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祭狼
申平
孟和巴特决计要干掉敖包山上的那几只狼,起码也要把它们赶跑。
孟和巴特也知道狼的身份现在不一样了,成了保护动物了。特别是敖包山上的这几只狼,它们刚刚从遥远的地方迁来,简直就成了草原上的稀罕物。可是那些家伙也太猖狂了,竟然接二连三地吃了他十来只羊。他也把情况向领导反映过了,但是他们道理讲了一车车,就是不采取行动保护牧民利益。好,你们不管,我自己来管!
孟和巴特开始准备打狼的工具,选来选去他选中了一条扁担。这扁担紫色的木头,很结实,在手里耍了几下,很合手。孟和巴特搞不到枪,刀又太短,他觉得扁担最为合适。这天一大早,他独自骑马向敖包山跑去。
刚刚八月,草原早晨的风已经很凉。孟和巴特打马冲上山顶,举目四望。但见草原浩瀚无边,风吹草低,牛羊片片,却不见半只狼的影子。孟和巴特下了马,拿起扁担,大踏步向山下的几条沟走去。他横握扁担,一条沟一条沟仔细搜索,但是除了发现了一些狼粪,还是没有发现狼的影子。
孟和巴特有点失望地从沟里钻出来,突然发现不远处的一片树林旁,有什么东西在草地上蹿蹿跳跳。他手搭凉棚望过去,不禁打了个冷战:是狼!只见几条狼分工合作,正在围捕野兔。这几年草原上的野兔和黄鼠大量繁殖,给牧人带来很多麻烦,现在狼倒装起好人来了!孟和巴特大吼了一声:坏东西,哪里走!手提扁担猛冲过去。听见人吼,几只狼停止捕猎,一起朝这边张望。其中一只狼突然把嘴巴伸向天空,发出一声凄厉的嚎叫,好像在恐吓孟和巴特。但是巴特却走得沉着冷静,雄赳赳,气昂昂,仿佛身后跟着千军万马。野狼从来没见过这么胆大的人,被震慑住了,纷纷掉头朝树林里逃窜。只有一只狼原地不动,它就是刚才嚎叫的那只狼。它居然蹲坐在地上,目露凶光盯着孟和巴特。
狼和人的眼睛紧紧胶着在一起。在只差十多步的时候,那只狼才起身逃跑了。但是它跑跑停停,还不断扭头看着孟和巴特。这显然是只头狼,个头大,身体壮,孟和巴特看见它眼神复杂,但他读出的却是讥笑:来呀,你敢来吗?孟和巴特突发一声喊,高举扁担追了上去。头狼也马上奔跑起来,后腿一颠一颠地装瘸。一直追到一片林间空地上,头狼不跑了,转过身来跟他对峙。
人狼大战一开始,孟和巴特才知道选择扁担错了:扁担太宽,打在狼身上缺少杀伤力;头狼信心大增,一跳两三米高,嗖嗖地从孟和巴特头顶上窜过,每窜一次就往他身上撒一股尿,搞得他全身骚臭。孟和巴特气急败坏,东扑西打,扁担不是打空就是没使上劲,只一会工夫,就气喘吁吁的了。头狼突然一口咬住他的扁担,就像拔河一样和他抢夺起来。头狼的劲头好大,孟和巴特的扁担突然脱手,头狼叼起来就跑,放到老远的地方又返身跑回来……
孟和巴特有点害怕了。惶急中看见地上有块石头,赶紧把它捡到手里。这时头狼已经冲来,它将身跃起,张开血盆大口,直取他的喉咽。千钧一发之际,孟和巴特突然出手,把手里的石头狠狠塞入狼口,再一用力,竟送入它的喉咙。头狼怎么也没料到孟和巴特会来这一手,立刻倒地翻滚。孟和巴特猛扑上去,将它骑住,双手死死扼住它的脖子,直到头狼气绝身亡。
干掉头狼之后,孟和巴特总算出了一口气。他悄悄把狼皮扒了,把狼肉埋掉,装得没事人一样。他满以为日子会恢复平静,不料他的羊却依然在减少。难道余下的狼又回来报复了?孟和巴特干脆夜里埋伏在羊群附近查看。
月亮地里,孟和巴特发现几只比狼要小得多的黑影潜入羊群,它们熟练地追赶羊群,并将其中的一只放翻,大吃大嚼。孟和巴特亮起手电照过去,眼前的景象令他瞠目结舌:那竟然是几只狐狸!发现有人,它们居然一边学狼叫一边撤退。天啊,狐狸真的成精了!
