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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在近代和当代作家里,我认为有两个女作家对生命科学最具洞察力。
一个是19世纪上半叶的玛丽·雪莱。当时科学初兴,但她已警觉到科学家有可能走火入魔,因而写了《科学怪人》。一个科学家竟然东拼西凑做出了一个人造人,最后他后悔莫及,和他所造的人一起自我毁灭。“科学怪人”现在已成了一个通用的隐喻,任何人类以科学手段创造出来的非自然食物,都叫做“科学怪食”。
另一个是加拿大当代女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前几年在基因改造问题闹得很厉害的时候,她以一本《末世男女》把基因移植科技所造成的可怕世界以科幻小说的方式尽现无遗。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乃是生命科学发展快速的阶段。随着1962年DNA双螺旋构造的被发现,基因科学进入了黄金时代。基因科技有利于遗传性疾病病因的寻找和诊断,基因研究也有利于对生命现象的理解,但科学从来就不是价值中性的事务,科学的使用者是人,而人是个有七情六欲的自私动物。当科学成了一种权力,科学的滥用、误用甚至科学所造成的公害即难避免。
科学成了一种体制、一种商业、一种权力后,它的自闭和反动最好的例子即是美国卡逊女士的遭遇。当年她发表《寂静的春天》,指出除草剂等化学药物造成生态的破坏,于是美国的化学界包括著名的化学教授和化学工业界都对她发动排山倒海的围剿。幸而当时主政的是肯尼迪政府,至少还有知识和判断力,才对除草剂、杀虫剂等化学药物进行管理。这显示出,当科学成为一个庞大的商业和教育体制,它就自然而然地成了一种特权,一个恶势力,并走到违反科学精神的方向。
美国的“孟山都”公司乃是全球最大的基因工程农业公司,例如它可以将土壤中某种细菌的抗除草剂基因移植到玉米身上。种植这种玉米极为省事,可以大面积喷洒除草剂,少了许多经营成本。再例如为了发明一种抗虫害蕃茄,可以将某种深海比目鱼的基因接到蕃茄的基因上。这种基因工程的农业已成了美国农业的主流。
但欧洲以“英国医学会”为主的一大群生化专家反对这种农业,他们提出了“基因流动”和“基因污染”这两个核心概念。基因是会流动的,基因流来流去,接来接去,它的结果完全不可预测,最后可能造成“基因污染”。1999年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研究团队发现,变种玉米的花粉会污染到乳草叶,美国的帝王蝗吃了这种被污染的叶子,百分之百会死亡。这项发现被登在《自然》杂志上,证实了“基因污染”和风险的存在。
因此,基因科学家已成了新的上帝,但基因科技所造成的未必是个基因乐园,却反而因为基因科学家的走火入魔,而造成人类的恶梦。对大自然知所敬畏,对科学家自身职责和知识盲点多一点反省和警觉,或许才是科学家应有的谦虚吧!     
(选自《南风窗》2013年第24期,有删改)  
下列对“对生命科学最具洞察力”的理解,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玛丽·雪莱在19世纪上半叶科学初兴的时候,已警觉到科学家会走火入魔,因而写了《科学怪人》一书来警示世人。
B.加拿大当代女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用一本科幻小说《末世男女》,表现出自己对基因移植科技的否定态度。
C.美国的卡逊女士发表《寂静的春天》一文,预测到除草剂等化学药物会造成生态的破坏,结果遭到美国化学界的围剿。
D.基因科技有利于遗传性疾病病因的寻找和诊断,基因研究也有利于对生命现象的理解,把握好尺度,基因科学就能够造福人类。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虽然美国化学界否认除草剂的危害,但肯尼迪政府还是对除草剂等化学药物进行管理,这显示出政府利用特权,走到违反科学精神的方向。
B.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孟山都公司将土壤中某种细菌的抗除草剂基因移植到玉米身上,形成玉米新品种。这种基因工程的农业成为美国农业的主流。
C.欧洲 “英国医学会”里的一大群生化专家提出了“基因流动”和“基因污染”这两个核心概念,反对基因工程农业。
