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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牛哞
刘亮程
①我是在路过街心花园时,一眼看见花园中冒着热气的一堆牛粪的。在城市能见到这种东西我有点不敢相信,城市人怎么也对牛粪感起兴趣?我翻进花园,抓起一把闻了闻,是正宗的乡下牛粪,一股熟悉的遥远乡村的气息扑鼻而来,沁透心肺。那些在乡下默默无闻的牛,苦了一辈子最后被宰掉的牛,它们知不知道自己的牛粪被运到城市,作为上好肥料养育着城里的花草树木?它们知道牛圈之外有一个叫乌鲁木齐的城市吗?
②一次我在街上看到从乡下运来的一卡车牛,它们并排横站在车厢里,像一群没买到坐票的乘客,东张西望,目光天真而好奇。我低着头,不敢看它们。我知道它们是被运来干啥的,在卡车缓缓开过的一瞬,我听到熟悉的一声牛哞,紧接着一车牛的眼睛齐刷刷盯住了我:它们认出我来了──这不是经常扛一把铁锨在田间地间转悠的那个农民吗?他不好好种地跑到城里干啥来了?瞧他挟一只黑包在人群中奔波的样子,跟在乡下时挟一条麻袋去偷玉米是一种架势。我似乎听到牛议论我,我羞愧得抬不起头。
③这些牛不是乘车来逛街的。街上没有牛需要的东西,也没有牛要干的活。城市的所有工作被一种叫市民的承揽了,他们不需要牲畜。牛只是作为肉和皮子被运到城市。他们为了牛肉的新鲜才把活牛运到城里。一头牛从宰杀到骨肉被分食,这段时间体现了一个城市的胃口和消化速度。早晨还活蹦乱跳的一头牛,中午已摆上了市民的餐桌,进入肠胃转化成热量和情欲。
④而牛知不知道它们的下场呢?它们会不会正天真地想,是人在爱护它们抬举它们呢?它们耕了一辈子地,它们拉了一辈子车,它们驮了一辈子东西。人把它们当老工人或劳动模范一样尊敬和爱戴,从千万头牛中选出些代表,免费乘车到城里旅游一趟,让它们因这仅有的一次荣耀而忘记一辈子的困苦和屈辱,对熬煎了自己一生的社会和生活再没有意见,无怨无悔。牛会不会在屠刀搭在脖子上时还做着这样的美梦呢?
⑤我是从装满牛的车厢跳出来的那一个。
⑥是冲断缰绳跑掉的那一个。
⑦是挣脱屠刀昂着鲜红的血脖子远走他乡的那一个。
⑧我最终逃到城市,躲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让他们再认不出来。我尽量装得跟人似的,跟一个城里人似的说话、做事和走路。但我知道我和他们是两种动物。我沉默无语,偶尔在城市的喧嚣中发出一两声沉沉牛哞,惊动周围的人。他们惊异地注视着我,说我发出了天才的声音。我默默接受着这种赞誉,只有我知道这种声音曾经遍布大地,太普通、太平凡了。只是发出这种声音的喉管被人们一个个割断了。多少伟大生命被人们当食物吞噬。人们用太多太珍贵的东西喂了肚子。浑厚无比的牛哞在他们的肠胃里翻个滚,变作一个咯或一个屁被排掉──工业城市对所有珍贵事物的处理方式无不类似于此。
⑨那一天,拥拥挤挤的城里人来来往往,没人注意到坐在街心花园的一堆牛粪上一根接一根抽烟的我。他们顶多把我当成给花园施肥的工人或花匠,我已经把自己伪装得不像农民。几个月前我扔掉铁锨和锄头跑到城市,在一家文化单位打工。我遇到许多才华横溢的文人,他们家里摆着成架成架的书,读过古今中外的所有名著。被书籍养育的他们,个个满腹经纶。我感到惭愧,感到十分窘迫。我的家除了成堆的苞谷棒子,便是房前屋后的一堆堆牛粪,我惟一的养分便是这些牛粪。小时候在牛粪堆上玩耍,长大后又担着牛粪施肥。长年累月地熏陶我的正是弥漫在空气中的牛粪味儿。我不敢告诉他们,我就是在这种熏陶中长大,并混到文人作家的行列中。
⑩这个城市正一天天长高,但我感到它是脆弱的、苍白的,我会在适当的时候给城市上点牛粪,我是个农民,只能用农民的方式做我能做到的,尽管无济于事。我也会在适当时候邀请我的朋友们到一堆牛粪上来坐坐,他们饱食了现代激素,而人类最本原的底肥是万不可少的。没这种底肥的人如同无本之木,是结不出硕大果实的。
(本文有删改)文章第①段中,“我翻进花园,抓起一把闻了闻”,“我”为什么会有这种异于常人的举动?
