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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问之趣味
梁启超
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我觉得天下万事万物都有趣味,我只嫌二十四点钟不能扩充到四十八点,不够我享用。我一年到头不肯歇息。问我忙什么,忙的是我的趣味,我以为这便是人生最合理的生活,我常常想动员别人也学我这样生活。
凡属趣味,我一概都承认他是好的。但怎么才算趣味?不能不下一个注脚。我说:“凡一件事做下去不会生出和趣味相反的结果的,这件事便可以为趣味的主体。”赌钱有趣味吗?输了,怎么样? 吃酒,有趣味吗? 病了,怎么样?……诸如此类,虽然在短时间内像有趣味,结果会闹到俗语说的“没趣一齐来”,所以我们不能承认他是趣味。凡趣味的性质,总是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所以能为趣味之主体者,莫如下面的几项:一、劳作,二、游戏,三、艺术,四、学问。诸君听我这段话,切勿误会:以为我用道德观念来选择趣味。我不问德不德,只问趣不趣。我并不是因为赌钱不道德才排斥赌钱,因为赌钱的本质会闹到没趣,闹到没趣便破坏了我的趣味主义,所以排斥赌钱。我并不是因为学问是道德才提倡学问,因为学问的本质,能够以趣味始,以趣味终,最合于我的趣味主义条件,所以提倡学问。
学问的趣味,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句话我不能回答。凡趣味总要自己领略,自己未曾领略得到时,旁人没有法子告诉你。我这题目:《学问之趣味》,并不是要说学问是如何如何的有趣味,只是要说如何如何便会尝得着学问的趣味。
诸君要尝学问的趣味吗? 据我所经历过的,有下列几条路应走:
第一,无所为。趣味主义最重要的条件是“无所为而为”。凡有所为而为的事,都是以另一件事为目的而以这一件事为手段。为达目的起见,勉强用手段;目的达到时,手段便抛却。例如学生为毕业证书而做学问,著作家为版权而做学问,这种做法,便是以学问为手段,便是有所为。有所为虽然有时也可以为引起趣味的一种方法,但到趣味真发生时,必定要和“所为者”脱离关系。小孩子为什么游戏? 为游戏而游戏。人为什么生活? 为生活而生活。为游戏而游戏,游戏便有趣;为体操分数而游戏,游戏便无趣。
第二,不息。凡人类的本能,只要哪部分搁久了不用,它便会麻木,会生锈。十年不跑路,两条腿一定会废了。每天跑一点钟,跑上几个月,一天不跑时,腿便发痒。人类为理性的动物,“学问欲”原是固有本能之一种,只怕你出了学校便和学问告辞,把所有经管学问的器官一齐打落冷宫,把学问的胃口弄坏了,便山珍海味摆在面前也不愿意动筷了。诸君啊!诸君倘若现在从事教育事业或将来想从事教育事业,自然没有问题,很多机会来培养你的学问胃口。若是做别的职业呢,我劝你每日除本业正当劳作之外,最少总要腾出一点钟,研究你所嗜好的学问。一点钟哪里不消耗了,千万不要错过,闹成“学问胃弱”的征候,白白自己剥夺了一种人类应享之特权啊!
第三,深入的研究。趣味总是慢慢地来,越引越多,像倒吃甘蔗,越往下才越得好处。假如你虽然每天定有一点钟做学问,但不过拿来消遣消遣,不带有研究精神,趣味便引不起来。或者今天研究这样,明天研究那样,趣味还是引不起来。趣味总是藏在深处,你想得着,便要进去。这个门穿一穿,那个门张一张,再不曾看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如何能有趣味? 我方才说:“研究你所嗜好的学问。”嗜好两个字很要紧。一个人受过相当教育之后,无论如何,总有一两门学问和自己脾胃相合,而已经懂得大概,可以作加工研究之预备的。请你就选定一门作为终身正业(指从事学者生活的人说),或作为本业劳作以外的副业(指从事其他职业的人说)。不怕范围窄,越窄越便于聚精神;不怕问题难,越难越便于鼓勇气。你只要肯一层一层的往里面钻,我保你一定被他引到“欲罢不能”的地步。
第四,找朋友。趣味比方电,越摩擦越出。前两段所说,是靠我本身和学问本身相摩擦,但仍恐怕我本身有时会停摆,发电力便弱了。所以常常要仰赖别人帮助。一个人总要有几位共事的朋友,同时还要有几位共学的朋友。共事的朋友,用来扶持我的职业,共学的朋友和共顽的朋友同一性质,都是用来摩擦我的趣味。这类朋友,能够和我同嗜好一种学问的自然最好,我便和他搭伙研究。即或不然,他有他的嗜好,我有我的嗜好,只要彼此都有研究精神,我和他常常在一块或常常通信,便不知不觉把彼此趣味都摩擦出来了。得着一两位这种朋友,便算人生大幸福之一。我想只要你肯找,断不会找不出来。
我说的这四件事,虽然像是老生常谈,但恐怕大多数人都不曾这样做。唉! 世上人多么可怜啊! 有这种不假外求,不会蚀本,不会出毛病的趣味世界,竟没有几个人肯来享受!古书说的故事“野人献曝”,我是尝冬天晒太阳滋味尝得舒服透了,不忍一人独享,特地恭恭敬敬的来告诉诸君,诸君或者会欣然采纳吧? 但我还有一句话:太阳虽好,总要诸君亲自去晒,旁人却替你晒不来。凡属趣味,作者都承认是好的,那么怎样才算趣味呢?
