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壶 碎
李敬泽
这个故事忘了是谁告诉我的,酒桌闲扯,很多话原本无主。
话说,一位老先生,其名甚响,不过这故事与他名姓无关,姑且称之为某先生。某日,某先生访友,该先生平生不爱钱不好色,唯独爱书,访友为的也是访书。主人多的正是书,房间里四面书柜,某先生一柜一柜看过去,忽登梯忽俯地,直把人家作自家,差不多忘了还有主人在。
忽然,哗啷啷一声脆响,正所谓银瓶乍裂水浆迸,某先生差点从梯子上掉下来,定睛看时,碎了一地的是一把紫砂壶,想是方才抽书忘情,将书柜里摆着的一把壶拂落。
这时,该先生才想起主人,抬起眼,只见主人微笑:
“先生欠了我一把壶,日后要拿一瓶好酒来还。”
宾主相视一笑。主人顾自取了笤帚簸箕扫去碎片,先生顾自看书。
那一日,宾主尽欢。临去时,漫天大雪。
如此而已。
此事发生在二十多年前,书房主人年近四十,在大学里教授已是正的,啸傲江湖、踏花蹄香,抬望眼便是千里万里的锦绣,一把壶岂足挂怀。
转眼又是数年,某日,教授闲翻杂志,见一篇文章谈的是制壶名家顾景舟,也是一时无聊,信马由缰往下看,看着看着,教授坐不住了。
忽想起,那把壶,原是有题款的,正是顾景舟制。
【站起来,几步冲到书柜前,书柜在书也在,壶自是不在了。教授想了想,拿起电话,拨通了,劈头就问:那壶是怎么回事?
这是越洋电话,打给他父亲。教授的父亲也是教授,老教授正随着老太太在美国的大儿子家住着。多少年后,老爷子归天,众弟子发一声喊,一拥而上,把老爷子抬成了文化泰斗,回忆文章连篇累牍,老爷子被描得白衣胜雪,活活就是最后一位民国大师。其实,老爷子的大学只在民国上了一年,剩下的全在新中国。退休后一屋子书留给了小儿子,住到美国去,主要爱好就是推个小车在社区里转悠,把邻居扔出来的沙发电视什么的搬回家,收拾得干干净净,先是藏于车库,渐渐竟登堂入室。大儿子力陈中美文化之差异,苦求老爹入乡随俗,由着美国人败家去,老爷子只作没听见。
话说那日,小儿子半年不来电话,夜半三更冷不丁“电”一下,不问苍生问鬼神不问爹娘问茶壶,老爷子半天没醒过神来,胡天胡地想不起这一壶是哪一壶,最后把“紫砂”、“宜兴”、“顾景舟”凑到一起,老爷子才忽然想起——
那是“文革”期间,去宜兴出差,朋友送的一把壶。
放下电话,教授只觉得一颗心被人攥住了。是了,必定是了。当日打碎的原是一把顾景舟的壶。】这一年,据杂志所说,这把壶值三十万,而教授的工资也不过每月三四百。
教授一屁股坐到天黑,长叹一声,苦笑。又能怎样呢?难不成再找人家赔壶?罢了罢了,也是命该如此。
然后,就到了今天,教授老了,这些年他过得不好,很不好。他成了一个愤怒的老货,恨官员、恨知识分子、恨富人、恨穷人,恨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从他手里骗走了一把壶。谁能想到,一次微小的碎裂事故原来竟阴险地埋伏着漫长无底的坍塌。他忍不住,他一直注视着紫砂壶的拍卖行情,那是迅速上涨的水,眼看着就从脚底漫过了头顶,他身处寂静的海底,却只见到高远的海面上漂着那把壶,顾景舟的壶。那把碎了的壶不断升值,他的人生在不断贬值,直到变成沉在海底的一粒沙子。
他已经很多年没见过某先生了。
父亲留下的书,他卖给了潘家园一个书贩子,拿到了一笔钱,几十万吧,还算是钱。在空荡荡的书房里看着那堆钱,他忽然想起,那些书其实还远远不抵那把壶。
“骗子!”
他喃喃骂了一句。
那日,我在宜兴,微雨中访吾友葛韬陶庄,看各种壶,忽抬头,见墙上一帧旧照,一位老先生正在制壶。
清瘦,身着旧时工装,凝神注目于掌中壶。
心里一动,扭头看葛韬:
这,是顾先生?
