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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怀瑾:手无金印,权倾天下
9月29日,南怀瑾在位于江苏庙港的太湖大学堂去世。终年95岁。他一生花费很多时间向外人讲述佛经、易经等超脱世俗的学问,但他并非一个全然的出世者,他对世俗权力世界的经略和游移也是其人生的主题之一。
采访过南怀瑾的记者注意到一个事实:无论这位被称为“国学大师”的人在哪里落脚,他的门外总有很多人等着,其中有商人、政客和学者。
这位老者影响了几代人。
南怀瑾的家曾被称为“人民公社”,几乎每晚都高朋满座,许多台湾政要都拜于他门下。有一天,他给这些弟子上课,突然发现这些人大都是肩膀上“戴星星”的军事要员。他数了一下,加起来一共有28颗。
近10年来,南方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每年都去拜访南怀瑾4到5次,最近一次登门拜访是9月22日。这次拜访不同于以往,前一天朱清时收到短信,南老师因感冒引发肺炎,病情转重,朱清时接到 “病危”短信后,便立即出发赶往庙港。
9月29日下午6时,朱清时再次收到短信,得知“南老师圆寂”的消息。在朱清时看来,这位老者影响了几代人,包括他自己。“我想我们失去了一位老师,一位在当今社会为我们引路的提灯人。”他对记者说。
人们称南怀瑾为国学大师、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极传播者、实业家,但这些标签用于他身上,似乎都不算准确。他幼承庭训,少习诸子百家,精通国学、易经和佛学等,却没有一心成为学界权威;他在政界声名鹊起,享誉两岸三地,却对政治有一种先天的敏感,始终保持合理距离;他长袖善舞,虽时而在经贸领域度化,但从不沾染铜臭味。
南怀瑾推崇儒家思想,对朋友讲究“仁义”二字,因此朋友众多,遍布政商学界。
无论是在他过世前还是之后,怀念和追忆的只言片语在商界要人中不断出现。亚太交流与合作基金会执行副主席肖武男回忆起自己和南怀瑾的第一次见面时最深刻的印象是南对朋友热情相迎。当年,肖向南怀瑾的秘书提出见面请求,秘书要求肖武男提供生辰八字、出生年月,并告知他,南先生繁忙,未必能见。但半小时后,秘书又跟肖武男联系,告知南老师要他马上从上海赶去苏州见他。
南怀瑾一生从未谋得半官一职,但海峡两岸的政要均视他为关键人物。在大陆和台湾关系微妙的80年代,南怀瑾是促成两岸“汪辜会谈”的重要触媒。
1988年,南怀瑾移居香港,当年在成都军官学校时的老同事、民革中央副主席贾亦斌登门拜访。贾亦斌此行来香港正是希望借助南的影响力,在两岸间搭建一个新的密使平台。当年4月的一天,南怀瑾从香港打电话给他的学生苏志诚:“志诚,你告诉叔叔(指李登辉),那边有贾亦斌带朋友来,你懂不懂朋友啊?”苏志诚答:“听懂了。”南说:“你告诉他,快派人过来!”1990年12月31日,在南怀瑾的引荐下,时任中共中央对台办主任杨斯德与李登辉办公室主任苏志诚在香港南怀瑾的家中见面。此后几年里,双方往来频繁。
与南有深交的阳光国际传媒董事长陈平曾在接受采访时回忆道:“南老一直希望在两岸和平发展中起作用,实际上也起了部分作用。”
南怀瑾曾经亲笔起草《和平共计协商统一建议书》,交密使分别送达两岸最高当局,提出三条基本原则:一是和平共计、祥化宿怨;二是同心合作、发展经济;三是协商国家民族统一大业。但建议书发出后却没有得到有关方面的回复,最后流产。这成为他一生未了的心愿。
(选自《博客天下》杂志105期,有删改)下列对作品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
A.南怀瑾一生花很多时间向外人讲述佛经、易经等出世的学问,但实际上他是以一个入世者的角度来讲出世的学问的。 |
B.南怀瑾的家曾被称为“人民公社”,几乎每晚高朋满座,众多“戴星星”的军事要员来听他讲课,体现了人们对其依赖心理。 |
C.朱清时对记者说的“我们失去了一位老师,一位在当今社会为我们引路的提灯人”,从侧面体现了南怀瑾的价值与影响。 |
D.“他长袖善舞,虽时而在经贸领域度化,但从不沾染铜臭味”这句话可作为他“并非一个全然的出世者”的一个形象阐释。 |
E.本文记叙、描写与议论相结合,从文化的积极传播者、实业家的层面全方位地展示了国学大师南怀瑾超脱世俗的形象。文章写到南方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两次收到短信,有何作用?
