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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上的补丁
文/一冰
①他做生意发了财,成了个大款。
②一天,他遭遇了一场车祸,好在事故不大,他只是划破了表皮。在等待车辆维修的时候,他忽然想到这附近是他父母的家,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家看望过父母了,在这个地方出了并不大的车祸,是不是父母在想着他,想让他回家一趟,他决定还是回去。为表孝心,他特意在父母家住了一夜。第二天走的时候,他接过母亲递过来的西装,发现衣服上破损的地方已经被母亲密密的针脚缝好。看着母亲通红的眼睛,他有些微微的感动,但又有些不以为然——他有的是钱,这衣服他回去就要扔掉了。
③工作太忙,他回去后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穿着那件缝了补丁的衣服在各种场所穿梭,还谈成了一笔久拖未决的大业务。一直忙到了晚上,他想起了身上穿的是件破衣服,就脱了下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④第二天早上,他照例驾车到公司上班。不一会,进来两个警察,警察说明来意。原来,昨晚本市发生了一起绑架案,绑匪绑架了跟他相邻的一家公司的老总。老总家里报了案,如今绑匪已被擒获。在审讯绑匪时,绑匪竟然意外地说,他们原来是想绑架他的,所以警察今天来提醒他注意安全。
⑤他吃了一惊,问警察:“那他们为什么没有绑架我呢?”他知道,如果他遭遇绑架,他百分之百不会报警,而会尽一切可能满足绑匪的要求。他以前曾经考虑过这种事的应对方案,他唯一想的是必须不惜代价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
⑥“因为你西装上面的补丁。”警察说。绑匪交代说,他们原计划是要绑架他的,可他们看到了他西装上面的补丁,便推想,他也许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有钱,因为有钱人怎么会穿打补丁的西装。还有一个绑匪说,他衣服上的补丁就像他(绑匪)母亲给他(绑匪)自己衣服上缝的补丁,因为他们有这样相同的母亲,所以他(绑匪)不支持绑架他,而中途换了目标。
⑦他一时感慨万千,没想到一个意外的补丁竟然救了他。警察临走的时候问他,他衣服上的补丁是谁缝的,他说是他的母亲。警察说:“你应该感谢你的母亲。”
⑧上午,他昨天谈成的那笔业务正式签字。客户问他:“你昨天穿的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今天怎么没穿?”他不好意思地说:“换下洗了。”
⑨那位大客户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可能不知道吧,我们能跟你签约,都是因为你身上的补丁。从小小的补丁上我们可以看出来,你是个艰苦朴素的人,而一个艰苦朴素的人,无疑是最好的合作伙伴!”
⑩他回到家,从垃圾桶里翻出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捧在手里,他感觉就像捧着个宝贝。抚摸着那密密的针脚,他像个孩子一样,哭了。 (摘自2012.11《阅读与作文》)文章围绕打了补丁的西装讲了两个故事,请用简明的语言概括。
体会下列加点词的表达效果。
他回到家,从垃圾桶里翻出那件打了补丁的西装,捧在手里,他感觉就像捧着个宝贝。抚摸着那密密的针脚,他像个孩子一样,哭了。文章第②段中说:“第二天走的时候,他接过母亲递过来的西装,发现衣服上破损的地方已经被母亲密密的针脚缝好。”请你揣摩母亲补衣服时的心理活动。
在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中,不少人忘了常回家看看。2013年7月1日起,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新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作为一个硬性规定列入法规,对此举措,你有什么看法?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田岸豆
袁晓赫
