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春天去看肖邦
肖复兴
①说来真巧,去肖邦故居那天,正好赶上是春分。   
②肖邦故居位于华沙市区50公里外一个叫做沃拉的小村。车子驶出市区,便是一片开阔的原野,平坦的土地大部分裸露着,还没有返青,到处是一丛丛亭亭玉立的白桦树,一片片的苹果树和樱桃树,油画一样静静地站立在湛蓝的天空之下。再晚一个多星期,田野就绿了,果树都会开花,那样的话,肖邦会在缤纷的花丛中迎接我们了。
③肖邦故居的门口很小,里面的院子大得出乎我的想象,虽还是一片萧瑟,但树木多得惊人,深邃的树林里铺满经冬未扫的厚犀树叶,疏朗的枝条筛下雾一样飘曳的阳光,右手的方向还有条弯弯的小河,宁静得如同旷世已久的童话,阔大得如同一个贵族的庄园。肖邦的父亲当时只是参加反对沙皇的武装起义失败后跑到这里教法语的一个法国人,破落而贫寒,怎么可能买得起这么大的庄园?我真是很怀疑,无论是波兰人还是我们,都很愿意剪裁历史而为名人锦上添花,心里便暗暗地揣测,会不会是在建肖邦故居时扩大了地盘?
④那幢在繁茂树木掩映下的白色房子,就是肖邦的故居了。房子不大,倒很和肖邦当时家境吻合。如果房前没有两尊肖邦的青铜和铁铸的雕像,和村里其他普通的房子没有什么两样。它中间开门,左右备三间小屋,如今成为了展室,展柜里有肖邦小时候画的画,他的画很有天分,还有他送给父亲的生日贺卡,是他自己亲手制作的。墙上的镜框里陈列着1821年肖邦12岁时创作的第一首钢琴曲的手稿:降A大调波罗乃兹。五线谱上的每一个音符都写得那样清秀纤细,让我忍不住想起他的那些天籁一般的夜曲。
⑤客厅的一侧,有一个拱形的门洞,门洞的后面是一扇窗,走过去一看才知道,那里就是肖邦出生的地方,竟然只是一块窄窄的长务,长有五六米,宽却大概连1米都不到,因为中间放着一个大花瓶就把宽的位置占满了。
⑥实在想象不到肖邦出生在这里,家里还有别的房间,为什么他的母亲非要把他生在这样一个憋屈的角落里?命定一般让商邦短促的一生难逃命运多蹇的阴影。
⑦肖邦只活了39岁,命够短的。在这39年里,只有前9年的时光,肖邦生活在沃拉这里,那应该是他最无忧无虑的时候,以后的岁月里,疾病和情感的折磨,以及在异国他乡的颠沛流离,一直影子一样苦苦地跟随着他,直至最后无情地夺去他的生命。肖邦的母亲是纯粹的波兰人,富有教养,弹得一手好钢琴,给予他小时候良好的音乐启蒙。肖邦就是在这里和瑞夫纳老师学习钢琴,那一年,他才6岁。8岁的时候,他登台华沙演奏钢琴,引起轰动,被称为“第二个莫扎特”。瑞夫纳说他已经没有什么可再教他的,建议他去华沙。他去了华沙,和华沙音乐学院的院长约瑟夫·埃尔斯纳系统地学习音乐,又是埃尔斯纳建议他去巴黎,他去了巴黎,开创了音乐新的道路。
⑧在肖邦故居里迎风遥想肖邦的往事,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一个那么弱小而疾病缠身的人,竟然可以让整个欧洲为之倾倒,让所有的人对波兰当时一个那么弱小一直被人欺侮的国家与民族刮目相看,该是多么了不起。音乐常常能够超越某些有形的东西而创造历史。
⑨走出故居,沿着它的侧门走去,下一个矮矮的台阶,那里草木丛丛,更漂亮而幽静。忽然,传来一阵钢琴声,听出来了,是肖邦的第一钢琴叙事曲,是从肖邦故居里传出来的。明明知道是从音响唱盘里播放出来的,却还觉得好像是肖邦突然出现在故居里,推开了置放钢琴的房间里的那扇窗子,为我们特意的演奏。
