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1)——(4)题       
诊所里的母亲
流感说来就来了。好像,城市里每个人都在流鼻涕。这让他的诊所里,总是堆满了人。
诊所不大,靠墙放着两个并排的长凳,人们挤坐在那里,有秩序地,一个挨一个地,等着他开出药方,或在头顶挂一个吊瓶。这场面让他稍有欣慰。他不喜欢有人插队,正如他不喜欢有人生病,尽管,他是一个大夫。
有时他认为自己好像选错了职业。比如现在,他已经忙了一个上午,面前依然晃动着没完没了的病人,这样他就有些烦躁。后来他更烦躁了,因为他看到一个没有排队的女人,身子有些佝偻、头发已经花白的女人。女人紧抱着叠成筒的被子,踉跄着慌张的脚步,直接挤到他的面前。他看到女人在皱纹间顽强地挣扎出一双浑浊的眼,吸盘般吸附着她的脸。女人说,看病,感冒了。声音沙哑。
他皱了皱眉,用手指着长凳上等候着的那些人,说,都看病,都感冒了。
女人说,我给你钱。
他的眉毛马上打成结,他说都给钱,这里没有赊账和赖账的。
女人并不理会他的话,说,孩子感冒了,很严重,你快给他看看。女人轻轻拍打着怀里的被筒,露着焦急和紧张的表情。
女人递过来一张破旧的两毛钱,他认为这张钱的年龄,应该不会比女人小多少。
女人小心冀冀地揭开包得紧紧的被筒一角,他歪着头,向里面看了一眼。只一眼,他便愣住了。他突然记起有人曾给他讲过的一个故事,他想,也许面前的老女人,就是故事里的主角。
你不要理她。坐在凳子上的一个男人说,我认识她,这附近所有的国营医院和个体门诊,没一个理她的。
他摆摆手,示意男人不要说下去。他轻轻问女人,孩子病得很重吗?
是的,很重。女人说,他整夜咳嗽呢。
还有呢?他问,他把听诊器小心地塞进被筒。
不吃饭,有时候发高烧……夜里总是哭!女人说。
你别理她!坐在凳子上的男人又说话了,还有这么多人等着呢!
你闭嘴!他冲着男人吼。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变得很激动。
男人撇撇嘴,不说话了。
给他打一针吧。他朝女人笑笑,马上就好,不会疼的。他站起来,把椅子让给女人。
现在好了。您摸摸看,是不是不烧了?过一会,他对女人说。
好像是呢。女人的表情终于平静下来,嘴角有了些笑。
回去的时候,把被子包严实点,别让他受凉。他叮嘱着女人。
那谢谢你了……不过明天我还想来,您再给他看一看,行吗?女人说。
当然行。他收下女人推过来的两毛钱。
女人终于走了,心满意足,脚步也变得轻盈。走到门口的时候,女人回过头来朝他笑笑。笑得他心酸。
他开始给下一位病人开药,挂吊针。他心里想着那个故事:单身的母亲和17岁的儿子,儿子辍学打工,摔下脚手架,死去……母亲疯了,每天抱一个被筒,到处找人给儿子看病。她总说,儿子刚满两岁,没有人理她……
他想,被子里包的那个干瘪的、脏兮兮的枕头,应该是她儿子枕过的吧。
他流下一滴眼泪。
他想,不管如何,也得把这个诊所开下去。他答应过女人的。哪怕,他仅剩下女人一个顾客。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通过塑造一个明知道儿子已死,却仍锲而不舍地给儿子治病的母亲形象,揭示了赞颂母爱伟大的主题。
B.以细节突出中心是本文的一大特色,特别是打针一段,把医生对病人慈爱和母亲对儿子的疼爱通过动作细节的描写淋漓尽致的凸显出来。
C.小说通过医生的心理描写,交代了母亲因失去儿子以致精神失常的背景,使全文的故事情节更加合理,从而更有力地突显了母亲对儿子的爱。
D.“流感说来就来了”……“诊所不大,靠墙放着两个并排的长凳,人们挤坐在那里,有秩序地,一个挨一个地,……”文中的环境描写,交代了医生烦躁的原因,没完没了的工作,让医生自己都认为自己选错了职业。