孟和巴特这时才知道自己一不小心弄了个冤假错案。他不由回想起头狼那天看他的眼神,人家分明在说:我没吃你的羊,我们是冤枉的啊!该死的狐狸,它们是从什么时候学会吃羊的呢?
这天,孟和巴特手提一只野兔和一只黄鼠,来到埋狼尸的地方。他把东西放在头狼的“坟”上,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说:对不起啊!
孟和巴特抬起头,他在想怎样去把事情说清楚,并对付那些狡猾的狐狸。
(选自《小说选刊》,略有删改)
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孟和巴特尽管知道狼现在成了受保护的动物,但认为他的十来只羊都被狼吃掉,于是不顾领导的强烈反对,决计除掉祸害牧民利益的狼。
B.“早晨的风已经很凉”“草原浩瀚无边,风吹草低”等景物描写交待了孟和巴特生活的典型环境,渲染了孟和巴特没有找到狼时的焦虑之情。
C.小说把头狼和孟和巴特的搏杀写得一波三折、惊心动魄:头狼占尽上风,孟和巴特气急败坏;头狼夺走了孟和巴特的扁担;头狼被意外杀死。
D.杀死头狼之后,孟和巴特之所以要“悄悄把狼皮扒r,把狼肉埋掉,装得没事人一样”,是因为他认为杀死头狼之后,日子就平静了。

E.小说以“祭狼”为题,意蕴丰富:既概括了小说情节的结局部分,又通过动作写出了主人公孟和巴特的愧疚、深深自责等心理活动。
小说主人公孟和巴特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说结尾写孟和巴特发现吃掉羊的并不是狼而是狐狸,这样安排是否合理?请分析。
小说哪些地方运用了对比手法塑造头狼的形象?请列举两例。作者把头狼塑造成有灵性的形象,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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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清明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最早出现在《淮南子·天文》中:“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为清明。”竺可桢指出,阴历系统不能用以指导农业生产,这才有了用二十四节气作为补充的手段,所以说,节气是一个用以辅佐阴历,指导农业生产的时间节点,本来没有什么特别的节俗活动。
后来成为清明节重要节日内容的祭祀、踏青等习俗则主要来源于寒食节和上巳节。寒食节在清明前两日或一日,这一天,人们往往要禁火冷食(寒食)。墓祭,以及举行一些巫术性游戏,唐玄宗时,朝廷还曾以政令的形式将民间扫墓的风俗固定在寒食节。由于寒食与清明在时间上紧密相连,寒食节俗很早就与清明发生关联,寒食禁火,清明取火,扫墓也由寒食顺延到了清明。唐代之前,寒食与清明是两个前后相继但主题完全不同的节日,一为怀旧悼亡,一为求新护生;一阴一阳,一息一生,二者有密切的配合关系。禁火是为了出火,祭亡是为了佑生,这就是寒食与清明的内在文化关联。
后来上巳节的节俗也被合并到了清明节。古时以夏历三月上旬第一个巳日为“上巳”,《后汉书·礼仪志上》称这一天“官民皆洁于东流水上,曰洗滩被除去宿垢病为大洁。”上巳春嬉,青年男女可以在野外踏青嬉戏,互相表达爱慕之情,实为古代中国之“情人节”,魏晋之后将上巳改在三月三日,吴自牧《梦梁录》卷二“三月”云:“三月三日上巳之辰,曲水流觞故事,起于晋时,唐朝赐宴曲江,倾都禊饮踏青、亦是此意。”可见,洗濯踏青、除垢迎新是几乎所有春天节日的共同特征。
到了明、清以后,寒食节、上巳节基本上退出了节日系统。春节之后,大好春季只剩了一个清明节。寒食节、上巳节虽然都是古代关于春天的文化节日,而它们又很不幸地刚好处在清明节气附近,我们知道,文化节日是可以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变迁的,可清明节气恰恰不是文化节日,它是由太阳运行和数学分割而产生的时间符号,是一种逻辑的产物,因而是不可变的。可变的文化节日不幸遇上了不可变的节气符号。结果可变的文化节日让位给了不可变的时间符号。当然,两节的两个象征意义,一是“感恩纪念”,一是“催护新生”却并没有消亡,而是沉淀在了清明节里。清明扫墓与踏青,虽是两个不同的文化主题,但二者并不“对冲”,而是一种互补关系。
