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陌生世界之旅
每一万名儿童中至少有5人患有自闭症,约28人患症状略轻的阿斯佩格氏综合征。研究者尚不了解自闭症的病因。“从前的说法是,被母亲冷落的孩子会患自闭症。这是无稽之谈”,法兰克福大学儿童及青年精神病研究所所长弗里茨·保斯特卡说。现在人们确信这种病与遗传有关,科学家在7号染色体上发现了自闭症的基因标记。
自闭症患者自我封闭。他们既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又无法对他人的肢体语言予以适当的回应。例如患儿埃迪,他常莫名其妙地跺脚、叫喊,而且往往一闹就是1个小时。父亲克里姆说:“我们无法让他静下来。”也许父母曾要求他做不愿做的事,也许是屋里的摆设换了地方,总之变化会让他异常暴躁。
起初医生建议埃迪的父母送他去儿童疗养院,但埃迪要等2年才能得到入院治疗床位。心急如焚的父母通过互联网了解到应用行为分析康复疗法,于是请汉诺威附近的克诺斯佩应用行为分析研究所的专家施拉姆来为孩子治疗。应用行为分析的发明者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心理学家伊瓦尔·洛瓦斯。他早在1987年就宣称这种疗法取得了成功。保斯特卡说:“我们不应给父母打包票。”他认为应用行为分析疗法的疗效几乎是无法预知的。
与其他自闭症疗法不同,应用行为分析疗法侧重向患儿传授实际的生活能力。父母与医生就像作拼图游戏那样将许多个阶段的学习目标组合在一起。小埃迪首先要学习说话,自己穿衣服,上厕所,并改善身体的运动机能。父母每周要带他作30小时的训练。
母亲玛丽昂拿着一箱玩具和图片走到埃迪身边。“你的鼻子在哪儿?肚子呢?你叫什么名字?我是谁?拍一下小手”,她一口气说道。埃迪答对了所有问题。“太棒了!”,玛丽昂叫了起来,然后抱起孩子,托着他转圈。表扬非常重要,它能激发自闭症患儿学习的积极性。
治疗埃迪的施拉姆医生认为,培养自闭症患儿自立能力的关键在于语言。在治疗的最初阶段,父母应将孩子的玩具放到他够不到的地方。开始接受治疗时只有3岁的埃迪曾为拿不到玩具而发火。“我们和他说泰迪熊这个词,直到他意识到只有开口说话才能得到自己的毛绒玩具”,施拉姆说。埃迪在6个月内学会了300个词。2004年8月底,他头一次叫了“妈妈”。此时玛丽昂为这个词已经等了3年多。
与正常儿童不同,自闭症患儿无法模仿他人的表情。意大利学者在1991年发现,特定的脑细胞使人具有模仿他人、体察他人情绪的能力。自闭症患儿的这种“镜像神经元”也许发育不良。埃迪必须靠图片学习正确地表达感情。喜怒哀乐各种面孔的照片能帮助他学习别人的表情。从全文看,下面对自闭症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
A.自闭症表现为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又无法对他人的肢体语言予以适当回应,病因也许与被母亲冷落或遗传有关。 |
B.自闭症与遗传有关,表现出既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又无法对他人的肢体语言予以适当回应等自我封闭症状。 |
C.自闭症是一种因7号染色体发生变异导致的遗传性精神疾病,自闭症患儿常表现为性格暴躁。 |
D.自闭症是由于“镜像神经元”发育不良,导致模仿他人、体察他人情绪的能力丧失的精神疾病。 |
从全文看,下面有关自闭症治疗问题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
A.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可以用来治疗自闭症的药物,一般人采用的办法是送患儿进儿童疗养院,但床位紧张。 |
