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脚印
王鼎钧
乡愁是美学,不是经济学。思乡不需要奖赏,也用不着和别人竞赛。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带着像感冒一样的温柔。
你该还记得那个传说:人死了,他的鬼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一个都捡起来。为了做这件事,他的鬼魂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灭。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浮上来。
想想看,有朝一日,我们要在密密的树林里,在黄叶底下,拾起自己的脚印,如同当年捡拾坚果;花市灯如昼,长街万头攒动,我们去分开密密的人腿捡起脚印,一如我们当年拾起挤掉的鞋子。想想那个湖!有一天,我们得砸破镜面,撕裂天光云影,到水底去收拾脚印,一如当年采集鹅卵石。在那个供人歌舞跳跃的广场上,你的脚印并不完整,大半只有脚尖或只有脚跟。在你家门外、窗外、后院的墙外,你的灯影所及,你家梧桐的阴影所及,我的脚印是一层铺上一层,春夏秋冬千层万层,一旦全部涌出,恐怕高过你家的房顶。
有时候,我一想起这个传说就激动;有时候,我也一想起这个传说就怀疑。我固然不必担心我的一肩一背能负载多少脚印,一如无须追问一根针尖上能站多少天使。可是这个传说跟别的传说怎样调和呢?末日大限将到的时候,牛头马面不是拿着令牌和锁链在旁等候出窍的灵魂吗?以后是审判,是刑罚,他哪有时间去捡脚印?以后是喝孟婆汤,是投胎转世,他哪有能力去捡脚印?鬼魂怎能如此潇洒、如此淡泊、如此个人主义?好,古圣先贤创设神话,今圣后贤修正神话,我们只有拆开那个森严的故事结构,容纳新的传奇。
我想,拾脚印的情节恐怕很复杂,超出众所周知。像我,如果可能,我要连你的脚印一并收拾妥当。如果捡脚印只是一个人最末一次余兴,或有许多人自动放弃;如果事属必要,或将出现一种行业,一家代捡脚印的公司。至于我,我要捡回来的不只是脚印。那些歌,在我们唱歌的地方,四处都有抛掷的音符,歌声冻在原处,等我去吹一口气,再响起来。那些泪,在我流过泪的地方,热泪化为铁浆,倒流入腔,凝成铁心钢肠,旧地重临,钢铁还原成浆还原成泪,老泪如陈年旧酿。人散落,泪散落,歌声散落,脚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也许,重要的事情应该在生前办理,死后太无凭,太渺茫难期。也许捡脚印的故事只是提醒游子在垂暮之年做一次回顾式的旅行,镜花水月,回首都有真在。若把平生行程再走一遍,这旅程的终站,当然就是故乡。
人老了,能再年轻一次吗?似乎不能,所以的方士都试验过,失败了。但是我想有个秘方可以再试,就是这名为捡脚印的旅行。这种旅行和当年逆向,可以在程序上倒过来实施,所以年光也仿佛倒流。以我而论,我若站在江头、江尾想当年名士过江成鲫,我觉得我20岁。我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上帝在秦岭为中国人立的约,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我15岁。如果我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我只有6岁。
当然,这只是感觉,并非事实。事实在海关人员的眼中,在护照上。事实是访旧半为鬼,笑问客从何处来。但是人有时追求感觉,忘记事实,感觉误我,衣带渐宽终不悔。我感觉我是一个字,被批判家删掉,被修辞学家又放回去。我觉得紧身马甲扯成碎片,舒服,也冷。我觉得香肠切到最后一刀,希望是一盘好菜。我有脚印留下吗?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古人说,读书要有被一棒打昏的感觉,我觉得“还乡”也是。40岁万籁无声,忽然满耳都是还乡、还乡、还乡——你还记得吗?乡间父老讲故事,说是两个旅行的人住在旅店里,认识了,闲谈中互相夸耀自己的家乡有高楼。一个说,我们的家乡有座高楼,楼顶上有个麻雀窝,窝里有几个麻雀蛋。有一天,不知怎么,窝破了,这些蛋在半空中孵化,新生的麻雀就翅膀硬了,可以飞了。所以那些麻雀一个也没摔死,都贴地飞,然后一飞冲天。你想那座楼有多高,愿你还记得这个故事。你已经遗忘了太多的东西,忘了故事,忘了歌,忘了许多人名地名。怎么可能呢?那些故事,那些歌,那些人命地名,应该与我们的灵魂同在,与我们的人格同在。你究竟是怎样使用你的记忆呢?
