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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职业教育的先驱——黄炎培
1903年春,川沙小学举行开学典礼,这是黄炎培教育生涯的发端。作为校长,黄炎培只尽义务,不领薪水。他还亲自上讲台,每天讲课3小时。在他的努力下,这所小学办得如火如荼,人们以自己的孩子能入川沙小学为荣。
1906年,黄炎培创办了浦东中学。从设计蓝图到监督施工,黄炎培都冲在第一线。所有教师的遴选、聘用,都由他把关、拍板。黄炎培在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勤、朴、诚”人生修养三要点。革命家张闻天、文学家叶君健、物理学家王淦昌、翻译家卞之琳、教育家夏坚白、会计专家潘序伦、历史学家范文澜、导演谢晋以及蒋介石的两个儿子蒋经国、蒋纬国,都曾就读于浦东中学。该校在当时享有“北南开,南浦东”的盛誉。
辛亥革命后,黄炎培任江苏省教育司长,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上,拟出了科学、严谨、可行的《江苏今后五年间教育计划书》,全力以赴进行落实,使得江苏省很快成为中国最有成就的省份,为教育界树立了楷模。
黄炎培从中国的实际需要出发,在国内外进行多方考察。1914年2月,他以《申报》记者身份在安徽、江西、浙江考察教育,历时95天,写成《黄炎培考察教育日记》第一集。同年9月,他又到山东、北京、天津考察教育,历时36天,写成《黄炎培考察教育日记》第二集。1915年,他又随中国实业考察团在美国考察了25个城市52所学校,历时三个月,广泛接触各界人士(包括总统威尔逊、大发明家爱迪生),尤其注重考察美国的职业教育。1917年,他还到日本、菲律宾考察,历时两个月。黄炎培由此获得了“中国教育界的徐霞客”的美誉。
黄炎培考察的重大收获是更加肯定了职业教育的战略意义,他下定决心要在中国大力推行职业教育。1917年5月6日,中华职业教育社在上海正式成立,黄炎培担任办事部主任。职教社诞生以后,逐渐形成一个完整、宏大、有机的体系,它的触角伸展到许多领域,成果之丰硕,实属罕见。光是一个中华职业学校,从1918年创立到1952年被轻工业部接管,培养毕业生多达7000人以上,其中不乏名人,包括数学家华罗庚、社会活动家徐伯昕、经济学家顾准、演员秦怡等等。
在长期致力于职业教育实践的基础上,黄炎培不断地发展、深化着自己的职业教育思想。
黄炎培于1913年发表《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之商榷》,批判封建教育脱离生产的弊病,提倡教育与学生生活、学校与社会实际相联系,倡导重视实物教学、直观教学。这篇文章是黄炎培对于自己教育主张的第一次系统阐述,成为黄炎培职业教育的理论雏形。
后来,在实用主义基础上,黄炎培进一步提出了“大职业教育主义”,即办职业教育必须联络乖沟通教育界和职业界,参与全社会的活动和发展,积极地寻求职业教肓对于外部环境的适应。至此,黄炎培的职业教育思想基本成熟。
黄炎培的教育思想散发着浓厚的平民气息。他认为,社会的组成,以人民为基本和主要的力量。要使社会健全,必先注意人民的教育。
黄炎培崇尚简朴生活。他从不添置家产,卧室就是会客室。国难当头之时,黄炎培要求职教社同志勤俭节约,不浪费一滴水一度电,用过的信封还要使用背面。抗战胜利后,职教社总社迁回上海,由于国统区物价飞涨,民不聊生,黄炎培不得不卖藏书、字画以资生活。杜月笙听说了,送来两千大洋资助他,黄炎培却把这笔数目不小的钱全部捐给了职教社,自己依旧卖字。
黄炎培的朋友江恒源,曾经用“侠骨慈肠、锦心绣口”一语评价他。对此评价,黄炎培当之无愧。终其一生,他淡泊从容地面对人世沧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在他的心中居于重要地位的永远是国家、人民、职业教育。他用一生的执著追求和光辉事业,完美地诠释了“利居众后,责在人先”八个字。