作者认为如何才能尝到学问的趣味?请结合文本作答。
如何理解“太阳虽好,总要诸君亲自去晒,旁人却替你晒不来”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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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 松
残 雪
①那坡上有三株高拔的古松,坡也很高,我将全身贴在树干的巨型鳞片上,仰起头看上面。松枝间有月亮、乱云和青天。我不能久看,因为感到了眩晕——实在是太高了。我的脚下是山泉在咆哮,那是雨后。啊,我沉浸在灭顶之灾的恐惧之中。我下来了,我离开它们,一走一回头,从另外的角度去感受它们的高度。我释然,那并不是世界的末日,树冠上面不是还有两个鸟巢吗?可是贴着树干往上看,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只有在那一点上,真相才会显露。我的小伙伴们在远处追跑,大人们在厨房里烧柴草做饭——我们的晚饭吃得真晚。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困境。那一刻定格成了永恒,无论过去多少年也历历在目。
②后来,我每天上学仍然要经过那三棵巨松,我将它们的形状和风度记得清清楚楚,可是我不再站在树干那里朝上看了。这些松树有一百岁了吗?那上面的情况究竟怎么样呢?有时候,我又觉得它们并不是生活在高空,而是地底。因为大雨使护坡塌方时,我见到过一部分树根。就仅仅展露的这一个角落而言,情况也是吓人的。尽管超出想象,同黑暗大地的纠缠仍然让人心中踏实。只有高空的自由才是最可怕的啊。那上面是什么样的鸟儿?
③有些事懵懵懂懂地经历了,并没有刻意去关注,可就再也忘不了了。启蒙的确是有些神秘,那么,是谁在对我进行启蒙?那时我觉得外婆应该是深通这类奥秘的,但她也并不曾刻意对我进行过启蒙。她只是行动,在半明半暗中同大自然浑然一体。至于启蒙,那是冥冥之中的另一股更强大的力量在做,一定有那样一股力量存在。
④有一晚,没有月,也看不到天,我鼓起勇气又去了那里。阴惨的微光从树枝间透下来,四周那么黑。在我脚下,山泉没有咆哮,而是潺潺地流着。我的弟弟们走到前面去了,我听到他们的只言片语,他们离得那么远,恍若隔世。我用手抚摸着那一个一个的巨型鳞片,我闻到了什么?对了,阳光。真温暖。它们在白天吸收了那么多的阳光,它们在阳光下发出惬意的“喳喳”的声音。我又用耳朵贴上去,我没有听到任何声音,我只是相信那里头有声音。起风了,黑风。我想,此刻,年轮是在生长还是静止不动?忽然,树身明显地抖动了一下,是那只鸟在巢里跳动。一只小鸟居然可以使得这庞然大物发抖!看来我是没法理解那高处的生活了。
⑤我行程万里,走过苍茫的岁月,古松仍在原地。我记得那个坡。坡边垒起的大石块,和坡下轰响着的山泉。熟人告诉我说,那三株大树的格局仍然没有改变。当然,当然。如果改变,那不就像是要改变一个梦一样?你只能重做一个梦,在你的新梦里,古松成了背景,那背景不断变形,但格局始终不变。后来我学会了爬树,但我一次也没有妄想过我可以爬到那么高的处所,那类似于想象末日是怎么一回事。可是我也有了地下的根了,那并非由于蓄意。它们的生长是不受我控制的,既是对我的报复,也是给予我的馈赠。那些无形的盘根错节的一大堆,多少年里头伴随着我远走他乡。
⑥因为对于松的念念不忘,后来我发明了一种“长寿鸟”。那种鸟是通体绿色的,有长长的尾翼,属候鸟,来无影,去无踪。通常,当某个人不知不觉地进入那种永恒境界时,它就悄悄地出现了。它落在亭子的栏杆上,草地上或矮树上。我的“长寿鸟”,大约是松树的变体吧。它在我的小说中尽显风流。
(选自《明报月刊》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日号)第一段“树冠上面不是还有两个鸟巢吗?”一句对鸟巢的反问在文章中起什么作用?