请解释下列加点词在文中的含意。(每题2分,共4分)
(1)我羞愧得抬不起头。
(2)我感到惭愧。请赏析第④段中划线句子的主要表现手法。
文章第⑨段中的“那一天,拥拥挤挤的城里人来来往往,没人注意到坐在街心花园的一堆牛粪上一根接一根抽烟的我”这个句子有什么作用?
本文标题是“城市牛哞”,有人建议改为“城市牛粪”,你觉得哪一个更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共15分)
渐行渐远的自行车杨树荫
清晨,太阳正在升起。
整洁的街道,幽雅宁静。粗壮的梧桐树,枝叶茂密,偶尔一阵凉风,让人神清气爽。
里弄,小巷,胡同口,一辆一辆的自行车,响着清脆的铃声,鱼贯而出,在宽阔的大街上,汇聚成浩荡的车流,来来往往,时有分流,又不断地合流。
城市苏醒了,新的一天开始了。
这是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在中国各处都能见到的城市图景。只是这幅图景,已恍惚成了遥远的过去。如今的街道,早已是另一番景象。
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自行车进入寻常百姓家。上海产的“永久”牌、“凤凰”牌自行车,天津产的“飞鸽”牌自行车,轻盈简洁,是浩浩荡荡的自行车王国里的主力军,中国人踏着自行车开始了自己的人生之路。
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在中国竟有着长久不变的形态。首先是价格不变,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凭票供应,到八九十年代的随处可买、随时能买,自行车的价格始终在100多元一辆,普通的工薪阶层买得起;其次,外形也不变,它的构造始终是一个车身、两只轮子,“操纵在两足之间”,只要凭着自己的力气,便能轮转车行。
自行车以自己的朴素、朴实,遍布城乡,中国人离不开自行车,自行车也一无所求地任人使用。车轮滚滚,竟然滚出了一个自行车文化。
自行车不疾不徐,正是其奥妙所在。疾者,即与凶险同行,一旦失控,便会头破血流;徐者,即无法行进,也会车弯人倒。不疾不徐,循势而进,这是自行车的前进方式,其实也是做人的前进方式。世间之事,快不得,慢不得,不疾不徐之为上。
自行车唯力而行,这又是其魅力所在。自行车的速度是人踩踏出来的,脚踏轮转,一分脚劲方有一分速度。人踏着车,争到了速度,却也造就了人的体能与毅力。物质社会,既要借助物质,又要唯力而行,尽力而为,此是人在物质世界的存亡之道。
自行车谦卑处世,这更是它的品德所在。它不横冲直撞,不强凶霸道;无论大路、小路、田间的路,只要有路,它都能依路而行;它卑微而立,在大千世界,只需微薄的一席之地;它供人役使,却无所索求;它给人方便,却不污染人间;它简洁朴实,没有贫富的差距,让骑车人心态平和。
自行车是人们漫长岁月的坚守者,艰难行程的助推器,它陪伴中国人缓慢却不停顿地从贫困通往富裕,直到汽车进入普通人家。而今,自行车竟然淡出了中国人的视野,渐渐地远去。
中国人已经不会安于自行车的速度,也不看重自行车的价值。汽车成为社会的新贵、新宠,铺天盖地,不可一世,并且很快取得了自行车从未享有过的地位:一条一条道路由它驰骋,一片一片空间由它占有。飞驶而来、绝尘而去的汽车,根本不会把自行车放在眼里。
高速的公路,疾驰的汽车,凡是路,都被汽车所占。汽车又堵住了路,路堵、车堵、人心也堵。一心求快的中国人又不安于汽车的速度,磁悬浮速度、高铁速度,接连问世,震撼人心。中国人只想快,甚至想飞腾起来,总想走在世界的最前列。
