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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在夔州
杜甫在夔州最初居住的“客堂”,是在山坡上架木盖起的简陋的房屋;这类的房屋散布在山腰,好像鸟巢一般。他到这里第一步的工作,就是按照夔州人民的习惯,用竹筒把水从山泉引到他居住的地方。又因为乌鸡能医治风痹,他养了许多鸡,并且催促他的长子宗文在墙东树立鸡栅……对于生活上的一些琐事,他下了一番布置的功夫。
夔州是三峡里的山城,这里的山川既雄壮又险恶,杜甫一到这里,便开始爱用惊险的文字描画它们。他一再歌咏的是白帝城,他感到这座城是“江城含变态,一上一回新”(《上白帝城二首》之一)。另一方面,给杜甫的印象最深的,是夔州人民的生活。他看见夔州的许多女子因为男丁缺乏,到了四五十岁还没有结婚,她们每天到山上砍柴背到市上出卖,供养一家,有时还冒着危险贩卖一些私盐回来。人们不深究原因,只说她们面貌丑陋,所以找不到丈夫;杜甫却反过来问:“若道巫山女粗丑,何得此有昭君村?”(《负薪行》)他看见峡中的男子,少数富有的驾着大船经商,大多数贫穷的终生充当劳苦的船夫,人们说,这里的人都器量狭窄,只图眼前的利益,杜甫也反过来问:“若道士无英俊才,何得山有屈原宅?”(《最能行》)峡中的人民大部分过着穷苦可怜的生活,而夔州却是阔绰的估客胡商必经之地,这两种生活的对照杜甫也写得很清楚。
除了歌咏山川和人民生活外,杜甫在这时有了充裕的时间,回忆他的青年时代。他在偏僻的山城与外边广大的世界隔绝,朋友稀少,生活平静,因此过去的一切经历在他面前活动起来。他写了不少长篇的诗叙述他过去的生活。他写《壮游》诗,从七岁学诗起经过吴越齐赵的漫游、长安时代、安史之乱,一直到滞留巴蜀,是一篇完整的自传。他还写了八首长诗,怀念八个人物,集在一起,叫作《八哀诗》,但它们只有历史的价值,艺术方面并不算是成功的作品。
杜甫在这时因为与外面的世界脱离,作诗的态度有时改变了。他在成都草堂时说他写诗的态度是:“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老去诗篇浑漫与,春来花鸟莫深愁。”前两句说他长安时代以来对于诗的努力,极力避免庸俗,生活越艰难,作诗也越刻苦;后两句则说明在草堂的生活较为清闲,对着美丽的自然界可以信口成章了。无论是刻苦努力,或是信口成章,由于他有充实的生活体验,都能写出像他天宝末年以后那样富有创造性的诗歌。但是到了夔州,他又把一部分的精力用到雕琢字句、推敲音律上边去了。他在《遣闷戏呈路十九曹长》里说“晚节渐于诗律细”,又在《解闷十二首》里说“颇学阴(阴铿)何(何逊)苦用心”。并且在指导儿子宗武学诗时,也教他熟读《文选》,以便从中采撷辞藻:这好像又把诗歌扯回到“研揣声病、寻章摘句”的时代里去。但杜甫夔州时代的诗并不是每一首都是这样写成的,他用这种态度写出来的代表作品最明显的是《秋兴八首》、《诸将五首》。这些诗不是没有接触到实际的问题,不是没有说到国家的灾难与人民的贫困,不是没有写出时代的变迁和自己热烈的想望,只是这些宝贵的内容被铿锵的音节与华丽的词藻给蒙盖住了,使后来杜诗的读者不知有多少人只受到音节与词藻的迷惑与陶醉,翻来覆去地诵读,而不去追问:里边到底说了些什么?因此在解释上也发生分歧。与此相反,反倒是在《写怀》里毫不费力地写出来的“无贵贱不悲,无富贫亦足”,读起来觉得亲切动人;而像《宿江边阁》里“不眠忧战伐,无力正乾坤”那样的诗句足以表达出诗人的品格。