是啊。
哦,这就是顾景舟。
顾先生的脸,净如秋水。看着他,心里只是无端地觉得好,好得心酸。
竟无话可说了。教授也曾春风得意,然而最后却“过得不好,很不好”。从小说看,这其中的根本原因是什么?请用一句话简要回答。
你觉得小说中和“教授”构成对照关系的是谁?请结合情节简要陈述理由。
小说开头和结尾采用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有什么好处?
删去小说“【 】”内的文字,小说情节仍然流畅。你认为删去这些内容好不好?为什么?请至少写出三点理由。
说说你对小说标题的理解。
材料概括分析题
艺术和游戏都像斯宾塞所说的,有几分是余力的流露,是富裕生命的表现。初学一件东西都有几分困难,学习的趣味就在逐渐战胜这些困难,使本来牵强笨拙的变为自然娴熟的。小儿初学语言,到喉舌能转动自如时,就常一个人鼓舌转喉作戏。他并没有和人谈话的必要,只是自觉这种玩意所产生的声音有趣。每件艺术都用一种媒介,都有一个规范,驾驭媒介和迁就规范在起始时都有若干困难。但是艺术的乐趣就在于征服这种困难之外还有余裕,还能带几分游戏态度任意纵横挥扫,使作品显得逸趣横生。这是由限制中争得的自由,由规范中溢出的生气。艺术使人留恋的也就在此。这个道理可适用于写字、画画,也可适用于唱歌、做诗。诗人驾驭媒介的能力愈大,游戏的成分也就愈多。他们力有余裕,便任意挥霍,显得豪爽不羁。
从民歌看,人对文字游戏的嗜好是天然的、普遍的。凡是艺术都带有几分游戏意味,诗歌也不例外。我们现代人偏重意境和情趣,对于文字游戏不免轻视。一个诗人过分地把精力在形式技巧上做工夫,固然容易走上轻薄纤巧的路。不过,我们如果把诗中文字游戏的成分一笔勾销,也未免操之过“激”。凡是真正能引起美感经验的东西都有若干艺术的价值。巧妙的文字游戏,以及技巧的娴熟的运用,可以引起一种美感,也是不容讳言的。文字声音对于文学,犹如颜色、线形对于造型艺术,同是宝贵的媒介。图画既可用形色的错综排列产生美感,诗歌何尝不能用文字声音的错综排列产生美感呢?在许多伟大作家——如莎士比亚和莫里哀——的作品中,文字游戏的成分都很重要,如果把它洗涤净尽,作品的丰富和美妙便不免大为减色了。
(选自朱光潜《诗论》,有删节)第一段中“这个道理”具体指什么?(18字以内)
依据第二段,说说作者不主张“把诗中文字游戏的成分一笔勾销”的理由。
结合全文推断,对于诗人玩文字游戏,作者隐含哪些建议?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的问题。
娓娓与喋喋
余光中
不知道我们这一生究竟要讲多少句话?如果有一种电脑可以统计,像日行万步的人所带的计步器那样,我相信其结果必定是天文数字,其长,可以绕地球几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几场。情形当然因人而异。有人说话如参禅,能少说就少说,最好是不说,尽在不言之中。有人说话如嘶蝉,并不一定要说什么,只是无意识的口腔运动而已。至于说话而成艺术,一语而妙天下,那是可遇而不可求:要记入《世说新语》或《约翰生传》才行。哲人桑塔耶纳就说:“雄辩滔滔是民主的艺术;清谈娓娓的艺术却属于贵族。”他所指的贵族不是阶级,而是趣味。
最常见的该是两个人的对话。其间的差别当然是大极了。对象若是法官、医师、警察、主考之类,对话不但紧张,有时恐怕还颇危险,乐趣当然是谈不上的。朋友之间无所用心的闲谈,如果两人的识见相当,而又彼此欣赏,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要紧的是双方的境界能够交接,倒不一定两人都有口才,甚至也不必都能健谈:往往一个健谈,一个善听,反而是最理想的配合。可贵的在于共鸣,不,在于默契。这世界如果尽是健谈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个健谈的人都需要一个善听的朋友,没有灵耳,巧舌拿来做什么呢?
