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塔里木感怀》,完成后面的题。
塔里木感怀
凸 凹
①见到塔里木河的时候,内心翻腾,思绪连绵。作为中国最大的内陆河,原以为它应该是激流滚滚、大浪弥天的,却流得那么平静、那么舒缓、那么从容,远远望去,满目青碧,一如睡在梦中。
②塔里木油田的人对我说,塔里木河虽然壮阔,有吞吐山河的气势,却最终没有流入大海,而是消失在苍茫戈壁、漫漫大漠之中。所以,塔里木河,在大美之下,是悲壮的底色。
③本应该伤感的,我却微笑着向她点头。因为故乡的物事早给了我深刻的启示,大自然的道理,有别于人。譬如故乡深山的阴处有一种植物,叫山海棠。即便是生在僻处,无人观赏,可它依旧是一丝不苟地向上挺拔了枝叶,开出鲜艳欲滴的花朵。幼时,我很是不解,曾对祖父说,它真是不懂人间世故,既然开在深山无人识,便大可以养养精神、偷偷懒,没必要下多余的功夫。祖父瞪了我一眼,说,你究竟是太年轻,太看重功名,内心浮躁,不知生命真相。在山海棠那里,它只按自己的心性而活,生为花朵,就要往好里开,尽开的本分,至于能不能被人看见、被人夸奖,它是从来都不会去想的。至于塔里木河,东流入海,自然是她的向往和理想,但大漠之途,需要滋润,荒凉之境,需要水气,她的担当太重,她只能消耗自己。有了她的牺牲,才有了大漠绿洲、珍禽异兽和丰沛的油气储藏。塔里木河尽了她作为河流的本分,实现了自身声名与功利之外的价值,所以她心安,所以她内敛,所以她悲壮而不悲伤。
④告别了塔里木河,进入沙漠腹地。沙漠公路的两旁,是不断现身的胡杨。初冬时节,胡杨斑斓,闪闪烁烁如火。塔里木人说,如果没有胡杨的防风固沙,沙漠公路这条人类的通途就会湮没中断,广袤沙漠就会真的成了死亡之海。胡杨的品格是在焦渴之地,千年不死,死了,千年不倒,倒了,千年不朽,即便是死了,也会最终变成石油。胡杨顽强地矗立于沙漠戈壁,以履行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抗风沙,保绿洲。我不禁想到了“笔锋常带感情”的梁启超。人们常诟病他一生善变,读了解玺璋先生的《梁启超传》,始知道,他之变,是与时俱进、顺应潮流,在复杂情势下,更好地进行民族启蒙的政治智谋。变的皮相之下,恒定不变的,是爱国、爱民的旷世情怀。由胡杨到梁启超,我不由得联想到,自然的伟大与人的伟大,其实是相通的,只要襟抱萦怀,外在的曲直与隐现,是不重要的。
⑤沙漠公路两畔,除了胡杨耀眼之外,还有一种诱人驻足的风景——夫妻井。沙漠里的绿植,需要滋润,自然要有井。戈壁阔远,交通艰难,杳无人烟,井近乎与人际绝缘。然而也需要打理,就建造了几间小屋,住进了一对夫妻。女的矮胖,男的精瘦,见人群来到,他们只是乜乜地笑,久也不收敛,疑似凝固在脸上。一只小狗在人群中逡巡,任你逗弄与抚摸,因为久不见人,就不怕人。问夫妻的生活起居,他们笑而不答,只是一径地介绍抽水、输水、喷灌、滴灌的过程。看到人们对他们的工作生出兴趣,青灰的脸上悄然洇出薄薄的一层红晕,竟至指着不远处的那片胡杨林兴奋地说,这胡杨林和方圆百里的沙漠植物,都跟这口井有关。我感到,他们其实是想说,这一切都与他们的寂寞坚守有关,但长久沉默的状态,使他们羞于说出自己的贡献。我不禁怦然心动,觉得胡杨林在阳光下的无声烂漫,正是他们爱情的颜色。
⑥驱车数百里,我们到了塔中油田作业区。偌大个油田却只有7个人,这7个人,都是80后的年轻人,都是重点石油院校毕业的高材生。他们都有机会留在北京总部、或科研单位、或几大油田的管理机关,但他们都自愿地来到采油一线。问他们缘由,他们都很朴实地回答道,本来学的就是石油,远离油井就荒废了。——成就一番事业的追求与襟怀,向上的信念,使他们自觉地远离虚荣与享受。我说,你们想过没有,人间往往是鞭打快驴,能者多劳,你们越是有作为,油田越是离不开你们,你们很可能一辈子都会生活在这片寂寞的土地,永远与市井、时尚、现代生活绝缘,你们会不会后悔?他们说,只有荒凉的沙漠,没有荒凉的人生,这是塔里木石油人的信念,你看见塔里木河了没有,她一辈子也没有流出戈壁大漠,但总是温情浇灌,没有一丝忧戚之色,她告诉了我们,什么叫品格,什么叫无悔。
⑦都说天地境界、天人合一,在塔里木,我读到了令人信服的注脚。
结合全文,用简洁的话语说说作者在塔里木读到了哪些令人信服的注脚?