E.善良的医生,冷漠的青年,爱儿如命的妇人,作者用细致入微的刻画把世态炎凉、人情冷暖浓缩到了一个小小的诊所,演奏出了一曲动人心弦的人间真情之歌。
(2)小说是如何塑造医生这一形象的?(6)
(3)小说最后一段写“他想,不管如何,也得把这个诊所开下去。他答应过女人的。哪怕,他仅剩下女人一个顾客”,有什么作用?
(4)小说反映了怎样的社会问题?请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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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陈小手
我们那地方,过去极少有产科医生。一般人家生孩子,都是请老娘①。什么人家请哪位老娘,差不多都是固定的。一家宅门的大少奶奶、二少奶奶、三少奶奶,生的少爷、小姐,差不多都是一个老娘接生的。老娘要穿房入户,生人怎么行?老娘也熟知各家的情况,哪个年长的女佣人可以当她的助手,当“抱腰的”,不需临时现找。而且,一般人家都迷信哪个老娘“吉祥”,接生顺当。——老娘家都供着送子娘娘,天天烧香。谁家会请一个男性的医生来接生呢?——我们那里学医的都是男人,只有李花脸的女儿传其父业,成了全城仅有的一位女医人。她也不会接生,只会看内科,是个老姑娘。男人学医,谁会去学产科呢?都觉得这是一桩丢人没出息的事,不屑为之。但也不是绝对没有。陈小手就是位出名的男性的产科医生。
陈小手的得名是因为他的手特别小,比女人的手还小,比一般女人的手还更柔软细嫩。他专能治难产。横生、倒生,都能接下来(他当然也要借助于药物和器械)。据说因为他的手小,动作细腻,可以减少产妇很多痛苦。大户人家,非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请他的。中小户人家,忌讳较少,遇到产妇胎位不正,老娘束手,老娘就会建议:“去请陈小手吧。”陈小手当然是有个大名的,但是都叫他陈小手。
接生,耽误不得,这是两条人命的事。陈小手喂着一匹马。这匹马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是一匹走马。据懂马的行家说,这马走的脚步是“野鸡柳子”,又快又细又匀。我们那里是水乡,很少人家养马。每逢有军队的骑兵过境,大家就争着跑到运河堤上去看“马队”,觉得非常好看。陈小手常常骑着白马赶着到各处去接生,大家就把白马和他的名字联系起来,称之为“白马陈小手”。
同行的医生,看内科的、外科的,都看不起陈小手,认为他不是医生,只是一个男性的老娘。陈小手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来请,立刻跨上他的白走马,飞奔而去。正在呻吟惨叫的产妇听到他的马脖上的銮铃的声音,立刻就安定了一些。他下了马,即刻进产房。过了一会(有时时间颇长),听到“哇”的一声,孩子落地了。陈小手满头大汗,走了出来,对这家的男主人拱拱手:“恭喜恭喜!母子平安!”男主人满面笑容,把封在红纸里的酬金递过去。陈小手接过来,看也不看,装进口袋里,冼洗手,喝一杯热茶,道一声“得罪”,出门上马。只听见他的马的銮铃声“哗棱哗棱”……走远了。
陈小手活人多矣。
有一年,来了联军。我们那里那几年打来打去的,是两支军队。一支是国民革命军,当地称之为“党军”;相对的一支是孙传芳的军队。孙传芳自称“五省联军总司令”,他的部队就被称为“联军”。联军驻扎在天王庙,有一团人。团长的太太(谁知道是正太太还是姨太太),要生了,生不下来。叫来几个老娘,还是弄不出来。这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团长派人去叫陈小手
陈小手进了天王庙。团长正在产房外面不停地“走柳”②。见了陈小手,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进去吧!”
这女人身上的脂油太多了,陈小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孩子掏出来了。和这个胖女人较了半天劲,累得他筋疲力尽。他迤里歪斜走出来,对团长拱拱手:“团长!恭喜您,是个男伢子,少爷!”
团长龇牙笑了一下,说:“难为你了!——请!”
