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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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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楼梦》诗词的女性意识
莫砺锋
有些西方现代女性主义批评家认为,男性作家是不能为女性而写作的。例如法国的埃莱娜·西苏声称:“妇女必须写妇女,男人则写男人。”法国的露丝·依利格瑞则为上述主张指出了原因:“我永远代替不了一个男人,男人也永远代替不了我。”我们不应该从抽象的观念出发去演绎这些命题,而应以文学史实为对象来检验它们。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为女性人物所代拟的那些诗词作品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如果只考虑完整的诗、词、曲而不计断句的话,《红楼梦》中写过作品的女性人物共有贾元春、迎春、探春、惜春、李纨、薛宝钗、林黛玉、史湘云、薛宝琴、邢岫烟、李纹、香菱等十余人。应该指出,这些人物的作品并不都具有女性特征。如李纨和贾探春,一个是恪守三从四德的寡妇,另一个则是有补天之志的闺秀,当她们奉元春之命题咏大观园景物时,所成之诗却是平常的颂圣之辞,试看李纨的《万象争辉》和探春的《文采风流》,一曰“精妙一时言不尽,果然万物有光辉”,一曰“名园一自邀游赏,未许凡人到此来”,辞意俱俗,毫无个性。无怪乎在脂本《红楼梦》中,这两首诗的所属是与程乙本互相颠倒的。作品与作者的关系可以任意置换,充分说明它们是缺乏艺术个性的,更何论什么女性意识?
林黛玉无疑是曹雪芹最为钟爱的一个人物。从“灵河岸上”到“凤尾森森”的潇湘馆,黛玉始终生活在诗的意境中。黛玉的诗词不仅是我们籍以窥见这个人物心底波澜的最佳窗口,也是我们分析《红楼梦》中的“男子闺音”的最佳文本。因为黛玉无疑是《红楼梦》中最有资格质疑男性话语权力的女性。林黛玉初露才华是在贾元春归省时。当众姐妹奉元春之命题诗题匾时,黛玉本想“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不想元妃只命一匾一咏,便不好违谕多做,只胡乱做了一首五言律应命便罢了。”论者或批评黛玉的“这首《世外仙源》非但毫无‘世外仙味’可言,相反它倒是相当鄙陋和庸俗的。”然而如果把黛玉的诗与众姐妹所作对比一下,便会导出不同的结论来。当时众人所题之匾如下:迎春——“旷性怡情”;探春——“文采风流”;惜春——“文章造化”;李纨——“万象争辉”;宝钗——“凝晖钟瑞”。连标题都充满了歌功颂德之意,更不用说诗歌自身了。而黛玉诗中虽然也有“宸游增悦豫”等颂圣之语,但全诗字句较为清新,而且“世外仙源”的题目毕竟多少带有游离出那一片祥瑞喜气的意味:她与宝钗等人的旨趣是格格不入的。我们总不能要求黛玉在那时候就写出《葬花吟》那样的诗来吧。随着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的逐步展开,黛玉的诗词也渐趋强烈地表现出她的性别意识来。
从某些女性主义批评家的眼光来看,上文的论述似乎是一个悖论:《红楼梦》中林黛玉等人的诗词是最富有女性意识的文本,然而它们的真正作者却是男性作家曹雪芹!但如果我们从数量相当巨大的清代女性文学作品中找不到有力的反证明,那么只能承认本文前面所引的那些断言男性作家不能为女性创作的观点是偏颇的,至少是不符合中国文学史的实际的。
(选自张宏生主编《明清文学与性别研究》,有删改)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西方现代女性主义批评家认为,“妇女必须写妇女”,男性作家不能为女性写作。
B.翻检《红楼梦》,我们发现书中的女性人物写过的文学作品并不都具有女性特征。
