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霸 王 别 姬
张爱玲
①夜风丝溜溜地吹过,把帐篷顶上的帅字旗吹得豁喇喇乱卷。在帐篷里,一支红蜡烛,烛油淋淋漓漓地淌下,淌满了古铜高柄烛台的浮雕的碟子。在淡青色的火焰中,一股一股乳白色的含着稀薄的呛人的臭味的烟袅袅上升。项羽,那驰名天下的江东叛军领袖,巍然地跽在虎皮毯上,腰略向前俯,用左肘撑着膝盖,右手握着一块蘸了漆的木片,在一方素帛上沙沙地画着。他有一张粗线条的脸庞,微黑的皮肤,阔大、坚毅的方下巴。那高傲的薄薄的嘴唇紧紧抿着,从嘴角的微涡起,两条疲倦的皱纹深深地切过两腮,一直延长到下颔。他的眼睛,虽然轻轻蒙上了一层忧郁的纱,但当他抬起脸的时候,那乌黑的大眼睛里却跳出了只有孩子的天真的眼睛里才有的焰焰的火花。
② “大王倦了,先休息一会吧。”虞姬悄悄地出了帐篷。夜是静静的,在迷镑的薄雾中,小小的淡白色的篷帐缀遍了这土坡,在帐子缝里漏出一点一点的火光,正像夏夜里遍山开满的红心白瓣的野豆花一般。战马呜呜悲啸的声音卷在风里远远传过,守夜人一下一下敲着更,绕着营盘用单调的步伐走着。虞姬裹紧了斗篷,把宽大的袖口遮住了那一点烛光,防它被风吹灭了。在黑暗中,守兵的长矛闪闪地发出微光。马粪的气味、血腥、干草香,静静地在清澄的夜的空气中飘荡。
③她停在一座营帐前,细听里面的声音。
④两个兵士赌骰子,用他们明天的军粮打赌,一个梦呓的老军呢喃地描画他家乡的香稻米的滋味。
⑤虞姬轻轻地离开了他们。
⑥她第二次停住的地方是在前线的木栅栏前面。杂乱地,斜坡上堆满了砍下的树根、木椿、沙袋、石块、粘土。哨兵擎着蛇矛往踱着,红灯笼在残破的雉堞的缺口里摇晃着,把半边天都染上一层淡淡的红光。她小心地吹熄了蜡烛,把手弯支在木栅栏上,向山下望过去;那一点一点密密猛猛的火光,闪闪烁烁,多得如同夏天草窝里的萤火虫——那就是汉王与他所招集的四方诸侯的十万雄兵云屯雨集的大营。
⑦虞姬托着腮凝想着。冷冷的风迎面吹,把她肩上的飘带吹得瑟瑟乱颤。她突然觉得冷,又觉得空虚,正像每一次她离开了项王的感觉一样。如果他是那炽热的、充满了烨烨的光彩、喷出耀眼欲花的火焰的太阳,她便是那承受着、反射着他的光和力的月亮。她像影子一般地跟随他,经过漆黑的暴风雨之夜,经过战场上非人的恐怖,也经过饥饿、疲劳、颠沛,永远的。当那叛军的领袖骑着天下闻名的乌骓马一阵暴风似地驰过的时候,江东的八千子弟总能够看到后面跟随着虞姬,那苍白,微笑的女人,紧紧控着马缰绳,淡绯色的织锦斗篷在风中鼓荡。十余年,她以他的壮志为她的壮志,她以他的胜利为她的胜利,她以他的痛苦为她的痛苦。然而,每逢他睡了,她独自掌了蜡烛出巡营的时候,她开始想起她个人的事了。她怀疑她这样生存在世界上的目标究竟是什么。他活着,为了他的壮志而活着。他知道怎样运用他的佩刀,他的长矛,和他的江东子弟去获得他的皇冕。然而她呢?她仅仅是他的高吭的英雄的呼啸的一个微弱的回声,渐渐轻下去,轻下去,终于死寂了。如果他的壮志成功的话——
⑧远远地,在山下汉军的营盘里一个哨兵低低地吹起画角,那幽幽的,凄楚的角声,单调、笨拙,然而却充满了沙场上的哀愁的角声,在澄静的夜空底下回荡着。天上的一颗大星渐渐地暗了下去。她觉得一颗滚热的泪珠落在她自己的手背上。——啊,假如他成功了的话,她得到些什么呢?她将得到一个“贵人”的封号,她将得到一个终身监禁的处分。她将穿上宫妆,整日关在昭华殿的阴沉古黯的房子里,领略窗子外面的月色、花香,和窗子里面的寂寞。她要老了,于是他厌倦了她,于是其他的数不清的灿烂的流星飞进他和她享有的天宇,隔绝了她十余年沐浴着的阳光。她不再反射他照在她身上的光辉,她成了一个被蚀的明月,阴暗、忧愁、郁结、发狂。当她结束了她这为了他而活着的生命的时候,他们会送给她一个“端淑贵妃”或“贤穆贵妃”的谥号,一只锦绣装裹的沉香木棺椁,和三四个殉葬的奴隶——这就是她的生命的冠冕。她又厌恶又惧怕她自己的思想。 (有删节)请简要分析作者在第②段环境描写中运用的主要表现手法,并说说这一环境的基本特征及其在文中的作用。
答:
第⑦段中出现了虞姬大量的心理活动。在对自己和项羽的人生联想中,虞姬将项羽比作“太阳”,而将自己比作“月亮”。请简要分析在此处“月亮”这一意象的基本特点及其象征性。
