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读下面现代文,完成小题。(共13分)
母狼的智慧 (毕淑敏)
①“仅次于人的聪明的动物,是狼,是北方的狼。南方的狼是什么样,我不知道。不知道的事不瞎说,我只知道北方的狼。……沙漠和森林交界地方的狼,最聪明。那是我年轻的时候啦……”老猎人舒展胸膛,好像恢复了当年的神勇。
②“狼带着小狼过河,怎么办呢?要是只有一只小狼,它会把它叼在嘴里。若有好几只,它不放心一只只带过去,怕它在河里游的时候,留在岸边的子女会出什么事。于是,狼就咬死一只动物,把那动物的胃吹足了气,再用牙齿牢牢紧住蒂处,让它胀鼓鼓的好似一只皮筏。它把所有的小狼背负在身上,借着那救生圈的浮力,全家过河。
③“有一次,我追捕一只带有两只小崽的母狼。它跑得不快,因为小狼脚力不健。我和狼的距离渐渐缩短,狼妈妈转头向一座巨大的沙丘爬去。我很吃惊。通常狼在危机时,会在草木旺盛处兜圈子,借复杂地形伺机脱逃。如果爬向沙坡,狼虽然爬得快,好像比人占便宜,但人一旦爬上山坡,就一览无余,狼就再也跑不了。
④“这是一只奇怪的狼,也许它昏了头。我这样想着,一步一滑爬上了高高的沙丘。果然看得很清楚,狼在飞快逃向远方。我下坡去追,突然发现小狼不见了。当时顾不得多想,拼命追下去。那是我平生见过的跑得最快的一只狼,不知它从哪儿来的那么大的力气,像贴着地皮的一支黑箭。追到太阳下山,才将它击毙,累得我几乎吐了血。
⑤“我把狼皮剥下来,挑在枪尖上往回走。一边走一边想,真是一只不可思议的狼,它为什么如此犯忌呢?那两只小狼到哪里去了呢?已经快走回家了,我决定再回到那个沙丘看看。快半夜才到,天气冷极了,惨白的月光下,沙丘好似一座银子筑成的坟,毫无动静。我想真是多此一举,那不过是一只傻狼罢了。正打算走,突然看到一个隐蔽的凹陷处,像白色的烛光一样,悠悠地升起两道青烟。
⑥“我跑过去,看到一大堆干骆驼粪。白气正从中冒出来。我轻轻扒开,看到白天失踪了的两只小狼,正在温暖的驼粪下均匀地喘着气,做着离开妈妈后的第一个好梦。地上有狼尾巴轻轻扫过的痕迹,活儿干得很巧妙,在白天居然瞒过了我这个老猎人的眼睛。
⑦“那只母狼,为了保护它的幼崽,先是用爬坡延迟了我的速度,赢得了掩藏儿女的时间。又从容地用自己的尾巴抹平痕迹,并用全力向相反的方向奔跑,以一死换回孩子的生存。” (原文有改动)
仔细阅读文章,说说母狼的哪些行为细节中表现出了它的“智慧”?
第⑥段中划线句子“在白天它居然瞒过了我这个老猎人的眼睛”中“居然”、“老”能否删去?为什么?
结合梁实秋的《猫的故事》、蒲松龄的《狼》和你对这篇文章的理解,说说你如何看狼这个动物?
