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最佳配偶
[美]斯蒂芬·麦克勒
我走进办公室,跟笑容满面的布列乔先生握了握手。跟我相比,他衣着十分讲究。他手里在搬弄着一叠纸,就像在搬弄着一叠煎饼。
“我相信,你准定会对她十分满意,”他说,“她可是我们用求同计算机,从符合推选条件的一亿一千多万美国妇女中挑选出来的。我们按种族、宗教、人种、生活地区,对这些妇女进行了分类……”
我坐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听着,心想要是来这儿之前先冲个淋浴,那该多好。这儿的办公室整洁宜人,不过那张椅子令人坐得不太惬意。
“好,来啦……”他说着,像魔术师那样“砰”的一声把通向隔壁房间的门忽地打开。本来我心里就像揣了只兔子,怦怦直跳,这时就更手足无措了。
说真的,她长得很标致,真的!美极了!
“沃克先生,这是蒙大拿州拉芬湖的邓菲尔德小姐。邓菲尔德小姐,这是纽约的弗兰克林·沃克先生。”
“就叫我弗兰克好了。”我唯唯诺诺,显得有点紧张。她确实太美了!您不妨想象一下。
布列乔刚走开,我们就聊了起来。
“您好!我,我,我对计算机为我选中的您,感到十分称心。”我竭力想把语调放温和些。也许,把她称为计算机选中的人,她一定不高兴。我是说,我对事情发展的结果感到满意。
她莞尔一笑,露出了一排整齐的牙齿。
“谢谢您,我也是。”她腼腆地说。
“我,三十一岁。”我唐突地冲口而出。
“我知道,这些全都记在了卡片上。”
这场谈话似乎就要这样结束了。卡片上什么都介绍得清清楚楚,所以确实没什么好谈了。
“今后打算要孩子吗?”她先找了个话题。
“当然,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正合我的意,这记录在卡片上的‘未来计划’一栏,喏,就在那儿。”她指点着说。
我这才注意到我手中那一札文件似的东西,第一页上贴着一张国际商用机械公司的计算机卡片,卡片上印有关于邓菲尔德小姐的重要数据。显然,她手中的那一札“文件”是关于我的……于是,我们各自审视着自己手中的“文件”,每翻阅一页,都要发出很大的声响。
“文件”里说,她喜欢古典音乐。(记录在“兴趣爱好与生活习惯”栏)“您喜欢古典音乐?”
“对,比任何东西都喜欢,另外,我还收藏着弗兰基·拉尼歌曲的全部录音。”
“这倒是红极一时的歌唱家。”我赞许地附和道。
我俩的目光继续在字里行间浏览着。我注意到,她爱看书、看球赛,看电影爱坐前排,睡觉时爱把窗户关上,爱养狗、养猫、养金鱼、养金枪鱼,爱吃用意大利香肠做的三明治,穿着朴素,将来要送孩子上私立学校,喜欢住在郊外,爱参观美术展览馆……
她抬起了头:“我们所有的爱好都很一致。”
“毫无两样。”我加上一句。
我又读了标题为“心理状况”的记录:她生性羞怯,不爱争论,讲话拘谨,属于贤妻良母型。
“我很高兴,您既不抽烟又不饮酒。”她满意地说。
“是的,我与烟酒无缘,只偶尔喝点啤酒。”
“栏目里没有提到啊。”
“哦,也许没写上,这是我的疏忽。”我希望她不会放在心上。
我们终于各自看完了手里的“文件”。
最后她说:“我们俩非常相像。”
我和邓菲尔德结婚整整九年了,已经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我们住在郊外,听着古典音乐和弗兰基·拉尼的录音。我俩最后一次争吵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所以早被我忘得一干二净。在每一件事上,我俩几乎都能步调一致。她是一个贤妻,我也可以算是个好丈夫。我们的婚姻看起来真是完美无缺。
眼下,我却盘算着下个月就去离婚。——这种日子我再也过不下去了!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叙述了弗兰克借助计算机筛选结婚对象,进而结识邓菲尔德小姐并与之结婚,到后来厌倦了完美的婚姻生活想要离婚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
B.本文叙述平淡无奇,但构思巧妙,别具匠心。短短千余字,浓缩了一对夫妻美满和谐的生活,人物塑造以语言描写为主,通过对话展现人物性格。