(摘编自《从中小学讲坛成长起来的杰出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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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炎培始终如一地将爱国主义灌输于日常教导之中。中华职业教育社章程的第一条是:“同人认此为救国家救社会唯一方法,矢愿相与始终也。”
(2)黄炎培始终秉持一个坚定的志向:拒不做官。北洋政府两次任命他为教育总长,他坚辞不就,矢志不渝,埋首教育事业。
(3)黄炎培先生的爱国思想、民主思想和教育为国家建设服务的思想,贯串在他一生的业绩之中,是很值得传诸后人的。
(孙起孟1988年11月6日题词)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黄炎培创办的浦东中学,由于有张闻天、叶君健、王淦昌、卞之琳、蒋经国、蒋纬国等名人在那里就读,使该校享有“北南开,南浦东”的盛誉。 |
B.1914年以后,黄炎培历时多天,在国内外进行了多方考察,他的考察都是从中国的实际需要出发,了解各地职业教育发展状况。 |
C.黄炎培获得“中国教育界的徐霞客”的美誉,是因为他不但经常深入各地考察,而且善于根据考察见闻写出自己的考察日记。 |
D.《学校教育采用实用主义之商榷》批判封建教育不让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弊病,是黄炎培对于自己教育主张的第一次系统阐述。 |
E.黄炎培的一生对职业教育倾注了无数心血,他认为兴办职业教育可以拯救国家和民族,他也因而成为中华民族职业教育的伟大先驱。黄炎培在教育实践中有哪些重大贡献?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黄炎培的职业教育思想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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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远的那个村子我还是没有去过
崔士学
我一个人的感觉是,村子里东西路总是比南北路亮堂得多,也顺溜得多。要出村,更多的时候都是往东走。
去姥姥家的路,就是从村子里出来,顺着坝垄往东走的。每回都是,走到了姥姥家住的那个村子,妈妈就不会再往前走了。我就是咋嘟囔妈妈都不会再领着我往前去了。妈说到地方了,还往哪走啊。可那时候我一个人的想法是,再往前边走还有个村子的,我想去看看那个村子。看看那个村子到底离我有多远,看看那个村子都有啥新鲜。可我不敢自己一个人走路,也更不敢一个人偷着到前边的村子去看看。因为我怕远,也怕生。
现在想来,远些的那个村子我到底还是没有去过。那么多陌生的村子到最后还是陌生了,就像那些遥远的人到最后也还是遥远着。
从我住的那个村子西面出去是一座山。村里人都叫它西山,西山是我们村最高的山了。站在西山的山顶上,可以看出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可以看见西山的西边更远处曲里拐弯的路,可以看见一片片的庄稼长着,可以看见一片片的草忽悠着。还可以看见的,是西山的西面山坡下还是一个村子。傍晚的时候也有炊烟在家家的烟囱上钻出来,早晨的时候也有一群群的羊在那个村子里赶出来。我们几个孩子忽闪着小褂,敞着怀,坐在山顶的石头上争辩着,山下村子里跑着的那些孩子的名字会不会有和我们重名的。山下村子里跑着的那些孩子的模样会不会有和我们相像的。二蛋猜说有,老秃就猜说没有。
