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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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中行走
一天,德兰姆姆坐火车,看到车窗外一个流浪汉靠树坐着,看样子快死了。姆姆很想去安慰他,下一站一到,姆姆立即下车,气喘吁吁赶到,那个人已经死了。姆姆站了很久,她想,如果有人和他说几句话,握握他的手,他就不会死得这么孤单凄凉。姆姆决定建立一个临终关怀院。很多人不理解:把资源消耗在那些垂死者身上,而这些人,有的将几天后死去,有的几小时后死去,有的甚至即刻就死了。姆姆说:“每个生命都是尊贵的,不论是贫穷的,还是残缺的,垂死的。”
如果一个病人需要安慰,姆姆可以长时间抱着他,不说一句话,直到他安宁为止。有一回,一位身份显赫的牧师来探望她,她正坐在一个垂危的病人身边,握着他的手,为他唱歌,为了安慰这个即将死去的病人,姆姆让那个远道而来的牧师等了一个小时。姆姆说:“爱不是赞助,而是要伸出你的手——我们的手何其温暖。”
身经百战的美国战地记者哈普来到加尔各答采访姆姆,姆姆正照料一个垂危病人。看到哈普,她行了一个礼,说:“我没有时间说话,先生。”哈普说:“你不希望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您的工作吗?”姆姆停下手里的活,对哈普说:“这是上帝的工作,不是我的工作,去报道那些穷人吧。你只要用眼睛看,用耳朵听,用心观察,就会发现穷人有多可爱、多伟大。”说完,姆姆朝另一个病人走去。这人腰上有一个很大的伤口,已经溃烂得生了蛆,病人突然呕吐起来,散发着强烈异味的呕吐物喷在哈普脚上。哈普本能地挪开脚,惊恐得快晕过去了。他见过很多可怕场面,今天比那些硝烟弥漫的战场似乎更可怕。
哈普喊道:“修女,他会传染我的。”姆姆平静地说:“不会的,不要怕。”说着,蹲下来把那人脸上、身上的秽物擦干净,又抱起他的头,把他扶正,让他睡得舒适些。哈普惊魂未定,姆姆走过来按按他的肩膀,安慰说:“相信我,不久的将来,你就会帮他们洗澡,拿水给他们喝,喂东西给他们吃,你会做到的。”第二天,哈普再次来到临终关怀院,姆姆正在为一个病人清理溃烂发臭的伤口,他无法掩饰内心的战栗。这个美国记者日后与姆姆成为好朋友,在姆姆的感召下,他对乞丐更慷慨,对穷人更友善了。但是有一点他一直没有做到,就是亲手照料那些垂死者。
直到1979年,哈普又一次来到加尔各答,距第一次已经25年了。姆姆把哈普带到一个重病的老人跟前,请他给老人喂饭。哈普犹豫一下,在老人身边蹲了下来,舀了一勺饭送到老人嘴里,他很笨拙,不是喂得太多,就是喂的太少,很多饭粒落在老人脖子里,老人举起手,跟哈普说话,哈普很尴尬,以为老人责备他,赶紧说:“对不起。”但老人还是不停地说,姆姆蹲下来靠近老人嘴边,细心听了一会,转头对哈普说:“他在祝福你。”哈普很吃惊:“他在祝福我?我仅用口袋的零用钱,就可以帮他买很多很多的食物。”姆姆笑了:“但你买不到他的祝福。”对哈普来说,这是极其重要的一天,他以为自己永远做不到的事,今天做到了。他想起姆姆说过的一句话:忘记自我,便找到自我。哈普再次被姆姆稳如泰山的信念所震动。
