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叶倾城
我是“外地来京人员”,初到北京,一切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狂喜。在车上一直凭窗张望,一会儿看一大堆金发外国人,一会儿又留意遥遥的过山车,突然我大叫:“马,马,活的马,马在走路。”满车人大笑。
的确,我是来了北京,才能想象城市里还有马车。时常是卖水果的,夏天是西瓜香瓜,其他季节什么都有,但都是廉贱的,绝对没有卖火龙果的。摊主不怎么吆喝,只是坐在车帮上,手里玩弄着一根系了很多七彩化纤绳子的鞭子。而他的马,就在车前站着,有时候啃一点儿干草。我观察了很久,才确定马不能像骆驼或者大象那样跪下来,草在地上,它就把双腿分开,脖子探得长长的,头控得低低地,默默咀嚼,默默反刍。人和马,都很安静。
我喜欢马,觉得它美丽,颈背的线条既柔和又矫健。拉车的马大概没什么名种,灰白、黄褐、泥色,杂色斑驳,马尾偶尔摆荡一下——我还记得小时候看过的电影,因为有个执著的知识分子,不管其他人如何打扰他,都要讲完“马尾巴的功能”。马儿们都有明亮的大眼睛,眼皮垂着,有一种良人处子般的温驯。我想去轻触它的鬃毛,但我不敢。
“马,咬人吗?”我终于忍不住问。摊主哗地笑开:“不咬,它可听话呢。”“那,我能喂它点东西吃吗?”
我找到一颗巧克力,手欲伸不敢伸地,给它。马是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吗或者出于本能判断,知道这是一个喂食动作?它低头来俯就,滚热的鼻息喷在我手心,像火车的汽笛。我害怕,手越压越低,马突然一个猛低头,卷走了巧克力,它的舌头,粗糙而热湿,令人印象深刻。
因为有一匹马吃过我的糖,我觉得我与全世界的马,都交上了朋友。每次在路上遇到马,我都会多看几眼。夏天时,马的鬃毛被剪得极短,齐齐整整,像时髦男孩子的板寸。我看着就想笑,也觉得心里很暖,农业社会人与牲口的情,还留存着。
下午时分,我在三环上,车少人稀,对面车道却突发混乱,几辆车紧急刹车、避让,带出一片刺耳的摩擦声。而一辆马车,正逆行疾驰,车主策马扬鞭,马蹄在柏油路上打出一片“答答”。我正错愕,身边的的士司机说:“得,遇到城管的了。”我忧心忡忡地问:“抓到会罚多少呀?”“咳,这一车果子,都不够罚的。”
很久我都忘不掉那在三环上逆向狂跑的马,四蹄如此惊惶。我问老公:“如果一辆车和一匹马撞上了,谁会赢?”他大笑不已:“你居然还是理工科出身,”然后才说,“你忘了马力这个词吗?捷达的马力最高可以达到300多。”那么这场PK,一旦发生,车会完胜!霎时间我想到了悲嘶、血肉横飞、粉身碎骨……
我当然知道北京是一所城市,而马属于乡村。我完全承认马不应该进来,但是,谁有头发愿意装秃子?谁开得起宝马会自驾一辆马车?报上有这样的新闻,为了躲避城管的追捕——他们一定是开着车的,咆哮的机器怪兽,着急的马车主用小刀刺马:马儿你快点跑呀快点跑……血,点点滴滴,洒了一路。那是同一只手,同一把刀,为它剪鬃的,以及刺向它身体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尼采在路上,看到一个农夫在鞭打自己的驴,尼采不顾一切上前救护,抱着驴头失声痛哭:我受苦受难的兄弟呀……
文章开头一句“我是‘外地来京人员’”有什么作用?
写给马喂巧克力和马车逆行疾驰这两件事的意图是什么?
说说作者对“马车进城”有怎样的观点?