杜甫在夔州,身体时好时坏,疟疾、肺病、风痹、糖尿病都不断地缠绕着他,最后牙齿落了一半,耳也聋了,几乎成了一个残废的老人。他在这情形下,两年内写了四百三十余篇诗,占有他全集诗中的七分之二,而且其中有不少的长篇,这是一个丰富的创作时期。由于生活的限制,在内容和思想上比起过去的作品都略有逊色,但其中也不缺《登高》这样的杰作。   (节选自冯至《杜甫传》,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杜甫爱用惊险的文字描画三峡里山城的雄壮险恶,这说明诗人十分注重以恰当的文字形式表现作品内容。
B.《负薪行》和《最能行》等诗歌反映了峡中人民穷苦可怜的生活状况,是杜诗中最具代表性的优秀诗篇。
C.“晚节渐于诗律细”、“颇学阴(阴铿)何(何逊)苦用心”,说明杜甫晚年作诗时在字句和音律上下了很大工夫。
D.杜甫的一些注重音节与词藻的诗使读者迷惑与陶醉,以致于翻来覆去地诵读也难以知道诗里边到底说了些什么。

E.“不眠忧战伐,无力正乾坤”,诗人在老病时也没忘记国家的灾难和自己的责任,质朴的诗句中表现了诗人的品格。
从传记中看,杜甫在夔州时的诗歌创作题材上具有哪些特色?请简要分析。
文章最后说“这是一个丰富的创作时期”,依据所选的这部分文字,你认为影响作者创作的背景因素有哪些?
第四段说杜甫“作诗的态度有时改变了”,你认为“变”在何处?这一改变产生了怎样的结果?请依据文本加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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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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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硬的荒原
[乌拉圭]何塞·恩里克·罗多
坚硬的荒原,一望无际,灰茫茫的,朴实得连一条皱纹都没有。凄清,空旷,荒凉,寒冷,笼罩在铅似的穹隆下。荒原上站着一位高大的老人:瘦骨嶙峋,古铜色的脸,没有胡须。高大的老人站在那里,宛似一株光秃秃的树木。他的双眼像那荒原和天空一样冷峻;鼻似刀裁,斧头般坚硬;肌肉像那荒凉的土地一样粗犷;双唇不比宝剑的锋刃更厚。老人身旁站着三个僵硬、消瘦、穷苦的孩子。三个可怜的孩子瑟瑟发抖,老人无动于衷,目空一切。犹如那坚硬荒原的品格。老人手里有一把细小的种子,另一只手,伸着食指,戳着空气,宛似戳着青铜铸成的东西。此时此刻,他抓着一个孩子松弛的脖子,把手里的种子给他看,并用下冰雹似的声音对他说:“刨坑,把它种上。”然后将他那战栗的身体放下。那孩子扑通一声,像一袋装满卵石的不大不小的口袋落在坚硬的荒原上。
“爹,”孩子抽泣着,“到处都是光秃秃的,硬邦邦的,我怎么刨呢?”