很多人对姆姆说:“世界上有这么多的穷人——数以百万计、千万计,甚至亿万计,你救得完吗?你的工作有什么意义呢?”姆姆说:“如果我不从街上救回第一个人,也就不会救回数亿万计的人,爱得从一个人开始。”姆姆选择为最卑微的穷人服务,拒绝使这种服务制度化、设施化。多年来,姆姆从不添置治疗方面的任何设备,姆姆认为:有了设施,就必然对病人作出选择,那些最有希望痊愈的病人,就会成为医院首选。在临终关怀院里,很多病人被多次收留,每一个再次被收留的人,修女们都以同样的热情、同情和耐心服侍他们。虽然一直以来,都有人对姆姆的工作方式提出异议,甚至批评,但姆姆不为所动,她认为:现代人迷失在制度、设施里已经很深很深了。
德兰姆姆最可敬地方在于:始终坚信穷人是有尊严的,并且付出一生的艰苦努力,在穷人凄惨卑微的外壳内,寻找和发现他们的尊严。姆姆说:“我们常常无法做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怀抱大爱去做些小事。”举世公认她是穷人之母。
(摘编自华姿《德兰修女传》)
注:德兰姆姆:德兰修女,又译为特雷莎修女,1979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德兰修女是一位伟大的仁爱行动者,为了让更多的穷人在生命尽头不再那么孤单凄凉,感受到爱的
温暖,德兰修女建立了临终关怀院。
B.很多人认为德兰修女救助垂死者,是资源浪费,没有什么意义,对此姆姆从不解释,依然无怨无悔
的耐心服侍每一个需要救助的人。
C.德兰修女让远道而来探望她的牧师等待,把慕名采访的记者晾在一边,这说明她把服务穷人服侍病
人放在首位。
D.哈普给一位重病的老人喂饭,尽管很笨拙,却受到老人的祝福,老人的祝福深深震撼了他,让他做

到了25年来一直没有做到的事。
E.本文通过对德兰修女艰苦努力创建临终关怀院过程的记述,生动展现了她无私无我为穷人奉献的一
生。
德兰修女被誉为“穷人之母”,她对爱穷人有哪些看法?请简要概括。
文中详细写了战地记者哈普的感受和转变,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德兰修女拒绝仁爱服务的制度化、设施化,认为现代人迷失在制度、设施里已经很深了。你
同意这种观点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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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3题
冷冷的夜雨
铁枫
仿佛是刹那间的事,一直狂躁地奔突于高楼广厦之间的狂风突然声势大减,变得气若游丝了,紧接着细密的雨丝就从幽邃、混沌的夜空里无声地飘落下来。冰凉的雨滴划过脸颊、锐利的寒意透过肌肤在心底迅速扩散开来,然而这浓浓的寒意却无法驱退心中焦躁的火焰——那辆每日载我回到栖身之处的夜班巴士今晚不知何故久等不至。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要在这个飘着冷雨的初冬深夜等待多久。
我孤零零地伫立在狭窄的、勉强可以遮雨的候车亭里,头顶一盏昏黄的路灯下,晶亮的雨滴急速飞旋成一道道凌乱交织的线条,如同在表达一种浮躁而又无奈的情绪……此时的马路上冷冷清清,偶尔有行人经过,大都是低着头、行色匆匆。
