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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鸿林风眠
李响
1919年12月25日,在新式学堂美术课上显露天分的林风眠踏上轮船,赴法勤工俭学,离开了故乡。
在巴黎国立美术学院——法国美术教育的最高殿堂,林风眠不是个守规矩的“好学生”,他为塞尚、莫奈、马蒂斯等离经叛道的画家所倾倒,又在巴黎东方美术馆、陶瓷博物馆的彩陶、汉画砖、唐三彩、瓷器花纹上,发现了中国民间艺术的奇特魅力。1924年5月,法国东部举办中国美术展,正旅居法国的蔡元培作为重头嘉宾出席,他被林风眠的《摸索》深深吸引。这幅巨画四五米长,三米多高,荷马、但丁、孔子、雨果、托尔斯泰等先哲在灰黑色调的沉郁气氛中思考。蔡元培赞叹画家的艺术天才,几次和夫人去林风眠的住所看望他,见他生活清苦还给他三千法郎资助。
1925年圣诞节过后,林风眠回国。在新加坡中转上船时,林风眠与徐悲鸿不期而遇。说来也奇,两人同在巴黎美术学院求学,竟从来没见过面。在学院派的徐悲鸿眼里,林风眠热衷的塞尚、毕加索都是“欺世盗名”的“祸害”,且两人一个是官费留学生,一个是勤工俭学的自费生,境遇有明显落差,不在一个交际圈。徐问林风眠回国有什么打算,林老老实实地说,还在找工作,没有着落。林风眠哪里知道,蔡元培已经保荐他为北京国立艺术专科学校校长,只是介绍信寄去时他已上了轮船。他们的船刚在上海抵港,就看见岸上大红条幅写着:欢迎林校长回国。一名学生挤上船喊着:我们来接林风眠校长,谁是林校长。林风眠连忙躲开,说“我是林风眠,但我不是校长”。年仅26岁的林风眠,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架”到北京,当了全国最高艺术学府的校长。
林风眠上任,他请了齐白石任教。那时齐白石虽已65岁,可还未真正成名,是正统国画家讥笑的“野狐禅”。艺专国画系教师群起反对,说齐白石这个木匠从前门进来,我们就从后门出去。齐白石也自嘲是个乡巴佬,不肯到洋学堂教书,但经不住林风眠一次次登门劝驾。林风眠给老人专门备了把藤椅让他坐着上课,下课亲自送他出校门。齐白石握着他的手说:“林校长,我信得过你了。”
1926年,“三一八”惨案发生;一年之后,蒋介石发起清党政变,林风眠的同乡好友、一同留学欧洲的熊君锐在中山大学被特务杀害。林风眠深受刺激。本来不问政治的他抑制不住愤懑,挥笔画下了他的名作《人道》,宽幅油画上充满锁链、绞架和无数殉难者的形象。他组织学生到民间写生,了解民间疾苦,举行北京艺术大会,提出美术是改造社会的利器。这些活动让北洋政府颇为紧张,教育部长刘哲扬言林风眠是共产党,向张作霖建议把他抓起来枪毙,幸亏张学良说了句话:林风眠一个画画的,没什么了不得的,放他一马吧。一句话的救命之恩,林风眠记了一辈子。1989年,在离世前两年,林风眠到台北办画展,专程去看望了张学良。
压力之下,林风眠愤而辞职,南下杭州,其间又画了《人间》和《痛苦》。1931年,蒋介石携宋美龄回奉化老家小住,途经杭州,专门到艺专参观,林风眠陪他看画。看到《痛苦》时,蒋介石脸色很难看,说“青天白日之下,哪有那么多痛苦的人?”
