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余光中:中国文字的炼丹人
1928年重阳节那天,余光中出生于南京。余光中从十二岁开始跟从父亲和舅舅学习古文。《谏太宗十思疏》《留侯论》《赤壁赋》《阿房宫赋》这些经典文章,他都特别喜欢。他觉得文字有一种力量,“我愿意跟着它走”,“我将一定要当作家”。整个青年时代,余光中都在寻找着“精神上的家人”,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济慈、雪莱、王尔德等都是他的“家人”。1954年,他的“精神家人”又增添了一大批。余光中与钟鼎文、邓禹平等人共创了“蓝星”诗社。他们经常聚会,讨论诗歌,勤奋创作,不是一首一首地写,而是一辑一辑地写。
毕业没几年,余光中被派去美国爱荷华大学留学。那时,台湾和美国的现代化程度差别很大。余光中虽然热爱西方诗歌,但一想到美国人瞧不上台湾,心里就觉得委屈。加上那年家里也发生一些大事——母亲去世,自己同妻子新婚才两年,大女儿刚出生,还没看清孩子的脸,他就匆匆地出发了。每一个孤寂的长夜里,他都想回到台湾,回到“蓝星”诗社,和朋友们一起为中国的现代诗奋斗。
1964年,三十六岁的余光中回到台湾,他质问自己,怎么都已经三十六岁了?拜伦、徐志摩,都在这一年结束生命;王勃、济慈,不到这年纪,便合上了诗集,竖起了石碑。那一年余光中唯一的儿子出生仅三天就夭折了。丧子之痛加上诗人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好在美国的音乐,在一定程度上使他获得救赎。
余光中非常喜欢美国西部的民歌、南部的蓝调以及新生事物摇滚乐。特别是摇滚乐,甚至影响了他一个时期的创作风格。他在散文集中大量介绍了摇滚乐,并将西方音乐的节奏融入诗中,借此抒发心中的很多不平。连余光中自己也没想到,他的这些诗歌被杨弦拿去谱了曲,继而引发了台湾的第一波校园民谣风潮。“给我一把吉他和一肩风里飘飘的长发……”当时杨弦被余光中这些极富旋律感和节奏感的文字打动,将《江湖上》等诗改编成歌曲,如今最为海内外读者所熟知的《乡愁》也是其中之一。
1971年至1972年间,余光中在台湾写下了《乡愁》。他回忆说,当时二十分钟一气呵成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后《乡愁》在大陆被选入教科书,电视台也用,很多人都会背。
1988年,耳顺之年的余光中出版了第二卷诗集。回顾自己的创作历程,余光中说:“以前所想到的能入诗文的题材比较少,以前我主要写自己——你不知道你是谁,你忧郁;你知道你不是谁,你幻灭;你知道你是谁,你放心。”现在,余光中已经脱离这三个情况了,写作的题材全凭缘分。
2009年,导演陈怀恩接拍余光中传记纪录片《逍遥游》。片中除了日常工作生活状态外,导演还安排余光中带着夫人到垦丁——余光中在台湾唯一写过游记的地方——故地重游。余光中一路为夫人解释景物,还在海边童心大发,打起了水漂,并传授诀窍——石头要扁,形状要圆,出手要快,脱手要平稳而飞旋——出水为鸟,入水为鱼。
台南小学教科书收录了《雨,落在高雄港上》一诗,导演安排余光中去高雄三民小学听小学生读书。不料那天余光中的女儿遭了车祸。行程既定,余光中无法随夫人赶往医院,心情郁闷。怎料一听小学生读诗,余光中竟然又开心起,还教他们该怎么念这首诗,拍摄完后还乐呵呵地给他们签名。最后陈怀恩就片子定名为“逍遥游”一事征询余光中的意见,他幽默地说:“我哪敢说同不同意?庄子同意就行了。”
说到幽默,余光中自有一番论调。他认为,所谓幽默,就是不正面迎敌,绕一个弯子去排解误会与痛苦。比如看牙医这样痛苦的事情,也能被他写成诗。再比如,从“马屁诗人”到“文白之争”,李敖似乎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还幽默地说:“李敖天天骂我,说明他的生活不能没有我。”在余光中的经验中,幽默其实要比愤怒有用。
除了写诗,翻译也是余光中今年热衷的一项工作。如今,已经八十五岁的余光中依旧笔耕不辍。他目前正在翻译济慈的诗,此时的感觉定与年轻时的不同吧。