马在走路”为题发表。你认为原来的题目和现在的题目哪一个更好一些?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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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孤城
浓雾锁城。不过才十几分钟,这座小城便成了孤城。
警察封锁了高速路、公路。雾太大了。得到警察封锁道路的消息,李生慌了。
他觉得害怕,好像自己一个人被扔在小城里,孤独无助。尽管他知道周围都是人,但这些人不是他的亲人。他的亲人在城外,在距离小城二十五公里的乡下,那里鸡鸭成群,小桥流水,李生迫切地想要回到那里,回到亲人的身边,那样才踏实。
李生跑下楼,掏出钥匙准备开车,想到警察已经封了路,又沮丧地收回钥匙。他只有走着回家了,警察总不至于连人都拦截吧。
浓雾遮蔽了周围所有的东西,除了身旁四五米的范围,其它什么也看不到。李生停下来,可以听到有高跟鞋叮叮叮敲击路面,有人在说话,隐约有人影影绰绰晃动。有人匆忙从他身边跑过,嘴里嘟嘟囔囔说着什么,一个人在身后喊着那人的名字,那人答应一声,没有回头。偶尔有一束黄的光缓慢地闪过,远远有嘟嘟的喇叭声。
李生心慌得厉害。他想看到熟悉的人,看到熙攘的汽车,想跟人说话,说什么都行。
过了一个路口,又过了一个路口,雾似乎越来越浓,像牛奶漫天倾泻,抹也抹不开。
李生掏出手机,试图找出一个人跟他聊天,很奇怪,显示有信号,手机就是打不出去。他一遍一遍地拨手机里存储的每一个号码,不管谁。110、120、119,甚至114,他都拨了,一个也拨不出去。
李生加快了步伐。总会走出去吧。越这样想,却似乎越陷入了迷宫,好像一直在原地打转。像被人施了魔法,所有的东西都消失在浓雾里,轻飘飘地,就没了。
突然,一条黑色的小腊肠狗从身边跑过,李生欣喜若狂,可爱的小狗,尽管它不会说话,但也是个伴。李生紧跟着脚步轻盈的小腊肠,生怕跟丢了。
小腊肠似乎明白李生的心思,它的脚步慢下来,李生可以很轻松地与它并行。李生默默地说:小狗,谢谢你。
也许是觉得没意思,和李生一起跑了一会儿,小狗叫了几声,突然往斜刺里窜过去,李生喊“站住”,但无济于事。少顷,他听到了两只狗的叫声,小腊肠找到了它的伙伴。
真是悲哀啊。
走,赶紧走。赶紧离开这座可怕的孤城。
终于,到达出城的路口了。警察背着手站成一排,如果不是身上米黄的荧光背心,李生根本看不到他们。
他跑过去,想从警察中间穿过。可他们站得实在太密,李生又太胖了,根本穿不过去。李生说:警察同志,请让我过去。这些威严的警察居然没有一个人搭理他。李生拉拉他们其中一个的衣服:求求你,让我过去,我要看我爸看我妈我妹看姬小凡。还是没人搭理他,好像他面对的是一排水泥砌的警察。
李生哭喊起来,他的恐惧已经到了顶点,一下爆发出来,孩子一样大声地哭,绝望地喊。但那些警察依然无动于衷。
喊过哭过,李生的心稍稍安定了些。既然哭喊没用,就要想别的办法,必须尽快离开这里,离开这座浓雾紧锁的孤城。时间一点一点过去,李生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出什么好办法,他只能盯着那些米黄的背心,连成一条线的黄背心,从那里感觉到一点温暖的气息。
过去的日子,排山倒海一样来到李生眼前,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和妹妹在一起,和姬小凡在一起,快乐得到处都是和煦的阳光,多好啊。可现在,除了雾什么也没有。
就在李生一屁股坐到地上,丧失一切信心的时候,天居然一下放晴了。浓雾像缕缕的丝帛一样被轻轻抽走,霎时,阳光遍地。
他恍惚地站起来,看看前方,一条宽阔的道路,通往他家乡的路,路上全是等待进城的人和车。看看身后,一座座美丽的大楼高高挺立,楼上的招牌清晰可见。
一切就像梦一样。
一个小警察过来对他说:走吧,现在可以走了。
去哪儿?
你不是要回家吗?
