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此身此时此地”都读书》,完成后面问题。
“此身此时此地”都读书
赵畅
①朱光潜终生恪守自己的座右铭:“此身此时此地。”“此身”,即此身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就必须自己来做,并成为自己一生追求的目标;“此时”,指此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和以后去做;“此地”,是说此地应该做而且能够做的事,不可等到有更好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时再去做。
②读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应该做而且能够做,且须贯穿一生一世的事。
③或许,有人会说,读书不是看病、救火,不必着急,慢慢来就行。殊不知,正因为读书在有些人看来,是一件可待可推、可有可无的事,故而总是被忽视被抛弃。其实,一个人真要等到抽出一段空闲时间再来静心读书,那只是不想读书的借口而已。其实,真正的读书总是忙中偷闲进行的,真正的读书必抓住眼前、当下,而绝不拖到明天、后天。古人读书有“马上、枕上、厕上”之说,既说明读书是一件紧要的事,也说明读书的时间只要挤一挤,总会有的,每个人都要学会分秒必争、日积月累。电影导演谢晋从小热爱读书,自此养成每天必读书的习惯。哪怕工作到了深夜,睡前一定要看上一会儿书,否则便睡不踏实。去国外访问,他最爱逛书店买书、读书。而春节回老家浙江上虞,他更是闭门谢客,奢侈地读书。勤奋读书,令他的导演生涯充满激情,充盈智慧。最近,读报看到一则消息,说现在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会生气”的书。如果你不看它,它就会发脾气,书上的字迹两个月后自动消失。这是由阿根廷一家出版商出版的一本文学选集。它通过特殊的墨水印制好后用塑料袋密封包装,拆封后二至四个月内,墨迹碰到阳光和空气就开始逐渐消退,最后变成空白。这本“不能等的书”也是在提醒每个人:书,要抓紧时间读,而不能束之高阁。
④环境好一点,或许读书的效果会更好些。但这并非必要条件,何况,人也可以适应环境。1940年9月7日,德国空军疯狂轰炸伦敦,伦敦遭受重创,到处是断壁残垣,到处是火海,缺水、缺电、缺煤气、缺少食物和药品。然而,在图书馆,有人依然从排列整齐的书架上挑选书籍。难怪丘吉尔说:“伦敦就像一头史前时期的巨兽,能够忍受可怕的创痛,虽然遍体鳞伤、血肉模糊,也照样能生活和活动。”不囿于时间、地点、环境,伦敦人热爱读书,该是德国法西斯难以摧毁他们的心灵的重要原因,也该是他们对未来充满希望的重要原因。是啊,对如饥似渴读书的人来说,环境的好差,实在不是决定因素。清朝重臣曾国藩的一番话说得再明白不过的了:“且苟能发奋自立,则家塾可读书,即旷野之地、热闹之场,亦可读书,负薪牧豕,皆可读书。苟不能发奋自立,则家塾不宜读书,即清净之乡,神仙之境,皆不能读书。何必择地,何必择时”。所以,对于一个爱读书的人来说,环境的好坏,无关紧要。
⑤读书,理应是我们人生追求的目标,事实上,在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里,读书的多寡依然是多数人对生活质量的评判标准和人生境界的衡量尺度。做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就从“此身此时此地”开始吧!
(选自2013年1月3日《人民日报》,有删改)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第①段引入并分析朱光潜的座右铭,有什么作用?