C.在脂本《红楼梦》中,《万象争辉》和《文采风流》两首诗歌的所属与程乙本《红楼梦》不同,这充分说明它们缺乏艺术个性。
D.男性作家曹雪芹所作的林黛玉等人的诗词是《红楼梦》中最富女性意识的文本。

下列对林黛玉诗词的分析,表述不恰当的一项是

A.林黛玉是曹雪芹最为钟爱的一个人物,曹雪芹在黛玉的诗词方面倾注了大量的心血。
B.黛玉生活在诗的意境中,所以她的诗是我们分析《红楼梦》“男子闺音”的最佳文本。
C.如果把黛玉的诗与书中其他姐妹的诗作对比,我们便会发现黛玉诗的旨趣与其他姐妹诗的旨趣格格不入。
D.随着小说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的展开,黛玉的诗词也强烈地表现出了她的性别意识。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法国的埃莱娜·西苏声称:“男人则写男人,妇女必须写妇女”,法国是体现“西方现代女性主义批评思潮”的最重要的国家。
B.《红楼梦》中的一些女性人物所作诗歌的性别特征不明显,所以《红楼梦》缺乏艺术个性。
C.综观文学史,像曹雪芹创作的《红楼梦》这样的“男子闺音”的文学作品,在清代,还相当多。
D.“男性作家不能为女性创作”这一适用于西方小说创作的重要规律,不符合东方文学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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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之聪明
林语堂
①聪明系与糊涂相对而言。郑板桥曰“难得糊涂”,“聪明难,由聪明转入糊涂为尤难”,此绝对聪明语,有中国人之精微处世哲学在焉。俗语曰“聪明反为聪明误”,亦同此意。陈眉公曰“惟有知足人,鼾鼾睡到晓,惟有偷闲人,憨憨直到老”,亦绝顶聪明语也。故在中国,聪明与糊涂复合为一,而聪明之用处,除装糊涂外,别无足取。
②聪明糊涂合一之论,极聪明之论也。仅见之吾国,而未见之西方。此种崇拜糊涂主义,即道家思想,发源于老庄。老庄固古今天下第一等聪明人,《道德经》五千言亦世界第一等聪明哲学。然聪明至此,已近老猾巨奸之哲学,不为天下先,则永远打不倒,盖老猾巨奸之哲学无疑。盖中国人之聪明达到极顶处,转而见出聪明之害,乃退而守愚藏拙以全其身。又因聪明绝顶,看破一切,知“为”与“不为”无别,与其为而无效,何如不为以养吾生。只因此一着,中国文明乃由动转入静,主退,主守,主安分,主知足,而成为重持久不重进取,重和让不重战争之文明。
③此种道理,自亦有其佳处。世上进化,诚不易言。熙熙攘攘,果何为者。何若“退一步想”知足常乐以求一心之安。此种观念贯入常人脑中时,则“和”“让”成为社会之美德。若“有福莫享尽,有势莫使尽”,亦极精微之道也。
④惟吾恐中国人虽聪明,善装糊涂,而终反为此种聪明所误。中国之积弱,即系聪明太过所致。世上究系糊涂者占便宜,抑系聪明者占便宜,抑系由聪明转入糊涂者占便宜,实未易言。热河之败,败于糊涂也。惟以聪明的糊涂观法,热河之失,何足重轻?此拾得和尚所谓“且过几年,你再看他”之观法。锦州之退,聪明所误也。使糊涂的白种人处于同样境地,虽明知兵力不敌,亦必背城借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与日人一战。夫玉碎瓦全,糊涂语也。以张学良之聪明,乃不为之。然则聪明是耶?糊涂是耶?中国人聪明耶?白种人聪明耶?吾诚不敢言。
⑤否所知者,中国人既发明以聪明装糊涂之聪明的用处,乃亦常受此种绝顶聪明之亏。凡事过善于计算个人利害而自保,却难得一糊涂人肯勇敢任事,而国事乃不可为。
⑥在中国多一见识长进人时,便是世上少一做事人时;多一聪明同胞时,便是国事步入黑甜乡时,举国皆鼾鼾睡到晓,憨憨直到老。举国皆认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之圣贤,而独无一失计之糊涂汉子。举国皆不吃眼前亏之好汉,而独无一肯吃亏之弱者,是国家之幸乎?是国家之幸乎?
