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蔷薇几度花》,完成后面的题。(14分)
蔷薇几度花
①喜欢那丛蔷薇。
②与我的住处隔了三四十米远,在人家的院墙上,爬着。我把它当做大自然赠予我们的花,每每在阳台上站定,目光稍一落下,便可以饱览它了。这个时节,花开了。起先只是不眼的一两朵,躲在绿叶间,素素妆,淡淡笑。眼尖的我发现了,欢喜地叫起来,呀!蔷薇开花了。我欣赏着它的点点滴滴,日子便成了蔷薇的日子,很有希望很有盼头地朝前过着。
③也顺带着打量从蔷薇花旁走过的人。有些人走得匆忙,有些人走得从容,有些人只是路过,有些人却是天天来去。
④看久了,有一些人,便成了老相识。譬如那个挑糖担的老人。老人着靛青的衣,瘦小,皮肤黑,像从旧画里走 出来的人。他的糖担子,也绝对像幅旧画:担子两头各置一匾子,担头上挂副旧铜锣。老人手持一棒槌,边走边敲,当当,当当当。惹得不少路人循了声音去寻,寻见了,脸上立即浮上笑容来。呀!一声惊呼,原来是卖灶糖的啊。
⑤可不是么!匾子里躺着的,正是灶糖。奶黄的,像一个大大的月亮。久远了啊,它是贫穷年代的甜。那时候,挑糖担的货郎,走村串户,诱惑着孩子们,给他们带来幸福和快乐。只要一听到铜锣响,孩子们立即飞奔进家门,拿了早早备下的破烂儿出来,是些破铜烂铁、废纸旧鞋的,换得掌心一小块的灶糖。伸出舌头,小心舔,那掌上的甜,是一丝一缕把心填满的。
⑥现在,每日午后,老人的糖担儿,都会准时从那丛蔷薇花旁经过。不少人围过去买,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有的人买的是记忆,有的人买的是稀奇———这正宗的手工灶糖,少见了。
⑦便养成了习惯,午饭后,我必跑到阳台上去站着,一半为的是看蔷薇,一半为的是等待老人的铜锣敲响。当当,当当当———好,来了!等待终于落了地。有时,我也会飞奔下楼,循着他的铜锣声追去,买上五块钱的灶糖,回来慢慢吃。
⑧跟他聊天。“老头!”我这样叫他,他不生气,呵呵笑。“你不要跑那么快,我追都追不上了。”我跑过那丛蔷薇花,立定在他的糖担前,有些气喘吁吁地说。老人不紧不慢地回我:“别处,也有人在等着买呢。”
⑨祖上就是做灶糖的。这样的营生,他从十四岁做起,一做就是五十多年。他是天生的残疾———断指,两只手加起来,只有四根半手指头。却因灶糖成了亲,他的女人因喜欢吃他做的灶糖嫁给他的。他们有个女儿,女儿不做灶糖,女儿做裁缝,女儿出嫁了。
⑩“这灶糖啊,就快没了。”老人说,语气里倒不见得有多愁苦。
(11)“以前怎么没见过你呢?”