B.应用行为分析疗法侧重向自闭症患儿传授实际生活能力,如说话.穿衣服.上厕所等,以培养他们的自立能力。 |
C.应用行为分析疗法的独特之处是教患儿做拼图游戏并培养他们实际的生活能力,父母每周要带他作30小时的训练。 |
D.早在1987年美国心理学家就宣称采用应用行为分析疗法治疗自闭症取得了成功,但其治疗效果几乎无法预知。 |
结合文意,请简要概括文中提及的“行为分析疗法”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岱俊
1920年暑假一过,李济将转到哈佛大学人类学系读博士学位,室友徐志摩则要到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学银行学,他们从此开始不同的人生。同船赴美,同室一年,分别后彼此都有些思念。从公开发表的1920年暑假后徐志摩致李济的九封信,大致可以看出如下几点:每封信徐志摩都爱说笑话,足显敏感好动的天性。他内心情绪炽烈,如对《新青年》团体的向往,研读胡适的《中国哲学史》的内心激动,对国内派出的官方考察团的嘲讽和对留学风气的不满等等。他对李济甚为欣赏,对其改学人类学,表示“绝对赞成”,他写道:“子由心理而社会,由社会而人种,变虽速而径不拐,我绝对赞成。……老兄刚毅木讷,强力努行;凡学者所需之品德,兄皆有之,岂复能毁天以殉人乎。教育家言‘自动’,彼此体会此意上达可也。”
李济曾在一份用第三人称写的《自传》中,谈到改学人类学的动因:他初来美国(1918年)的时候,是想学纯心理的,1919年在那一门混了一个B、A、后就跑到社会学里边去了。现在他又想研究人种学。他的志向是想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寻出他所属的人种在天演路上的阶级。要是有机会,他还想去新疆、青海、西藏、印度、波斯去刨坟掘墓、断碑寻古迹,找些人家不要的古董来寻绎中国人的始源。据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杨振宁说,当年他初到美国,曾专门调阅了美国国会19世纪末的卷宗,里面正式记录着当年限制华工入籍的理由:中国人的脑容量比较小,他们在进化上可能低白人一等。杨振宁留美的时间比李济晚了二十多年,足见当年美国对华人的歧视更甚,因此,李济的“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想法,显然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
哈佛大学是人类学研究的重镇,研究所设在皮博迪博物馆。李济知道自己是“半路出家”,遂如饥似渴地吸吮各种知识养分:狄克森的《大洋洲民族与文化》,神学院莱斯纳的《埃及考古学》,还有哲学、梵文及麦独孤教授的《心理学实验》等;此外,他还选了许多本可免修的一至三年级大学生的课。研究院教务长柴斯(Chase)教授“希腊考古学”,采用博物馆实物教学法,常以看图为主。当时,哈佛大学收集有关希腊遗迹与遗物的资料,尤其是建筑与雕刻方面的照片与图画,数量可观。上了这门课,李济对古希腊、爱琴海的文化艺术以及西方文明的起源有了较深的认识。年轻讲师虎藤(E、A、Hooton)原是学古文字学的,留学英国时兴趣转到人类学,做了一些考古工作。他刚从英国回来,走上哈佛的讲台不久,除讲授欧洲史前考古学外,还讲授一门最重要的课“体质人类学”。这门课是研究生的“铁门槛”,必须学会认识人的骨骼,且须懂得辨识碎骨片。考试时,虎藤就拿几块破骨头给学生认,认对了满分,认错了零分。这种近乎苛酷的训练,促使李济一步跨进了大门。