简要分析第③段的论证思路。
第④段画线句运用了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下面句中加点的词语“到处”“依然”用得很好,请谈谈你对此的理解。
1940年9月7日,德国空军疯狂轰炸伦敦,伦敦遭受重创,到处是断壁残垣,到处是火海,缺水、缺电、缺煤气、缺少食物和药品,然而,在图书馆,有人依然从排列整齐的书架上挑选书籍。
北极燕鸥
①在南极,给人印象最深的动物自然是企鹅。而在北极,令人肃然起敬的却并非北极熊,而是北极燕鸥。企鹅虽然待人亲切,憨态可掬,但看上去却有点傻气;而北极燕鸥虽然小巧玲珑,但却矫健有力,往往能给人以激情。
②北极燕鸥可以说是鸟中之王,它们在北极繁殖,但却要到南极去越冬,每年在两极之间往返一次,行程数万公里。不仅如此,它们还有非常顽强的生命力。1970年,有人提到了一只腿上套环的燕鸥,结果发现,那个环是1936年套上去的。也就是说,这只北极燕鸥至少已经活了34年。由此算来,它在一生当中至少要飞行150多万公里。
③北极燕鸥争强好斗,勇猛无比。虽然它们内部邻里之间经常争吵不休,大打出手,但一遇外敌入侵,则立刻抛却前嫌,一致对外。实际上,它们经常聚成成千上万只的大群,就是为了集体防御。貂和狐狸之类非常喜欢偷吃北极燕鸥的蛋和幼子,但在如此强大的阵营面前,也往往畏缩不前,望而却步,三思而后行。
④燕鸥也是一种体态优美的鸟类,其长喙和双脚都是鲜红的颜色,就像是用红玉雕刻出来的。头顶是黑色的,像是戴着一项呢绒帽子。身体上面的羽毛是灰白色的,而身体下面的羽毛都是黑色的,海里的鱼若从下面望上去,很难发现它们的踪迹。再加上尖尖的翅膀,长长的尾翼,集中体现了大自然的巧妙雕琢和完美构思。可以说,北极燕鸥,真是北极的神物!北极燕鸥有哪些特点?(3分)
第②段中画线文字使用了哪些说明方法?其作用是什么?
阅读莫言的短篇小说《大风》,完成后面的题。
我家后面有一条弯弯曲曲的胶河,沿着高高的河堤向东北方向走七里左右路,就到了一片方圆数千亩的荒草甸子。每年夏天,爷爷都在那儿割草。我爷爷的镰刀磨得快,割草技术高,割下来的草干净,不拖泥带水。
最早跟爷爷去荒草甸子剖草,是刚过了七岁生日不久的一天。堤顶是一条灰白的小路。路的两边长满野草,行人的脚压迫得它们很瑟缩,但依然是生气勃勃的。爷爷的步子轻悄悄的,走得不紧不慢,听不到脚步声。田野里丝线流苏般的玉米缨儿,刀剑般的玉米叶儿,刚秀出的高粱穗儿,很结实的谷子尾巴,都在雾中时隐时现。河堤上的绿草叶儿上挂着亮晶晶的露水珠儿,微微颤抖着,对我打着招呼。
田野里很寂静,爷爷漫不经心地哼起歌子来:
一匹马踏破了铁甲连环
一杆枪杀败了天下好汉
一碗酒消解了三代的冤情
一文钱难住了盖世的英雄……
坦荡荡的旷野上缓慢地爬行着爷爷悲壮苍凉的歌声。听着歌声,我感到陡然间长大了不少,童年似乎就消逝在这条灰白的镶着野草的河堤上。
他带着我去找老茅草。老茅草含水少,干得快,牲口也爱吃。爷爷提着一把大镰刀,我提着一柄小镰刀,在一片茅草前蹲下来。“看我怎么割。”爷爷示范给我看。他并不认真教我,比画了几下子就低头割他的草去了。他割草的姿势很美,动作富有节奏。我试着割了几下,很累,厌烦了,扔下镰刀,追鸟捉蚂蚱去了。
不知何时,天上布满了大块的黑云。
我帮着爷爷把草装上车,小车像座小山包一样。大堤弯弯曲曲,刚走出里把路,黑云就把太阳完全遮住了,天地之间没有了界限。我竟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回头看爷爷,爷爷的脸木木的,一点表情也没有。
河堤下的庄稼叶子忽然动了起来,但没有声音。河里也有平滑的波浪涌起,同样没有声音。很高很远的地方似乎传来了世上没有的声音,天地之间变成紫色,还有扑鼻的干草气息、野蒿子的苦味和野菊花幽幽的香气。
在我们的前方,出现了一个黑色的,顶天立地的圆柱,圆柱飞速旋转着,向我们逼过来,紧接着传来沉闷如雷鸣的呼噜声。
“爷爷,那是什么?”