(摘自《名人传记》2014年第3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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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前写诗,他喜欢把中国文字压缩、锤扁、拉长、磨利,把它们拆开又并拢,拆又叠去。如今他却争取写、改、誊一次完成。散文的话,每页纸最多改一两处地方。尽管外文系毕业的他用英语写论文都不成问题,但他说自己在写诗和骂人这两件需要抒发情绪的事情上,是非得用母语不可的。
②深入生活越多,就越需要清净和一张干净的桌子。当生命走到暮年,对于“我是谁”的问题,诗人余光中早已不再质问,而是报以淡淡的微笑。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余光中整个青年时期都在寻找自己的“精神家人”,正是在屈原、李白、济慈、雪莱、钟鼎文、邓禹平等 “精神家人”的影响下,走上了诗歌创作之路。 |
| B.余光中到美国留学,但因为美国人一直看不起台湾,所以他内心非常不愿意。加之异地他乡的孤寂,母亲的去世,孩子刚出世,匆匆而别让他很不舍,因此每晚他都盼望着能够回到台湾。 |
| C.从美国回到台湾,余光中已经三十六岁,相比大器早成者,他感叹自己“老而无成”, 丧子之痛加上他对于“我是谁”的质问,使他心力交瘁,对前途、对生活失去了信心。 |
| D.余光中用二十分钟的时间一气呵成完成了《乡愁》的创作,后来他说,“不是因为我才思敏捷,而是因为离开大陆二十多年,这种感觉在心里也就酝酿了二十多年”,话中表达出一个游子对故土的深情。 |
E.李敖一直在逗余光中和他对骂,但余光中就是不理他,说明余光中为人心胸坦荡,不与人斤斤计较。余光中的诗歌为什么能够引发校园民谣风潮?
你如何看待余光中的“逍遥”?请结合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百万英镑
马克·吐温
一个豪华房间里坐着两兄弟,这两位绅士忽发奇想:假如一位有头脑、又诚实的外地人落难伦敦,举目无亲,除了一张百万英镑的大钞一无所有,而且他还没法证明这张大钞就是他的,这样的一个人会有怎样的命运呢?大哥觉得那人肯定会被抓住,然后饿死。弟弟却不以为然,他说愿出两万英镑打赌。就在这时,沦落在伦敦街头,破衣烂衫,兜里只剩一块钱的我来了。
他们给我一个信封,说打开便知他们的心意。我走到看不见那所房子的地方,打开信封一看,里边装的是钱哪!我急不可待地撒腿就朝最近的小吃店跑,一顿猛吃,一直到肚子实在塞不下东西了,我掏出那张钞票来展开,只扫了一眼,就差点昏倒。五百万!乖乖,我懵了,盯着那张大钞头晕眼花,想必足足过了一分钟才清醒过来。突然我计上心来,把那张大钞递到小吃店老板眼前。老板以为我是故意打扮成这样来跟他开玩笑的,说这点小钱不算什么,我想什么时候结就什么时候结。
从小吃店出来我去找了那两兄弟,想把事情问清楚把钱还给他们,却被告知他们出远门了,得一个月才能回来。我把刚才那信封里的信抽出来,信上说这笔钱借我用三十天,不计利息。这俩兄弟在我身上打了一个赌。假如弟弟赢了,我可以在他的职权范围内随意择一个职位。我对那份美差浮想联翩,期望值也开始上升。不用说,薪水肯定不是个小数目。过一个月就要开始上班,从此我就会万事如意了。
转眼间,我感觉好极了。看到一家服装店,我想甩掉这身破衣裳,可是,不一会儿我又转了回来,来来回回走了足有六趟,终于,我投降了,还是进去了。
我问他们有没有顾客试过不合身的衣服。伙计没搭理我,只是朝另一个点点头,另一个也不说话,又朝第三个点点头。第三个说这就来, 我等着他忙完了手头的事,看他在一摞退货当中翻了一通,挑出一套最寒酸的来。这衣服不合身,毫无魅力可言,可它总是新的。我迟迟疑疑地说:要是你们能等两天再结账。就帮了我的忙了。现在我一点零钱都没带。”店员端出一副刻薄至极的嘴脸说:“哦,您没带零钱?说真的,我想您也没带。我以为像您这样的先生光会带大票子呢。”我火了:“我买得起,就是不愿添麻烦,让你们找不开一张大票。”他稍稍收敛了一点:“我可没成心出口伤人,我们找得开。”我把那张钞票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过去,那种无处不在的笑容,笑里有皱,笑里带褶,一圈儿一圈儿的,就像往水池子里面扔了一块砖头。可是,只瞟了一眼钞票,他的笑容就凝固了,脸色大变,就像你在维苏威火山山麓那些平坎上看到的起起伏伏的凝固熔岩。我从来没见过谁的笑脸定格成如此这般的永恒状态。这时老板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老板看了一眼,便一头扎进一堆衣服里乱翻起来。一边翻,一边不停唠叨:“把一套拿不出手的衣服卖给一位百万富翁!这个傻瓜!从来就没分清过谁是百万富翁,谁是流浪汉。啊,我找的就是这件。先生,请把这些东西脱了,都扔到火里去。您赏我个脸,穿上这件衬衫和这身套装。合适,太合适了!简洁、考究、庄重,完全是王公贵族的气派!”我表示满意。