D.为了发明一种抗虫害的蕃茄,可以将某种深海比目鱼的基因接到蕃茄的基因上,这就是“基因流动”的一种形式。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科学怪人”和“科学怪食”都是科学发展的产物,自私的使用者不可避免地造成其滥用、误用,科学所造成的公害即难避免。
B.1999年美国康奈尔大学的研究团队的发现——变种玉米的花粉会污染到乳草叶,证明基因污染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其危害是致命的。
C.基因科技发展到今天,基因科学家通过基因流动,培植出新的作物品种,甚至培养出新的动物品种都不是太难的事。
D.正确对待基因科技的态度应该是:对大自然要心存敬畏,对科学家自身的职责和知识盲点要多一点反省和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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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材料概括分析题
艺术和游戏都像斯宾塞所说的,有几分是余力的流露,是富裕生命的表现。初学一件东西都有几分困难,学习的趣味就在逐渐战胜这些困难,使本来牵强笨拙的变为自然娴熟的。小儿初学语言,到喉舌能转动自如时,就常一个人鼓舌转喉作戏。他并没有和人谈话的必要,只是自觉这种玩意所产生的声音有趣。每件艺术都用一种媒介,都有一个规范,驾驭媒介和迁就规范在起始时都有若干困难。但是艺术的乐趣就在于征服这种困难之外还有余裕,还能带几分游戏态度任意纵横挥扫,使作品显得逸趣横生。这是由限制中争得的自由,由规范中溢出的生气。艺术使人留恋的也就在此。这个道理可适用于写字、画画,也可适用于唱歌、做诗。诗人驾驭媒介的能力愈大,游戏的成分也就愈多。他们力有余裕,便任意挥霍,显得豪爽不羁。
从民歌看,人对文字游戏的嗜好是天然的、普遍的。凡是艺术都带有几分游戏意味,诗歌也不例外。我们现代人偏重意境和情趣,对于文字游戏不免轻视。一个诗人过分地把精力在形式技巧上做工夫,固然容易走上轻薄纤巧的路。不过,我们如果把诗中文字游戏的成分一笔勾销,也未免操之过“激”。凡是真正能引起美感经验的东西都有若干艺术的价值。巧妙的文字游戏,以及技巧的娴熟的运用,可以引起一种美感,也是不容讳言的。文字声音对于文学,犹如颜色、线形对于造型艺术,同是宝贵的媒介。图画既可用形色的错综排列产生美感,诗歌何尝不能用文字声音的错综排列产生美感呢?在许多伟大作家——如莎士比亚和莫里哀——的作品中,文字游戏的成分都很重要,如果把它洗涤净尽,作品的丰富和美妙便不免大为减色了。
(选自朱光潜《诗论》,有删节)
第一段中“这个道理”具体指什么?(18字以内)
依据第二段,说说作者不主张“把诗中文字游戏的成分一笔勾销”的理由。
结合全文推断,对于诗人玩文字游戏,作者隐含哪些建议?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娓娓与喋喋
余光中
不知道我们这一生究竟要讲多少句话?如果有一种电脑可以统计,像日行万步的人所带的计步器那样,我相信其结果必定是天文数字,其长,可以绕地球几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几场。情形当然因人而异。有人说话如参禅,能少说就少说,最好是不说,尽在不言之中。有人说话如嘶蝉,并不一定要说什么,只是无意识的口腔运动而已。至于说话而成艺术,一语而妙天下,那是可遇而不可求:要记入《世说新语》或《约翰生传》才行。哲人桑塔耶纳就说:“雄辩滔滔是民主的艺术;清谈娓娓的艺术却属于贵族。”他所指的贵族不是阶级,而是趣味。
最常见的该是两个人的对话。其间的差别当然是大极了。对象若是法官、医师、警察、主考之类,对话不但紧张,有时恐怕还颇危险,乐趣当然是谈不上的。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而又彼此欣赏,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要紧的是双方的境界能够交接,倒不一定两人都有口才,甚至也不必都能健谈:往往一个健谈,一个善听,反而是最理想的配合。可贵的在于共鸣,不,在于默契。这世界如果尽是健谈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个健谈的人都需要一个善听的朋友,没有灵耳,巧舌拿来做什么呢?