外边已经摆好了一桌酒席。副官陪着。陈小手喝了两盅。团长拿出二十块现大洋,往陈小手面前一送:“这是给你的!——别嫌少哇!”
“太重了!太重了!”
喝了酒,揣上二十块现大洋,陈小手告辞了:“得罪!得罪!”
“不送你了!”
陈小手出了天王庙,跨上马。团长掏出枪来,从后面,一枪就把他打下来了。
团长说:“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这小子,大欺负人了!他奶奶的!”团长觉得怪委屈。
(选自《汪曾祺作品精选》)
[注]①老娘:接生婆。②走柳:方言,在一个地方走来走去,多指心里焦虑不安。
小说开场交待了当地特有的风俗和请老娘的种种“讲究”,请简要说明其在文中的作用。(4分)
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陈小手的形象特点。
小说中团长既摆酒席宴请陈小手,又封他二十块现大洋,可最后却又一枪把他从马上打下来。如何理解这一矛盾的情节?(4 分)
有人认为,陈小手之死完全是偶然的,因为他不幸遇上了一个草菅人命的军阀团长。你同意这个观点吗?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慢生活”流行
近期以来,英年早逝者较多,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连续发现11名猝死者,都是患心脑血管病,年龄趋向低龄化,最年轻的仅37岁,甚为可惜。中年人是社会脊梁,肩挑事业、家庭两副重担,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促使他们废寝忘食、疲于奔命,日积月累,变成陈疴,加之忽略,极易突变。
上世纪80年代末期,意大利人首先提出“慢生活”方式,他们希望放慢生活节奏,“慢餐饮”“慢旅游”“慢运动”等等。这里的慢,并不是速度上的绝对慢,而是一种意境,一种回归自然、轻松和谐的意境。专家认为,“慢生活”是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是一种健康的心理状态,是一种富的充实、穷的快乐的生活状态,做到“工作再忙心不忙,生活再苦心不累”。
这种生活方式提出以后,立即风靡欧洲发达国家。
如今,法国人大多不知道什么是“过劳死”,即使知道了,也嗤之以鼻。对法国人来说,生活的目的并非为了囤积钱,而是工作和享受生活两不误。他们慢而有序,慢中有乐。他们可以很勤奋地工作,业余时间可以很消闲地去享乐。
调查显示,我国有近半数的人口处于疾病的危险之中。除此之外,还有若干处于亚健康状态人群。这些处于亚健康状态之中的人群,几乎都是终日奔波劳碌者。许多人是“前40年拼命挣钱,后40年花钱买命”。
严酷的现实,促使人们反省生命的价值。终日劳碌,却无时间去欣赏人生的美好,无法享受春阳暖洋洋的舒适,无法体会休闲优游的美好时光,不能不说是人生的一大缺憾。放弃忙忙碌碌的生活,转而过一种相对较慢的生活方式,对身心而言,生活质量而言,对生命而言,也许比事业成功、加级晋爵更有意义。
“慢生活”是事业成功、身体健康的关键, “慢生活”有时是一种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是一种安排好生活和工作的能力,也是一种对有限生命资源的保护和储备。慢生活不是支持懒惰,放慢生活节奏也不是拖延时间,而是让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之间找到平衡。工作要做,但闲暇不能放弃。慢生活提醒人们不要透支健康去拼人生,强调节奏,有劳有逸,一张一弛,做事计划性强一些,清理不必要的应酬,提高生活效率。
放慢生活节奏,也许会损失金钱,却丰富了生命。太过实际、看重金钱的人,永远只会被生活所累,却看不到生活中精彩动人的细节。
   ——(选自《百科知识》2009年第11期)
下列各项中,对“慢生活”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慢生活”,就是放慢生活节奏,保持生活速度上的绝对慢。
B.“慢生活”是一种意境,一种积极的生活方式,一种健康的心理状态。
C.“慢生活”是让人们有时间享受生活,让人们从亚健康状态中彻底摆脱出来。
D.“慢生活”就是要降低生活效率,强调生活节奏,做事有计划性,清理不必要的应酬。