南怀瑾作为一个学者可谓“手无金印”,而作者为什么说他“权倾天下”?请结合文本探析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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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化是人类智慧的源泉
戚德刚
日前,塞尔维亚知名汉学家、贝尔格莱德孔子学院院长拉多萨夫·普西奇博士在他位于贝尔格莱德老城中心的办公室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普西奇教授,您是我所见到的外国人研究中国古代文化有较高造诣的学者之一,请问是什么缘由让你当初选择汉语,这个不论在文化还是文字方面和自己母语差异都非常大的专业呢?
普西奇:我在中学时就对东方文化和哲学产生了兴趣,大约16 岁时,我读了由德文翻译成塞文的《道德经》,对老子所说的“道”既不是上帝,也不是基督信奉的“神”很好奇,那“道”到底是什么呢?后来,我读了一些孔孟和荀子的书,仍然一知半解。于是,我把弄明白《道德经》作为学习中文的目的之一,也更加坚定了学习汉语的决心。1978 年我中学毕业后进了贝尔格莱德大学哲学院,但汉语水平很差,好在贝大语言学院当时正好开设有汉语课,我就有了机会选学中文。开始将主要精力投入到对汉语的“说文解字”上,对老师所讲的关于汉字的来历和意义非常感兴趣,坚持了2 年多。1985 年我开始了为期三年的中国留学生活,回国后在贝尔格莱德大学哲学院任教。1991 年哲学院开设选修课《中国历史和中国古代哲学》,开始我以为不会有多少人对这一课程感兴趣,但后来我发现自己错了!于是,我萌发了把老子的《道德经》翻译成塞文的想法,好让更多的塞尔维亚人了解老子。
记者:您在中国留学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普西奇:去中国之前,我的中文口语可以进行交流,但阅读水平较差,中方安排我在北京语言学院(现北京语言大学)进修一年,随后到南京大学哲学系进修中国古代哲学,功课包括南北朝史学、古代哲学、禅宗、《道德经》等等。开始我根本读不懂这些深奥的原文课本,但是兴趣和信心给了我毅力,硬着头皮攻读原著,一段时间以后每天都会有新的收获,发现自己从原文中咀嚼的味道和读外国人翻译的读本有很大的不同,我几乎倾注了全部精力攻读汉语和中国文学。可以说,我在中国求学的三年,是最辛苦、最有意义的三年,也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三年。
记者:普西奇博士,您对研究、推广中国古代文化“情有独钟”,并出版和发表了不少著作和译文,你认为自己的得意之作有哪些?
普西奇:从1991 年起,我在中国、美国、英国和塞尔维亚本国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了30 多篇学术论文和多本著作,其中有代表性的论文和文集有《婴儿与水:老子的道》《老子宇宙观的探讨》《宇宙的纹理:中国古代哲学思想对美的认识》《禅宗及其对中国艺术的影响》《中国当代美学:传统与现代化》以及《道德经》《中国古代四大哲学家》《中国当代诗歌选》《中国现当代小说选》等汉译塞作品,这些都受到读者的好评。
记者:普西奇博士,请您谈谈中国古文化对现实的意义好吗?