在马路的另一边,一间餐厅明亮辉煌的灯光无遮拦地倾泻出来,以其温暖柔媚的色调引诱每一个在寒冷中穿行的行人。我远远地注视着那些坐在灯光里细斟慢酌、谈笑风生的男男女女,心中隐隐掠过一缕失落和酸楚,说不清是为了什么。后来我注意到,在餐厅内一个灯光昏暗的角落里,一个中年男人独自坐着,目光总是在腕上的手表与窗外之间游移不定。看上去他是在等什么人,或者是这场突降的冷雨阻挡了他回家的行程。餐厅内再温暖再明亮,也终究无法取替家中妻儿的欢笑……在所有的词汇中,家是最为温暖的一个词儿,洋溢着关爱的馨香。没有家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没有家的人是无根的浮萍,值得悲哀。在许多真正的漂泊者眼里,“浪迹天涯、四海为家”这八个字中所包含的无奈与悲哀远远多过浪漫和洒脱。一个真正的漂泊者是不会崇拜漂泊的。
这样想着的时候,那辆巴士终于姗姗而至了。在登上巴士的一瞬间,我稍稍犹疑了一下,下意识地觉着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遗忘在站台上了,但是回头看看刚才站过的地方,什么也没有。车门咣地一声关上了,把细锐的寒风、绵密的冷雨和一些或焦躁或怅惘的心情关在了车外。
车内空荡荡的,零星地坐着几个乘客。除了沉闷的马达声之外,听不见别的声音。忽然从邻座传来一阵压抑的咳嗽声。循声望去,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膝上躺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看情形是他的女儿了。小女孩已经睡着了,她的父亲咳嗽的时候努力向一边偏着头,并用手捂着嘴,生怕吵醒她。路灯的光芒透过车窗,一束一束扫过女孩的脸庞:她微闭着双眼,脸上漾着幸福的微笑、腮边闪烁着快乐的红潮……恍惚间,我仿若回到十年前那个初冬的雨夜,父亲挽着我的手走在一段泥泞的路上,我几次险些滑倒都是父亲那只厚实有力的大手牢牢把我抓住。黑暗中,温煦的父爱从父亲坚实的掌心传过来,令我为之深深陶醉,忘却了寒冷和恐惧……
下车的时候雨已经小了,只是风更紧了,寒气沁骨。耳边的雨声淅淅沥沥,犹如肖邦奏响的《雨滴》。多年以前,当我第一次沉醉于这支绝美的钢琴曲中时,内心随之生发的是对生途艰辛世事跌宕的嗟叹,而此刻,这支熟悉的旋律再度从心底奏响的时候,我已经走近被自己称之为“家”的狭小居所,和着那旋律的是一种安然恬淡的归属感。
假如说人生就是一场突降的冷雨,那么谁能够拥有一个可以栖息和回归的地方、保证自己一颗干燥而又从容的心不被淋湿,谁就注定能够坦然地接近幸福。这场冬夜的冷雨也许很快就会过去,但愿一切长养于这场雨中的幸福感觉能够永恒。
如何理解文章第3段所说,“一个真正的漂泊者是不会崇拜漂泊的”?
第6段运用什么表现手法写对肖邦的钢琴曲《雨滴》的感受?这样写有何作用?
第4段说,“我”上车时,“觉着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我遗忘在站台上了”。遗忘的是什么东西?为什么会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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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的灯盏
朱以撒
①秋天来了,山里闪动着风吹过的暗影。叶片开始有秩序地脱离枝条,原先紧挨在一起的两片树叶,一片先下来了,另一片落下来的时候,再也见不到它旧日的邻居。交接的日子来临,一些矮小的灌木丛里,浆果外表抹上了一层紫黑,一只翠绿的螳螂举着带锯的刀,轻轻划了一下,浆水霎时奔涌而出,紫透了枝下的土皮。