那旅客说:你想我家乡的楼有多高。另一个旅客笑一笑,不愠不火:我们家乡也有一座高楼,有一次,有个小女孩从楼顶上掉下来了,到了地面上,她已长成一个老太太。我们这座楼比你们那一座,怎么样?
当年悠然神往,一心想奔过去看那样的高楼,千山万水不辞远。现在呢,我想高楼不在远方,它就是故乡。我一旦回到故乡,会恍然觉得当年从楼顶跳下来,落地变成了老翁。真快,真简单,真干净!种种成长的痛苦,萎缩的痛苦,种种期许,种种幻灭,生命中那些长跑、长考、长年煎熬、长夜痛哭,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发生,“昨日今我一瞬间”,时间不容庸人自扰。这不是大解脱、大轻松、这是大割、大舍、大离、大弃,也是大结束、大开始。我想躺在地上打个滚儿恐怕也不能够,空气会把我浮起来。文章开篇“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一句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
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1)我感觉我是一个字,被批判家删掉,被修辞学家又放回去。
(2)我想在地上打个滚恐怕也不能够,空气会把我浮起来。文章在人称使用上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用处?
文章详细介绍了“两个乡间父老夸耀自己家乡的高楼”的故事,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有人建议把题目“脚印”改为“乡愁”,你认为哪一个更合适?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散文,完成下面4题。
书院清池
李元洛
世上有各种各样的“池”,如供乐队演奏的乐池,让众人起舞的舞池,给文人挥洒的砚池。然而,书院的那一方清池却特别令我钟爱,我将那一方清池珍藏在自己的心中。
乡野之间有许多池塘,它们那天然的野趣,当然也令人留连,特别是久住尘嚣的人,天天囚禁在鸽笼般的居室,几乎不知池塘为何物,自然更愿一塘春水照亮他们蒙尘的眼睛。我喜爱乡野的池塘,然而,我最珍爱的,仍旧是书院那一方清池。每隔一段日子,我就要渡湘江而西,去它的身边小坐。
我来时正是夏日午后,池周高树上的夏蝉正在操练那古老而常新的乐曲,唐代虞世南是它们的知音,只是不知它们懂不懂得他所写的“居高声自远,非是借秋风”的名句?除了年复一年的蝉声,就是终年不断的水声了。清池的身后就是岳麓山,山上百泉喷涌,潺潺的流水汇成了这一汪永不干涸的碧池。软缎似的清池上面,本来绿得一无所有,但池的对称两角,却有两丛夏荷绣出几铢青钱数枝碧玉和几盏荷花,那荷的红艳是碧水也浇不灭的火焰,它会从夏日一直烧到秋深,要等到来过长沙的李商隐发出“留得残荷听雨声”的那一声喟叹之后,才会将它吹熄。红荷碧水,这本来已经动人心目了,但不时还有白蝴蝶黄蜻蜓飞来,它们定会说:这是一幅印象派的明丽水彩,怎么不叫我们也来着着色?