下列各项中,对“慢生活”在国人中流行的原因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快生活”让不少本是社会脊梁、家庭支柱的中年人积劳成疾,甚至猝死。
B.法国人认为生活的目的并非为了囤积钱,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慢而有序、慢中有乐。
C.较慢的生活方式,能让人有时间去欣赏人生的美好,提高生活质量。
D.放慢生活节奏,会丰富生命的内容,不会被生活所累,看到生活中精彩动人的细节。

下列各项中,对文章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慢生活”方式是意大利人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首先实践的。
B.调查证明,快节奏的生活,使我国有近半数的人口处于疾病的危险之中。
C.享受舒适的生活,欣赏人生的美好,本身也应该是人生价值的体现。
D.“慢生活”是一种能力,放慢生活节奏,就能够使身体健康,取得事业的成功。

阅读理解与鉴赏(共14分)
母亲不是圣人
前年,母亲生日那天,我买了一件衣服,又封了一个50元的红包,骑自行车回去送给母亲。她连看都不看,就把红包放进口袋,把衣服放在桌上,不冷不热地说:“坐吧。”
我蹬自行车出了一身汗,又累又渴,还得自己倒茶喝。
正在这时,外面有小轿车的声音,那是大姐回来了。母亲好像听到命令一样,立刻迎出门。大姐一下车,母亲满脸笑容地请她进屋,问累不累。
大姐说:“妈,我不累。”大姐坐小车回来,怎么会累呢?真正累的是我,母亲却没问我。
大姐也给母亲买了一件衣服,又漂亮,又贵重。我在商场见过,最少要1000元,比我送给母亲的那件贵10倍。
大姐也给了母亲一个红包,比我的大得多。
母亲双手捧起大姐送的衣服,小心翼翼地摆在桌上最显眼的位置,再把那个大红包放在衣服上,让众人欣赏,又亲手给大姐倒了一杯茶。
母亲对大姐的亲热举动,刺痛了我的心。我一头扎进厨房里,拼命地干活,油烟呛得我流下泪来。
第二年,母亲生日时,我不再回去,只托哥带了一点礼物给母亲。
明天又是母亲的生日,我依旧买了一点礼物,托哥哥带回去。哥哥却说:“去年,你没回去,已经有些不好。明天,你再不回去,大家还以为你对妈有意见呢。”
我说:“我就是对妈有意见,她对大姐好,对我不好。大姐钱多,能讨妈欢心;我钱少,讨妈嫌。”
哥说:“不会吧,妈不是那种人。”
我委屈地说:“你没尝过那种滋味,当然不会知道。大姐回去,妈每次都到门外迎接;我回去,妈几时出门看过一眼?我穷,没法跟大姐比,但还有一点自尊心。你不帮我带东西给妈,我另找人带。”
我一气之下,把东西拿回家。刚回到家,哥哥就追来了。他买了很多东西送给我,比我买给母亲的还多。我说:“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哥不说话,放下东西,转身就走。
我送哥出门,一直送到楼下的马路边,哥说:“以前,我来这里,你最多送我到门口;这回破例送到马路边,是不是因为我买的东西多?”
我生气地说:“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
哥说:“我把你当成平凡人。平凡人都会受到名利的影响,抽到大奖会高兴,丢失钱财会伤心。这次,我送给你的东西多,你就陪我多走几步路,这很正常。平凡的母亲也会受名利影响,哪个女儿给的东西多,她就会亲热一点;哪个女儿给的东西少,她就没那么亲热。我知道,你希望妈对你和大姐一样亲热,但是,只有不受名利影响的圣人才能做得到。那种道德高深的圣人,听说500年才出一个。我们的妈不是圣人,但确实是个好母亲,你买的衣服,她一直穿在身上,袖口磨破了都舍不得丢。妈并没有嫌弃你。”
我的泪水无声地流出来,哽咽着说:“别说了,我明天回去看妈。”
母亲依然对大姐很亲热,对我没有那么亲热。但我不再怪怨她。因为我知道母亲不是圣人,大家都不是圣人。
作者从哪些方面比较了母亲对“我”与对大姐不同的态度?
母亲对两个女儿态度不同的原因是什么?
“我”为什么知道“母亲不是圣人”?
解释下列词语在文中的含义:
(1)她连看都不看……把衣服放在桌上,不冷不热地说:“坐吧。”