“用牙啃。”又是下冰雹似的声音。他抬起一只脚,放在那孩子软弱无力的脖予上。可怜的孩子,牙齿咔咔作响,啃着岩石的表面,宛似在石头上磨刀。如此过了许久,许久,那孩子终于在岩石上开出了一个骷髅大小的坑穴。然后又啃啊,啃啊,带着微弱的呻吟。可怜的孩子在老人脚下啃着,老人冷若冰霜,纹丝不动,像那坚硬的荒原一样。
当坑穴达到需要的深度,老人抬起了脚。谁若是亲临其境,会越发心痛,因为那孩子,依然是孩子,却已是满头白发。老人用脚把他踢到一边,接着提起第二个孩子,这孩子已颤抖着目睹了全部经过。
“给种子攒土。”老人对他说。
“爹,”孩子怯生生地问道,“哪里有土啊?”“风里有,把风里的土攒起来。”老人回答,并用拇指与食指将孩子可怜的下巴掰开,孩子迎着风,用舌头和喉咙将风中飘扬的尘土收拢起来,然后,再将那微不足道的粉末吐出。又过了许久,许久,老人冷若冰霜,纹丝不动地站在荒原上。
当坑穴填满了土,老人撒下种子,将第二个孩子丢在一旁。这孩子像被榨干了果汁的空壳,痛苦使他头发变白。老人对此不屑一顾,然后又提起最后一个孩子,指着埋好的种子对他说:“浇水。”孩子难过得缩成一团,似乎在问他:“爹,哪里有水啊?”“哭,你眼睛里有。”老人回答,说着扭转他两只无力的小手,孩子眼中顿时刷刷落泪,干渴的尘土吸取着,就这样哭了许久,许久。
泪水汇成一条哀怨的细流抚摸着土坑的四周。种子从地表探出了头,然后抽出嫩芽,长出几片叶片。在孩子哭泣的同时,小树增加着枝叶,又经过了许久,许久,直到那棵树主干挺拔,树冠繁茂枝叶和花朵洋溢着芳香,比那冷若冰霜、纹丝不动的老人更高大,孤零零地屹立在坚硬的荒原上。
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天上的鸟儿都来到树枝上筑巢,它的花儿已经结出果实。老人放开了孩子,孩子已经停止哭泣,满头白发。三个孩子向树上的果实伸出贪婪的手臂,但是那又瘦又高的人抓住了他们的脖子,像抓住幼崽一样,取出一粒种子,把他们带到附近的另一块岩石旁,抬起一只脚,将第一个孩子的牙齿按在地上。那孩子在老人的脚下,牙齿咔咔作响,重新啃着岩石的表面。老人冷若冰霜,纹丝不动,默不作声,站立在坚硬的荒原上。
那荒原是我们的生命;那冷酷无情的硬汉是我们的意志;那三个瑟瑟发抖的孩子是我们的内脏、我们的机能、我们的力量,我们的意志从它们的弱小无依中吸取了无穷的力量,去征服世界和冲破神秘的黑暗。
一抔尘土,被转瞬即逝的风吹起,当风停息时,又重新散落在地上;一抔尘土,软弱、短暂、幼小的生灵蕴藏着特殊的力量,无拘无束的力量,这力量胜过大海的怒涛、山岳的引力和星球的运转;一杯尘土可以居高临下,俯视万物神秘的要素并对它说:“如果你作为自由的力量而存在并自觉地行动,你便像我一样,便是一种意志;我与你同族,我是你的同类;然而如果你是盲目的、听天由命的力量,如果世界只是一支在无限的空间往返的奴隶的巡逻队,如果它屈从于一种连自身也毫无意识的黑暗,那我就比你强得多,请把我给你起的名字还给我,因为在天地万物之中,唯我为大。”
分析文章开头对荒原景物描写的表达特色及其作用。
拉丁美洲的作家常常借助象征,使作品仿佛形成一个抽象、自足的世界。请概括文中荒原、老人、三个孩子的象征意义以及文章的主题。
文章题为“坚硬的荒原”,而大量的文字写老人和小孩。请结合全文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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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叔
徐成龙
哑巴叔是我们村里的。哑巴叔不是先天聋哑,小时候发高烧,吃药打针不管用,连续“烧”了好几天,这一“烧”就把哑巴叔“烧”成了哑巴。
  听大人们说,小时候的哑巴叔很聪明,喜欢玩泥巴。泥巴在哑巴叔手里颠来倒去一阵子,一个个各具特色的小动物惟妙惟肖地出现在眼前,惹得小伙伴围着他跑东家走西家,整个村子都是嘻嘻哈哈的笑声。几只大黄狗也乐颠颠地东奔西跑呢!