②稻子已经进仓,秋风下瑟瑟摇曳的是从农夫指缝里漏下的一枝金黄。农夫已经走远,不会回头,注定这一穗金黄要坚持到秋日的最后,被人遗漏、忘却,不能和亿万弟兄一道进入温暖的谷仓,此时它的美超过一切。在我看来,缘于遗忘而独立存在,虚构出岑寂田野的动人一幕。浆果、稻穗这样兀立风寒中的灯盏,秋日的过去就是它们生命的过去,许多美艳走到这里,自然变得素洁起来,像戏台上的名角戏装卸下,铅华洗去,走在街市上,纯乎一个普通的中年妇女。
③暗夜里,车驶过同样岑寂的山村,简陋的土墙开设的小窗口透出昏黄的光,一家人聚在严实的屋内,守着炉火,内心踏实起来,谷仓是照耀一家人美好心情的不灭灯盏,隔着芳香的木板,里边躺着一家人的生存希望——从春日开始萌发,夏阳曝晒,现在终于落实下来。当时是那么漫长,好像一盏秦时的灯,要擎到汉时才被真实地点亮,中间这么多的交替、衔接、奔跑——的确,我看过那些最终不能点亮灯盏的农耕人家,秋日远去,寒冬到来,是那么黯然神伤地蹲着,敲打着春日吃进泥层中的犁耙,要问个究竟。丰稔的人家如实地享受着秋日的馈赠,闲聊时记起春夏那些有趣的细枝末节,唇齿开合中带着舒适的滋润。看来,只有希望不落虚空,眉宇间才笑得起来。
④一本书在经过春风、夏雨的重叠,终于在深秋的最后几日结束了文字的蔓延。这个文人松了一口气,好几次他像一个持灯者,火舌飘忽不定,他的心时浮时沉,晴明阴晦在瘦削的脸庞上隐现。夜半推开窗门,所有家庭的灯盏都熄灭了,自己却还在夜色里跋涉——这大半年的灯火费得太多了。在乡村写作,笔下的蔬笋气明显与上一个章节慢了一个节奏。似乎都有这样的感觉,在乡村里完成的这一部分,像是夕阳余晖下归栏的牲口,脚步细碎,神色安然,被深浓起来的薄纱笼罩。也应该有一个相近的阅读环境——村头老樟树下,寂静萧然的风雨亭里,简约朴素的廊桥上。选择环境阅读是一种智慧,删去书写者身上的种种附加,也放弃了自己种种目的性,此时,书页打开,字句联袂而起,人融了进去。有几次我读到一些残本,残本毁弃了创作者的背景材料,如在异地骤遇了陌生人,没有既往的历史记录,没有阴影和光圈,使阅读时每一字句都像秋风里吹过的干果,水分滤去,肉质干脆。秋风残照下的人、文要比湿润阳春时可靠,它的冷峻是此前未有的情节,浓缩着艳丽的汁水,到了这个节气的文人笔下,我们说韵味,其中一部分就是由朴实无华来承担的。
⑤渐渐形成一个晚秋爱好者。尚在砚边的余墨被风吹干,兑点水,作一幅草草小品,透视着笔底漫不经心的挥洒状态,万木萧疏,百草枯黄,一个在秋风中穿行的漫游者,心事清癯。一些被春日枝繁叶茂遮蔽的疤痕,一些少年时代持抱不放的爱恋,不是展现了,就是放弃了。季节使人、物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啊,幻想的春日和无比实在的秋日――有理由说,春日秋日的笔下文辞一定是不同色泽的,尽管出自一人之手。我仍然记得秋日里修订春日写下的一叠文稿,落笔如刀斧,删尽繁枝缛叶——这就是文字的命运,像许多果实那样,春夏的花枝招展,只有到了秋日,是否存在才能确认。
⑥有一些灯盏没能亮到秋日,与生俱来的命数,使它们止步于初秋。刘安说,不与夏虫语寒,不与曲人语道。因为生命中缺乏言说的条件,回放曾经在春日里生机无限的花朵,不禁追问起空间的历程,究竟隐伏着多少玄机:在时光携带着无数浮沉不定的生物匆匆行进时,伤逝之美也在同时上演——使一个走到秋日下的人,那些郁积着浓艳和空洞的春愁,此时一笔勾销。
(选自《经典美文》2007年8月,有删节)
作者笔下的“秋日”有哪些特点?(限用文章中词语)
“秋日的灯盏”在文中指什么?为何称之为“灯盏”?