林风眠辞职后到杭州筹建艺术院并任校长,又是拜蔡元培鼎力支持。蔡元培提倡“以美育代宗教”,改造国民性;而林风眠在北京艺专提出美术是改造社会的利器,让学生走出画室到民间创作,与蔡元培不谋而合。蔡元培把林风眠当作教育思想上难得的忘年知己。林风眠也对蔡元培给予自己的帮助和支持感激不已。
杭州艺术院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独立艺术院校的开始。吴冠中,李可染,赵无极,董希文,席德进,苏天赐……,林风眠直接培养出的学生撑起现代中国美术的半壁江山,他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深深影响了一代艺术家,至今被美术教育界视为先进。他鼓励学生释放天性,口头禅是“画不出来,就不要画,出去玩玩。”“放松一点,随便些,乱画嘛。”后来成为著名美学家的洪毅然在艺专上学时绘画拘谨,林风眠劝他作画前先喝酒,这样就会狂热起来。
执掌校政的十年,是林风眠一生最辉煌的时光,在西湖边诗意的栖居也是他一生唯一一段安居乐业、享受天伦的日子。
1991年8月12日,给人留下独特印象的林风眠与世长辞。
(节选自《新民晚报》,有删改)
[注]林风眠(1900—1991):生于广东梅县,现代著名画家、美术教育家。林风眠拿起“美术”这个“利器”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全文回答。
林风眠为什么会给人留下“独特”的印象?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本文表达了林风眠丰富的情感,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不少中国顾客指出,麦当劳的就餐环境和优良服务是吸引他们来就餐的重要原因。在一些中国年轻人看来,麦当劳的就餐环境既浪漫又舒服。有些顾客把在麦当劳吃东西看成是很有意义的一种饮食经验。对那些有着高收入并希望多接触外边世界的年轻中国人来说,光顾麦当劳成为他们新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他们参与跨国文化体系的一个途径。对于儿童来说,到麦当劳吃东西是最高兴,最值得向伙伴们炫耀的事情。它也是少年儿童与朋友一起庆祝自己生日的好地方。
麦当劳地方化过程,何尝不是人类历史上和现实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社会文化变迁过程的体现。想想历史上所有其他外来文化的传入,不都有着相似的过程吗?不论是外来的有形器物或是外来的无形思想,都有一个本土化的过程。中国的火药传到西方就被变成了制作快枪利炮的材料。中国的指南针传到西方就成为他们远航殖民扩张的工具。中国百姓日常用的笤帚到了西方往往变成挂在墙上的艺术品。20世纪80年代初,当西服重新在国内出现时,被赋予了开放的符号意义,穿不穿西服则有了保守和开放的符号含义。这和20世纪初源于西方的中山服被视作革命的象征有其相似之处。
“全球化”20世纪90年代最时髦的词之一。“全球化”指的是一种社会文化过程。它不是一种口号、一种主张或者一种信仰。它指的是世界上各种文化更加广泛、更加频繁、更加激烈、更加深入地相互接触和冲撞,并且是多向的、多层次的文化互动和吸纳。
文化冲撞所引起的变动从来就不是单向的。文化冲撞中,并没有哪一个文化是完全被动的。对麦当劳的研究,给人们提供了非常生动的例证。由此可见,“全盘西化”之说,不论对反对者或者提倡者来说,都是一种虚幻的东西。它从来就不为,也不可能是一个事实。没有一个人可以找到这样一个历史事实。作为生物体的人,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可以被克隆,但作为人创造的文化则是永远不可能被克隆的。中国顾客特别是那些有着高收入的年轻人为何喜欢光顾麦当劳?
“全球化”是不是“一体化”?“全球化”的最主要特征是什么?
作者为何说“‘全盘西化’是一种虚幻”?
你认为“传统文化”与“外来文化”是如何互动的?
(二)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示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吃掉,只是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炮枪和烟灯,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可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依次填入上段中划横线处的关联词语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 虽然 但是 所以 | B.只有 虽然 倘使 但 |
C.虽然 但是 只要 但 | D.只有 因为 所以 因此 |
“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的意思是
“大宅子”比喻“鱼翅”比喻
“烟枪和烟灯”比喻“姨太太”比喻对于“鸦片”,采用不同于“鱼翅”“烟枪和烟灯”的态度,是因为“鸦片”
。
阅读理解
(一)
当然,能够只是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一者见得丰富,二者见得大度。尼采就自诩过他是太阳,光热无穷,只是给与,不想取得。然而尼采究竟不是太阳,他发了疯。中国也不是,虽然有人说,掘起地下的煤来,就足够全世界几百年之用。但是,几百年之后呢?①几百年之后,②我们当然是化为魂灵,③或上天堂,④或落了地狱,⑤但我们的子孙是在的,⑥所以还应该给他们留下一点礼品。要不然,则当佳节大典之际,他们拿不出东西来,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鲁迅先生为什么说“送出去”也不算坏事情?