我就在想着,我们都没去那个村子问过那些孩子啊,谁知道那些孩子都叫啥呢;我们也都没去那个村子用步量过啊,咋知道那个村子的大碾盘离我们站的山顶有多远呢。只是影绰地看见,山西面坡下的那个村子,也有那么多的房子也是平顶的,和我们住的房子有点像呢;也有那么多的孩子在跑着,和我们离得也不是太远呢。
大人说,山西面的那个村子和我们不是一个大队的,不是一个村部的。我们只会去我们大队的小学上学去,我们只会去有我们村部的集上买东西。一个大队隔着,一个村部隔着。住得那么近,就离了那么远。
我想象着远处那些地方,可我担心天黑,走夜路让我害怕。我总是顺着村子里人走的最多的那条路走,顺着村里那条最平溜的路早晨出去或是晚上回来。我始终是那个规矩的孩子。我怕夜晚苞米棵上的的露水,打湿我的裤脚。我怕凉。
出去村子的路,一定是有很多条。二蛋家的狗知道一条,是从二蛋家的房后出去的。三都家的猫知道一条,是从三都家的房前出去的。除了从二刘家房后可以去西梁的,还有顺着东下坡可以去耳朵沟的。我和大三、宝柱还跟在那头断了一只角的秃牤牛屁股后面出过一次村子,那条道村里人谁也不知道呢。
我相信,有很多道可以让我走出村子,也有很多的路可以让我回到村子。在很远的那些地方,一定有比我住的那个村子还小的村子,也一定有比我住的那个村子还要大得多的村子,我想一定是这样。越是没去过的地方我越是充满想象,想来我犯的毛病和别人也没啥两样。我曾用了那么多的时光,望着村子外的山顶发呆,我多想知道山那边的一个村子是啥模样。
其实,就是自己住的那个村子有多少地方是我都走过的,又有多少的事情可以说得清呢。胡大家的后院的梨树有多少树杈我数不清,冯老六家的井沿边的杏是甜核还是苦核我说不准。
我相信没有谁敢说自己可以说清楚一个村子,谁也不能。活了一百岁的的胡大他爹也做不到,每个人看到的村子都是自己看到的村子。王瘸子说村子里的灯不亮,朱瞎子说村子里的路不平。宋二先生说村子里人太多了,吵得慌。冯老六说村子里人太少了,一点都不热闹啊。
是否总会有些什么在阻隔着,那些想要的出发。是否总有些地方,是永远不能的到达。我知道这些的时候,我已经回不到过去,也已经去不了远方。
这就让我一个人想起来,曾经是眺望了那么久的一个地方,我终究还是没有抵达。理解下面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⑴每个人看到的村子都是自己看到的村子。
⑵我已经回不到过去,也已经去不了远方。文中既说山西面的那个村子“和我们离得也不是太远”,又说它“离了那么远”,这是否矛盾?为什么?
文章前三段写我跟妈妈去姥姥家,从全文来看这部分内容有什么作用?
根据文意并联系实际,探究“太远的那个村子我还是没有去过”的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时间都去哪儿了
元元
我们为何很难记起3岁以前的事情?我们生命最初的记忆去哪儿了?一项研究表明,对时间的感知需要儿童的注意力和短期记忆能力的完全形成,这需要前额叶皮质和海马体发育较成熟以后才能具备。这两个区域的成熟速度较慢,往往到了童年后期才能渐渐完善。
幼时记忆究竟从何时开始模糊,直到被永久遗忘?如今,科学家已确定了时间点。一项有关童年记忆的研究发现,早期记忆往往从7岁开始丢失。虽然不少3岁孩子能够记得前一年发生的事,但这些记忆也只能持续到五六岁。在7岁这一年中,童年记忆迅速衰退,到了八九岁,大部分孩子只能回想起童年生活35%的内容。心理学家认为,这是因为在7岁时,人们形成记忆的方式开始改变——在那之前,儿童缺少时间和地点的观念,他们回忆的形式并不成熟;而在年龄较大的儿童中,回忆早期记忆的内容和形式更趋向于成年人。
小时候总是盼望快快长大,但是似乎过了很久才长了1岁。到了二十几岁、三十几岁,希望日子过得慢一些,日子却飞逝而过。等到退休后,时间更是毫不留情地加速变快,10年、20年一晃就过去了。为什么年龄越大感觉时间过得越快呢?
