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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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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学泰斗何炳棣
孔子说过,一个人的血气与他的年龄有内在关系,少年之时,血气未定,壮年之时,血气方刚,老年之时,血气既衰,其行事特点也应随着年龄的变化而有所变化。血气是笼统说法,若细分起来,似应包括体质、精力、斗志在内。常人大多如孔子所说,所以老年人通常与和蔼可亲、慈祥平和等词汇联系在一起。但是,也有例外。何炳棣青少年时代志存高远,由南开中学到清华大学,勇猛进取,成绩优异;壮年时代,在欧美学术界东征西讨,成就斐然,为一代名家;到了耄耋之年,宝刀不老,思考大问题,开辟新领域,鸿篇迭出,新见纷呈。所写回忆录,亦是大气磅礴,滔滔雄辩,气势如虹。岁月的风雨,似乎一点也没有消磨他的血气锐气,他永远是那么精力旺盛,一往无前。
何先生祖籍浙江金华,1917年生在天津。其父为前清秀才,曾习日文及法政,在宁波、天津等地担任法官,到48岁时才有了独生儿子。少年何炳棣在父亲的呵护和督责下,自小就对史学和英文有了兴趣,并打下了基础。父亲是有志气、有眼光、懂教育的人,他用生动的历史故事培养儿子的兴趣,在儿子读小学时就叫他到夜校里学习英文,在儿子读中学时又叫他圈点《史记》。父亲谆谆教育儿子要有大志气,好好读书,进清华,留洋。
宏阔的学术视野,敏锐的问题意识,扎实的资料功夫,是何先生成功的重要因素。他的博士论文《英国的土地与国家,1873—1910》,所引史料多为第一手资料,令答辩老师大为叹服。以后,他的研究领域回到中国,举凡上古土壤结构、耕作方式、先秦思想、六朝城市、宋代土地、明清人口、会馆制度、扬州盐商、甘薯花生玉米等农作物之传入中国,都是他的课题,其中相当一部分论文发表在世界一流学术杂志上。几乎所有课题背后,都有他宏大的学术关怀,有的开宗立派,自树一说,如写《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东方的摇篮》,对中国文明的起源提出独到看法;有的推陈出新,前进一步,如写《中国会馆史论》,对会馆的创设年代、社会功能的研究都在日本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推进一步;有的考证翔实,廓清迷雾,如写《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遍检北美各大图书馆近四千种方志,并搜集登科录、同年齿录,得出许多不易之论,《中国历代土地数字考实》中的数据则成学术定论。
自学进修,永无止境,是何先生成功的另一因素。人生也有涯,学也无涯,要懂得那么多知识,殊非易事,没有强烈的求知欲、持久的坚韧性是办不到的。在何先生那里,从没有什么学科壁垒,需要什么就补什么,考古学、地质学、人类学、生物学、训诂学,他都有涉猎。在回忆录中,可以时常看到他向人请教的记载。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关于中国农业起源的辩论,即古代华北地区到底是实行“砍烧法”的游耕制,还是村落定居的定耕制,事涉“蒿类孢粉”与土质关系等极为专业的学问,令外行人望而却步。何先生则专门向美国地质学权威请教,获得了有力的学术支撑。
如果一个聪颖的人,自信的人,成功的人,同时又是一个脾气急躁的性情中人,则免不了得一“傲”字。何炳棣正是这样。在他读小学时,老师就诫勉他“如能爱众亲仁,则美玉无瑕矣”。何先生到老感慨,自己往往与中外学人不能和谐相处。这样的人,远望可畏,近看可敬,因为他真。读了回忆录,你会不时地为他的真诚所感动。他忆父亲,忆老师,忆同学,忆好友,一片真情。他回顾自己,剖析自己,一片诚恳。回忆录的写作,也是极其认真,一字一句,自出机杼,有些数据、资料,他还一一核对,自称原原本本、坦诚无忌、不亢不卑。特别是书中对雷海宗先生的回忆,述其博学、卓识、真诚、宽容,师生之间的交往,对其学术地位的评价,自称一生受雷海宗影响至深且巨,字里行间浸润着对恩师的无限深情,令人读后感慨不已。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本文开头引述孔子关于血气与年龄关系的论述,为评价何炳棣的“血气”张本,同时衬托出何炳棣卓尔不群的个性。
B.何炳棣在历史学方面建树颇多,其主要原因是从小就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父亲用生动的历史故事培养了他的兴趣。