C.这篇小说启示我们:在生活中我们应抛弃机械的、程式化的生活,还原人的鲜活生动的本性,重新回到多层次多角度的、可期待可变换的世界中去。
D.“我”在和邓菲尔德小姐见面时“唯唯诺诺”,表现了主人公“我”懦弱无能、胆小怕事,这也是“我”在婚姻生活九年后才打算离婚的原因。

E.这篇小说借助一个婚姻故事告诉我们:被简单地贴上标签从而变成扁平的标签人,过着乏味的、已经计划好的生活,只会让人沉闷窒息。
文章多次提到两人“相像”“一致”,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说中的“我”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这篇小说结局非常出人意料,你认为这样的安排好不好?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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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永远的门
邵宝健
江南古镇。普通的有一口古井的小杂院。院里住了八九户普通人家。一式古老的平屋,格局多年未变,尽管人们房内的现代化摆设是愈来愈多了。
这八九户人家中,有两户是一人独居——单身汉郑若奎和老姑娘潘雪娥。
郑若奎就在住在潘雪娥隔壁。
“你早。”他向她致意。
“出去啊?”她回话,随即擦身而过。
多少次了,只要有人幸运地看到他和她在院子里相遇,听到的总是这么几句。这种简单的缺乏温情的重复,真使邻居们泄气。
潘雪娥大概过了四十吧。苗条得有点单薄,瓜子脸,肤色白皙,五官端庄。衣饰虽时髦又很素雅。她在西街那家花店工作。邻居们很不理解,这位端丽的女人为什么要独居,只知道她有权利得到爱情却确确实实没有结过婚。
郑若奎在五年前步潘雪娥之手,迁居于此。他是一家电影院的美工,据说是一个缺乏天才的工作负责而又拘谨的画师。四十五六的人,倒像个老头儿了。头发黄焦焦、乱蓬蓬的,背有点驼。瘦削的脸庞,瘦削的身躯,只有那双眼睛大大的,烁阒年轻的光,烁着他的渴望。
回家的时候,他常常带回来一束鲜花,玫瑰、蔷薇、海棠、腊梅,应有尽有,四季不断。
他总是把鲜花插在一只蓝得透明的高脚步花瓶里。
他没有串门的习惯,经常久久地呆在屋内。有时他也到井边,洗衣服,洗碗,洗那只透明的蓝色高脚花瓶。洗罢花瓶,他总是斟上明净的井水,噘着嘴,极小心地捧回屋子里。
一道厚厚的墙把他和潘雪娥的卧室隔开了。
一只陈旧的一人高的花竹书架贴紧墙壁置在床旁。这只书架的右上端,便是那只花瓶永久性的所在。
除此之外,室内或是悬挂,或是旁靠着一些中国的、外国的,别人的和他自己的画作。
从家具的布局和蒙受灰尘的程度可以看得出,这屋里缺少女人,缺少只有女人才能制造得出的那种温馨的气息。可是,那只花瓶总是被主人擦拭得一尘不染,瓶里的水总是清清洌洌,瓶上的花总是鲜艳的、盛开着的。
同院的邻居们,曾经那么热切地盼望着,他捧回来的鲜花,能够有一天在他的隔壁——潘雪娥的房里出现。当然,这个奇迹就从来没有出现过。
于是,人们自然对郑若奎产生深深的遗憾和绵绵的同情。
秋季的一个微雨的清晨。
郑若奎撑着伞依旧向她致意:“你早。”
潘雪娥撑着伞依旧回答他:“出去啊?”
傍晚,雨止了,她下班回来了。却不见他回家来。
即刻有消息传来:郑若奎在单位的工作室作画时,心脏跳搏异常,猝然倒地,刚送进医院,就永远地睡去了。
这普通的院子里就了哭泣。
那位潘雪娥没有哭,眼睛委实是红红的。
花圈。一只又一只。
那只大大的缀满各式鲜花的没有挽联的花圈,是她献给他的。
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
没几天,潘雪娥搬走了,走得匆忙又唐突。
人们在整理画师遗物的时候,不得不表示惊讶了。打开锁着的房门,他的屋子里尽管到处灰蒙蒙的,但那只花瓶却像不久前被人擦拭地空心似的,明晃晃,蓝晶晶,并且,那瓶里的一束白菊花,没有枯萎。
当搬开那只老式花竹书架的时候,在场者的眼睛都瞪圆了。
门!墙上分明有一扇紫红色的精巧的门,门拉手是黄铜的。
人们的心悬了起来又沉了下去。原来如此!