如果是几个人聚谈,又不同了。有时座中一人侃侃健谈,众人睽睽恭听,那人不是上司、前辈,便是德高望重,自然拥有发言权,其他的人就只有斟酒点烟、随声附和的分了。有时见解出众、口舌便捷的人,也能独揽话题,语惊四座。有时座上有二人焉,往往是主人与主客,一来一往,你问我答,你攻我守,左右了全席谈话的大势,也能引人入胜。
最自然也是最有趣的情况,乃是滚雪球式。谈话的主题随缘而转,愈滚愈大,众人兴之所至,七嘴八舌,或轮流做庄,或旁白助阵,或争先发言,或反复辩难,或怪问乍起而举座愕然,或妙答迅接而哄堂大笑,一切都是天机巧合,甚至重加排练也不能再现原来的生趣。这种滚雪球式,人人都说得尽兴,也都听得入神,没有冷场,也没有冷落了谁,却有一个条件,就是座上尽是老友,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良宵苦短,壁钟无情,谈兴正浓而星斗已稀。日后我们怀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难忘的高潮。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毕竟愈来愈快,无所为的闲谈、雅谈、清谈、忘机之谈几乎是不可能了。 “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在一切讲究效率的工业社会,这种闲逸之情简直是一大浪费。刘禹锡但求无丝竹之扰耳,其实丝竹比起现代的流行音乐来,总要清雅得多。现代人坐上计程车、火车、长途汽车,都难逃噪音之害,到朋友家去谈天吧,往往又有孩子在看电视。饭店和咖啡馆而能免于音乐的,也很少见了。现代生活的一大可恼,便是经常横被打断,要跟二三知己促膝畅谈,实在太难。
剩下的一种谈话,便是跟自己了。我不是指出声的自言自语,而是指自我的沉思默想。发现自己内心的真相,需要性格的力量。惟勇者始敢单独面对自己;惟智者才能与自己为伴。一般人的心灵承受不了多少静默,总需要有一点声音来解救。所以卡莱尔说:“语言属于时间,静默属于永恒。”可惜这妙念也要言诠。
文中分析了哪几种谈话?请简要概括。(不超过15字)
请分别解释“娓娓”与“喋喋”在文中的含义。
文章结尾所引卡莱尔的话,如何理解?有何作用?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问题。
琴声缉凶
[美]约翰·弗洛赫蒂
联邦调查局特工克里斯来到了山上的一间小屋前。他来抓捕卡尔·理查兹,一个持枪的危险杀人犯。透过一扇破烂的窗户,他看见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正在密切地注视着他。克里斯深吸了一口气,抬腿迈进了小屋,亲切地打招呼:“您好!”
一个老人正站在壁炉旁,他看着克里斯,没有出声。那个留胡子的中年男子仍然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你是警察,对吧?”拿枪的人问。
“是的。”克里斯带着友善的微笑答道,“您一定是帕皮·理查兹,卡尔·理查兹的父亲。”
“没错,我是卡尔的爸爸。你们抓不到他的。”枪指着克里斯。
“那么,您是……”克里斯看着老人问。
“我和帕皮是老朋友。”老人答道。
克里斯点点头,环顾了一圈屋子。“上头安排我负责这个案子,”他说道,“但我可以看出他今天不在家。我想我还得再来一趟。”然后,他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把小提琴。“谁拉小提琴?”他问。
屋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老人答道:“帕皮。他是这一带最好的小提琴手。你应该听听他拉的《草丛中的火鸡》。”
克里斯似乎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真的呀?我也略懂皮毛。介意我看看那把小提琴吗?”
走过去取那把小提琴时,克里斯知道枪仍然在瞄准他。他感到额头在冒汗,但他平静地从墙上取下了小提琴,似乎他是一位受到热烈欢迎的宾客。他小心地把小提琴翻转过来,取下琴弓。然后活泼的音乐声响了起来。克里斯拉的正是《草丛中的火鸡》。老人开始用一只脚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打起了拍子。但帕皮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着,紧握着枪,冷冷地看着克里斯。