书院清池的美使我倾心,它的静更令我徘徊。清泉之侧是学院历代山长的住所,晴明之日,粉墙青瓦飞檐的古建筑在池边拍一帧倒影;明月来时,碧水在池心将它洗得晶莹透亮,宛如李白小时不认识的白玉盘不慎掉落水中。虽是千年书院,平时游人却不多,如果门庭若市,嚣声盈耳,那就未免唐突山灵与水神而大煞风景了。这一曲清池,据说从前名“碧沼观鱼”,我以前来游时和友人说可以改为“洗心池”。人在世间忙碌奔波,或为柴米油盐,或为升沉荣辱。费尽了心计与心机,人也蒙尘,心也蒙垢。如果能到池边来对明镜而自鉴,濯清波以洗心,那不也是让灵魂净化的功课吗?正如同仿效高僧之面壁,我此刻面池而坐,我的心池哪有这方明镜的纯净清明。
从滚滚红尘中偷跑出来,小坐在清池之旁,读清池如同读一部佛典,可以消除你扰攘于尘世中的许多俗念与忧烦,好像远行人在赤日炎炎中于路边的一处凉亭歇息,让你疲惫的心得到片刻的休憩。说它像乐池吗?高雅的音乐固然悦耳,但即使是最清扬的丝竹之声,在这里也不免显得过于热闹,更不要说那些嘈嘈杂杂的现代流行乐曲了。能和清池相映成趣的应该是天籁与人籁,比如几句鸟语,数行书声。说它像舞池吗?水面确实滑如碧琉璃,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莲可以在水面凌波,但如果凡夫俗子们也来这里喧闹起舞,更于四周打上脚灯追光灯霓虹灯,那该是何等亵渎清景?红尘中的舞池已经够多了,何况舞池中还常常流传不清不明的新闻与绯闻,请保留书院中的这一方净土,不,净水吧。
不过,这清池究竟和什么相仿佛呢?如果有人说它像一方砚池,那我倒会欣然赞同,因为它们不仅外形相似,而且文房四宝之一的砚池也是书院中的必备之物。清人顾陈土序的《砚》诗云:“小小墨池成巨浪,就中飞出北溟鱼。”身为越来越商业化功利化的社会中的吏人,我也祈望清池能洗我俗肠,助我灵思,润我彩笔,让我也写出可圈可点甚至鹏飞远举的文章来。于是,记不起是哪一天,我离开书院时就将这一方名砚带走,至今珍藏在我的怀袖。
(选自散文集《书院清池》,有删改
16. 作者蝉声,说夏蝉“操练”的是“古老而常新的乐曲”,这样写有什么好处?写唐代虞世南是夏蝉的知音有什么作用?
17. 第三段描缓书院清池景物,为什么说它“是一幅印象派的明丽水彩?
18. 作者为什么建议将收院清池的雅号“碧沼观鱼”更名为“洗心池”?从中表现了作者什么样的思想感情?
19. 从下列题中任选一题,写一段百字左右的赏析。
(1)简析《书院清池》的主题思想及表现。
(2)说《书院清池》的语言特色及其表现。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20-23题。
黄昏
刘绪源
①有一年春天,我因胃疾,成天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透过窗口,看见远处屋顶上一大群白色的鸽子时不时地飞起来,在天空中一圈一圈地盘旋着,翱翔着。我的心常会有些空落,常有一种寂寞乃至荒凉的感觉。是因为鸽子的自由自在,反衬出了我的无奈?细想想又不全是如此。更重要的,大概是从鸽子们那种自然的永恒的充满韵律感的行动方式上,感受到了大自然的无限与人生的短暂。尤其是,病情好好坏坏老不见转机时,每当黄昏来临,鸽群散尽,当天空由淡蓝变为深蓝,晚霞由暖色调转向冷色调,沉沉的暗夜终于一步一步地无可挽回地降临并覆盖了整个大地时,病人的心,常常会在这种美丽而无望的变化中,悄悄地抽紧,过后又不知不觉地松下来,人便在冷寂中无力地睡去。
②一天,也是在黄昏时看着鸽子盘旋,我忽然记起了一本著名的小说《牛虻》。小说中的男主人公,那位无比坚强的意大利革命者,却极其害怕看到黄昏落日。那是因为,他曾在起义失败后逃出境外,在异国受了致命的伤害,曾一天天孤独地在野外的黄昏落日中等死。后来他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却怎么也不能承受旧日恐怖情绪的袭扰,偶见窗外的黄昏景色,他的脸就会变得惨白。但他并不从此走向畏怯,相反,他比过去更勇敢了。这似乎十分矛盾,小时候读这本书时我最不能理解的也是这一点。我们从小被反复灌输进头脑里的英雄的概念,是不能有缺点和任何使之害怕的东西的。这位“牛虻”不仅那样地真实,而且那样地迷人,他在经历了死之绝望以后,竟更懂得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变成了更加义无反顾的英雄。