(12)“以前我在别处卖的。”
(13)“哦,那是甜了别处的人了。”我这样一说,老人呵呵笑起来,他敲下两块灶糖给我。奶黄的月亮,缺了口。他又敲着铜锣往前去,当当,当当当。敲得人的心,蔷薇花朵般地,开了。
(14)一日,我带了相机去拍蔷薇花。老人的糖担儿,刚好晃晃悠悠地过来了,我要求道:“和这些花儿合个影吧。”老人一愣,笑看我,说:“长这么大,除了拍身份证,还真没拍过照片呢。”他就那么挑着糖担子,站着,他的身后,满墙的花骨朵儿在欢笑。我拍好照,给他看相机屏幕上的他和蔷薇花。他看一眼,笑了。又举起手上的棒槌,当当,当当当,这样敲着,慢慢走远了。我和一墙头的蔷薇花,目送着他。我想起南朝柳恽的《咏蔷薇》来:“不摇香已乱,无风花自飞。”诗里的蔷薇花,我自轻盈我自香,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人生最好的状态,也当如此吧。文中的“我”对挑糖担老人是怎样评价的?(3分)
“蔷薇”在文中的作用有哪些?(5分)
作者认为,人生最好的状态是“随性自然,不奢望,不强求”,而有人认为“努力,拼搏,追求”才是人生的最好状态,请谈谈你的看法。
清塘荷韵
季羡林
①楼前有清塘数亩。记得三十多年前初搬来时,池塘里好像是有荷花的,我的记忆里还残留着一些绿叶红花的碎影。后来时移事迁,岁月流逝,池塘里却变得“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再也不见什么荷花了。
②我脑袋里保留的旧的思想意识颇多,每一次望到空荡荡的池塘,总觉得好像缺点什么。这不符合我的审美观念。有池塘就应当有点绿的东西,哪怕是芦苇呢,也比什么都没有强。最好的最理想的当然是荷花。中国旧的诗文中,描写荷花的简直是太多太多了。周敦颐的《爱莲说》读书人不知道的恐怕是少有的。他那一句有名的“香远益清”是脍炙人口的。几乎可以说,中国没有人不爱荷花的。可我们楼前池塘中独独缺少荷花。每次看到或想到,总觉得是一块心病。
③有人从湖北来,带来了洪湖的几颗莲子,外壳呈黑色,极硬。据说,如果埋在淤泥中,能够千年不烂。因此,我用铁锤在莲子上砸开了一条缝,让莲芽能够破壳而出,不至永远埋在泥中。这都是一些主观的愿望,莲芽能不能长出,都是极大的未知数。反正我总算是尽了心,把五六颗敲破的莲子投入池塘中,下面就是听天由命了。
④这样一来,我每天就多了一件工作:到池塘边上去看上几次。心里总是希望,忽然有一天,“小荷才露尖尖角”,有翠绿的莲叶长出水面。可是,事与愿违,投下去的第一年,一直到秋凉落叶,水面上也没有出现什么东西。经过了寂寞的冬天,到了第二年,春水盈塘,绿柳垂丝,一片旖旎的风光。可是,我翘盼的水面却仍然没有露出什么荷叶。此时我已经完全灰了心,以为那几颗湖北带来的硬壳莲子,由于人力无法解释的原因,大概不会再有长出荷花的希望了。我的目光无法把荷叶从淤泥中吸出。
⑤但是,到了第三年,却忽然出了奇迹。有一天,我忽然发现,在我投莲子的地方长出了几个圆圆的绿叶,虽然颜色极惹人喜爱,但是却细弱单薄,可怜兮兮地平卧在水面上,像水浮莲的叶子一样。而且最初只长出了五六个叶片。我总嫌这有点太少,总希望多长出几片来。于是,我盼星星,盼月亮,天天到池塘边上去观望。有校外的农民来捞水草,我总请求他们手下留情,不要碰断叶片。但是经过了漫漫的长夏,凄清的秋天又降临人间,池塘里浮动的仍然只是孤零零的那五六个叶片。对我来说,这又是一个虽微有希望但究竟仍是令人灰心的一年。