首先,从人的生理变化上来看,随着年龄的增长,体内的生物钟变慢了。科学家曾做过一个实验:他们从路边随机找一些年轻人和一些老年人,让他们估测1分钟时间有多长。结果年轻人估算的时间快,通常还没有到1分钟,他们就认为时间到了;而年长的人通常过了1分钟后,才觉得这是1分钟的时长。对年长的人来讲,时间就这么“漏”掉了。客观的时间没有变慢,但在衰老的进程中,人体内的某种节律在变慢,老年人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快了。
第二个原因与新鲜感能刺激大脑记忆有关。小时候看这个世界哪里都是新鲜的,大脑需要对这些新鲜事物进行处理记忆,这样每一天都显得很漫长。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外界的事物已经失去了新鲜感,更多的只是一种单调的重复,神经对于外界信息渐渐进入了“适应性”状态,削弱了对时间流逝的感知,一天天就在不经意间过去了。
第三个原因可以用“相对论”解释。一个5岁的儿童会感觉过去的一年很长很长,这是因为过去的一年占他生命总过程的20%;一个20岁的青年,过去的一年只是他生命总过程的5%;而对一个50岁的中年人,过去的一年仅仅是他生命总过程的2%。人越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光阴在其整个人生当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小,同漫漫人生相比,就会觉得这些微不足道的时间过起来很快。
我们一生的时间都去哪儿了?让我们来算一笔账:人一生1/3的时间在睡觉,因此光睡觉要用24年;一般6岁开始上学,60岁退休,用于学习和工作的时间约18年;假如每吃一顿饭用半小时,一生中要在饭桌上度过5年;如果每天平均用2小时看电视或上网、玩手机,一生为此至少耗费6年;人一生花在等车和交通上的时间约6年,做家务(包括做饭)的时间约6年……这样算下来,我们一生中真的没有什么时间做其他事了。人的童年早期记忆为什么会丢失?对此解释不恰当的一项是
A.因为对时间的感知需要儿童的注意力和短期记忆能力的完全形成。 |
B.因为前额叶皮质和海马体这两个区域往往到了童年后期才能渐渐完善。 |
C.因为幼童即便能记得前一年发生的事,这些记忆也只能持续到五六岁。 |
D.因为7岁之前儿童回忆的形式并不成熟,缺少时间和地点的观念。 |
不属于“年龄越大感觉时间过得越快”的原因的一项是
A.人在衰老的进程中,体内的生物钟在变慢,老年人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快了。 |
B.对年长的人来讲,通常过了1分钟后,才觉得这是1分钟的时长。 |
C.随着年龄增长,神经对外界信息失去了新鲜感,从而削弱了对时间流逝的感知。 |
D.就单位时间在人一生中所占比重来看,老年人所占比重小,会觉得这些时间过得快。 |
下列说法,完全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人在7岁时童年记忆迅速衰退,到了八九岁就只能回想起童年生活35%的内容了。 |
B.在年龄较大的儿童中,回忆早期记忆的内容和形式更趋向于成年人。 |
C.儿童时每一天都很漫长,成年后日子飞逝而过,年老后时间毫不留情地加速变快。 |
D.算一算时间开支的明细账目,会认识到我们一生中真的没做多少有意义的事情。 |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大雨如注(节选)
毕飞宇
丫头怎么就那么好看呢!主要是气质好。姚子涵四岁那一年就被母亲韩月娇带出去上“班”了。第一个班就是舞蹈班,是民族舞。在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接受过很好的礼仪训练,举止得体,高贵。她下过四年围棋,有段位。写一手明媚的欧体。素描造型准确。会剪纸。“奥数”竞赛得过市级二等奖。擅长演讲与主持。能编程。古筝独奏上过省台的春晚。英语还特别棒,美国腔。她的成绩始终稳定在班级前三、年级前十。这是骇人听闻的。附属中学初中部二年级的同学早就不把姚子涵当人看了,他们不嫉妒,相反,他们怀揣着敬仰,一律把姚子涵同学叫作“画皮”。可“画皮”站有站相,坐有坐姿,亭亭玉立,是文艺青年的范儿。
姚子涵对自己非常狠,从懂事的那一天起,几乎没有浪费过一天的光阴。和所有的孩子一样,这个狠一开始也是给父母逼出来的。可是,话要分两头说,这年头哪有不狠的父母?都狠,随便拉出来一个都可以胜任副处以上的典狱长。结果呢?绝大部分孩子不行,逼急了能冲着家长抄家伙。姚子涵却不一样,她的耐受力就像被鲁迅的铁掌挤干了的那块海绵,再一挤,还能出水。大姚在家长会上曾这样控诉说:“我们也经常提醒姚子涵注意休息,她不肯啊!”——这还有什么可说的。
晚上七点是舞蹈班的课,姚子涵没有让母亲陪同。凉风习习,姚子涵骑在自行车上,心中充满了纠结。她不允许父母陪同其实是事出有因的,她在抱怨,她在生父母的气。同样是舞蹈,一样地跳,母亲当年为什么就不给自己选择国际标准舞呢?姚子涵领略“国标”的魅力还是不久前的事。“国标”多帅啊,每一个动作都咔咔咔的,有电。姚子涵只看了一眼就爱上了。