邻居们闹闹嚷嚷起来。几天前对这位单身汉的哀情和敬意,顿时化为乌有,变成了一种不能言状的甚至不能言明的愤懑。
不过,当有人伸手想去拉开这扇门的时候,“哇”地喊出声来——黄铜位手是平面的,门和门框平滑如壁。
一扇画在墙上的门!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1995年7期,有改动。)
1.下面对这篇小说的赏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品的标题“永远的门”:“门”,既指画在墙上的那扇门,也可理解为人们的心灵之门;“永远”,既表现了作品的悲剧性——两位主人公最终被隔绝开来,也可理解为作者的深意所在——改造国民思想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B.作品的现实意义在于:我们这个古老的民族,在日渐走向现代化的今天,国民的封建意识依然存在,“尊重每一个个体”还没有最终实现,而一些“无恶意的侵犯”还在相当多的领域里产生着作用——不仅仅是爱情。
C.作品中的两位主人公,一位是普通的花店店员,一位是“缺乏才华”的影院美工。作者之所以做这样的设计,意在表明地位卑微者也有爱的权利。通过与院内人们的对比,表现了作者翔小人物命运的创作观。
D.一只透明的蓝色花瓶,在作品中反复出现多次,与沉闷、凝滞的冷漠情调形成很大反差,它既象征着主人公纯洁、高尚的情感,也包孕了两个孤寂的人企望相通的微妙心意。

E. 一位文艺评论家说:“在一部戏剧中,如果我们看到一幕的墙上挂着一支枪,就一定会在后面的剧情中近到这支枪响。”《永远的门》中,画师屋内那只老式的花竹书架便是这样一支“枪”。
F. 作者最后写人们为画师整理遗物时,发现那花瓶被人擦拭过,瓶中的菊花依然盛开。我们从作品中不难得出结论:这一切无疑是潘姓女子迟到的表白。作品结局这种潜在的圆满,寄寓了作者对笔下人物的祝福。
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小说开篇的环境描写有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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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说中的人物郑若奎去世后,作品写道:“这个普通的院子里,一下子少了一个普通的生活里没有爱情的单身汉,真是莫大的缺憾。”这里的“莫大的缺憾”是针对什么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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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纵观全文,推动这篇小说情节发展的线索是什么?请结合作品对这条贯穿全文的线索作简要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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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认识自我”
纪伯伦
一个雨夜,赛艾姆坐在书房的书架前,开始翻阅起旧书。他叼着支土耳其大雪茄,厚厚的嘴唇不时喷涌出一阵烟雾。柏拉图记录的他的老师苏格拉底关于“认识自我”的一段对话引起了赛艾姆的注意……赛艾姆掩卷深思,心中油然漾起一种对东西方哲人圣贤敬佩的感情。
“认识你自己。”他嘟囔着苏格拉底这句名言,猛地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展开双臂大声叹道,“对!我必须要认识自我,洞察自己那秘密的心灵,这样我就抛脱了一切疑惧和不安,从我物质的人中找出我精神的人,从我血与肉的具体存在中找出我的抽象实质,这就是生命赋予我的至高无上的神圣使命!”赛艾姆像害了场热病,眼中闪烁着酷爱“认识自我”的狂热光芒。
他踱到邻屋,像座塑像一样伫立在穿衣镜前,凝视着镜子里鬼一般可怕的自我,并默默地估量着自己的头形、面庞、躯干和四肢。
赛艾姆的这种塑像神态持续了半小时,空灵缥缈的“认识自我”,仿佛给他灌注了一套足以揭示自我灵魂秘密的奇异、升华了的思想,并使他心里充满了理性之光。他平静地启动双唇,自言自语地说:“嗯!从身材上看,我是矮小的,但拿破仑、维克多·雨果两位不也是这般吗?我的前额不宽,天庭欠圆,可苏格拉底和斯宾诺莎也是如此;我承认我是秃顶,这并不寒碜,因为有大名鼎鼎的莎士比亚与我为伴;我的鹰鼻弯长,如同伏尔泰和乔治·华盛顿的一样;我的双眼凹陷,使徒保罗和哲人尼采亦是这般;我那肥厚嘴唇足以同路易十四媲美,而我那粗胖的脖子堪与汉尼拔和马克·安东尼齐肩。
“不错,我的身体是有缺陷,但要注意,这是伟大的思想家们的共同特点。更奇怪的是,我与巴尔扎克一样,阅读写作时,咖啡壶一定要放在身旁;我同托尔斯泰一样,愿意与粗俗的民众交际攀谈;有时我三四天不洗手脸,贝多芬、惠特曼亦有这一习惯;我的嗜酒如命,足令马娄和诺亚自愧弗如;我的饕餮般暴食暴饮使巴夏酋长和亚力山大王也要大出冷汗。”
又沉默了片刻,赛艾姆用肮脏的指尖点了点脑门,继续发言:“这就是我!这就是我的实在。我拥有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的伟人们的种种品质。一位拥有这么多伟大品质的青年是一定能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的。
“睿智的实质是认识自我。伟人们把宇宙的这一伟大思想根植于我心灵深处,并激励我开始去干伟大的工作。从诺亚到苏格拉底,从薄伽丘到雪莱,我伴随着伟人们一起度过了历史的风风雨雨。我不知道我会以什么样的伟大行动开始,不过一个兼备在白昼的劳作和夜晚的幻梦中所形成的神秘自我和真正本性的人,无疑是可以开创伟业的……是的,我已经认识了自己,而神灵也已洞鉴了我。啊!我的灵魂万岁!自我万岁!愿天长地久,诸事如愿!”