题目是文章的眼睛,根据你对选文主题的理解,另拟一个恰当的标题。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真话的“敢说”与“乐听”
吴良伦
①据载,宋真宗有一天与大臣一起钓鱼,好长时间无鱼上钩,真宗觉得好生扫兴,这时有个叫丁谓的大臣,在一旁看得清楚明白,便上前赋诗道:“莺惊凤辇穿花去,鱼畏龙颜上钩迟”。原来是真龙天子把鱼吓跑了。真宗听后,龙颜大悦,不快之情顿消。这个惯于说假话的丁谓后来挤掉寇准升为宰相。
②现实中,真话一般不那么好听,多少带点儿刺,很容易引起领导心理上的不快,轻则脸呈不悦,拂袖而去;重则雷霆震怒,拍案而起,甚至给穿“小鞋”。如是,投机取巧者干脆改说无关痛痒的大话、套话、假话了。想说真话,首先就遭遇一个“敢不敢”的问题。
③1961年,刘少奇带队到湖南农村调研,叮嘱调查组成员“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让群众把心里话讲出来,好话坏话都要听,哪怕是骂我们的话”。群众开始都很紧张,不敢说话,少奇同志用真诚打动了群众,群众终于说出了久藏在心底的话。
④这则往事,说明了一个道理:敢于说真话重要,而乐于听真话更重要,听真话乃是说真话的基础。如果说敢于说真话是一种胆量的话,那么允许别人讲真话、乐于听真话就是一种度量雅量。有什么样的耳朵,就会听到什么样的话。对于领导干部,要想群众讲真话,首先自己要能听真话。
⑤“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乐于听真话,鼓励道实情,就能多一些发现的眼睛、思考的头脑,帮助决策者查找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改进工作、推动发展,这正是听真话的最大价值。
⑥《吕氏春秋·壅塞》中记载:宋王得到消息,齐国要派兵进攻宋国,便立即派人去侦察齐军入侵到了什么地方。先后有三个侦察使者因说了真话而掉了脑袋,第四个使者见状就对宋王胡诌了一通,说:“连齐军的影子也看不见,百姓十分安定。”宋王听了非常高兴,赏赐了他很多金银。结果没有几天,齐军便攻进城来,宋王也成了丧家之犬。
⑦“贤路当广而不当狭,言路当开而不当塞”。对于手中握有决策权的领导干部来说,能够听到别人给自己讲实话,就会使自己少走或不走弯路,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如果一味喜欢奉迎恭维的虚话、大话、假话,只会使自己变得昏庸无知,导致决策失误,事业失败。如果领导干部听见的要么是谎言,要么是鸦雀无声,无形中就把自己与民意隔绝开来,那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⑧我国古代有个叫裴矩的人,他在隋朝为官时是一个以阿谀奉承著称的佞官,但归顺唐朝后,却成了一个刚正不阿的诤臣,深得李世民器重。对判若两人的裴矩,元朝名相拜住这样解释:“盘圆则水圆,盂方则水方”。这个故事值得今天各级领导干部深思。
(选自《人民日报》2013年7月5日)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概括本文论述了什么观点?
简述文章第①段的作用。
成功运用“引证法”的关键是“引后有析”,请从文中举出一例并加以说明。
结尾“盘圆则水圆,盂方则水方”一句的本意是什么?能引起你的那些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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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手机
周广华
①散步的时候,我在地上发现一部手机。没等我反应过来,儿子已经蹦过去一把捡起来。是款崭新的黑色手机,很漂亮。四处看看,还真不好说是谁丢的,决定等失主自己打电话过来。
②看着捡来的手机,儿子问:“要是没有人打电话联系呢?”我似乎猜到他的心思,给了他三条建议:第一、通过存在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寻找失主。第二,次日把手机教给老师,由学校处理。第三、如果确实没人来找,这部手机就归他所有。
③儿子歪着脑袋想想:“第一条可以考虑。第二条无聊透顶。我们班同学有次和他妈妈在外面捡到手机,也不理别人打电话过来,硬是等第二天带到学校交给老师。联系到失主后,还要人家写感谢信。开校会时校长拼命表扬,还说这是学校的荣誉。绕来绕去就是为了让别人都知道。第三条……”他没继续说,我也不问。知道他心里的那个结:说起来全家前前后后丢了5部手机,都没能找回来。最可气的就是儿子的那款苹果绿的手机,那是他的儿童节礼物,喜欢得不行。用了还没半个月,落在出租车里,发现时那车都没走远,打过去居然关机。倒是他对把手机交给学校的那番评论出乎我预料。我很惊讶,也很欣慰。
④果然,儿子有些想不通:“为啥别人捡到我们的手机都不还,我们捡到了却要还给别人?”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也想不通。我只是相信:人不能贪小便宜,贪小便宜的人肯定会吃大亏。也赚不到钱。我丢手机那次,打过去听到关机,气得我可劲诅咒那个拿我手机的人。被人诅咒可不是件好事,除非你问心无愧。做过亏心事,就算别人不知道,还有苍天在看着呢。”儿子不再言语。
⑤总算等到失主的电话,告诉他我们所在的位置。很快就看见一个小伙子急匆匆地从远处奔过来。估计是附近院校的学生。看他急成那个样子,真替他庆幸他遇到的是我们。儿子把手机递给他时,可能是没想到手机如此轻易地失而复得,他竟愣在那里不知所措。好不容易缓过神,只知道冲着我们不停地说:“谢谢您啦,叔叔!谢谢阿姨!谢谢这位小弟弟。”挥挥手和他道别。直到我们走远,他还呆呆地站在那里。儿子心情很好,拉着我们有说有笑,还不时模仿那丢手机的小伙子语无伦次的样子。
⑥快到家时,儿予忽然不好意思地说:“其实,刚捡到手机那会儿,我还在想:要是没人打电话过来联系就好了。”我牵紧他的手:“不管怎样,你真的很棒。你比好些成年人都做得好。最起码,你不仅善良,而且不虚伪。”
⑦正是因为怀有世俗的心态,所以能够懂得高贵。本文安排故事的结构主要有两条线索:一是围绕手机展开故事情节:二是围绕儿子的情绪展开故事情节。请你依据文章思路填空:(4分)
①故事情节:( )手机——讨论如何处置手机——( )手机——回忆还手机情景。
②儿子的情绪:惊喜——()——心情很好——()。儿子不愿把手机交给学校,我为什么会感到“惊讶”?对他的那番评论,我为什么又感到“欣慰”?
