部损伤》 一章作为蓝本,赶在5月份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召开《外科学》编委会讨论第四版的编写计划。5月13日他按时出席了全国政协会议,5月14日主持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理事会,在赴会途中因心脏病复发与世长辞,终年78岁。
黄家驷逝世后,《外科学》编委会决定由吴阶平、裘法祖两教授继续他的主编工作。为纪念黄家驷对发展外科学的卓越贡献,编委们一致决定此书定名为《黄家驷外科学》。中华医学会追授黄家驷“胸心血管外科科学进步贡献奖”以表彰他一生致力于医学教育事业,发展我国胸心血管外科的突出贡献。(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黄家驷,江西省玉山县人,生于1906年,1933年毕业于北平协和医学院。1945年在上海创建胸腔外科,他主编的《外科学》等著作,促进了我国外科学的发展,是我国胸外科学的奠基人之一,也是我国生物医学工程学的奠基人之一。(摘自《历史上的今天》).
②“文革”中,他因“复辟旧协和”挨批;过后,他竭尽全力于医大的复校和老三届学生的成长、回炉、招研和放宽考研的年龄限制等,以及后来开展国际交往,学术交流,送出去、请进来....对学生、同事和朋友,他都是尽其所能,有求必应。(摘自方国栋《纪念黄家驷老师逝世三十周年》)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黄家驷出身医生世家,自幼聪颖好学,才智过人,由于家中亲人因病早逝,使得他萌生了要当一名好医生的志愿。 |
| B.黄家驷基础扎实,领悟力强,先后获得美国密执安大学医学院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并担任密执安大学中国留学生会主席。 ’ |
| C.医学报国是黄家驷的毕生追求,国家动荡、时局危难之时,黄家驷“决心为开创中国的胸外科事业披荆斩棘”,毅然放弃美国优厚待遇,回到祖国。 |
| D.“我感兴趣的是当一名好教师,当一名好的胸外科医师”。这句话是黄家驷的人生梦想,“好教师”“好的胸外科医师”也是他一生的最好概括。 |
E.晚年的黄家驷虽然告别了手术台,但依然笔耕不辍,从事外科学的研究,撰写、主编了《外科学》等著作,成为我国胸外科学的奠基人之一。
(2)材料中黄家驷有哪些方面的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
(3)本文在介绍黄家驷时,插入了一段协和医科大学1964级学生方国栋的回忆,这样写有何好处?请具体分析。
(4)“风雨乐清贫,生死系医学。”黄家驷在治学、行医和处世等方面堪称楷模。请结合材料,联系现实,就以上三个方面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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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子
周波
东沙从来不戴帽子,所以,从来没有人见过他戴帽子的样子。
冬天的海岛比北方还冷,大街上走着很多戴帽子的男人,东沙不学他们,总说男人不应该这样。夏天太阳很毒,别人撑着阳伞或是戴上遮阳帽用来防暑,他却情愿将肌肤晒黑,也绝不戴帽。有朋友问他是不是天生有抗严寒酷暑能力,东沙说戴上帽子像上了锁,既不自由也不舒坦。也有同事戏说他:幸亏你没参军,要不然,不戴军帽要受罚的。东沙笑着说:幸亏我没去参军。
后来,东沙去乡镇走马上任了。大家都恭喜他终于戴上了帽子,还笑称那是一顶无形的官帽子。东沙不承认,逢人便说:这是帽子吗?帽子在哪儿啊?我怎么看不见?
东沙去乡镇工作的第三天,遇上了强台风,台风裹挟着暴雨在岛上整整肆虐了两天。傍晚时分,接到进港渔船遇险的报告后,东沙率领一支七人小分队准备赶赴现场。办公室主任忙不迭地找来五项草帽,说是雨具之前都分发到一线去了,不够用。东沙是镇长,论职位他该分到一顶草帽。可是,他当场把草帽让给了年轻人。东沙说:我从来不戴帽子。同去的副镇长见东沙率先示范,也随即让出了自己的草帽。当东沙他们浑身湿透地出现在码头时,一些干部群众被感动了,竖起大拇指赞扬着说:这才是爱民如子的好干部,这就是我们的东沙镇长。奔走上船的东沙,那会儿则是打了一个很响亮的喷嚏。
老婆如晶之后从别人口里听说了这件事,马上在家里嚷开了:感冒了怎么办?这是想充好汉呢还是怎么的?论职位,你是一镇之长,这么大的风这么大的雨,你戴了草帽没人会说闲话。然后,电话一路跟着到他办公室,不停地要东沙多喝开水,吃上几粒防感冒药。东沙正忙得不可开交,生气地说:都别把小事放大好不好,本来我就没想法,现在很多人夸大其词,你也一样。
确实,东沙感到台风过后的头一天上班和过去有点不一样。他一早去单位上班,还没进镇院子大门,东沙就听到了大家热情的问候:镇长好,镇长好……东沙觉得很不好意思,他想:这是怎么了?过去可不是这样的。他刚走到自己办公室,就被记者堵在了门口:这么恶劣的天气,让出仅有的一顶草帽给普通干部,一般领导是做不到的,您当时是怎么想的?东沙一听顿时有了一种反胃的恶心感,他想了想说:不要拔得这么高,也不要给我戴高帽,有些事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子,不要多问了。记者仍穷追不舍地问:那是什么样子的?东沙只好说:是我自己不喜欢戴帽子。
进了办公室门的东沙突然看见桌上放着一顶草帽,一股无名之火猛地窜上来。他把主任叫来,责问道:这顶草帽怎么回事?主任不知情,开始自我检讨:昨天我失职,没备好足够的雨具,让镇长受凉了。镇长平时到下面检查工作多,有了草帽就有备无患。刚才气象预报说,台风刚过去,最近几天阳光会很强烈,天气也会比较热,镇长得防暑。东沙愠怒地说:这种事不要考虑,拿去,大男人还怕这个?你难道不知道我从来不戴帽子的,要戴你们去戴!