往后的事你心里明白了吧?我顺其自然,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买完了,吆喝一声“找钱!”不出一个星期,我把所需的各色安享尊荣的行头统统置办齐备,在一家价格不菲的旅馆安顿下来,日子过得阔气有排场。我已经成了这个世界大都会的显赫人物,我的思想简直是彻头彻尾地改造了。不管你翻开哪份报纸,无论是英格兰的,苏格兰的,还是爱尔兰的,你总会看到一两条有关身藏百万英镑者及其最新言行的消息。(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本文对人物的细节刻画和心理描写堪称典范,从当小吃店老板得知“我”是一个百万英镑持有者时,对“我”表现出的毕恭毕敬就可以看出来。 |
| B.“我”一开始没想要占有那张百万钞票,只是期望信中的承诺能够实现,三十天后自己能重新过上普通人的生活。 |
| C.本文讽刺了英国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一针见血地点出了只认钱不认人的“势利眼”们,如服装店的伙计在“我”拿出钞票前后的表现就大相径庭。 |
| D.本文擅长以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通过对服装店老板夸张的语言描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圆滑世故唯利是图的商人。 |
E.全文人物关系复杂,故事情节也是一波三折,故事结局也出人意料,持有不明钞票的“假富翁”并未原形毕露,居然堂而皇之地成为显赫人物。
(2)小说在刻画“我”这个人物形象时,突出了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赌局开篇有何用意?请简要分析。
(4)有人建议把“百万英镑”改为“百万富翁”,你认为哪个更合适?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每小题3分。
“示众”有悠远的历史,在文明史上,“示众”担当的功能主要是惩罚,其次是教育,“杀鸡给猴看”、“以儆效尤”。我们看示众现象,多半发生在战争、政治、司法、教育领域,它的威慑力、它唤起“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的羞耻心,都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
关于示众的起源没有人提供答案,政治学家、教育学家、心理学家难以肯定它究竟是政治人物发明,还是教育者创造,抑或是父母总结出来的。如果按照《易经》提供的线索,我们大概能够猜想,示众在中国,是统治者们的杰作。无论是谈论市场经济的“噬嗑卦”,还是谈论教育的“蒙卦”,先人都系辞以“示众”一类的字样。“噬嗑卦”的系辞是,亨,利用狱。蒙卦的系辞是,“利用刑人,用说桎梏。”可以说,无论起源,东西方人是不约而同地发现了“示众”的功能,它利用人性深处的羞耻心,使人“浪子回头”、“知错认错”,使围观者引以为耻引以为戒,不越雷池一步。示众有过巨大的历史意义。
当代学者汤一介曾说文明会经历三阶段:“专制为体,教化为用”的阶段;“自由为体,民主为用”的阶段;“和谐为体,中庸为用”的阶段。可以说,示众正是文明第一阶段的应有之义;或者说,凡是示众文化盛行的地方,不过仍处在第一阶段而已。在这个层面上,西方走在人类的前头。
早在18世纪末,一位名叫本杰明·鲁思的西方学者就把示众柱等刑罚史上的物品视为野蛮时代和野蛮国家的标记,视为理性对人们心灵影响微弱的证据。我们今天看到,示众现象在发达国家是越来越少了,在我国也遭到大众的抵制和不安,因为示众冒犯人的尊严。当专制不用教化的时代,示众就失去了意义。示众只是权势者的游戏,这种游戏只能培育冷血的看客。当一个文明体不再能以专制为本体的时代,示众也会失去意义。革命者不怕示众,甚至以示众相标榜。陈毅有诗为证:断头今日意如何?创业艰难百战多。此去泉台招旧部,旌旗十万斩阎罗。南国烽烟正十年,此头须向国门悬。后死诸君多努力,捷报飞来当纸钱。当一个共同体失去应有的善恶是非的时候,示众就会失去意义。复仇者、侠义者、替天行道者不怕示众。山西杀人犯胡文海临死前握住干警的手:“先走一步。”当一个社会混浊得只能将苍蝇蚊子示众时,示众就显得滑稽,显得恶心。