③我当然不是英雄,却有一点是与那位异国的“牛虻”略有近似的——我在终于告别了医院和病床、告别了那扇曾无数次让我看到黄昏和鸽群的窗口之后,并没有变成小心翼翼的生命至上主义者,却变得更为超脱和勤奋了。我仿佛已经意识到自己极有限的生命力应该用在哪些地方,我的几本自己比较满意的书,差不多都是在那场大病之后写出来的。另外也有一点是与“牛虻”很不相同的,就是我越来越喜欢看黄昏的景色了。
④人们是习惯于将人生的老年比喻成黄昏的。我离那样的年龄还很远。可是,较早地体验一下生命有可能渐渐离开自己时的心情,我想还是很有意义的。我从医院出来后,完成的第一个作品,是那本薄薄的《人生的滋味》。这是专门写给中学生看的。我当然知道,对于中学生来说,它显得老气横秋了;可我还是愿意为他们写这样的书。我觉得,即使是十几岁的中学生,也不应该只生活在自己的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他们也应该有一点短暂的时间,想想未来,想想黄昏,体验一下人生的各种不同的风景。这会使他们紧张而喧闹的生活,变得更有滋味;也会使他们的性情,变得深刻而美丽。
⑤不仅是黄昏,我以为,人甚至还应该体验沉沉的黑夜。前不久,我和一群友人坐船到一个南方沿海城市去开会,深夜,我们围站在甲板上,对着满天的星光,唱一支又一支我们难以忘怀的老歌。我忽然记起法国作家梅里美的小说《高龙巴》,其中写到一位老水手,孤独地坐在船头,唱了一整夜忧伤的歌……一种悠远苍凉的感觉顿时浸透了我的全身。我想:高龙巴的时代,海上曾飘过老水手的歌;今天则飘过了我们的歌;几百年之后呢?一定又有新一代人的歌在海风中飘浮荡漾了。想到这些,我丝毫不觉得悲切凄凉,我只感到宇宙和自然的伟大;当然也想到了生命的短暂,但同时,也就更感到了人生的珍贵和美丽。
20.第一段中写道:“我的心常会有些空落,常有一种寂寞乃至荒凉的感觉。”
⑴作者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答:
⑵从全文来看,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
21.阅读第②③段,回答下面问题。
⑴第②段中“牛虻”的“真实”和“迷人”各指什么?
答:
⑵第③段中作者为什么说自己“越来越喜欢看黄昏的景色了”?
答:
22.本文题为“黄昏”,却在最后一段写起了“黑夜”。这是不是一种“跑题”?请结合文章主旨谈谈你的看法。
答:
23.文学作品往往避免平铺直叙,“文似看山不喜平”是人们对文学作品的审美要求。请写一段200字左右的文字,赏析《黄昏》这篇散文在思路布局上的妙处。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17—19题。
人类体能的极限
⑴人类体能的极限在哪里?近百年来,人们总是希望通过田径运动来不断挖掘它,因为这项运动属于体能主导类快速力量性运动。
⑵从生物学角度来看,人体运动能力受身体形态、生理机能和运动素质制约,必然是有极限的。但是,很多记录仍不断被打破,特别是“飞人”大战男子100米跑的世界记录在近7年就5次被刷新,今年北京奥运会,博尔特在“鸟巢”更是跑出了令人惊叹的9.69秒。
⑶那么,100米的世界记录就可以无限刷新了?德国运动极限领域的专家约翰·安马尔则不以为然。他将1056名男子选手和1024名女子选手的最好成绩输入计算机后预测出男子100米世界记录可能永远无法达到9.20秒。而上世纪70年代,美国生物机械学博士吉迪恩·阿里尔就从人体工程学角度预言,超过某个临界就可能导致运动员骨头断裂和关节组织脱离,这个临界点是9.64秒。他根据人体对抗空气阻力和体重对地面作用后的反作用力等因素计算,人以这个速度跑步尚不会引起肌肉损坏,而一旦超过这一极限,肌肉就有断裂的危险。然而,法国的佩龙内特和蒂博博士通过计算机得出的结论却是到2040年人类100米可以达到9.49秒。英国的安德鲁也做了一个统计学分析,他预测2156年男子100米能达到8.098秒,而女子100米将超过男子达到8.079秒。当然,这些都只是预测。每个世界记录诞生之初都有人觉得极限近在咫尺,但1936年杰西·欧文斯百米的10.2秒和2006年7月12日刘翔110米栏的12.88秒都已经先后作古。那么,人类体能的极限究竟在哪里?