“风。”
爷爷淡淡地说,“使劲拉车吧,孩子。”说着,他弯下了腰。我们钻进了风里,听不到什么声音,只感到有两个大巴掌在使劲扇着耳门子,鼓膜嗡嗡地响。堤下的庄稼像接到命令的士兵,一齐倒伏下去。
爷爷双手攥着车把,脊背绷得像一张弓。他的双腿像钉子一样钉在堤上,腿上的肌肉像树根一样条条棱棱地凸起来。风把车上半干不湿的茅草揪出来,扬起来,小车在哆嗦。爷爷的双腿开始颤抖了,汗水从他背上流下来。
夕阳不动声色地露出来,河里通红通红,像流动着冷冷的铁水。庄稼慢慢地直起腰。爷爷像一尊青铜塑像一样保持着用力的姿势。
我高呼着:“爷爷,风过去了。”
他慢慢地放下车子,费劲地直起腰,我看到他的手指都蜷曲着不能伸直了。
风把我们车上的草全卷走了,不、还有一棵草夹在车粱的榫缝里.我把那棵草举着给爷爷看,一根普通的老茅草,也不知是红色还是绿色。
“爷爷,就剩下一棵草了。”我有点懊丧地说.
“天黑了,走吧。”爷爷说着,弯腰推起了小车。
我举着那棵草,跟着爷爷走了一会儿,就把它随手扔在堤下淡黄色的暮色中了。
(选自《萌芽》 2013年第1期,有删改)莫言说:“我是一个讲故事的人”。请用简洁的语言分点概括本文的主要故事情节。
根据要求回答问题。
(1)“坦荡荡的旷野上缓慢地爬行着爷爷悲壮苍凉的歌声”句中,“爬行”一词表达上有什么作用?
(2)品味“我们钻进了风里”一句中“钻”的妙处。:阅读下面三段文字,结合全文说说爷爷是个怎样的人。
(1)“爷爷,那是什么?”
“风。”
爷爷淡淡地说,“使劲拉车吧,孩子。”说着,他弯下腰。
(2)爷爷双手攥着车把,脊背绷得像一张弓,他的双腿像钉子一样钉在堤上,腿上的肌肉像树根一样条条棱棱地凸起来。
(3)“爷爷,就剩下一棵草了。”我有点懊丧地说。
“天黑了,走吧。”爷爷说着,弯腰推起了小车。文中画线段描写了大风降临前的情形,请简要赏析。
小说中“我”这个人物形象有哪些作用?
阅读《放弃也是一种智慧》一文,完成后面的题。
①人的精神境界和追求看似玄虚,实则大都有具体指向。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大千世界五光十色,而人生百年极其短暂,有限的精力不可能方方面面都顾及,有时舍得放弃,也不失为一种智慧。
②1998年的诺贝尔奖得主崔琦,在有些人眼里简直是“怪人”远离政治,从不抛头露面,整日浸泡在书本和实验室内,甚至在诺贝尔奖桂冠加顶的当天,他还如常地到实验室工作。更令人不敢置信的是,在美国科技研究的前沿领域,崔琦居然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电脑盲”。他研究的仪器设计、图表制作,靠他一笔一划完成。而一旦要发电子邮件,也都请秘书代劳。他的理论是这世界变化太快了,我没有时间赶上!
③放弃是一种睿智。放弃一些对你而言并不必需的“精彩”,选定人生必需的“目标”,持之以恒,就能成就精彩人生。
④然而,贪婪是大多数人的毛病,有时候死死抓住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放,反而给自己带压力、痛苦、焦虑和不安。往往什么都不愿放弃的人,结果却什么也没有得到。正如柳宗元《哀溺文》的永之善游者,就因为舍不得放弃腰千钱,结果白白葬送了自己的性命。
⑤放弃其实是为了得到,知其不可而弃之,知其可为而为之。如果在放弃之后,烦乱的思绪梳理得分明起,模糊的目标变得更加清晰,摇摆的心变得坚定起,那么放弃又有什么不好呢?本文的心论点是
文章开头引用老子的话有什么作用?(4分)
文章②-④段在论证上有什么特点?请结合内容加以阐述。
阅读《低碳生活处处可为》一文,回答后面的题。(10分)
①面对环境的恶化,科学家都鼓励人们过低碳生活。那么,什么是低碳生活呢?