还有古筝。他们当初怎么就选择古筝了呢?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姚子涵开始痴迷于“帅”,她不再喜爱在视觉上“不帅”的事物。姚子涵参加过学校里的一场音乐会,拿过录像,一比较,她的独奏寒碜了。古筝演奏的效果甚至都不如一把长笛。更不用说萨克斯管和钢琴了。既不颓废,又不牛掰。姚子涵感觉自己委琐了,上不了台面。
傍晚的风把姚子涵的短发撩起来了,她眯起了眼睛。姚子涵不只是抱怨,不只是生气,她恨了。他们的眼光是什么眼光?他们的见识是什么见识?——她姚子涵吃了多少苦啊。吃苦她不怕,只要值。姚子涵最郁闷的地方还在这里:她还不能丢,都学到这个地步了。姚子涵就觉得自己亏。亏大发了。她的人生要是能够从头再来多好啊,她自己做主,她自己设定。现在倒好,姚子涵的人生道路明明走岔了,还不能踩刹车,也不能松油门。飙吧。人生的凄凉莫过于此。姚子涵一下子就觉得老了,凭空给自己的眼角想象出一大堆的鱼尾纹。
说来说去还是一个字,钱。她的家过于贫贱了。要是家里头有钱,父母当初的选择可能就不一样了。但是,归根到底,钱的问题永远是次要的,关键还是父母的眼光和见识。这么一想姚子涵的自卑涌上来了。所有的人都能够看到姚子涵的骄傲,骨子里,姚子涵却自卑。同学们都知道,姚子涵的家坐落在师范大学的“大院”里头,听上去很好。可是,再往深处,姚子涵不再开口了——她的父母其实就是远郊的农民。因为师范大学的拆迁、征地和扩建,大姚夫妇摇身一变,由一对青年农民变成师范大学的双职工了。为这事大姚的父亲可没少花银子。
自卑就是这样,它会让一个人可怜自己。姚子涵,著名的“画皮”,百科全书式的巨人,觉得自己可怜了。没意思。特别没意思。她吃尽了苦头,只是为自己的错误人生夯实了一个错误的基础。回不去的。
多亏了这个世上还有一个“爱妃”。“爱妃”和姚子涵在同一个舞蹈班,“妖怪”级的二十一中男生,挺爷们的。可是,舞蹈班的女生偏偏就叫他“爱妃”。姚子涵和“爱妃”谈得来倒也不是什么特殊的原因,主要还是两个人在处境上的相似。“爱妃”告诉姚子涵,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发明一种时空机器,在他的时空机器里,所有的孩子都不是他们父母的,相反,孩子拥有了自主权,可以随意选择他们的爹妈。简要概括姚子涵为什么被同学称为“画皮”。
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①她的耐受力就像被鲁迅的铁掌挤干了的那块海绵,再一挤,还能出水。
②姚子涵一下子就觉得老了,凭空给自己的眼角想象出一大堆的鱼尾纹。文中写到的时空机器有何用意?
姚子涵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形象,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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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诗成掩卷去,脂斋余香沉
徐怀谦
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周汝昌先生庶几近之。这位95岁高龄的著名红学家5月31日在家中悄然离世,他的女儿周伦苓对外表示,按照父亲遗愿,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让他安安静静地走。
周汝昌是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他于1953年出版代表作《红楼梦新证》,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他的另一部代表作《石头记会真》是他历经50余载潜心努力,对11种《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另出版有《曹雪芹》、《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献芹集》等数十部专著,涉及红学领域各个层面。
因痴迷《红楼梦》,老人的书斋就叫脂雪轩,那自然是脂砚斋和曹雪芹的合称,研红则用了近70年,痴到不记得自己家人的生日,却对曹雪芹的生日、忌日记得一清二楚。正如老人所言,痴方能执著,方能锲而不舍。几十年下来,老人著述等身,尤其是晚年,研究成果呈现井喷的态势,继《周汝昌红学精品集》之后,《红楼夺目红》5个月内连续7次印刷,创下学术书畅销15万册的纪录。
要知道,周汝昌先生继1954年双耳失聪之后,1974年又因用眼过度,两眼近乎失明,右眼只有0.01的视力。可以想见,能取得如此丰硕的学术成果,先生要付出怎样的艰辛!