文章的题目是“塔里木抒怀”,可是作者为什么在第三段文字中写到了家乡的山海棠?
结合上下文,说说第③段“所以她心安,所以她内敛,所以她悲壮而不悲伤”一句的含义。
作者第④段中提到梁启超先生有何用意?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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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炭工和绅士亚米契斯
(1)诺比斯的父亲是当地有钱的绅士,因此诺比斯便趾高气扬,目中无人。他父亲身材魁梧,蓄着浓密的黑胡子,表情十分严肃,几乎每天送儿子上学,接儿子放学。昨天上午,诺比斯跟班里最小的一个孩子——烧炭工的儿子倍梯吵架。诺比斯自知理亏,无法辩解,就冲着倍梯气急败坏地说:“你父亲是个乞丐!”倍梯委屈得要命,顿时面红耳赤,默不作声,热泪夺眶而出。回到家里。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父亲。
(2)午饭过后,全身黑糊糊、个子矮小的烧炭工领着孩子来到学校,向老师抱怨。大家都不吱声,只是静悄悄地、全神贯注地听着。跟往常一样,诺比斯的父亲正在门口给儿子脱外衣,他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便走进教室。问是怎么回事。
(3)“是这位先生在抱怨您儿子。您儿子对他儿子说:‘你父亲是个乞丐!,”老师回答。
(4)诺比斯的父亲听后,皱皱眉头,羞愧得有点儿脸红,于是询问儿子:“你说那句话了吗?”诺比斯站在教室中间,当着倍梯的面,低着头不言不语。父亲紧紧抓着儿子的胳臂,把他拉到倍梯的面前说:“快道声对不起。”
(5)烧炭工以和事老的口吻连声说:“算了吧,算了吧。”
(6)可绅士不理睬他,依然谆谆劝导儿子说:“照我的话这样说:‘我说了愚昧无知的话,侮辱了你的父亲,请你原谅。如果我的父亲能紧握你父亲的手.那将是非常荣幸的!
(7)烧炭工做了个果断的手势,好像在说:“我不愿意。”绅士不听他的话,逼儿子照他说的办。他的儿子头也不抬,轻声细气而断断续续地说:“我说了——愚昧无知的话,侮辱了——你的——父亲,请——你原谅。如果我父亲——能紧握你——父亲的手,那——那将是非常——荣幸的!”