文章第⑤段对小伙子的描写主要运用了哪些人物描写方法?这样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我”表扬儿子“善良”“不虚伪”,请你写出儿子的“善良”和“不虚伪”分别表现在什么地方?
课外链接:南京的彭宇在街上扶起摔倒的老人;却惹官司上身,被一审法院判赔老人损失,让不少人觉得好人难做,那么,当遇到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你会选择怎么做?请说说你的想法。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青虫之爱
毕淑敏
①我有一位好友,从小怕虫子。不论什么虫子都怕。大家不止一次地想办法治她这毛病,那么大的人了,看到一条小小虫子,大呼小叫的,多丢人啊!一次,男生把一条青虫偷偷夹在她的书页里。她翻开书,眼皮一翻,身子一软,就悄无声息地瘫到桌子底下了。
②从此再不敢锻炼她。
③许多年过去了,各自都成了家,有了孩子。一天,她到我家做客,我下厨,她在一旁帮忙。择青椒的时候,我突然看见一条青虫从一只青椒蒂旁钻出,胖如蚕豆,背上还长着簇簇黑刺,好一条险恶的虫子。我下意识地将那个青椒扔出老远。
④回头寻她,只见她神态自若地看着我,淡淡地说,一条小虫,何必如此慌张。我比刚才看到虫子还愕然地说,你居然不怕虫子了?那你又是怎样重塑金身的呢?我追问。
⑤女友说,听我慢慢道来。有一天,我抱着刚学讲话的女儿上公园,我们在林阴路上走着,突然她说,妈妈……头上……有……她说着,把一缕东西从我的发上摘下,托在手里,邀功般地给我看。
⑥我定睛一看,魂飞天外,一条五彩斑斓的虫子,在女儿的小手内,显得狰狞万分。
⑦我第一个反应是要像以往一样昏倒,但是我不能倒下去,因为我抱着我的孩子。我不但不曾昏过去,神志也是从没有过的清醒。第二个反应是想撕肝裂胆地大叫一声。但我立即想到,万万叫不得,一叫,就会吓坏了孩子。于是我硬把喷到舌尖的喊叫咽了下去。
⑧现在,一条虫子近在咫尺。我的女儿用手指抚摸着它,好像那是一块冷冷的斑斓宝石。我的脑海迅速地搅动着。如果我害怕,把虫子丢在地上,女儿从此一定会种下虫子可怕的印象。在她的眼中,妈妈是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如果有什么东西把妈妈吓成这个样子,那这东西一定是极其可怕的。我颤颤巍巍地伸出手,第一次把一条活的虫子捏在手心,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因为女儿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呢!
⑨女友继续说,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女儿清澈无瑕的目光笼罩着我,在她面前,我是一个神。我不能有丝毫的退缩,我不能把我病态的恐惧传给她……
⑩不知过了多久,我把虫子轻轻地放在地上。我对女儿说,这是虫子。虫子没什么可怕的。有的虫子有毒,你别用手去摸。不过,大多数虫子是可以摸的……我抱着女儿,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衣服早已被粘粘的汗浸湿。
⑾女友说完,好久好久,厨房里寂静无声。“男生把一条青虫偷偷夹在她的书页里”,其目的是:
加点的“重塑金身”在文中的意思是:
第一次把一条活的虫子捏在手心”时,“女友”的内心是恐惧的。文中哪些语句表现了“女友”的恐惧?