  长大后,哑巴叔以捏泥人为营生,一个稻草把,几块橡皮泥就是他的全部行当,走村串户赚点钱过日子。
  哑巴叔的手艺越来越精,捏泥人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从小狗小猫到人物造型,千姿百态,无个不精,几十里方圆闻名遐尔。
  到后来,哑巴叔开辟新的场所,来到了小城,把精心捏成的泥人,整整齐齐插在一个稻草把上,像一个小展厅,陈列着一个个美轮美奂的艺术品。哑巴叔扛着稻草把,沿着大街走,身后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城里的小学生看着活灵活现的小泥人,兴趣盎然,雀跃一般,纷纷掏钱购买。哑巴叔生意越来越好,腰包就鼓了,乐得他咿哩哇啦地叫。
  有一个小女孩,最喜欢哑巴叔捏的泥人了,隔三差五都要买一些,不是小动物就是卡通人物。
  一次,夕阳西下,小女孩欢蹦着过来,指了指自己的脸蛋,又指了指哑巴叔的手眼神充满了期待。哑巴叔眨巴着眼睛,心领神会,瞅了瞅小女孩,掏出橡皮泥揉了揉,三两下一个小女孩的模样出来了:大眼睛,圆脸蛋,小巧的鼻子。小女孩接过小泥人,爱不释手,咯咯一阵笑,挥挥手走了。
  这时,一个中年人走过来,拉住小女孩的手,附在耳畔一阵嘀咕。小女孩疑惑地看着中年人,使劲挣脱中年人的手。中年人不罢休,抱起小女孩向前走去。小女孩哭喊着,挣扎着,无济于事,被塞进一辆轿车。轿车一个拐弯,朝着小巷疾驰而去,扬起一股灰尘,不见踪影。
  一天,二天,过了好几天,哑巴叔在街上天天徘徊到天黑也不见小女孩来买泥人。一天,哑巴叔在城里的角角落落转悠,猛地看见墙角、电线杆张贴着一张纸,仔细一看,纸上印着小女孩的相片,还有一些文字。小女孩活泼可爱,眼睛明亮有神。小女孩不是别人,而是经常买泥人的那一个。
  第二天,哑巴叔不再扛着稻草把卖泥人了,径直来到了派出所,咿哩哇啦一通。公安人员不明就里,虎着脸,推推搡搡赶他出门。哑巴叔竖眉瞪眼,一动不动,拿出从墙上撕下来的纸片,指着小女孩的相片比划。公安人员似乎明白了什么,倒了一杯水给他喝。哑巴叔定定神,从衣袋里掏出一块橡皮泥,一阵捣鼓,一个中年人的相貌出来了,棱角分明,活的一样。哑巴叔指指小女孩,指指自己捏成的泥人,对着工作人员咿哩哇啦,脸色涨得通红。公安人员恍然大悟,留下泥人,拍拍哑巴叔的肩,让哑巴叔回去。哑巴叔对着公安人员一弯腰,笑容满面地走了。
  过了半个月,小城里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公安部门破获了一起特大拐卖儿童的犯罪团伙。除了祸害,城里的老百姓奔走相告,拍手称快,鞭炮放了一整天,劈劈啪啪震天响。据说,这个案子靠的是一个卖泥人的哑巴提供的线索。一传十,十传百,妇孺皆知。
  从此,小城里的人见到哑巴叔卖泥人,不管大人还是小孩,都会买一些小泥人带回去,唯独不见那个小女孩。
  哑巴叔依然在小城的街上卖泥人,只是在上学或者放学的时间,准时在校门口走来走去,眼睛显得特别有神。
文章前部分极力写哑巴叔捏泥人的手艺,说“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
文章第七段刻画了“小女孩的模样”,作者的写作意图是什么?(3分)
结合文章第五段和倒数第二段
(1)两次写到的哑巴叔生意的火红场面,有哪些不同?为什么会不同?(4分)
(2)哑巴叔对生意的态度发生什么变化,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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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梦想 姚明
我有很多很多的梦想,人们说“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也许是不能。但我要去尝试,不管我在哪里都能鱼与熊掌兼得。
我的梦想是去中国的南海度假。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去过那儿,非常优美,但是那时候我没有钱但有充足的时间。现在我有钱却没有时间,这就是生活。