自行车,已然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它不断地被边缘、被贬值。一个视速度为强势的时代,自行车的命运可想而知。
在技术进步的时代,我们不必为传统器具的衰落而悲哀,万物优胜劣汰,自有其客观的规律。与汽车相比,自行车的速度自然落后了许多。然而人世间,并非越快越好,倘若物质飞速地发展,而人的灵魂跟不上,岂不险乎?倘若人的灵魂、人的生命就得慢慢地行进,如此的快速,岂不悲乎?
其实,世上并非都在追求速度,丹麦、挪威诸国,人均收入和现代化水平都居世界之前,可谓十足的富裕国家,却照例是自行车不少于汽车,也不弱于汽车。宽广的大街上,有专设的通道让自行车自由而行,还有专门的交通法规保护自行车。人们依旧喜爱自行车,依旧每天踏着自行车上下班,包括部长、市长和白领阶层。自行车不仅让他们骑出了一个洁净的天地,也骑出了一个体魄强健的民族。
然而,我们已经上了快速的轨道,人们崇尚快,追求快,一切都想快,再也慢不下来了。
渐渐远去的自行车,留下的只是遥远的记忆。结合全文,说说文章第一到第四段的作用。
文章第8段写到“车轮滚滚,竟然滚出了一个自行车文化”,请联系全文概括“自行车文化”的主要内涵。
请你选择角度,赏析文章划线句子。
你对“自行车渐行渐远”这一现象有什么看法?结合文意,分点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共6分)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茅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选文第二段主要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请具体分析。
选文末段对新主人有定义,要“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请在选文首段中找出与“有辨别的新主人”相反的形象,并简析其相关特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共9分)
甲
……虽然我只需要两双,我却向他定做了三双;我很快就离开了那里。我有一种难以描述的感觉,以为他的心里把我看成对他存坏意的一分子;也许不一定跟他本人作对,而是跟他的靴子理想作对。我想,人们是不喜欢那样的感觉的;因为过了好几个月以后,我又到他的店铺里去;我记得,我去看他的时候,心里有这样的感觉:“呵!怎么啦,我撇不开这位老人——所以我就去了!也许会看到他的哥哥呢!”
因为我晓得,他哥哥很老实,甚至在暗地里也不至于责备我。
我的心安下了,在店堂出现的正是他的哥哥,他正在整理一张皮革。
“啊!格斯拉先生,”我说,“你好吗?”
他走近我的跟前,盯着看我。
“我过得很好,”他慢慢地说,“但是我哥哥死掉了。”
我这才看出来,我所遇到的原来是他本人。但是多么苍老,多么消瘦啊!我以前从没听他提到他的哥哥。我吃了一惊,所以喃喃地说:“啊!我为你难过!”
“的确,”他回答说,“他是个好人,他会做好靴子;但是他死掉了。”……“他失掉了另外一间铺面,心里老是想不开。你要做靴子吗?”他把手里的皮革举起来说,“这是一张美丽的皮革。”
乙
过了一年多,我才又回到伦敦。我所去的第一个店铺就是我的老朋友的店铺。我离去时,他是个六十岁的人,我回来时,他仿佛已经七十五岁了,显得衰老、瘦弱,不断地发抖,这一次,他起先真的不认识我了。
“啊!格斯拉先生,”我说,心里有些烦闷,“你做的靴子好极啦!看,我在国外时差不多一直穿着这双靴子的;连一半也没有穿坏呀,是不是?”