C.他研究中国的历史,上古土壤结构、耕作方式,乃至明清人口、会馆制度等都是他涉及的内容,可见其资料功夫之扎实。
D.何炳棣为了在关于中国农业起源的辩论中让自己的观点更加可靠,专门向美国地质学权威请教,其求知欲于此可见一斑。

E.本文撷取了传主的若干人生片段,既全面地揭示了他成为史学泰斗的原因,也真实表现了传主令人遗憾之处——“傲”。
请简要概括传主何炳棣的形象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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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中看,何炳棣成为史学泰斗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请简要概括其中的主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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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炳棣在史学界取得斐然成就给你的学习带来了哪些启示?请选择一个角度,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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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勋说《寒食帖》
①假日无事,便取苏轼的《寒食帖》来看。这是苏轼于神宗元丰五年贬到黄州所写的诗稿。字迹看来颠倒随意,大小不一,似乎粗拙而不经意;但是,精于书法的人都看得出,那欹侧顿挫中有妩媚宛转,收放自如,化规矩于无形,是传世苏书中最好的一件。
②“……空庖煮寒菜,破灶烧湿苇。那知是寒食,但感鸟衔纸。君门深九重,坟墓在万里。”诗意苦涩,是遭大难后的心灰意冷,书法却稚拙天真,猛一看,仿佛有点像初学书的孩子所为,一洗甜熟灵巧的刻画之美,而以拙涩的面目出现。饱经生死忧患,四十六岁的苏轼,忽然从美的刻意坚持中了悟通达了——原来艺术上的刻意经营造作,只是为了有一日,在生死的分际上可以一起勘破,了无牵挂;而艺术之美的极境,竟是纷华剥蚀净尽以后,那毫无伪饰的一个赤裸裸的自己。
③苏轼一生多次遭迁谪流放,以后的流放,都比黄州更苦,远至瘴蛮的岭南、海南岛。黄州的贬斥,只是这一生流放的诗人之旅的起程而已,对苏轼而言,却有着不凡的意义
④黄州的被贬,肇因于小人的诬陷,发动文字狱,以苏轼诗文对朝政、皇帝多所嘲讽,要置他一个“谤讪君上”的死罪。苏轼自元丰二年七月在湖州被捕,押解入京,经过四个多月的囚禁勘问,诗文逐字逐句加以究诘,牵连附会,威吓诟辱交加,这名满天下的诗人,自称“魂惊汤火命如鸡”,以为所欠惟有一死。在狱中密托狱卒带《绝命诗》给兄弟苏辙,其中有“是处青山可埋骨,他时夜雨独伤神;与君世世为兄弟,又结来生未了因”这样惋恻动人的句子。
⑤这应当死去而竟未死去的生命,在惊惧、贪恋、诟辱、威吓之后,豁然开朗。贬谪到黄州的苏轼,死而后生,他一生最好的诗文、书法皆完成于此时。初到黄州便写了那首有名的《卜算子》:“……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那甫定的惊魂,犹带着不可言说的伤痛,但是,“拣尽寒枝不肯栖”,这生命,在威吓侮辱之中,犹不可妥协,犹有所坚持,可以怀抱磊落,不肯与世俯仰,随波逐流。
⑥黄州在大江岸边,苏轼有罪被责不能签署公事,他倒落得自在,日日除草种麦,畜养牛羊,把一片荒地开垦成为历史上著名的“东坡”。有名的《江城子》写于此时:“走遍人间,依旧却躬耕。昨夜东坡春雨足,乌鹊喜,报新晴。”是在狭小的争执上看到了生命无谓的浪费,而真正人类的文明,如大江东去,何尝止息?苏轼听江声不断,原来这里也曾有过战争,有过英雄与美人,有过智谋机巧,也有过情爱的缱绻……真是江山如画啊,这饱历忧患的苏东坡,在诟辱之后,没有酸腐的自怨自艾,没有做态的自怜,没有了不平与牢骚,在历史的大江之边,他高声唱出了惊动千古的歌声:“大江东去,浪淘尽……”时年四十七岁。
⑦苏轼的《赤壁赋》也写在这段时间。《前赤壁赋》原迹藏在台北故宫博物院,文末尚附有小注:“轼去岁作此赋,未尝轻出以示人,见者盖一二人而已。钦之有使至,求近文,遂亲书以寄。多难畏事,钦之爱我,必深藏之,不出也。”被诬陷之后苏轼也知道小人的可怕,知道这件文学名著的背景,再读东坡这几句委婉含蓄之词,真是要觉得啼笑皆非啊!