哈佛第一年,他掌握了人类学的一般情况,并开始形成博士论文的大致思路。1921年3月,他向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研究生院提出读哲学博士学位的申请,随即开始做人体测量学调查。他在美国东部各大学的中国留学生和波士顿中国侨民中收集体质人类学的材料,历时七个多月,先后测量了一百一十一人。他将所获得的数据,加上当时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有关中国人体质测量的材料,综合成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指导老师虎藤赞赏道:“你做得很好,这是一个新的贡献。”李济心里清楚,那是导师的鼓励,“用那一百一十一个人的测量,讨论号称四万万中国人的体质,显然是大题小做了”,况且“博士论文总不能单靠这篇短文交卷”。
这年暑假,虎藤得知李济无别的安排后,邀请他每天来皮博迪博物馆打半天工,交给他处理一批埃及人头骨:开箱、洗刷、整理这些头骨,按钟点付费。李济在和这五百个埃及人头骨的亲密接触中,度过了大半个暑假。这是一次很好的磨砺,对其日后进行生体测量和处理安阳殷墟出土的人头骨等都有直接帮助。
清澈的查尔斯河水,不舍昼夜,流过三个寒暑。李济在哈佛大学苦苦钻研,一本折合中文约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终于完成,并于1923年5月10日以“极佳”的评语获得正式通过。此为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开山之作。一位历史学家说,“自后中外学人凡论及中国民族及人种问题的,大都征引其书”。这年6月,二十七岁的李济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12月,被美国人类学会吸收为会员。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李济改学人类学是出于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因为当年美国人十分歧视中国人。 |
B.由于李济原来学习的并非人类学,因此他不得不复出比别人更大的努力,才能实现“把中国人的脑袋量清楚,来与世界人类的脑袋比较一下”的理想。 |
C.在虎藤老师的帮助和鼓励下,李济顺利地写出了一篇讨论中国人体质的论文,离实现他的理想越来越近了。 |
D.李济二十余万字的博士论文《中国民族的形成》,历时三年多,是中国人写的现代人类学的第一部著作,李济也凭借它成为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 |
E.本文运用平时自然的语言,详略有序地叙述了李济再哈佛求学的艰辛经历,读者从中感受到了中国第一个人类学博士的人格魅力和他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望。文章开头引用徐志摩的话有什么作用?
这篇传记表现了李济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概括。
李济的这段经历给了你哪些有益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联系当前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保护雨声
郁小萍
近年回多雨的家乡,总觉得雨声变味了。一点小雨,声音都凶巴巴急哼哼的,仿佛一个脾气极好的人,突然变得火气十足,吵架的欲望和架势格外强烈。一个雨天,我到阳台上细细地听,想知道少小时悦耳的雨声,如今为什么会这样粗暴地硌心?
姐姐家在一幢L形楼房横竖两笔交接处,一座半弧的小坡联围起一横一竖另外两点,上面耸立着划地为界的院墙。院墙外有一幢充满叽喳声和管教声的小学校。土地金贵,小学旁又钻出一幢高层住宅,站在阳台上看不见它的顶。稍远些,学校和高楼之间再横生出一幢看得见顶又看不见底的楼房。齐心合力的建筑们,就只给我们的眼睛留下了很少一点天空。