他细看我这双俄国皮靴,看了好久,脸上似乎恢复了镇静的气色。他把手放在我的靴面上说:
“这里还合脚吗?我记得,费了很大劲才把这双靴子做好。”
我向他确切地说明:那双靴子非常合脚。
“你要做靴子吗?”他说,“我很快就可以做好;现在我的生意很清淡。”
我回答说:“劳神,劳神!我急需靴子——每种靴子都要!”
“我可以做时新的式样。你的脚恐怕长大了吧。”他非常迟缓地照我的脚形画了样子,又摸摸我的脚趾,只有一次抬头看着我说:
“我哥哥死掉了,我告诉过你没有?”
他变得衰老极了,看了实在叫人难过;我真高兴离开他。面临变革,格斯拉“显得衰老、瘦弱”,甚至“不断地发抖”,选文中还有哪些内容表现他已衰老?
乙段选文末尾,身为格斯拉先生老朋友的“我”为何“真高兴离开他”?
小说中格斯拉兄、弟除了形象稍有差异之外,性格、品质几乎一样,能否将两者形象合二为一,只安排一个小说人物?请阐明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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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秋一寸心,红楼无限情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红学家周汝昌先生逝世。或许一生的喧嚣太多了,他选择安静地离开。“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安安静静地走。”他留下这样的遗愿。
进入红学研究,多少是个偶然。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周祜昌寄至燕园的信函说,他看到胡适新近一篇谈《红楼梦》的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嘱咐周汝昌帮忙查证。周汝昌遍查燕京大学图书馆,果然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一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发表在1947年12月5日《天津国民日报》上。没想到几天后,胡适就托人转交了一封给周汝昌的信,肯定鼓励这位在校大学生的研究。胡适此时已是学界“大拿”,又是“新红学”的开创者,他的来信让周汝昌“欣幸无已”。1948年,正埋头撰写《红楼梦新证》的周汝昌特意跑到胡适家中拜访。令周汝昌激动的是,胡适竟将珍藏多年的孤本《甲戌本石头记》慷慨地借给他翻阅。正因为这一段渊源,周汝昌常常被看做是胡适“红学”研究的关门弟子。
1953年,《红楼梦新证》出版。这部40多万字的“红学”研究著作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在当时很少有人敢将《红楼梦》拔到那么高的地位——周汝昌将《红楼梦》与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但丁的《神曲》等世界名著相提并论,并大加赞赏。周汝昌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此年周汝昌35岁,因为这部书,他得以调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成了学界“红人”。也由于这部书,他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变成了“资产阶级胡适派唯心主义”的“烦琐考证”的典型代表,被关进“牛棚”下放。由于周恩来的特殊关照,1970年9月重返北京。
周汝昌将“红学”构建为四大范畴,即曹学、版本学、脂学、探佚学。其晚年在探佚学发力颇多,在他数十部“红学”著作中,曾先后提出一系列探佚成果,观点令人耳目一新,但也招致不少异议。如他提出林黛玉系“沉湖而死”;“金玉奇缘”说的不是贾宝玉和薛宝钗,而是贾宝玉与史湘云等等。
1982年,周汝昌发表了《什么是红学》一文,在把人们呼吁的文学批评方法描述为“十六字真言”之后,干脆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的范围,他说:“红学显然是关于《红楼梦》的学问,然而我说研究《红楼梦》的学问却不一定都是红学„„不能用一般研究小说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来研究《红楼梦》。如果研究《红楼梦》同研究《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以及《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小说全然一样,那就无需红学这门学问了。”在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之外的同时,他也把自己剔出了主流“红学”的研究队伍。此后,他被喻为红学界的独行侠。他关于“红学”之界定、对红学史的回顾、对曹雪芹画像的考证等等,一次次地掀起了“红学”研究的争议。