答:。作者将“尼采”“发了疯”和“中国也不是”放在一起,批判“送去主义”,“尼采”和“中国”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答:。对划线复句的第一层次的划分正确的一项是()。
A.①②③④/⑤⑥ | B.①②③④⑤/⑥ |
C.①②③/④⑤⑥ | D.①②/③④⑤⑥ |
对“只好磕头贺喜,讨一点残羹冷炙做奖赏”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形象的议论,不属于比喻的范畴。 |
B.用比喻来描述亡国奴之悲惨和可怜,不构成比喻论证。 |
C.用比喻来说明沦为亡国奴之悲惨和可怜。 |
D.既有形象的议论,又有比喻的成分,属比喻论证 |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合欢树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
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我那时可能
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很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
根本不再注意她,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
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地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为了我的腿,母亲的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尽管医院已明
说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但母亲不死心,她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钱买来些稀奇古怪
的药,让我服用,让我洗、敷、熏、炙。\'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
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疾人救出困境。可母亲仍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
熏成烫伤,这对于瘫痪病人实在太悬了。后来母亲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
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但又抱了新的希望。\'你小时候的作文
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
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一样锲而不舍。
三十岁时,我发表了第一篇小说,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
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
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母亲为
什么早早地走了呢?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
召她回去了。\'这让我心里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几年前,老街坊们就提醒过我:\'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
花了!\'我听了心里一阵抖。还说,我家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刚生了个儿子,
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
刚出土的小苗,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起来,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
东西,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花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
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
的地上。再过一年,母亲去世,我们搬离了同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悲痛弄得把那棵小
树忘记了。
与其在外边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着那棵树吧。来到老院子,老街坊们还是那么欢
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眼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
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但我再难看见它了,因为老院里扩建了小厨房什么的,过道窄,摇车进不到里面的小院儿。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告别了老街坊,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
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
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取材于《史铁生作品集》)下列对原文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儿子作文比赛得了第一,母亲却说她小时候作文写得还要好。她这样说是为了激励孩子成为作家。 |
B.母亲本来喜欢花木,\'但当时心思全在别处\'。这\'别处\'指的是为儿子治病和找工作。 |
C.母亲以为合欢树第三年的复生是个好兆头。作者写这一点是暗示,母亲因为操心儿子的病以致有点迷信了。 |
D.在质朴的老街坊眼中,生活、健康与工作显然比文章,比获奖更重要。 |
E.\'悲伤也成享受\',是说人在独自静静地怀念逝去的亲人时,即使悲伤,也会有某种温馨的感觉。本文一开头就写了儿子小时候与母亲的一场小冲突。你认为这样写有什么特别的作用?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者在文章中三次提到自己的年龄。你认为他在二十岁以后和三十岁以后对母爱各有怎样的体会?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文章在对那个看树影儿的孩子的拟想中结束。作者这样写想要表现什么?这种写法的特点和效果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泪为谁流
夜,黑得出奇,静得怕人。
一个佝偻的身躯,迈着蹒跚的步伐,走向那片既熟悉又陌生的玉米地。是父亲。
一副挺拔的腰板,眨着智慧的眼睛,藏在那片既陌生又熟悉的玉米地。是儿子。
父亲是慈爱的父亲,为了儿子有出息,他起早贪黑,辛苦劳作,供儿子上学。
儿子是懂事的儿子,为了父亲的期望,他废寝忘食,刻苦学习,来报答父亲。
听到儿子考上大学的消息,父亲布满绉纹的老脸放出了光彩,似乎突然间高大了许多。
看着父亲欣喜若狂的样子,儿子充满朝气的脸上笑得更加甜了,仿佛幸福的大道已铺
好。
然而,大笔的学费怎么办?多年来,父亲一直东挪西借,几亩薄田根本不够儿子那已
经很节约的花销。父亲双眉紧锁。
儿子不忍让父亲陪笑、求人,故作镇静地说:“我不念了,没用!”
“啥?”父亲跳起来,双眼瞪得大大的,身子微微发抖,齿缝间蹦出一个字:“念!”
“啊!”儿子清醒了。父亲辛辛苦苦,为的就是今天,如果不念,父亲会更加伤心。
佝偻的身躯移进了玉米地,布满老茧的手慢慢地伸向那熟悉的玉米棒子。那是他的希
望。
挺拔的腰板深吸了一口气,握惯笔管的手抖动着抓紧落尽叶子的枯树棒子。那是他的
怒气。
一声闷哼,长老茧的手从玉米棒子上滑了下来,父亲的头在流血!
一声惊呼,握笔管的手已不能再抓住枯树棒子,儿子两眼直直的。
来不及弄清这一切,佝偻的身躯缓缓倒下。
想不到失手铸成大错,挺拔的腰板“扑通”坐地……
夜,静得怕人,黑得出奇。猛然间,电闪雷鸣。黑得出奇的夜异常恐怖。
片刻间,风雨大作。……
父亲是为了儿子:在农闲时节外出打工。活虽累,钱却少,至少能给儿子买点好吃的,
来补养一下儿子虽高大却瘦弱的身子。父亲攥了攥枯瘦的手。
儿子是为了父亲:在放假期间看护田地。夜虽黑,胆虽小,为了能让他日归家的父亲
看到自己的庄稼没受损害而露出笑容。儿子咬了咬雪白的牙。
父亲是合格的父亲。精心的他舍不得化车费,步行三十里,摸黑到家的情况下也不忘
到自家的玉米地看看。
儿子是称职的儿子。眼尖的他在发现有人闪入玉米地后,顾不得害怕,抡起木棒,他
不能让父亲苦心经营的成果被人偷走。
于是,独生子的满腔怒气化作对父亲的当头一棒。
夜,更静了,有的只是那雨声:嘀嗒,嘀嗒……
不,这不是雨!这是老天在流泪!整个故事以“黑夜”为背景,文中多次描写黑夜的景象,其用意有哪些?
“父亲是合格的父亲。”纵观全文,父亲的“合格”体现在哪些方面?
小说以“泪为谁流”作标题,其含义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塑造人物,小说运用了多种表现手法。你最欣赏小说中哪一种表现手法?请简要分析,写一段鉴赏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