  我的梦想是有一天能在上海销售汽车。这样我就能拥有很多不同的汽车,而且可以了解每辆车的性能。我把车当成大玩具,也是好玩的工具。当我去印第安那玻利斯参加世界杯赛时,有一天球队去购物。每个人都去看衣服皮鞋之类的。我却去了家奔驰车经销店。当时我口袋里的钱不超过20美金。在我第一个NBA赛季后的夏天,我在国家队比赛时划伤了我的眼睛,他们只好剃光了我的眉毛,我看着伤疤想到:“嘿,这好像奔驰的标志啊。”假如我真成为一个汽车销售员,我会告诉我的客户这些都是二手车,因为我才是第一个开过它们的人。
  我的梦想是美国人能够真正认识中国和中国人。在我NBA第一年回来后,上海市任命我为官方大使。当然,帮助人们了解中国或上海不是我的首要任务,却是我乐意做的。
  我的梦想是中国人能够了解篮球。现在他们不在乎你怎么打球,只在乎输赢。如果你赢了,他们说你打得好;如果球员们为了对抗或者为了追球奔跑而摔倒,他们会笑而不是欢呼;或者如果一个个头小的后卫防守大个球员,他们会嘲笑他而不是佩服他的勇气。不是所有得分的投篮都是好球,也不是所有没投入的球都是坏球。中国观众应该多看看全场48分钟的比赛,而不仅仅是最后几秒。
  我的梦想是中国篮球能够树立自己的风格。如果你观察韩国人的打球方式,你会发现每个人都在运球后投三分球,即使是他们的大个子,而且使用全场紧逼战术。你会发现这不是从NBA或者任何其它地方学来的。韩国发展出了适合自己球员的风格,中国也应该做相同的事情。
  我的梦想是中国球员不再寻找借口了。我在CBA时候,很不喜欢的一点就是很多球员会说:“上海大鲨鱼队之所以会赢是因为有姚明,如果姚明走了,他们什么都不是。”我觉得他们应该面对我属于大鲨鱼队这个事实。你不能说“如果”姚明不在,事实是我在。查尔斯·巴克利可以说“如果”乔丹离开了,我就能赢得总冠军。没有“如果”,是你错过了自己的机会。
  我的梦想是中国的运动员能够被当作个人来对待。运动当然是为了国家,我不反对这一点。但是运动员也应该被允许从中受益。他应该能够自己决定去哪里打球以及怎样成为一个更好的球员。如果一个球员想穿和队伍中其他球员不一样的鞋,他应该可以这样做。即使耐克赞助了国家队,我在2003年亚洲锦标赛上穿的还是锐步鞋。如果我不这样做,制鞋公司就不愿去和球员签约,他们只想与球队签约。我不需要这些钱,但我身后的其他球员也许需要。我在中国将可口可乐告上法庭也是出于同样原因。他们签了一个合同付钱给中国队,在瓶盖上使用了我的照片。可我已经和百事公司签了合同。这对中国的运动员来说是件新鲜事,但我明白不管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都会为我后面的球员开启或关闭大门。我只要求可口可乐赔偿一块钱,相当于大约12美分,因为我不需要他们的钱。我上了法庭,这样某条法律就会被通过,也许可以用来阻止可口可乐,或者其他公司再这么干。
  我的梦想是赢得一次NBA总决赛冠军,这可能和赢得2008年奥运金牌的梦想一样大。我不知道我离哪个梦更近一点。如果我在NBA再打10年或10年以上的球,那我的事业会是很成功。有许多球员曾经做到过。但作为一个中国职业球员,我的意义会更大。也许如果我赢得了一个总冠军或最有价值运动员的头衔,NBA球队会因此而更愿意签下或者选中中国球员。
  这些梦对一个自从来到NBA后就没什么时间做白日梦的人来说,好像太多了点。但我现在是在两个国家用两种语言做梦。
  在美国,人们会说“你不能又想有自己的蛋糕又想吃掉它”,我们中国人也有相同的说法: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也许是不能。但我要去尝试,不管我在哪里都能鱼与熊掌兼得。
选自姚明自传《我的世界我的梦(20):我的梦想》
(搜狐体育2004年11月6日,有删节)
全文说了哪些“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事?试列举两种。文章开头和结尾都说到“鱼和熊掌不能兼得”,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1)文章第二段为什么说“我才是第一个开过它们的人”?
(2)为什么要让“中国观众应该多看看全场48分钟的比赛,而不仅仅是最后几秒”?