(2)母亲双手捧起大姐送的衣服,小心翼翼地摆在桌上最显眼的位置……
你是否同意“我”哥哥的观点呢?说说你的理由。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12分,每小题3分)
手机病毒
据美国《今日首席技术官》网站报道,近日在加利福尼亚州圣莫尼卡一家手机店里发现了两部被“卡比尔”病毒感染的手机。经芬兰一家信息技术安全公司验证,这两部手机分别感染上了“卡比尔”H型和I型病毒。但专家们至今还不清楚它们是如何被感染的。“卡比尔”病毒能通过手机的蓝牙设备向其他手机发送被感染的文件,形成扩散。病毒发作时,手机屏幕上会显示“Caribe-VZ/29a”字样。它最早于2004年6月在菲律宾被发现,迄今已演变出15个亚型,目前已蔓延到包括中国在内的12个国家。美国《连线》杂志援引信息安全专家的分析说,“卡比尔”病毒的早期亚型只能让手机快速耗尽电池,也只感染诺基亚60型系列手机的操作系统,但新出现的亚型已经能感染三种不同的手机操作系统,并能破坏手机存储的文件和操纵手机拨打常用电话号码。
手机病毒是一种以手机为攻击目标的电脑病毒。它以手机为感染对象,以手机网络和计算机网络为平台,通过病毒短信等形式,对手机进行攻击,从而造成手机异常。世界首例手机病毒“VBS.Timofonica”,2000年6月发现于西班牙。该病毒会通过运营商的移动系统向系统内任意用户发送辱骂短信。总的来说,手机病毒通过三种途径进行攻击造成危害。一是攻击手机本身,影响其正常服务。二是通过信息传播感染其他手机,对主机造成破坏。“卡比尔”病毒就属于这种类型。三是攻击和控制“网关”(网络与网络间的联系纽带),向手机发送垃圾信息,致使网络运行瘫痪。
由于缺乏系统的统计,手机遭受病毒攻击的程度还难以被比较准确地量化,但世界范围内不断出现零星报道。金山反病毒中心的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04年,国内针对手机的破坏程序和病毒增加了2.5倍。具备上网功能的智能手机增多,给黑客传播手机病毒提供了更为方便的渠道。美国加特纳公司分析家帕斯卡托里预测,到2006年,手机病毒问题的严重程度将与今天的传统电脑病毒问题相当。研究人员曾在实验室中进行过模拟,以评估手机病毒可能造成的危害。实验显示,通过手机号码簿发信息,可以使病毒大批量复制。病毒有可能使未经授权的用户获取手机密码或访问存储在手机中的重要数据信息。黑客还可能利用病毒实现对手机的操纵,任意拨打电话或发送虚假及有害信息。此外,病毒还有可能删除手机中的全部内容或将每次通话都进行录音。因此,专家认为,手机病毒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危害将超过传统电脑病毒。
目前,还很少有手机具备防病毒功能。对于普通手机用户来说,只能防毒,还无法对手机杀毒。据报道,芬兰的诺基亚公司已经推出了更安全的新版操作系统。微软公司正在提高手机操作系统的安全性。还有公司在加紧开发手机反病毒软件。应当看到,与传统的电脑病毒一样,手机病毒是“可防、可控、可治”的。特别是在过去十几年中,人类在与传统电脑病毒斗争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有利于把手机病毒的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可以预见,手机病毒在客观上将促使业内相关技术更加完善,催生抗手机病毒的新产业,也将使得相关的管理手段和理念更加先进。
下列对“卡比尔”手机病毒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卡比尔”手机病毒的源头至今不明,不到一年已经衍生出了15个亚型。
B.“卡比尔”手机病毒能通过手机的蓝牙设备传播,使感染的蓝牙手机通过无线电方式搜索并传染其他蓝牙手机。
C.“卡比尔”手机病毒不仅能使中毒手机的电池快速耗尽,而且能破坏手机存储的文件和操纵手机拨打常用电话。
D.“卡比尔”手机病毒在全世界蔓延,引起了手机生产商和软件公司的高度警惕,它的危害已经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了。