普西奇:有些不了解中国文明的人认为中国没有哲学家,这是非常错误的。老子、庄子、孔子、孟子、荀子既是中国古代思想家,也是哲学家。老子的《道德经》涵盖了哲学、心理学、伦理、宗教等深奥理论,美国《纽约时报》曾将老子列为世界十大古代作家之首不无道理。学界认为,中国、印度和古希腊是世界古文化的三大支柱。中国今天的繁荣与发展就是中国文化传承的重要依据,中国古文化越来越多地被认为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在全球化的今天,世界都在关注中国文化的演绎与传承,而中国年轻一代对古文化的兴趣不足,他们更关注经济往来。殊不知,没有文化底蕴的经济交往是没有意义的,失掉传统文化的发展等于没有根基,没有根基融入全球化是经不起风浪的,因此中国年轻一代要读一读《道德经》。
(选自2013年9月23日《光明日报》)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开头第1段交代了本次访谈的时间、地点、对象,为进入访谈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并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普西奇教授研究中国古代文化颇有造诣,在有影响的刊物上发表了30多篇学术论文和多本著作,都受到读者的好评。 |
C.普西奇教授认为,读原著与读译本咀嚼到的味道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他几乎倾注了全部精力攻读汉语和中国文学。 |
D.普西奇教授学习汉语研究中国古代文化的经历印证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句名言,兴趣和信心给了他动力与毅力。 |
E.本次访谈紧扣普西奇教授学习、研究、推广中国古文化进行,主题明确、集中、深刻,针对性强,给人们留下了许多思考。
(2)这篇访谈涉及哪几个方面的内容?记者的提问有何特点?请简要概括。
(3)普西奇教授认为“中国年轻一代要读一读《道德经》”的理由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4)作为知名学者,普西奇教授身上体现出了哪些优良的素养?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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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之茧
安部公房(日本)
日暮时分,人们匆匆忙忙地赶回自己的居所,而我却无家可归,只好继续在房子与房子间狭窄的夹道中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街上房屋鳞次栉比,却没有一个容许我栖身的地方,这是到底为什么呢?……我又开始念叨着这个早已重复了千遍万遍的疑问。
靠着电线杆撒尿的时候,我发现旁边有一截被人落下的绳子。我突然产生了上吊自尽的想法。绳子斜着眼睛盯着我的脖子,一边说道:兄弟,休息吧!的确,我也想休息啊,但是却不能休息。因为我并不是绳子的兄弟,况且我还没找到能够让自己满意的,我之所以没有家的缘由。
夜幕每天都会降临,人们每天都会休息,为了休息就必须有一个家。这么看来我应该也有一个家才对。
猛地,我发现自己也许从根本上误解了什么。说不定我不是没有家,而仅仅只是忘记了拥有家这个事实而已。没错,就是这样。比如……我在偶然路过的一座房子前停下了脚步。很可能这里就是我的家,我心里想着。当然,什么地方都没有能够验证这个猜测的证据,不过这对于其它所有的房子也是一样的,并不能成为否定我的家就在这里的理由。于是,我鼓起了勇气,走,去敲门——
运气不错,从半开着的窗户里探出了一张亲切的女人的笑脸。希望的微风涌进我的胸膛,我的心脏化作一面舒展着的旗帜在风中飘扬。我也堆起笑容,绅士般地点点头。
“对不起,请问,这里是我的家吗?”
那女人转瞬间板起了脸:“啊?你是谁?”
我莫名其妙地语塞起来,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说明。我是谁?在此时此刻这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可是,怎样才能让她明白这一点呢?我有点自暴自弃了。
“不管怎样,如果你认为这里不是我的家,请拿出证据来”
“啊……”女人脸上流露出恐惧的神色,这让我感到有些恼火。
“没有证据的话,就可以看成是我的家了。”
“可,这是我的家啊!”
“那又怎样?是你的家,不见得就不是我的家,是吧?”