文章题为“我的梦想”,你如何看待姚明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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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老人的最后情感
侯德云
出乎意料地收到墨痕老师一封信,信很短,正文仅一句话:5月16日是我的七十寿辰,盼你们三个能来老朽的寒舍小聚。
墨痕是我小学时代的启蒙老师,我没有理由不回去看望他老人家。何况又恰逢他的七十大寿呢。
墨痕老师信中提到“你们三个”指的是我:我、麻秆和锅肚。当年我们三个是墨痕老师最器重的学生,也是到目前为止从哪个小山村里走出来的最光宗耀祖的三个人尖尖。都上过大学,之后又都分配在县里工作。如今我是一个暂时不太出名而将来必定大名鼎鼎的作家,麻秆成了一个整天忙着向学生收取各种材料费或辅导费的高中教师,锅肚运气最好,当上了一个以吃喝玩乐为己任的局长。
我把墨痕老师来信的事通知了锅肚。锅肚在电话里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问我,老师为啥只给你写信呢?紧接着又莫明其妙地干笑了几声,提高了嗓门说:没问题,准时回去,给老师献一千块寿礼!
我又给麻秆拔了电话,并向他转述了锅肚对我说过的话。麻秆对回去看望教师没有异议,只是一而再再而三追问我:非得给老师送一千块寿礼吗?
我们三个乘上一辆崭新的“奥迪”,那是锅肚的专车。也许是由于这个缘故,锅肚在我们赶往老家的一路上,总是牛气哄哄地大谈特谈他这几年工作如何出色,县里的大头头们对他又如何赏识之类的话。麻秆则窝在一边不声不响,偶尔插两句嘴,也像放小屁似的,显得底气不足。
远远望见老家村落的时候,麻秆突然抖着手紧紧握住锅肚的胳膊,颤着声儿说:“锅,锅,锅肚局长,咱们非要给老师送、送、送一千块寿礼吗?”
锅肚凝眼瞅了麻秆一阵子,又歪头扫了我一眼,打着哈欠说:“得啦,我看这么办吧,我再多拿一千,两千块,算咱们三个共同给老师的礼钱,这样行了吧?”
麻秆乐得差一点拍了巴掌,连连点头:行啊行啊。停了一瞬,又柔情似水地说:谢谢局长啦。
我沉默不语。说老实话,我有点瞧不起麻秆,也有点瞧不起锅肚。
眼前是我们当年就读的沟坎小学。我让司机停了车,走了下来。麻秆和锅肚不知我要搞什么名堂,先是坐着不动,过一会儿,也走了出来,各自面朝野地撒了一泡小尿。
从一个作家的角度出发,我深深地懂得收集素材的重要性。事实上,我几平每时每刻都在收集创作素材。这是我积极主张回来看望墨痕老师的内在原因,同样道理也驱使我兴冲冲地走进了母校残破的大门。
一切都跟童年的记忆相距甚远,这种反差使我心里不太好受,但同时也有了些许兴奋:学校的操场凸凹不平,零零落落地生了些杂草;挂着一截锈铁轨的歪脖树,不知何年何月枯死了,以一种别扭的姿势,静止在那里;看不见一个学生,更听不到朗朗的书声;苍灰的校舍像个久病的老人,随时有倒下去的可能;几只麻雀从教室已经没有了玻璃的窗户啾的一声弹出来,一直弹进蒙蒙的天际……所有这些都将在我以后创作的小说里再现。
满头白发而又非常瘦弱的墨痕老师,见到我们说的第一句话是:去学校看过了吗?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又嗓间低沉地说了第二句话:校舍成了危房,学生已经停课两个多月了。
我没说什么,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麻秆和锅肚也没说什么,都沉默着。
墨痕老师目光缓慢地从我们三个的脸上扫过,轻轻叹了一口气。
墨痕老师招待我们的是大饼子小葱拌豆腐。我们都很吃惊,之后又都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假装吃得很香。饭桌上的气氛很沉闷,也很压抑。
 临别时,锅肚掏出了两千块,墨痕老师坚决不收。一直把我们送到门外,他再也没说一句话,只是连续不断地轻轻叹气。
两个多月后,我又收到墨痕老师的一封信,信中的话犹如利刀穿透了我的灵魂,让我脊背一阵阵发凉:
你读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人世了,我早已病入膏盲……你们都是成年人了,我不能强迫一个成年人去关心他童年的摇篮……我只是为自己感到羞愧,我培养出了三个有出息的学生,却没有培养出一个好人啊……
文中对校园景象的描写非常细致,这样写的好处是
“有出息的人”和“好人”有什么区别?