赛艾姆在屋里踱来踱去,他那丑陋的脸上荡漾着欢乐的光泽,嘴里不时发出一阵像猫啃骨头时的欢快叫声。他反复吟哦着阿比·阿拉的一段诗文:尽管我是这个时代的晚辈,创业祖先的未竟之业,总会历史地压在我的肩背。
过了一会儿,我们的这位赛艾姆穿着他那肮脏的衣服倒卧在乱七八糟的床上,进入了鼾声如雷的梦乡。
18.请简要概括赛艾姆“认识自我”的过程。(4分)
19.回答下列问题。(6分)
(1)请根据原文简要描述赛艾姆外貌的具体特征。(2分)
(2)这一外貌特征是怎样呈现出来的?请简要分析。(4分)
20.文中成功地运用了寓庄于谐的艺术手法,请简要赏析。(4分)
21.请扼要评价赛艾姆这一人物形象。(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草堂 诗魂
  细雨蒙蒙,落叶飘飘。
  当我来时,又是茅屋为秋风所破的季节。老天像有意在营造一份思古幽情,像有意让人来品味一种人生意蕴——文章憎命达!
  茅屋而草堂,草堂而杜甫草堂,这绝代诗圣生命的一大栖息处,这和着一个风雨飘摇的时代、一个伟大灵魂沉吟的处所——杜甫草堂,早已咸了成都的杜甫草堂公园。草堂公园由大廨、诗史堂、工部祠和柴门等景观组成,给成都人一个清幽的休息场所,也给远方慕名而来的游客以精神的慰藉。设施是对过往的纪念,也是对现在的经营。只是草堂,作为一个诗人艺术生命的凝结处,作为中国文学史的一个纠结点,作为一段历史的现象台,太有特点了,情绪也太浓重了。“千秋万岁名,寂寞身后事”,读清人顾复初的“异代不同时,问如此江山,龙盘虎卧几诗客;先生亦流寓,有长留天地,月白风清一草堂”那副对联,更让人嘘唏不已。茎兰兰担i尘萱苎与杜甫在世时命运的反差也太大了。然而,又让人坚信只要确实灿烂过,也就注定会占有辉煌。
  草堂足供观赏,甬道曲折,尽可徜徉,更何况又是细雨迷蒙,黄叶铺地!草堂,草堂,此时此际的草堂在诉说什么呢?从开元到天宝,《壮游》,《三吏》《三别》,《jb征》,《秋兴八首》,直到《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一代诗史再现了一个时代,仅这些就足以彪炳青史了。这是杜甫的不朽,这是杜甫的辉煌,这也是杜甫的价值所在。舍此,我们又何以了然在一个大起大落的时代里,有一个愈老大愈清瘦愈苦寒的杜工部!这些是不必说的。但仅仅如此,就远不能了然杜甫诗歌抑郁沉雄的内在生命力,也远不能了然士人的用世之志与命运悲剧。这正是文章憎命达的命意所在,是其深层的人生意蕴所在,也是中国历史上人才的成就与命运的二律悖反。
  中华传统,士人总有一份天下之志、用世之心,更何况出身于奉儒守官世家的杜甫!杜甫曾抒写人生抱负:“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他希望一出山就占据要津,而且充满理想色彩——要让君王赶上传说中的尧舜,要使全国民风淳朴敦厚。志莫大焉!然而,命运总是跟人开玩笑,历史也总在捉弄志士仁人。由开元而天宝,张九龄罢相,李林甫上台,唐王朝也已今非昔比,贤能之人想说什么做什么都已不可能了。这是国家的不幸,时代的不幸,也注定了杜甫一生宏图大志的落空。肃宗即位后,杜甫表面上拥有一官半职,比如左拾遗、华州司功参军、工部员外郎,而实际上却难有作为,薪俸也不足以养家。离开中原后,其行迹大略是同谷—锦城一夔州一潭州,同时他的生命也如一片黄叶飘到了尽头。
