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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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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诗的语言弹性,他的修辞、句式和篇章组织的生命感,都是与渗透于其间的诗性直觉和用典密不可分的。直觉与用典,是诗学领域的两种文化现象。一般说来,直觉是始生性文化现象,用典是再生性文化现象。比如“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是谢灵运登池上楼的直觉。但据传他梦见族弟谢惠连,似有神助而拾得此句,因而李白《送舍弟》云:“他日相思一梦君,应得池塘生春草。”这就成了用典,成了对谢氏直觉的再生性处理。钟嵘《诗品·总论》说:“至乎吟咏情性,亦何贵于用事?‘思君如流水’,既是即目;‘高台多悲风’亦惟所见;‘清晨登陇首’,羌无故实;‘明月照积雪’,讵出经史?观古今胜语,多非补假,皆由直寻。”这里的用事即用典,直寻即直觉。但钟氏的话带有片面性,好诗是不废直觉,在不少场合也不忌用典的。关键在于如何用。直觉的文化密度较疏,用典的文化密度较密,诗中的文化疏密度应该得宜。更重要的是,直觉须具精神深度,直逼事物本原;用典须能点化,化出文化真趣。
李白为诗,讲究“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神韵,因此直觉在他的诗中占有重要位置。他以山水为友,总能以一种不隔、不俗的心情体验山光水色,常常凭着瞬间的直觉,把带着自然露珠的新鲜意象采入诗中。他这样写《对雨》:“水纹愁不起,风线重难牵。”他这样写《晓晴》:“鱼跃青池满,莺吟绿树低。”水纹不起,你何必发愁?风线难牵,你岂能感到它重?这些不可言喻的感觉,都是把风线水纹牵系着自己感觉神经所致。雨后初晴,清池积雨而满,绿树淋湿而低垂,但是迎着晓光已是鱼跃莺吟的生命欢快,诗人已经以直觉切入自然界的生命节奏之中了。他这样写郊外:“花暖青牛卧,松高白鹤眠。”(《寻雍尊师隐居》)他这样写县府衙门:“山鸟下厅事,檐花落酒中。”(《赠崔秋浦》)在郊外,他体验到青牛趋暖、白鹤栖高的情趣,直觉到大自然饶有意味的沉默。在县府衙门,他体验到无为而治的县令公事清闲和诗酒兴浓,竟然与花鸟同乐了。由于他以直觉拾取清新的意象,有些诗行几乎语语珠玑,带有自然的光润性。
直觉的魅力,在于它抛开某些文化杂质的拖累,还原出诗的天然本性和天真情调。面对这种天然纯真,人们当会感到这才是真正的“思无邪”。也就是说,直觉的本质在于真,它卸去了某些文化化妆。如《越女词》其三:“耶溪采莲女,见客棹歌回。笑入荷花去,佯羞不出来。”采莲女笑入荷花去,是一幅洋溢着青春气息的何等鲜丽的画面。她竟然会“佯羞”,但人们不会因其“佯”而觉得在作假,反而觉得她胸无城府,脱口而出,天真无邪。作诗作到这个份上,也可谓化境矣。
(摘自杨义《直觉的魅力与流水用典》)
下列各项中,其性质不属于原文所论直觉的一项是(     )

A.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露浓。(李白《访戴天山道士不遇》)
B.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李白《秋浦歌》)
C.大鹏一日同风起,抟摇直上九万里。(李白《上李邕》)
D.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直觉具有始发性,和用典一样是诗学领域重要的文化现象,在李白的诗歌中表现得比较充分,这也使得李白诗歌语言富有弹性。
B.“思君如流水”“高台多悲风”“清晨登陇首”“明月照积雪”,这些诗句无不是由直觉而得来,意象新鲜,犹如带着露珠。
C.钟嵘在《诗品》中特别强调了直觉之于诗歌的作用,作者不完全赞成他的观点,因为作者认为诗歌需要直觉,但也并不排斥“用典”。
D.诗歌如果既要用典又要直觉,这时就要平衡好二者在诗中的作用,让它们在诗中各得其所,如此才能彰显诗歌的文化真趣和自然真趣。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一项是(     )

A.本文所说“直觉”是特殊术语,因为它不是简单指对审美对象的外形描摹,而是要具精神深度,能传达诗人对审美对象特殊观照。
B.“水纹愁不起,风线重难牵”,其中含蕴着作者的大胆想象,融入了作者独到的生命体验,因此完全可以称得上“直逼事物本原”。
C.若说“鱼跃青池满,莺吟绿树低”中的“青池满”和“绿树低”已能诉诸视觉的形象,“鱼跃”和“莺吟”则透示着生命的欢快。
D.《越女词》其三用了“佯羞”或直觉,却没因此损害诗中形象给读者留下了胸无城府、天真无邪的美感,可见李白作诗堪入化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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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不明病原体”