晚上,东沙一脸疲倦地回到家。他对如晶说:放心吧,我没有感冒,你男人坚强得很。如晶说:你的形象够狠的,不过,有时候当镇长还真需要这样一个光环。东沙愣愣地看了看老婆:这也算树立了一个光辉形象?可我觉得有些灰头土脸的。
东沙说起一桩事。还在他很小的时候,有一回调皮地用篮球砸破了邻居家的窗户。那会儿正是冬天,屋外面贼冷贼冷,东沙戴着一顶厚厚的皮军帽。邻居到他爹那儿告状,他爹气不打一处来,一把将他的皮军帽给拽了下来。东沙当时一动不动,他只感到头上一下子冷了。当晚,东沙就发起了高烧,他奶奶哭哭啼啼地一边咒骂他爹,一边给东沙叫魂。
如晶很惊讶地说:你从来没告诉过我这件事,一顶帽子居然把你搞成这样子,以后我冷不丁撞你一下,你不会被吓死吧,灵魂还在吧?东沙笑着说:在的,不在的话怎么和你生活在一起啊。如晶扑哧一笑,说:小时候的一件事,有时会留下可笑的阴影,怪不得家里和帽子有关的一切你都很忌讳,上回我买了帽子叫你看你也没看。东沙说:还是不说帽子的事了,我爹现在还很内疚呢。如晶说:这事太小,单位里又不能讲,讲了人家也不会相信。再说,你现在的形象已树立,可不能颠覆掉了。如晶接着问丈夫:那你以后还会戴帽子吗?东沙说:不知道。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东沙一直都不肯戴帽子,主要源于儿时一件和帽子有关的不愉快小事。文章是在告诫我们关注儿童的心理健康,否则会影响到他们一生的行为。 |
| B.本文构思精巧,在小说的开头就说东沙不戴帽子,明显与众不同,直到结尾部分才交代他不肯戴帽子的原因,解开了读者心里的谜团,照应了开头。 |
| C.东沙是一个政府基层干部,虽然不“高大上”,但真实可感。小说讽刺了社会上人们对于官员行为过度解读、人为拔高的不正常现象。 |
| D.小说运用了语言、动作、心理描写,情节曲折生动、起伏跌宕,从多个角度刻画人物,成功塑造了东沙这个基层干部形象,丰满而真实。 |
E.东沙的老婆如晶为了维护东沙头上的光环,树立起他光辉的形象,不让东沙把真实情况说出来,可见她是个虚伪、功利心极强的女人。
(2)镇长东沙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帽子”为题,有什么用意?请谈谈你的看法。
(4)小说结尾“不知道”三个字意味深长,引人遐思。假如台风又来了,草帽充足,你觉得东沙这一次赶赴现场时,是戴还是不戴草帽?为什么?请结合文本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杂剧的名称,唐时已经有了。李德裕在其所撰《论故循州司马杜元颖追赠》中述及南诏攻入成都时驱掠人口之事,并说:成都华阴两县,被驱掠80人,其中有杂剧丈夫两人。这是杂剧名称见于记载之始。南诏进攻成都,在唐文宗太和三年,其时已是唐代晚期。文中所说“杂剧丈夫两人”,应是在成都演奏的伎工,则杂剧之兴当在其时之前。其盛行一时,则当在宋代。
北宋开封习于浅斟低唱。柳永《鹤冲天》词中有云“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一时风气实是如此,杂剧也就不能不受影响。宋室南渡,临安成为都城,继续发展杂剧。南宋周密所撰《武林旧事》皆记临安城事,其末篇《官本杂剧段数》多至280种。可见一代盛况,临安北距建康不远,南朝陈时的旧音流传久远,临安其时也不能不受到波及。因此临安的杂剧虽仍保持当年开封正声,恐也难以避免受到陈时旧音的影响,因而会使杂剧的音调更为繁富而多变化。这一点前人似未多所道及。
金人南迁后,原来的中都开封为元代的大都所代替。流行于中都的杂剧转而流行于大都。由于金、元的倡导,杂剧到元代更有显著发展,达到高峰。杂剧名家辈出,不断汇集于大都,极一时之盛。钟嗣成《录鬼簿》中有详备的记载。
大都和中都皆在北方,因此杂剧虽由开封传来,却难免带有北方的音调。据说当时用的是七声音阶,无入声,声调遒劲朴实,以弦乐器伴奏。这样虽合乎北方人的口味,却为南人所不习用,因而就出现了南曲。南曲用韵以南方语音为标准,可能就是以临安为中心的语音。据说当时音乐上用五声音阶,声调柔缓婉转,以箫笛伴奏,合于南人口味。这样柔缓婉转的声调,自然和北方的遒劲朴实的声调不能互相融合。但无论北曲或南曲,都未逸出杂剧的范畴。
元明之际有了传奇。传奇也属于杂剧,但它虽出于杂剧,却和杂剧有不同之处。杂剧皆为四折,出场人物虽不一,主唱却只有一个人。传奇则不限折数,也不限于一人独唱。早期传奇的作家就已不少,高明就是其中一位。高明于元时已有文名,明太祖很推许其书,他的《琵琶记》应该会在都城南京演出。朱棣迁都北京之后,传奇仍在旧都继续传播演出,似未稍止。汤显祖的“临川四梦”,名震海内,南京也应该不会无人演出。传奇以南曲为主,也参用了一些北曲,因而也在当时的都城演出,成为北京城中的重要剧种。