⑷不可否认,在田径运动竞赛规则不变的情况下,每个项目都应该有一个极限成绩,而成绩取决于两方面:运动员自身的竞技能力以及场地、器材、气候和人文环境等。毋庸置疑,现代科技的发展对提高运动成绩起了重要的作用,例如撑竿跳高。布勃卡使用先进的玻璃纤维竿创下的6.14米的世界记录就比金属竿时期的记录提高了1.32米。但是科技因素在提高成绩方面所起的作用是锦上添花,运动员的竞技能力才是核心动力。例如男子100米世界记录最近几年多次被牙买加选手刷新,就反映出牙买加黑人运动员在短跑方面所具有的独特天赋。这种生物学因素往往是科技力量难以左右的,因为科技更多地体现在改变运动员的训练手段、训练后的医疗恢复和比赛的装备等。极好的身体素质、卓越的运动才能,加上科学的训练方法和不断更新的器材设备,很难预测未来的记录能达到多少。事实上,极限在哪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类追求极限的过程。
17.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人们寄希望于田径运动来挖掘人类体能极限,是因为田径乃一切运动之母。
B.每个世界记录诞生之初都有人觉得人类体能极限近在咫尺,很容易被打破。
C.田径运动中的极限成绩涉及运动员素质和科技条件两个因素,前者是核心。
D.布勃卡多次打破撑竿跳世界纪录,主要为证明在该项目上他具有独特天赋。
18.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下列分析或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临界点”就是人类体能的极限,超过这个“临界点”,人类又向前进了一步。
B.对人类体能极限的预测,涉及生物学、物理学等原理,角度不同,说法各异。
C.运动员借助场地、器材、气候等方面的因素,有可能创造出更新的世界记录。
D.刘翔利用现代科技的最新成果,定能打破他本人创造的12.88秒的最好成绩。
19.本文作者对“人类体能的极限”持怎样的看法,请分条陈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漫议中国“鼎”
鼎在中国由来已久。它最初是古代的烹饪之器,相当于现在的锅,用以炖煮和盛放食品。许慎在《说文解字》里记述:“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鼎有三足圆鼎,也有四足方鼎。最早的鼎是粘土烧制的陶鼎,后来又发展为用青铜铸造的铜鼎。传说夏禹曾收九牧之金铸九鼎于荆山之下,以象征九州。自从有了禹铸九鼎的传说,鼎就从一般的炊器演变为传国的重器了。国灭则鼎迁,夏朝灭,商朝兴,九鼎迁于商都毫京;商朝灭,周朝兴,九鼎又迁于周都镐京。从商至周,都把定都或建立王朝称为“定鼎”。
鼎自从被视为传国重器、国家和权力的象征后,“鼎”字也被赋予了显赫、尊贵、盛大等政治引申意义。譬如一言九鼎、大名鼎鼎、鼎盛时期、鼎力相助、三足鼎立、问鼎等等。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它既是文明的见证,又是文化的载体。根据禹铸九鼎的传说,可以推想,我国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了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
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的“司母戊”大方鼎就是商代晚期的青铜鼎,它呈长方形,四足,高133厘米,重875公斤,是我国现存最大的商代青铜器。鼎腹内有“司母戊”三字,是商王为祭祀其母戊而铸造的。清代出土的大盂鼎、大克鼎、毛公鼎和颂鼎等都是西周时期的著名青铜器。鼎和其它青铜器上的铭文,记载了商周时代的典章制度和册封、祭祀、征伐等史实,而且还把西周时期的大篆文字传给了后世,形成了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金文书法艺术,鼎也因此更加身价不凡,成为比其它青铜器更为重要的历史文物。