  可是,他的诗作却从此更加如长河激浪,深潭照物,映现出一代河山的风云、生灵的状貌。它们如钟,如鼓,回响在中华历史的长空。杜甫的命运就这样确定了,杜甫的历史角色及其创作成就也就这样确定了。这时我们再吟味《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诗句,就会发现,个人的遭际,在诗圣眼中已不算什么了,此时他所想的只是“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苦寒到此已极矣,而忧患、仁慈至此亦已极矣!杜甫之胸怀,杜甫之心地足以光照日月!“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或者说经邦济世,要的不就是这种德与才么?但是,风雨飘摇中的唐王朝抛弃了杜甫,而历史却于风雨飘摇中造就了另一个杜甫。这究竟是杜甫的不幸,还是杜甫的幸运呢?历史总是把一份生命的朴素,让人咀嚼得百味丛生。
  流连一番,天色已晚,该走了。细雨依然。
  18.从文中看,“草堂的文化意义”指的是什么?(不超过30个宇)(4分)
答:
  19.从文章第四段看,“草堂在诉说什么呢?”请根据文意概括回答。(4分)
答:
  20.(6分)完成下面两个小题
  (1)这篇文章写到了哪些方面的对比?
答:
  (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这种写法的好处。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怀表,很老很老了 骆文
  一块怀表很老了。
  它镀铬的壳子已经斑驳,针盘也有好几个地方锈蚀。是带着日月盈亏的刻度么……
  某天,我把它拿去找修钟表的师傅。他一看,笑了,“古董啦,不过一般机械表下是106个零件吧……上点油?”我说:“你看哩!”他拧了拧发条说:“只要动个小手术。等着好了。”他打开表,拆了零件。我点烟吸着。给他一支,他急性阻拦:不是吸烟时候,烟灰掸不得的。于是,他把零件挨个吹一吹,放在玻璃盘子120号汽油中。然后,以极细软的纸吸干,装配。一根微丝就着瘦长的小瓶口滴下点点油滴,上在轴上,上在钻石上,“行喽。”经他一拨弄,怀表复活了,金属簧轻轻响着,像在伴奏一种韵律操。
  我把它收进口袋,回到家里。
  母亲说,这是爸爸留下的一块表。吃粉笔的人嘛,攒钱攒了半年,才买了这块表。跟他一起走了四十年。他说,他一辈子别的什么都不要,只要知道时辰;只要知道秋冬春夏;只要几件打发寒暖季节的衣裳。就是这样,他起五更睡半夜,改课本,改答卷。还写了两本数字书。他从不讲究吃的,锅塘里埋几个山芋,拿出,拍拍灰放在袋里,往往可以度过一天。虽说他瘦棱棱成了皮包骨头,却像纬梭穿行于岁月的经绷。他学生的鬓角发灰了,他自己的头发也更加银白了。前两年,晚上睡觉睡得好好的,第二天早上就过去了,灯油熬干,捻子熄掉了一堆灰。他就留下了这块表。他留下的就这平平淡淡的几十年。
  怀表在我身上焐得挺热,我时常摸出看看它。我听到的是时间的足音。我不可能是敲木鱼的和尚。应该承认已进入暮年,但还有点晚晴中火红;我还要追赶时间的晨曦哩。
  四周的木落,有些蕴藉深沉,然其飒飒之声不是唏嘘叹息,而是和我们蓝色星球搏斗的一种动力。
  这块薄薄的圆圆的金属,我揣着好久了。在寒林雪屋看见冬天。在一串串凌霄花下记录的是秋天。水红菱绽开了,春之桃打朵了,我都亲切地感受到。还会有什么抱憾的事么?除非你让秒针、分针在罗马字上寂寞地流转。在人生旅途上,除非你老在惦记:多几个安适的驿站好让我打尖……
  “行路人啊,为什么你总显得疲乏呢?”我不知道正在泉路上的父亲,像踏着骤起旋风似的马蹄,会不会这样惊醒我,促使我时常警觉。——精神一点不能萎靡啊。(原载1990年3月号《散文》)
  *骆文(1915——2003),曾任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席、湖北省作家协会主席。
  18、根据原文,用最简洁的词语概括父亲形象的内在特点。(限30字以内)
  19、从文中看,“我还要追赶晨曦哩”这句话有什么含意?