如果是几个人聚谈,又不同了。有时座中一人侃侃健谈,众人睽睽恭听,那人不是上司、前辈,便是德高望重,自然拥有发言权,其他的人就只有斟酒点烟、随声附和的分了。有时见解出众、口舌便捷的人,也能独揽话题,语惊四座。有时座上有二人焉,往往是主人与主客,一来一往,你问我答,你攻我守,左右了全席谈话的大势,也能引人入胜。
最自然也是最有趣的情况,乃是滚雪球式。谈话的主题随缘而转,愈滚愈大,众人兴之所至,七嘴八舌,或轮流做庄,或旁白助阵,或争先发言,或反复辩难,或怪问乍起而举座愕然,或妙答迅接而哄堂大笑,一切都是天机巧合,甚至重加排练也不能再现原来的生趣。这种滚雪球式,人人都说得尽兴,也都听得入神,没有冷场,也没有冷落了谁,却有一个条件,就是座上尽是老友,也有一个缺点,就是良宵苦短,壁钟无情,谈兴正浓而星斗已稀。日后我们怀念故人,那一景正是最难忘的高潮。
现代人的生活节奏毕竟愈来愈快,无所为的闲谈、雅谈、清谈、忘机之谈几乎是不可能了。 “偶然值林叟,谈笑无还期。”在一切讲究效率的工业社会,这种闲逸之情简直是一大浪费。刘禹锡但求无丝竹之扰耳,其实丝竹比起现代的流行音乐来,总要清雅得多。现代人坐上计程车、火车、长途汽车,都难逃噪音之害,到朋友家去谈天吧,往往又有孩子在看电视。饭店和咖啡馆而能免于音乐的,也很少见了。现代生活的一大可恼,便是经常横被打断,要跟二三知己促膝畅谈,实在太难。
剩下的一种谈话,便是跟自己了。我不是指出声的自言自语,而是指自我的沉思默想。发现自己内心的真相,需要性格的力量。惟勇者始敢单独面对自己;惟智者才能与自己为伴。一般人的心灵承受不了多少静默,总需要有一点声音来解救。所以卡莱尔说:“语言属于时间,静默属于永恒。”可惜这妙念也要言诠。文中分析了哪几种谈话?请简要概括。(不超过15字)
请分别解释“娓娓”与“喋喋”在文中的含义。
文章结尾所引卡莱尔的话,如何理解?有何作用?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的问题。
琴声缉凶
[美]约翰·弗洛赫蒂
联邦调查局特工克里斯来到了山上的一间小屋前。他来抓捕卡尔·理查兹,一个持枪的危险杀人犯。透过一扇破烂的窗户,他看见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正在密切地注视着他。克里斯深吸了一口气,抬腿迈进了小屋,亲切地打招呼:“您好!”
一个老人正站在壁炉旁,他看着克里斯,没有出声。那个留胡子的中年男子仍然靠窗站着,手里拿着一把手枪。
“你是警察,对吧?”拿枪的人问。
“是的。”克里斯带着友善的微笑答道,“您一定是帕皮·理查兹,卡尔·理查兹的父亲。”
“没错,我是卡尔的爸爸。你们抓不到他的。”枪指着克里斯。
“那么,您是……”克里斯看着老人问。
“我和帕皮是老朋友。”老人答道。
克里斯点点头,环顾了一圈屋子。“上头安排我负责这个案子,”他说道,“但我可以看出他今天不在家。我想我还得再来一趟。”然后,他看见了挂在墙上的那把小提琴。“谁拉小提琴?”他问。
屋内沉默了一会儿,然后那个老人答道:“帕皮。他是这一带最好的小提琴手。你应该听听他拉的《草丛中的火鸡》。”
克里斯似乎一下子来了兴趣,说道:“真的呀?我也略懂皮毛。介意我看看那把小提琴吗?”