答: 在选文的结尾,虞姬在回顾和设想了自己人生的过去与未之后,“她又厌恶又惧怕她自己的思想”——请结合全文,简要说说她厌恶什么,又惧怕什么。
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18分)
只取千灯一盏灯
乔忠延
江南水乡的众多古镇,我独钟千灯。于是,坐飞机,乘汽车,赶去寻访。
千灯果然有灯。清水滋润的河边是一条古旧的石板街,就在那石板街边的店铺中间,有一座古屋,里面陈列着很多的灯,据说,真够上千盏了。那些灯有陶捏的,有瓷质的,有铁铸的,有铜制的。品类众多,造型各异,几乎每一盏灯都闪射着人们心灵中智慧的光芒。
无疑,千灯在江南水乡里是亮色独具的。然而,我追溯的却不是这聚合起来的文物拼盘。流动的河水,飞翘的屋檐,都能够标示本土文化的辉泽。流动的河水名为尚书浦,因为曾经疏浚河道的是明朝尚书夏元吉,尚书名气就不小了,可他手下主事的一位官员竟然是比他名气还要大的海瑞。这河流岂可小瞧!凝固的屋檐也不弱,他的羽翼下名人辈出,有江南丝竹的首创者、陶渊明的后裔陶岘,有世人尊为昆曲鼻祖的顾坚,有明代的抗倭英雄陈先锋,还有昆山市出自南宋的第一位状元卫泾……”·一个小镇,孕育出这么多的人杰精英,实属罕见。更罕见的是,明清以来考中的进士居然多达35人!
这样浓郁的文化氛围令人陶醉,也令人叩问:是否千灯这方水土当真不凡?当真有千盏明灯映着人们的心智?我远道造访,莫非就是奔这智慧的明灯来的?其实不然。我倾心的是石板街最南端的一座院落。屋舍不能算阔大,花园不能算精巧,陈设不能算豪华,不要说和山西的乔家、常家等大院相比,即使和周庄的沈园,同里的退思园相比也有差距。然而,就是这个院落令我顶礼膜拜,因为这里走出了一个令世人刮目相看的文士。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顾炎武。
顾炎武原来叫继坤,改名炎武是因为清兵南下,社稷将倾,为了抵御外侵,他决心投笔从戎,抗击敌寇。只是,寡难敌众,失败后他不得不背井离乡,远走北国。然而,他立定志向,誓不叛明,决不屈膝为官。顾炎武四处游走,严谨治学,撰出《日知录》《亭林诗文集》等著作,成为名声显赫的思想家、史学家、语言学家,与黄宗羲、王夫之并称明末清初三大儒。
在我眼里,一位思想家不在于他的著作有多么繁富,学说有多么缜密,如果缺少了独具慧眼的发现,缺少了照亮心灵的光色,那只能是平庸的再造或翻版。不要说他笔下那浩瀚的论著,就一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便具有晴天霹雳的震惊效应,它照亮了我愚暗的心扉,给了我新的启迪。我知道这不是他的原话,这话是梁启超为之合成的。他的原话是:“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辩?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时光逝去数百年了,我坐在书斋轻轻掀动《日知录》,当字行里跳出这段话时,眼睛竟亮得如电光闪射,神魂竟震撼得如惊雷炸响!我把顾炎武尊为补天者,他要补的天是仁爱的苍穹,道德的星空。诚如那个阴沉沉的午后,我走进尚书浦畔的顾家宅第,顿觉阴霾四散,华光迸射,心胸亮堂得少见。。是的,仁爱是天,一旦失去仁爱,人和兽还有何种差别?若是世道真的沦为“率兽食人,人将相食”,那可是最为恐怖的灾难啊!这灾难不是天塌,其危害甚于天塌;不是地陷,其危害甚于地陷。要免除这人为的天塌地陷有何良策?顾炎武已明确指出:“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是的,匹夫有责,匹夫履责,才会民风和洽,才会其乐融融,才会重现尧天舜日的美景。
顾炎武点起了一盏灯,一盏熙亮人心的明灯!顾炎武就是一盏灯,一盏闪烁在中华大地的思想明灯!我在千灯的清流秀水边徘徊,我在千灯的老街故宅里追溯,寻访的就是顾炎武这盏明灯。我不敢贪婪,若是千灯容许我带走一盏灯,那我就带走顾炎武这一盏!