⑥真正的奇迹出现在第四年上。严冬一过,池塘里又溢满了春水。到了一般荷花长叶的时候,在去年飘浮的五六个叶片的地方,一夜之间,突然长出了一大片绿叶,而且看来荷花在严冬的冰下并没有停止行动,因为在离开原有五六个叶片的那块基地比较远的池塘中心,也长出了叶片。叶片扩张的速度,扩张范围的扩大,都是惊人得快。几天之内,池塘内不小一部分,已经全为绿叶所覆盖。而且原来平卧在水面上的像是水浮莲一样的叶片,不知道是从哪里聚集来了力量,有一些竟然跃出水面,长成了亭亭的荷叶。原来我心中还迟迟疑疑,怕池中长的是水浮莲,而不是真正的荷花。这样一来,我心中的疑云一扫而光;池塘中生长的真正是洪湖莲花的子孙了。我心中狂喜,这几年总算是没有白等。
⑦天地萌生万物,对包括人在内的动、植物等有生命的东西,总是赋予一种极其惊人的求生存的力量和极其惊人的扩展蔓延的力量,这种力量大到无法抗御。只要你肯费力来观察一下,就必然会承认这一点。现在摆在我面前的就是我楼前池塘里的荷花。自从几个勇敢的叶片跃出水面以后,许多叶片接踵而至。一夜之间,就出来了几十枝,而且迅速地扩散、蔓延。不到十几天的工夫,荷叶已经蔓延得遮蔽了半个池塘。从我撒种的地方出发,向东西南北四面扩展。我无法知道,荷花是怎样在深水中淤泥里走动。反正从露出水面的荷叶来看,每天至少要走半尺的距离,才能形成眼前的这个局面。
⑧光长荷叶,当然是不能满足的。荷花接踵而至,而且据了解荷花的行家说,我门前池塘里的荷花,同燕园其它池塘里的,都不一样。其它地方的荷花,颜色浅红;而我这里的荷花,不但红色浓,而且花瓣多,每一朵花能开出十六个复瓣,看上去当然就与众不同了。这些红艳耀目的荷花,高高地凌驾于莲叶之上,迎风弄姿,似乎在睥睨一切。幼时读旧诗:“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爱其诗句之美,深恨没有能亲自到杭州西湖去欣赏一番。现在我门前池塘中呈现的就是那一派西湖景象。是我把西湖从杭州搬到燕园里来了。岂不大快人意也哉!前几年才搬到朗润园来的周一良先生赐名为“季荷”。我觉得很有趣,又非常感激。难道我这个人将以荷而传吗?
⑨今年夏天,天气异常闷热,而荷花则开得特欢。绿盖擎天,红花映日,把一个不算小的池塘塞得满而又满,几乎连水面都看不到了。一个喜爱荷花的邻居,天天兴致勃勃地数荷花的朵数。今天告诉我,有四五百朵;明天又告诉我,有六七百朵。但是,我虽然知道他为人细致,却不相信他真能数出确实的朵数。在荷叶底下,石头缝里,旮旮旯旯,不知还隐藏着多少,都是在岸边难以看到的。
⑩我为我的“季荷”祝福。第②段说“几乎可以说,中国没有人不爱荷花的”,请从下文中找出这样说的依据。
简析下面的句子表达的作者的思想感情。
①我的目光无法把荷叶从淤泥中吸出。
②在荷叶底下,石头缝里,旮旮旯旯,不知还隐藏着多少,都是在岸边难以看到的。作者门前塘里的荷花与燕园其他塘里的荷花有什么不同?
本文在写法上有何特点,试作简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题目
人体生物钟
什么是人体生物钟?科学家研究证实,每个人从他诞生之初直至生命终结,体内都存在着多种自然节律,如体力、智力、情绪、血压等的变化,人们将这些自然节律称作生物节律或生命节律。人体内还存在一种决定人们睡眠和觉醒的生物节律,它根据大脑的指令,以24小时为周期发挥作用。
早在19世纪末,科学家就注意到了生物体具有“生命节律”的现象。科学家们将体力、情绪与智力盛衰起伏的周期性节奏绘制成三条波浪形的人体生物节律曲线图。到了20世纪中叶,生物学家又根据生物体存在周期性循环节律活动的事实,创造了“生物钟”一词。
生物钟的位置到底在何处?一般认为,生物钟应该存在于大脑中,但对于其体位置的说法却又各不相同。有人认为,生物钟的确切位置在下丘脑前端,视交叉上核内,该核通过视网膜感受外界的光与暗,使之和体内的时钟保持同一节奏。也有人认为:生物钟现象与体内的襚黑素有密切关系,由于褪黑素是松果腺分泌的,因此生物钟也应该位于松果体上。