红学家梁归智认为周先生是一个“解味道人”,是解曹雪芹味道的人。梁归智用“痴人”和“赤子”这两个词语形容周汝昌,他说周先生的一生全部投入到红学研究中,为红学发痴,为人单纯。周先生使曹雪芹《红楼梦》的真思想、真艺术大白天下。有了周汝昌的研究,读者才理解了真正的《红楼梦》,而不是被原来真假合一的《红楼梦》所蒙蔽。
周汝昌不仅仅是个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治学以诗词理论及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后从事曹雪芹及《红楼梦》研究。
老人年轻时酷爱曲艺、民族乐器,尤爱京剧,喜听反二簧,还曾粉墨登场,在《春秋配》、《虹霓关》、《三堂会审》中扮演过小生。老人晚年有两大爱好,一是作诗,二是书法。1970年,周汝昌由干校调回北京后,想到曹雪芹的诗连一首也未能流传至今,不禁无限惋惜。忽然想到雪芹为他的好友敦诚题的《琵琶行传奇》只剩末二句,就异想天开,斗胆续补,一共试补了三首,后来其中一首传了出去,竟使一位红学家认定是雪芹原作,险些闹出大笑话。周汝昌的书法也自成一体。他长期致力于中国的书法理论研究,曾和朋友讲过:“平生在书学上所下功夫,比红学要多得多。”有人当面夸他的字是“瘦金体”,他不以为然,说:“‘瘦金体’是宋徽宗所创字体,法出薛稷;我习右军,与之无涉。”
老人一生淡泊名利,脂雪轩内陈设简单,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就是一台电脑,是他的女儿兼助手周伦苓帮他打印文稿用的。老人不喜欢对着录音机口述,而是坚持在纸上笔走龙蛇,然后由女儿打印出来,一方面是为了亲近笔墨纸砚,另一方面是为了保持文字的个性。
《周汝昌梦解红楼》有一首封底诗:“梦解红楼日月长,奇情异彩细参商。零笺碎墨皆堪念,中有微怀一瓣香。”如今斯人已逝,他留给后人的,不仅仅是红楼的奇情异彩,还有中华文化的一瓣心香。(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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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数十年考证成果,周汝昌认为,红学与甲骨学、敦煌学一起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为近代汉学“三大显学”,其影响和作用在中国民族文化当中是不可估量的,它是世界性的学问,是世界第一流的文学作品。并为此赋诗:聪明灵秀切吾师,一卷《红楼》触百思。此是中华真命脉,神明文哲史兼诗。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周汝昌认为,近代汉学“三大显学”之一的红学是世界性的学问,其影响和作用在中国民族文化当中是不可估量的。
周汝昌是新中国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对《红楼梦》深有研究的第一人,其一生致力于红学研究,作品涉及红学的各个层面。
周汝昌始终认为《红楼梦》是世界第一流的文学作品,并为此赋诗:“梦解红楼日月长,奇情异彩细参商。零笺碎墨皆堪念,中有微怀一瓣香。”
作者写一位红学家误将周汝昌的补写之诗认定为曹雪芹的原作,这件事直接表现了周汝昌在诗歌和红学研究上的极高造诣。
结尾引用《周汝昌梦解红楼》的一首封底诗,既突出了周汝昌对红学的贡献,也突出了他对中华文化的贡献,意蕴悠长。周汝昌“痴”于红学,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文本内容举例说明
标题“诗成掩卷去,脂斋余香沉”有何丰富意蕴?请简要探析。
周汝昌为《红楼梦》倾尽毕生心血,终成一代红学研究大家,请结合文本内容探究其学养和个性使其成功的原因,并说说对你的启示和感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洗手间里的晚餐
一位母亲,白天在富人家里做女佣,晚上回家与4岁的儿子相依为命。主人得知女佣的情况后,曾邀请她和孩子一起住过来,给她们腾出一个房间,一切免费。母亲谢绝了。其实母亲知道,主人家,光洗手间就十几个,最小的洗手间,也比她家的房子大,她不知道在贫穷与富有的巨大落差前,对一个4岁的孩子将会产生什么影响。
