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分,每小题3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
C.《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
B.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
C.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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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最美好的品质
邰 筐
在某宿舍楼卫生间昏黄的灯光下,一个年轻人在水龙头下的洗手盆上垫了一块木板,双腿斜蹬着地面,用左臂支撑着前倾的身子,上身趴在木板上,忘我地写着东西,以至有人上厕所从身边经过他都浑然不觉……每晚熄灯铃响过以后,他都会准时出现在那里。
这一幕发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解放军艺术学院。这个人就是刚刚获得本年度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而他27年前在卫生间写下的,就是他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
这个故事,文坛知道的人并不多,曾经执教于解放军艺术学院的黄宪国在1990年秋天的一次文学讲习班上作为励志的例子给学员讲述了这个细节,而我就曾是那届学员中的一个。
我至今还记得当年读莫老师的中篇《透明的红萝卜》时那种奇妙的感觉,第一次从文字中产生强烈的共鸣,犹如醍醐灌顶。他的语言那么神秘和轻盈,似乎写下的每一个汉字随时都能从纸上飞翔起来。一颗孤独的少年之心第一次在文学中得到了呼应,从此我迷上了莫老师的小说,这些年读完了能买到或搜罗到的他所有的作品。
许多年以后,当我第一次站在莫老师面前,说句实话,他完全颠覆了我心目中文学大师的形象。
一袭布衣的他那么平易,憨态可掬,像个老小孩。我丝毫也没感觉到是第一次见他,仿佛好多年前早就熟悉了。他呵呵笑着说,“小老乡,刚在《人民文学》读了你一组诗,你在《方圆》写的那些文章我也看过,不错。”我突然受到了夸赞,有点囧,像调皮学生突然被揪到了班主任面前。
接下来的日子,我自然多了不少见到莫老师的机会。每次去,莫老师都会提前泡好一壶茶,一进门一杯热腾腾的茶就能捧在手中。喝茶的功夫,往往是听莫老师谈文学的最佳时机。
我惊异于莫老师的细致与平和,像他这样的大家竟然对什么时候哪个省又冒出一个有潜力的新作者,哪个刊物又发出一篇不错的小说如数家珍。莫老师曾鼓励我尝试写一点非虚构作品,他说你既是诗人又是记者,两种问题一综合,没准就能搞一个有影响的非虚构文本出来。正是在莫老师的鼓励下,我拿出了第一个非虚构长篇《看房记》的梗概。我的非虚构长篇写作计划获得了2012年度人民文学“大地写作计划”的扶持,计划明年写完,也算是我向莫老师第一次交上的小说作业。
这些年莫老师突然迷上了书法,我曾在《书法》杂志上看到他的一幅手札,敦厚中透着率性洒脱,文气中透着高古清雅之气。一天下午,我有幸现场目睹了莫老师的左手书法,那简直是一种享受。莫老师左手扣着右手腕,慢慢把墨研匀,然后凝神屏气,悬腕捉笔,一气呵成。写到得意处,莫老师抿着嘴,右手扶腰,额头上都是汗,样子特别可爱,写下的似乎不只是几个汉字,而是认真完成了一套对古汉语拜祭的仪式。
知道莫老师写字,求字的人也就蜂拥而至,圈子里的作家、诗人,曾经采访过他的记者,以前的战友、同事……莫老师从不忍拒绝人,总是笑呵呵应承,哪怕耽误了自己的写作进程也没有怨言。莫老师自己给自己下了个定义:善良、懦弱,不伤害人。
一个曾采访过莫老师的记者这样回忆,“结束采访在茶馆里出来后,他坚持先给我拦一辆出租车让我先走。”
我们偶尔和莫老师聚会,他从不让人接送,而是自己骑着一辆破旧的大轮自行车,从平安里一直骑到后海的孔乙己酒店或南锣鼓巷深处的某个小馆。说好的时间他是从不迟到的,总是按点赶到。鲁国人那些最美好的品质在莫老师的骨头里珍藏着,在他血液里流淌着……
进入2012年9月,诺贝尔奖的事在网上炒得沸沸扬扬,莫老师为了躲清静回山东高密去了。
老作家丛维熙曾对莫言有这样的描述:“莫言是个一贯没有文场中娇气,肯于在集体中吃苦负重的人。早在1987年,中国作家代表团出访德国的时候,莫言在团队中也拿出他的那份朴实,在往返的机场上扮演搬运工的角色。其实并没有人让他这么干,其闪光点出自他的行为本能,源于他性格里具有的憨厚。”
(选自《方圆》2012年第20期,有删节)本文以一个年轻人在宿舍楼卫生间昏黄的灯光下写作的情景开头,有何作用?