从30岁开始,周汝昌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红学”,是红学界当然的王者。他被誉为“红学泰斗”,也被批作“闭门造车”,可谓毁誉参半。他六十余年间所走过的治红学之路,因偶然而生,又历经政治对学术氛围和学术方向的多次影响,终至晚年,既得到肯定、赞誉,身上罩着光环,亦受到讥嘲与攻击。
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尽的人与事。周汝昌梦在其中近七十年。梦未醒,人已去,花落水流红,谁解其中味?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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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 ,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
周汝昌少年时期便热衷于古典诗词的创作,进入南开中学后,即研习宋词。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钱钟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
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
——周汝昌诗一首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红楼梦新证》一书的创作深得胡适的鼓励和帮助,这本书使周汝昌成为学界“红人”,也使他在政治运动中遭受迫害。 |
B.周汝昌研究红学的许多观点深受“大拿”的影响,他晚年提出的林黛玉“沉湖而死”等,就是在胡适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 |
C.周汝昌认为,“红学”中的文学性研究应与《三国演义》等小说的研究要区别开来,不能用一般研究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 |
D.周汝昌的“红学”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他的“红学”研究方法虽得到一致认可,但他得出的结论却一直饱受争议。 |
E.周汝昌多才多艺、勤学善思又特立独行。研究红学,他一旦投身期间便矢志不渝,虽毁誉参半,但终难否认其红学泰斗的地位。结合全文,周汝昌先生在红学研究方面的贡献有哪些?请分条慨括。(6分)
简析文章结尾“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一句在文中的作用。(6分)
纵观周汝昌的一生,这位大家身上体现了哪些优秀的品质?请结合全文及相关链接,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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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不要叫我妈妈
曾 颖
这个关于母爱的故事,是一个保安小兄弟讲的:
我是到帝豪小区当保安的第三天认识阿兰的。准确地说,应该是她主动来和我搭讪并请我吃苹果。这是我在这座富人住的小区中受到的最高礼遇。这里的其他住户,通常是车进车出,像害怕掉出冰箱的冰激凌一样地小心呵护自己,而保姆们,也因为忙或别的什么原因,不怎么爱搭理人。
从相貌和装束上看,阿兰也是保姆,但也许是来城里很久了,她的举止言谈和衣着,并不像其他小保姆那样,浑身上下要么是未谙世事的青涩感,要么就是急于摆脱以往的形象而用力过猛的装扮。她始终穿着一件洁白干净的衣服,套一双价格低廉但样式还算好看的皮鞋,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淡淡的香气,不是桅子花,便是黄桷兰或茉莉。她每次出现,都带着一个小男孩。小家伙白白胖胖一脸营养过剩的样子,他的衣着,永远是最新最时尚的衣裤。
我的工作,是看护小区的花园。花园占地几十亩,是小区的配套工程,里面有健身路径、游泳池、网球场,还有休闲娱乐广场和儿童游艺设施。我主要负责看门,及时将那些妄图混进去的刷鞋匠、破烂王、小商小贩和非小区住户阻挡在门外。
每天下午六七点,阿兰就会带着小胖胖准时来公园。阿兰永远穿着一身浅淡的衣服,而小胖胖,则像一个变身小精灵,身上的衣物和手中的玩具一天一个花样。小胖胖一来,就和孩子们一起去滑滑板车或扮游戏,阿兰就站在一旁,远远地看着孩子,像看一幕精彩的电影,随着他的表现而变换着表情。
我问阿兰:你的工资一定很高吧?看把孩子带得多好!