代替回答的是女人冷若冰霜的面孔和随即关闭的窗户。啊,这就是女人笑靥的真实面目。难道某种东西属于他人,就不能同时地为我所有吗?从刚才那个女人表情的转变之中,我已经充分地感受到这一荒谬论调的本质。
但是,为什么……为什么一切都是别人的,而不是我的呢?哪怕至少有一个既不是我的,也不是别人的东西也好啊!我时常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施工现场和材料堆置场的水泥管就是我的家。但那也正逐渐地成为他人的所有物,最终完全地被占有,从我的眼前消失,丝毫没有顾及我个人的感受与意愿……或者说,在他人的干涉下,那些水泥管彻底地转变为与我的家没有任何关系的事物。
那么,公园的长椅呢?当然很棒。如果那里真的是我的家,如果没有人拿着棍棒赶我走的话……没错,长椅是大家的东西,而不是某一个人的东西,可是他却对我这样说道:“喂,起来!长椅是大家的东西,而不是某一个人的东西,更不可能是你的东西。快走开,如果不愿意的话就请你经由法律的大门到地下室里来,除此以外,无论是在什么地方,只要你停下了脚步,你就已经触犯了法律。”
所谓漂泊无根、四处流浪的犹太人,指的就是我吧?
日暮时分,我不停地往前走。
房屋……不曾消失,不曾改变,伫立在地面之上纹丝不动的家家户户。在那之间是一条不断变化着的没有固定形状的裂隙……夹道,下雨的日子里就像刷子那样竖起背上的刚毛,下雪的日子里只留下车辙宽幅的小径,刮风的日子里仿佛变成一条流动的长带牵系着远方。我不停地往前走。我还没有理解自己之所以没有家的缘由,因此我还不能把自己吊死。
啊!是什么东西缠住了我的脚?若是吊颈的绳子,请不要这么心急地催促我嘛!不,好像是具有粘性的丝线。捏着线头拽过来一看,线的另一端在鞋子的破洞里,随着我的扯动一点一点地往外冒。这玩艺真奇妙!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用上双手不断地把丝线拉出来。紧接着,更加奇妙的事情发生了——我的身体渐渐地偏向一侧,无法与地面保持垂直的状态了。是因为地轴倾斜,引力方向改变了吗?
“啪”的一声,鞋子离开我的脚掉落到地面上。我终于明白,不是地轴歪了,而是我的一只腿短了一截。在抽出丝线的同时,我的腿变得越来越短。一如磨破了袖子的毛衣开了线那样,我的脚也在不知不觉间开了线。那根源源不断的丝线,其实是如同丝瓜的纤维一般逐渐脱落的我的腿。
已经再也无法往前走了。不知所措的我茫然地单脚站立在原地,在我的掌心,已经化为丝线的我的腿同样不知所措地独自蠕动起来,顺溜地从我的指缝间滑落,自行地开始分解,像一条蛇似地紧紧地缠绕着我的身体。在左脚全都脱落之后,丝线自然地转移到了右脚。不久,丝线就像一个口袋裹住了我的全身,即使如此,身体的分解也仍然没有停止,从腹部到胸口,再从胸口到肩膀,丝线依序地脱落,再从内部加固整个口袋。最后,我消失了。
只剩下一个没有任何内容物的茧。
啊,这下总算可以休息了。夕阳把空茧染成耀眼的赤红色。这才是我的家,确确实实地,谁也无法干扰,谁也无法妨害的,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家。然而,拥有了这个家以后,能够入住的我却已经不存在了。
茧内,时光永远驻留在相同的时刻。外边天黑了,里边也依然还是黄昏,残留在内部的晚霞不间断地闪动着赤红色的光芒。这个显眼的特征没有逃过他的眼睛。他在铁轨与过道口处的栅栏之间发现了变成空茧的我。起初他很生气,但一转念又觉得自己捡到了一个珍奇的东西,因此顺手把我装进口袋。我在里面翻滚了一段时间之后,就被直接扔到他儿子的玩具箱里。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超现实主义的象征手法描绘了无家可归而最终变成赤茧的主人公形象,故事荒诞,却能引发读者对社会问题的深刻思考。 |