唐·休伯博士是我的校友,比我高了32届,年近八旬了。他曾经是美国普渡大学植物病理学的教授,已退休多年。他最惊人的一个“发现”,是退休后做出的。2006年,他声称在抗草甘膦转基因作物中发现了一种全新的微生物,它不仅引起了大豆、玉米成批死亡,还能导致牲畜大批流产和人类疾病。据他说,这种病原体只有病毒大小,但是又长得像真菌。他唯一的证据是用电子显微镜拍下的照片,模模糊糊的一团东西,据称就是这种不明病原体。
如果这是真的,这将是一个极其重大的发现。转基因作物能够产生新的病原体,这用现有的生物学知识无法解释,是一个非常独特的现象。而这种病原体能够同时感染植物、动物和人,而且都导致严重的后果,这也是前所未有的。2010年有人发现辣椒轻斑驳病毒能让一些人出现发烧、腹痛等症状,认为是第一种能感染人的植物病毒,但也没有获得学术界的公认。所以休伯的发现如果能被证实,那是一种全新的微生物,该成果毫无疑问能获得诺贝尔医学奖。即使休伯淡泊名利,既然这种病原体对农业、畜牧业和公共卫生如此重要,他也该尽快让学术界承认其发现,促使政府采取紧急措施防止这种病原体的蔓延,例如严禁种植转基因作物。
一项科研成果要获得学术界的承认,首先应该写成论文,经过同行评议后在学术期刊上发表。如果是重大的成果,还应该争取在著名的国际期刊上发表。然而,七、八年来,休伯只是热衷于向没有专业识别能力的媒体、公众宣布其发现,在世界各地(包括到中国)到处向非专业人士做演讲(这些活动往往由有机食品商资助,目的是为了抨击转基因作物的危害),却从不写成论文发表。到了2011年,休伯才想到要报告政府部门,给美国农业部写了一封公开信,简略地叙述其惊人发现,说这是紧急事件,要求美国农业部不要批准转基因苜蓿的种植,美国农业部没有理他,批准了。爱荷华州农业部官员找他要病原体样本做鉴定,却被他拒绝了。休伯声称他有自己的研究团队,但拒绝透露成员名单,说是怕自己的合作者受到打击报复。休伯的这种做法,连他的同事都看不下去了。普渡大学植物病理学系的主任说:“这根本就是荒唐的。如果这是真的,而且你能证明它,那就是一张诺贝尔奖的单程票。证据在哪里呢?他在隐瞒什么呢?”
今年11月,休伯到佛罗里达州做演讲继续向公众讲他的惊人发现,最爱揭穿反转基因骗局的佛罗里达大学副教授凯文·佛尔塔跑去听,当场向其发难,请休伯把那种神秘病原体的样本交给他做测序,一个月后就可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佛尔塔愿承担全部费用)。休伯拒绝了,说担心把样本交给佛尔塔会给佛尔塔人身带来危险。佛尔塔说他不怕被灭口,休伯还是不愿意给他,要佛尔塔自己去找病原体。佛尔塔请他提供分离该病原体的步骤,休伯也拒绝了。佛尔塔录下了他和休伯交锋的整个过程,并发起签名要求休伯将其神秘病原体交给科学界研究,已有470多名科学家签名。
最近崔永元等人去美国“调查转基因”,也带回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中国质检的科学家证实了休伯的发现,用电子显微镜在转基因大豆中发现了“不明病原体”,而且可能正是它导致5000万中国人不育、女童性早熟、儿童哮喘发病率增加、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缺陷上升、自闭症剧增、肝癌增加、多种慢性病增加……有人要求他们告知这名中国科学家的名字以便了解详情,被以保护该科学家不受打击报复为由拒绝。要求他们提供病原体样本供做鉴定,也被拒绝。这一点他们学休伯倒是学得很像,没把亿万人民的身体健康当回事,听任“不明病原体”肆虐而不愿配合学术界将其搞明白。
靠模模糊糊的电子显微镜照片是难以鉴定那究竟是什么东西的,甚至连是否是生物都很成问题。很可能,那不过是无生命的杂质、晶体。如果有病原体样本,就可以知道它究竟是不是生命,含不含核酸。如果含核酸,就可测定其基因组序列,把序列与已知的微生物序列做比较,就可以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按现在的技术,几星期就可得到结果。然而休伯和那个不知真假的中国科学家都号称手上有该病原体样本,却都不愿拿去做基因组测序,就不能不让人怀疑,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科学研究有一条原则,不寻常的主张需要不寻常的证据。休伯的主张本来已经够不寻常的了,传到了中国,又无限膨胀,仿佛一切的疾病都因这种“不明病原体”引起,转基因作物成了万恶之源。而全部的证据,就是真假不明的电子显微镜照片。难怪此事在美国成了笑柄,那些联名向休伯索要病原体样本的科学家,无非是想让休伯出丑,谁会真的相信他手上真有病原体样本?连去听休伯演讲的农民,也觉得他不靠谱。但中国就不同了。看看网上评论,很多人是真的相信在转基因作物中有让人断子绝孙的“不明病原体”。在他们看来,不寻常的主张只需要一点点经不起推敲的证据,甚至不需要任何证据,敢说就行。(《新华每日电讯》2013、12、26)
标题中称“不明病原体”为“神秘”的,请结合文本,简述其“神秘”是如何体现的?