⑦然则中国人虽绝顶聪明,归根结蒂,仍是聪明反为聪明误。呜呼,吾焉得一位糊涂大汉而崇拜之。(有删改)
请简要概述文章的论述思路。
文章第②段,作者认为“中国人之聪明”能大行其道主要是受老庄哲学的影响,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结合全文,简要阐述我们应该树立什么样的聪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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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贵
余 华
①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那一年的整个夏天,我如同一只乱飞的麻雀,游荡在知了和阳光充斥的村舍田野。我头戴宽边草帽,脚上穿着拖鞋,一条毛巾挂在身后的皮带上,让它像尾巴似的拍打着我的屁股。
②我喜欢喝农民那种带有苦味的茶水,他们的茶桶就放在田埂的树下,我毫无顾忌地拿起漆满茶垢的茶碗舀水喝,还把自己的水壶灌满,与田里干活的男人说上几句话。最喜欢的是傍晚来到时,坐在农民的屋前,看着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我曾经和一位守着瓜田的老人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是我有生以来瓜吃得最多的一次,当我站起来告辞时,突然发现自己像个孕妇一样步履艰难了。然后我与一位当上了祖母的女人坐在门槛上,她编着草鞋为我唱了一支《十月怀胎》。
③我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时,是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那天午后,我走到了一棵有着茂盛树叶的树下,田里的棉花已被收起,几个包着头巾的女人正将棉秆拔出来,她们不时摔去根须上的泥巴。我摘下草帽,从身后取过毛巾擦起脸上的汗水,身旁是一口在阳光下泛黄的池塘。一声吆喝从远处响亮地传来,我走过去,看到近旁田里一个老人正在开导一头老牛。
④犁田的老牛或许已经深感疲倦,它低头伫立在那里,后面赤裸着脊背扶犁的老人,对老牛的消极态度似乎不满,我听到他嗓音响亮地对牛说道:“做牛耕田,做狗看家,做和尚化缘,做鸡报晓,做女人织布,哪只牛不耕田?这可是自古就有的道理,走呀,走呀。”疲倦的老牛听到老人的吆喝后,仿佛知错般地抬起了头,拉着犁往前走去。
⑤随后,我听到老人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他唱起了旧日的歌谣,先是口依呀啦呀唱出长长的引子,接着出现两句歌词——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因为路途遥远,不愿去做皇帝的女婿。老人的自鸣得意让我失声而笑。
⑥可能是牛放慢了脚步,老人又吆喝起来:“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
⑦一头牛竟会有这么多名字?我好奇地走到田边,问走近的老人:“这牛有多少名字?”老人扶住犁站下来,他将我上下打量一番后问:“你是城里人吧?”“是的。”我点点头。老人得意起来,“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我说:“这牛究竟有多少名字?”老人回答:“这牛叫福贵,就一个名字。”“可你刚才叫了几个名字。”
⑧“噢——”老人高兴地笑起来,他神秘地向我招招手,当我凑过去时,他欲说又止,他看到牛正抬着头,就训斥它:“你别偷听,把头低下。”牛果然低下了头,这时老人悄声对我说:“我怕它知道只有自己在耕田,就多叫出几个名字去骗它,它听到还有别的牛也在耕田,就不会不高兴,耕田也就起劲啦。”
⑨我看到老人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老人的脊背和牛背一样黝黑,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
(选自《活着》,题目为编者所加,有删改)
文章第②段叙写“我”与农民交往的情景,在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第④⑤段中福贵的语言体现了他怎样的人生态度?请简要分析。
请理解文章最后一段中画线句的含意。