因此,示众是有条件的。人性深处的羞耻心之存在有其阶段性,即孩子阶段。人类的青春少年时代已经成为过去,当代文明,建立在价值理性和工具技术理性之上的文明,乃是文明的成年时代。我们可以看到,示众文化属于人类的传统文化,属于东方社会,属于孩童时代,属于农业文明……这就解释了为什么传统中国人被称为“子民文化”,也解释了我所说的至今不绝的“类人孩”现象。棍棒、体罚、羞辱、示众,以出孝子、忠臣、顺民、节妇,等等。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传统中国人从子民到最有天才的思想家,在人生无望时都求助于“良心”的救济,人的良知良能植根于其童年的羞耻心。这也解释了当今时代,无论孩子还是成年,从老舍、傅雷到当代众多受辱的中小学生,一经示众,并非驯服归顺,而是多自杀以死抗争,即说明当代文明的成年属性,理性对心灵的影响日益加重。
(摘编自余世存《“示众文化”:强权游戏催生冷血看客》)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
| A.示众现象经常发生在战争、政治、司法和教育领域,它唤起人性深处的羞耻心,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 |
| B.按照《易经》卦象提供的线索,多种卦象的系辞都有“示众”的字样,由此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在中国示众是统治者们的杰作。 |
| C.汤一介曾说文明会经历三个阶段,示众是第一阶段的普遍产物,统治者需要示众使犯错者知错认错,使围观者引以为戒。 |
| D.人性深处的羞耻心只存在于人类发展的孩童阶段,而当代文明建立在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上,所以当代许多受辱者一经示众,并非驯服归顺,而是自杀抗争。 |
下列表达,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
| A.现代西方社会已经超越“专制为体,教化为用”的阶段,走在人类的前头。 |
| B.当专制不用教化的时代,示众变成了权势者的游戏,培育着冷血的看客。 |
| C.陈毅的《梅岭三章》这首诗恰恰说明,当一个社会混浊得只能将苍蝇蚊子示众时,示众就显得滑稽、显得恶心。 |
| D.棍棒、体罚、羞辱、示众以出孝子、忠臣、顺民、节妇等现象主要出现在人类发展的孩童时代,属于农业文明的产物。 |
下列现象不属于示众的是
| A.明代《大明律》规定,贪官一经查实,将被押到刑场,砍下头颅,挂到竿子上,再剥下人皮,塞上稻草,摆到衙门公堂旁边。 |
| B.“成都别车女司机被男子当街殴打”一事成为舆论焦点。女司机卢某遭人肉搜索,她的身份证、开房记录等众多个人隐私被网友公开。 |
| C.为了催缴学费,西安某大学在学校的公告栏里贴出一份题为“无故不缴费学生情况”的名单。 |
| D.1970年联邦德国总理勃兰特访问波兰,跪在华沙犹太人殉难者纪念碑前忏悔。他面对600万犹太人的亡灵,表达国家歉意。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
“红学泰斗”周汝昌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悄然离世。他的女儿对外表示,按照父亲遗愿,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让他安安静静地走。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的信函,说他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在《民国日报》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从那时起,周汝昌开始了长达60来年的“红楼”之旅,因痴迷《红楼梦》,他的书斋就叫脂雪轩。痴迷到什么程度?痴到不记得自己和家人的生日,却对曹雪芹的生日、忌日记得一清二楚。痴方能执著,方能锲而不舍。