文中的“女友”改变了对虫子恐惧的心理,原因是什么?(4分)
阅读《塔里木感怀》,完成后面的题。
塔里木感怀
凸 凹
①见到塔里木河的时候,内心翻腾,思绪连绵。作为中国最大的内陆河,原以为它应该是激流滚滚、大浪弥天的,却流得那么平静、那么舒缓、那么从容,远远望去,满目青碧,一如睡在梦中。
②塔里木油田的人对我说,塔里木河虽然壮阔,有吞吐山河的气势,却最终没有流入大海,而是消失在苍茫戈壁、漫漫大漠之中。所以,塔里木河,在大美之下,是悲壮的底色。
③本应该伤感的,我却微笑着向她点头。因为故乡的物事早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大自然的道理,有别于人。譬如故乡深山的阴处有一种植物,叫山海棠。即便是生在僻处,无人观赏,可它依旧是一丝不苟地向上挺拔了枝叶,开出鲜艳欲滴的花朵。幼时,我很是不解,曾对祖父说,它真是不懂人间世故,既然开在深山无人识,便大可以养养精神、偷偷懒,没必要下多余的功夫。祖父瞪了我一眼,说,你究竟是太年轻,太看重功名,内心浮躁,不知生命真相。在山海棠那里,它只按自己的心性而活,生为花朵,就要往好里开,尽开的本分,至于能不能被人看见、被人夸奖,它是从来都不会去想的。至于塔里木河,东流入海,自然是她的向往和理想,但大漠之途,需要滋润,荒凉之境,需要水气,她的担当太重,她只能消耗自己。有了她的牺牲,才有了大漠绿洲、珍禽异兽和丰沛的油气储藏。塔里木河尽了她作为河流的本分,实现了自身声名与功利之外的价值,所以她心安,所以她内敛,所以她悲壮而不悲伤。
④告别了塔里木河,进入沙漠腹地。沙漠公路的两旁,是不断现身的胡杨。初冬时节,胡杨斑斓,闪闪烁烁如火。塔里木人说,如果没有胡杨的防风固沙,沙漠公路这条人类的通途就会湮没中断,广袤沙漠就会真的成了死亡之海。胡杨的品格是在焦渴之地,千年不死,死了,千年不倒,倒了,千年不朽,即便是死了,也会最终变成石油。胡杨顽强地矗立于沙漠戈壁,以履行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抗风沙,保绿洲。我不禁想到了“笔锋常带感情”的梁启超。人们常诟病他一生善变,读了解玺璋先生的《梁启超传》,始知道,他之变,是与时俱进、顺应潮流,在复杂情势下,更好地进行民族启蒙的政治智谋。变的皮相之下,恒定不变的,是爱国、爱民的旷世情怀。由胡杨到梁启超,我不由得联想到,自然的伟大与人的伟大,其实是相通的,只要襟抱萦怀,外在的曲直与隐现,是不重要的。
⑤沙漠公路两畔,除了胡杨耀眼之外,还有一种诱人驻足的风景——夫妻井。沙漠里的绿植,需要滋润,自然要有井。戈壁阔远,交通艰难,杳无人烟,井近乎与人际绝缘。然而也需要打理,就建造了几间小屋,住进了一对夫妻。女的矮胖,男的精瘦,见人群来到,他们只是乜乜地笑,久也不收敛,疑似凝固在脸上。一只小狗在人群中逡巡,任你逗弄与抚摸,因为久不见人,就不怕人。问夫妻的生活起居,他们笑而不答,只是一径地介绍抽水、输水、喷灌、滴灌的过程。看到人们对他们的工作生出兴趣,青灰的脸上悄然洇出薄薄的一层红晕,竟至指着不远处的那片胡杨林兴奋地说,这胡杨林和方圆百里的沙漠植物,都跟这口井有关。我感到,他们其实是想说,这一切都与他们的寂寞坚守有关,但长久沉默的状态,使他们羞于说出自己的贡献。我不禁怦然心动,觉得胡杨林在阳光下的无声烂漫,正是他们爱情的颜色。
⑥驱车数百里,我们到了塔中油田作业区。偌大个油田却只有7个人,这7个人,都是80后的年轻人,都是重点石油院校毕业的高材生。他们都有机会留在北京总部、或科研单位、或几大油田的管理机关,但他们都自愿地来到采油一线。问他们缘由,他们都很朴实地回答道,本来学的就是石油,远离油井就荒废了。——成就一番事业的追求与襟怀,向上的信念,使他们自觉地远离虚荣与享受。我说,你们想过没有,人间往往是鞭打快驴,能者多劳,你们越是有作为,油田越是离不开你们,你们很可能一辈子都会生活在这片寂寞的土地,永远与市井、时尚、现代生活绝缘,你们会不会后悔?他们说,只有荒凉的沙漠,没有荒凉的人生,这是塔里木石油人的信念,你看见塔里木河了没有,她一辈子也没有流出戈壁大漠,但总是温情浇灌,没有一丝忧戚之色,她告诉了我们,什么叫品格,什么叫无悔。
⑦都说天地境界、天人合一,在塔里木,我读到了令人信服的注脚。结合全文,用简洁的话语说说作者在塔里木读到了哪些令人信服的注脚?