(选自《音乐这扇门》中国华侨出版社,有删改)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两项都对得4分,答对一项得2
分,有错项得0分) 

A.作者参观肖邦故居虽时值春分,原野并没有浓郁的春意,作者期待“再晚一个多星期”, 等春意渐浓时再来,从中可以体会到作者对这次参观怀有不小的遗憾。
B.第⑦段补叙了肖邦短暂人生的主要经历,丰富了文章的内容,也承上启下,既照应了上文最后一句话,又自然地引出下文作者对肖邦艺术贡献的感慨。
C.作者怀疑后人“都很愿意剪裁历史而为名人锦上添花”,在建肖邦故居时扩大了地盘,表达了对因敬慕名人而改变历史事实的做法的不满之情。
D.文章结尾写听到从肖邦故居传来的一阵钢琴声,想像肖邦正在故居里为游客演奏,表现出肖邦音乐的巨大感染力,也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肖邦的深情缅怀。

E.作为一篇游览手记,本文按照游览的顺序,移步换景,详细地描述了一路的所见所闻。再由实到虚,表达了自己的独特感受。
作者来到肖邦故居院子,描写了什么样的的景色?有什么作用?请结合第③段的内容简要分析。
本文的语言意蕴丰富,请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的文字。)
五线谱上的每一个音符都写得那样清秀纤细,让我忍不住想起他的那些天籁一般的夜曲。
作者说遥想肖邦的往事,“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请结合文章和现实生活,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和感悟。

科目 语文   题型 现代文阅读   难度 中等
知识点: 实用类
登录免费查看答案和解析
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为什么称单克隆抗体为生物导弹
1984年10月15日,瑞典斯德哥尔摩卡罗琳医学院宣布,米尔斯坦、科勒两人因从事免疫系统的研究和“发现生产单克隆抗体的原理”而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
什么是单克隆抗体呢?
在生物工程中,有一类似导弹的东西也具有精确的导航系统,具有高度的专一性、准确性。它只与人体中某些特殊物质结合,以改变其特性,使它们失去活性。它这独特的性格,引起世界生物学者的高度重视。它就是生物导弹——单克隆抗体。抗体是在抵抗外来者侵入生物体时,生物体自身的B淋巴细胞产生的能与入侵者结合的自卫系统。生物体中有100万种B淋巴细胞,而每种B淋巴细胞可产生一种抗体时,它们恰似100万枚导弹,保护着生物体。当某种细菌侵入人体时,人体就能产生相对应的抗体与细菌的特定物质结合,这个物质被称为抗原。一旦抗原与抗体结合,人体便会产生一连串消灭入侵者的反应。在消灭入侵者之后,人体内仍保留了这种抗体,使得人体不再得这种病,如麻疹、猩红热、乙肝等等,都是如此。但人体中并非生来就具有100万枚导弹,而是在抗原入侵人体时才产生。我们平时爱打很多预防针,目的就是使人体中产生抗体。当体内产生的抗体不足以消灭入侵者时,或者人体根本不能产生这种抗体时,人就生病了。