(有删节)题目中“千灯”一词有什么含义?(5分)
请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表达效果。(6分)
结合文本内容及现实,谈谈作者为什么在“千灯”中只取顾炎武这一盏明灯。(7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
假如人类是“六指"
杨孝文
进化生物学家至今也不十分清楚人类(以及绝大多数四足动物)为何每只手长有5根手指。如果我们拥有6根手指,那我们的生活又会变成怎样?或者说,额外的一根手指对我们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额外的一根手指能够让我们更轻松地完成一些任务,如演奏更复杂的乐器,提升打字速度,抓握物体时也更为牢固。哈佛大学医学院遗传学家克里夫·塔宾是专门研究脊椎动物肢体发育的,他表示:“更宽大的手能够让人成为更出色的篮球选手。不过,手的灵巧性基本上由拇指和食指决定,额外多出或者少一根手指并不会对手的灵巧性产生太大影响。”
多出一根手指的最大影响应该是在数学方面。如果人类的每只手拥有6根手指,现在的计数系统将完全是另一番景象。我们之所以采用l0进制,人类学家认为这与我们拥有l0根手指有关。阿拉伯数字的英文“digit”同时也有手指的意思。如果人类拥有12根手指,那么l2进制将是最自然的一种选择,10进制则完全无法想象。
人类在数学、语言或者音乐方面的很多成就,都是在人类文明采用一种最自然的表达方式之后实现快速进步的。美国人类认知研究专家马克·查齐兹举例指出:“我们的阅读能力取决于字母的形状。字母的形状逐渐演化成看起来最自然的一种形态,能够强化我们的视觉——物体——识别系统,提升我们的阅读能力;我们处理语音的能力源自于语音进化成一种非常自然的形态,即听起来像我们所在自然环境中产生的一种声音。”同样,l2根手指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类的数学能力。毕竟12要比l0更为复杂。我们的大脑选择何种计数系统将对我们的数学能力产生深远影响。
额外的手指被视为一种出生缺陷,名为“多指畸形”,这是一种遗传错误。自然选择并没有“惠及”额外的手指,使其永久存在,这是为什么呢?科学家认为,这是因为额外的手指并没有赋予人类任何进化优势。如果人类一定要拥有第6根手指,这根手指一定从腕部长出,作为额外的一个拇指。这是数量极少的六指四足动物的一种标准形态,例如熊猫。熊猫的最小手指远侧长有一根与拇指类似的“手指”,它是腕骨的延伸,帮助熊猫抓握竹子。
塔宾提出了一项理论,解释动物王国的每肢五指(趾)原则,他将这一原则称之为“肢体定律”。肢体定律是一个简单的数学方程式,源自于计算机网络的节点原则,用于预测基于身体大小的最佳肢体数量。根据这一定律,如果肢体相对于身体来说较长,最理想的肢体数量为6个(例如昆虫);如果相对较短,数量则越多越好(例如千足虫)。如果将手指视为手部的肢体,这一肢体定律同样适用。考虑到手指需要拥有适当的长度,才能轻松弯向手掌,人类的理想手指数量显然是5根。所以说,5根手指是进化的结果,是最理想的手指数量。
神经学家弗兰克·威尔逊曾对手与大脑的关系进行几十年的研究,是这一研究领域的权威。在他看来,6根手指显然“太多”。现代假肢工程研究显示,机械手无论是3根还是4根都能拥有和5根手指一样出色的性能。他说:“如果要在4根和6根手指之间做出选择,我一定会选择4根。”
(摘编自《百科知识》)下列关于“额外的一根手指”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额外的一根手指能演奏更复杂的乐器,提升打字速度,抓握物体时也更为牢固,总之,对某些事情,完成起来会更轻松。 |
B.额外的一根手指能使手掌更为宽大,这对某些体育运动项目会有作用,如篮球,更宽大的手能让人成为更出色的选手。 |
C.额外的一根手指对手的灵巧性产生不了影响,这是因为手的灵巧性基本上由拇指和食指决定,和手指的多少没关系。 |
D.额外的—根手指可能引起数学上的变革,会将10进制,改变为l2进制,这对人类的数学能力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3分)
A.人类额外的一根手指是一种遗传错误,被视为一种生理缺陷,因为这个额外的手指并没有赋予人类任何进化的优势。 |