清明节祭祖扫墓,追念先人功德的活动,与中国文化深层的祖先崇拜,孝道文化之间有着深刻的关系,体现了中国人感恩、不忘本的道德意识。其文化意义部分与西方的感恩节有异曲同工之处。而这种文化正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得以和谐稳定发展的一大文化支柱,有助于在古人与今人、前人与后人之间建立和谐的代际关系,进而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这也是清明节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民间根基。
(摘编自《北京日报》)
下列关于“清明节”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清明是中华传统的二十四节气之一,排在春分之后,有关清明这一节气的文字记载最早出现在《淮南子·天文》中。
B.清明最初与其他节气一样,只是一个补充辅助阴历,用来指导农业生产的时间节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节俗活动。
C.清明节由一个时间符号转化成文化节日,其祭祀、踏青等节日活动是寒食节、清明节、上巳节三个节日的习俗融合的结果。
D.清明处在寒食后一天或两天,寒食禁火,而清明允许取火,一阴一阳,一息一生,表面看二者对立,实际上有着紧密的文化关联。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到明、清以后,寒食节、上巳节基本上退出了节日系统,但这两个节日的文化意义——感恩纪念和催护新生却沉淀在清明节里。
B.清明本是由太阳运行和数学分割而产生的时间符号,因而是不可变的,而处在它周围的寒食、上巳则是文化节日,是可以变迁的。
C.清明的节俗扫墓和踏青,虽是两个不同的文化主题,但二者并不冲突,而是相互补充,前者是为怀旧悼亡,后者是为摆脱痛苦。
D.清明节祭祖扫墓,追念先人功德,与中华民族的祖先崇拜和孝道文化有着深刻的联系,体现了一种感恩、不忘本的道德意识。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古代在寒食节人们往往要禁火、吃冷食、墓祭等。在唐朝,朝廷还以政令的形式将民间扫墓的风俗固定在寒食节。
B.古代在上巳节青年男女可以在野外踏青嬉戏,互相表达爱慕之情,类似西方的“情人节”,魏晋之后上巳节定在农历三月三日。
C.明清之前,清明节取火、求新护生,上巳节人们洗濯除垢、踏青嬉戏,二者都体现了人们在美好的春日祈盼除旧迎新的文化心理。
D.清明节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是因为清明节所体现的文化意义,有助于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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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康奈尔的玉米地里
文/王波
密苏里大学决定把助理教授芭芭拉·麦克林托克扫地出门。在院长看来,这个38岁的未婚女人虽然在玉米遗传研究方面取得了极大的成就,却是个“制造麻烦的人”。
麦克林托克也明白,自己的行为举止有些疯狂:周末到办公室忘带钥匙,她爬上楼边的建筑物,从窗子里钻进去;学校明令禁止晚上11点后学生留在实验室,但她总鼓励学生继续干下去。
同事们也不大喜欢与她相处。这个女人思路敏捷得让人跟不上,而她又缺乏耐心,不愿跟同事解释和争辩。这让周围的人觉得麦克林托克“自以为是”。
当然,更让校方难以接受的是,每当她认为学生到其他地方更有发展前途,就会鼓励他们离开密苏里大学。
这是1940年的夏天,院长希望麦克林托克离开。一年前,这位助理教授刚刚当选美国遗传学会副主席,在生物学界名声显赫。但作为一个女人,她只能在密苏里做一名助理教授,这还有赖于朋友的帮助。