⑧在黄州这段时间,东坡常说“多难畏事”或“多难畏人”这样的话。他的“乌台诗案”不仅个人几罹死罪,也牵连了家人亲友的被搜捕贬谪。他的“多难畏人”,一方面是说小人的诬陷,另一方面,连那深爱的家人亲友学生也宁愿远远避开,以免连累他人。与李端叔的一封信说得特别好:“得罪以来,深自闭塞,扁舟草屦,放浪山水间,与渔樵杂处,往往为醉人所推骂,则自喜渐不为人识。”
⑨穿着草鞋,与渔民樵夫混杂,被醉汉推骂,从名满天下的苏轼变成无人认识的世间凡夫俗子,东坡的脱胎换骨,正在他的被诬陷、受诟辱之后,可以“自喜渐不为人识”吧。
⑩《寒食帖》写得平白自在,无一点做态,也正是这纷华去尽,返璞归真的结果吧。卷后有苏轼学生黄庭坚的跋,对《寒食帖》赞誉备至。黄庭坚是宋四大书法家苏、黄、米、蔡,仅次于苏轼的一人,书法挺拔峻峭,但是他对《寒食帖》叹为观止,正是黄州的东坡竟可以连美也不坚持,从形式技巧的刻意中解放出来,美的极境不过是“与渔樵杂处”的平淡自然而已吧。
⑾在拥挤秽杂的市集里,被醉汉推骂而犹能“自喜”,也许“我执”太强的艺术家都必须过这一关,才能入于美的堂奥。但是,谈何容易呢?
(取材于蒋勋散文集《大度‧山》)
注:①我执:佛教中指对一切有形和无形事物的执着,指太过执着于自己的想法、做法,只关注自己而忽略别人。
作者在第④段、第⑥段引用了苏轼《绝命诗》《江城子》,请分别说出其作用。(4分)
文章第③段说,流放黄州,对苏轼有着“不凡的意义”。结合文意,概括这意义的主要内容。
文章结尾,作者从苏轼的经历中获得了怎样的艺术启示?
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开篇以偶览苏轼《寒食帖》而引发对其书法的评价,认为字迹粗拙而不经意,但精于书法的人认为是苏书最好的。
B.《寒食诗》饱含着苏轼生活的凄苦,心境的苍凉感伤;而其书法则稚拙天真,无甜熟灵巧的刻划之美。
C.第⑧段“与李端叔信”,一方面说明了苏轼的处境;同时也说明了苏轼“从名满天下”到“凡夫俗子”的蜕变。
D.黄庭坚在跋中对《寒食帖》赞誉备至,是因为此时苏轼的书法既挺拔峻峭,又超越了形式技巧,平淡自然。

E、这篇文艺随感,作者在娓娓的怀人叙事中兼有抒情言志,既论文,也议人,又言志,三者结合得巧妙、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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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奢侈富贵生活的欲望没有起始年代。当大观园里的贵族们吃着用十几只鸡煨成的茄子时,庄稼人刘姥姥是无论如何也猜不到这就是自己经常吃的那种蔬菜。
今天,越来越多的中国新富,对高质量和高品位名牌商品“顶礼膜拜”,对眼花缭乱的名牌如数家珍。他们拥有价值数百万美元的游艇和私人飞机;一次小型聚会要用掉几十箱香槟;他们为了各种各样的个人喜好不惜动用大笔财力,甚至可以把一群名贵的赛马空运到自己那鲜为人知的庄园里,然后在想起来的时候组织一场马球赛,水平固然参差不齐,但教练可是一定要从苏格兰请来的。
《财富》杂志刊登文章说,中国经济的繁荣,造就了一大批百万富翁和不断扩大的中产阶层,速度之快令全球奢侈品巨头瞠目。
其实就是这样,想想谁愿意过贫苦的生活?谁会拒绝素洁柔软的纯棉床单而选择草席?除了越王勾践和本•拉登,可能找不到第三个人了。于是,LV(LouisVuitton)和GUCCI,都赶忙奔向中国大陆的城市,考察店址,宣传商品,为招揽大量讲究穿戴的消费者打下市场基础。但据说中国目前只有大约1%的人(1 300万左右)有足够的收入考虑购买高档奢侈品。不过这些奢侈品牌的老总们不怕,因为他们相信人均收入达到2 500美元之后,奢侈品消费将急剧上升。中国的奢侈品消费者最终将达到一亿人,与日本不相上下,也会成为全球最赚钱的奢侈品市场。更何况“中国人天生就是奢侈品的受众”,在经历了几十年的贫穷之后,中国的精英阶层突然间“热衷于显示刚刚获得的财富”,谁能保证东晋时王恺和石崇的“斗富事件”不会重新上演呢?