结合全文,探究作者在文中表达了怎样的情感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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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女人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句诗出自《诗经》,其中的“苹”指的是蒿类植物。这就是科学家屠呦呦的名字的由来。或许是巧合,在《诗经》产生近三千年后,这位叫“呦呦”的女科学家和她的研究团队,从青蒿中发现了专门治疗疟疾的药物“青蒿素”,这种药在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挽救了数百万人的生命。
作为一名生药学专业的学生,屠呦呦考入北大医学院时就和植物等天然药物的研发应用结下不解之缘,她1955年进入卫生部中医研究院(现为中国中医科学院)时,正值中医研究院初创期,条件艰苦,设备奇缺,实验室连基本的通风设施都没有,屠呦呦经常和各种化学溶液打交道,一度患上中毒性肝炎。除了在实验室内“摇瓶子”外,她还常常“一头汗两腿泥”地去野外采集样本,先后解决了中药半边莲及银柴胡的品种混乱问题,为防治血吸虫病作出了贡献。
1967年5月23日,我国紧急启动“疟疾防治药物研究工作协作”项目,代号为“523”.屠呦呦被任命为“523”项目中医研究院科研组长。项目背后是残酷的现实:由于恶性疟原虫对氯喹为代表的老一代抗疟药产生抗药性,如何发明新药成为世界性的棘手问题。要在设施简陋和信息渠道不畅通的条件下,短时间内对几千种中草药进行筛选,其难度无异于大海捞针。但这些看似难以逾越的阻碍反而激发了她的斗志,通过翻阅历代本草医籍,四处走访老中医,甚至连群众来信都不放过,屠呦呦终于在2 000多种中草药中整理出一张含有640多种草药、包括青蒿在内的《抗疟单验访集》。可在最初的动物实验中,青蒿的效果并不出彩,屠呦呦的寻找也一度陷入僵局。
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呢?在查阅了大量文献后,屠呦呦在东晋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发现了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为何古人将青蒿“绞取汁”,而不用传统的水煎熬煮中药之法呢?,屠呦呦意识到可能是煮沸和高温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改变原来的提取方法。1971年,屠呦呦课题组终于在第19l次低沸点实验中发现,以低沸点溶剂乙醚来提取有效成分,明显提高了青蒿防治疟疾的效果,也大大降低了其毒性。这种编号为19l的青蒿萃取液,在治疗被P.berghei疟原虫感染的小鼠和被P.cynomolgi疟原虫感染的猴子时,有效率达到了100%。
青蒿萃取液作用于人类身上是否安全有效呢?为了尽快确定这一点,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勇敢地充当了首批志愿者——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在当时没有关于药物安全性和临床效果评估程序的情况下,这是他们获得信心的唯一办法。在自己身上实验获得成功之后,屠呦呦和她的课题组深入到海南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在2l位感染了Plasmodium vivax和P.falciparum这两种疟原虫的患者身上试用之后,发现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临床效果出奇之好,使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的病人很快退烧,血液中的疟原虫也很快消失。
屠呦呦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提取青蒿中的有效成分,确定这种有效成分的化学结构。1972年,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在青蒿中提取到了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一种熔点为156℃一157℃的活性成分,他们将这种无色的结晶体物质命名为青蒿素。
他们终于找到了一种抗疟疾的有效药物。屠呦呦说:“青蒿素能够在疟原虫生命周期中任何一个阶段将其杀灭。”屠呦呦研究小组最初进行临床测试的药物形式是片剂,但结果并不太理想,后来改成一种新的形式——青蒿素提纯物的胶囊,由此开辟了发明一种抗疟疾新药的道路。1973年,屠呦呦合成出了双氢青蒿素,但当时她却不知道自己合成出来的这种化学物质以后被证明比天然青蒿素的效果还要好得多。
生物学家和医学家、诺贝尔医学奖得主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而屠呦呦作为一位植物化学家,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期间,却有幸同时通过这两种途径发现了青蒿素及其抗疟功效,开创了人类抗疟之路上一个新的里程碑。