文章写了莫言哪些美好的品质,请结合原文分点概括。
作者第一次见莫言时,为什么会“丝毫也没感觉到是第一次见他,仿佛好多年前早就熟悉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一)文学类文本阅读
天上的星星
贾平凹
(1)大人们快活了,对我们就亲近,虽然那是为了使他们更快活,我们也乐意呢;但是,他们烦恼了,却要随意骂我们,似乎一切烦恼都要我们负担,这便是我们做孩子的,千思万想也不曾明白的。天擦黑,我们才在家捉起迷藏,他们又来烦了,大声呵斥,我们只好蹑蹑地出来,在门前树下的竹席上,躺下去,纳凉了。
(2)闲得实在无聊极了。四周的房呀、墙呀、树的,本来就不新奇,现在又模糊了,看上去黝黝的似鬼影。天上的月亮还没有出来,也不见星星,昏亮亮的一个大大的天空。我们伤心了,垂下了脑袋,不知道这夜该如何过去,痴呆呆守着瞌睡虫爬上眼皮。
(3)“星星!”妹妹突然叫了一声。
(4)我们都抬起头来,原本是无聊得没事可做,随便看看罢了。但是,就在我们头顶,出现了一颗星星,小小的,却极亮极亮,分明看得出是有无数个光角儿的。我们就好奇起来,数着那是四个光角儿呢,还是五个光角儿。但就在这个时候,那颗星星的周围又出现了几颗星星,就是那么一瞬间,几乎不容察觉,就明亮亮地出现了。呵,两颗、三颗……不对,十颗、十五颗……奇迹是这般迅速地出现,愈数愈多,再数亦不可数,一时间,漫天满空,一片闪亮,像陡然打开了百宝箱,灿灿的,灼灼的,目不暇给了呢。我们只知道夜晚天上要有星星,但从没注意到星星是这么出现的。那是雨天的池塘霎时浮了万千水泡,还是无数沉睡的孩子,蓦地睁开了光彩的眼睛?它们真是一群孩子呢,一出现就要玩一个调皮的谜儿啊!这些鬼精灵儿,从哪儿来的?是一个家庭的兄妹,还是从天涯海角集合起来,要开什么盛会呢?
(5)我们都快活起来了,一起站在树下,扬着小手。星星们似乎很得意,向我们挤弄着眉眼,鬼鬼地笑。
(6)过了一会儿,月亮从村东口的那个榆树丫子里升上来了。它总是从那儿出来,冷不丁地,常要惊飞了树上的鸟儿。先是玫瑰色的红,像是喝醉了酒,刚刚睡了起来,蹒跚地走。接着,就黄了脸,才要看那黄中的青紫颜色,它就又白了,极白极白的,夜空就笼上了一层淡淡的乳白色。我们都不知道这月亮怎么啦,却发现那些星星怎么就少了许多,留下的也淡了许多,原是灿灿的笑,变成了弱弱的光。这竟使我们大吃了一惊。
(7)“这是怎么啦?”妹妹慌慌地说。
(8)“月亮出来了嘛。”我说。
(9)“月亮出来了,为什么星星就少了呢?”
(10)我们面面相觑,闷闷不得其解。坐了一会儿,似乎就明白了:这漠漠的夜空,恐怕是属于月亮的,它之所以由红变黄,由黄变白,一定是生气星星们的不安分,在吓唬它们哩!
(11)“哦,月亮是天上的大人了。”妹妹说。
(12)我们突然又回想起了一切:原来天上并不甚好,月亮睡着了的时候,它才让星星出来,它出来了,就要星星退去。那纷纷扬扬的雪片,五个角的,七个角的,全是薄亮亮的,不就是星星的尸骸吗?或许,就燃起晚霞的大火来烧它们,要不,星星为什么从来就没有叶,没有根,只是那么赤裸裸的星呢?