人们了解了抗体的特征,希望能针对某种疾病制造一种纯净的、特定的抗体,弥补人体中抗体的缺乏或不足,这种特定的抗体就是单克隆抗体。单克隆是指一个细胞通过无性繁殖产生的细胞群,从这细胞中提取的抗体为单克隆抗体。人们最先试图从血液中提取它,但结果是含量少、价格高、纯度低。最后,又有人试用人工培养淋巴细胞的方法,但B淋巴细胞的活性差,不能在体外生存,希望又落空了。1975年是值得庆贺的一年,英国MRC分子生物研究所米尔斯坦和科勒用生化的方法将B淋巴细胞与骨髓瘤细胞融合形成杂交瘤细胞。这是一种既有旺盛的体外繁殖能力,又能产生抗体的细胞,经过人工培养,从中可源源不断地提取单一纯净的抗体,这个实验首先在小鼠身上获得成功。杂交瘤细胞的成功,极大地震动了生物界,1981年米尔斯坦和科勒共同获得加尔登基金奖。
单克隆抗体已成为现代医学武器库中的新式导弹,因为它蕴藏着巨大的潜力是来自它那高度的特异性和精确性,因此成为生物技术中发展最迅速的分支。它的最大优势是有希望成为癌症的征服者。由于它的精度高,因此副作用小,不会像其他药物那样将健康细胞与癌细胞同时杀死。现在科学家还将抗癌的单克隆抗体再与其他药物连接,将药物准确地带到癌变部位,这样更增强了“导弹”的杀伤力,好似增加了许多新的弹头。
单克隆抗体还可以用于疾病诊断,美国已有了单克隆诊断盒,可以诊断艾滋病、肿瘤、性病、乙型肝炎及细菌性感染等疾病。它将会代替传统的抗血清诊断,因为它纯度高,灵敏度、特异性强,因而快速、准确。单克隆抗体与相应抗体结合的高度专一性,被人们用于近代纯化分离难度极高的药物的载体。将单克隆抗体制成5升的吸附柱,当含有尿激酶的混合液流过吸附柱时,单克隆抗体就像一块吸铁石,可将尿激酶全部吸附,这样可以提取纯尿激酶200克,足以治疗600人次脑水肿病人。这吸附柱可以重复使用100次,回收率可达60%~100%。根据《高技术杂志》的报道,1982年世界范围的单克隆抗体销售额仅为1500万美元,而1992年却超过50亿美元。
通过小鼠而获得单克隆抗体,用于人体后,容易使人产生过敏,因而人们渴望培养人体白细胞,以提取人单克隆抗体。据《科学》报道,法国一公司免疫学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已在试管内成功地培育了产生抗体的人类白细胞,特别是B淋巴细胞,这将成为开发单克隆抗体的里程碑。对于“生物导弹”——单克隆抗体作为免疫诊断的有力工具正向小型化和家庭化发展,人类掌握这枚“生物导弹”,征服癌症等绝症的日子已为期不远了!
(选自《自然科学名家名作中的为什么》,有删节)
简要概括单克隆抗体在医学上已有哪些具体应用。
请以文中画线部分为例,简要分析科普文的语言特色。
为什么称单克隆抗体为生物导弹?请结合文意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水啊
在水边筑屋可能是人生的又一个梦想。大都市的罪过之一就是远远地阻隔了人与水的亲近。尽管比较聪明的筑城人总是想方设法把水引入城区,但他们所能做的仅仅如此而已,绝大多的城里人还是与水无缘。那些以水著称的城市,如果实地考察起来,会让人觉得那一点点水简直算不了什么,微不足道。水啊,自然的心灵,大地的眼睛,可以洗涤万物的清澈之源,就这样不见了。而人离开了水会是不幸的。
可能由于我出生在大水之滨,所以一离开了水就有一种焦躁不安,总害怕生活变得过于干枯。许多年里几乎是一路逐水而行,水在不知不觉间牵引着人生轨迹。行走在城乡之路,只要是眼前出现一片大水,立刻有一种愉悦和亲近感。无论在哪里,只要看到一片水被污染了,心头立刻会泛起一种绝望感,这绝望会压得人透不过气来。人类的恐惧不安和肮脏,这一切都等待水来洗刷,可是人类却先自动手把水弄脏了。人的视野里如果能有一泓清水,就成了人生中最质朴最诗意的追求。