下列不能作为支持“手机病毒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危害将超过传统电脑病毒”这一结论的证据的一项是()

A.手机病毒比传统电脑病毒传播速度更快、种类更多、波及面更广,人们一时无法控制。
B.手机病毒有可能使未授权的用户获得手机密码,损害手机用户的利益。
C.手机黑客可能利用病毒实现对手机的控制,以获得自由拨打电话的权利,节省费用。
D.手机病毒有可能删除手机中的个人全部信息或将每次通话都进行录音,暴露个人的隐私。

下列对原文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手机病毒是一类以手机为攻击目标的电脑病毒,是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世界新公害。
B.随着计算机在移动通信领域的广泛应用,手机的智能化越来越高,针对手机的电脑病毒也在2000年被发现并危害手机用户。
C.世界首例手机病毒能通过运营商的移动系统向西班牙所有手机用户发送辱骂信息。
D.智能化手机的增多,给手机黑客传播病毒提供了更为方便的渠道,他们进行经济犯罪会更简单和更隐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父亲的难题
(美国)H·拉里森
小保罗是个三年级的小学生。他父亲虽然空闲时间不多,但晚上却经常同他的孩子在一起。父亲喜欢孩子,总津津乐道,不厌其烦给他们讲些富有教益的寓言和别的故事。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保罗和姐姐玛莎在忙着刷保罗的田径鞋,因为他要参加学校明天举行的一场短跑比赛。坐在沙发里读报的爸爸接下眼镜,凑过身子,又唠唠叨叨地讲起他的寓言来,他讲的是龟兔赛跑的故事,小保罗记得自己已经听过好多遍了,实在叫人腻味。
末了,爸爸对似听非听的保罗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你一定要记住,动作缓慢的乌龟之所以能跑赢兔子,是因为它的忠寮和韧性。”然而,保罗还是低垂着头,默不作声地弄他的鞋子,爸爸的口吻变得有点严肃:“难道你不觉得应该从乌龟身上获得一些教益吗?”
保罗神情困惑地朝天花板上呆望了一阵,然后回过头来看着爸爸:“这么说,你是要我指望贝利、托尼、萨里在明天的60米赛跑中会像兔子那样躺下来睡觉?”



2,4,6

爸爸心里颇感惊讶,怎么也想不到儿子会突然冒出这样的话来。他沉默了一会儿,略微发窘地回答:“我没有说乌龟会指望兔子在中途睡觉。”

“乌龟一定事先知道兔子在比赛时会睡觉的。”保罗反驳道,“要不然傻乌龟就是不自量力,竟敢和兔子较量。谁都知道,兔子的速度起码要比乌龟快上100倍!”
“乌龟压根儿就不知道兔子会睡觉,”爸爸坚持着,“它是靠坚持不懈的努力,踏踏实实,一步一步向前爬才取得胜利的。”
小保罗把两只手的手指勾在一起,认认真真地思忖关。“我可不相信。”他倏地站起身来,“乌龟的胜利完全是靠运气,要不是碰巧兔子中途睡觉,它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跑赢兔子。即使乌龟比你说的踏寮还要踏实100倍,它仍然跑不过兔子!”
爸爸的脸上露出一丝难以名状的笑容,捍着报纸的手颓然落在膝盖上。
第四自然段“保罗神情困惑地朝天花板上呆望了一阵”中的“一阵”能否改成“一眼”?为什么?


第五自然段中“我没有说乌龟会指望兔子在中途睡觉”一句在文中的含义是(不超过30字)


对乌龟取胜的原因,小保罗的父亲认为:
而小保罗则认为:
这篇小说记叙了小保罗父子

反映了

(每处不超过2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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