(13)我们再也不忍心看那些星星了,低了头走到门前的小溪边,要去洗洗手脸。
(14)溪水浅浅地流着,我们探手下去,才要捞起一些来,但是,我们差不多全看见了,就在那水底,有着无数的星星。
(15)“啊,它们藏在这儿了!”妹妹大声地说。
(16)我们赶忙下溪去捞,但无论如何也捞不上来,看那哗哗的水流也依然冲不走它们。我们明白了,那一定是星星不能在天上,偷偷躲藏在那里了。我们就不再声张,不让大人们知道,让它们静静地躲在那里好了。
(节选自《青春美文》2011年第4期)文中“我们”的情感经历了那四个阶段的变化?请分别简述。
文中的“我们”有什么特点?请选取3点结合原文事例分点简析。
第四段画线语句“无数沉睡的孩子,蓦地睁开了光彩的眼睛”在表达上有什么特点和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好声音”的精神追求
张颐武
最近,《中国好声音》的出现既获得了诸多好评,也引发了对于选手的经历等方面的争议。好评和争议交错,热播和分歧共存,这其实是近年来中国选秀文化变化和发展的一个新的状况的投射,也是中国电视文化的新的变化的投影。这些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中国的选秀文化经过了2005年以后的第一波的高潮之后,在相当程度上进入了某种困局。一是造就超级明星的功能业已减退。通过选秀为公众所认识好像越来越难。这既是由于这些年唱片业在互联网时代的转型的问题复杂,也是由于歌手的形象风格都相当接近,难以脱颖而出。一开始通过选秀的梦想舞台选出青春偶像的情况已经不再出现,反而是许多参加各电视台选秀的选手都差不多,观众的印象模糊。二是观众的新奇感消退之后,对于选秀的形式已相当熟悉,各个电视台的选秀节目也都有重复之嫌,使得观众产生了疲劳感,觉得没有什么新意了。这几年选秀一直处在瓶颈之中。
当下引发观看热潮和争议的《中国好声音》一出现就引发了轰动效应。它力求超越粉丝和明星的关系,从音乐专业方面着力,从“好声音”中寻求新的可能性。让刘欢、那英等这样最有声望的音乐人来指点新人,让迷人的好声音得以展现。通过这些华语歌坛的最重量级的人物收徒,而选手也可以选择导师的做法,使普通人能够成为音乐人,进入这一专业领域得到更多的培养和深造,从而能够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其实是从普通人中选择真正的“好声音”让他们得以进入专业领域。这个构思另辟蹊径,让选秀不再一下子就能实现梦想,也不仅仅展现梦想;而是让梦想通过一个专业的路径,通过较为严谨的程序得以延伸,最终成为一个职业生涯的选择。这是将梦想的实现转换为实实在在的修业和学习的长期的努力的过程,节目正是在这一点上赢得了公众。
今天的80后90后面对的是一个竞争激烈,生活和事业发展的压力较大的社会环境,而独生子女的适应和抗压能力又相对较弱。一举成名的冲动,展示自我的激情如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的路径,正是青年一代的焦虑所在。诸多选秀节目尚未从这一方面加以具体的指点,而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在《中国好声音》中得到了展现。这很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激励青少年更好地学习,更艰苦地磨练,给他们提供更加积极和向上的价值。这样,音乐大家和青年选手的双向选择就有了独特的意义和价值。它所标举的是脚踏实地,所倡导的是一种正面而积极的价值观。通过艰苦的奋斗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这里不是梦想止步之处,也不是梦想遽然实现的展台,而是一个走向梦想实现的起点,一个修业和锻炼的开始。幸福感来自奋斗和梦想的力但这个节目引起的质疑和思考也值得我们反思。“好声音”的几位选手的经历和过去的生活引发了一些争议,这些问题曾经是电视节目为了制造效果而经常存在的,但这一次引发的争议似乎相当大。这其实说明,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并要求电视节目有更严格的自律,要求出现在屏幕的上的人更为真实。人们越来越不能容忍曾经相当盛行的“托儿”或者胡乱编造的情节。因为人们越来越明白,诚信的缺失造成的损害和冲击是社会无法承受的。只有诚信,社会才能向更高处进发。年青一代所需要的是更真实的人生的反映,而不是戏剧化的表演。这其实也给这个优秀的节目一个更为苛刻的要求。只有更加真实,更加让每一个选手的过去都经得住追问,节目才可能赢得更多的成功,因为只有真实的人的努力和梦想才有价值。这其实凸显了今天社会的必然要求。