在狭小空间里生活的人们喜欢仿效别人的生活方式。建房时,窗户上都修了挡雨的水泥棚板,但每家每户支出宽宽的防盗栏时,又悉数架上一张阔阔的防雨棚,绿色蓝色白色蓝白相间的条格……塑料雨棚分量轻薄,却因为身份时尚时髦而内心骄傲,对外界有一种夸张到变形的反应。很轻很轻的雨丝,哪怕一缕缕,一线线,都被迅速扩大成“嗒嗒嗒”、“啪啪啪”的喧闹,温顺变成粗暴,柔情化为无情。大雨更被夸张为无边的喧嚣,狂烈,肆无忌惮,目中无人,显现出不摧毁人的睡眠、心情、意志,就决不收兵的顽劣。
雨声曾被优美地描写成心跳,如今,这健康的心跳变成心脏病人狂暴无序的胡蹦乱跳。雨声曾被抒情地描写为天的眼泪,现在,却毫无美感地像一群骂街泼妇横飞的口沫……虽然一样能把大地冲洗得干净,却带着“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感觉。不是空灵,是空荡。不是希望,是绝望。不是力量,是暴力。那种慢慢而来的意蕴没有了。说来就来,没有浪漫的前曲。那种欲说还休的缱绻没有了,说走就走,一点柔情的回味都不留。
雨声,这大自然的精灵,就这样变质了,另类了。在这个连闪电也变得瘦小的狭窄空间里,人类视觉的享受被剥夺了,听觉的享受,也被剥夺了。
其实雨是委屈的。当它从天而至,它本来纯净,原生态,可爱可贵。我们在无际的绿野听雨,在雄壮或细柔的河流听雨,在高山、森林听雨,我们听到的雨声就是雨声。哗哗哗,沙沙沙,或者淅淅沥沥,无言无声。即使我们的城市不再有能把雨声变得乐音般叮叮当当的瓦屋,但这座水泥森林也只是让雨的嗓音变得有点儿像感冒而已。但当雨来到这个像“瓮”的地方,它被人类无限度密集的生活形态、被人类用现代工艺合成的物质,亵渎了,歪曲了。
雨原来有着和人相通的心性!正如一个优秀的人必得有另一个优秀的人才会理解、相知、相惜、相爱,雨也喜欢优秀的质感,本真的质感,自然的质感。当细细柔柔的雨无声地洇入幽绿的草地,它会像一个乖女子用目光表示淅沥绵长的爱。当大雨落到山野、高山,那种豪气的声音像一个女子让激情汹涌地勃发……
只是雨无法挑选同自己共鸣的物质。雨要靠我们来保护,靠我们为它择侣而居。如此,人在雨天的家中,才会觉得亲切,安稳,不躁,不急。有感谢,有感慨。有希望。有情调。有情意。有寄托。有向往。有信心。我们会同雨对话。会在绵长的雨声中,作温情的念想和回忆。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文章以“保护雨声”为题,不仅点明主旨,表明文本要谈的是“保护雨声”这一内容,同时也引起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作者开头以拟人的手法写家乡雨声的变味,很自然低引出下文对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的探求。 |
C.文中将雨声比喻成“一群骂街泼妇横飞的口沫”,生动形象地表明了由于城市污染严 重,雨声变得难听,雨水也变得肮脏不堪。 |
D.作者认为,雨声变味是人类无限度密集的生活形态,人类用现代工艺合成的物质造成的。 |
E.文章用诗意的语言告诉读者:保护好我们生存的魂精,才是保护好雨声的最佳办法,否则我们只能告别雨声。“雨声,这大自然的精灵,就这样变质了,另类了”中的“这样”包含哪些内容?请结合文意分条概述。
在作者看来,“雨”原来有什么样的特点?现在“雨声”与过去的“雨声”有什么不同?请结合文本简要回答。
有人说,文章最后一段可以去掉。对此,你有怎样的认识?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百家讲坛”是个奇怪的坛
刘洪波