生物钟是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还是由人体自身内在的因素决定的?长期以来,科学家们一直在争论。外源说认为,某些复杂的宇宙信息是控制生命节律现象的动因。学者弗兰克?而朗博士认为,人类对广泛的外界信息,如电场变化、地碰变化、重力场变,宇宙射线、其他行星运动周期、光的变化、月球引力等极为敏感,这些变化的周期性,引起了人的生命节律的周期性。内源说认为,生命节律是由人体自身内在的因素决定的。人在恒温和与外界隔绝的地下,也表现出近似于24小时的节律。
长久以来,生物钟的作用机制一直是个谜。科学家们只知道生物钟可以控制人类睡眠和觉醒的周期、体内激素分泌、新陈代谢速率、体温等多种生理行为,但对生物钟的组成和其通过什么形式完成上述工作不能搞清。
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一个科研小组在《细胞杂志上撰文称》他们发现了人体生物钟是如何发挥作用的:生物钟通过在细胞内部制造蛋白而控制着负责不同功能的基因发挥各自的作用。它的这一系列活动促使着人们感觉饥饿、享受睡眠、改变体温等。这看上去仿佛是人体生物种非常熟练的掌握了整个DNA链上的每一个环节,并在白天或黑夜某个必要的时段中按下所需的按键来控制着人体各个器官的运作。从原文看,下列对“生物钟”的理解最准确的一项是
A.一种决定睡眠和觉醒的生物节律 |
B.体力、情绪与智力盛衰起伏的周期性节律 |
C.生物体中存在的周期性循环的生命节律 |
D.感觉饥饿、改变体温的生命节律 |
用简洁语言概括生物钟的推断成因。
简要分析下面句子的语言特点。
①这看上去仿佛是人体生物种非常熟练的掌握了整个DNA链上的每一个环节,并在白天或黑夜某个必要的时段中按下所需的按键来控制着人体各个器官的运作。
②人在恒温和与外界隔绝的地下,也表现出近似于24小时的节律。说说了解了生物钟的知识后,对你学习生活的帮助。
阅读下列文段,完成文后问题(10分)
养成好习惯
①人的天性大致是差不多的,但是在习惯方面却各有不同,习惯是慢慢养成的,在幼小的时候最容易养成,一旦养成之后,要想改变过来却还不很容易。
②例如说:清晨早起是一个好习惯,这也要从小时候养成,很多人从小就贪睡懒觉,一遇假日便要睡到日上三竿还高卧不起,平时也是不肯早起,往往蓬首垢面的就往学校跑,结果还是迟到,这样的人长大了之后也常是不知振作,多半不能有什么成就。祖逖闻鸡起舞,那才是志士奋励的榜样。
③我们中国人最重礼,因为礼是行为的轨范。礼要从家庭里做起。姑举一例:为子弟者“出必告,反必面”,这一点点对长辈的起码的礼,我们是否已经每日做到了呢?我看见有些个孩子们早晨起来对父母视若无睹,晚上回到家来如入无人之境,遇到长辈常常横眉冷目,不屑搭讪。这样的跋扈乖戾之气如果不早早的纠正过来,将来长大到社会服务,必将处处引起摩擦不受欢迎。我们不仅对长辈要恭敬有礼,对任何人都应维持相当的礼貌。
④大声讲话,扰及他人的宁静,是一种不好的习惯。我们试自检讨一番,在别人读书工作的时候是否有过喧哗的行为?我们要随时随地为别人着想,维持公共的秩序,顾虑他人的利益,不可放纵自己,在公共场所人多的地方,要知道依次排队,不可争先恐后的去乱挤。
⑤时间即是生命。我们的生命是一分一秒的在消耗着,我们平常不大觉得,细想起来实在值得警惕。我们每天有许多的零碎时间于不知不觉中浪费掉了。我们若能养成一种利用闲暇的习惯,一遇空闲,无论其为多么短暂,都利用之做一点有益身心之事,则积少成多终必有成。常听人讲过“消遣”二字,最是要不得,好像是时间太多无法打发的样子,其实人生短促极了,哪里会有多余的时间待人“消遣”?陆放翁有句云:“待饭未来还读书。”我知道有人就经常利用这“待饭未来”的时间读了不少的大书。古人所谓“三上之功”,枕上、马上、厕上,虽不足为训,其用意是在劝人不要浪费光阴。