但是,在今年上海举行的一次世界银行会议上,中国政府称在20年的时间里已经把绝对贫困的人口从两亿减少到3 000万。然而,许多人仅仅是脱贫而已。世界银行估计,中国有四亿人每天的生活费用不足两美元。
那么,那些两千美元的手提包和两万美元的手表供应商在中国怎么赚钱呢?卡地亚的卡索诺奇说“不难”。“别忘了,即使是像哈尔滨和青岛这样的中等城市,人口也比瑞士多。所以,即使这些城市中买得起奢侈品的人口的比例很小也不成问题,市场的规模依旧可观。”
所以,不管如何,奢侈品在中国还是大有市场 ,毕竟我国还有1万名资产超过1 000万美元的企业家和23.5万名百万富翁,奢侈品消费也满足了这些“新富人”群体对自己新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证明心理。
按照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奢侈品也要一分为二地看,它也是有参照的,就像⑩进步从来都是相对的一样。当你无法得到一样东西而只能看着它被别人拥有的时候,它就是你的奢侈品。但有时,你得到了一件东西,却并不怎么需要它,它同样是你的奢侈品。因此现在奢侈品已经有了两个含义:稀缺的和多余的。认真地在自己身边找一找,相信每个人都会找到几件符合上述两个含义的东西。这可以证明奢侈品已经足够深入我们的生活,如果这可以被描述成某种进步的话,奢侈品扮演的角色便是一个引诱者和催眠大师,人们在不知不觉中热烈地谈论它,将其视为欲望指南,并付诸消费,当了自己欲望的奴隶。而所谓进步,就是说,当这样的奴隶足够多的时候,我们手中的奢侈品也就名不副实了。的确,没有永远的奢侈品,只有不断更新换代的欲念,在马不停蹄地催促我们进入下一个未知的时代。
下面对“奢侈品”定义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奢侈品满足了那些“新富人”群体对自己新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证明心理。
B.奢侈品就是高质量和高品位的名牌商品,如两千美元的手提包,两万美元的手表,它因为能消费的人稀有,所以奢侈。
C.奢侈品因为人们无法得到,或得到了却不怎么需求它,而具有“稀缺”和“多余”两个含义。
D.被奢侈品左右,你就会成为自己欲望的奴隶。

下列对“奢侈品”在中国有市场的理由,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经济的繁荣,造就了一大批百万富翁和不断扩大的中产阶层。
B.中国人口基数很大,即使买奢侈品的人口的比例很小,市场规模依旧可观。
C.中国政府在20年时间里已经把绝对贫困的人口从两亿减少到3 000万。
D.毕竟中国还有1万名资产超过1 000万美元的企业家和23.5万名百万富翁。

根据原文,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新富买价值数百万的游艇和私人飞机,把一群名贵赛马运到自己的庄园的现象,基本上是为了满足证明自己新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心理。
B.从大观园吃茄子到王恺和石崇“斗富”,乃至今天新富组织临时赛马要到苏格兰请教练,可以看出,享受奢侈富贵生活的欲望,一直在左右着人们。
C.“没有永远的奢侈品,只有不断更新换代的欲望”指的是奢侈品的概念是相对的,只要欲望不断,就有新的奢侈品不断出现。
D.本文从中国目前购买奢侈品的能力与日本不相上下的现状,直接指出了中国新富具有享受经济和证明社会地位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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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贵族”钱钟书
张建术
钱钟书文风恣意幽默,充满智慧与哲理以及对世俗的笑骂与揶揄,他以一册仅仅十篇的散文集就位列现代散文大家,而其为数不多的几篇短篇小说更是风格迥异、寓意深刻,令人惊叹叫绝。他去世之后,一个热爱他的读者曾在报纸上撰文纪念,标题是“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可以代表大家共同的心声。