“百家讲坛”其实是一个很奇怪的坛。十年以前,丁肇中在那里讲过物理学,把物理学讲到我都能听得津津有味,很不容易。但现在这个讲坛上,讲红楼、讲清史、讲论语,大概今后还要讲与“国学”有关的一切。至于还讲不讲自然科学、现代哲学、法学、政治学、经济学等,我不知道。在我印象中,“百家讲坛”之“百家”就是赏玩传统的百家,当然中国这方面的人才很多,号为“百家讲坛”,数量是可以保证的。
国学,据说已经“返本开新”,只差大家都来践行。不过,践行什么呢?是修习个人的心性,还是以国学来格致万物?若是前者,没有什么不好。若是后者,事情就比较难办。阎崇年先生讲清史,如数家珍,史料熟,秘闻多,吸引力强,但主要是对清宫如同对待自家一般热爱的态度,这个祖宗英明,那场屠杀合理。易中天先生讲三国,权谋机变,说得津津有味,就是搞不清对权谋之术到底是赞赏还是批判。相比之下,反倒是于丹讲《论语》,固然毛病多多,总归是修身养性,更加合乎人性,但只强调指向内省而对人之外在处境无所置辞的讲法,大概不过是训育顺民。
这次钱文忠先生为商纣王翻案,称其“文武双全,功勋卓著”,以期主导舆论。前人多有怀疑商纣王并非恶到极点者,从真实认识而言,哪怕是希特勒,你也不难找出几个“功勋”来,商纣王当然也应该有一些好的地方。但到底有多好,难说,尤其在学术上“有一份证据说一份话”,就更困难。商纣王处在中国信史时代之前,怎样获得充分的证据来总括他的一生?对他的恶评有新朝代的虚报,有后时代的累加,但要翻案,还是且缓吧,重建一个对商纣王的历史结论,学术上几无可能。
对商纣王的评价,与其说是“历史评价”或者“历史学结论”,不如说是一种“舆论评价”或者“社会学结论”。想到商纣王就想到荒淫、暴虐,他已经成为一种暴虐的符号,不可置疑的事实是,商朝在纣王手中灭于周朝,一个“文武双全,功勋卓著”的帝王,怎样被一个新朝代取代,把这一点解释清楚,何其困难。
“百家讲坛”其实是娱乐业的一个景象,但貌似在布道。在这种虚妄的布道与实在的娱乐之间,人们听到一些离奇古怪的想法,并且把自己酱在莫名其妙的逻辑里。这些逻辑归总而言,就是“大丈夫只求建功立业,不必论其余;小百姓但求修好忍术,以接受治理”。寓教于乐,就这样实现了。
(选自《杂文选刊》,有删改)下列各项中,不是“‘百家讲坛’ 是个奇怪的坛”的理由的一项是()
A.“百家讲坛”之“百家”并不是真正的“百家”,“讲坛”成了“国学”的讲坛。 |
B.“百家讲坛”号称“百家”,从数量上可以保证。 |
C.“百家讲坛”的讲者观点偏颇,导向不正确。 |
D.“百家讲坛”貌似在布道,实则在娱乐。 |
作者对钱文忠为商纣王翻案持批评态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商纣王处在中国信史时代之前,难获得充分的证据来总括他的一生,重建一个对商纣王的历史结论,学术上几无可能。 |
B.商纣王并非恶到极点者,所以不难找出几个“功勋”来证明其“文武双全,功勋卓著”。但作为学术而言过于简单,缺乏学术性。 |
C.想到商纣王就想到荒淫、暴虐,他已经成为一种暴虐的符号,这种“社会学结论”没有必要颠覆,也很难颠覆。 |
D.不可置疑的事实是,商朝在纣王手中灭于周朝,一个“文武双全,功勋卓著”的帝王,怎样被一个新朝代取代,把这一点解释清楚,的确困难。 |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举丁肇中讲物理学的事例,是为了说明“百家”应是包括自然科学、哲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真正“百家”。 |
B.在第二段中,作者对阎崇年和易中天持批评态度,对于丹持肯定态度,因为于丹的解读指向修身养性,更加呵护人性。 |
C.现在的“百家讲坛”都在做翻案文章,比如阎崇年说祖宗英明,易中天津津乐道权谋,钱文忠称商纣王“文武双全,功勋卓著”。 |
D.对“百家讲坛”,作者虽然多有批评,但在结尾还是肯定了它具有寓教于乐的作用,观点辩证,评价比较公允。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一方阳光