2011年9月,青蒿素研究成果获得被看做诺贝尔奖“风向标”、有“美国的诺贝尔奖”之称的大奖——拉斯克临床医学奖,这是中国生物医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的世界级大奖。
青蒿,南北方都很常见的一种植物,郁郁葱葱地长在山野,外表朴实无华,却内蕴治病救人的魔力。屠呦呦说,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植物化学研究人员,但作为一个在中国医药学宝库中有所发现,并为国际科学界所认可的中国科学家,她为获奖感到自豪。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氯喹”是青蒿素药物出现之前的老一代抗疟药的代表,它的“抗疟”效果远不如青蒿素药物显著。
B.《肘后备急方》中对青蒿治疗方法的描述给了屠呦呦启发,使她意识到可能是煮沸提取破坏了青蒿中的活性成分,于是她开始进行低沸点提取实验。
C.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为了得到用青蒿萃取液治疗疟疾的信心,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不仅表现了他们献身医学事业的决心,也反映出当时我国医学研究的条件之差。
D.屠呦呦和她的同事们将在青蒿中提取的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命名为青蒿素,后经进一步提纯研制出一种强抗疟药物“双氢青蒿素”。

E.文章以《诗经》开篇,以描写青蒿作结,不仅增强了传记的文学色彩和可读性,而且也暗示了屠呦呦的思想品质。
(2)屠呦呦身上具有哪些可贵的品质?请分点概括。
(3)约瑟夫·戈尔斯坦曾说,生物医学的发展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发现,二是发明创造。屠呦呦在抗疟药物研究中的发现和发明创造分别指什么?试简要说明。
(4)从屠呦呦的“抗疟”之路中,你得到了哪些启示?请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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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孙方友
颍河乡的书记郑张来省城开会,想借机请一请在省城工作的颍河老乡,联络联络感情.要他们多为家乡人办些事情他把这个想法与在省政府当财务科长的吕强一说,吕强说你这父母官请客,哪个不来?郑张说你看放哪儿合适?吕强说就在“天然居”吧,那里有一道好菜,叫“霸王别姬”,很招人.
接着,吕强给郑张介绍说,这“霸王”是老鳖,“姬”为“小母鸡”。老鳖不是人工养殖的那种,是在湖河中自然生长的那种。小母鸡为“柴鸡”,而且是正在下蛋的“少妇鸡”.做法为传统工艺,先把活鳖放在笼屉里加温,笼为特制笼,周围有圆眼儿.开始用纸糊了温度一高鳖发渴,找地方儿换气,便把纸拱烂、头从眼儿里伸出来.赶巧外面有备好的作料水。鳖将作料水吃进五脏.排出去原有的废物,几经“清蒸”,鳖体内吸足了“作料”,然后开始杀鳖。清蒸的鳖高傲地将一只足踏在卧地的玉姬身上,构图给人一种悲壮感,能让人联想起失败的英雄末路状。味道不但独特,而且美妙无比。只是价格高,“霸王”卖到500元一个,一个上斤重的鳖与一只3斤重的小母鸡组成的“霸王别姬”,至少近千元。郑张说既然请了,就不能丢份儿,那就上“天然居”吃“霸王别姬”。
第二天中午,该请的老乡一个个走进了“天然居”。吕强订的雅闻叫“紫光阁”,服务小姐是个很清秀的小姑娘,胸前的号码为8号 ,8号小姐看到郑张时怔了一下,然后略着笑脸喊先生,礼貌相让。吕强像是常来这里,对宴会的道道很熟悉,指使小姐弄这弄那,喝什么茶,抽什么烟,全由他张罗。因为十几个人都是颍河人,又全说家乡话,室内就充满了颍河气息。
8号小姐拿过菜单,要郑张点菜。郑张将菜谱递给吕强,说:“吕科长,您先点。”吕强说:“一人点一个。”郑张说:“就点‘霸王别姬’吧!”众人大笑。吕强说:“父母官,说鸡不带巴。”郑张这才悟出自己失言,面色红了一下,笑道: “‘霸王别姬’,‘霸王别姬’!下面挨个几点。”众人一人点了一个后,又由吕强敞“总结”,几热几凉几个汤,喝什么酒,要什么饮料,一拢说了,最后对那8号小姐说:“要快!”
不一会儿,凉菜热菜开始陆续上桌。酒是家乡酒:宋河粮液。众人虽同在省城,但平时都各自忙自己的工作,也并不常见面,借此机会,叙说友情,禁不住乱给家乡父母官敬酒。郑张很高兴,说是自己在诸位的家乡问事,请诸位多多关照。谁若有什么事情,只要一个电话,兄弟一定照办。众人同是举杯,齐声说好说好说!话落音,都干了。郑张放下酒杯,问8号小姐说:“‘霸王别姬’怎么还不上?”8号小姐急忙解释:“先生,今日客多,点‘霸王别姬’的人也多,大师傅做不及,请诸位原谅!”