钱钟书的性格很独特,有一般才子的恃才傲物,也有一般才子不具备的童心。他潜心读书研究,不好拜客访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他的形象扑朔迷离,如云中之龙,见首不见尾,时露一鳞半爪,令人想象、神往。
1978年9月至1980年底,是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大放异彩的时候。一位叫费景汉的汉学家,这样描述在一次座谈会上的钱钟书:会场上最出风头的要算是钱钟书——他给我的印象是机智,善于征服别人。他在茶话会上提到一位美国诗人,会用优美的英文背诵一段那位诗人的诗作;提起另一位德国诗人,又会用标准的德文背诵他的一篇作品;再提及一位拉丁诗人,他也能用拉丁文来背诵一段。这些诗人未见得是什么大诗人,提及的诗作也未必是他们的重要之作,但钱钟书却能出口成章,流利地背出来,真是把在场的美国人吓坏了。
有人这样谈观感:钱钟书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两个小时“表演”结束后,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
其实,这些吓坏了的外国人当时还不知道有一部真正能吓坏他们的书,就是正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管锥编》。
姓钱的钱先生,一生似乎没有真穷过,也似乎没有发过财,应该说他是一位精神的贵族。困居上海孤岛写《围城》的时候,他窘迫过一阵。辞退保姆后,由夫人杨绛操持家务,那时他的学术文稿没人买,于是他写小说的动机就多少掺进了挣钱养家的成份。一天500字的精工细作,却又绝对不是商业性的写作速度。恰好这时黄佐临导演上演了杨绛的四幕喜剧《称心如意》和五幕喜剧《弄假成真》,并及时支付了酬金,才使钱家渡过了难关。
进入80年代,从天上往钱家掉金子的事接二连三。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曾竭诚邀请他前往讲学半年,开价16万美金,交通、住宿、餐饮费另行提供,可携夫人同往,只希望由钱钟书每两星期授一次课,每次40分钟,半年讲12次课,实际授课时间只相当于一个工作日。像这样的价码,着实让人咋舌,可钱钟书却拒绝了。他对校方的特使说:“你们的研究生的论文我都看过了,就这种水平,我给他们讲课,他们听得懂吗?”
英国一家老牌出版社也不知从什么渠道得知钱钟书有一部写满了批语的英文大辞典,他们专门派出两个人远渡重洋,叩开钱府的门,出重金请求卖给他们。钱钟书说:“不卖。”与钱钟书签署了《围城》版权协约的美国好莱坞片商,多次盛邀钱钟书夫妇时间方便时做客观光,随便吃住,或监督影片制作,他们都摇头婉拒。他说:“我现在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
更使杨绛好笑的是钱钟书一辈子开不了钱庄。有同事找他借钱,他问:你要借多少?答:一千。钱钟书说:“这样吧,不要提借,我给你五百,不要来还了。”同一个人两次来借,他还是如法炮制,依旧对折送人。他当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期间,给他开车的司机出车撞伤行人,急切中找钱钟书来借医药费。他问:“需要多少?”司机答:“三千。”他说:“这样吧,我给你一千五,不算你借,就不要还了。”
凡进过钱钟书家的人,都不禁惊讶于他家陈设的朴素。沙发是用了多年的旧物,多年前的一个所谓书架,竟然是四块木板加一些红砖搭起来的。没有人能弄明白钱钟书究竟看过多少书,但那时他家里却几乎没有书。据说犹太人认为把知识的财富装进脑子里,比置办什么财产都划算、安全,钱公馆主人则有过之而无不及。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
(摘自《魔镜里的钱钟书》)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世界上唯一的钱钟书走了”这句话体现了钱钟书性格的独特的一面,以及人们对钱钟书的缅怀与尊敬。