B.如人类一定要拥有第6根手指,这根手指一定从腕部长出,作为额外的一个拇指,但自然选择从来没让第6根手指存在。 |
C.长有额外的一根手指是极少数量的四足动物的一种标准形态,是自然进化的结果。比如,熊猫就长有这样的“手指”。 |
D.假肢工程研究显示,机械手只需3根或4根就具有出色的性能。根据这个研究可以说明,人类不需要额外的一根手指。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 )(3分)
A.数学计数采用10进制,这与人类拥有10根手指有关,这个说法符合人类文明采用最自然的表达方式的人类学理论。 |
B.“肢体定律”是一个简单的数学方程式,人们根据这个方程式利用计算机技术验算出人类的理想手指数量是5根。 |
C.如果将手指视为手部的肢体,根据塔宾的“肢体定律”,手指需要拥有适当的长度才能轻松弯向手掌,人类的理想手指数量显然是5根。 |
D.神经学家弗兰克·威尔逊通过对手与大脑之间关系的几十年的深入研究,得出了人类拥有6根手指并不是很理想的结论。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离我最近的草李玉良
①家乡的田野,生长着一种我不喜欢的草叫沙蓬。村里那些乡亲,几乎都不喜欢这种草。冬去春来,有一些草,从地上针尖尖似的冒出来,沙蓬也以绿的姿态出现。只要有土的地方,它都会生长。看样子,沙蓬的生命很顽强,它不但长在远离农田的贫瘠土地上,还和别的一些草长在靠近庄稼的地畔,甚至长在肥沃的地里,与庄稼分享农人撒在地里的汗水和肥料。
②沙蓬露头不久,茎秆就长出绿针。那时候,它是嫩嫩的、绵绵的、软软的,没有锋芒。放学后,奶奶交给我拔猪草的活,我快乐得如鸟儿一样,提着筐子,跟几个伙伴出去了,不用多长时间,一筐子嫩沙蓬提了回来,奶奶把大部分沙蓬留给猪吃,拣出一把,用清水洗了,给我做菜饽饽。现在想起来,奶奶当年做的那些菜饽饽,是难得的绿色佳肴,只是那时的我,却没有品出其中的滋味。
③过了春天,沙蓬也长高了,也长硬了。可以说,它是地上生长的一种异样的草。夏末季节,这种草蓬炸成箩筐般大,它不再有破土而出时那种娇嫩劲儿,而是浑身长刺,锋芒毕露,不但人不可伸手触摸,连牛驴骡马也敬而远之。
④大自然的草,各有各的形象,有的迎风而立,有的见风就倒,特别是沙蓬,经不住秋风吹打,在白天,也在晚上,以球形的姿态,被风追赶着到处跑。小时候,在乡村的日子里,是沙蓬撵着我长大的。少年时我在铁路上干活,每天出去,都能见到沙蓬,铁道的路肩上,走多长的路,它们都不会在我眼前消失。起风的时候,它们有时跑在你前面,有时抱成一团,拦住了你的去路,有时在你身后拼命地追赶,火车在铁道上跑,它们在铁道下面跑。那天,我看到一个独特的景象:一大群沙蓬站在护网外,如天真而又充满幻想的孩子,好奇地看着疾驶的火车。忽而一阵风过,他们便无人管束一般,如撒欢的野马,有的跑到山洼里,有的跑到水沟中,他们在背风的地方躲避着,好像跑得有点累了,歇在了那里。
⑤终于在这一天,我改变了对沙蓬的看法,沙蓬不能迎风而立,是它的天性使然,它只能在风来临时选择逃跑,至于它最终的结局,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重要,它的宿命是一岁一枯荣。
⑥在我看来,百草中数沙蓬最脆弱。我发现,乡村那些老百姓和我们这些外出打工的人,跟沙蓬一样,都是弱势群体,一生就这样奔跑着、忙碌着。我们干活,有时是漆黑的夜晚,有时是天刚破晓的黎明,有时在阳光炎炎的烈日下,有时在飘飘洒洒的雨中,有时在鹅毛飞落的雪天。无论多么辛苦,我们都无怨无悔。
⑦人跟沙蓬走得是那么近,有时候,人的一些作为,都被沙蓬看在眼里。有一群人在挥汗如雨地干活,为什么有一个人站着不干活,还指手画脚地骂他们,不能好好说吗?那天,我也在这群人中干活,看到了这些沙蓬,也听到了他们的话。有一名临时工,听到那个人的辱骂后,平心静气还了两句,就被开除了。一旁的沙蓬,埋怨他不该像它们一样锋芒太露。
⑧长刺的沙蓬,注定命运好不到哪里,因此我怀疑它们还是当年在铁路边看到的那群沙蓬吗?还是说,童年的沙蓬一到成年就注定会以另一种姿态呈现?我想到了鲁迅《故乡》里的闰土,少年时的机灵、自由,与中年后的木讷、顺从,这难道就是造物的杰作吗?但不管怎样,它的确离我很近,近得我能嗅到它的味道,捧着它的灵魂,并期待在这个寒冷的日子,再次与它相逢。 (选自《散文百家》,有删改)请分析第④段画线语句的表达技巧及主要作用。