在小城南部山区,一个小村向阳一面是深深的大水潭,而且绝无污染,常年清澈。一个朋友就在那个小村的南端居住,他热情地邀我去住。这时恰好是我不得不搬离小城居所的日子,内心十分惆怅,所以这邀请就让我分外高兴。我把简单的用具搬来,然后就在这里住下。水潭是我的心情,它一直是那么清澈平静。几天后,全村的人都一点点熟悉过来,他们把一层好奇抹去,开始了对外来人的帮助。山村里才有的黑咸菜是萝卜做成的,油亮油亮。还有一种山野菜做成的饼,泛出特别的香味。从水潭中钓的一种黄脊小鱼长约二寸,烤得酥香逼人,特别美味。这些东西都是山里人一代代的强大滋补,是最让人信任的食物。
水潭太深了,村里人在夏天也很少下水游泳。潭水洁净无污,鱼在深处都看得清楚。只有靠近山麓才有苔草伸进水里,那儿据说就是大鱼的窝。这儿的水鸟总是单独行动,他们的模样在我眼前简直很少重复,每一次都是新的面孔,有的洁白,有的碧绿,有的长长的喙,有的高高的腿。水鸟在潭边踟蹰的样子优雅之极,它们仿佛没有更多的急切心情,仅以漫步为主,狩猎倒在其次。我每一次来到潭边都钦羡水鸟,先是盯视一会儿,然后就像它们一样悠闲地走起来。
在南部山区水潭边的幸福仅仅持续了一年,后来就因为具体工作的变更而不得不搬回小城。可是我仍旧迷恋那里。有时半夜醒来,恍惚觉得南风正从潭上吹来,带来了水波的气息,夹杂着黄脊小鱼的呓语。可是很快就能听到街上驰过的夜车,于是披衣坐起,满心凄怅。这里即便是凌晨两三点钟也不再安宁,这与四五年前的情形已经完全不同。这就是一座小城的变迁,它也没有例外地走向了喧嚣,总有一天与那些大都市相差无几。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小城近郊有一座中小型水库,这儿有一片开阔的大水,有长满了半个堤岸的树和青杨。多么不可思议,这儿离城区仅五六公里,眼下竟然没有一个游人。主人欢迎我来这儿完成自己的部分工作,这使我满心感激。
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水畔皆有迷人之处。除了狂风大作之时,每一种天气几乎都在彰显这里的美。冰凌、雪、飘飞的细雨、春天的柳絮、深秋里的玫瑰,都在妆扮这片大水。就因为它的抚慰,我又一次变得安定和满足,眼里的一切都变得簇新。这里就像南山的水潭一样,是又一处难得的安居之地。
当然,眼前这美好的水畔只能让我留恋向往,而不能当成长久的居地。它吸引我,让我来来去去,乐此不疲,未能割舍。我向越来越多的朋友引见城郊这片亮水,介绍它奇迹般地沉寂。也就在这些日子里,我顺着水的流向一直向前,不止一次绕到了小城东郊的一条河边。我终于在河岸发现了一个小村,并在小村里找到了新的小屋。我在小屋安居下来。
我常常不无自豪地说:我是河畔人家啊
这条长满了芦荻的河日夜不息地奔流,它赶路的声音直传到我的窗下枕边。这是那片大水对于我的问候,是它捎来的讯息。我相信,即便是更远一些的那个水潭也与水库、与这条河相扯相连,它们是孪生兄弟。河水在大雨季里咆哮,有时它会淹没河上的那座漫桥。我曾在夜晚长时间站立在河边,看泛着白沫的水流沖淌而下,想像着远方的大海。
最大的水就是海,我终有一天会临海而居。这就是我在漆黑的夜晚想到的。苍茫无际的海,水天交接之处藏下了多少幻想,我会更多地停留岸边,去遥望邈远。
(选自张炜散文集《我又将逃往何方》,有删节)
作者为什么“不无自豪地说:我是河畔人家”?