⑴四合房是一种闭锁式的建筑,四面房屋的门窗都朝着天井。从外面看,厚墙高檐密不通风。我是在这样关防严密的“碉堡”里出生的。这碉堡用青砖砌成,黑瓦盖顶,灰砖铺地,墙壁、窗棂、门板,没有一点儿鲜艳的颜色。即使天气晴朗,室内的角落里也黯淡阴冷。
⑵四合房的主房,门窗向南。中午的阳光越过南房,倾泻下来,泼在主房的墙上。开在这面墙上的窗子,用一层棉纸糊得严丝合缝,阳光只能从房门伸进来,照门框的形状,在方砖上画出一片长方形。这是一片光明温暖的租界,像一块发亮的地毯。
⑶然后,一只用麦秆编成的坐墩,摆在阳光里。一双矜持的小脚,走进阳光,脚边出现了她的针线筐;一只狸猫,跳上她的膝盖。然后,一个男孩蹲在膝前,玩弄针线筐里的古铜顶针。这就是我和我的母亲。
⑷如果有人问母亲:你最喜欢什么?她的答复,八成是冬季晴天这门内的一方阳光。我清楚记得一股暖流缓缓充进我的棉衣,我的毛孔张开,承受热絮的轻烫。血液把这种快乐传遍内脏,最后在脸颊上留下红润。
⑸在那一方阳光里,我持一本《三国演义》或《精忠说岳》,念给母亲听。渐渐地,我发现,母亲的兴趣仿佛并不在乎重温那些早已熟知的故事。每逢故事告一段落,我替母亲把绣线穿进针孔,让她的眼睛休息一下。大概是暖流作怪,母亲嚷着:“我的头皮好痒!”我就攀着她的肩膀,向她的发根里找虱子,找白头发。
⑹在我的记忆中,每到冬天,母亲也总要抱怨她的脚痛。
⑺她的脚是冻伤的。做媳妇的时候,住在阴暗的南房里,整年劳作。寒凛凛的水气,从地下冒上来,首先侵害她的脚,使之永远冰冷。冬天乍到,她的脚面和脚跟立即有了反应:看得见的,是肌肉变色、浮肿;看不见的,是隐隐刺骨的疼痛。
⑻分了家,有自己的主房,可是年年脚痛依然。在那一方阳光里,母亲是侧坐的,她为了让一半阳光给我,把自己的半个身子放在阴影里。左足的伤害没有复原,右足受到的摧残反而加重了。母亲不时皱起眉头,咬一咬牙。尽管只是身体轻轻地震动,不论我在做什么,那猫睡得多甜,我们都能感觉出来。
⑼“妈,我把你的座位搬到另一边来好不好?让右脚也多晒一点太阳。”我站起来,推她的肩。母亲低头含笑,摇摇头。
⑽座位终于搬到对面去了。狸猫受了惊,跳到院子里去。母亲连声呼唤,我去捉它,连我自己也没有回到母亲身边。
⑾以后,母亲一旦坐定,就再也不肯移动。
⑿母亲在那一方阳光里,说过许多梦。
⒀母亲说,她在梦中抱着我,一双赤足埋在几寸厚的碎琉璃碴儿里面,无法举步。四野空空旷旷,一望无边都是碎琉璃,碎片最薄最锋利的地方有一层青光,纯钢打造的刀尖才有那种锋芒。梦中的我躺在母亲怀里,光着身体睡得很熟。母亲独立苍茫,汗流满面,觉得我的身体愈来愈重,渐似下坠……想到这里,她的心立即先被琉璃碎片刺穿了。某种疼痛由小腿向上蔓延,直到两肩、两臂……
⒁就在近乎绝望的时候,母亲身旁突然出现一小块明亮干净的土地,像一方阳光那么大,平平坦坦,正好可以安置一个婴儿。母亲用尽最后的力气,把我轻轻放下。谁知道我着地以后,地面忽然倾斜,我安身的地方像是一个又陡又长的滑梯,没有尽头。我飞似地滑下去,转眼间变成一个小黑点。
⒂在难测的危急中,母亲大叫。醒来之后,略觉安慰的倒不是我好好地睡在房子里,而是事后记起我在滑行中突然长大,还遥遥向她挥手。
⒃于是,她有了混和着骄傲的哀愁。她放下针线,把我搂在怀里:“如果你长大了,如果你到很远的地方去,不能回家,你会不会想念我?”
⒄当时,我唯一的远行经验是到外婆家。外婆家很好玩,每一次都在父母逼迫下不情愿地回来。母亲梦中滑行的景象引人入胜,我立即想到滑冰,急于换一双鞋去找那个冰封了的池塘。
⒅跃跃欲试的儿子,正设法挣脱他的母亲。
⒆母亲放开手凝视我:“只要你争气,成器,即使在外面忘了我,我也不怪你。”
(选自王鼎钧散文《风雨阴晴》,有删改)①文章首段写了四合房怎样的特点?(不超过10个字)
②从全文来看,首段文字有何作用?品味文中加点的动词,简析它们分别表达了母亲怎样的心理。
(1)含笑:
(2)凝视:母亲对我讲了一个梦,这个梦包含了母亲对我的哪些情感?