过了一会儿,仍不见上“霸王别姬”,郑张又问:“怎么还不上那道大莱?”
那小姐又急忙解释说:“先生,请您别慌,我这就去催!”8号服务小姐说完,急忙到门外叫来传菜小姐,悄声说着什么。
眼见酒席就要结束了,仍不见上“霸王别姬”,众人都禁不住面露急色。郑张更是耐不住,叱问那小姐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小姐也有些惶恐,急急出去,不一会儿又急急回来,抱歉地说:“先生,实在对不起,今日的‘霸王别姬’已缺料了!”郑张一听变了脸色,忽地站起,怒目那小姐说:“我们早早订桌,又早早报了‘霸王别姬’,你推三说四,一直不上,现在竞说卖完了!搞什么鬼?。
众人也深感受了愚弄,纷纷指责8号小姐。吕强口气很硬地说:“叫你们老板来!”
一听要叫老板,8号小姐蒙了,苦苦哀求说:“诸位先生,你们千万别让老板来,老板一来我就要被炒鱿鱼!实话讲,我压根儿就没给你们报这个菜!”听8号小姐如此一说,众人都怔了。郑张不解地问:“你为什么不报?”
没想那8号小姐竟跪了下来,哭着说:“郑书记,我没什么意思,只是想让你省点儿!”,郑张呆了,怔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姓郑!”8号小姐说:“我就是颍河乡的人,来省城打工才两年!”
这一下,全场静极,十几个科级处级干部齐刷刷望着跪在地板上的小老乡,惊诧万状,许久许久没人说话……——(摘自《微型小说选刊》)
( 1 )下面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一开始就提到“颍河乡的书记郑张来省城开会,想借机请一请在省城工作的颍河老乡,联络联络感情,要他们多为家乡人办些事情”,从中可以读出郑张是一个处处为人民着想、清正廉洁的领导。
B.小说以“霸王别姬”为标题,借占讽今,项羽英雄末路,众叛亲离,“霸王别姬”是其悲剧下场。今日的父母官们若不引以为鉴,大肆挥霍人民的血汗,也难逃“别姬”下场。
C.小说通过语言、动作及心理描写,写出8号小姐作为一个服务员对官员们如此奢侈挥霍既痛心又无助,只得以不报菜来表示抗议,表达了作者对8号小姐的同情及赞颂之情。
D.小说在前面一真用“8号小姐”的称呼,而在结尾处写“十几个科级干部齐刷刷望着跪在地板上的小老乡”,把"8号小姐”改为“小老乡”具有一针见血揭示主题的作用, 这也是作者用词的精妙之处。

E.“十几个科级处级干部齐刷刷望着跪在地板上的小老乡,惊诧万状,许久许久没人说话……”这些官员的反应,既有对8号小姐擅自不给报“霸王别姬”这道菜的失望与愤怒,也有对自己滥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的反省和深深自责。
(2)小说第二段用了一大段文字来介绍“霸王别姬”的制作工艺,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情节安排上有何特点?请简要分析。
(4)对8号服务员自己做主,不给郑张等人报“霸王别姬”这道菜的做法,你怎么看?请结合小说内容,联系社会现实,谈谈你的观点,并说明理由。

分,每小题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下一代触屏手机什么样?