明清之际改朝换代,而传奇并未因此而产生差异。传奇的盛行时期大致是明嘉靖年间到清乾隆年间。清康熙时,洪昇撰《长生殿》,与孔尚任的《桃花扇》齐名,当时有“南洪北孔”之称。《长生殿》曾在北京演出,据说轰动一时,这样的演出固然是由于洪昇的文名震世,但也显示出都城中人对传奇的爱好。
(摘编自史念海《古代音乐戏曲杂耍与古都文化》)下列有关杂剧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 A.杂剧的名称最早见于李德裕《论故循州司马杜元颖追赠》,根据其中有关南诏攻入成都时驱掠人口之事的记载,可以推知早在晚唐之前杂剧就已出现。 |
| B.杂剧盛行于宋代。宋室南渡之后,杂剧在临安继续发展,从周密所撰《武林旧事》中所记的官本杂剧段数之多可以看出杂剧在当时的兴盛。 |
| C.在金、元的倡导之下,杂剧至元代更有显著的发展,达到了高峰。随着朝代更迭,杂剧的中心也转移到了元大都,名家汇集于此,一时盛况空前。 |
| D.杂剧发展到元明之际,出现了传奇。传奇出于杂剧,是对杂剧的进一步发展。杂剧有折数、出场人物和主唱人数的限制,而传奇在这几方面则没有限制。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 A.临安的杂剧在保持当年开封正声的同时,又不能不受到南朝陈时旧音的影响,杂剧的音调更为繁富而多变化,这一点以前似乎很少有人论及。 |
| B.据说,北曲在音乐上用七声音阶,声调遒劲朴实,以弦乐器伴奏;南曲在音乐上用五声音阶,声调柔缓婉转,以箫笛伴奏:两者风格迥异,不能互相融合。 |
| C.高、明和汤显祖都是明朝著名的传奇作家,高明的《琵琶记》因明太祖的推许曾在南京演出过,而汤显祖的“临川四梦”名震海内,也应该会在南京演出。 |
| D.传奇并没有因为明清之际的改朝换代而衰落,其盛行期大致延续到清乾隆年间;孔尚任的《桃花扇》与洪昇的《长生殿》都是清传奇的代表作品。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 A.李德裕《论故循州司马杜元颖追赠》、周密《武林旧事》和钟嗣成《录鬼簿》中对不同时期杂剧盛况的记载,为后人研究杂剧发展史提供了依据。 |
| B.从发展史来看,杂剧常常在政治、经济、文化都相对繁荣的都城盛行,宋代的开封、元代的大都、明代的南京等都曾是杂剧的繁盛地区。 |
| C.传奇以南曲为主,最初主要在南方流传,后来参用了一些北曲,也逐渐成为北京城中的重要剧种,并为京城中人所喜爱。 |
| D.从文中看,统治者的倡导,民众的喜好,不同地域的风气,以及南北文化的交流碰撞等都对杂剧的发展变化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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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称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选自《科技日报》)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
|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
|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重大的损失。 |
|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
下列对汉字书字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
|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
|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
|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
|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
|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