曹雪芹当年创作用了10年,“十年辛苦不寻常”;周汝昌先生则用了近60年。有两句诗为证:“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几十年下来,研究硕果累累,著述等身:1953年出版代表作《红楼梦新证》,以丰富翔实的内容,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此书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另一部代表作《石头记会真》是他历经50余载潜心努力、对11种《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另出版有《曹雪芹》、《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献芹集》等数十部专著,涉及红学领域各个层面。尤其是晚年,研究成果呈现井喷的态势,令不少后学钦佩不止。要知道,周汝昌先生继1954年双耳失聪之后,1974年又因用眼过度,两眼近乎失明。可以想见,能取得如此丰硕的学术成果,先生要付出怎样的艰辛!
周汝昌是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他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这年周汝昌35岁。
红学家梁归智认为周先生是一个“解味道人”,是解曹雪芹味道的人。梁归智用“痴人”和“赤子”这两个词语形容周汝昌,他说周先生的一生全部投入到红学研究中,为红学发痴,为人单纯。
周汝昌不仅是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他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先生一生淡泊名利,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脂雪轩内陈设简单,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就是一台电脑,是他的女儿兼助手周伦苓帮他打印文稿用的。先生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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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周汝昌读中学时研习宋词。在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钱钟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他为刘旦宅先生《石头记人物画》中的40位人物每人配写了一首诗,令画册生色不少。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使他选注的《范成大诗选》、《杨万里选集》一直为学林推重。幼年时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书法,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
② 周汝昌大学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后来,他成为被燕大中文系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为中华文化学家,作为红学家,周汝昌喜欢民族风俗、民族建筑,喜好作诗和书法,因而有些人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
| B.周汝昌研究“红楼”和“曹学”时,崇尚实证和实录,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 |
| C.因为年轻时支持著名学者胡适的观点,并深得胡适的赏识,所以周汝昌走上了研究《红楼梦》的路。 |
| D.周汝昌生长于乱世,身体多病,晚年双耳失聪,两眼近乎失明,生活俭朴不富裕,但他不以为苦,因为他有追求,有目标。 |