②低碳生活涉及碳足迹,碳足迹表示一个人或者一个团体的碳耗费量,是测量某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口因每日消耗能源而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对环境影响的一种指标。第一碳足迹是因使用化石能源而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比如一个经常坐飞机出行的人会有较多的第一碳足迹,因为飞机飞行会消耗大量燃油,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碳。第二碳足迹是因使用各种产品而间接排放的二氧化碳,比如消费一瓶普通的瓶装水,会因它的生产和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而带来第二碳足迹。碳足迹越大,说明你对全球变暖所要负的责任越大。碳足迹越小,说明你对环境的保护做出的贡献越大。
③就个人而言,每个人可以从自我做起,从生活中的细节做起,尽量减低碳足迹,选择低碳生活。例如,少开一天车,少吃一顿肉食大餐,少用一次性筷子,少开一盏灯等等,都可以减少碳足迹;甚至用餐做菜时选择烹饪方式也可以减少碳足迹。以土豆为例,用烤箱烘烤土豆产生的二氧化碳比用锅煮的要多,而用锅煮产生的二氧化碳又比微波炉做产生的多。所以,用微波炉做土豆就是一种更好的低碳生活。
④另外,棉布衣服与化纤衣服,爬楼梯与坐电梯,走路与开车等等,都是前者是低碳生活,后者是高碳生活。生产化纤衣服要消费更多的石油和能源,排放更多的二氧化碳,所以应当选择棉布衣服。在家居用电上,使用风电或水电等清洁能源产生的碳排放会比使用热电低。在交通出行方面,小排放量汽车在同距离时碳排放量较少,应大力推广小排量节能环保型汽车。
⑤尽管低碳生活值得提倡,但是,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人们不时会进入高碳生活。这时就应当对自己的高碳生活进行补偿。这种补偿就是所谓的碳中和。碳中和指的是,人们可以计算自己日常活动(生产)直接或间接制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如果过高,则可以通过植树等方式把这些排放量吸收掉,或者计算抵消这些二氧化碳所需的经济成本,然后个人付款给专门企业或机构,由他们通过植树或其他环保项目抵消大气中相应的二氧化碳量,以达到降低温室效应的目的。可以说,碳中和就是人们对自己高碳生活的补偿。
⑥因此,人类的低碳生活处处可为。“生产化纤衣服要消费更多的石油和能源,排放更多的二氧化碳”一句中为什么连用两个“更多的”?
第③段画线部分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各有什么作用?
本文主要内容是介绍“低碳生活”,但为什么还要谈“高碳生活”?
阅读李志林的《向生命鞠躬》,完成后面的题。
(1)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并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造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时的初冬季节。
(2)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了无生气。
(3)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绝对是山上唯一至今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4)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经很衰老,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会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进,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它用前腿揽刮着,那是它的血。
(5)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叫蚂蚱,专吃庄稼,是害虫。”
(6)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秆,将蚂蚱盯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很新鲜。或许他在指望从土里刨出点什么东西来。
(7)我点着一支烟,眺望远景。
(8)“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
(9)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很轻易就发现了它,再一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新穿回草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没有离开,想看看这小玩意儿究竟用何种方法逃跑的。
(10)儿子手里握着的草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儿子的手稍一松,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它每爬行一毫米,都要停下来歇一歇,或许是缓解一下身体里的巨大疼痛。穿出它嘴的草秆在一点儿一点儿缩短,退出它身体的草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
(11)我张大嘴巴,看得出了神。我的心被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我相信,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一个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当蚂蚱终于将草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反而腿一蹬,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它一定是筋疲力尽了,生命所赋予它的最后一点儿力量,就是让它挣脱束缚,获得自由。
(12)儿子手握着草秆再没有动。原来他和我一样,在呆呆地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13)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
(14)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别动它!它太厉害了!”我明白了儿子的意思。
(15)但是,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第2段是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第8段儿子曾急切地“叫起来”,第14段儿子连忙“喊”。这一“叫”一“喊”分别表现了儿子这样的思想感情?
第11段作者为什么将蚂蚱的逃生称之为“生命的奇迹”?
阅读全文后,你怎样理解小说结尾 “鞠躬”一词的含义?你的视野中有没有值得你鞠躬的人或物,请举出一例,并简要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