院长一年后就对自己的决定追悔莫及。他听说麦克林托克已被提名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就劝说她回来并承诺为其升职。但为时已晚,麦克林托克去了冷泉港实验室。那里被视为生命科学的圣地,她已经在那里种了一块玉米地。
传言在不久就变成了现实。1944年,麦克林托克不仅成为院士,还当选遗传学会的主席。而她那身打扮,几乎不曾改变——宽松的衬衫和裤子——这身男人一样的打扮只是为了方便她在地里观察玉米。
“我从来不能理解人们为什么要结婚,我根本就感觉不到自己有这种需求。”晚年,她曾回忆道。
这个短发女人的全部需求,就是从事遗传研究。1927年,25岁的麦克林托克在康奈尔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便留校进行玉米的遗传研究。
女儿“奇怪的”选择和行为,一度令父母非常犯愁。几年后,忧愁的父母前往欧洲度假,在船上结识了英国遗传学家克鲁。他们这才知道小女儿从康奈尔的玉米地里,收获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在此之后的10多年里,她更是成为遗传学界的中坚人物。在女人被歧视的年代里,这可以给麦克林托克带来赞扬和尊敬,却不能带来一份稳定的工作。只有在冷泉港的玉米地里,她还可以安静地做研究。
偶尔她会和实验室的人打网球。一次与她打球的人叫谈家桢。她当时发现了玉米的“跳跃基因”,这个中国年轻人则发现了瓢虫色斑镶嵌显性现象。据说麦克林托克对谈家桢的发现极感兴趣,还向他提出了可供进一步研究探索的假说方案。
然而,在1951年冷泉港的夏季学术讨论会上,麦克林托克与人分享她的发现时,发现精心准备的演讲被台下听众漠视。很多人根本不懂她在说什么,有人窃窃私语,有人高声抱怨:“这个女人在忙些什么呢?”
这些后来被人评价为“表达准确而优雅”的论文,当时被一些遗传学家视为“发疯”之作。这个遗传学界最耀眼的女人,开始被学界主流所不解和抛弃。
只有她自己在坚持。“我知道我是对的。”麦克林托克后来回忆说。也正因为如此,在5年后的讨论会上,她又将自己的发现作了一次介绍。
这一次,换来的是比5年前更多的蔑视。委婉一点的同行称她“走到时代的前头去了”,一位著名的遗传学家则直接称她为“冷泉港闲置了多年的旧手提包”。
这也是麦克林托克一生中最孤立的时刻。有人甚至怀疑,她是否还具有对科学的洞察力。麦克林托克在此时保持了克制和沉默,不再谈论自己的发现,也很少发表文章。
而她对玉米的研究,一刻也不曾停止。直到几年后,法国科学家在细菌中也发现“跳跃基因”并获得1965年诺贝尔奖。固执的麦克林托克才再次赢来人们的赞扬。
18年后,诺贝尔评奖委员会决定将当年的生理学或医学奖授予81岁的麦克林托克。评委会评价她“在不被同时代的人所理解的情况下,独自一人完成了研究工作”。
一个人坚持战斗的老人,此时不再觉得孤立,而是感觉“一下子被关注得太多了”。坐在一屋子记者面前,她感到“非常不自在”,抱怨说,“我一点也不喜欢出名,只想躲进实验室的一个僻静角落里”。
(选自《视野》)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麦克林托克作为一位遗传学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她的特立独行和自以为是让院长和同事难以接受,他的父母也不理解她。
B.因为在玉米遗传研究方面的巨大成就,麦克林托克不仅当选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和遗传学会的主席,还得到了到冷泉港实验室工作的机会。
C.麦克林托克选择获得博士学位后留校进行玉米的遗传研究,主要是因为只有在这里她才可以安静地做研究,并能够得到赞扬和尊敬。
D.本文通过对麦克林托克相关事迹的描述,表现了一位伟大科学家热爱科学、坚持真理、百折不挠、淡泊名利的崇高品格。

E.在冷泉港学术讨论会上遗传学界的专家们虽然认为麦克林托克走到时代的前头去了,但并没有真正理解和接受她的研究成果。
麦克林托克虽然被朋友和同事疏远,长期处于孤立无助的境地,但在科学研究方面她却毫不自私自利,请结合文本举例说明。
文章详细叙述了两次学术讨论会上遗传专家们的表现,这些事实对人物形象的凸显有什么作用?