本文隐含作者对生命追求过程的思考,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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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心 手 背
郭萍
当母亲跪在大嫂的面前时,我胸中的热血一下子冲到了脑门,心里像针扎一样难受。
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母亲高兴了一阵子,然而昂贵的学费让母亲到处求爷爷、告奶奶,借遍了亲戚朋友,可还差三千元。母亲终于下了决心,向两个哥哥求助。两个哥哥老实木讷,不善言语,可因为两个嫂子,和母亲的关系很紧张。
我和母亲来到大哥家的时候,他们正在吃饭。见我们进来,小侄子蹦蹦跳跳迎了上来,亲热地叫着奶奶。大哥急忙收拾碗筷,大嫂对我们不理不睬,阴沉着脸,随手拿起了没有织好的毛衣,低头专注地织了起来。
好像是过了一个世纪,母亲才开了口,话里带着哭腔: “你小弟考上了大学,急用学费。你们……” 大哥小心地看了一眼大嫂,悄悄地躲在了屋角,点燃了一支烟。 大嫂暴跳如雷,突然放下手里的毛线,指着大哥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这个窝囊废,瞧瞧你挣的钱?自己家都养不起的,还想供人家读大学?凭什么你只读小学,他要读大学?” 大哥一声也不敢吭,低着头抽烟,烟圈一圈圈地在大哥眼前荡漾,像是无奈的灵魂跳舞。
母亲站在屋中央,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我看出她在努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我的热血一下子冲到了头顶,愤怒地大声喊道:
“算了,不用你们了,我不上什么大学!不上了!”
我拉起母亲就往外走,可母亲挣脱了我,一下子跪在了大嫂的面前,泪流满面:
“不要这样!求求你,帮帮你弟弟吧!都是一家人,手心手背啊!”
大哥一下子跳了起来,把烟丢在地上,伸手拉起了母亲,转身一把抓过大嫂,一记耳光在屋子回响,屋里乱成了一锅粥。
我还是用两个哥哥的钱上了学。到学校报到的那天,阴雨绵绵。夜晚,躺在宿舍里,听着外面雨敲打窗户的声音,我的眼前又浮现母亲给嫂子跪下的情景,耳边回响着嫂子的哭声和骂声。我悄悄地饮下泪水,对亲情产生了怀疑。
毕业后,凭着教授对我的偏爱和自己的努力,我很快地在商海里成功。
春节来临,我衣锦还乡。哥哥很热情,两个嫂子见了我脸上讪讪的。大嫂小心翼翼地观察我的脸色,陪着小心,用极温和的语调: “你有出息了,可别忘了家里人。” 我什么也没有说,把眼睛扭到了一边,她灰溜溜地到厨房洗碗去了。大哥看了看大嫂,慢慢地劝我: “小弟,不要跟她计较,女人就是这样。” 哥哥们请我到他们的家做客,我不想去。母亲劝我:“还是去吧,都是一家人。” 在两个哥哥家桌子上,我见到了本地极为罕见的海鲜,那是我特地从大连买来孝敬母亲的。我的心里又被针刺了一下,食不下咽,我不敢相信母亲会忘记了那一跪。 母亲见我从哥哥家里回来闷闷不乐,心里明白了几分,她小心地观察我的脸色,什么也没说。夜晚躺在东北的火炕上,母亲轻轻地为我掖了掖被子,慢慢地对我说:“孩呀,都是娘的心头肉,手心手背都是肉,咬哪儿都疼。”
我在被窝里泪流满面,是为自己的小心眼还是为母亲的大度,我不知道,母亲为大嫂跪下的那一幕又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再回到家乡是为了大哥。严重的肾衰竭让他一步步走向坟墓。我和医生搜遍了互联网,可找不到能和大哥相匹配的肾。大哥躺在床上,呼吸渐渐微弱,大嫂只是哭泣。可怜大哥才四十出头!我至今还记得他拉起跪在地上母亲的那只手。我想把我的肾换给大哥。
大哥患病才仅仅一个月,母亲的头发再也找不到一根黑的,体重瘦了十多斤。听说我要给大哥一个肾,她找到了医生,决定将她的肾换给大哥。我震惊了,母亲已经是快六十的人,身体不好,如果把肾给大哥,那后果……
我坚决不同意,和母亲抢着把自己的肾换给大哥。母亲哭了:“手心手背,手心手背啊!”