E.《石头记会真》是周汝昌历经50多年的研究而完成的《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他也凭借众多的研究成果成为中国的“红学泰斗”。
(2)红学家梁归智用“痴人”形容周汝昌,他对红学研究的“痴迷”体现在哪些方面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周汝昌一生硕果累累,被誉为“泰斗”的他在艺术及学术研究方面上取得了哪些成就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周汝昌先生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纵观他的一生,这位大家的身上体现了哪些“最值得骄傲的精神”?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告别布鞋院士难忘一颗初心
余建斌
“布鞋院士”,68岁的李小文1月10日离世,消息来得很突然。
尽管他留下遗愿,丧事从简,不举行追悼会。但他离去的当晚,网络社交平台上,对他的怀念还是铺天盖地,一如他在去年因光脚穿布鞋授课而走红,成为网友口中“不起眼却身具盖世神功的扫地僧”,和大众眼中“有个性、有才华、有风骨”的科学家。
李小文的“走红”,在于他身上折射出的巨大反差。最初的反差,是他朴素、不拘小节的打扮,与大众心目中的院士形象相去甚远;随着他被挖掘出更多极富个人魅力的生活细节,一个成就了“20世纪80年代世界遥感的三大贡献之一”,同时却又极为淡泊名利、执着科研的科学家形象,与人们印象中被浮躁风气浸染、公信力有所消解的科学圈形成了又一个反差。可以说,李小文个体的“出现”,实际上激荡起了社会群体潜意识的涟漪,乃至被认为有助于重塑科学界的榜样和信心。
客观地讲,由于近年来学界出现的一些杂音,科学家的形象多少被打了折扣,长大后做一名科学家也逐渐不是小孩子们脱口而出的梦想。尽管如此,普通公众还是会对真正的科学家肃然起敬,为难以理解的科学奥秘而着迷,对科学的向往和情结依然牢固。
一大批包括李小文在内的科学家,一直是承载这种理想标杆的坚实基础。刚刚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89岁的于敏院士,曾隐姓埋名三十载,“两弹一星”元勋的称号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大的社会知名度,他觉得“一个人的名字,早晚是要消失的。”92岁获得国家最高科技奖的植物学家吴征镒说,“我感觉到学无止境,后来居上。”孙家栋院士则只给自己打了及格分……每一位做出大成就的科学家,从事的领域、个人的性格难说相似,但求真务实的态度往往相似。“布鞋院士”最吸引人的地方,自然不是科学家的朴素,而是科学家的专注。
有人用“纯粹”来形容和赞美李小文,但对李小文自己来说,他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更可能是习惯,是兴趣,是爱好。只是爱“酒里乾坤,三杯两盏淡酒间与学生趣谈诗书武侠”,爱用“黄老邪”之名在博客上写写涂涂,在自己的科学天地与人小过几招。“布鞋院士”盛名之下,仍是一个喜欢光脚穿布鞋的“技术宅男”。他遵从的,只是自己的“一点素心”,一颗初心,无关其他高大上的形容词。
李小文的一名博友说,李小文多少有些魏晋文人的风骨,而这种风骨,就是现在学术界缺少的真性情,是学者本分的回归和做学问应有的那种心态。
李小文大学时期的校友戴绍基说,李小文的言行,维护了传统知识分子的风骨,本色、随性,这种影响甚至比他在遥感领域作出的贡献更可贵。
就在几天前,1月7日,李小文以高票当选北京师范大学第六届“感动师大”新闻人物。由于他酷爱阅读金庸小说,颁奖词也颇具武侠风:“一点素心,三分侠气,伴你一蓑烟雨任平生。”当时他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但想必是乐意听到这样的评价的。