有人认为麦克林托克的行为是疯狂而不可理喻的,也有人认为这正是她专注于事业的体现和她的不同寻常之处,你如何看待这些评价?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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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黄豆
爷爷是染布的。他爱吃黄豆出了名。
在镇子西头,爷爷十七岁那年刷刷地架起了好几口大染锅。这吃饭的手艺是“偷”来的。爷爷从小喜欢跑进大染坊找老板的儿子斗蛐蛐。有时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爷爷便蹲在一旁,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大染锅。爷爷蹲着看染布时,就从兜里摸出几粒炒熟的黄豆塞到嘴里嚼,这样一蹲就是一两个时辰。“呆瓜!”染布师傅往往这么笑话爷爷。当爷爷染出第一锅布时,大家才知道爷爷并不呆。
那年,家里遭了大灾,爷爷架起几口大锅开始染布。开业那天,镇子里所有人都听到爷爷一边敲锣一边喊话,开张头半个月染布不收钱,染坏了一赔二。爷爷没钱请帮工,自己把麻绳往肚子上一勒,一把黄豆往嘴巴里一塞,一边香甜地嚼着,一边搅动大染锅。当爷爷嚼完三四把黄豆时,青布便染成了。青色衬着爷爷额头的汗珠,沉稳得像傍晚袭来的夜幕。
后来,那家大染坊被爷爷挤垮了。没过半月,爷爷快乐地嚼着黄豆把那几口锅搬进了大染坊。于是,镇子里又有了大染坊。那名声像染布匠拿搅锅棍敲锅一样,咣咣当当响得很。在嚼着一把又一把黄豆时,爷爷兜里也开始响着咣咣当当的银元声。
有了钱,除了每天有滋有味地多嚼几把黄豆,还娶了奶奶。迎亲那天,爷爷喝了好多酒,醉了,进洞房时还绊了一脚,兜里的黄豆全撒在地上,他捡了好一阵子。奶奶什么反应,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后来跟我讲这事时,爷爷还叹气,这一绊,不是什么好兆头,要不,后半辈子也不会活得这样磕磕绊绊。说这事时,爷爷喘着粗气,我帮着捶了半天背,他还是喘得满脸猪肝紫。
其实,爷爷在生父亲的气。
闲时,爷爷经常是一边慢慢地嚼着黄豆一边跟我聊天,像在咀嚼他的一生。他说,父亲是一个“倒钱筒”。父亲是爷爷的独苗,奶奶宠着他,惯着他。听爷爷说,父亲才十岁,就开始进大烟馆。没钱,就赊账。烟馆老板拿着赊账本来讨钱时,爷爷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父亲就像一棵荒野的树那样疯长。
我十岁那年,三天三夜,父亲跟人赌输了。大染坊被抵了赌债。那一天爷爷没有嚼他的黄豆,唉声叹气,一脸乌云。
搬出大染坊时,爷爷习惯性地掏出黄豆,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
没几年,爷爷病得不行了。父亲依然整天不着家,爷爷的安危只是他耳边刮过的一阵微风。
临终前的那个晚上,爷爷示意我到他跟前。他手中攥着一个小布袋,打开来,是些黄豆。昏暗的灯光下,豆子炒得金灿灿的。爷爷说,这辈子只剩下这点黄豆了。他的声音很轻,连他旁边油灯的火苗都没有动一下。他颤巍巍地拈出一颗豆子,习惯性地放入口中,又想嚼它。不知是黄豆太硬还是爷爷老了,牙口不行,他没嚼动,又把豆子放入袋中。
他叹叹气,说这辈子就爱这黄豆,人走了带上它,也算来这世上留个念想。他慈爱地对我说,如果你长大了真活不下去,可以再到爷爷这里来拿这黄豆吃。不过,你要是争气,最好就别来扰我了。他语气中满是沮丧。
我愣愣的,不太明白,点了点头。
第二天早晨,爷爷走了,手里紧紧攥着那小袋嚼不动的黄豆。邻居帮忙葬了爷爷后,父亲才回来。没人怪他,他在邻里眼中只是一个能够看得见的影子。