B.文中写到我靠着电线杆子撒尿,发现一截别人落下的绳子想上吊,最终又放弃自杀念头,意在说明我是一个粗俗而贪生怕死的人。 |
C.“黄昏时分,人们都匆匆地回家,而我却没有可以回的家。我在家和家的狭小缝隙中不断行走,街上排列着这么多家,为什么没有一间是我的家呢”?这一人景情交融的描写,为下文的人物形象塑造,故事情节发展以及主题表达做好了铺垫,也给读者营造了身临其境的艺术氛围。 |
D.小说情节简单,但富有跌宕感,体现了作者的独特匠心。 |
E.小说第五段“从半开着的窗户里探出了一张亲切的女人的笑脸。希望的微风涌进我的胸膛,我的心脏化作一面舒展着的旗帜在风中飘扬”的描写,意在表达主人公渴望爱情的美好愿望。
(2)结合全文,对“我”在文中的作用做鉴赏分析。
(3)“茧”在文章中有诸多妙处,请分析。
(4)文章末段是可以删除的,为什么?既然可删除,作者却加上此段,请谈谈它存在的意义。结尾段中的“他”有何作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姓氏绝不仅仅是一种名号,它所反映的社会内容相当宏富。从姓氏入手,能让我们对整个中国历史文化的观察更清晰、更深入。
中国人的姓氏,最早可追溯到母系氏族时代。当时出于族际间识别的需要,每个民族都会有一个本民族的专用名称,这个名称事实上就是全体氏族成员共同的姓,如姬、姜、姒、妫、姚、好等。这些姓皆从“女”字旁,从一个方面表明姓最初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
与现今的观念不同,在先秦时期,姓、氏是互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姓是氏族组织的名称,氏是氏族内部家族组织的名号。出现姓、氏上下两级结构,是因为当一个氏族由于世代久远、人口增殖而规模越来越大时,氏族内一些成员间的血缘关系就会越来越淡,有些成员甚至可能已经找不到与另一些成员间的血缘联系了。这时,民族内一部分血缘关系较近的人便会结成次一级的血缘组织,而次一级的血缘组织也会有相互识别的符号,这就是“氏”。
姓与氏作为不同级别血缘组织的名号,在先秦时代的区分很明显。首先,在对始祖的追溯上,姓所代表的氏族组织历史悠远,世系模糊,因而其真实的始祖已无法明确地追溯,每个姓的祖先只能出自想象;而氏由于所代表的家族组织历史较晚,世系清晰,其始祖多数可以确切地知晓。比如春秋时鲁桓公的三个儿子所建立的家族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孟孙氏的始祖可以追溯到庆父,叔孙氏的始祖可以追溯到叔牙,季孙氏的始祖可以追溯到季友,而三家共同领有的“姬”姓的始祖,却只能想象为传说中的人物黄帝。其次,在姓氏应用规则上,先秦时代是男子称氏,女子称姓。现今的一些姓氏书为先秦男子也冠上了姓,如称周文王为“姬昌”,武王为“姬发”,周公为“姬旦”,其实都是不符合先秦实际的错误称谓。周公在先秦典籍中多被提及,均无称“姬旦”者,其被称为“姬旦”,是晚至《晋书·王浑传》才有的事。大概到了晋代,人们对先秦姓氏应用规则已不甚清楚,遂以后世制度相比附。
战国时代,随着社会血缘组织的结构形式由氏族、家族两级形态向单级的个体家庭形态转化,姓氏制度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姓与氏合流。原有的姓、氏都无区别地成为新姓氏制度中的新姓,此后无论单称“姓”、“氏”,还是合称“姓氏”,其所代表的都是个体家庭的名号。其次,姓氏在应用规则上不再有男女之分,无论男女,其个人称谓都以姓加名的形式出现,人们所熟知的秦王“嬴政”,刺杀嬴政的“荆轲”,为荆轲击筑送行的“高渐离”,都是如此。再次,以前同姓即意味着同祖,但姓氏合流之后的新姓多数是由从前的氏转化而来,因而变化后的同姓也不一定具有相同的血缘关系。比如春秋时期的几个国家都有孔氏,鲁国的孔氏姓子,属殷商遗族;郑国的孔氏姓姬,为周厉王之后;陈国的孔氏姓妫,据称出自虞舜。这三支孔氏在变化之后都转为了孔姓,但三者并不必然地沾亲带故。新姓氏制度自战国中期确立以后,一直沿用至今。
