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
学习语文不能要求速成
①我常常接到这样的信,信上说:“我很想学好语文,希望你来封信说说怎样学。”意思是,去一封回信,他一看,就能学好语文了。又常常有这样的请求,要我谈谈写作的方法。我谈了,谈了三个钟头。有的人在散会的时候说:“今天听到的很解决问题。”解决问题哪有这么容易?哪有这么快?希望快,希望马上学到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可是学习不可能速成,不可能画一道符,吞下去就会了。学习是急不来的。为什么?学习语文目的在运用,就要养成运用语文的好习惯。凡是习惯都不是几天工夫能够养成的。比方学游泳。先看看讲游泳的书,什么蛙式,自由式,都知道了。可是光看书不下水不行,得下水。初下水的时候很勉强,一次勉强,两次勉强,勉强浮起来了,一个不当心又沉了下去。要等勉强阶段过去了,不用再想手该怎么样,脚该怎么样,自然而然能浮在水面上了,能往前游了,这才叫养成了游泳习惯。学语文也是这样,也要养成习惯才行。习惯是从实践里养成的,知道一点做一点,知道几点做几点,积累起来,各方面都养成习惯,而且全是好习惯,就差不多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写完一句话要加个句号,谁都知道,一年级小学生也知道,但是偏偏有人就不这么办。知道是知道,就是没养成习惯。
②一定要把知识跟实践结合起来,实践越多就知道得越真切,知道得越真切就越能起指导实践的作用。不断学,不断练,才能养成好习惯,才能真正学到本领。
③有人说,某人“一目十行”,眼睛一扫就是十行。有人说,某人“倚马万言”,靠在马旁边拿起笔来一下子就写了一万字。读得快,写得快,都了不起。一目十行是说读书很熟练,不是说读书马马虎虎;倚马万言是说写得又快又好,不是说乱写一气,胡诌不通的文章。这两种本领都是勤学苦练的结果。
④要学好语文就得下功夫。开头不免有点勉强,不断练,练的功夫到家了,才能得心应手,心里明白,手头纯熟。离开多练,想得到什么秘诀,一下子把语文学好,是办不到的。想靠看一封回信,听一回演讲,就解决问题,是办不到的。
⑤有好习惯,也有坏习惯。好习惯养成了,一辈子受用;坏习惯养成了,一辈子吃它的亏,想改也不容易。譬如现在学校里不少学生写错别字,学校提出要纠正错别字,要消灭错别字。错别字怎么来的呢?不会写正确的形体吗?不见得。有的人写错别字成了习惯,别人告诉他写错了,他也知道错,可是下次一提笔还是错了。最好是开头就不要错,错了经别人指出,就勉强一下自己,硬要注意改正。比方“自己”的“己”和“已经”的“已”搞不清楚,那就下点儿功夫记它一记,随时警惕,直到不留心也不会错才罢休。这篇选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请根据选文第①段的论证思路,填写出相应的内容。
选文第①段先针对 的现象,提出中心论点;接着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例,论证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观点。选文第④段中,作者反复说“是办不到的”,这样写有什么表达效果?
第⑤段运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试举例说明。
11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火腿
梁实秋
②火腿的历史且不去谈他,也许是宋朝大破金兵的宗泽于无意中所发明。宗泽是义乌人,在金华之东。所以直到如今,凡火腿必曰金华火腿。东阳县亦在金华附近,《东阳县志》云:“熏蹄,俗谓火腿,其实烟熏,非火也。腌晒熏将如法者,果胜地常品,以所腌之盐必台盐,所熏之烟必松烟,气香烈而善入,制之及时如法,故久而弥旨。”火腿制作方法亦不必细究。总之手续及材料必定很考察。东阳上蒋村蒋氏一族大部分以制火腿为业,故“蒋腿”特为著名。金华本地常不能吃到好的火腿,上品均已行销各地。
③我在上海时,每经大马路,辄至天福市得熟火腿四角钱,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佐酒下饭为无上妙品。至今思之犹有余香。