文中引用了普渡大学植物病理学系主任的话并提到在休伯演讲时“最爱揭穿反转基因骗局的佛罗里达大学副教授凯文·佛尔塔跑去听”这件事,都有何作用?试简析。
有人认为本文不仅仅是在写休伯的“发现”,更是在写我国也存在的某种现象,请结合文本谈谈这是一种什么现象,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应该如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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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赏家
汪曾祺
全县第一个大画家是季陶民,第一个鉴赏家是叶三。
叶三是个卖果子的。他专给大宅门送果子。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他的果子都是原装。四乡八镇,哪个园子里,什么人家,有一棵出名的好果树,他都知道,而且和园主打了多年交道,熟得像亲家一样了……立春前后,卖青萝卜。“棒打萝卜”,摔在地下就裂开了。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端午前后,枇杷。夏天卖瓜。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卖马牙枣、卖葡萄。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儿”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他还卖佛手、香橼。人家买去,配架装盘,书斋清供,闻香观赏。
不少深居简出的人,是看到叶三送来的果子,才想起现在是什么节令了的。
叶三五十岁整生日,老大老二都提出爹不要走宅门卖果子了,他们养得起他。
叶三有点生气了:
“嫌我给你们丢人?我给这些人家送惯了果子。就为了季四太爷一个人,我也得卖果子。”
季四太爷即季陶民。他大排行是老四,城里人都称之为四太爷。
叶三真是为了季陶民一个人卖果子的。他给别人家送果子是为了挣钱,他给季陶民送果子是为了爱他的画。
季陶民有一个脾气,画一张画要喝二斤花雕,吃斤半水果。
叶三搜罗到最好的水果,总是首先给季陶民送去。
季陶民每天一起来就走进他的小书房——画室。叶三不须通报,一来就是半天。季陶民画的时候,他站在旁边很入神地看,专心致意,连大气都不出。有时看到精彩处,就情不自禁地深深吸一口气,甚至小声地惊呼起来。凡是叶三吸气、惊呼的地方,也正是季陶民的得意之笔。季陶民从不当众作画,他画画有时是把书房门锁起来的。对叶三可例外,他很愿意有这样一个人在旁边看着,他认为叶三真懂,不是假充内行,也不是谀媚。
季陶民最讨厌听人谈画。他很少到亲戚家应酬。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因为席间必有一些假名士高谈阔论。但是他对叶三另眼相看。
叶三只是从心里喜欢画,他从不瞎评论。季陶民画完了画,钉在壁上,自己负手远看。有时会问叶三:“好不好?”
叶三大都能一句话说出好在何处。
季陶民画了一幅紫藤,问叶三。
叶三说:“紫藤里有风。”
“唔!你怎么知道?”
“花是乱的。”
“对极了!
季陶民提笔题了两句词:“深院悄无人,风拂紫藤花乱。”
季陶民最爱画荷花。有一天,叶三送了一大把莲蓬来,季陶民一高兴,画了一幅墨荷,好些莲蓬。画完了,问叶三:“如何?”
叶三说:“四太爷,你这画不对。”
“不对?”
“‘红花莲子白花藕’。你画的是白荷花,莲蓬却这样大,莲子饱,墨色也深,这是红荷花的莲子。”
“是吗?我头一回听见!”