克里斯卖力地拉着小提琴,眼睛偶尔瞄上帕皮一眼。突然,音乐变了,琴弦上响起了一首古老民歌的优美旋律。小屋内弥漫着热情的气氛。克里斯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拉得这么好过。帕皮·理查兹也陶醉了,对抗的眼神变成了惊奇。枪现在已经指向地面。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帕皮已把枪丢到了角落里。
“哦,警官,”帕皮说道,“这是一流的演奏水平。也许您应该留下来吃饭,再给我们多演奏几首曲子。”
饭后,三人一起坐在屋外享受春日的阳光。他们聊起了小提琴曲,以及住在这一带的老人和帕皮认识的小提琴手。
他们聊了一个小时,没有谁提起克里斯到这里来的原因。优美的琴声再次响起,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没有提到关于卡尔·理查兹的一个字。最后,克里斯说道:“抱歉,我得回镇上去了。我现在住在司法办。”
老人看了他一会儿,说:“卡尔呢?你想逮捕他,不是吗?”声音里带着一些调侃。
“哦,不是我要抓他,”克里斯笑道,“是政府要抓他。您知道政府要抓一个人时的态度是怎样的。也许花费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但他们总会抓到他。花费的时间越长,他在外面的情况就会越糟糕。”
“政府总能抓到他想抓的人吗?”老人问。
“不总是。有时候那个人会在潜逃途中死掉的。”
帕皮陷入了沉思。许久,他突然说道:“嗯,警官先生。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我也喜欢你优美的琴声。我想你是一个信得过的人。”他停了下来,似乎很难再讲下去。然后,他沙哑着说:“我……好吧,我会和卡尔谈谈。我想他明天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明天中午你在司法长官办公室等着吧。”
克里斯顿时如释重负,但他还是惊讶地说道:“那么,明天中午见。”下山时,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
第二天中午,当镇上教堂的钟敲响12点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一看就知道已经在山上藏了好几天。他们正朝司法长官办公室走去。
克里斯正在等候着他们。
“警官先生,”帕皮说道,“这是卡尔,我的儿子。”
(庞启帆译)
依据小说中有关“枪”的细节,分析帕皮这一人物的心理变化。
帕皮说“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请概括克里斯说话方式的特点。
“老人”这一形象是如何逐步推动情节发展的?
探究小说题目“琴声缉凶”的妙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8题。
论自然美
李泽厚
①就美的本质说,自然美是美学的难题。各派不是认为自然无美,美只是人类主观意识加上去的,便是认为自然美在其本身的自然条件,与人类无关。对这个问题,我当年提出了“美的客观性与社会性相统一”亦即“自然的人化”说。
②但“自然的人化”说却一直遭到误解和反对。它常常被人们从字面含义上肤浅地理解为被人力开发了的自然对象。其实,“自然的人化”可以分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通过劳动、技术去改造自然事物,这是狭义的自然人化。而我所说的,是广义的概念。天空、大海、沙漠、荒山野林,没有经人去改造,但也是“自然的人化”。因为“自然的人化”指的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历史尺度,指的是整个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阶段,人和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改变。
③“自然的人化”不能仅仅从狭义上去理解。人所培植的花草等,也确乎是美的,但社会越发展,人们便越要也越能欣赏暴风骤雨、沙漠、荒凉的风景等等没有改造的自然,越要也越能欣赏像昆明石林这样似乎是杂乱无章的奇特美景,这些东西对人有害或为敌的内容已消失,而愈以其感性形式吸引着人们。人在欣赏这些表面上似乎与人抗争的感性自然形式中,得到一种高昂的美感愉快。所以应该站在一种广阔的历史视野上理解“自然的人化”。此外,还有人经常把“自然的人化’解释为比拟性的,将自然对象赋予人的想象、情感、意会,如把松、竹、梅比作人的清风亮节,将自然对象作为人格的理想等等。这是康德讲的“道德的象征”。这样理解“自然的人化”只能是种借用。
④社会美有历史尺度问题,自然美亦然。那么,这种人与自然关系的改变的历史尺度,又如何理解和计算呢?这个广义的“自然的人化”大体从何时开始的呢?