(8)绅士向烧炭工伸过手,烧炭工用力紧握着。然后,烧炭工推了儿子一把,儿子心领神会,扑到诺比斯怀里,两人紧紧拥抱。
(9)“老师,请您帮个忙。让他俩坐在一起好吗?”绅士问老师。于是,老师把倍梯安排到诺比斯旁边坐下。待他俩坐好后.诺比斯的父亲打了个招呼告辞了。
(10)烧炭工若有所思地站了片刻,全神贯注地凝视着靠近坐好的两个孩子,然后.来到课桌前。带着爱怜和歉意的表情端详着诺比斯,仿佛想说些什么,可什么也没说出来。他伸手想慈爱地跟他亲热一下.似乎又没有这个胆量,只是用他那粗大的手指轻轻地碰了一下诺比斯的额头。他走到教室门口,回头瞥了诺比斯一眼。才迈着慢慢的步子走开了。
(11)“孩子们,你们要牢牢记住今天看到的事情。”老师语重心长地说,“这是本学年最精彩的一课了!” (选自《爱的教育》,略有改动)
选择下列句子中的一句,结合上下文,品析加线词或短语的含义,指出其表达效果。(4分)
(1)诺比斯的父亲听后,皱皱眉头,羞愧得有点儿脸红。
(2)绅士向烧炭工伸过手,烧炭工用力紧握着。
烧炭工来到学校时作者刻意描述了他的外貌“全身黑乎乎、个子矮小”,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结合你对本文的理解,选出不恰当的一项()

A.本文主要讲了烧炭工的儿子被绅士的儿子(诺比斯)羞辱了,烧炭工向绅士讨回公道的事。
B.本文中的绅士是一位严于教子、有错必纠、平等待人、尊重弱势群体的绅士。
C.本文用朴素的语言讲述了日常生活矛盾的化解,无论是烧炭工、绅士还是老师都富有爱心,他们共同营造了浓浓的爱的氛围,体现了作品“爱的教育”的主题。
D.本文细致的语言、动作、神态等描写,使得叙事过程生动细腻,有一股感人的力量。

绅士对儿子的教育也给我们上了一节精彩的课,你有何收获?就其中一点结合生活实际谈谈。(5分)

阅读下面议论文,完成文后题目。
失败不是成功之母阿元
“失败是成功之母”可能是中国最著名的一句格言,它在我们生活中出现的频率是相当的高。原因之一是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失败,原因之二是在失败之后人们需要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破碎的心灵。
但阿元认为,“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句话用来自我安慰当然不错,但用它来指导我们的生活就未必有效。
其实,失败和成功之间,绝对没有无法割裂的联系。关于这一点,历史上有无数的例子可以证明。比如说项羽,从江东起来,从来没有打过一次败仗,但垓下之败让他永无翻身之地,因为他自杀了。还有李自成,现在的历史学家研究表明,李自成占领北京之后,至少有五次机会可以战胜满清,过足当皇帝的瘾,但最终他被杀掉了。可能有人会说,这些人的失败之所以没有成为成功之母是因为,他们失败之后就死了,根本没有机会。那么咱们就举一个失败之后没死的,世界上最著名的军事统帅——拿破仑。在拿破仑的一生中有两次致命的失败,一次在莫斯科,一次在滑铁卢。两次失败的主要原因也差不多,因为拿破仑的扩张让他成为了欧洲的公敌。就像俗话说的,双拳难敌四手,好虎难顶群狼,拿破仑的两次失败都是败在了欧洲其它国家的联合上,一代天骄拿破仑最终是死在了圣赫勒拿岛上。
以上的例子充分地证明,失败并不必然就是成功之母。失败要成为成功之母是需要一些条件的,比如说失败的当事人要能正确认识失败,合理评估自己。
美国一个非常著名的推销员在谈到他为什么会成功的时候,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他在推销《幼儿百科全书》时对一家人说,他的这套书能解答孩子们提出的任何问题。然后他又对那家的孩子说:“小朋友,你随便问我一个问题,看我怎么从书上找到你想知道的答案。”这个小朋友的问题是:“上帝坐的是什么牌子的车子?”这个推销员说,当时他是面红耳赤,只能收拾起他的书,灰溜溜地走了。
从这次经历,这个推销员总结出一个经验,话不能说得太满,牛皮不能吹得太爆,从而他走上了成功之路。
这个故事说明了,如果你对于失败能够有个理性的分析,那么失败为成功之母。而在生活中,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失败,不能合理评估自己,失败只能带来更大的失败。
要想让失败成为成功之母,除了要对错误有合理的分析之外,还要有从头再来的勇气和永不放弃的毅力。
项羽的对手刘邦,和项羽交手,从来没有打胜过。最惨的时候,他的老爸老妈老婆孩子全都被项羽抓起来了,项羽还威胁说,如果你不投降,我就把你老爸煮了,当饭吃。对此,刘邦的反应是,我们是兄弟,我爸就是你爸,如果你要煮你爸,你就送一碗给我吃。
虽然刘邦的话有点耍无赖的意思,但正是他永不放弃的勇气才让他在一次次大败之后又站了起来,并最终成为一代强汉的开国皇帝。
所以说失败不是成功之母,并不是让否定这句名句,而是想告诉大家,如果对于这句话没有一个正确的分析和运用,很可能会让这句话成为逃避失败的借口,成为一块不敢正视失败的挡箭牌。
失败要成为成功之母需要哪些条件?