④一九二六年冬,某日吴梅先生宴东南大学同仁于南京万全,予亦叨陪。席间上清蒸火腿一色,盛以高边大瓷盘,取火腿最精部分,切成半寸见方高寸许之小块,二三十块矗立于盘中,纯由醇酿花雕蒸制熟透,味之鲜美无与伦比。先生微酡,击案高歌,盛会难忘,于今已有个世纪有余。
⑤抗战时,某日张道藩先生召饮于重庆之留春坞。留春坞是云南馆子。云南的食物产品,无论是萝卜或是白菜都异常硕大,猪腿亦不例外。故云腿通常均较金华火腿为壮观,脂多肉厚,虽香味稍逊,但是做叉烧火腿则特别出色。留春坞的叉烧火腿,大厚片烤熟夹面包,丰腴适口,较湖南馆子的密汁火腿似乎犹胜一筹。
⑥台湾气候太热,不适于制作火腿,但有不少人仿制,结果不是粗制滥制,便是腌晒不足急于发售,带有死尸味;幸而无尸臭,亦是一味死咸,与“家乡肉”无殊。逢年过节,常收到礼物,火腿是其中一色。即使可以食用,其中那大骨头很难剔除,运斤猛斫,可能砍得稀巴烂而骨尚未断,我一见火腿便觉束手无策,廉价出售不失为一办法,否则只好央由菁清持往熟识商店请求代为肢解。
⑦有人告诉我,整只火腿煮熟是有诀窍的。法以整只火腿浸泡水中三数日,每日换水一二次,然后刮磨表面油渍,然后凿子挖出其中的骨头(这层手续不易),然后用麻绳紧紧捆绑,下锅煮沸二十分钟,然后以微火煮两小时,然后再用大火煮沸,取出冷却,即可食用。像这样繁复的手续,我们哪得工夫?不如买现成的火腿吃(台北有两家上海店可以买到),如果买不到,干脆不吃。
⑧有一次得到一只真的金华火腿,瘦小坚硬,大概是收藏有年。菁清持往熟识商肆①,老板奏刀,砉②的一声,劈成两截。他怔住了。鼻孔翕张, 好像是嗅到了异味,惊叫:“这是道地的金华火腿,数十年不闻此味矣!”他嗅了又嗅不忍释手,他要求把爪尖送给他,结果连蹄带爪都送给他了。他说回家去要好好炖一锅汤吃。
⑨美国的火腿,所谓ham,不是不好吃,是另一种东西。如果是现烤出来的大块火腿,表皮上烤出凤梨似的斜方格,趁热切大薄片而食之,亦颇可口,惟不可与金华火腿同日而语。“佛琴尼亚火腿”则又是一种货色,色香味均略近似金华火腿,去骨者尤佳,常居海外的游子,得此聊胜?
【注】①商肆:肆,铺子。商铺,商店。②砉(xū):皮骨相离声。试从修辞角度谈谈“店员以利刃切成薄片,瘦肉鲜明似火,肥肉依稀透明”这句话的妙处。
文章③、④、⑤段写了三次吃火腿经过,意义何在?
文章通过火腿,表达了作者什么样的情感?从哪些地方可以看出来?
结合全文遣词造句以及材料选择谋篇布局谈谈这篇文章的写作风格。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有一天,本级的学生会干事到我寓里来了,要借我的讲义看。我检出来交给他们,却只翻检了一通,并没有带走。但他们一走,邮差就送到一封很厚的信,拆开看时,第一句是:
“你改悔罢!”
这是《新约》上的句子罢,但经托尔斯泰新近引用过的。其时正值日俄战争,托老先生便写了一封给俄国和日本的皇帝的信,开首便是这一句。日本报纸上很斥责他的不逊,爱国青年也愤然,然而暗地里却早受了他的影响了。其次的话,大略是说上年解剖学试验的题目,是藤野先生讲义上做了记号,我预先知道的,所以能有这样的成绩。末尾是匿名。
我这才回忆到前几天的一件事。因为要开同级会,干事便在黑板上写广告,末一句是“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字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
我便将这事告知了藤野先生;有几个和我熟识的同学也很不平,一同去诘责干事托辞检查的无礼,并且要求他们将检查的结果,发表出来。终于这流言消灭了,干事却又竭力运动,要收回那一封匿名信去。结末是我便将这托尔斯泰式的信退还了他们。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
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呜呼,无法可想!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作者详细介绍“你改悔吧!”这一句话的来历,用意何在?你是怎样理解的,试简释。
“‘请全数到会勿漏为要’,而且在‘漏’字旁边加了一个圈。我当时虽然觉到圈得可笑,但是毫不介意,这回才悟出那字也在讥刺我了,犹言我得了教员漏泄出来的题目。”——你认为漏字圈的可笑么?圈的用意是否在讥刺“我”?
“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对于这句话你如何理解?