⑤首先要指出,狭义的“自然的人化”是广义的“自然的人化”的基础,是使人与自然界发生关系改变的根本原因。原始人为什么不能欣赏山水花鸟,就是因为当时狭义的自然人化水平即生产力水平,使他跟自然的关系不存在那广义的自然的人化。在狩猎的时代或狩猎的原始民族中,大概只有某些种类的动物成为人类活动和意识的对象,其他的自然事物不是与人无关,便是与人敌对。农业社会之所以是人类历史的最大进展也正在于它使人类安居,并循天时、地利而延续着巩固着秩序化的生活,众多自然事物和整个大自然逐渐成为人类生活活动的真正的客观环境、条件、资源、工具,从而成为对象。这虽然还不是审美对象,却是它们日后成为个人审美对象的前提基础和根源,即是说,它们开始获有了美的本质,具有了审美性质。可见,“自然的人化”作为哲学美学概念,只涉及美的本质,它是山水花鸟、自然景物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的最后根源和前提条件。至于具体的自然景物如何和何时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则属于历史具体地逐一研讨的实证科学问题。
(选自李泽厚《美学三书》,有删改)
作者认为自然事物怎样才可能成为审美的对象?请简要说明
请简要分析文章的论述层次。
根据文意,作者的“自然的人化”说该如何理解?请简要概括。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2~15题。
窗外
(墨西哥)奥克塔维奥·帕斯
①在我的窗外大约三百米外的地方,有一座墨绿色的高树林: 树叶和树枝形成的高山摇来晃去,好像随时都会倾倒下来。众多的高树,它们的树冠都倒垂向地面,形成一大片“液体”,仿佛不断波动的浪脊。狂风撼动着它们,吹打着它们,把它们折腾得大吼小叫。树林左右扭动,上下弯曲,然后带着高亢的呼啸声重新挺直身躯,接着又伸展肢体,仿佛要连根拔起,逃离原地。不,它们不会示弱。倘若这些大树开步走的话,它们一定会摧毁阻碍它们前进的一切东西。但是它们宁愿立在原地不动。
②天空布满钢铁色的云,远方的云几乎是白色的,靠近中心的地方即树林的上空就发黑了:那里聚集着深紫色的暴怒的云团。在这种虎视眈眈的云团下,树林不停地叫喊。
③树林的右翼,两棵连接在一起的山毛榉的枝叶形成一座阴暗的拱门。拱门下面有一块空地,那里异常平静,像一个明晃晃的小湖。从这里看得不完全清楚,因为中间被邻居家的墙头苫盖物隔断了。那个墙头不高,顶上覆盖着冰冷的绿玫瑰。玫瑰有一些部位没有叶子,只长着许多疙瘩的枝干和交叉在一起的、竖着尖刺的长枝条。它有许多手臂、螯足、爪子和装备着尖刺的其他肢体:我从没有想到,玫瑰竟像一只巨大的螃蟹。庭院大概有四十平方米;地面是水泥的。在一个墙角上有一张黑木小桌子,已经散架。在最里的角落里还有一个垃圾桶。桌子和垃圾桶,砖墙和水泥地,封闭着那个空间。它们封闭着空间呢还是它们是它的门呢?
④在山毛榉构成的拱门下,光线已经深入进来。它那种被树枝的颤抖的影子包围着的稳定状态几乎是绝对的。看到它后,我的心情也平静了。更确切地说,是我的思绪收拢了。这种平静是阻止树木逃走、驱散天上的乌云的力量吗?是的,我已经知道,大自然是包围着我们、既产生又吞噬我们的万物与过程的总和,不是我们的同谋也不是我们的心腹。无论把我们的感情寄予万物还是把我们的感觉和激情赋予它们,都是不合理的。把万物看做生活的向导、生活的学说不更合理吗?学会在激荡的旋风中保持平静,变得像在发疯摇动的树枝中间保持稳定的光线那样透明,可以成为生活的一种日程表。
⑤但是空地已经不是一个椭圆形的小湖,而是一个白热的、布满了极其纤细的阴影纹络的三角形。三角形难以察觉地摇动着,直到渐渐地产生一种明亮的沸腾现象,首先是在外部地区,然后是在火红的中心,力量愈来愈强大,仿佛所有的液体光线都变成了一种沸腾的、愈来愈黄的物质。天空愈来愈暗,那一片光线的空地也愈来愈亮、闪烁得愈厉害,几乎像一盏在动荡的黑暗中随时会熄灭的灯。树林依然挺立在那里,只是沐浴着另一种光辉。
⑥稳定总是暂时的,是一种既不稳又完美的平衡,它持续的时间只是一瞬间:只要光线一波动,一朵云一消失或者温度稍微发生变化,平静的契约就会被撕毁,就会爆发一系列变形。每一次变形都是一个稳定的新时刻,接着又是一次新的变化和另一次异常的平衡。是的,什么也不固定:变化变成稳定,稳定是暂时的协议。高明不在于稳定也不在于变化,而在于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永恒的来与往:高明之处在于瞬间性。这是中间站。但是我刚刚说到中间站,巫术就破灭了。中间站并非高明,而是简单的走向……中间站消失了:中间站不过如此而已。(选自《20世纪世界散文精选》,有删节)
窗外的景象有怎样的特征?请简要概括。
第①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请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的含意。
⑴我从没有想到,玫瑰竟像一只巨大的螃蟹。
⑵大自然是包围着我们、既产生又吞噬我们的万物与过程的总和,不是我们的同谋也不是我们的心腹。
作者借对窗外景象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思考,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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