(综合《中关村》2012年第9期同名文章和作者张颐武的博客整理而成)下列选项中,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中国好声音》的出现,标志着我国选秀文化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
B.我国的选秀文化从2005年后一直处于瓶颈之中。 |
C.观众对选秀节目产生疲劳感,是因为他们对选秀的形式相当熟悉,而且选秀节目又大同小异,缺乏新意。 |
D.选秀节目要赢得更多的成功,就必须更加真实,更加让每个选手的过去都经得起追问。 |
E.人们越来越不能容忍曾经相当盛行的“托儿”或者虚假的情节,显示公众对于诚信的判断标准过于苛刻。下列关于“中国好声音”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好声音》不同于那些让年轻人当即实现明星梦,或是仅仅让普通人在舞台上展现梦想的选秀节目。 |
B.《中国好声音》让刘欢、那英等这样最有声望的音乐人在节目中指点新人,从而赢得了公众。 |
C.《中国好声音》中展现了青年一代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求。 |
D.《中国好声音》引起的反响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对于真实和诚信的关注。 |
第二段画线句子“许多参加各电视台选秀的选手都差不多,观众的印象模糊”在论述中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述。
近年来,各大卫视之间展开了激烈而纷乱的选秀之争,请结合本文的观点,简述怎样让选秀节目走上良性的发展之路。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棱角先生”张奚若
聂晶
文化名人中,张奚若是有名的“棱角先生”。早年与张奚若同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的金岳霖先生,在晚年的《回忆录》中说道:“张奚若这个人,王蒂瀓曾说过:‘完全是四方的,我同意这个说法。’四方形的角很尖,碰上了角,当然是很不好受的。可是,这个四方彤的四边是非常之广泛,又非常之和蔼可亲的。同时,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金先生的这番话,贴切地概括了自己“最老的朋友”。
“‘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张奚若是哥伦比亚大学政治学硕士,1924年回国后,曾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大政治系主任。他是位很有个性的学者,敢于坚持自己的主张,秉持独立的人格。在西南联大任教时的张奚若,其“海归”作风实为教授中典型。
是张奚若学生的何兆武先生,在《上学记》中这样写到:“有人流传大学里的政治系是‘升官系’,经济系是‘发财系’。于是,身为政治学系主任的张奚若执意把政治系定为政治学系,以避嫌。”名字一改,报考政治学系的人便多了起来。张奚若在学校的迎新会上,毫不留情地给新生泼了凉水:“如果你们来政治学系目的是想做官,那你找错了地方。国民政府不大喜欢西南联大的政治学系。如果你来此的目的是想当一个学者,我可以老实告诉诸位,4年时问培养不出一个学者来。你在此读4年书,可以获得一些基本知识和读书方法,毕业后你可以独立继续钻研。“张先生不仅对新生严厉,就是对即将毕业的学生,也照样不留情面:“毕业后希望你们能继续研究政治学。为了生活自然要找工作,那么可以教教书。最不希望你们去做官。”张奚若先生的话,严厉是够严厉,但也是对学生们最恳切的忠告。
当然,张奚若并不只是严师。何兆武先生这样回忆道:“张先生有时候发的牢骚挺有意思。”让何兆武先生印象最深的是张奚若先生的那句感慨:“现在已经是民国了.为什么还老喊‘万岁’?那是皇上才提的。”
“蒋介石应该下野”
无论是做学者,还是当政治家,张奚若都是一身正气,直言不讳。他的出现,让政府、让国人多了一面镜子。
在一次西南联大、云南大学等四校联合举办的时事讲演会上,张奚若担任主讲。面对六七千名听众,他对国民党展开了猛烈抨击。张奚若说:“在报纸上马路上常常可以看到一个名词‘赤匪’,假如共产党可以叫做‘赤匪’的话,我想国民党就可以叫‘白匪’。其实‘白’字还太好了,太干净了,他们简直就是‘黑匪’!”他还给国民党政府下了“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定论。因此,中国要有光明的前途,只能是废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个人独裁。他说:“为了国家着想,也为蒋介石本人着想,蒋应该下野。假如我有机会看到蒋先生,我一定对他说,请他下野。”在听众的一阵哄笑声中,他才正式开讲。讲演中,他说:“现在中国害的政治病是政权为一些毫无知识的、非常愚蠢的、极端贪污的、极端反动的和非常专制的政治集团所垄断。这个集团就是中国国民党。”