⑥吃苦耐劳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标帜。古圣先贤总是教训我们要能过得俭朴的生活,所谓“一箪食,一瓢饮”,就是形容生活状态之极端的刻苦,所谓“嚼得菜根”,就是表示一个有志的人之能耐得清寒。恶衣恶食,不足为耻,丰衣足食,不足为荣,这在个人之修养上是应有的认识,罗马帝国盛时的一位皇帝,MarcusAurelius,他从小就摒绝一切享受,从来不参观那当时风靡全国的赛车比武之类的娱乐,终其身成为一位严肃的苦修派的哲学家,而且也建立了不朽的事功。这是很值得钦佩的,我们中国是一个穷的国家,所以我们更应该体念艰难,弃绝一切奢侈,尤其是从外国来的奢侈。宜从小就养成俭朴的习惯,更要知道物力维艰,竹头木屑,皆宜爱惜。
⑦以上数端不过是偶然拈来,好的习惯千头万绪,“勿以善小而不为”。习惯养成之后,便毫无勉强,临事心平气和,顺理成章。充满良好习惯的生活,才是合于“自然”的生活。 请用一句话来概括贯穿全文的观点
题目是《养成好习惯》,综观全文作者主要列举的好习惯不包含的一项是()
A:早晨早起 B:讲文明懂礼貌 C:勿以善小而不为
D:顾虑他人 E:珍惜时间 F:吃苦耐劳为了增强文章的说服力,作者在文中列举古人的很多好的行为习惯,请你找出来
这篇文章除了列举大量的事实举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外,还运用了什么重要的论证方法?
请举出一例,并说明其作用第③段在论述如何养成“重礼”的习惯时,作者的看法是
,其原因是。
阅读下列文段,完成文后问题
寒冷的味道
黄明山
寒冷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台历上的冬天正一步步深入,而我的身体却迟钝了对季节的反应。曾经是多么可怕的寒冷,眼下似乎变得可爱了起来,就像一个被误会了的擦肩而过的老朋友。
回忆中的寒冷却有着异乎寻常的味道。
江汉平原的冬天,水面结了厚厚的冰,我在冰上行走。冷!我的一双手冻成了两个肉包子,脚后跟早冻烂了,分别有一个洞,洞里有凝固的血,用棉絮裹着。我总是想奔跑,疼痛便在后面拼命地拽我。糟了,好像是哪根筋断了……我几乎要跌倒下去。
寒冷培育的疼痛真是刻骨铭心啊。
那时候难得看上一场电影,而且通常要到五里以外的地方去看露天电影。那天晚上雪刚刚停下,听说要放电影,我来不及吃饭就跑了去。上身穿的是棉袄,下身穿的是绒裤,脚上穿的是胶鞋。跑了一路,身上发热。开始,人不觉得冷,渐渐,寒气逼人。风一丝不苟地钻进我的脖子,直到我的胸膛。看到中间,便招架不住了,肚子饿得咕咕叫,浑身冻得打哆嗦。那真正是饥寒交迫啊!我咬着牙,坚持把电影看完,脚已没有了知觉,就稀里糊涂地往前走。一路上,我是弹跳着回去的。我一下子发现了自己的脆弱,又一步步变得坚强起来──这点寒冷算什么?
寒冷,每每使我们的精神处于一种振奋的状态,使我们更能承受人生的风霜雨雪。
现在却不同了,风也刮得没有了规律,雪也下得没有了条理。瞧,都立冬了,雪还不知在哪里开小差。冬天,失却了原来的寒冷。
可孩子们却一个劲地喊冷。冷从何来?上上下下穿得规规矩矩,裹得严严实实,帽子、围巾、耳套、手套,应有尽有。晚上睡觉,要么铺好电热毯,要么灌上热水袋,条件好的,空调一开,暖气就来。本来寒冷就那么一丁点,还把它拒之门外,这就是我们目前的生活。孩子们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寒冷,又在无微不至的关怀下丧失了体验寒冷的机会。不知冷,何识暖?如此下去,孩子们生命的潜质何以得到发挥,又何以像草木那样蓬勃成人间壮丽的景色?