我回去干嘛?又没事,我上个月刚回去过。
可是,你刚才哭着喊着说要回去的。
我现在又不想了。
李生转身向回走,一座大楼的十一楼上,有他打开的电脑,没干完的工作。
(选自2012年第5期《小小说》,略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作者用词极其精妙,如“被扔在小城里”里的“扔”字和“陷入了迷宫”里的“陷”字,都极富表现力,写出了李生强烈的孤独感、失落感和恐慌心理。
B.文中提到了李生的爸妈妹妹和姬小凡,他们是李生的精神寄托,尤其在这样的大雾天,他们能让惊慌失措的李生感到踏实。
C.准备回家的李生被警察封路的消息吓慌了,他更加迫切地想回到家乡亲人身边,那样心里才踏实,所以就匆匆上路了。
D.李生的手机打不出去,充分说明在浓雾锁城之时,所有的人也像他一样,急切地想回到家乡回到亲人身边却又回不去。

E.作者写到一条黑色小腊肠狗时,用到了先扬后抑的手法,李生开始从小狗那里得到了些许安慰却很快被小狗抛弃,最终仍是孤独一人。
作者在小说中多次写到浓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你结合全文的内容简要地回答。
“孤城”作为小说的标题,意蕴丰富。请结合全文内容谈谈你对“孤城”内涵的理解。
当大雾锁城时,李生拼命要出城回家,雾散之后又不想回家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这种矛盾的心理历程。请结合本文内容,探究一下李生产生这种矛盾心理的原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艺术是有别于宗教、科学而独立存在的人类传统的智性方式。这种智性方式首先基于对美的形式和情感的体验与接受,继而形成对性情的陶冶,并积累而成对艺术的修养和智慧;最终形成一个心灵的净化和解蔽。
我们知道艺术是一个多种类的集成,包括美术、音乐、戏剧、舞蹈、影视等领域,每一领域下又有许多分目和类别。但艺术的呈现总是与某一具体的技艺相联系,构成某一类的“象”的呈现。这一上手的技艺及其“象”意一方面具有本身悠长的发展专史,专史中又标明着各种延绵不息的谱系及其特性和历史性标杆;另一方面这种技艺史又与各个不同民族区域、不同历史阶段的文化维系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这种文化的关联表现都被视为人类精神的基本倾向而加以关注。这种上手的技艺与精神的表达互为联系,呈现出的正是这种“象”的东西。“象”的关联,这是艺术学科的重要特征。
我想用土耳其著名作家帕慕克的寓言来说明艺术之“象”的还原的奇异现象,进而揭示和强调艺术创造和艺术教育的特性。帕慕克在《我的名字叫红》中有一段精彩的故事,这个故事以隐喻的方式揭示艺术之“象”存活在一双稚眼与一颗慧心的交互作用的迷离世界之中,进而揭示了艺术的特性,这个特性就是纯真个性与悠深修养的并存。艺术的智性方式既需要孩童般的纯真、鲜活的生命个性,又需要技艺的训练、功夫的娴熟,需要那终其一生去开发和修炼的技艺之神。这个艺术之“象”需要鲜活的生命个性和悠深的技艺之神的契合。这种契合弥为珍贵,恰在于稚眼与盲目不可兼得,那纯真之眼与阅尽沧桑的记忆难以两全。这正是艺术和艺术教育迷人而又艰难之处。这就是为什么艺术学科不能用简单的论文文本的方式,来单向地评定其研究质量,甚至创作的价值也不能用票房等即时的反映来判定。
今天,艺术的领域发生了飞速拓展。在城市化的大趋势中,在商品经济的推促下,时尚娱乐不断引领大众文化的潮头,多元化、多层次的文化生态正催生着多样化的社会思潮。艺术学科门类的独立与细分,其根本问题应该是艺术智性方式的培养和开发,是其特有的艺术之“象”的显现、开启和生生不息的命题。
作为学科门类,艺术学学科建设的首要使命仍然是构建其学术框架。我认为这个学术框架不妨以“象”作为公共的核心,来加以方法论的研究。这一学术框架应包含基础、创作、研究三大部分。其中创作是核心部分,理解创作的方式又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创作的语言、创作的历史、创作的思维。创作的语言是对特定艺术之“象”的形式和语言的理解与养成,是艺术的形式要素的训练;创作的历史是对这一特定门类的历史及其内容的理解;创作的思维是对艺术之“象”的内涵以及方法的揭示,是指具体的艺术之“象”与民族、社会、时代之间的关联。创作的思维又包含社会变革、传承更新、媒介拓展、体制批判、大众参与和生存追问等诸多角度,这些使得艺术与政治、科技、宗教、城市越来越形成时代性的关联,并赋予艺术创造以一种随机而发的活泼思维和生动契机。关于艺术之“象”的研究,有如一把钥匙,它不仅帮我们打开艺术创作和思考的秘密,而且,以艺术之“象”作为方法,也是我们构建艺术学科和教学的重要工具。
(节选自2012年2月7日《光明日报》)
下列关于文章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艺术是独立存在的人类传统的智性方式,是一个多种类的集成。人们对他的理解多种多样。
B.艺术的呈现总是与某一具体的技艺相联系,技艺史又与各个不同民族区域、不同历史阶段的文化有关。
C.土耳其著名作家帕慕克用寓言说明艺术之“象”的还原的奇异现象,进而揭示和强调艺术创造和艺术教育的特性。
D.“象”的关联,是艺术学科的主要特征。艺术之“象”的研究,能帮助我们打开艺术创作和思考的秘密。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艺术这种智性方式要形成一个心灵的净化和解薮是需要一系列过程的,不能一蹴而就。
B.艺术的智性方式需要鲜活的生命个性、功夫的娴熟以及终其一生去开发和修炼的技艺之神等这些条件。
C.艺术和艺术教育迷人而又艰难之处在于稚眼与盲目不可兼得,那纯真之眼与阅尽沧桑的记忆难以两全。
D.艺术学学科建设的首要使命是构建其学术框架,因此,这个框架不妨以“象”作为公共的核心来加以方法论的研究。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帕慕克《我的名字叫红》中的一段故事以隐喻的方式揭示了艺术的特性:纯真之性与悠深修养的并存。
B.在城市化的大趋势和商品经济条件下,时尚娱乐不断引领大众文化的潮头,多样化的社会思潮正在产生。
C.作为创作方式之一的创作语言是对特定艺术之“象”的形式和语言的理解与养成,是艺术的形式要素的训练。
D.社会变革、传承更新、媒介拓展、体制批判、大众参与和生存追问作为创作的思维的基本内容,使得艺术与政治、科技、宗教、城市有时代关联。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青山行
季宇
①初秋的一天,我们乘车来到马鞍山,开始向青山进发。车窗外,江南的景色一一掠过,青青的山,绿绿的水,安静的集市,宁静的原野,就连秋日的阳光也暖洋洋的,飘浮着令人向往的闲适。当涂的秋天是富有诗意的,可就在这一片安宁恬淡之中却充满了令人心动的喧哗。
②这都是因为李白啊!