有一天,主人要在家里请好多客人。就与女佣商量说,今天您能不能晚点回家,我这里缺人手,现找来不及,只好麻烦您了。
女佣说,行啊,就是有点担心我的儿子,他晚上一个人见不到我会害怕的。主人说,这好办,您现在就去把他接过来,晚饭和客人一起吃就行了。
女佣把儿子接过来时,客人正陆续抵达,她没领儿子从正门进来,走侧门把他藏在一间主人不大光顾的洗手间里。她从主人厨房里拿来一个盘子,从自己口袋里掏出香肠和面包,这是她在回家路上特意给儿子买的。
孩子从来没见过这么气派和华丽的房间,他不认识抽水马桶,不认识大理石洗漱台上摆放的那些色彩斑斓、晶莹剔透的瓶瓶罐罐,屋里好闻的气味让他幸福到简直要晕倒了。女佣告诉儿子说,妈妈带你来参加宴会,你是小孩,不能和大人一起吃,这是宴会主人特意为你一个人准备的单间。
孩子想把餐盘放到洗漱台上,但他个头太矮,够不着,只好放到了马桶盖上,他坐在飘亮瓷砖铺就的地面上,一边唱歌,一边吃着这些平时很难吃到的美味佳肴。
很快,在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里,主人没发现孩子的身影,就去问女佣。女佣支支吾吾地说,我一直在忙着,没时间照看他,也许,他是在外面的草坪上自己玩吧。
主人似乎明白了什么,他离开宴会大厅,把整幢房子的所有房间都找遍了,最后在一个位于角落的洗手间里,找到了孩子。
主人问,你怎么能在这里吃东西呀,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孩子答,妈妈说,这是宴会主人特意为我准备的单间,今天的香肠太好吃了,我好久没吃过了,对了,你是谁呀,你愿意陪我在这里吃这些美味吗?
主人强忍泪水点了点头。此刻,他想起了当初随父母来纽约的经历,那时他们也很贫寒,也经历过十分艰辛的时期。
回到宴会大厅,主人对客人们说,很抱歉,朋友们,我现在必须得去陪一位特殊的客人,请大家慢慢享用吧,我不能和你们共进晚餐了。说完,他装了满满两大盘子孩子爱吃的佳肴,端到洗手间里,他模仿孩子的样子,也把餐盘放到马桶盖上,也坐在地上,然后对孩子说,这么好的一个单间和美食,你一个人独享就可惜了,来来来,让我们一起吃晚餐。
主人和孩子一边吃着东西一边唱歌,也聊了很多话题,他让这个4岁的孩子坚信,他的母亲是世界上最勤劳、最伟大的母亲,他不但应该为她感到骄傲,长大以后还要为她做些事情,而孩子直到现在也不知道他的母亲是佣人。
客人们发现主人端走两大盘子食物后,再也没回来,觉得蹊跷,便去寻找,当他们看到情同父子的两个人坐在地上,围着马桶盖吃东西的场面,被深深震撼了。大家纷纷端着酒杯和美味赶过来,很快把洗手间挤满了,大家给孩子唱了好多好听的歌曲,表达了太多美好的祝愿,这些都让这个孩子确信,他的母亲是最令人尊敬的母亲,而他,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很多年后,这个孩子不但拥有了自己的事业,也买下了拥有几间洗手间的大房子,进入上流社会。每年,他都会以匿名的方式捐很多钱给穷人,但从不举行捐赠仪式或接受采访,他对始终不理解的朋友们说,我永远忘不了在很多年前的某一天有一位富人和太多的富人,用他们的诚恳与良知,维护了一个4岁孩子的自尊。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章开头写女佣谢绝了主人的邀请,没有和孩子住在主人家里,是因为女佣嫌主人家的洗手间太多了也太大了。 |
B.这篇小说前半部分以女佣为主,后半部分以主人为主,但他们都围绕着孩子。这样的结构安排,对主题的表现起着微妙的作用。 |
C.这篇小说虽然在语言叙述上较为平实朴质,但读来却很感人心,甚至叫人心酸落泪,细究来,叫人感动不已的是女佣那颗做母亲的心。 |
D.主人在洗手间里和孩子吃东西唱歌,还聊了许多话题。那些话,都是主人编述的善意的谎言,包括对孩子母亲的评价。 |
E.女佣把孩子藏在洗手间里,为了让孩子不乱跑影响主人宴客,就从主人厨房里拿来餐盘、香肠和面包让孩子吃。“洗手间里吃晚餐“这一情节在文中起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说中的“主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有人说文中那个孩子多年后的成功源于他有一个伟大的母亲,也有人说源于那位“主人”,请结合文本,探究下孩子成功的原因以及给你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