大嫂跪在母亲的面前,痛哭流涕。母亲拉起了她:“孩呀,一家人,都是娘的儿呀,手心手背!”
我悄悄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心,轻轻地咬了一口,那份疼痛让我清醒,又转过手背,也轻轻地咬了一口,伴着疼痛我泪沾衣襟,我懂得了母亲心痛的滋味,也理解了当年母亲那一跪的意义。
唉,手心手背,圣洁的母爱!
作者先写母亲下跪,再写母亲下跪的原委,试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作者写“大嫂”对“母亲”的态度有什么变化?作者写这一变化对表现文章主题有什么作用?文章最后说:“唉,手心手背,圣洁的母爱!”请联系全文说说母爱“圣洁”的具体表现。
变化:
作用:
具体表现:
本文的线索非常明确,请结合文章具体内容,作简要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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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脑在生命头几个月进程中的发育是生物学上自我构成的最为值得提及的形式之一。从诞生的那一刻起,人就来到了一个充满刺激的世界,猛烈的外界刺激潮水般涌入婴儿的睡—醒周期的时间节拍,他的睡—醒行为是受他的大脑神经元结构控制的。新生儿的大脑于是自己生成一个时间程序,让外界感官刺激依照这一时间程序而通过,避免过多的刺激涌入,对新的印象进行整理并在睡眠的相应阶段加以深化。在这里,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具有超常周期与昼夜周期的内源节律共同出力编织睡—醒阶段的模式。随着时间一个月一个月地过去,大脑一天一天地发育,睡—醒行为的内在时间程序也不断变化。这个时间程序以此反映婴儿大脑的不断发育情况。但人类大脑的自我构成功能并非只从诞生时刻才开始。在诞生的这一时刻,自我构成功能已经在发育的道路上走过一大截路了。新生儿的那些令人惊奇的行为便是有力的证明。新生儿生命的寿命还在出生之前若干星期,亦即还在母腹中就已开始了。
母亲只要觉察到腹中胎儿在动,就每天念两遍童话《国王、老鼠和奶酪》。她大声地念,慢慢地念——从头到尾要3分钟。就这样,到了分娩的那一天,婴儿出生后竟然就知道这个童话!
新生儿的这种非凡的能耐不难加以证实。在橡皮奶头里装上一个压力传感器,用以记录吮吸动作。然后给婴儿戴上一个耳机,有选择地播放两则童话给他听。两则童话都由婴儿的母亲来念——而且念的速度、声音大小、语调全都一样。这两则童话分别用立体声磁带给录制下来。婴儿吮吸得较通常速度快时,让他听到一则童话;他吮吸得较慢时,让他听到另一则童话。在这种方式下,新生儿能够区分他喜欢听哪一则童话。两则童话中一则是本原的,另一则在形式上作了些改动——只是把所有角色的名字都作了改换。新生儿连细微的差别都发现了,在试验进行几分钟后就找到了他要改变自己吮吸频率的方向——他可以通过改变吮吸频率使耳机传来他想要听的那则童话。他所想要听到的始终是本原童话,亦即他在母腹中常常听到的那则童话。
上面所描述的方法以多种形式运行,目的在于弄清新生儿对说话声音和语言形式之间差别进行感知的能力到底有多大。如果让婴儿母亲与另一位女人读同一篇故事,小小的婴儿总是喜欢选自己亲生母亲的声音,而不选另一位女人的声音。会两种语言的母亲,她的新生儿能区分她的两种语言,又喜欢从中选择自己还在母腹中时听得最多的那种语言。但是,如果两则童话故事由新生儿的父亲与另一位陌生男子来念,那么,新生儿就不知道该怎么选择了。就是说,父亲的声音与另一位男子的声音在新生儿听来是同样陌生的。
这一检验结果证明了母亲声音对腹中胎儿的强烈影响。只有母亲的声音才能够让腹中胎儿从母腹内的背景噪声中鲜明地听出来,而外界的声音则“消逝”,听不见。胎儿的听觉器官在孕期的最后3个月完全形成,亦即具备完全的听觉功能。由此可知,还在这一时期,话音模式就已经传入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了。显而易见,母亲的话音特征已留在了胎儿的大脑中——这是大脑留下的第一批记忆痕迹。正是这第一批记忆痕迹使新生儿能够重新识别曾经听到过的话音模式并与其他话音区别开来。