1937年蒋介石在庐山举行国事谈话会时,聘请张奚若参会,蒋介石对张奥若可谓是“国士”之礼遇了。但不久之后,张奚若却与蒋介石发生了冲突。一次在例行的国民参政会上,张奚若以参政员身份发言,言词激烈地抨击了蒋介石的独裁和国民党的腐败。蒋介石顿感难堪,于是打断他的发言,插话说:“欢迎提意见,但别太刻薄!”一怒之下,张奚若拂袖而去。等到下一次参政会再开会时,政府给他寄来开会的通知和路费,张奚若当即回电一封:“无政可议,路费退回。”这与民国另一大知识分子傅新年在国民党大会上痛骂宋子文的“壮举”可以媲美,宋子文只是国民党的一个要人,而张奚若顶撞的可是最高元首。张先生不畏强势的正派作凤,由此可见一斑。
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1949年6月15日,张奚若以民主教授的身份出席了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会议。会上与会者对于新中国的“国号”问题,展开激烈争论。有人说用“中华人民民主共和国”好,也有人提议用“中华人民民国”。就在各方争论未果时,张奚若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认为还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国名好。他说:“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这个概念已经把民主的意思表达出来了,不必再重复写上‘民主’二字。”
代表们就张奚若的提议又展开了讨论,几个回合下来,大家都认为张奚若的提法好,一致同意新中国的国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因。于是,张先生便成了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张奚若的好友徐志摩曾称他为“一位有名的炮手”,在徐志摩眼里“奚若这位先生是个‘硬’人。他是一块岩石,还是一块长满着苍苔的(岩石)。他的身体是硬的;他的品行是硬的:他的意志,不用说,更是硬的……”
如今,张先生早已远去,他留给后人的,除了为数不多的文字外,还有不尽的怀念。像张奚若先生这样有学问又有独立人格的人,现在我们已很难遇到。“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
(节选自《教育》2009年06期)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文章中称张奚若为“棱角先生”,忠于事实,是对其中肯的评价,亦褒亦贬。 |
B.金岳霖在《回忆录》中说:“他既是一个外洋留学生,又是一个保存了中国风格的学者。”这是对张奚若的贴切而全面的概括。 |
C.张奚若一身正气,直言不讳,敢于对国民党猛烈抨击,主张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独裁统治。 |
D.在新政协筹备会上,张奚若力排众议,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妥协,最终成为新中国“国号”的缔造者。 |
E.在文章结尾处,作者说“‘棱角先生’留在我们的记忆中,也留在我们的期盼里”,表达了对张奚若的赞颂,同时希望这个社会能出现更多像张奚若这样的人。阅读全文,概述张奚若为什么被称为“棱角先生”。
结合文本,概括本文材料运用的特点。
你如何看待张奚若的“棱角”?请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老 爱 情
苏童
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但是当我说完这个故事后,相信也有一些读者会受到一丝震动。
话说20世纪70年代,我们香椿树街有一对老夫妇,当时是六七十岁的样子,妻子身材高挑,白皮肤,大眼睛,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美人;丈夫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一个矮子。他们出现在街上,乍一看,不配,仔细一看,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为什么这么说呢?这时老夫妻彼此之问是镜子,除了性别不同,他们的眼神相似,表情相似,甚至两人脸上的黑痣,一个在左脸颊,一个在右脸颊,也是配合得天衣无缝。他们到煤店买煤,一只箩筐,一根扁担,丈夫在前面,妻子在后面,这与别人家夫妇扛煤的位置不同,没有办法,不是他们别出,心栽,是因为那丈夫矮、力气小,做妻子的反串了男角。