“临别时,锅肚掏出了两千块钱”,墨痕老师为什么坚决不收?
墨痕老师问我们是否去过学校,他得到的回答是肯定的,而小说极具讽刺意味的是麻秆和锅肚到了学校是
而我则是
老人最后的感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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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
袁昌英(1894-1973)
我生平最爱美,人造美与自然美于我均是同样宝贵。人造美中如小巧玲珑的器皿,特是我所珍惜。偶尔得着一件香色俱古,或摩登得有趣,而形式极佳的瓷器或玉器,我可以饮食俱废,浓情蜜意的把玩几天,然后藏之宝库,不时取出爱抚。若是一旦得到一本装璜美印刷美而内容尤美的书,那我真会乐以忘忧,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自然美中,大者如高山之峻拔,巨川之洪流,常使我的性灵异样震撼:峻拔如给我以纬的提高,洪流如予我以经的扩大。小者如一朵娇艳鹅黄的蔷薇花,可以使我颠倒终日,如醉如梦的狂喜,仿佛宇宙的精华与美梦都结晶在它身上;一只伶俐活泼的翠鸟,相遇于溪畔枝头,可令我雀跃三丈,宛然它那翠得似在动颤的颜色与那再完美也没有的形体拽引了我性灵深处的一线灵机,使我浑然相与为乐,忘乎物我之异了。
可是美的人,才真是我的特好。记得少年时留学英法,每见一个碧眼金发,皮肤红白柔嫩得那样可爱的洋娃娃,一阵阵的热泪会从我的心坎奔放出来,使我觉得一个能够产生这种可爱的生物的地球,实在值得我的敬爱与留恋。至若一个美丽的女郎,或是一个拔萃的美男子,都于我更有不可抵御的魅力。在这种他或她之前,我的性灵的兴奋,有如朝霞之灿烂,我的心身的慰藉,有似晚天的温柔。即或一旦他或她给我识破了人格上的弱点,我虽一定与之疏远,然而这位子都或西施,在我的心底上,总还留下两分缱绻,三分原宥,因为我觉得生得美的人,应该有这么一点特权的。
容貌上的美,对于我的魔力,是如此猛烈而深入。可是天赋特厚,内心优美的人,也是我的崇尚。只要他与她不是拒人于千里外的特别狰狞者,我的相善,总是一往情深,一见如故的。我可说是最爱朋友的一个人。我爱与朋友谈心:在那语言笑诨的交流中,我如晒满秋阳的温暖,浑身是舒适;在那披肝沥胆的论争中,我如吸饱冬风的冷削,性灵上特起一番愤发。我也爱与友朋默然对坐或寂然偕行:在那相互嫣然一笑中,或恬然对视的静默中,我宛若窥见世外的消息,神秘的恩情!朋友之于我,诚如空气之于有肺动物,水之于鱼,不可一日无也。
至于那才,情,貌,均臻极峰的人物,一旦相遇为知已,我必视为人中之圣,理想中之理想,梦寐中之妙境,花卉中之芬芳,晚霞中之金幔,午夜中之星月,萦于心,系于神,顷刻不能相忘;屈子之思念怀王,明皇之哀恋贵妃,想亦不过如此之热烈而缠绵!
吾痴乎?吾妄乎?斯亦不过爱美特甚,奉美为宗教的心理上的表征耳。
文中说:“我觉得生得美的人,应该有这么一点特权的。”这特权指的是什么?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4分)
综观全文说说作者最爱的美是什么美?从文中找出能说明这种最爱的一个词。(4分)
这篇文章的主线是什么?文章的结构有何特点,试作简要分析。(6分)
文章结尾说“吾痴乎?吾妄乎?”联系全文找出两个这种痴与妄的例子。作者是否认为自己痴与妄?简述理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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