但在那时那地,我的意见却变化了。试简说作者意见是如何变化的。
)阅读《教育你的父母》,完成小题。(共15分)
教育你的父母 梁实秋
“养不教,父之过。”现在时代不同了。父母年纪大了,子女也负有教育父母的义务。话说起来好像有一点刺耳,而事实往往确是这样。
“吃到老,学到老。”前半句人人皆优为之,后半句却不易做到。人到七老八十,面如冻梨,痴呆黄老,步履维艰,还教他学什么?只会含饴弄孙,或只坐在公园木椅上晒太阳。这时候做子女的就要因材施教,教他的父母不可自暴自弃,应该“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人生七十才开始”。
代沟之说,有相当的道理。不过这条沟如何沟通,只好潜移默化,子女对父母向来便耳提面命。上一代的人有许多怪习惯,例如:父母对于用钱的方式,就常不为子女所了解。年轻人心里常嘀咕,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一个钱也带不了棺材里去!一个钱看得像斗大,一串串地穿在肋骨上,就是舍不得摘下来。眼瞧着钱财越积越多,而生活水准不见提高。嘀咕没有用,要事实上逐步提示新的生活模式。看他的一把坐椅缺了一只脚,垫着一块砖,勉强凑和,你便不妨给他买一张转椅躺椅之类,看他肯不肯坐。看他的衣服捉襟见肘,污渍斑斑,你便不妨给他买一件松松大大的夹克,看他肯不肯穿。这当然不免要破费几文,然而这是个案研究的教学法,教具是免不了的。终极目的是要父母懂得如何过现代的生活,要让他知道消费未必就是浪费。
教育的方法多端,言教不如身教。父母绝非低能,大抵也会知道模仿。在公共场所,如果年轻人都知道不可喧哗,他们的父母大概也会不大声说话。如果年轻人都知道鱼贯排队,他们的父母也会不再攘臂抢先。。种种无言之教,影响很大,父母教育儿女,儿女也教育父母。
有些父母在行为上犯有错误,甚至恶性重大不堪造就,为人子者也负有教育的责任。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而不违,劳而不怨。”这就是说,父母有错,要委婉劝告,不可不管;他不听,也不可放弃不管,更不可怨恨。当然,更不可以体罚。看父母那副孱弱的样子,不足以当尊拳。
(选自《读者》)本文的中心论点是什么?
第3段“要让他知道消费未必就是浪费”中“未必”一词可以去掉吗?为什么?
阅读全文,作者认为应该怎样教育父母?
第4段划线句有什么作用?你能在空白处再补充一个类似的例子吗?
阅读《玉米人》,完成小题。(共15分)
玉米人迟子建
(1)晚夏时节,玉米成熟了。街头做烤玉米生意的乡下人多了起来。
(2)有一天,在离我家很近的中山路上,我遇见了一个卖玉米的人。他占据着很好的地段,背靠着沃尔玛超市和工人文化宫,在过街天桥下,用一个铁皮箍起的炉子,烤着玉米。玉米被竹签穿着,一穗穗地横在炭火上。他似乎害了伤风,不时地抽着鼻子。他的生意真不错,烤好的玉米很快被路人买了去,他便剥了新的玉米,接着烤。在他旁边,摊开着一个大网袋,那里面装着至少上百穗的玉米。
(3)我不爱吃烤玉米,想买他几穗生的,回家煮。我指着他烤着的玉米问:“多少钱一穗?”
(4)“一块五。”他转动着竹签,头也不抬地说。
(5)“我想买四穗。”我说。
(6)他抬起头,问了一句:“你能吃四穗?”
(7)“ 我要买生的,回家去煮。”我说。
(8)他抽着鼻子,很干脆地说:“不卖!”
(9)我以为他怕我跟他讲价,于是安慰他说:“我买生的,也按一块五一穗的钱给你。”
(10)“那也不卖!”他坚决地说。
(11)这让我大惑不解。我开导他:“你卖熟的才一块五,而我买生的是一样的价,省了你的炭火,还省了你的力气,你怎么算不过来帐?”
(12)一听我嘲笑他不会算账,他沉下脸,指着我庄严地说:“卖给你生的,那些要吃烤玉米的人,要是不够吃了怎么办?”
(13)天哪,竟然是这理由!我心底里骂着他“蠢 货”,掉头而去。到了中山路革街相交的路口,我碰到了另一个烤玉米的人。这次,我以熟玉米的价钱了,顺利地买了几穗生玉米。摊主显然明白这买卖划得来,很高兴,他笑着对我说:“好吃了再来啊。”
(14)我提着生玉米走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不卖给我玉米的人。我站定了,示威性地晃悠着手中的玉米。他在招揽生意的时候,看到了我,也看到了那兜玉米,他张大了嘴,很惊恐的样子,好像的提着的,是一颗颗手雷。他别过身去,连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回过头来,接着烤他的玉米,那么地安闲,那么地从容。
(15)夏季过去了,街上烤玉米的人都不见了。有一天路过天桥,在苍茫的蓝色中,我忽然想起了那个烤玉米的人,想起了他清瘦而黧黑的脸,以及他灵活地转动炭火上的玉米时的知足的神态。我忽然觉得他是一个身上洋溢着神灵之光的人。他为了一个信念,或者说是一种责任,拒绝唾手可得的利益,他这种固执,难道不可贵吗?