不管触屏手机多么方便,有一点你不能不承认:你手指下的东西,一支笔也罢,一片树叶也罢,摸起来全像玻璃。因为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赋予虚拟物体以真实的质地感。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对触觉的模拟还处于初步阶段,味觉和嗅觉则还完全没有。
下一步我们将有望进入超级触屏的时代。未来,虚拟事物将更加逼真地呈现在你的面前,对它们的操作几乎可以跟操作真实物体相媲美。在指尖这么小的方寸之地,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点呢?唯有借助触幻觉。
有一种触幻觉叫电振动,这一现象是在1953年偶然发现的。一天,美国化学家爱德华·马林克罗德特接触了一个黄铜制的插座,他注意到,当灯亮时,其表面给人的感觉好像要粗糙些。通过进一步的实验,他发现正是微弱的交流电导致了这种幻觉。我们知道,交流电以某种精确的频率振荡。当你把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由于静电吸引,在你手指皮肤下面就有电荷堆积起来。电荷的数量将随着交流电一起振荡,所以在你手指和屏幕之间的静电吸引力也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当手指在屏幕上移动时,这个静电力将吸住你手指的皮肤,阻碍它移动:由于静电力是周期性变化的,这将诱导你手指上的皮肤也发生周期性振动。这种轻微的振动将会被手指上的触觉感受器探测到。由于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像木头、砂纸等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所以大脑就把它解释成了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
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测试表明,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比如,当电流频率在400赫兹时,屏幕摸起来像一张纸,而在80赫兹时,则像凹凸不平的皮革。原则上,设计者还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页或者应用程序。例如,我们可以把电子书的页面做成像真实的纸张一样粗糙。当然了,这种虚拟的质地感目前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未来的手机或者ipad上,任何图标再不会摸起来千篇一律都像玻璃了。
在现实世界中,一个装满东西的筐总比没装东西时提起来更加费劲些。可是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来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比起真实世界来还缺少一样元素:力感。
美国科学家伊德科格特正致力于改进虚拟键盘,使它用起来感觉更像真实的键盘:当你按下一个键的时候,你的手指会感到有一股轻微的抵挡力。科格特的设计也用到了电振动的原理。他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所以,最后的效果是两个方向上的振动之合力。我们只要事先把两个振动调整到合适的“步调”(在物理学上称为相位),这股合力就可以把手指一瞬间推向左边,一瞬间推向右边。由于振动频率非常高,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垂直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经测量,这个力大约70毫牛顿,大致相当于按下一个真实的键时所受的抵抗力。通过这种技术,我们就可以在虚拟键盘上获得真实的按键体验。
总而言之,未来触屏技术将极大地改变我们跟数字世界打交道的方式。对于信息,我们将不仅局限于看和听,还可以触摸。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
(选自《大科技·科学之谜》2013年第1期,有删改)
下列关于“触幻觉”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借助触幻觉,在触摸屏上,你手指下的任何东西,无论是看、听,还是摸、闻,都可以像一件真实的物品。
B.在指尖大小的地方,要达到对虚拟事物的操作与操作真实物体差不多的效果,唯有借助触幻觉。
C.灯亮时插座表面好像变粗糙了,手指放在通交流电的屏幕上移动时会感受到轻微的震动,都可以表明正是交流电导致触幻觉的产生。
D.2010年,美国一位工程师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了一款可以安装在自动取款机、手机上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有5种感觉,但在手机和平板电脑上,目前充分实现的只有视觉和听觉,味觉和嗅觉还完全没有,而对触觉的模拟已经开始。
B.由于大脑能把手指皮肤的周期性振动解释成你在触摸质地粗糙的物体,所以这类皮肤的振动本质上跟手指划过毛糙物体表面时的感觉是一样的。
C.一般来说,高频电流比起低频电流会让屏幕摸起来更光滑些。设计者可以用这个效应来设计具有不同质地感的页或应用程序。
D.在触屏手机或平板电脑上,一个文件夹不论空的还是满的,用指尖拖动起来并没有区别。这说明目前的触屏技术还无法让人产生力感。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准确的一项是()

A.在即将到来的超级触屏时代,触屏手机将极大地丰富人们的触觉体验,使人们对虚拟事物的操作跟操作真实物体毫无差别。
B.科格特设计的振动发生在两个方向:垂直于屏幕的方向和沿屏幕的水平方向。而我们最后所能感觉到的平均效果是,手指在水平方向遇到了一股阻力。
C.在真实世界日益虚拟化的同时,虚拟世界却日益真实化了。因此,未来的世界将不会再有虚拟与真实的区别。
D.目前,利用电振动制造触幻觉的原理开发的具有虚拟质地感的触屏,它的虚拟质地感让人感觉还不太自然,有待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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