|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试题。
你的微笑
张承志
正是我青春二十几岁,正是心里打底子、夯基础的季节;我一头撞上的,感谢主,就是他,那城市标志般的、见了他就懂了这座城市的老人。
他是一个街头乞丐。
他坐在大十字路口的一个把角,在石阶上摊开双手,静静地数着自己的手指头。那形象给人的感受,无法形容。
他如一个优雅的哲人,白髯慈眼,微笑着打量着路上熙攘的行人。我在第一刻就被他迷住;我以为他是一位难得一遇的神仙,深信自己目击了文明深奥和人物丰满的场面。
秋季的南疆,清风扫尽了酷暑。
那不是行乞,那是屈尊的交流。
我幸亏有一个焉耆①舅舅。他的微笑扫来,舅舅忙停下,掏着衣兜。我猜舅舅一定比我更感到了他的存在,舅舅只是伸臂过去,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焉耆舅舅精通维语。所以那一瞬就成了一幅图画:白帽和花帽,黑须和虬髯,东干的严谨和维族的浪漫,都摄入了我年轻的眼帘。我被迷住了,瞠目结舌,久久地凝望。至今我不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我好像经过了介绍入门,那以后就算是他的熟人。
我就常常跑到寺门上,有事没事挨着他坐一会儿。我记不清他叫什么名字了。感谢上苍,那时我虽然很混,但鬼使神差地我接近了他——既然喜欢与乞丐为伍,你说,后日写起文章,我这么个家伙怎能不“美化穷人”呢?
我美滋滋坐在他的身边。我欣赏着他,暗地试图模仿他的举手投足。甚至我也感到了一些哲理,觉得不是褴褛乞丐,而是有钱的路人凄凄失助,需要特加祝福和施舍。
我有时看见老人带着伤痛,或是脚上血流淋漓的擦伤,或是掩饰忍耐着的病痛。当我的注视与他的目光相碰时,他都递给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色:不,捏,吆克,艾麦斯。不要声张。你懂得必须不动声色。不能把一丝一毫的疼痛,让这个小姑娘察觉。他微微地,无敌地一笑。
于是我闭上了嘴,僵硬般一声不吭。我注视着他的血,在袷袢②的掩护下淌进沙地。他微笑,有时抚摸着一个小女孩的头。孩子舒服地挤在他的怀里,玩着一个小东西。
在南疆的那段时间,我忘乎所以,终日游荡。如今已经记不清,那次究竟是去干什么了。除了舅舅之外,我结识的唯一朋友就是他。相处久了,不觉间我在点滴地模仿,每当新伤加于旧创,每当心头掠过疼痛,我就想象着一个虬髯老者,独自一人,微微一笑。
后来,就如歌里唱的,我离开了那个地方。而且那以后,关山难越,音讯两断,再也难以重逢。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见过了数不清多少……乞丐,或者说,哲学家。我对乞丐的理解,与其说偏爱,不若说已经走火入魔。但我仍觉远远未能尽兴。我常去地铁口碰运气,或者在周五的清真寺门口,我捏着钱,心怀忐忑,如研究生去拜见导师,像马驹子去寻找伯乐。
因为在我心里,他一直在微笑,栩栩如生。
如那个美好老人一样的穷人,确实太少。我们常常见的,多是不成钢的软铁,缺乏天生的高贵。穷困的酸液腐蚀着,使他们失去了脊骨。
随着时间消逝,我愈来愈懂了,人有时会需要去寻求一种乞丐的境界。那时要紧的记号,是微笑。是的,宽宏大量地对待一切吧,学习至仁至慈者的胸怀,哪怕只是摹仿皮毛,哪怕只在丝毫!
但是我天生的少气质,没出息。我一学微笑,朋友们就问:咦,你傻笑什么?为什么得意?安什么坏心眼啦?有什么美事?
所以,唉!我保持着自知之明,一般很少会得意忘形。
怎么会呢?我连一个微笑,都学不会!
[注]①焉耆:地名,焉耆回族自治县,其居住者多为回族(东干族)。②袷袢(qiāpàn):维吾尔、塔吉克等民族所穿的对襟长袍。品味下列划线的短语,简析它们分别表达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1)微笑着打量:
(2)紧紧握住:
(3)捏着钱: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1)那不是行乞,那是屈尊的交流。
(2)穷困的酸液腐蚀着,使他们失去了脊骨。联系全文,说说文章以“你的微笑”为标题有什么作用?
文中画波浪线的语句运用了什么写作技巧?请作简要分析。
作者认为,“人有时会需要去寻求一种乞丐的境界”。你同意这一观点吗?联系本
文和自己的感悟,谈谈你对这一观点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