走过去取那把小提琴时,克里斯知道枪仍然在瞄准他。他感到额头在冒汗,但他平静地从墙上取下了小提琴,似乎他是一位受到热烈欢迎的宾客。他小心地把小提琴翻转过来,取下琴弓。然后活泼的音乐声响了起来。克里斯拉的正是《草丛中的火鸡》。老人开始用一只脚在积满灰尘的地板上打起了拍子。但帕皮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着,紧握着枪,冷冷地看着克里斯。
克里斯卖力地拉着小提琴,眼睛偶尔瞄上帕皮一眼。突然,音乐变了,琴弦上响起了一首古老民歌的优美旋律。小屋内弥漫着热情的气氛。克里斯觉得自己从来都没拉得这么好过。帕皮·理查兹也陶醉了,对抗的眼神变成了惊奇。枪现在已经指向地面。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帕皮已把枪丢到了角落里。
“哦,警官,”帕皮说道,“这是一流的演奏水平。也许您应该留下来吃饭,再给我们多演奏几首曲子。”
饭后,三人一起坐在屋外享受春日的阳光。他们聊起了小提琴曲,以及住在这一带的老人和帕皮认识的小提琴手。
他们聊了一个小时,没有谁提起克里斯到这里来的原因。优美的琴声再次响起,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仍然没有提到关于卡尔·理查兹的一个字。最后,克里斯说道:“抱歉,我得回镇上去了。我现在住在司法办。”
老人看了他一会儿,说:“卡尔呢?你想逮捕他,不是吗?”声音里带着一些调侃。
“哦,不是我要抓他,”克里斯笑道,“是政府要抓他。您知道政府要抓一个人时的态度是怎样的。也许花费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但他们总会抓到他。花费的时间越长,他在外面的情况就会越糟糕。”
“政府总能抓到他想抓的人吗?”老人问。
“不总是。有时候那个人会在潜逃途中死掉的。”
帕皮陷入了沉思。许久,他突然说道:“嗯,警官先生。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我也喜欢你优美的琴声。我想你是一个信得过的人。”他停了下来,似乎很难再讲下去。然后,他沙哑着说:“我……好吧,我会和卡尔谈谈。我想他明天会作出正确的选择。明天中午你在司法长官办公室等着吧。”
克里斯顿时如释重负,但他还是惊讶地说道:“那么,明天中午见。”下山时,他擦去了额头上的汗。
第二天中午,当镇上教堂的钟敲响12点的时候,街上出现了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男子,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年轻的男子,一看就知道已经在山上藏了好几天。他们正朝司法长官办公室走去。
克里斯正在等候着他们。
“警官先生,”帕皮说道,“这是卡尔,我的儿子。”
(庞启帆译)依据小说中有关“枪”的细节,分析帕皮这一人物的心理变化。
帕皮说“我喜欢你说话的方式”,请概括克里斯说话方式的特点。
“老人”这一形象是如何逐步推动情节发展的?
探究小说题目“琴声缉凶”的妙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18题。
论自然美
李泽厚
①就美的本质说,自然美是美学的难题。各派不是认为自然无美,美只是人类主观意识加上去的,便是认为自然美在其本身的自然条件,与人类无关。对这个问题,我当年提出了“美的客观性与社会性相统一”亦即“自然的人化”说。
②但“自然的人化”说却一直遭到误解和反对。它常常被人们从字面含义上肤浅地理解为被人力开发了的自然对象。其实,“自然的人化”可以分狭义和广义两种含义。通过劳动、技术去改造自然事物,这是狭义的自然人化。而我所说的,是广义的概念。天空、大海、沙漠、荒山野林,没有经人去改造,但也是“自然的人化”。因为“自然的人化”指的是人类征服自然的历史尺度,指的是整个社会发展达到一定阶段,人和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改变。
③“自然的人化”不能仅仅从狭义上去理解。人所培植的花草等,也确乎是美的,但社会越发展,人们便越要也越能欣赏暴风骤雨、沙漠、荒凉的风景等等没有改造的自然,越要也越能欣赏像昆明石林这样似乎是杂乱无章的奇特美景,这些东西对人有害或为敌的内容已消失,而愈以其感性形式吸引着人们。人在欣赏这些表面上似乎与人抗争的感性自然形式中,得到一种高昂的美感愉快。所以应该站在一种广阔的历史视野上理解“自然的人化”。此外,还有人经常把“自然的人化’解释为比拟性的,将自然对象赋予人的想象、情感、意会,如把松、竹、梅比作人的清风亮节,将自然对象作为人格的理想等等。这是康德讲的“道德的象征”。这样理解“自然的人化”只能是种借用。
④社会美有历史尺度问题,自然美亦然。那么,这种人与自然关系的改变的历史尺度,又如何理解和计算呢?这个广义的“自然的人化”大体从何时开始的呢?