③这位“千古一诗人”与这块土地有着不解之缘。据考证,李白一生七次到过当涂,并终老此地,埋骨青山。可以说,当涂的山山水水印满了李白的足迹,也一次次激荡起诗人奔放的情怀和灵感。正因为如此,今天的当涂才使我们备感不同寻常,踏上这块土地,就连我们的呼吸也充满了浓郁的诗情。
④渐渐地,青山出现在了眼前。秋天的青山是丰盈的,也是朴素的。这是一个绿的世界,到处草木盛开,一片葱茏。据说,以前这里曾经长满了枫树和野菊,每到秋天,漫山红遍,野菊怒放,让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一千多年前,伟大的诗人李白就常来这里,登高望远,饮酒作诗,消磨他人生的最后岁月。
⑤今天的青山墓园掩映在一片松柏苍翠之中,显得古朴而肃穆。屹立于墓前的石碑,高五尺有余,上刻“唐名贤李太白之墓”,据说出自杜甫之手笔。山风轻拂着,仿佛在轻声诉说;墓园上芳草萋萋,树影婆娑;远处偶有鸟鸣传来,四周一片宁静。置身在这样的幽静中,极目远眺,李白笔下的山水宛如一幅水彩画缓缓展开——呵,山与水,水与天,紧紧相连,融为一体,迷迷蒙蒙的景色,带着些许梦幻。在这梦幻之中,历史仿佛向我们走来……
⑥青年李白第一次踏上当涂的土地,只有25岁,这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年纪。那时的诗人气宇轩昂,踌躇满志,抱着“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和“一鸣惊人,一飞冲天”的梦想,“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一路上,他飘飘若仙,豪情万丈,南下江陵,游洞庭,溯湘江,之后抵江夏,继而登庐山,下金陵,并来到了当涂。那也是一个秋天啊,艳阳高照,或清风明月,诗人沿着长江,泛舟而下,一路上美景如画,诗酒当歌。
⑦天宝六年,这是李白政治上最失意的时期。长安三年,他屡遭谗毁,饱受打击。离开长安后,他带着满身伤痕,再次来到了当涂。
⑧此时的李白,内心充满了太多的苦闷!他不理解为什么“大道如青天,我独不得出”,而国家的安危和人民的苦难更使他忧心如焚。天宝六年正是安史之乱的前夜。李白很想为国家出力,可满腔热血,却报国无门,只能寄情于山水与诗酒,并从中得到些许慰藉,以抚慰自己痛苦的心灵。
⑨至德二年,李白一生中最严重的政治打击降临了。就在这一年,隐居于庐山的李白不幸卷入了永王李璘事件。他原本抱着一片救国热忱,没想到却卷入了一场宫廷之争,流放夜郎。这是李白生命中最灰暗的时期。“夜郎万里道,西去令人老”、“平生不下泪,于此泣无穷”……
⑩晚年的李白再次滞留于当涂。此时的他已是贫病交加,穷困潦倒。在致其族叔李阳冰的信中,当年“散金三十万”、一向豪放潇洒的李白只能徒唤无奈,发出“英雄气短”的哀叹:“赠微所费广,斗水浇长鲸。弹剑歌苦寒,严风起前楹。”宝应元年,一代大诗人李白在当涂寓所离开了人世。
⑾雨果在巴尔扎克追悼会上曾说过,一个伟大的死会给我们带来宗教上的震撼。“那不是黑夜,而是光明;那不是虚无,而是永恒;那不是结束,而是开始”。我想李白的死也是如此。在青山凭吊时,我们的心情一直很沉重。李白一生以诗闻名,他的诗登峰造极,不可逾越。所谓“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有人说,有诗歌相伴的人生是幸福的人生。从这一点说,李白是幸福的,但他又是不幸的。中国知识分子向来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看作人生的最高理想。李白的不幸就在于时运不济,报国无门。这是一个中国知识分子的大悲痛。在这大悲痛的深处,是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对国家对人民的伟大忠诚,是一个民族源远流长的不朽的伟大精神。
为什么说李白与当涂有着“不解之缘”?请结合全文内容加以概括,然后分条作答。(4分)
第五段在全文的结构中起着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
作者为什么说“李白是幸福的,但他又是不幸的”?请概括作答。
本文在运用艺术手法方面特点鲜明,请指出两种,结合文章内容简要赏析。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我在这里也并不想对于“送去”再说什么,否则太不“摩登”了。我只想鼓吹我们再吝啬一点,“送去”之外,还得“拿来”,是为“拿来主义”。