请从修辞的角度赏析文中画横线的语句。
作者为什么从水潭、水库、小河写到大海?请从构思和主题的角度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中国哲学的问题和精神
中国哲学的历史中有个主流,可以叫做中国哲学的精神。为了了解这个精神,必须首先弄清楚绝大多数中国哲学家试图解决的问题。
照某些哲学家说,一个人欲得到最高的成就,必须脱离尘罗世网,必须脱离社会,甚至脱离“生”。只有这样,才可以得到最后的解脱。这种哲学,即普通所谓“出世的哲学”。另有一种哲学,注重社会中的人伦和世务。这种哲学只讲道德价值,不会讲或不愿讲超道德价值。这种哲学,即普通所谓“入世的哲学”。
入世与出世是对立的,正如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也是对立的。中国哲学的任务,就是把这些反命题统一成一个合命题。这并不是说,这些反命题都被取消了。它们还在那里,但是已经被统一起来,成为一个合命题的整体。如何统一起来?这是中国哲学所求解决的问题。求解决这个问题,是中国哲学的精神。
中国哲学以为,一个人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行动上完成这个统一,就是圣人。他是既入世而又出世的。中国圣人的精神成就,相当于佛教的佛、西方宗教的圣者的精神成就。但是中国的圣人不是不问世务的人。他的人格是所谓“内圣外王”的人格。内圣,是就其修养的成就说;外王,是就其在社会上的功用说。圣人不一定有机会成为实际政治的领袖。就实际的政治说,他大概一定是没有机会的。所谓“内圣外王”,只是说,有最高的精神成就的人,按道理说可以为王,而且最宜于为王。至于实际上他有机会为王与否,那是另外一回事,亦是无关宏旨的。
照中国的传统,圣人的人格既是内圣外王的人格,那么哲学的任务,就是使人有这种人格。所以哲学所讲的就是中国哲学家所谓内圣外王之道。这个说法很像柏拉图所说的“哲学家——王”。照柏拉图所说,在理想国中,哲学家应当为王,或者王应当是哲学家;一个人为了成为哲学家,必须经过长期的哲学训练,使他的心灵能够由变化的事物世界“转”入永恒的理世界。柏拉图说的,和中国哲学家说的,都是认为哲学的任务是使人有内圣外王的人格。但是照柏拉图所说,哲学家一旦为王,这是违反他的意志的,换言之,这是被迫的,他为此作出了重大牺牲。
儒家认为,处理日常的人伦世务,不是圣人分外的事。处理世务。正是他的人格完全发展的实质所在。他不仅作为社会的公民,而且作为“宇宙的公民”,即孟子所说的“天民”,来执行这个任务。他一定要自觉他是宇宙的公民,否则他的行为就不会有超道德的价值。他若当真有机会为王。他也会乐于为人民服务,既作为社会的公民,又作为宇宙的公民,履行职责。
由于哲学讲的是内圣外王之道,所以哲学必定与政治思想不能分开。尽管中国哲学各家不同,各家哲学无不同时提出了它的政治思想。这不是说,各家哲学中没有形而上学,没有伦理学,没有逻辑学。这只是说,所有这些哲学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与政治思想联系着,就像柏拉图的《理想国》既代表他的整个哲学,同时又是他的政治思想。举例来说,名家以沉溺于“白马非马”之辩而闻名,似乎与政治没有什么联系。可是名家领袖公孙龙“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公孙龙子·迹府》)。我们常常看到,今天世界上每个政治家都说他的国家如何希望和平,但是实际上,他讲和平的时候往往就在准备战争。在这里,也就存在着名实关系不正的问题。公孙龙以为,这种不正关系必须纠正。这确实是“化天下”的第一步。
由于哲学的主题是内圣外王之道,所以学哲学不单是要获得这种知识,而且是要养成这种人格。哲学不单是要知道它,而且是要体验它。它不是一种单纯的智力游戏,而是比这严肃得多的东西。
(选自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涂又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有删改)
【注】①名家:先秦时期以辩论名实问题为中心,并且以善辩成名的一个学派。
12~13题为选择题。请在答题卡“选择题答题区”作答。(12题选对一项给2分,选对两项给5分,多选不给分)