季陶民于是展开一张八尺生宣,画了一张红莲花,题了一首诗:
红花莲子白花藕,果贩叶三是我师。惭愧画家少见识,为君破例著胭脂。
季陶民送了叶三很多画,都是题了上款的。有时季陶民给叶三画了画,说:“这张不题上款吧,你可以拿去卖钱,——有上款不好卖。”叶三说:“题不题上款都行。不过您的画我一张也不卖!”
十多年过去了。季陶民死了。叶三已经不卖果子,但是他四季八节,还四处寻觅鲜果,到季陶民坟上供一供。
季陶民死后,他的画价大增。大家知道叶三手里有很多季陶民的画,都是精品。很多人想买叶三的藏画。叶三说:“不卖。”
有一天有一个外地人来拜望叶三,因为是远道来的,叶三只得把画拿出来。客人非常虔诚,要了清水洗了手,焚了一炷香,还先对画轴拜了三拜,然后才展开。他一边看,一边不停地赞叹:“喔!喔!真好!真是神品!”
客人要买这些画,要多少钱都行。
叶三说:“不卖。”
客人只好怅然而去。
叶三死了。他的儿子遵照父亲的遗嘱,把季陶民的画和父亲一起装进棺材里,埋了。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有删改)
“实在不得不去的,他也是到一到,喝半盏茶就道别”这句话写出了季陶民怎样的性格特点?这对叶三这个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
小说是通过哪些情节来塑造叶三的鉴赏家形象的?请结合文本作概括。
小说题目是“鉴赏家”,但却用了很大篇幅写叶三卖果子。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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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本色
费孝通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土气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这个土字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农业直接取资于土地,种地的人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孤立、隔膜是就村和村之间的关系而说的。孤立和隔膜并不是绝对的,但是人口的流动率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必然疏少。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一位外国学者的话说,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后者是“机械的团结”。用我们自己的话说,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像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磨擦里陶炼出来的结果。这过程是《论语》第一句里的“习”字。“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是陶炼,“不亦说乎”是描写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这和法律所保障的自由不同。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从俗即是从心。
“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这类的话已经成了我们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还要怕口说无凭,画个押,签个字。这样才发生法律。在乡土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这不是见外了么?”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在熟悉的环境里生长的人,不需要这种原则,他只要在接触所及的范围之中知道从手段到目的间的个别关联。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真理。
在我们社会的急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有删改)
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原文意思的两项是 ()()

A.生活在乡土社会的人们,彼此之间相互了解,没有隔阂,相比现代社会,更容易获得一种从心所欲的自由。
B.礼俗是乡土社会里应对社会生活的根本原则、抽象真理,也是人们处理具体事务时目的与手段间的普遍联系。
C.乡民之间的交往是基于彼此的熟悉和信任来进行的,法律不是调节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的基本依据。
D.乡土社会的信用产生于对一种行为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的可靠性,这种信用远胜于法理社会中的一纸契约。

E、在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过程中,原有生活方式暴露出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的弊端,“土气”一词因而有了贬义。