井冈山老表把农田的田埂称为“田岸”,在“田岸”上种的豆子称为“田岸豆”。每当早稻秧退黄转青之后,正是种田岸豆的时候。种田岸豆要先育豆秧,育豆秧要选出饱满的种豆,浸泡半工后,豆子便脱去了外衣,露出一个个圆鼓鼓的豆胚。然后,整出一块地,整平整细,将种豆均匀地撒在泥面上,再在豆面上撒一层薄薄的细土,盖上薄膜,周围用泥封住。三天后,豆子发芽把薄膜高高顶起,这时掀开薄膜,让种豆见“日头”。又过三天,豆芽分开两瓣,从中间长出几片肥嫩的绿叶来,就可以移栽到田岸上了。
记得栽田岸豆时,两人一组,我和老表各挑着用灰搅捏成团的“肥料泥”,提着一筢箕豆秧,到大田后,老表用锄头沿着田岸砸出大小均匀间距适当的小窝,我在每个小窝里放一小撮搅好的“肥料泥”,再放好两株豆苗,然后一手扶豆苗一手从水田中捧稀泥糊到豆根上,泥太硬不行太烂也不行,能和田岸土粘到一块就行。田岸栽豆,不是在所有的田岸上栽豆,那样好是好,但人吃不消,主要挑靠村庄近的田岸栽一些,就是如此,“小数怕大算”,如果把所有田岸豆株加起来,换算一下,整个生产队起码栽有七八亩面积了。豆苗蹿得快,栽下不消十来工,田埂上就“垒”起了一道道浓浓的豆叶墙,“保卫”着绿油油的禾苗,一垄垄的山田更显得生机勃勃。
从豆子栽下到豆子成熟的几个月中,再施一次肥更好。因为栽下时那点灰肥营养已被吸收得差不多了,许多长出的须根暴露在外,补充肥料,能使豆株结豆时长势更良好。据说,关北(包括小通)田岸种豆,历史悠久,有说是清乾隆年间,有说更早。它的好处是既节省土地又能保证豆株的水分供给,供给的源头就是水田。
新豆长出来时,不时可拔上几株回家尝尝鲜,那毛豆炒青椒、毛豆炒泥鳅等家常菜,可是城里人想吃都吃不到的菜肴。
田岸豆成熟的季节也正是稻谷收割之时。将田岸豆连根拔起,抖去土,摘去叶,一小把一小把绑牢晾晒。十工半月后,找个“日头”最大的日子,把豆荚搬到晒谷席上曝一天,让豆壳自然裂开,黄澄澄的大豆圆鼓鼓的,可爱极了。还没爆出的再棒打手捏,最后用竹筛筛过一遍,那田岸豆成了一箩箩黄澄澄的黄豆了。
(选自《新民晚报》2014年4月19日)根据文章相关内容,给“田岸豆”下一个定义。
分点概括种植“田岸豆”育秧的过程。
画线的句子主要用了何种说明方法?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如果用一个成语概括种植“田岸豆”的好处,这个成语可以是。
阅读《此人不用抒情》,完成后面问题。
此人不用抒情
忽然想起小时候我和父亲一起吹牛的事儿。我们玩的吹牛是种扑克游戏,大小王能代替任何牌,真一手假一手地出牌。如果怀疑,可以翻底牌,是真的,就把对方的牌拿着,假的——牛皮吹破了,对方拿回自己的牌,谁先两手空空,就赢了。我常常输,倒不是因为父亲多会吹牛,而是我太多疑心,总要揭他的底牌,差不多都是真的,结果他赢了。如果他这时说,别揭父亲的底牌,因为父亲对孩子不能作假的,也许我会记住,某一天写篇文章。事实上,他没有什么也没说,我们只是玩这个游戏。
我唠唠叨叨地写过许多母亲的文章,但很少写父亲,分明有那么多故事,但喜欢收着藏着,一如父亲本身的内敛。
小时候我调皮捣蛋,没少让父亲修理。他基本上不用树条,亲自动手。常常是一手拉着我的手,一手抽我屁股。抽得我肚子一挺一挺的,扯起嗓子嚎,父亲就歇下来。事隔多年,我已经忘记痛了,但是屁股忽然而来的热乎劲一直记得。
他教过一阵子小学,因为成分不好不让教了。本来就是农民,这个落差立刻被填平了,太多事情要做,去修襄渝铁路。他会打铁,会码石墙,这两样都算是技术活儿。“我是铁匠!”他多少有些自豪,他还是石匠,据说当地有上好的青石,是做辣子窝好料。逢上雨天,他叮叮当当地钻,时不时飞些火花。他还是木匠,还是篾匠,我喜欢他的刨子贴在木板上推过去,总有薄薄的刨花吐出来,很好看。他编竹器,我最欢那些篾白在怀里跳跃,有经有纬,他编织自如。父亲热爱手艺,有一年他从大柿树掉下来,落在松软的柴禾上,捡回一条命,可肩膀脱臼了,用布带子挂着。他闲不住,去几十里外的镇上学油漆,他想当漆匠!
他不光是个手艺人,他喜欢文艺,当年偷偷摸摸地抄过《第二次握手》。这个手抄本我小时看过,并不觉得动人。他叹息说,小娃子只晓得认字,知道个啥?他看了琼瑶的《一颗红豆》说,写得好。快七十岁时看汪曾祺的小说集,看得哈哈大笑说,这个老汉好玩得很。他喜欢那篇《受戒》,觉得和尚在庙里杀猪像是看戏。
他六十岁生日,我打电话祝愿他,万寿无疆,一元复始。他说,前面一句就算了,后面一句如同数数字,多数几年也好。
他善酿酒,醇香绵长,我喜欢喝。每年回家坐定,要尝新酒,自然是不错的。他接过酒杯,也尝。母亲说,你喝了好多,还尝啥呢?他说,甲申(我的名字)说的这个味儿,我以前咋没尝出咧?