下面关于“时间程序”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睡—醒行为的内在时间程序不断变化,并以此反映婴儿大脑的发育情况。
B.时间程序是由潮水般涌入新生儿大脑的强烈的外界刺激共同编制而成。
C.时间程序是通过大脑对新的印象进行整理并在睡眠的相应阶段加以深化。
D.恒定的内在时间程序主要表现在新生儿的睡—醒阶段这一固定的模式上。

下列说法与原文意思不相符的一项是()

A.大脑的自我构成功能在新生儿诞生前就已经在发育的道路上走过一大截路了。
B.新生儿听不见外界的声音,是因为只有母亲的声音才能够对他产生影响。
C.科学实验结果表明,新生儿具有对说话声音和语言形式差别进行感知的能力。
D.第一批记忆痕迹使新生儿能识别曾经听过的话音模式并与其他话音区别。

根据原文所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通过对人幼年生长期时间程序产生规律的研究,我们可以得知,新生儿的睡眠与清醒昼夜周期是不可能改变的。
B.实验清楚地表明.新生儿生命的寿命早在出生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因此我国现行对人寿命长短计算的方式是错误的。
C.胎儿的听觉器官在母亲怀孕的最后三个月完全形成.所以好的胎教模式对人脑自我构成功能的产生起到重要的作用。
D.实验表明,人类大脑的自我构成功能并非只从诞生时刻才开始,由此可见,人的早期智力开发可以提前到出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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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刺•胡杨树•红柳木
王祖远
①汽车窗外那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难觅生命的迹象,只有偶尔出现的一蓬蓬骆驼刺、一株株胡杨树和一丛丛红柳木。我心血来潮,给他们封了个绰号,叫抗旱防沙的“戈壁三杰”。
②为了揭开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若羌县以东120公里的楼兰故城之谜。我从天山南麓的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首府库尔勒起身,沿一路沙尘:把自己交给了一辆全身散了架似的陈旧的老爷汽车。
③九月的南疆,天地间干焦欲灼,或许一根火柴足可以把大自然烧为灰烬。这里年降雨量不足三毫米,但蒸发量却超过三千毫米。在这样一种人类难以想像的环境里,我所敬慕的“戈壁三杰”却依然生存,是它们在我来回1200里的行程中,不时地在路边闪现,安慰和鼓励我这位初涉沙漠的远方人。
④“戈壁三杰”个个可称为大西北的英雄好汉,它们给了大西北一身豪气与阳刚,顽强地表现着高原上的力量和希望,世世代代向人类传递着大自然内心的激情与信息。
⑤别看那些骆驼刺矮趴趴的,但每枝每叶都坚挺地刺向天空,在飞沙走石的狂风之夜,也从不低头屈服。骆驼刺遍布大漠戈壁,若是没有这些小生命的存在,缺少了这一抹抹绿色的点缀,大西北会增加更多的一片片的和尚头和招来更多伤感的泪水。
⑥汽车在南疆一段死寂寂的沙地上行驶。车行的左方闪过了上千亩的胡杨林,但早已全部死亡而干枯。高矮错落,几乎望不透哪里是林子的尽头。其中一株高挺伟岸,顶尖微微后仰,两根一样粗细的枝桠分别向左右前方伸出,形成了历史的定格。它在仰天长啸,倾吐悲愤与不平。显而易见,数百千年以前,这里一定进行过一场自然界与历史岁月之间惨烈的旷日持久的大搏斗,最终,在“适者生存”的历史进行曲中,这片胡杨悲壮地倒下了,给大自然留下了一片珍贵的遗迹。站着的,仍然那么英武;即便倒下,依旧保留着自己的尊容。人类从这里看到的是“死亦为鬼雄”的豪迈。遥想若干年前,这片胡杨林曾给无边的沙漠戈壁带来多大一片绿荫,它们头上的枝叶呼唤着云雾,脚下的根系滋生出清泉,紧紧傍在古丝路的一侧。西行的驼队在此歇脚,东进的商旅树下炊饮,凡是跋涉丝路在此受过荫护的人谁能忘记那大漠中的绿荫之梦!