(选自2015年1月12日《人民日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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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李小文1947年3月2日生于四川自贡,中国科学院院士,专长于遥感基础理论研究,李小文-Strahler几何光学学派的创始人,硕士论文被列入国际光学工程协会“里程碑系列”,在国内外遥感界享有盛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也是973项目“地球表面时空多变要素的定量遥感理论及应用”的首席科学家。(摘自《新京报》)
②他有自己的一套金钱观,认为钱的作用在本质上是“非线性和非单调性”的。对比较贫困的青年学生来说,很少一点钱,也许就能帮助他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或是拯救一条生命,产生比较好的社会效益。
几年前,李小文拿出李嘉诚基金会奖励自己的钱,在母校成都电子科技大学设立了以其长女命名的“李谦”奖助学金。
对于这奖助学金,李小文解释“自己有口酒喝,就感觉进了‘非线性区’,没什么负担,就捐了”。(摘自《中国教育报》)
⑴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布鞋院士”早已是网络红人,可是他淡泊名利,以期重塑科学界的榜样和信心,于是立下遗愿,丧事从简,不举行追悼会。 |
| B.目前,科学圈被浮躁风气浸染,公信力有所消解,因此科学家的形象被打了折扣,成为一名科学家也不是小孩子们脱口而出的梦想。 |
| C.于敏院士、植物学家吴征镒、孙家栋院士、李小文院士等一大批科学家,一直是真正科学家的理想标杆,普通公众对他们永远是肃然起敬。 |
| D.有人用“纯粹”来形容和赞美李小文,但李小文的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更可能是习惯,是兴趣,是爱好,无关其他高大上的形容词。 |
E.李小文曾以高票当选“感动师大”新闻人物,其颁奖词颇具武侠风,想必一生酷爱阅读金庸小说的他是乐意听到这样的评价的。
⑵为什么李小文要求丧事从简,不举行追悼会,但他离去的当晚,网络社交平台上,对他的怀念还是铺天盖地?请结合材料简述原因。
⑶李小文的“走红”,在于他身上折射出的巨大反差。这种反差有哪些具体的表现呢?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⑷作为一位成功的科学家,李小文是怎样表现出他的“‘一点素心’,一颗初心”的?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掏狼窝
李芳丁
我们家祖传一套掏狼窝的手艺,父亲临去世的时候一再叮嘱我,千万不能把这门手艺丢了,要把它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记得20世纪60年代末,我刚高中毕业就到生产队当社员了。那时“学大寨”抓得紧,我刚下生产队又什么活计都不会干,一天累得要死,才评三等工。因此我总琢磨着掏狼窝比在生产队劳动合算,因为附近的狼窝越来越少,价钱直线攀高,掏到一窝少说也能卖个千儿八百的。这个合算的买卖,说啥也得去干。
那年初冬的一天,我带着掏狼窝的“四大件”──手电筒、麻袋、铁锤和钢钎来到了离家三十里远的对头砬子沟里,不到中午,我就发现了一行狼的踪迹,可是找到狼的踪迹并不等于就找到了狼窝,山里的狼越来越狡猾,它们把洞口造得十分隐蔽,没有经验的人是很难找到狼窝的。但这难不倒我,没多长时间,我就在一块大石头的下面找到狼窝的洞口。
狼洞一般都是一米左右大小,特别深长,有的竟长达二三百米。我把麻袋系在腰上,把铁锤掖在麻袋里,一手拿着钢钎,一手拿着手电筒,四肢趴着钻了进去。洞里黑漆漆的,手电筒的光就像萤火虫似的,爬行在狼洞里,最容易让人联想到的就是进地狱。
半个小时后,我爬到了洞的尽头,找到了狼窝。狼窝足有半间房子那么大,挺宽敞。我直起身来,一边揉着发酸的腰,一边用手电筒四处搜寻,终于发现了一窝狼,一共四只,我想今天的运气不错。狼是最狡猾、最凶残的野兽,若是在野外,别说是一个人,就是几个人也不是群狼的对手。可是,每当有人光临它们的窝巢时,它们就变得胆小如鼠,既不攻击,也不逃跑,而是如羊群似的相互拥挤,边挤边浑身哆嗦得放响屁,用绿莹莹的眼睛看着你,乖乖地等着你的发落。我不慌不忙地拽出背后的铁锤来到狼的跟前,照着其中一只的脑门,又准又狠地砸下去,只听噗的一声,那个不可一世的东西就不声不响地趴下了。遇到这种凶狠的袭击,其他的狼可能是吓呆了,也许我的祖辈们就是抓住了狼的这个弱点,才摸索出了捕杀它的这套手艺。我解开麻袋,把死狼扔进袋子里,把袋口系在腰上,然后转过身,在三双绿莹莹的目光之下,拽着那只死狼向洞外爬去。我估算了一下,这一进一出,只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是把这四只狼都弄出来,天刚眼前黑,顶着星星回去也没问题。这样想着,我把死狼放在洞口,回头又钻进洞里。