下列对“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乡民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他们以种地为基本生存方式,从土地中获取生活资源,因此与土地分不开,为土地所束缚。
B.人与人在空间排列上的不流动性,造成乡土社会里乡村之间彼此的孤立与隔膜,形成了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
C.乡土社会里的个体为了谋生这一共同目标,分工协作,有机地聚合在一起,于是形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熟人”社会。
D.由于受地方性的限制,无论是生活环境还是所接触的人,对乡民而言都十分熟悉,于是终老乡土便成为一种生活常态。

文末说:“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谈谈“流弊”在文中具体指的是什么。
孟懿子问什么是孝。孔子回答:“孝就是:父母活着时,就依礼侍奉;父母死了,就依礼安葬、祭祀。”孟武伯问什么是孝。孔子回答:“孝就是为父母的疾病忧愁。”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回答:“孝,不只是养活父母,更要对父母恭敬。”孔子通过列举具体行为答复了学生的问题,这体现了乡土社会在认识问题的方式上的特征,请结合文意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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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估海子:天才的“未完成式”与后来者的退却
张 杭
对于不同的人而言,海子的意味是不同的。
不仅公众,就是在文化界、文学界,有很多人对于当代诗歌的概念,还仅止于海子。当代最好的诗人是海子,这是否是一个正确的常识?对于八九十年代,那个还提供诗人出道机会的时代,出道的诗人,无论学院派还是其他,在他们的演讲中,还带着对海子博物馆似的敬意。而对于80、90后写诗者,海子不再被提起,被回避或是被忽略。海子是最早的习作期记忆,海子是一个缺乏现时代复杂性的诗人,海子是谁?“我其实并没有读过海子。”海子已经死了25年。从他死到现在,足以成长起一代诗人。每年的今天,在豆瓣上、微博上涌现而无从细读无从分辨的90后诗人,他们都是在海子死后才出生的。必须看到诗的世界早就变了。对于每个人,如何看待海子,在一定程度上是如何看待当代诗歌的问题。
俗气得不能再俗气的论调是诗歌已死,无知得不能再无知的看法是现代汉语诗不行。实际上,每个时代的诗人都在对现代汉语诗的累积、成长、建构做着贡献。
七月派带来不纯的世界和纯诗的人格,九叶派带来分析时代和社会的方法,朦胧诗于中国正如象征主义和阿克梅派于俄罗斯。从诗歌本体而言,最重要的一点是,海子开启了现代汉语音乐性的真正自觉。到了海子,现代汉语诗才在音乐性这个面向达到了较高的“完成度”。同时作为一种启迪和标准,这种自觉对于后来的、我们这一代诗人成为必要,并因此繁衍着一个因个人化而无限丰富的语调和声音的世界。这是前所未有的。
就诗歌本体的外围来看,一个最浅层的现象是,大学生诗歌写作。海子的成功维持了一种校园对于诗歌的热情,其人其事其诗激发了很多大学生的写诗冲动,让校园成为最初保证诗歌不死的堡垒,成为年轻诗人的必经之地。由此形成了北大和上海诸高校这两个被自身运作所强化的营地。新世纪初年,大学BBS兴起,这种打破时空界限的场所,为大学诗歌带来了新一轮繁荣的开始。那段时期,曾流行过“海子体”,满眼麦子、土地、风,空洞的意象。写诗变得容易,也成为一种投机。
海子风刮过,“像海子”又成为要求更高的写诗者们所鄙夷,所摆脱的。海子也连同被抛弃,唯一留下来的是语言的标杆。在翻译诗的大量阅读和外语能力提高之下,视野扩展了,更晚的写作者们有了新的榜样,那些“学成者”将之推广,他们(这些榜样)便是布罗茨基、米沃什之类西方当代大师。他们是新批评之后综合而熟巧的一代诗人,他们的优异之处在于综合。之所以转而学之,意味着汉语的新一代严肃、自觉的诗歌写作者,为超越海子所走出的道路渐趋清晰。
为什么我们选择了这样一条突破之路?我曾谈过一种分类:有两种天才,单一的天才和较全面的天才。安德烈耶夫、特拉克尔、洛尔迦、策兰是前者,沃伦、布罗茨基、沃尔科特、托尔斯泰是后者。等等。
海子是单一的天才,他在他的内向和精神的面向,在自身语言即兴和音乐性的面向做到了极致。然而,他既没有完成现代汉语诞生伟大诗人这一历代愿景,也没有发展出有效的诗歌的方法表达更大范围的时代和社会生活、我们当下的种种处境。因而在海子极致的面向,后来的诗人退却、绕开了,退却自有别的社会原因,但诗人们确是在他的空缺之地寻求。
一种综合而整饬的风格,同样造就了大量缺乏足够区分度的诗和写诗者。我看诗,时常期待一些突然的东西,认为亟需新颖的东西,归根结底是个性的东西。在这一点上,有必要重看海子,重新发现从他那儿丢失了什么。
综合的尝试、表达复杂问题的方法,在80、90后诗人那里还没看到太多有效的实践。有人问我,你怎么看待海子?我说,当下的写诗早已不是海子可以代表和概括的,任何人不能仅仅知道海子,而我们应该超越海子,这件事情还没有完成。
(原载2014.03.25 第49期《洞见》)
文章开头说“对于不同的人而言,海子的意味是不同的”,对于不同的人来说,海子的“意味”分别是什么?
文中说“每个时代的诗人都在对现代汉语诗的累积、成长、建构做着贡献”,海子的贡献是什么?