本文中母爱的表现有哪些?联系全文,分条简要概括。
文章以“一方阳光”为标题有什么好处?请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城市的文化焦虑
这些年的名人故里之争,让大家看得眼花缭乱。正如一网友所言,“伏羲东奔西走,黄帝到处安家,女娲遍地开花,诸葛四处显灵”。如果说过去大家对这些资源争来争去是为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现在则显示出更多的文化心态。因为经过多年的发展,许多城市的经济已经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真正实现了“仓廪实衣食足”,文化的大繁荣与大发展是更大的政绩。
于是,我们看到了各种各样的艺术节、博览会,看到了动辄花费巨资打造的城市标志性文化建筑,看到了略显空旷的大手笔的“主题”公园,看到了冠以“国际”的各种艺术大展……
然而,从这些五花八门的亮相里,我们却也看到了城市的文化焦虑。
经济发展了,如何提升城市的文化知名度?回头一看,前些年为了发展经济,有的城市文化教育上欠账太多,真的一时不知从何下手,不知道做什么可以立竿见影。与经济的增长相比,文化是润物无声的慢活儿,更难在短期内可圈可点。没听说一台戏就能招来投资几个亿,一首歌就真的能唱红一座城市。这就如同种下一棵树,你不能指望一夜之间便可绿叶成荫。
当年韩愈被贬到潮州做刺史,虽然只有8个月的时间,却不怕费力,大力兴办州学,捐出所有的俸银,用于乡校的办学费用,并积极推广唐朝的普通话,“以正音为潮人诲”。语言规范化的工作怎么可能立刻见到成效呢?8个月后,韩愈就调离了潮州,几乎没有什么政绩可言,然而他给潮州留下了巨大的精神财富,到南宋时期,潮州已是当时的文化名城,有了“海滨邹鲁”的美誉。
如果政府总是选择最容易见成效的文化工程来做,并不打算选择更多普及和提高文化水平的、也许永远看不见成效的工作来做,文化的土壤将永远是稀薄的。
每一个城市的文化资源与经济资源总是不平衡的,有的城市文化底蕴丰富,但经济就是发展不上去,只好选择“文化搭台”来招商引资刺激经济。而有的地方经济已经快速发展了,却没有多少文化味儿,于是又选择了“文化搭台”,但有时难免像一个暴发户靠买高价的古董来装门面,一不小心还买了假古董,反倒露出马脚。
城市既是经济载体,也是文化容器。文化资源丰富的城市,不妨好好提炼出自己的特色,以此作为城市再定位的契机,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找寻出更好的出路。而文化资源稀缺的城市也不必着急,可以在经济的发展中涵养属于城市的新文化。
总之,对于一个城市来说,经济与文化谁搭台谁唱戏,并不是勾勒个脸谱那么简单,如果搭台唱戏只是政府一厢情愿,台搭得很大,戏也唱得精彩,可常常没等曲终人却已散,这就已经说明搭台唱戏的方式已经过时了。
(摘自2009年9月3日《人民日报•放言》略有删改)下列不属于“城市的
文化焦虑”具体表现的一项是()
A.两省四地倾注地区和省域之力斥巨资,争“朱熹故里”之名。 |
B.各种各样的艺术节、博览会以及冠以“国际”的艺术大展。 |
C.花费巨资打造的城市标志性文化建筑。 |
D.韩愈大力兴办州学,积极推广唐朝的普通话。 |
下列语句中,符合原意的一项是()
A.如果政府既选择最容易见成效的文化工程来做,又打算选择更多普及和提高文化水平的、也许永远看不见成效的工作来做,文化的土壤将变得肥沃。 |
B.城市对文化资源的争夺,是![]() |
C.当年韩愈被贬到潮州做刺史,他给潮州留下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使潮州成为是当时的文化名城,有了“海滨邹鲁”的美誉。 |
D.文化底蕴丰富但经济落后的城市,选择“文化搭台”来招商引资就能刺激经济发展。 |
如何理解文中划线短语的含义?
经济发展了,该如何提升城市的文化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