魏晋南北朝时期,姓氏曾经是认定一个人社会等级的最重要因素,但自宋代以后,姓氏却只作为一种血缘标志符号而存在。迄于今日,姓氏作为血缘标志符号的意义也在淡化,正变为纯个人的符号。
(摘编自张淑一《古代姓氏浅谈》)下列对中国人姓与氏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中国人的姓最早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当时的姓如姬、姜、姒、妫、姚、好等都从“女”字旁,便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
B.中国人的姓最初是一个氏族用来区别于其他氏族的专用名称,在一个氏族内部,其全体成员的姓是相同的。 |
C.先秦时期,姓是氏族组织的名称,是高一级的结构;氏是氏族内部家族组织的名号,是次一级的结构。 |
D.随着人口规模的增大,氏族内部一些成员的血缘关系逐渐变淡,甚至相互失去了血缘关系,用以相互识别的“氏”便产生了。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姓与氏在先秦时期虽然是互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却都是同一血缘关系的成员用以相互识别的符号。 |
B.先秦时期,男子称氏,女子称姓,这是因为姓最初产生于母系社会时期,而氏则产生于母系社会之后。 |
C.战国时代,姓与氏合流,不论单称还是合称,其所代表的都是个体家庭的名号,两者不再像以前那样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了。 |
D.宋代以后姓氏的重要性应该比不上魏晋南北朝时期,现在,姓氏作为血缘标志符号的意义也在淡化,正变为纯个人的符号。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今人错误地称周文王为“姬昌”,武王为“姬发”,周公为“姬旦”,应该是误认为“姬”是他们的氏。 |
B.春秋时期的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从氏的方面追溯,他们的始祖不同;从姓的方面追溯,他们又是同一始祖。 |
C.先秦时期,姓所代表的氏族组织,其真实的始祖已无法明确追溯;与此不同,氏所代表的家族组织的始祖大多可确切知晓。 |
D.战国时代,由于社会血缘组织的结构形式发生变化,姓氏制度也发生巨大变化,其中首要的变化是姓与氏合流,融二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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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尽管关于食品安全事件的记载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由于食品安全关系重大,统治者对此非常重视并作出了特别规定。周代的食品交易是以直接收获采摘的初级农产品为主,所以对农产品的成熟度十分关注.据《礼记》记栽,周代对食品交易的规定有:“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鬻于市。”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关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记录.