下列关于“内圣外王”的说法,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A.中国的圣人具有内圣外王的品格,不能脱离尘罗世网、脱离社会,不能不问世务。
B.“内圣外王”是说圣人不仅要致力于心灵的修养,也须看重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
C.中国哲学的任务就是使人发展内圣外王的人格,使出世和入世统一成一个合命题。
D.中国哲学家所谓内圣外王之道,与柏拉图所说的“哲学家——王”观点是一致的。

E.中国哲学所探讨的是内圣外王之道,因而与形而上学、伦理学和逻辑学关系不大。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入世是现实主义的,出世是理想主义的,它们是一对相互对立的反命题。
B.中国的圣人按道理说是最适宜为王的,但在现实中他并没有这样的机会。
C.柏拉图认为哲学家应当成为王,但在此之前必须要经过长期的哲学训练。
D.如果圣人仅满足于做一个社会的公民,他的行为就不会有超道德的价值。

如何理解“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中的“正名实”,请根据文本内容简析。
结合文中的观点,谈谈你对下面这段话的理解。
明代著名思想家王阳明是中国历史上公认的圣人。他是“心学”的集大成者,其言行对后世影响深远。他曾平定宸濠之乱,为国家立下赫赫战功;被贬至贵州时,他仍积极开化教导当地人,得到了民众的爱戴。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补白大王”郑逸梅
梅 子
郑逸梅是苏州人,因爱梅成癖,遂以梅为号。他一生经历坎坷,阅历丰富,编书办报,八十余年笔耕不辍,专擅钩沉历代文人的逸情韵事,人称文史掌故专家,是我国年龄最大、写作时间最长的作家之一。
20世纪二三十年代,郑逸梅在上海滩各大报刊以文思敏捷著称,凡报刊上有空白处立马补之,小空白则佳制小品,大空白即大块文章,皆唾手可得,且为读者所喜爱。因此上海文坛盛传“无白不郑补”,称郑逸梅为“郑补白”,继之又誉其为“补白大王”。之所以有如此雅号,是因为他肚子里“货多”,遇到报刊版面文章不够时,总有办法使之如期付梓。郑逸梅先生的补白内容涉猎较广,有文人趣事、历史知识、梨园旧事、曲坛轶闻等。郑老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一些老报人和我开玩笑,说外国有石油大王、钢铁大王、汽车大王、钻石大王,中国则有补白大王郑逸梅。”港澳报界亦把他那种三言两语的文章体裁称为“郑公体”。有人曾好奇地问郑逸梅:“您的那些天花乱坠的补白从何而来?”郑老也乐于公布自己的秘密:“我的补白资料分两部分,书本所载的是死资料,我摭采一些,但主要还是活资料——我平素喜欢拜访一些德高望重的耆宿,他们渊博广洽,一肚皮的文史掌故,樽酒谈笑之间,充实了我的见闻。”为报刊补白,一补就是七十余年,郑逸梅也因此被称为“文坛奇人”。
郑老生性乐观,谈吐幽默,在文坛曾被人列为“鸳鸯蝴蝶派”,对此他连说不敢当,不敢当。“文革”期间,他家遭红卫兵“光顾”,抄走数十年积藏的书籍文物足足有七车。郑老自嘲说,古人有“学富五车,无书不读”之说,我还多了两车,我现在是“学富七车,无书不读”(反意用之,书都抄光,没书可读之意)了。
郑逸梅除了爱梅成癖外,还有好多个“癖”:集藏成癖、搜罗名人书札成癖、剪报成癖、爱好文史成癖……他很欣赏亡友谢刚的一句“名言”:“知道明天要死,今天的书还是要买的。”因之购书成癖。别人说他“坐拥书城”,他说自己是于辞典的围城之中而“坐拥辞城”。那些索解的字句,冷僻的典故,他随时可以翻检。此种“妙境”,他打了一个比喻:“仿佛追随着春风杖履的老师,请教是挺便当的。”
郑逸梅十六岁开始著文见报,一生写作不下千万言。他每天写作两三千字,发表的补白掌故文章成千上万,故被称为“电脑”。然而补白掌故之外的东西,他却难得记住。赴宴时,人家请了大厨做了上等好菜招待,回去后家里人问他吃了些什么,他抓耳挠腮想了好大一会儿说“有红烧肉”,其他则一样也没记住,他的心思原来都放在与耆宿老友交谈上了。平日家里毛巾是什么花样、什么颜色,一直到用旧了也不清楚。至于电风扇、电冰箱、电视机则根本不会用,也学不会。夏天热得像蒸笼,由于不会开电风扇,就打赤膊摇芭蕉扇。有一天,一位女记者突然来访,来不及着装、只穿着短裤背心的郑老尴尬中自嘲说:“我们是赤诚相见啦!”