  但我们被“送来”的东西吓怕了。先有英国的鸦片,德国的废枪炮,后有法国的香粉,美国的电影,日本的印着“完全国货”的各种小东西。于是连清醒的青年们,也对于洋货发生了恐怖。其实,这正是因为那是“送来”的,而不是“拿来”的缘故。
  所以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选自《拿来主义》)
对文段内容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为了追求时髦,避而不谈“送去主义”,转而大谈“拿来主义”。
B.“送来”的东西不见得好,因为这些东西有时不符合我们的需要。
C.作者以大宅子为喻,形象地阐述了如何正确对待遗产。
D.“拿来主义”的精神实质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下列行为不符合“拿来主义”方法的一项是

A.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鱼翅。
B.把鸦片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
C.背着烟枪和烟灯周游世界。
D.请姨太太们各自走散。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运用对比的手法,有破有立,否定“送去主义”后,自然引出“拿来主义”。
B.全盘否定或全盘接受都不利于“拿来主义”的实现。
C.“拿来主义”的前提是吝啬,“送去”之外就得“拿来”。
D.只有运用脑髓,占有,挑选的“拿来主义”,才能给我们注入新的活力。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共11分)
一语未了,只听后院中有人笑声,说:“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黛玉纳罕道:“这些人个个皆敛声屏气,恭肃严整如此,这来者系谁,这样放诞无礼?”心下想时,只见一群媳妇丫鬟围拥着一个人从后房门进来。这个人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黛玉连忙起身接见。贾母笑道:“你不认得他。他是我们这里有名的一个泼皮破落户儿,南省俗谓作‘辣子’,你只叫他‘凤辣子’就是了。”黛玉正不知以何称呼,只见众姊妹都忙告诉他道:“这是琏嫂子。” 黛玉虽不识,也曾听见母亲说过,大舅贾赦之子贾琏,娶的就是二舅母王氏之内侄女,自幼假充男儿教养的,学名王熙凤。黛玉忙陪笑见礼,以“嫂”呼之。这熙凤携着黛玉的手,上下细细打谅了一回,仍送至贾母身边坐下,因笑道:“天下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儿才算见了!况且这通身的气派,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孙女儿,竟是个嫡亲的孙女,怨不得老祖宗天天口头心头一时不忘。只可怜我这妹妹这样命苦,怎么姑妈偏就去世了!”说着,便用帕试泪。贾母笑道:“我才好了,你倒来招我。你妹妹远路才来,身子又弱,也才劝住了,快再休提前话。”这熙凤听了,忙转悲为喜道:“正是呢!我一见了妹妹,一心都在他身上了,又是喜欢,又是伤心,忘记了老祖宗。该打,该打!”又忙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可也上过学?现吃什么药?在这里不要想家,想要什么吃的、什么玩的,只管告诉我;丫头老婆们不好了,也只管告诉我。”一面又问婆子们:“林姑娘的行李东西可搬进来了?带了几个人来?你们赶早打扫两间下房,让他们去歇歇。”
(节选自《林黛玉进贾府》)
脂砚斋评点王熙凤出场:“第一笔,阿凤三魂六魄已被作者拘定了。”这“第一笔”是指文中哪句话?它勾勒出王熙凤什么样的形象特征?


文中加横线的词“竟”有什么表达效果?

选文主要从谁的角度来叙述?这样的叙述有什么作用?


“金陵十二钗”中哪一位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请试分析她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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