不仅仅是孩子们。
我们已经有了太多的安逸,衣、食、住、行,还有我们的思想。不让汗水流出来,不让寒冷苦心志,把自己装在五彩缤纷的温室里,然后长成一朵朵精美的花,我不知道这样会有什么好结果。
我真担心,随着科学的不断进步,我们将在不知冷暖的状态下变得弱不禁风。
寒冷,是我们生命所需要的盐啊!(选自《散文选刊》,文章有改动)第三段中“异乎寻常的味道”体现在哪两个方面?
作者认为,现在的孩子们“丧失了体验寒冷的机会”,会造成什么后果?
请任选一句,品味划线词语在文中的表达作用。
(1)风一丝不苟地钻进我的脖子,直到我的胸膛。
(2)瞧,都立春了,雪还不知在哪里开小差。结合全文,谈谈你对“寒冷,是我们生命所需要的盐啊”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列文段,完成文后问题
揭开冬虫夏草之谜
汪宗俊
①您见过冬虫夏草么?这是一味奇妙的中药。它的形态异常奇特,既像动物又像植物。说它是植物吧!它的根部分明是条虫,有着红色的头和嘴,还有八对整齐的脚;说它是动物吧!在虫的头部却长出了一株小草,每逢大地回春、万物复苏之时,此草迅速生长钻出地面。尽管它没有繁茂的枝叶,也不能开出鲜艳的花朵,而只是一根紫红死的小棒,却能亭亭玉立在崇山峻岭的植物群落之中,迎风招展,楚楚动人,这样为它传奇式的身世更增添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②医药学家为了揭开冬虫夏草之谜,不辞辛劳,翻山越岭,长途跋涉,进行实地考察与潜心研究,终于发现,它竟是一桩“真菌杀虫、冒名顶替的谋杀案”,通过缜密取证侦破,做出了公判。
③原来,在青藏高原与云贵高原的四五千米的高山雪线和峡谷地带,昼夜温差大、冰冻时间长,生活着一种抵御严寒极强的昆虫,名叫虫蝙蝠蛾。它的身上长满花斑,乍看酷似美丽的蝴蝶,每逢春暖花开季节,它们翩翩起舞,寻找配偶,雌蛾产卵土中后悄然死去。虫卵经过一个月左右,蜕皮变成幼虫,为了取食和活动的需要营造了深约20厘米的隧道,以后长得又白又胖的在冰土层中越冬。此时一种真菌的子囊孢子成熟后,随风飞扬,纷纷撒落在地上,随雨水渗至土中。一旦遇到蛰居在地下过冬的蝙蝠蛾幼虫,便施展出孙悟空钻进铁扇公主肚内的战术,进入虫体,吸取营养、萌发菌丝,过着悠然自得的寄生生活。而幼虫则被折磨得烦躁不安,死去活来,拼命用头部向上顶,企图挣扎解脱出来,但离地面3-4厘米处就一命呜呼了。然而,寄生菌继续繁衍生息,翌年春末夏初,从表面看一条幼虫像老蚕,实际上它们早已被蚕食殆尽,只剩下一具具可怜的躯壳。至于隐藏在里面的杀手真菌趁气温升高之际,便得意忘形地从幼虫的头部伸将出来,破土而出,真像孙悟空的金箍棒从铁扇公主的头顶上穿出似的。但这根微型金箍棒仅有4-11厘米长,上部稍膨大,呈椭圆形,显紫红色,且长出一些小球体,里面多长着更多的小孙悟空,即真菌的子囊孢子,待它们成熟后,又继续祖辈的衣钵,代代相传,繁衍子孙,这样便不断地产生冬虫夏草。
④足见冬虫夏草是大自然绝妙的杰作,它既是昆虫与真菌的结合体,又是动物与植物的联合体。阅读第①段,用准确简明的语言说明冬虫夏草的外形。
“至于隐藏在里面的杀手真菌趁气温升高之际,便得意忘形地从幼虫的头部伸将出来,破土而出,真像孙悟空的金箍棒从铁扇公主的头顶上穿出似的。”一句运用了的说明方法,这样的好处是什么?
第③段中“蛰居”一词如果调换为“躲藏”好不好?请说明理由。
文中有一句话归纳了说明中心,请找出来,并写在下面的横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