父亲长号着,声音凄厉,如同塌了脊梁。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哭。整整两天两夜,他雇了好几个人把小院子掏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连瓦背也全掀掉了,还是没有找到传说中爷爷那几坨金子。他疯了。
后来,一个金匠跟我说爷爷确实有几坨金子。不过,爷爷临终前偷偷让他把它们打成了一颗颗金珠子。
我蓦然明白,爷爷那小袋黄豆是什么了。爷爷给我留了一笔活命钱。
有人曾问我,金子最终找到了吗?
当然没有。爷爷的坟头早被我平了。当时还有人说,我跟我那疯了死掉的父亲一样,也是忤逆不孝。
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企业,人们称我是什么“著名企业家”。不久前,一次慈善大会上,我说了,死后捐出全部财产。我那个儿子和老婆都不跟我说话了。
为什么这么做?有记者问我。我一时语塞,眼前浮现出爷爷那小袋最后的黄豆。
(改自王琼华《最后一碗黄豆》)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我”平掉爷爷的坟头,是既不想让任何人打扰爷爷死后的安宁,又表明了不依赖祖辈财富、自己创业的决绝。
B.文中说“父亲就像一棵荒野的树那样疯长”,一是形容他处于青少年时期,身体长得快;二是形容他备受溺爱,放纵无拘。
C.本文语言平实,情感饱满,情节跌宕起伏,人物性格各具特点,叙事手法新颖,主题有教益。
D.老板的儿子跟私塾先生念书时,爷爷蹲在一旁看人染布,这暗示着爷爷对读书的渴望和对财富的羡慕。

E.本文运用动作、语言、细节和对比等艺术手法,生动凸显人物个性;人物行为也具有深厚寓意。
小说中“爷爷这回没有把黄豆塞进嘴巴,而是把黄豆一路撒在地上”,这一行为反映了爷爷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6分)
小说多次写到爷爷嚼黄豆,这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小说以“最后的黄豆”为标题,寓意何在?这对现实人生有许多启示,谈谈你感受最深的一点。(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联觉,是指各种感觉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影响,是一种感觉兼有另一种感觉的心理现象。联觉最常见的现象是通过温度、形状、气味、声音或味道感知色彩。比如,红、橙、黄,类似于太阳和烈火的颜色,往往引起温暖感,是一种暖色;蓝、青、紫,类似于碧空和寒水的颜色,常常引起寒冷感,是一种冷色。前者是进色,给人向前方突出的感觉;后者是退色,给人向后方退让的感觉。色调的浓淡也使人产生远近之感:深色调使人感到近些,浅色调让人感到远些。
联觉是一种真实稳定的感受。最初,人们认为联觉不过是对儿时的认知记忆和联想。也有人认为,当一个人说数字5是红色、数字6是绿色的时候,这种联觉描述是一种比喻形式。但是,都无法解释为什么只有一部分人拥有联觉能力。于是,科学家们开始提出也许这种现象可以从生物学上得到解释。有研究者认为,这种紊乱现象是由大脑中最原始的边缘系统,或者说主管情绪的大脑区域造成的异常活动。这是一种所有人都会产生的现象,只不过一些人对此有意识。西班牙实验心理学研究员阿莉西亚·卡列哈斯说:“建立在客观数据基础上的所有理论都认为,联觉现象是因大脑不同区域之间存在额外联系而造成的。”