文章标题“离我最近的草”有哪些含义?
文章结尾作者为什么会想到鲁迅《故乡》中的闰土?试作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的普通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的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②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法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分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唯一的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的原始文化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玛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
③实际上,古老的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④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活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选自《宗祖的寻梦——原形批判与文本解读》,有改动)下列对于“祖宗”概念的理解,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祖宗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 |
B.祖宗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此确定家族成员的辈分关系,限定权利与义务。 |
C.祖宗具有永恒的价值,能为后代在现实的挫折、困惑面前指点迷津。 |
D.祖宗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常常是子孙心目中的英雄。 |
下列对原文信息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自夏殷周三代以来,祭祖仪式庄严而神圣,一直没有变化。 |
B.儒学成功的根本原因是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把敬祖思想作为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 |
C.在中国人的心中,“炎黄子孙”是“中国人”的代名词,这是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渗透到我们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 |
D.文学的祖宗情结受古老的敬祖行为和敬祖思想的影响,始终表现为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 |
下列对“祖宗观念”已“积淀为一种情结”原因的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 |
B.宗庙与社稷合一、皇家与普通百姓家每年都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的大环境。 |
C.儒家对古老的敬祖思想的大力肯定、发扬,家族社会对古老的敬祖思想的保护。 |
D.子孙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或有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车在旅途
聂鑫森
他车在旅途,但他永远是半途而废!