院边上有一株牡丹,植株高大。有一年他在下面做了一个鸡笼。我说,袁枚说牡丹下面做鸡架是十大俗事之一。他笑说,牡丹晴天遮阴,雨天挡雨,鸡喜欢就好。
有一年他病了,卫生所的医生每天来给打针。有天医生忙没来,他让我做这事。可这事我没做过,他说了动作要领,化了药水吸在针管里递给我。他解下裤带露出屁股,我用手按了酒精球,按他说的别扎在骨头上就行了,猛地一针扎下去,扎得他肚子一挺!这个情节与小时候他抽我屁股多么相似,一种快乐油然而生。我一忍再忍,没能忍住,笑啦!
打此之后,他就不像从前那么高高在上,变得家常起来。我们管他叫老掌柜,我立刻升到大掌柜,弟弟升到小掌柜,家里有什么事,我们坐在一起,那个感觉像开会。
我跟父亲说,我在网上搜到你的名字。他问,是不是我啊。我说,是啊,因为我写出来的啊。他乐了,说,那不会错的。
有时候,我想父亲不是用来抒情的,很多时候,父亲是用来叙事的。这样想时,我觉得这句非常抒情。
——摘自“读书人网”本文叙写了父亲前半生的哪些事情?从中看出父亲年轻时是一个怎样的人?
年老的父亲发生了哪些变化?
任选一个角度对下面两段文字进行赏析
①我喜欢他的刨子贴在木板上推过去,总有薄薄的刨花吐出来,很好看。他编竹器,我最欢那些篾白在怀里跳跃,有经有纬,他编织自如。
②我用手按了酒精球,按他说的别扎在骨头上就行了,猛地一针扎下去,扎得他肚子一挺!这个情节与小时候他抽我屁股多么相似,一种快乐油然而生。我一忍再忍,没能忍住,笑啦!文中划线句 “父亲不是用来抒情的”、“我觉得这句非常抒情”两句是否矛盾?最后一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试分析本文标题的含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①现代西方教育中有“尝试错误”的理论;五百年前,明朝人沈君烈就提出“终日学终日误,终日误终日中的观点。可见,在错误中学习,勇于尝试,就有机会获得成功。
②楚汉相争时,项羽的失败,就在于他不知道在错误中学习。每当他有所主张,左右总是连声称“是”,钦佩拜伏。一直到死他还错误地认为是“天之亡我,非战之罪”。平时在百战百胜中,他愈来愈自负。大难临头了,还在高唱“力拔山兮气盖世”。项羽难以放下身段,从自负的巅峰走下来,弄到无颜回江东去的地步,结果只有死路一条。
③刘邦的成功,得益于在错误处注意学习。有人当面指责他,不应该一面洗脚一面和长者说话;有人暗暗提示他,不应该在韩信求封齐王的使者面前发脾气;有人诚恳,怎告他,不应该迷恋各国佳丽,要赶快迁都回关中去……他总会翻然醒悟,在错误中学到很多,终于获得事业的成功。
④由此想起《替虚》上的一句名言:“项羽日胜而亡,高祖日败而王。”因为缺少学习改进的机会,引台至终固守一套僵化的战略,所以日胜反而灭亡;因为在失败之中善于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所以日败反而称王。
⑤古语也有“学书纸费,学医人费”的说法。不费纸,学不好写字;不费人,学不好医术。一位成名的书法家,送你一幅字,在背后不知他撕毁了多少张纸,才成就这一幅字。更不要去细数他当年学习过程中墨池皆黑、废纸成堆的境况了。一位医术精湛的大夫,必然诊治得多、观察得多,也累积了许多误诊的教训。古谚说“巧者不过习者之门”。只要不怕错误,反复学习,便能达到巧妙的境地。
⑥“逐日淘沙定有扩,成功的金砖就是从淘洗错误的沙砾中诞生的。有急者,不但不应为错误、失败而气馁,反而应该以失败为师,在错误中汲取教训,从而走向成功的彼岸。选文开头引用西方教育理论和明朝人沈君烈的观点的作用是什么?