利用磁共振进行的研究似乎可以证实以下的假设:对于正常人来说,当看到数字和字母时,大脑中与形状处理相关的皮层区域就会被激活。但如果是一位拥有联觉能力的人,除了上述区域外,与颜色认知相关的V4区域也同时被激活。科学家们认为,联觉者的大脑区域间可能存在更加广泛的联系,毗邻区域间的互相沟通比正常人更加活跃。这种互相联系可能存在于所有人的大脑中,但只有联觉者的被激活。
对于这种能力,人们普遍存在一种疑问,即为什么只有一部分人会发生联觉现象。一些人用基因来解释这个问题。有研究者已经注意到,如果一个家族中有一人具有联觉能力,那么很可能会出现更多这样的人。研究结果显示,42%的联觉者在家谱的同一等级中有一位亲属具有同样能力。
科学研究指出,联觉现象大多出现在数学较差的人身上,此外,左撇子、方向感较差以及有过预知经历的人也通常会出现联觉现象。也有人认为,联觉能力与一个人的创造力有关,许多著名的科学家和艺术家都具备联觉能力。
联觉现象对于人类认知和意识行为的研究,具有特殊意义。许多专家指出,联觉现象的研究为找到比喻和语言能力的神经学基础打开了大门。一些针对联觉现象的研究提出,使声音和物体形状之间建立联系的能力可以成为语言和抽象思维发展的一粒种子。
下列关于“联觉”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联觉是一种人人都会产生的紊乱现象,它是大脑中最原始的边缘系统和主管情绪的大脑区域造成的异常活动。
B.联觉现象因大脑不同区域之间存在额外联系而造成,联觉者的大脑区域间存在广泛的联系,毗邻区域间的互相沟通比正常人更加活跃。
C.利用磁共振进行的研究已经证实:拥有联觉能力的人,除了看到数字和字母时,大脑中与形状处理相关的皮层区域会被激活外,与颜色认知相关的V4区域也同时被激活。
D.联觉是许多科学家和艺术家都有的能力,左撇子、方向感较差以及有过预知经历者也通常会出现联觉现象。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恰当的一项是(  )

A.联觉作为一种感官混合现象可以表现为:声音能够“看”到,色彩能够“触摸”到,形状能够“嗅”到,等等。
B.颜色感觉极易产生联觉,色调的浓淡往往使人产生远近之感。“近山浓抹,远树轻描”的画法,就是利用这种心理效应。
C.联觉现象只在一部分人中出现。研究结果显示,联觉者的同辈亲属中,有42%的人具备同样能力。
D.联觉现象的研究对于探索人类认知和意识行为,找到比喻和语言能力的神经学基础具有积极意义。

根据文意,下列诗文中,不含联觉现象的一项是(  )

A.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
B.清香落在人的心灵上比秋雨还要阴冷。(牛汉《悼念一棵枫树》)
C.歌台暖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杜牧《阿房宫赋》)
D.恨君却似江楼月,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得团圆是几时?(吕本中《采桑子》)

现代文阅读
①世上有好多地方,到过一次就不想再去;惟有一处,我去了不仅依然向往,而且岁月愈久,迷恋愈深。它就是被称为“死亡之海”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腹地中的那一片胡杨林。
②八月的南疆,难躲热浪。为品赏胡杨。我们奔波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熊熊燃烧的烈日将大漠当成硕大无朋的锅,金黄的沙砾成了锅中热炒的花生,“毕毕剥剥”的声响不时爆起。一种好想划拳下酒的感觉充盈心房。