阿兰对此,总是含笑不答。
几个月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和阿兰也混成了熟人,小胖胖每次见面,隔很远就会喊叔叔,有时还会将口袋星的糖,掏一块送给我。我们已将彼此的碰面作为一种习惯,如果偶有下雨或别的原因没看到他们,就会有怪怪的感觉。
有一天,保安队长对我说:最近有业主反映,外面时不时有非业主混入花园,极有可能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或小偷团伙的卧底。一定要加强警惕性,将这些不安全因素清除出去。
领令之后,我睁大眼睛努力寻找队长所说的可疑人物,但几天下来,一无所获。
有一天,一个中年妇女来向我举报线索,说有个女人,老是带个娃娃来和她孙子套近乎,她在小区里没见过这女人,深度怀疑其动机不纯。
她指的女人是阿兰。
这是我不愿认可的事情,但为了不让那女人继续向队长投诉,我决定悄悄查一查。
这天夜里,我换上便衣,跟在从花园里出来的阿兰身后,远远听见孩子叫阿兰妈妈。阿兰赶紧制止住他,说:小声点,我给你说过多少遍,茌这里不要叫妈妈,要是被别人听到了,你就不能来这玩了。
我悄悄跟着他们,左拐右拐走了几里路,来到一处城中村,这里是外来人口聚居地,我刚进城的时候,也住过类似的地方。
我跟着他们,从狭窄而杂乱的巷里穿过。突然觉得前方夜色中一大一小两个身影,与周遭的环境是那样的不协调,像两朵花落入垃圾筒。
在一处小杂货店,他们停下,店里一位明显比阿兰大的男人没好气地说:又跑哪去了?你不嫌折腾?这孩子每月折腾的钱,够我们吃半年了!
阿兰进店,很快换了件蓝布衫,端着一个盛满碗的大锅,蹲在街边,一面洗一面说:折腾?你忍心让娃娃像咱这样混一辈子?我就是要让孩子去好一点的环境,和素质高的孩子玩!总不能让他跟咱们周围这些野孩子去交流怎么捡垃圾刨沙土?那样就永远完了!我不能给他好的环境,但我一定要让他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
男人没言语了,空气中只有小胖胖轻声哼着从别的孩予那里学来的英语儿歌。
我没有把所看到的情况向队长汇报。每天仍努力以平静的神态,继续和阿兰母子打着招呼。直到半年后,我被调去守会所,我还给后任的小徐招呼,请他好好照顾阿兰,我依稀记得,我的前任老吴,在交接工作时,也对我说过类似的话。
故事讲完,有人在这里面听出了辛酸,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感动,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无奈与伤感。不知道你能从中能听出点什么?反正我听完之后,接连两宿都没睡好觉,眼前,总闪着两母子的身影,耳朵里,冷不丁会回响起那声让人心碎的声音:在这里,你不要叫我妈妈!
(选自2011年11月13日《今晚报》)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阿兰自己省吃俭用,却要给自己的孩子穿最时尚的衣裤,玩最好的玩具,并每天带他到富人区玩,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融入到富人区中。 |
B.保安眼中的阿兰的形象,从相貌和装束上看,质朴整洁,像是保姆,这是她为了能够顺利进入小区而刻意打扮的。 |
C.阿兰的丈夫并没有阻拦阿兰的做法,但他对阿兰的那些没好气的话语,说明他并不真正关心孩子的成长,只是考虑如何赚钱、攒钱。 |
D.保安和阿兰聊天的时候夸她把孩子带得很好,并猜测她工资很高的时候,阿兰对此总是含笑不答,表现了阿兰质朴、不善言谈的个性。 |
E.这篇小说通过保安的讲述,塑造了一个想要让孩子接受良好环境影响的母亲形象,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现实,发人深思。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阿兰这个人物形象。
请结合小说,分析“我”(保安)在小说中的作用。
“故事讲完,有人在这里面听出了辛酸,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感动,有人在里面听出了无奈与伤感。”你从这个故事中听出了什么?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