⑤首先要指出,狭义的“自然的人化”是广义的“自然的人化”的基础,是使人与自然界发生关系改变的根本原因。原始人为什么不能欣赏山水花鸟,就是因为当时狭义的自然人化水平即生产力水平,使他跟自然的关系不存在那广义的自然的人化。在狩猎的时代或狩猎的原始民族中,大概只有某些种类的动物成为人类活动和意识的对象,其他的自然事物不是与人无关,便是与人敌对。农业社会之所以是人类历史的最大进展也正在于它使人类安居,并循天时、地利而延续着巩固着秩序化的生活,众多自然事物和整个大自然逐渐成为人类生活活动的真正的客观环境、条件、资源、工具,从而成为对象。这虽然还不是审美对象,却是它们日后成为个人审美对象的前提基础和根源,即是说,它们开始获有了美的本质,具有了审美性质。可见,“自然的人化”作为哲学美学概念,只涉及美的本质,它是山水花鸟、自然景物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的最后根源和前提条件。至于具体的自然景物如何和何时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则属于历史具体地逐一研讨的实证科学问题。
(选自李泽厚《美学三书》,有删改)作者认为自然事物怎样才可能成为审美的对象?请简要说明
请简要分析文章的论述层次。
根据文意,作者的“自然的人化”说该如何理解?请简要概括。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12~15题。
窗外
(墨西哥)奥克塔维奥·帕斯
①在我的窗外大约三百米外的地方,有一座墨绿色的高树林: 树叶和树枝形成的高山摇来晃去,好像随时都会倾倒下来。众多的高树,它们的树冠都倒垂向地面,形成一大片“液体”,仿佛不断波动的浪脊。狂风撼动着它们,吹打着它们,把它们折腾得大吼小叫。树林左右扭动,上下弯曲,然后带着高亢的呼啸声重新挺直身躯,接着又伸展肢体,仿佛要连根拔起,逃离原地。不,它们不会示弱。倘若这些大树开步走的话,它们一定会摧毁阻碍它们前进的一切东西。但是它们宁愿立在原地不动。
②天空布满钢铁色的云,远方的云几乎是白色的,靠近中心的地方即树林的上空就发黑了:那里聚集着深紫色的暴怒的云团。在这种虎视眈眈的云团下,树林不停地叫喊。
③树林的右翼,两棵连接在一起的山毛榉的枝叶形成一座阴暗的拱门。拱门下面有一块空地,那里异常平静,像一个明晃晃的小湖。从这里看得不完全清楚,因为中间被邻居家的墙头苫盖物隔断了。那个墙头不高,顶上覆盖着冰冷的绿玫瑰。玫瑰有一些部位没有叶子,只长着许多疙瘩的枝干和交叉在一起的、竖着尖刺的长枝条。它有许多手臂、螯足、爪子和装备着尖刺的其他肢体:我从没有想到,玫瑰竟像一只巨大的螃蟹。庭院大概有四十平方米;地面是水泥的。在一个墙角上有一张黑木小桌子,已经散架。在最里的角落里还有一个垃圾桶。桌子和垃圾桶,砖墙和水泥地,封闭着那个空间。它们封闭着空间呢还是它们是它的门呢?
④在山毛榉构成的拱门下,光线已经深入进来。它那种被树枝的颤抖的影子包围着的稳定状态几乎是绝对的。看到它后,我的心情也平静了。更确切地说,是我的思绪收拢了。这种平静是阻止树木逃走、驱散天上的乌云的力量吗?是的,我已经知道,大自然是包围着我们、既产生又吞噬我们的万物与过程的总和,不是我们的同谋也不是我们的心腹。无论把我们的感情寄予万物还是把我们的感觉和激情赋予它们,都是不合理的。把万物看做生活的向导、生活的学说不更合理吗?学会在激荡的旋风中保持平静,变得像在发疯摇动的树枝中间保持稳定的光线那样透明,可以成为生活的一种日程表。
⑤但是空地已经不是一个椭圆形的小湖,而是一个白热的、布满了极其纤细的阴影纹络的三角形。三角形难以察觉地摇动着,直到渐渐地产生一种明亮的沸腾现象,首先是在外部地区,然后是在火红的中心,力量愈来愈强大,仿佛所有的液体光线都变成了一种沸腾的、愈来愈黄的物质。天空愈来愈暗,那一片光线的空地也愈来愈亮、闪烁得愈厉害,几乎像一盏在动荡的黑暗中随时会熄灭的灯。树林依然挺立在那里,只是沐浴着另一种光辉。
⑥稳定总是暂时的,是一种既不稳又完美的平衡,它持续的时间只是一瞬间:只要光线一波动,一朵云一消失或者温度稍微发生变化,平静的契约就会被撕毁,就会爆发一系列变形。每一次变形都是一个稳定的新时刻,接着又是一次新的变化和另一次异常的平衡。是的,什么也不固定:变化变成稳定,稳定是暂时的协议。高明不在于稳定也不在于变化,而在于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永恒的来与往:高明之处在于瞬间性。这是中间站。但是我刚刚说到中间站,巫术就破灭了。中间站并非高明,而是简单的走向……中间站消失了:中间站不过如此而已。(选自《20世纪世界散文精选》,有删节)窗外的景象有怎样的特征?请简要概括。
第①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请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的含意。
⑴我从没有想到,玫瑰竟像一只巨大的螃蟹。
⑵大自然是包围着我们、既产生又吞噬我们的万物与过程的总和,不是我们的同谋也不是我们的心腹。作者借对窗外景象的描写,表达了对生活的思考,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