美学家李泽厚认为,中国青铜器以其特有的三足器——鼎为主要代表,器制沉雄厚实,纹饰狞厉神秘,刻镂深重凸出,是我国青铜冶炼和铸造技术最具审美价值的工艺品。现代汉字中的“鼎”字,虽然经过了甲骨文、金文、小缘、隶书等多次变化,但仍然保留着“鼎”这一事物的风范和形体特点,其物其字几乎融为一体,都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鼎又是旌功记绩的礼器。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记载盛况。这种礼俗在我国已传承至今。
由于自古以来,鼎就是我国一种庄严的重要礼器,象征着祖国昌盛、稳固、团结、统一和权威,亦是和平、发展、昌盛的吉祥物代表。故在当今一些重大外交场合和国家一些重大政治活动中,都会由鼎来唱主角。
上世纪1995年10月21日,在联合国总部纽约,为庆贺联合国50华诞,我国政府向联合国赠送一尊青铜巨鼎——“世纪宝鼎”。该“世纪宝鼎”是具有我国商周青铜工艺风格的艺术精品,采用整体铸造,一次浇注成功。鼎身高2.1米,象征21世纪。姿呈三足鼎立,双耳高耸,满身纹饰。有金文:“铸赠世纪宝鼎,庆贺联合国五十华诞。”鼎底座高0.5米,2米见方,上铸56条夔龙纹饰,象征中华民族都是龙的传人。鼎的整个造型,雄伟祥和,气势宏大,古朴典型,美观庄重。
2006年1月1日,我国以法律形式规定免征在我国已征收了2600年的农业税.同年9月29日,河北省灵寿县青廉村农民王三妮的一尊“告别田赋鼎”问世了。这是一位普通农民用中华民族最古老、最庄重的方式来铭记这一千古盛事。
6、下列对“鼎”的说明,不正确的一项是()
A、鼎最初是古代的烹饪之器,后演变为国家和权力的象征。
B、鼎最早是用粘土烧制,叫陶鼎,大约在4000多年前发展为用青铜铸造的铜鼎。
C、鼎是我国青铜文化的代表,它既见证了中华古代文明,又传承了中华悠久文化。
D、鼎作为传国重器,是和平、发展、昌盛的吉祥物代表。
7、下列各项中不能表明“鼎是一种重要礼器”的一项是()
A、商灭夏,九鼎迁于商都毫京;周灭商,九鼎又迁于周都镐京。
B、周代的国君或王公大臣在重大庆典或接受赏赐时都要铸鼎,以记载盛况。
C、我国政府向联合国赠送了“世纪宝鼎”,庆贺联合国50华诞。
D、河北首灵寿县农民王三妮铸“告别田赋鼎”,铭记我国免征农业税这一盛事。
8、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商周时代青铜器上的大篆铭文记载了当时的典章制度史实,形成了具有很高审美价值的金文书法艺术。
B、“司母戊”大方鼎是我国现存最大的商代青铜器,鼎腹内有“司母戊”三字,表明是商王为祭祀其母戊而造。
C、李泽厚认为,鼎以其器制沉雄厚实,纹饰狞厉神秘,刻镂深重凸出,成为我国最具审美价值的青铜工艺品。
D、“世纪宝鼎”是体现我国商周青铜工艺风格的艺术精品,其夔龙纹饰、三足鼎立造型均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
材料分析鉴赏题
阅读下面的材料,完成1~3题。
怀鲁迅
郁达夫
真是晴天的霹雳,在南台的宴会席上,忽而听到了鲁迅的死!
发出了几通电报,荟萃了一夜行李,第二天我就匆匆跳上了开往上海的轮船。
22日上午10时船靠了岸,到家洗一个澡,吞了两口饭,跑到胶州路万国殡仪馆去,遇见的只是真诚的脸,热烈的脸,悲愤的脸,和千千万万将要破裂似的青年男女的心肺与紧捏的拳头。
这不是寻常的丧葬,这也不是沉郁的悲哀,这正像是大地震要来,或黎明将到时充塞在天地之间的一瞬间的寂静。
生死,肉体,灵魂,眼泪,悲叹,这些问题与感觉,在此地似乎太渺小了,在鲁迅的死的彼岸,还照耀着一道更伟大、更猛烈的寂光。
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因鲁迅的一死,使人们自觉出了民族的尚可以有为,也因鲁迅之一死,使人家看出了中国还是奴隶性很浓厚的半绝望的国家。
鲁迅的灵柩,在夜阴里被埋入浅土中去了;西天角却出现了一片微红的新月。
1936年10月24日在上海
1. |
文中第三节所写的"将要破裂似的青年男女的心肺与紧捏的拳头",反映了青年男女什么样的心情? |
2. |
请分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
3. |
结尾一节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结合全文,说说你对"西天角却出现了一片微红的新月"这句话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