汉唐时期,食品交易活动非常频繁,交易品种十分丰富。为杜绝有毒有害食品流入市场,国家在法律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汉朝《二年律令》规定:“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燔其余……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否则将处罚当事人及相关官员。唐朝《唐律》规定:“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从《唐律》中可以看到,在唐代,知脯肉有毒不速焚而构成的刑事犯罪分为两种情况,处罚各不相同:一是得知脯肉有毒时,食品的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所剩有毒食品,以绝后患,否则杖九十;二是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致人中毒,则视情节及后果以科罚。
宋代,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追述了北宋都城开封府的城市风貌,并且以大量笔墨写到饮食业的昌盛,书中共提到一百多家店铺以及相关行会。商品市场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一些商贩“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温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他物”(《袁氏世范》)。有的不法分子甚至采用鸡塞沙,鹅羊吹气、卖盐杂以灰之类伎俩谋取利润。为了加强对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现象的监督和管理,宋代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而行会必须对商品质量负责。“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料索而得此名,不以其物小大,但合充用者,皆置为行,虽医卜亦有职。”(《都城纪胜》商人们依经营类型组成行会、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的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组织,并按行业登记在籍,否则就不能从业经营。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作为拉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行为。除了由行会把关外,宋代法律也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予以严惩。
上述朝代对食品流通的安全管理及有关法律举措,可以给我们很多启示,也可以为现今我国食品质量和安全监管模式的合理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选择。
(摘编自张炸达《古代食品安全监管述略》>下列关于原文第一、二两段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二年律令》中的规定注重对主使官员责任的追究,而《唐律》则更加强调对伤害生命的犯罪行为的追究。 |
B.《二年律令》与《唐律》都规定,凡出现因脯肉有毒而致人生病的情况,食品所有者应当立刻焚毁剩余的肉食。 |
C.周代统治者严禁未成熟的果实和谷物进入流通市场,以防止此类初级农产品引起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
D.《唐律》规定,明知脯肉有毒而不立刻焚毁,并故意将脯肉给人吃或出售,而致人生病者,要判处徒刑一年。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宋代政府注意到食品掺假、以次充好等各种质量问题,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
B.随着城市民间工商业的繁荣发展,宋代统治者出于对从业者监管的需要,设立了行会这一政府机构. |
C.监督从业者的合法经营,同时方便官府向商户、手工业者等收取费用,这也是宋代行会的重要职责。 |
D.与《唐律》一脉相承,宋代食品安全方面的相关法律也规定,凡故意出售有毒脯肉而致人死亡者,要予以严惩。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律》将“故与人食并出卖”有毒脯肉造成的后果分为两类,并给予不同的处罚,可见唐代的法律条文已经较为详尽周密。 |
B.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始于周代,经过汉、唐的发展,到宋代形成了法制相对健全、政府与行会共同监管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
C.宋代政府引入行会管理方法,既规定从业者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对经营者进行登记,又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进行质量把关。 |