1992年7月11日,“补白大王”郑逸梅溘然离世,享年九十七岁。
(选自《名人传记》)
[相关链接]
1912年郑逸梅考入苏州江苏省立第二中学。是年,他首次使用“逸梅”之名,将英文教本中的一篇游记译成中文,命题《克灵湖游记》。参加《民权报》副刊征文,获甲等奖。编辑吴恤来函激励道:“如此文章,多多益善。”不成想郑逸梅由此而走上了写作道路。
郑逸梅毕生以读书为最大乐趣。他述道:“不论春之朝,秋之夕,酒之后,茶之余,或雨晦风潇,或日煦景淑,都是读书的好时光。读未见的书,如得良友;读已读的书,如逢故人。”如是痴心广泛的阅读,使他见闻充盈,为其写作提供了取之不竭的源泉。
(摘自《名动一时的补白大王郑逸梅》)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郑逸梅从1912年开始写作,笔耕八十余年,一生写作不下千万言,是我国年龄最大、写作时间最长的作家。
B.郑老生性乐观,谈吐幽默,“文革”期间,被抄走积藏的书籍文物足足有七车。对此他自嘲是“学富七车,无书不读”。
C.郑逸梅集藏成癖、搜罗名人书札成癖、剪报成癖、爱好文史成癖等,所以他补白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书本。
D.郑逸梅毕生以读书为最大乐趣,所以很欣赏朋友谢刚的一句“名言”:“知道明天要死,今天的书还是要买的。”

E.郑逸梅以文思敏捷著称,报刊有小空白则写小品,大空白即写大块文章,皆唾手可得,因此被称为“补白大王”。
(2)请结合文章分析郑逸梅成为“补白大王”的原因。
(3)从文章哪些地方可以看出“郑逸梅毕生以读书为最大乐趣”?
(4)“外国有石油大王、钢铁大王、汽车大王、钻石大王,中国则有补白大王郑逸梅。”结合文章谈谈你觉得成为“大王”最关键的品质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黄蜂疗法
[意大利]卡尔维诺
冬天过去了,它给人们留下了风湿病痛。午间微弱的阳光给人们带来了欢娱,马可瓦多坐在公园里的一张长凳上看树枝发芽,以消磨时光,等着午后再去上班。一个穿着打满补丁的大衣的驼背小老头走过来坐在他的旁边:他是里齐耶利先生,已经退休了。他孑然一身,一个人生活,也是坐在长凳上晒太阳的常客。这位里齐耶利先生不时地抽动一下身子,嘴里喊着:“哎哟!”他裹在大衣里的身躯显得更驼了。冬天的寒冷和潮湿使他落下了风湿病、关节炎和腰痛病,病魔一年到头不断地折磨着他。为了安慰这位可怜的老人,马可瓦多就对他谈论起他自己和他妻子以及他的大女儿伊索丽娜患风湿病的各个不同阶段的情况,他那可怜的女儿健康状况极为不佳。
有一天,就是在那张长凳上,两人读到了一篇介绍用蜜蜂毒汁治愈风湿病的文章。两人兴奋不已,长时间地讨论着蜜蜂和它们的功用,还议论着采用这种疗法需花费多少钱。
马可瓦多开始捕捉起黄蜂来了,因为他在一个树洞里发现了一个完整的马蜂窝。他随身带着一只圆柱形的玻璃瓶,瓶底还留着足有两指厚的果酱。他打开瓶子,把它放在树旁边。很快就飞来了一只黄蜂,在瓶子四周嗡嗡地飞动,在果酱甜味的引诱下,它钻进了瓶子。马可瓦多动作敏捷地用一个纸盖捂上了瓶子口。
他一看见里齐耶利先生便说道:“快,快,我这就给你扎一针!”马可瓦多让他看那装着黄蜂的小瓶子。
小老头迟疑不决。但马可瓦多说什么也不愿推迟试验,坚决要在他们常坐的那张长凳上给小老头治疗:病人连衣服都不用脱。里齐耶利先生怀着恐惧和希望撩起了大衣、上衣和衬衣的边角,从破棉毛衫的一个洞口露出他腰痛的部位。马可瓦多把瓶口对准了,抽去了瓶盖。起初没发生什么事,黄蜂在瓶子里不动。马可瓦多敲了一下瓶底。这一敲真管用:黄蜂马上向瓶口冲去,把毒刺扎向里齐耶利先生的腰部。小老头疼得直叫,猛地站了起来,像是受检阅的士兵一样走起正步来。
马可瓦多感到十分满意,小老头可从来没有这样威风凛凛地挺起过胸膛。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名警察一直在那里使劲地盯着他们。马可瓦多挽起里齐耶利的胳膊,吹着口哨,远远地离开了那里。