B.钱钟书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扑朔迷离的形象,如偶露一麟半爪的云中之龙,这是由他的独特的个性所致。
C.钱钟书认为自己是“中国式的硬木椅子,搁在那儿挺结实,搬搬就散架了”,这句话形象地说出他的文化思想根植于中国的土壤,不愿出国的心意。
D.钱钟书在经济陷入困顿的时候,为了养家糊口,也不得不在文稿里掺进一些东西,增强作品的可读性,为此他创作了通俗易懂的《围城》。

E.钱钟书在国际学术会议上的发言,充满机智,出口成章,似乎不是在发言,而是在表演,意在说明钱钟书很有演讲才能。
文中是从哪些方面来写钱钟书的?请简要分析。

文中是如何表现钱钟书是一位“精神贵族”的?请简要分析。

文章结尾,钱钟书曾指着孔方兄说:“我都姓了一辈子‘钱’了,还会迷信这个东西吗?”请结合全文,联系现实,探究名家与金钱的关系。(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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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源于周秦,作为中国忠孝文化的载体,在我国民俗节日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清明节在形成的漫长岁月中,受到了不同时代节日习俗的影响,最后形成了不同于其他传统节日的特点。清明节兼有节气与节日两种身份,且以户外活动(扫墓、踏青等)为主,在扫墓祭奠活动中肃穆悲伤,在踏青游春活动中欢乐喜庆,兼具两种情感特征。可以说,清明节是一个融祭祀扫墓、缅怀祖先、欢乐游春于一体的复合型大节。
在周秦,祭祖扫墓习俗已经存在。西周以来,墓祭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礼俗活动,认为“夫祀,国之大节也”,孔子甚至说:“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古人对祖先“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从而使节俗上升为礼俗,祭祖成为约束和衡量人们日常道德规范的依据。汉代风俗与礼俗开始融为一体,《后汉书·明帝纪》注引《汉官仪》云:“古不墓祭。秦始皇起寝于墓侧,汉因而不改,诸陵寝皆以晦、望、二十四气、三伏、社、腊及四时上饭。”清明节祭祀祖先的真正源头,正是延续周秦习俗而来的墓祭习俗,只不过,在周秦乃至两汉,这种祭祀祖先的活动并没有明确在清明日,更谈不上清明节了。
“清明”一称最早记载于周代,在汉代作为节气而真正形成。西汉完整记载二十四节气的《淮南子·天文训》云:“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乙,则清明风至。”公元105年,汉武帝命太史令司马迁等制订了《太初历》,从此,中国历法两千多年再无大的变化,这对于清明节的具体日期确定在公历4月5日前后,起到了重要作用。
清明节俗与寒食节密切相关,人们在介之推被焚的忌日禁火冷食以示纪念,是为“寒食”。介之推的故事传说于汉末,流行于魏晋,因魏晋的“晋”和春秋时介之推故事发生地——晋国的“晋”是同一个“晋”字。寒食节也因此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十分流行,除禁火冷食外,扫墓祭祀祖先成为主流。
由于李唐王朝发迹于寒食节流行的中心——晋地山西,所以寒食习俗被带到了长安城,并通过国家最权威的礼法被定在了每年的清明日的前二天,《开元礼》规定:寒食通清明,每逢寒食,放假三日。唐玄宗下诏:“士庶之家,宜许上墓,编入五礼,永为常式。”“寒食、清明四日为假”,唐代宗“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公元790年,唐德宗下令将其延长至七天,唐将寒食并入清明,突出了祭祖扫墓的主题,同时,唐代清明节还融合了三月三上巳古节祓禊除灾的习俗内容,加入踏青及放风筝、插柳戴柳、荡秋千、斗鸡、击球等一系列娱乐活动。王维《寒食城东即事》中的“少年分日作遨游,不用清明兼上巳”可为力证。