每次我来看望车教授,他总是用这句话来作不变的序言,对他远在旅途、几年不归的儿子车千里作尖刻而痛惜的评价。
我自个儿坐下来,说:先生,千里还是有志气的。他怪怪地笑起来。
笑得我毛骨悚然。作为曾是车教授的硕士生,以及他现在的同事,我对他充满了同情和景仰。妻子早丧,把儿子车千里抚养成人,至今犹是一个鳏夫。于寂寞中,做着极为枯寂的学问,在柳宗元的研究上,他是独领风骚的。我的来访,一是想慰藉他儿子远离不归的孤清,二 是想得到他于学问上的教诲。但我发现我的到来,却成为他从此述说他儿子的一个契机,而且话语惊人地相似。在这个特定的时间里,他很少谈学问,这一点使我很尴尬。在许多日子后,我习惯了这种谈话,并为此而激动不已。他车在旅途,但他永远是半途而废,分明是一种对人生的警示。在一段日子没听到这句话时,我会渴望听到这句话,因为这句话落到我心上的时刻,所有的神经末梢都会发出一种轰响。甚至,我觉得这句话,是车教授对他自己说的。他的所有关于对儿子的表述,已经剥离开儿子这个本体,我想我的猜测是有道理的。
车教授怪怪地笑罢,用手拍拍一叠线装书,夕光中飘袅出淡淡的尘烟,有一种久远的气味在书房里弥漫开来。
我问他是否吃过了饭,身体是否舒服,《柳文拾微》这本专著写到哪个章节了?车教授置若罔闻,他干咳了一声,说:从小千里就心浮气躁,没有耐心把一件事做完,他总是半途而废!我三十岁才得子,他妈妈体弱多病,有一个“千里”已经很满足了。三岁时他在院子里和一些小伙伴玩泥巴,是那种胶性很重的泥巴,叫白胶泥。他做一辆坦克,什么都做好了,只等装上履带就成了。他装了几次没装好,就狠狠地把坦克摔碎了。再把泥巴团起来,做一把小手枪,做到扳机那地方,没兴趣了,又把泥巴揉成一团。我站在旁边看着,我对他说:你什么也做不成,你总是半途而废。他瞅着我,梗着脖子说:就要!就要!我走过去,第一次给了他两个耳光。到小学时,给他买了一辆小自行车,是两个轮子的。院子前面有个小坡,他骑着车往坡上冲,快到坡顶时,他慌忙刹了车,推着往上走,再倒转车头,骑上去溜坡下来。再往上冲,再刹车,再推车到坡顶。他一次也没有冲上去过,坡很平缓,就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冲不上去。有一次我问他你怎么冲不上去?他说:我觉得你老在望着我,我就没勇气了。我说:你就当我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他说:可你在。说完,竟莫名其妙地哭了起来。以后,读初中、高中,很平庸。我希望他能考上大学,到底没考上。几代人都是大学生,就他是个高中生!只好进厂当工人,学的是钳工,技术上也拔个尖吧,没有,混日子!车教授连连叹气。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我想去开灯。
就这样吧。别开灯。
我感觉到车教授的眼里渐渐地盈满了泪水,他不想让我看到那两汪泪水。
我说:三年前,千里发誓要壮我中华魂,骑自行车周游全国,一直就没回过家,报纸上时有报道,这也是一个事业。
车教授又怪怪地笑了。到二十五岁一事无成,忽然想起了千里走单骑。他是想做个样子给我看,他是有耐性有毅力的。他想回击我对他 的失望,是一种示威。他选择的起点是在这个校园里,身上挂着绶带,车头上插着一面红旗,像演戏。拍电视、发表演说。那天,我就坐在书房里,我知道我的儿子在想什么。我的学生对我说:你的儿子了不起。我说:他车在旅途,但他永远是半途而废。
我说:不,车先生,他车在旅途,并没有半途而废!
黑暗中车教授的声音变得非常苍老而遥远:只有我知道他,他是我的儿子。隔些日子,他会打一次电话来,问我身体怎么样,说很对不起,不能侍 奉晨昏,说他此刻正在某处,相距遥遥。有些电话从声音的清晰度上,我判断他就在这座城市的某个地方,因为长途电话的声音没有这么亮。他很想见我,同时又怕他的回家导致我更大的失望和鄙夷,他不能变成事实上的半途而废,他要营造一种车在旅途的气氛。
按常例,我应告辞了。但这个初夏的夜晚,我脑子里灵光一闪,突然有了深谈下去的欲望,比如,是什么导致了千里的总是半途而废?
(节选自《经典小说》)小说开头一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车教授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题为“车在旅途”,但主要内容是围绕车教授的儿子车千里远在旅途、几年不归展开的。如果以“儿在旅途”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听到“我”说“千里还是有志气的”时,车教授发出令“我”毛骨悚然的怪笑。这是对儿子不屑一顾的嘲笑与恨铁不成钢的苦笑。 |
B.车教授以儿子三岁时摔坏泥巴坦克、小学时没勇气骑车冲上坡顶、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为例,说明他儿子做事总是半途而废。 |
C.车千里决定“千里走单骑”时,将起点选择在校园里,其实质就是演戏,目的是做个样子给父亲看看,向父亲示威。 |
D.这篇小说借“我”与车教授的对话展开情节,在对话中交代故事的来龙去脉,揭示人物的性格特点及作品主题。 |
E.这篇小说的结尾写车千里给父亲打电话,并且就在本市的某个地方,暗示他此次骑车周游全国已经半途而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