他瓶里又装了一只黄蜂回家了。要说服妻子接受黄蜂毒刺的治疗,可真太费劲了。但最后他成功了。过了一会,妻子只是抱怨黄蜂刺得她灼痛难忍。
马可瓦多尽心竭力地捕捉黄蜂。他给女儿扎了一针,又给妻子扎了一针,因为必须按疗程治疗才能奏效,后来,他决定在自己身上也扎一针。孩子们嚷嚷道:“我也要扎一下!我也要扎一下!”大家都知道,小孩子就是这样爱凑热闹的。但是,马可瓦多让他们提着玻璃瓶子出去捕捉新的黄蜂,以满足每天的需要。
里齐耶利先生到家里来找他。他是跟另一个小老头乌利科骑士一起来的,那人拖着一条腿,求马可瓦多马上开始给他治疗。
那年,风湿病痛像章鱼的触角一样在居民中蔓延,马可瓦多的疗法出了名。每到星期六下午,他那简陋的阁楼里都挤着一群受病痛折磨的男女患者。
“快,”马可瓦多对他的三个男孩说道,“快,你们拿着瓶子,再捉些黄蜂来。”孩子们去了。
那天阳光灿烂,米凯利诺为了逮得快点,逮得多点,就在树洞边逮起来了。正当米凯利诺要把瓶子放在那里时,只觉着两只大黄蜂向他猛冲过来,像是要蜇他的脑袋。他忙于躲闪,手里的瓶子掉到黄蜂窠里面去了。开初的一刹那都没有飞出来。而当黄蜂窠里涌出黑压压一大片东西并发出震耳的嗡嗡声时,米凯利诺连喊叫的力气也没有了,他往后退了一步:被激怒的黄蜂全部出动成群地飞出来!
兄弟们听见米凯利诺发出一声吼叫,并见他没命地奔跑着。跟在他后面的那团黄蜂群就像烟囱里冒出的滚滚浓烟一般。
一个被追赶的孩子往哪里跑呢?当然往家里跑!米凯利诺也这样。过路人都来不及弄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只看见一群黄蜂和一个拼命在街上奔跑的小孩,还伴有震耳的嗡嗡声。
此时,马可瓦多正在对他的病人们说:“你们再耐心地等一会,黄蜂马上就到。”当门打开时,一窝黄蜂闯入了屋子。他们居然都没有看见把脑袋一头扎在脸盆里的米凯利诺:房间里到处都是黄蜂,病人们挥动胳膊竭力想赶走它们,但无济于事。不过风湿病患者的动作却奇迹般地敏捷轻巧,那僵硬的关节在剧烈的运动中也变得灵活自如了。
消防队员们来了,而后红十字会的也来了。马可瓦多在医院的病床上,他那被黄蜂蜇得红肿起来的脸人们都认不出来了。对于躺在医院其他病床上的患者们的大声咒骂,他连气都不敢吭。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长时间地讨论着蜜蜂和它们的功用,还议论着采用这种疗法需花费多少钱”,这句话突出了小说人物的吝啬小气和对黄蜂疗法的好奇。
B.同样是用黄蜂给人治疗风湿病,小说却没有平均使用笔墨,对驼背老头采用繁笔,对妻子女儿采用简笔,这些都体现了作者剪裁的功力。
C.“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有名警察一直在那里使劲地盯着他们”,这句话是为了说明当地的治安状况不好,警察在公共场合高度戒备以防不测。
D.用清逸的笔调来表现沉重的话题,这是卡尔维诺小说的主要特点,“孩子们嚷嚷道:‘我也要扎一下!我也要扎一下!’”看似轻松,实则包含着人们的辛酸。

E.小说结尾出人意料,又有惊无险,“消防队员们来了,而后红十字会的也来了”给作品中的人们带来了一丝温暖,也给作者带来心灵的慰藉。
(2)作者在文章开头部分花了较大篇幅写驼背老头和马可瓦多妻女的风湿病,这在结构上起到什么作用?
(3)请简析马可瓦多的形象特征。
(4)卡尔维诺是二战后意大利最具独创性的作家,他的作品常常在科学、哲学以及社会方面给读者带来思考,请结合全文,从以上三方面谈谈你的看法。

Copyright ©2020-2025 优题课 youtike.com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48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