选文②③两段的顺序能否调换?请说出理由。
请简要分析选文第⑤段的论证思路。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问题。
杰出的建筑师
法布尔
①居住在草地里的蟋蟀,几乎和蝉一样有名气,主要是因为它出色的歌唱才华和建筑才华,它的住所堪称别墅。一位法国作家在一篇关于蟋蟀的寓言中写到:“我的小家庭很舒适,如果你想要快乐的生活,就隐居在这里面吧!”
②在那些青青的草丛之中,隐藏着蟋蟀的住所。在这里,即便是下一场滂沱的暴雨,也会立刻就干了。蟋蟀的住所有一个有一定倾斜度的隧道。这个隐蔽的隧道,最多不过九寸深的样子,宽度也就像人的一个手指头那样。隧道按照地形情况,或弯曲,或垂直。总有一叶草,把进出洞穴的孔道遮蔽在黑暗之中。那微斜的门口,仔细用扫帚打扫干净,收拾得宽敞整洁。这里就是它们的聚会平台,每当四周很宁静的时候,蟋蟀们就会悠闲自在地聚集在这里,开始弹奏它的四弦提琴。它们一点儿也不嫉妒那些在空中翩翩起舞的花蝴蝶。相反倒有些怜惜它们。它们那种怜悯的态度,就好像我们常看到的那种有家庭欢乐的人,每当讲到那些无家可归、孤苦伶仃的人,都会流露出怜悯之情。
③确实,在建造窠穴方面,蟋蟀可以算是超群出众了。在各种各样的昆虫之中,只有蟋蟀在长大之后,拥有稳固的家庭住所。即使在一年之中最坏的时节,大多数其他种类的昆虫,都只是在一个临时的隐避所里暂且躲避身形,躲避自然界的风风雨雨。尽管这些昆虫在很多时候,也会制造出一些让人感到惊奇的东西,以便安置它们自己的家,比如棉花袋子,用各种树叶制作而成的篮子,还有那种水泥制成的塔等等。
④经过辛苦劳作造出的家,无论是春暖花开、生机盎然的春天,还是在寒风刺骨、漫天雪飘的严冬,都让蟋蟀无比依赖,不想迁移到任何其他地方去。虽然蟋蟀屋子内部并不奢华,隧道底部就是卧室,但这里很宽敞,也不潮湿。这样一个居住之所,是为安全舒适而建的,是蟋蟀的别墅。其他动物,或许正过着孤独流浪的生活,或许正卧在露天里,或许埋伏在枯树叶、石头和老树的树皮底下,它们正为没有一个稳固的住所而烦恼呢。
⑤要想建成一个稳固的住宅,并不那么简单。在我的住地不远的地方,有狐狸和獾猪的洞穴,它们绝大部分只是由不太整齐的岩石构建而成,而且一看就知道这些洞穴都很少修整。对于这类动物而言,只要能有个洞,暂且偷生,“寒窑虽破能避风雨”也就可以了。相比之下,兔子要比它们聪明一些。如果有些地方没有天然的洞穴可以供兔子们居住,以便躲避外界的侵袭与烦扰,那么,它们就会到处寻找自己喜欢的地点进行挖掘。
⑥然而,蟋蟀则要比它们中的任何一位聪明得多。它总是非常慎重地为自己选择一个最佳的家庭住址。它们很愿意挑选那些排水条件优良,并且拥有充足而温暖的阳光照射的地方。蟋蟀宁可放弃那种现成的天然洞穴,因为这些洞不合适,没有安全保障。蟋蟀要求自己的别墅每一处都必须是自己亲手挖掘而成的,从它的大厅一直到卧室,无一例外。因此,它拥有安全可靠的躲避隐藏的场所,拥有享受不尽的舒适感。
⑦除去人类,至今我还没有发现哪种动物的建筑技术要比蟋蟀更加精湛,它是自然界杰出的建筑大师。(根据《昆虫记·蟋蟀》删改)文中蟋蟀的住所有哪些特点?请提取文中的三个词语加以概括。
文章第⑤段不是写蟋蟀的,能否删去?为什么?