文章的题目是“塔里木抒怀”,可是作者为什么在第三段文字中写到了家乡的山海棠?
结合上下文,说说第③段“所以她心安,所以她内敛,所以她悲壮而不悲伤”一句的含义。
作者第④段中提到梁启超先生有何用意?
阅读《让我结实地靠着你》,完成后面的题。
让我结实地靠着你 (安宁)
①那天去上班,在小区花园里的石凳上,瞥见他孤独地坐在那里。我很想走过去,拍一下他瘦削的臂膀,像儿时的我将小小的脑袋任性又骄傲地靠在他结实宽厚的胸前那样,抱一抱他。但我在那个怕迟到、怕被老板呵斥的早晨,还是选择了习惯性地向他打个招呼,便一路狂奔着,将他依恋不舍的视线,甩在了他再也无法追踪的拐角。
②我忙着给养活我的客户发电邮,发传真,打电话。手机响了两次。在整理一沓文件的空当里,我抬头,看见手机上熟悉的号码,漫不经心地拿起来,打过去,却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您的父亲现在在社区的医院,请你尽快过来。”
③A这样一句客气、节制又略带着不耐烦的转告,让我很快意识混乱,转身时碰倒了手边的茶杯,想要去向老板请假,却稀里糊涂地进了洗手间。A
④赶到医院的时候,那个显然是打电话给我的大夫,冷着脸,说:“工作就那么重要,可以连自己的父亲都不顾?不知道你父亲有高血压和胃病吗,还让他吃辣椒?幸亏他旁边有人,否则不知道会有什么更严重的后果!”我不知所措地站着,听任那个医生不留情面的呵斥。而他,正微闭着眼,疲倦地躺在那里,打着点滴;日日陪伴着他的狗狗,忧伤地卧在他的鞋子上。
⑤我走过去,握住他的手。他依然在昏迷之中,听不见我的轻唤,亦感知不到我的体温。B他的手,已经苍老得看不到血色,凸起的血管中,血液的流动,犹如此刻的时间,缓慢、老迈,接近于凝滞。B 时光一路无情地走,吸干了他体内的精髓,只留下这一副连他自己都厌倦的躯壳。
⑥他醒来的时候,夜色已深。看见我眼中的血丝,他即刻一脸疼惜地要去给我拿一块热毛巾来。我含着泪,带着嗔怒,将他止住,说:“不知道自己身体不好吗,还这么不爱惜自己,以后不要再因为我,做那么多辣菜!”他不好意思地笑了。
⑦那晚走廊里有一个女人,抱着她的宝宝,不停歇地走来走去。昏暗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让她的脸看起来模糊、忧郁;但她不停拍打着婴儿后背的手,却是那么温暖、柔软、动人。
⑧那脚步声焦灼又轻柔地持续了很久。我对值班的护士说:“能不能让那母子回房休息,这样走,会影响很多病人休息。”但他却抢在护士回答之前,阻止了我。护士也有些为难,说:“医院里经常这样,很多生病的小孩子,只有在母亲或者父亲微微晃动的怀里,才能安然睡去。天下做父母的,是肯为了孩子整夜整夜地不合眼的。”
⑨突然间想起儿时多病的自己,一次次在医院度过的夜晚。那时的他,就是这样,抱着任性哭闹的我,在散发着消毒水味道的昏暗走廊上,不停歇地走来走去。我依恋他的怀抱,那么宽厚有力,可以阻挡一切疾病带给我的疼痛。甚至很多时候,我是故意地赖在他的怀里,不让他睡觉;而我在灯光划过的时候,偷偷睁眼,看到他哼着小曲哄我睡觉的面容,总会被一阵阵波浪一样的幸福,温柔地舔舐。
⑩他已经睡去,我轻轻地用温热的毛巾,为他擦拭着额头。他轻微呓语几句后,便转过身去,背对着我。我没有将视线跟过去,但我知道,那一刻的他,和我一样,被细细的幸福的波纹漫溢着。
⑾而我与他,就这样,守着彼此,到很老很老的岁月里吧。文章叙述了与父亲有关的两件事,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本文的人物描写非常出色,请对文中两个划线句分别进行赏析。
文中写一个女人在医院走廊抱着宝宝不停歇地走来走去的情节有什么作用?
有人为文章改写了一个结尾:走廊上的脚步声渐行渐远,那个孩子大概也睡了吧。柔和的灯光悄悄地照进病房,洒在洁白的床单上,洒在他的身上,一切显得那么静谧……
你认为原文的结尾好,还是改写的结尾好?请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