还是重复着祖传的那种残忍方法,我又把一只狼锤死后,装进麻袋里拖着向外爬。然而,当爬到打通的那块石头旁时,我不禁大吃一惊,也许是因为这里的土质太疏松,或者是因为我动了那块石头使上面失去了支撑,眼前已出现塌方,洞被沙土石块严严地堵死了。我第一趟出去时已经把钢钎带出去了,哪承想遇到塌方,没办法,只得用双手去扒洞,可越扒土越多,扒了很长时间才前进了一小步。
手电筒的光越来越暗,为了省电,我把手电筒关了。瞬间,洞里一片漆黑。我掏过无数次的狼窝,死在我手中的狼更是不计其数,在狼洞出出进进是我最大的乐趣了,可此时我却觉得从来没有过的恐惧。我一次次地向堵在前面的石头发起攻击,但一次次都垂头丧气地缩回来,手指头好像已经磨去了半截,再也不敢去触摸那坚硬的石头。随着体力一点点地消耗,我开始绝望了。
越是绝望,越会使人想起很多美好的事情和很多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人。我是家中的老大,是全家人的希望和依托。没有我,母亲和弟妹们就没法活下去!强烈的求生欲竟使我想到了喝狼血,我决定用狼血充饥。可我刚刚解开麻袋还没来得及喝狼血,就昏过去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醒了过来,发现眼前有两双绿莹莹的目光。打开手电筒一看,是洞里的两只狼坐在那只死狼跟前正用舌头默默地舔着死狼头上的血迹。看到这情景,我心里一颤,不由得想起了母亲,想起了兄弟妹妹。我默默地想,今天落到这般绝境,是不是报应?
等我再次从昏睡中醒来时,竟发现了三双绿莹莹的目光。我以为那只狼被舔活了,打开手电筒一看,没有啊,那只死狼仍直挺挺地躺在那里,但守在它身边的,确实是三只狼啊,就在这时,一股清新的风吹到我身上,使我精神一振。我回头用手电筒一照,惊奇地发现在那块大石头的一旁,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新洞,虽然很低很窄,但还是勉强可以爬过去的。也不知从哪来的那么大的力气,我一口气爬出洞口,终于又看到了雪夜中的星空。
我踉踉跄跄地向山下跑去。跑到村头时,东方已露鱼肚白,启明星已出来了。这时,我隐隐约约听到母亲沙哑的呼唤声。
我已无力回答母亲的呼唤,眼泪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连滚带爬地跑到母亲跟前,一头栽倒在她的怀里,喃喃地说:“娘,我再也不掏狼窝了,宁愿受穷,宁愿祖传手艺断在我手里,宁愿父亲在九泉之下闭不上眼睛……”母亲什么也没说,只是用她那干柴般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有几滴热乎乎的东西滴在我的脸上,淌进我的嘴角,咸咸的,涩涩的,我知道,那是母亲的心酸的泪……(节选自《意林》2014年第11期,有删减)
⑴下列各项中,对作品内容分析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山里的狼越来越狡猾,狼窝造得很隐蔽,没有经验的人即使发现了狼的踪迹,也找不到狼窝的洞口。 |
| B.父亲临终时一再叮嘱“我”要把掏狼窝这套祖传的的手艺传承下去,因此,在初冬的一天,“我”带着工具,到离家三十里远的对头砬子沟里去掏狼窝。 |
| C.当体力耗尽且还昏厥几次后,“我”竟然不知从哪里来了力气,一口气爬出洞口,这说明人在绝处时,求生意志是十分强大的。 |
| D.“我” 杀狼的动作十分连贯, “拽” “砸”“解”“扔” 等系列动作,说明“我”是一个动作敏捷而性情残暴的人。 |
E.作者用了“也许”“或者”等词,推测 “我”被困狼窝的原因,这样写既能交代原因,又让读者由此产生联想。
⑵文中的狼和狼窝有何特点,作者写这些内容有何作用?
⑶请概括“我”从进狼窝到出狼窝这段时间内的心理变化过程?
⑷本文写“我”抓住狼的弱点,熟练地从狼窝掏出狼,却又被困狼窝,被狼救出,这样安排有何妙处?请说说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