作者说“‘像海子’又成为要求更高的写诗者们所鄙夷,所摆脱的”,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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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希金城诵诗
张瑞田
一颗,两颗,三颗……我数着地上的橡子,像数着一颗颗饱满的子弹。褐色,椭圆形,光滑的表皮,沉郁的光泽,俄罗斯的橡子真的像子弹。
从橡树上坠落的橡子,躺在草地,树叶成了她的床单,一层层的树叶,依附草地,托着她,一定温暖。
恍惚中,我觉得这样的子弹,不会呼啸奔跑,也不会粗暴地去撕裂鲜活的生命。
秋天,普希金城的上午,我坐在一棵橡树下,听树林中的风声,看一位我所热爱的诗人托腮深思。普希金铜像,在我的眼前展开的依旧是涅瓦河边俄罗斯诗人忧虑、坚定的生命韵致。刚才,我在普希金铜像前伫立,我渴望聆听诗人的吟诵,我渴望感受诗人坎坷的人生。
到普希金城,也是朝觐。我不愿意像观光客一样,照一张相,便匆匆离去。不远处有叶卡捷琳娜宫,可是在我的心中,辉煌的宫殿,比普希金塑像逊色得多。普希金所凝聚的思想寄托和感情畅想,是无价之宝。
不想离开,我就去一棵橡树下,翻开从国内带来的《普希金诗选》,一句句默诵。
宁静至极。我说不出普希金铜像坐落的地点,无数棵橡树交织出的茂密树林,搭建了俄罗斯独特的风景。普希金在这样的地方沉思,我在这样的地方吟诵普希金的诗,再恰当不过了。
一阵起伏的童声漫涌过来,是俄语,是普希金写诗的语言。我抬起头,看见十几位俄罗斯小学生站在普希金铜像前,吟诵着普希金的诗篇。显然,吟诵没有经过彩排,每一个人以自己的理解,自己的声音,自己的方式吟诵,因此,没有统一的节拍,没有整齐划一的口型,强弱不一的声调,在橡树林中如空气一样纯洁、通透、高贵。显然,每一位俄罗斯少年的心中都有自己的普希金。
我的眼睛热起来,我合上《普希金诗选》,站起来,走向铜像,走向吟诵普希金诗篇的俄罗斯少年。
十四位俄罗斯少年,簇拥在一起,站在普希金的铜像前,目光虔诚,表情质朴,形状不一的小嘴不规则地蠕动,开合之间,是俄罗斯民族的青春生命对一位不朽诗人的永远记忆。
我被感染了。本来我是到普希金城检讨自己的,我想在这块清净的土地上,拂去心灵的尘垢。多少年了,我们遗忘了普希金,我们世故地被物质的绳索捆绑,我们曾经拥有的清新和天真被时代污染。
是俄罗斯少年让我的激情复活。我在他们的身后,情不自禁地朗诵——
去吧,从我的眼前滚开,/柔弱的西色拉岛的皇后!/你在哪里?对帝王的惊雷,/啊,你骄傲的自由的歌手?/来吧,把我的桂冠扯去,/把娇弱无力的竖琴打破……/我要给世人歌唱自由,/我要打击皇位上的罪恶。/请给我指出那个辉煌的/高卢人的高贵的足迹,/你使他唱出勇敢的赞歌,/面对光荣的苦难而不惧。
我用汉语吟诵《自由颂》,这首诗也是我少年时开始阅读的,几十年的光景随风而逝,好在我还记得它,还能用汉语吟诵。
俄罗斯少年吟诵的是普希金的哪首诗,我听不懂,但是,从他们清澈的目光中,感觉到所吟诵的是童话诗《渔夫和金鱼的故事》。或许不是,或许是《我曾经爱过你》、《致大海》。
汉语与俄语在普希金铜像前萦绕,我的泪水渐渐淌湿脸颊,眼前的普希金铜像朦胧成一个硬朗的形状。我感受到了力量。
我们不再相信诗人,曾几何时,对帝王将相、福禄寿鬼艳羡与敬拜的眼光庶几让我们失去了生命的尊严。在诗人墓前我们不再感叹与遐想,不再崇仰与向往。官位与财富的价值量化,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导致我们听不到普希金铜像前金属般纯粹的诵诗声,看不见对爱国诗人由衷的尊敬。
俄罗斯少年在老师的带领下离开了普希金铜像,轻盈的脚步把树叶翻卷起来,那一片片树叶在空中短暂飞动,又落到地上,青翠欲滴。我又回到那棵橡树下,平息一下跳动的情感,随手捡几颗橡子果,握在手心,又打开《普希金诗选》,沉醉其间。
(《光明日报》2014年04月25日14版)
作者引用普希金的《自由颂》,有什么作用?
文中开头与结尾都写到橡子果,有何用意?
结合全文,谈谈俄罗斯少年在普希金铜像前诵诗的场面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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