D.对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者施以重罚,有助于保障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是唐宋法律对今人的启示。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清
刘建超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村里人来看望他,说,叫你清风娃回来看看吧!基德老汉轻轻地摇着头,不用了,娃要招呼好多事,忙呐。
村里人从基德老汉屋里出来也连连摇头,这个老倔头,硬说自己的娃在省城做大官呢。都这劲儿了,还嘴硬哩。
“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句话不知被基德老汉唠叨过多少回了。街坊邻居遇到个啥作难的事,这句话就会从基德老汉皱巴巴缺了牙的嘴里轻溜溜地滑出来。谁都知道,基德的娃是在外地,可从没有听说他的娃当啥大官。这个穷乡僻壤的村里,当官的只有一个,就是东街的狗毛在县城啥子公司当科长。村里人都知道狗毛的官大,因为狗毛每次回村都开个铁壳子车,给村里人发长长的带把儿的烟。
基德老汉的话不是没人信过。那年县里化肥脱销,村里人眼瞅着田里的苗施不上肥,急得牙根子上火。基德老汉一句“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的话,惹恼了村委主任,老爹,你就别添乱子了,你娃真当的是大官就让他给批点儿化肥来。看看人家狗毛家的地,早上了肥了。基德老汉就背了个包,搭车去了省里,三五天过去还真拉回一车尿素。价钱高了,可田不等人。肥用了,闲话也有了。还说娃在省里当啥官呢,连平价化肥都搞不到。基德老汉解释说,俺娃说,尿素上着比化肥好呢。庄稼人不愿意听,庄稼人图的是实惠。
基德老汉每年地里活闲的时候,就背着杂粮去省城娃家里住些天。回村里也给大家带些各种各样的吃食。
村里人就问,你娃清风就不给你带点儿高级烟?基德老汉说,俺娃不吸烟,说吸烟不健康。村里人又问,你娃也不捎点儿好酒?基德老汉说,俺娃也不喝酒。娃媳妇说了,喝酒也不健康。村里人就撇嘴了,那烟酒都不健康,国家卖它做啥?基德老汉也答不上来。
纳着鞋底子的媳妇们就问,城里住得好好的,急着回来做啥?基德老汉说,城里,咱乡下人住不来。上楼下楼都关在个铁壳子里,忽悠得人头晕。地上铺着实木块,油光光的直想打跟头。进屋还要换鞋。七老八十的人喽,娃媳妇还逼着喝酸奶。
年轻人逗趣地说:吹牛吧,你娃清风要是个大官,肯定也坐那铁壳子车。叫你娃开铁壳子车送你回来。
基德老汉再进城还真是坐着铁壳子小车回村的。
基德老汉说,在城里两天就待腻了,对清风娃说俺要回村呢。娃说去打火车票,俺说火车坐着头老晕。娃说那就打汽车票。俺说汽车开不到村里。爹老了,腿脚不利索了呢。你就用你成天坐的那种小车把俺送回去,村里人都惦记着呐。娃没说二话,打个电话就要来车。瞧瞧,排场不?红颜色,娃说吉利。基德老汉脸上堆满了欣慰。
一青年围着车转了一圈,认出了车上印的字,老爹,你坐的是出租车,要花大价钱雇呢。基德老汉说,俺一个子儿也没掏。
那是你娃给掏的呗。问问师傅从省城到咱村得多少钱。
开车师傅伸出手指头比画了个八字。
恁贵,八十块钱?基德老汉瞪圆了眼睛。
八十块钱?哈哈,八十块钱只能摸摸,给了八百我还不愿跑呢,回去得赶夜路呢。
基德老汉张大了嘴巴,像一下子矮了许多,见到大人小孩都低着头,从此不再说娃在省城做大官的话了。
村里遇上了干旱,地里的庄稼都蔫了。村主任急得满嘴起泡。村主任来找基德老汉,老爹,你娃不管当啥官,能不能找找人帮咱村里打几眼井啊?
主任交代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基德老汉就进城找清风娃,没待两天就回来了。村主任问,打井的人来了没有?
基德老汉说,清风娃说了,这旱是全省旱,要那啥,统筹解决。村主任说,屁,等到统筹咱全村人都喝西北风了。基德老汉从布袋子里拿出一摞子钱,娃说了,让咱自己先打井干着。这是娃自己的五万块钱。你干不干?
干,全村人砸锅卖铁也得打井抗旱。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迷糊中的基德老汉嘴里念叨着:“井……水……”
基德老汉去了。清风娃从省里回了村。第二天村里来了一排溜大车小车,有省里、市里、县上的。村里人这才相信基德老汉的娃真是在省里当大官呢,管着全省人的吃喝拉撒。清风娃挨家挨户感谢乡亲对老爹的照顾,然后带着媳妇女儿在基德老汉的坟前跪了很久很久。
基德老汉的坟前摆放着几个大碗,碗里盛的是刚刚从机井里打出来的清凉凉的水。
(摘自《小说月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村里人来看望病得不轻的基德老汉,并向老汉提出叫清风娃回来看看,因为大家看到基德老汉的病很严重了。 |
B.“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话惹恼了村委主任,是因为他怪清风娃没有给乡亲们解决平价的化肥问题。 |
C.基德老汉每次在城里清风娃家住的时间都不长,主要原因就是基德老汉的生活习惯和城里人的生活不同。 |
D.基德老汉之所以坐小汽车回来,是因为大家不相信他说的“儿子在城里做大官”的话,想以此来证明他没有吹牛。 |
E.村民们从来没有人相信过基德老汉的话,是清风娃回来给父亲办丧事时才知道基德老汉平时所说的话并没撒谎。
(2)基德老汉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简要概括和分析其性格特点。
(3)小说主要采用了哪些表现手法?其效果如何,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为什么要以“清”为标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