⑦然而,我的这次西行考察,印象最深的还数红柳木。
⑧这些红柳,有的一丛只有巴掌那么大,零散地趴伏在平坦的沙地上,如镶嵌在黄褐色古老大漠身上的绿斑,为干焦焦的大地带来一丝生气。稍大一点的,细枝底下便有一堆沙。我远近细看了一下,发现哪里有沙堆,那上面必有一丛红柳,二者之间有着这样一种不可分割的缘分。在有些区域,二者的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凝聚与表现。沙向红柳聚拢,红柳又依沙堆成长增高。路经一片望不到边际的沙包,个个圆溜溜的,高一二十米,周长三四十米,上面均有一丛挺直腰杆、成了气候的红柳木,二者都是日积月累、点点滴滴长大成型的。它们这种自然而默契的配合,也正是人类在艰苦的生存环境条件下挣扎奋斗的写照。为了生存,地球上还有许许多多令人感叹的奇妙现象。
⑨红柳能在沙漠里繁衍生存,当然也依靠自己的本能与特性。我特意留神了一下:若朝着西南方向望去,沙海里全是蓬蓬松松的绿堆;倘若再掉头向东北方看,而那些沙丘全是秃秃的半边光头。红柳避开了沙丘承受烈日的西南面,牢牢地占据着稍稍背阴的东北侧。向下,拼命地把根扎向深处,这是存活的根本;向上,勇敢地与烈日进行抗争,这是与生俱来的品德。日日夜夜,岁岁年年。红柳就是这样生活着。即便是在那倒下的千亩胡杨林的身旁,又有一丛丛柳木成长起来。
⑩红柳不是花,但每一丛的上半截,均呈紫红色,远望,如一顶顶紫红漂亮的花冠,点缀美化着这灼烤人肤的戈壁滩。
辗转大漠一个多月,红柳作为生物界的奇迹,偶像般地把一种巨大的力量注入了我的人生世界。人的生命不长,也就是那么一段外出的旅程。如果我们能像红柳那样,永不放弃,人生在艰苦的逆境中也能增添无限风光与意义。
文章第一自然段和第四自然段的自然环境有什么特征?这样描写有什么作用?
作者在文章最后一段说“辗转大漠一个多月,红柳作为生物界的奇迹,偶像般地把一种巨大的力量注入了我的人生世界”,“这种巨大的力量”指什么?结合文本,谈谈你对生命的认识。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难觅生命的迹象,但却生长着骆驼刺、胡杨树和红柳,可见这三种植物生命力之顽强。
B.作者在第五段中综合运用了拟人、夸张、比喻的手法,写出了骆驼刺的坚挺、毫不屈服,表达自己对骆驼刺的敬仰、赞美之情。
C.骆驼刺、胡杨树、红柳木本是安静的植物,但作者却赋予它们以动态美,可见作者对它们的喜爱程度之深。
D.作者在文中重点描写了红柳木,因为红柳木与其他两种植物相比,生命力更顽强,更值得人类学习。

E.纵观全文,语言运用准确、生动,句式变化多样是本文一个重要特色,这反映出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及对大自然观察之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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