宋代,随着理学兴起和封建伦理观念深化,传播孝文化的清明节受到重视,朝廷明文规定:从寒食至清明三日,各阶层均须祭扫陵墓。但寒食节的悲戚色彩已经淡化,从邵雍《春游吟》“人间佳节唯寒食,天下名园重洛阳”可见已变得快乐明朗起来。元废除火禁,寒食节遭受重创,上巳也被淡化,清明已成扫墓、游春为主的大节。明清时寒食节、上巳节基本淡出,清明节已是春天唯一的大节。
下面关于“清明节”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清明节承载中国忠孝文化,历史悠久,与其他传统节日特点不同,清明节兼有节气与节日两种身份,形式主要是户外活动如扫墓、踏青等。
B.清明节是兼具悲喜两种情感的复合型春天大节。既因祭祀扫墓、缅怀祖先而有肃穆悲伤的情感;又因踏青、游春活动而有了欢乐喜庆气氛。
C.清明节祭祖扫墓习俗被古人视作“国之大节”,被孔子称为“国之大事”,使节俗上升为礼俗,成为约束和衡量人们日常道德规范的依据。
D.清明节祭祀祖先源自周秦的墓祭习俗,《后汉书》记载秦始皇在墓侧起寝,汉沿袭此俗,在每月和每年的一些重要日子都会给先人上饭祭奠。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唐代对清明节的贡献,主要是把寒食节通过国家最权威的礼法确定在了每年的清明日之前,将寒食这个节俗与清明这个节气相融合。
B.唐初《开元礼》寒食清明放假三日,后用诏令形式确定,列入五礼之中,直至唐德宗放假七天,可以看出唐代对寒食与清明的重视。
C.唐代寒食、清明、上巳三者融合,禁火冷食、祭祖扫墓、祓禊除灾与踏青及放风筝、插柳戴柳、荡秋千、斗鸡、击球等一系列活动并存。
D.宋元时寒食节和上巳节逐渐淡出,清明节继承了两节的节俗内容,在明清两朝时由最初的一个单纯的节气上升为一个大的节日。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清明”一开始是作为节气出现的,早在周代就有记载。《淮南子·天文训》说清明节气在春分后的第十五日,北斗星指向乙的时候。
B.太史令司马迁等人奉汉武帝命令制订了《太初历》,两千多年基本没有变化,对后来将清明节确定在公历每年4月5日前后起了重要作用。
C.寒食节是为了纪念介之推被焚而产生的,在他的忌日禁火、冷食。而清明节的禁火、冷食即源于此,所以寒食节与清明节是密切相关的。
D.纪念春秋时期人物的寒食节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十分流行,除禁火冷食外,更以祭祀祖先为主。它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变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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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蝉
残雪
城市里热浪滚滚,郊区的情况就要好得多。这里有一个很好的住宅小区,在伸入云霄的几棵老杨树的树冠上,一只生着强健翅膀的老蝉,总是呆在鹊巢下边的粗枝上。它生性孤僻,是一只年老的雄蝉,它作为群体的首领当之无愧。的确,很少有蝉在地下度过8年黑暗时光的。
那段时光全面地塑造了它的性格。它是一个老单身汉,大家觉得它与众不同。
那是一个人们称之为“桑拿天”的日子。老单身汉当时就呆在它的老地方。它的思维进入了某个它的群体难以达到的层次。忽然它听到了周围杂乱无章的歌唱声,它低下头想了一想,然后就有点踌躇地、断断续续地唱起来了。它的歌声刚一停,大合唱就响起来了。那是天地间的大合唱,老单身汉听了之后差点晕了过去。当然不是难受,而是无比的激动与欢乐。
它就这样成了领唱者。它虽成了领唱者,还是独来独往。它知道住宅里有人把它看作眼中钉。有一个半大顽童,总是用一把结实精致的弹弓瞄准高枝上的它,他射出的子弹好几次与它擦身而过。每当这类情形发生,老单身汉的内心就变得一片空白。它不知道要如何躲开人类的阴谋,它还是坦然地领唱,它有这么多同类,它们全都聆听它,追随它,它又怎能懈怠?