他们有个女儿,嫁出去了。女儿把自己的孩子丢在父母那里,也不知是为了父母,还是为了自己。她自己大概一个星期回一次娘家。
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女儿在外面“嘭嘭嘭”敲门,里面立即响起一阵杂番的脚步声,老夫妇同时出现在门边,两张苍老而欢乐的笑脸,笑起来两个人的嘴角居然都向右边歪着。
但女儿回家不是来向父母微笑的,她的任务似乎是为埋怨和教训她的双亲。她高声地列举出父母所干的糊涂事,包括拖把在地板上留下太多的积水,包括他们对孩子的溺爱,给他吃太多,穿得也太多。她一边喝着老人轮她做的红枣汤,一边说:“唉,对你们说了多少遍也没用,我看你们是老糊涂了。”
老夫妻一听,忙走过去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他们面带愧色,不敢争辩,似乎默认这么一个事实:他们是老了,是有点老糊涂了。
过一会儿,那老妇人给女儿收拾看汤碗,突然捂着胸口,猝然倒了下柬,死了,据说死因是心肌梗塞。死者人缘好,邻居们听说了都去吊唁。他们看见平日不太孝顺的女儿这会儿哭成了泪人儿了,都不觉得奇怪,这么好的母亲死了,她不哭才奇怪呢!他们奇怪的是那老头,他面无表情,坐在亡妻的身边,看上去很平静。外孙不懂事,就问:“外公,你怎么不哭?”
老人说:“外套不会哭。外婆死了,外公也套死的,外公今天也套死的。”
孩子说:“你骗人,你什么病也没有,不会死的。”
老人摇摇头,说:“外公不骗人,外公今天也要死了。你看外婆临死不肯闭眼,她丢不下我,我也丢不下她。我要陪着你外婪哩。”
大人们听见老人的话,都多了心眼,小心地看着他。但老人并没有任何自寻短见的端倪,他一直静静地守在亡妻的身边,坐在一张椅子上。他一直坐在椅子上。夜深了,守夜的人们听见老人喉咙里响起一阵痰声,未及人们做出反应,老人就歪倒在亡妻的灵床下面了。这时就听见堂屋里自鸣钟“当当当”连着响了起采,人们一看,正是夜里12点!
正如他宣布的那样,那矮个子的老人心想事成,陪着妻子一起去了。如果不是人们亲眼看见,谁会相信这样的事情?但这个故事是真实的,那时生死相守的老人确有其人,他们是我的邻居,死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同一天。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犹如上了锈一样,任人们怎么拔转就是一动也不动。
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不知道你怎么看,我一直认为这是我一生能说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
(节选自《现代青年》2011年03期)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者善于从日常生活中,选择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事,如老夫妻到煤店买煤,一起给女儿开门,一起给外孙脱去多余的衣服等,用以表现老夫妻在生活中总是相依相随。 |
B.小说的情节可谓一波三折,老夫妻外貌上的巨大差距让邻居们都觉得他们不般配,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改变了人们的看法。 |
C.作者在开篇就说“我这里说的爱情故事也许会让一些读者失望”,结尾说“这个故事叙述起来就这么简单”,突出了这个故事的大众性,强调平凡更能打动人心。 |
D.老妇人因心肌梗塞离开了人世,大家都奇怪老人为什么不哭,其实老人是把生死之事看开了,认为人都是会死的,自己也一样。 |
E.小说中的人物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是运用肖像、细节、语言、动作等人物描写的方法来塑造人物的。小说的标题“老爱情”有什么含义?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小说中的“女儿”这个形象有何特点?小说安排这个人物有何作用?
小说结尾说老人夜里12点陪着老妻去了,那座老自鸣钟后来就定格在12点不再转动了。有人说这个情节太过离奇,不符合常理,应该删掉。你认为这个结尾是否应该删掉?请结合全文谈淡自已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