结合全文理解,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论据“李自成占领北京后被杀”、“刘邦打败项羽成为开国之君”的作用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证明“失败和成功之间绝对没有无法割裂的联系”这一分论点的。
B.第三自然段中拿破仑的例子显得多余,应该删去。
C.作者通过否定名句“失败是成功之母”,告诉我们要独立思考,要用批判的眼光来对待名言的道理。
D.“失败是成功之母”作为格言被人们广泛认同,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几乎所有人都经历过失败,另一个是在失败之后需要用它来安慰自己破碎的心灵。

若让你与作者辩论,你坚决捍卫“失败是成功之母”的观点,请简要阐述你的理由。

1989年发生在美国洛杉矾一带的大地震,在不到4分钟的时间里,使30万人受到伤害。在混乱的废墟中,一个年轻的父亲安顿好受伤的妻子,便冲向他七岁的儿子上学的学校。他眼前,那个昔日充满孩子们欢笑的漂亮的三层教室楼,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他顿时感到眼前一片漆黑,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跪在地上大哭了一阵后,他猛地想起自己常对儿子说的一句话:“不论发生什么,我总会跟你在一起的。”他坚定地站起身,向那片废墟走去……这位父亲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儿子在等着我。”他挖了8个小时、12个小时、24个小时、36个小时,没人再来阻挡他。他满脸灰尘,浑身上下破烂不堪,到处是血迹。到第38个小时,他突然听到底下传出孩子的声音:“爸爸,是你吗?”
是儿子的声音!父亲大喊:“阿曼达,我的儿子!”“爸爸,真的是你吗?”“是我,是爸爸,我的儿子。”“我告诉同学们不要害怕,说只要我爸爸活着就一定会来救我,也就能救出大家。因为你说过不论发生什么,你总会和我在一起。” “你现在怎么样?有几个孩子活着?”“我们这里有14个同学,都活着,我们都在教室的墙角,屋顶塌下来架了个大三角形,我们没被砸着。”父亲大声向四周呼喊:“这里有14个孩子,都活着!快来人!”过路的几个人赶紧上前帮忙,50分钟后,一个安全的小出口开辟了出来。父亲声音颤抖地说:“出来吧!阿曼达。”“不,爸爸,先让别的同学出去吧!我知道你会跟我在一起,我不怕。不论发生什么,我知道你总会和我在一起。”
这对了不起的父子在经历了巨大的磨难后,无比幸福地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里所选几段文字,叙述了一个什么事件?
你认为文中画横线的句子写得好吗?请说明理由。
请写出文中表现阿曼达父子心心相连的一句话。
文章结尾段说这对父子“了不起”。仔细阅读文章,根据文中对父子二人的
描写,说他们各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

记叙文阅读,完成文后题目。
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园子里,田野里,瞧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坐着,躺着,打两个滚,踢几脚球,赛几趟跑,捉几回迷藏。风轻悄悄的,草软绵绵的。
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儿。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花里带着甜味儿;闭了眼,树上仿佛已经满是桃儿、杏儿、梨儿。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晴,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吹面不寒杨柳风”,不错的,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风里带来些新翻的泥土的气息,混着青草味儿,还有各种花的香,都在微微润湿的空气里酝酿。鸟儿将巢安在繁花嫩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引伴地卖弄清脆的喉咙,唱出宛转的曲子,跟轻风流水应和着。牛背上牧童的短笛,这时候也成天嘹亮地响着。
雨是最寻常的,一下就是三两天。可别恼。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地斜织着,人家屋顶上全笼着一层薄烟。树叶儿却绿得发亮,小草儿也青得逼你的眼。傍晚时候,上灯了,一点点黄晕的光,烘托出一片安静而和平的夜。在乡下,小路上,石桥边,有撑起伞慢慢走着的人,地里还有工作的农民,披着蓑戴着笠。他们的房屋,稀稀疏疏的,在雨里静默着。
请你用最简洁的语句分别概括第三、第四段文字的内容。
第一段“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句中的“偷偷地”和“钻”用得好,为什么?