小区的院子后面有这么多的蝉,它们的歌声并不为人们所欢迎。可是它们觉得自己有权利歌唱,于是它们就唱了,它们才不会为人类的眼色而改变自己呢。老单身汉对于自己同类的前途有着深远的忧虑,它觉得它们对这现世的生活无比信赖,也很满足,而这,正是它的最深的隐忧。可是它没法将自己的隐忧传达给它的同类,除了歌唱,它无法以另外的方式同它们交流。它的行为古板谨慎,严守沉默的原则,而且它长相威严,小辈中还没有任何一个敢于接近它,更谈不上同它商量什么事了。
它从那树枝上可以眼观八方。它已经发现那只老蜘蛛很长时间了,这个发现并不令它愉快。它目睹了一次又一次同胞遇难的情景,那对它来说是刻骨铭心的经验。一段时间以来,蜘蛛那张巨网始终挂在车棚那里,老单身汉开始焦虑,为了传达自己的情感,它向同胞们发出了一些断断续续的,奇怪的声音。可是除了歌唱,同胞们并不能听懂它另外的语言,所以没有任何一个同胞回应它。然而又有一只年轻的雌蝉落网了,在它的身体消失之前,老单身汉分明听到了短促清晰的呻吟。
下雨了,老单身汉还在发愣。大雨淋在它身上,它一点感觉都没有。不知过了多久,它在东南风里隐隐约约地听到了老蛤蟆和它的蝉类同胞们的大合唱。它的视线穿过雨帘,看见老蜘蛛也在木窗那里聚精会神地观雨,它仿佛从老蜘蛛的神态里看见了自己。
蛛网下的遗骸吸引了小区里面的居民。老单身汉的遗体很特别,虽然已经被解体成四大块,如果将它拼起来,还是一只完整的老蝉,但是它的头部不见了。那会是怎样的一场恶斗?
蜘蛛也不见了,少年见过蜘蛛,他到那木窗后面去寻找,但找不到它的踪影。他在心里想:难道是同归于尽?那么,蝉的头部又到哪里去了?
众蝉的大合唱又响起来了,年轻的领唱者声音生涩而踌躇,犹犹豫豫地唱了一声就没了下文,全体陷入沉默。然后,这拖得过长的沉默突然被海浪般热烈的合唱打破。以前从未有过沉默,这种沉默是不是觉醒呢?所有的蝉都把目光转向那高处的树枝,在它们熟悉的地方,一只怪模怪样的老蝉站在那里。是它,它又长出了身体,它正在集中意念让自己的身体发育。同胞们心知肚明:如果它有意念,它总能成功。
在气候整体变化之前,老蝉不可能让它那小小的身躯发育完全了。它成天一动不动地蹲在枝头。失去了扩音器,它已无法再传达自己的激情给同胞们,可是在秋凉之前的这段最后的日子里,它每天都感到一种异质的幸福。
秋风吹破了蛛网,也吹落了老蝉的遗骸。大地上的炎热终于消退了。寂寞的杨树的叶子呈现出怀旧的黄色,现在只有喜鹊和麻雀唱歌了。喜鹊和麻雀的歌断断续续,过于散漫,老杨树们记得的,只有那种雄伟壮丽的大合唱。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老蝉是众蝉的首领,它可以引领同胞发出大合唱,但却不能把自己的隐忧传达给大家,沉沦者的醉生梦死,先知者的孤独无奈,构成了巨大的隔膜和反差。
B.老蝉深知自己生命的坚韧、精神的强大,凭借意念让头颅回到高枝、让身体再次生长,死而复生,最终使自己成为众蝉的引领者,获得了精神的永存。
C.小说展现了一个饶有趣味的动物世界,这里明朗温暖,既有快乐无忧的鸟雀,又有热烈歌唱的蝉们,还有友善可爱的人类,各种动物相处融洽,快乐和谐。
D.在《老蝉》叙述语言的词汇和句式中,隐藏了一个充满躁动、欲望和危机的现实世界,在小说的情节和细节中,更是深入地显示了现实世界的混沌、严峻乃至荒诞。

E.这篇小说立意新颖,构思奇巧,把一个现代人类的存在寓言,用写实的笔法勾勒得清晰、准确,它以飘逸轻盈书写凝练厚重,是一篇用心良苦的经典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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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的老蝉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说的题目是《老蝉》,但主要内容是围绕一只“蝉王”而展开的,如果以“蝉王”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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