(16)我想,好的写作者就应该像那个玉米人那样,可以笨一点,可以放弃一点现实的利益,可以甘心承受坚持自己的信仰而带来的生意上可能的冷清。我愿意做这样一个玉米人,守着自己的炉子,守着炉子里心灵的炭火,为那些爱我作品的读者(哪怕是少数),精心焙制食粮。
(选自《迟子建散文》)请用一句话概括文章内容。
简要分析文章14段玉米人从“惊恐”到“安闲从容”的原因。
文章15段说“我忽然觉得他是一个身上洋溢着神灵之光的人。”怎样理解“神灵之光”?你觉得“他”身上哪些地方具有“神灵之光”?
文中提到两个烤玉米的人,结合现实生活,你更赞同哪位玉米人的做法?
诱杀
孙兴运
①猎人是山里最优秀的猎手。因为猎人知道要做一个好猎人,不仅要弹无虚发,更需机智谋略。猎人之所以优秀,是因为他懂得诱杀,而不是搏杀。他知道凶猛的虎狼豺豹是惹不得的,动辄便有性命之忧。而性情温顺的鹿兔马羊是可以大开杀戒的。
②猎人的机智有些阴险,他不射杀第一只猎物,而是打伤后捉住,当诱饵绑于树上,自己躲在树丛中悠然地等待着。等猎物的哀鸣声唤来同伴时,猎人才从树丛中伸出乌黑的枪管精确射杀。猎人知道弱小的动物要依群而生存,群内有着高尚的互助精神。正是这种高尚精神的存在,才使猎人每次都能满载而归。所以猎人常在归后偷偷地笑,笑那些猎物蠢不可言。
③那天早晨,猎人像往日一样踌躇满志地上了山。雨过天晴后的山比往日更清秀妩媚,泥土的清香和鲜花的芬芳在林子里弥漫着。猎人听到了鹿鸣声,他顿时精神一振。脚步便欢快起来了。
④鹿鸣声是从林子中央的一片空地上传来的。空地上的三头鹿浑然不知危险已经笼罩了它们,依然沉醉于嬉戏之中。猎人躲在树丛中开始谋划枪口下的第一个目标,他很快就发现了那是一头公鹿、一头母鹿和一头鹿崽。
⑤猎人缓慢地举起了枪,那头鹿崽在枪声中晃了一下便跪倒在地了。公鹿和母鹿闻声一惊,可跑出两步却回头看见了跪在地上的鹿崽。于是便仰天哀鸣。猎人正为自己的计谋而得意时,那两头鹿在凄厉的鸣叫声中一步一步地走近了鹿崽。
⑥当猎人再次举起枪管时,四面的林子里忽然传来了此起彼伏的鹿鸣声,声音愈来愈大、愈来愈近。猎人正暗自欢喜,就看见有许多鹿从树丛中拥上了那片空地,齐声长鸣。又一声枪响,一头鹿轰然倒下了,血汩汩地喷涌而出,染得草地一片褐红。鹿群没有因为惊吓而逃散,鸣叫声却更加凄厉。鹿群的哀鸣声在猎人听来便是一曲高亢的凯歌。嘹亮的凯歌刺激得猎人血脉亢奋不已。
⑦随着枪声接连响起,七八头鹿已凛然倒下了。猎人胸腔里燃起的熊熊激情不得不因弹药的耗尽而熄灭。鹿群依然哀鸣着。猎人就燃起一枝烟悠然地等待着,想等到鹿群散去后再收获这次诱杀的硕果。正当猎人眯着眼乐呢,鹿群却炸开般地四下逃散了。
⑧猎人钻出树丛,忽然闻到一股浓烈的腥臭。猎人回头望了一眼就发现身后一只斑斓大虎正向他逼近。这附近怎么能有虎呢?就是有虎,听见枪声早该吓跑了呀!
⑨猎人忽然颤栗了:那群鹿!那群鹿在诱杀他!它们用身体耗光了子弹,那哀鸣声不仅召来了老虎而且掩盖了枪声!
⑩猎人终于在一声虎啸中没了气息。他临死也没弄明白,温顺软弱的鹿怎么会诱杀自己?
摘自《人民文摘》2005年第11期请细读文章,结合具体情节,说说文章标题“诱杀”包括了哪些内容?
文中第⑦段划线句“猎人就燃起一枝烟悠然地等待着”,请仔细体会“悠然”一词,用第一人称表达猎人此刻在想些什么?你认为猎人是个怎样的人?
在猎人诱杀温顺软弱的鹿群过程中,鹿群这些生灵的精神品质震撼着我们。请说说鹿群哪些品质震撼着我们?
试结合具体语句分析,对于猎人,课文作者表达了怎样的情感态度?你又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