文中第二段是一幅五彩缤纷的春花图,作者分别从那几种感觉来描绘这幅美图?(至少找出2种)
写出了花的;从写出了花的
文章有不少句子是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修辞手法的,请你找出一两个例句,并且谈谈这些句子的妙处。

有营养的食品添加剂
①梨、苹果、香蕉、土豆等果蔬汁很容易变色。变色后不仅难看,味道也受到影响。怎么办?加点柠檬汁。
②果蔬中都含有多少不等的多酚化合物。去皮之后,这些化合物就暴露在空气中被氧化,生成醌(kūn)化合物。这种醌化合物很容易互相连接,成为“褐色素”,从而使这些食物变色。而柠檬汁中含有大量的“抗坏血酸”,它可以把醌还原为初始的多酚状态;也可以直接被氧化,从而消耗掉多酚周围的氧气,以此来保护多酚免受氧气的攻击。这样,抗坏血酸牺牲了自我,保护了脆弱的多酚,保持了果蔬“新鲜”的颜色。
③在食品工业中,人们根据柠檬汁的作用机理,就可以直接添加抗坏血酸。在超市销售的果汁和蔬菜汁,很多酒添加了抗坏血酸,以保持其外观和风味。
④抗坏血酸的作用不仅于此。人们在熟肉制品中经常会加入亚硝酸盐。亚硝酸盐有两种作用:一是与肌红蛋白反应,使之呈现诱人的红色;二是抑制细菌生长,实现防腐功能。加入抗坏血酸,可以促进前一个反应的进行,从而加快“发色”的过程。许多人认为亚硝酸盐是一种“致癌物”。其实,它本身并不致癌,只有当它与肉中的氨基酸反应,生成的亚硝胺才是一种致癌物。如果在肉中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抑制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从而降低亚硝酸盐“可能”的致癌风险。在不需要亚硝酸盐的肉类食品中,有时也会加入抗坏血酸。因为肉中油脂氧化会释放出不好的味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哈喇味”。如果加入了抗坏血酸,它就会抢先消耗周围的氧气,从而保护油脂不被氧化,有助于保持肉味的“新鲜”。
⑤抗坏血酸本身很容易被氧化,生成脱氧抗坏血酸。这些脱氧抗坏血酸并不甘于“败家”,会去夺取别人的氢原子来重建家园。人们利用这一特性,在面食加工中,常常加入抗坏血酸,改善面团性能,增加面团筋道。面粉中含有谷胶蛋白,其中有许多巯(qiú)基——就是带着一个氢原子的硫原子,脱氧抗坏血酸会掠夺其氢原子。当我们揉面时,巯基中的氢原子就会被脱氧抗坏血酸夺走,剩下的硫原子就会两两相连,形成所谓的二硫键。当大量的二硫键形成,面团中的谷胶蛋白就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从而增强其筋道。
⑥大多数情况下,食品添加剂都是为了改善风味、口感,增加食品稳定性等等,本身并不具有营养意义。但是抗坏血酸并不属于这个“大多数”。在作为食品添加剂的时候,它通常被叫做“抗坏血酸”。而它本身也是人体需要的营养成分——维生素C。维生素C不稳定,空气、光照、加热、与金属容器接触,都会使它失去活性或者分解。但是,正是它的这种不稳定,使它具有了良好的“抗氧化性”。在体内,它保护细胞免受氧化损伤。加到食品中,它舍己为人先被氧化,从而保护食品中的其它成分。
——选自《食品与生活》(有删改)
题目“有营养的食品添加剂”在文中具体指的是什么?为什么说它有营养?请具体说明。
请仔细阅读第④自然段,在下列横线上填上恰当的内容。
抗坏血酸添加到加入亚硝酸盐的熟肉制品中的作用机是:能;能抑制亚硝酸盐与肉中氨基酸反应生成亚硝胺这一转化过程的发生。
联系上下文,请你说说下面句子中划线词语的表达效果。
这些脱氧抗坏血酸并不甘于“败家”,会去夺取别人的氢原子来重建家园。
本文第③段运用了什么说明方法?有何作用?
人们一般认为,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是有害的,往外谈“剂”色变。读了本文,你对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有了怎样的认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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