下面是《辞海》中介绍蟋蟀的文字,其语言与选文有何区别?选文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辞海》:“昆虫纲直翅目蟋蟀总科的一个大科。通称蟋蟀,一名促织,中国北方俗名蛐蛐。成虫、若虫穴居深达0.6米甚至更深。新建的洞穴很简单,只有一个逃避孔。在产卵前增建3~5个供产卵用的支穴,并出外搜索花生嫩茎叶和种子,运回穴内储存,以供饲养初孵的若虫。初孵若虫群居,数天后外出觅食,各自分别掘穴。”
阅读孙犁的《老家》一文,完成后面的题目。(20分)
①前几年,我曾诌过两句旧诗:“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最近几天,又接连做这样的梦:要回家,总是不自由;请假不准,或是路途遥远。有时决心起程,单人独行,又总是在日已西斜时,迷失路途,忘记要经过的村庄的名字,无法打听。或者是遇见雨水,道路泥泞;而所穿鞋子又不利于行路,有时鞋太大,有时鞋太小,有时倒穿着,有时横穿着,有时系以绳索。种种困扰,非弄到急醒了不可。
②也好,醒了也就不再着急,我还是躺在原来的地方,原来的床上,舒一口气,翻一个身。
③其实,“文化大革命”以后,我已经回过两次老家,这些年就再也没有回去过,也不想再回去了。一是,家里已经没有亲人,回去连给我做饭的人也没有了。二是,村中和我认识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④那两次回去,一次是陪伴一位正在相爱的女人,一次是和这位女人不睦之后。第一次,我们在村庄的周围走了走,在田头路边坐了坐,蘑菇也采过,柴火也拾过。第二次,我一个人,看见亲人丘陇,故园荒废,触景生情,心情很坏,不久就回来了。
⑤现在,梦中思念故乡的情绪,又如此浓烈,究竟是什么道理呢?实在说不清楚。
⑥我是从十二岁离开故乡的。但有时出来,有时回去,老家还是我固定的窠巢,游子的归宿。中年以后,则在外之日多,居家之日少,且经战乱,行居无定。及至晚年,不管怎样说和如何想,回老家去住,是不可能的了。
⑦是的,从我这一辈起,我这一家人,就要流落异乡了。
⑧人对故乡,感情是难以割断的,而且会越来越萦绕在意识的深处,形成不断的梦境。
⑨那里的河流,确已经干了,但风沙还是熟悉的。屋顶上的炊烟不见了,灶下做饭的人,也早已不在。老屋顶上长着很高的草,破漏不堪。村人故旧,都指点着说:“这一家人,都到外面去了,不再回来了。”
⑩我越来越思念我的故乡,也越来越尊重我的故乡。前不久,我写信给一位青年作家说:“写文章得罪人,是免不了的。但我甚不愿因为写文章,得罪乡里。遇有此等情节,一定请你提醒我注意!”
⑾最近,有朋友到我们村里去了一趟,给我几间老屋拍了一张照片,在村支书家里,吃了一顿饺子。关于老屋,支书对他说:“前几年,我去信问他,他回信说,也不拆,也不卖,听其自然,倒了再说。看来,他对这几间破房,还是有感情的。”
⑿朋友告诉我:现在村里,新房林立;村外,果木成林。我那几间破房,留在那里,实在太不调和了。
⒀我解嘲似的说:“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村中的一户。人们路过那里,看到那破房,就会想起我,念叨我。不然,就真的会把我忘记了。”
⒁但是,新的正在突起,旧的终归要消失。
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二日,晨起作。闷热,小雨。结合语境说说对下列加点词语或句子的理解。(4分)
(1)中年以下,都不认识,见面只能寒暄几句,没有什么意思。
(2)但是,新的正在突起,旧的终归要消失。联系具体语境,揣摩下列句子的表达效果。(8分)
(1) 最近几天,又接连做这样的梦……种种困扰,非弄到急醒了不可。 (4分)
(2) 那里的河流,确已经干了,但风沙还是熟悉的。屋顶上的炊烟不见了,灶下做饭的人,也早已不在。老屋顶上长着很高的草,破漏不堪。……(4分)请从内容和形式两方面说说文章第⑻段划线句子在文中起什么作用。(4分)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A.“老家”在文章中有三层意思,一是故乡的景与人,二是旧屋,三是与家人相关的生活。这些在孙犁的眼中和心中都没有什么变化。 |
B.“梦中每迷还乡路,愈知晚途念桑梓”,这两句诗,使人不禁自然联想到李白“思归若汾水,无日不悠悠”的诗句,它们全都浸透着浓烈而缠绵的思乡之情。 |
C.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说:“那总是一个标志,证明我曾是……不然,就真的会把我忘记了。”一席话意味深长,主要表明作者生怕被家乡父老遗忘的担心。 |
D.作者以不断的梦境和悠悠的回忆,来化解思乡而又不想再回去这种内心世界的矛盾,通过内心潜意识的冲突来点染思乡之情,写得真实可信,富有感染力。 |
E.孙犁的乡愁带着浓重的生活气息,甚至散发着生活的苦味。初中教材中余光中的乡愁也有一样的味道,他和孙犁一样并没有把对家乡的思念置于社会的大背景中,只是写现实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