③遥遥望见塔里木河畔的胡杨林,眼眸便倏地一亮:在无休无止的干旱瘦瘠、无始无终的沙尘风暴的折腾下,竟会有如此灿烂的胡杨——巨帚般的树冠撑天摩云,浓浓的翠绿在天幕上写意般地勾勒出波涛似的线条;巍巍身子把脚下的戈壁绿地护卫得严严实实,好一派“泰山石敢当”模样。在目力所及的无边无际中,这里简直是一个最为苍凉壮丽的生命场,铺天盖地的是生命和自然的交响。
④陪同的友人介绍说:“戈壁滩,独领风骚的乔木就是胡杨;它们只生长在这一带;胡杨,生是戈壁的精灵,死是戈壁的魂魄;它以磐石般的信念独守千年岁月,你走近它、体味它,方知什么是真汉子,什么是伟丈夫……”听罢,旅途的疲惫和困顿霎时成了过眼烟尘。于是,我一马当先,跃入胡杨林,让这卓尔不群的雄奇浸润自己的眼睛和心房。
⑤越往前行,越显幽静。蓦地,一泓波平如镜的海子裸呈在我面前。阳光轻洒,映现高天流云的碧水便忽闪出锦缎般的光来。掬一口,每一根神经都透着清冽怡爽。在这仿佛混沌初开的漠野中,除了胡杨,还有什么能护住这晶莹透亮的海子呢?感动间,友人的话语又在耳畔回响:胡杨,早在一亿三千五百万年前的上白垩纪就已问世,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树木;它的躯干是优质建材,嫩枝树叶是牛羊的饲料,流出的碱汁既可制皂又可食用;国际自然保护协会宣布的“绝对保护珍兽”野骆驼,国家一级保护野生鸟类黑鹳,世上罕见的蜂鸟,珍稀名贵的新疆大头鱼全赖胡杨林庇护生存。面对此情此景,不善诗词的我也不禁吟哦:“缄默着,永远奉献”——这是胡杨写在尘世的生命;“缄默着,永远奉献”——这是尘世写给胡杨的诗篇。
⑥怀着依依不舍的心绪,我驱车赶往另一片已然死去的胡杨林。
⑦那是一幅怎样惊心动魄永难忘怀的景象啊!
⑧放眼望去,千姿百态的胡杨,在静默中挽一抹斜阳,被岁月消弭了生命颜色的身躯紫黑发亮。有的似骆驼负重;有的如龙蛇蜷地;有的似狮虎雄踞;有的如骏马嘶鸣;有的虽树冠被摧,肢断骨折,却依然挺起足以使世人瞠目的脊梁。大气中闪耀着“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威光。站在它的面前,你的心灵会接受庄严与神圣的锻打,你会忽然悟彻生命的壮丽与永恒其实是无声的——无声无息地成长,无声无息地壮大,无声无息地辉煌。
⑨据说,世界上,似这般活着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烂的胡杨林已是屈指可数的了。所以,我特别珍惜,将它当成城市中的绿化地,小心翼翼地逡巡,认认真真地思量。我忆起了劬(qú)劳的张骞、艰辛的玄奘、骁勇的霍去病、刚正的林则徐……一股干云豪气洋溢胸腔。是的,不深入胡杨林,也许永远不会清楚什么是生命的坚忍和昂扬,什么是生命的风采和永恒,什么是震撼人心的本相……
⑩这时,“打道回府”的唤声响了!从沉思中猛醒的我只得随车离去,然而心却是留在胡杨林中迟迟难归。
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第②段画线句
第④段画线句的含义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文中的内容,介绍胡杨(50字以上)
下列对胡杨卓尔不群的雄奇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胡杨在沙尘风暴中独立干旱瘦瘠的戈壁荒滩,展现苍凉壮丽的生命场。
B.胡杨在世界上,据说已是屈指可数的珍稀树种,数量日渐减少,特别值得珍惜。
C.胡杨是树中的真汉子、伟丈夫,它坚守信念,耐得千年寂寞。
D.胡杨是地球上最古老的树木,至今仍在经济与生态等方面默默奉献。

第⑨段写忆起张骞等人,其意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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