  20、本文以怀表为线索,可以分三个层次,请分析这样安排的作用和好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各题。
说树吴冠中
  童年的故乡本有很多高大的树,孩子们谁也不理会树有什么美,只常冒险爬上高枝去掏鸟窝。后来树几乎被砍光了,因为树干值钱。没有了大树的故乡是多么单调的故乡呵,也似乎所有的老人都死去了,近乎凄凉。少小离家老大回的游子最珍惜老树,因树比人活得久长,抚摸老树,仿佛抚摸了逝去的故旧亲朋,老树仍抽枝发叶,它尚活着,它自然认识世世代代的主人,至于千年古柏古松,更阅尽帝王将相,成为读不尽的历史卷轴。
  人们到树下纳凉,摆小摊,四川的黄桷树荫更是挑夫们中途最佳的歇脚处,那里还往往有小姑娘卖茶水。“抖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如果没有了古柳,盲翁失去了卖艺的好场所。夏木荫浓固具郁郁葱葱之美,而冬天的树,赤裸着身躯,更见体态魁梧或绰约多姿之美,那纯是线结构之美,进入抽象美的范畴了。不少人沉洒于人间丰腴,不爱看冬天的树,因其荒秃。宋代画家郭熙几乎专画冬天的树,郭熙的画面充满强劲的筋骨,郭熙的世界是树之精灵的世界,是人之精灵的世界。
  作为郭熙的后裔,我永远在探寻树的精灵。到江南写生,要赶早春,杨柳枝条已柔软,才吐新芽,体态袅娜,一派任东风梳弄的妩媚风韵,远看如披了轻纱,诗人说:柳如烟。黄山松背靠石壁,无地自容,为了生存呵,不得已屈身向前伸出臂膀,生命的坎坷却被人赞赏,说那是为了迎客、送客、望客。美国的尤色美底大森林有我见过的最大的松树,笔直参天,高树仰止,汽车从树基裂开的水洞间穿行。如何表现其高大,画家煞费苦心,最大最大,未必最美最美。六十年江湖生涯,老树最是莫逆之交。滨江的大榕树,遍体垂挂着气根,蓬头散发,永葆婆姿风范;冰天雪地,白桦无寒意,回眸秋波,以迎稀客;四月天,北国的枣树依然光秃着乌黑、坚硬、屈曲的干枝,瘦骨嶙峋,傲视群芳。天南地北,我见过的树,爱过的树确乎不少,但大多叫不上名,相逢何必曾相识。有一回在贵州凯里地区的原始森林里爬坡,背着笨重的画箱,全靠着两只手攀着树枝前进,有些树看来躯干结实,不意一抓却成灰,我摔跤滚下,几乎丧生,这是初次见到站着死去的树,寿终正寝,真正享受了天年。
  能享天年的树毕竟不多了,人们懂得了植树的重要,“前人种树后人凉”,这是人类的美德,为子孙造福的职责。毁尽了树,人类自己也将毁灭,于是地球上只剩下高昌、交河、楼兰… … 树不仅是生命的标志,也是艺术的标志。生命之树长青,其实是艺术生命长青,人总是要死去的,艺术才能跨越时代,“秦时明月汉时关”的作者永存在艺术中。然而艺术极难成活,比树难活多了。人们说风格是人,也可说风格是树,像树一样逐渐成长。树的年轮是一年一年添增的,而风格的形成还往往不一定与岁月成正比,未必越老越有风格,但却绝对需要长年累月的耕作。众目睽睽,空头美术家满天飞舞,君不见在花篮簇拥的展厅中,有最长、最大、最小及用脚、舌、发制作的符咒。作者往往是三年、二年、一年成才的俊彦或美女。雨后多春笋,更多杂草,哪里去寻夏木荫浓处?天坛(1)、太庙(2),依傍的是祖荫。
  注:(1)天坛:在北京。原为明清两代帝王“祭天”和“祈谷”的场所。
  (2) 太庙:古代帝王的祖庙。
1 8 .从文章的第二段看,作者为什么欣赏冬天的树?( 4 分)
19 .依据最后一段文字,如何理解“天坛、太庙,依傍的是祖荫”这句话?( 4 分)
20 .作者从哪些角度写了老树的可爱和值得珍惜之处?请依照文意,加以概括。(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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