为什么“我”觉得高空的自由才是最可怕的?
“长寿鸟”有哪些象征义?它与作者、古松之间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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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烟
阿 城
老张得了一闺女。老张说,挺好,就是大了别长得像我,那可就嫁不出去了。因此,女儿名美丽,自然姓张。
老张的大学同学都说,叫个美丽,没什么不好,就是俗了点。老张你也是读过书的人,怎么不想个雅点儿的呢?
老张说,俗有什么不好?实惠。这年头你还想怎么着?结结实实的吧。
老张的同学说,结实?那叫矿石好了,叫火成岩。咱们这行就是学了个结实。
老张在大学读的地质。
老张疼闺女。
老张抽烟。老张的老婆说,你要想要孩子,就把烟忌了,书上说,大人抽烟,会影响胎儿的基因。老张正抽到一半儿,马上扔掉,用脚碾灭,戒了。美丽生出来了,老张买了一包烟。老张的老婆说,你叫美丽从小肺就是黑的吗?老张凄凄的样子。老张的老婆说,你抽吧,别在美丽旁边儿抽。
美丽是冬天生的。春天了,老张的老婆抱着美丽出来晒太阳。起风了,老张说,还不回去,看吹着。老张的老婆说,不晒太阳,美丽吃的钙根本就吸收不了。老张说,那就屋里窗户边儿上晒嘛。老张的老婆说,紫外线透不过玻璃,人体吸收钙,靠的就是个紫外线,隔着玻璃,还不是白晒。老张说,那就等风停了。
秋天了,美丽大了点儿,手会指东西,指妈妈,指爸爸,还会抓耳朵,抓妈妈的头发,抓爸爸的鼻子。
一天,老张的老婆抱着美丽,老张在旁边挤眉弄眼,逗得美丽嘎嘎乐,两只小手儿奓着。老张的老婆把美丽凑到老张的脸前,美丽的手就伸进爸爸的嘴里。
说时迟,那时快,老张抬手就是一掌,把母女两个打了个趔趄。老张在地质队,天天握探锤打石头,手上总有百来斤的力气。老张的老婆没有提防,就跌倒了。到底是母亲,着地的关头,一扭身仰着将美丽抓在胸口。
美丽大哭。老张的老婆脑后淌出血来,从来没有骂过人的人,骂人了,老张的老婆骂老张。
老张呆了,浑身哆嗦着,喘不出气来,汗从头上淌进了领子里。
老张进了医院,两天一夜,才说出话来——
一九六0年,闹饥荒,饿死人,全国都闹,除了云南。那年,我毕业实习,进山找矿。
后来,我迷路了。有指南针,没用。我饿,我饿呀。慌,心慌,一慌就急。本来还会想,这下完了。一直就吃不够,体力差,肝里的糖说耗完就耗完。后来就出汗,后来汗也不出了。什么也不敢想,用脑子最消耗热量了。躺着。胃里冒酸水儿,杀得牙软。
后来,从肚子里开始发热,脚心,脖子,指头尖儿,越来越烫。安徒生不是写过卖火柴的小女孩吗?这个丹麦的老东西,他写得对。人饿死前,就是发热,热过了,就是死。
我没死。死了怎么还能跟你结婚?怎么还能有美丽?
我醒的时候,好半天才看得清东西。我瞧见远处有烟。当时,我只有一个念头,烧饭才会有烟。爬吧。
就别说怎么才爬到了吧。到了,是个人家。我趴在门口说,救个命吧,给口吃的吧。没人应。对,可能我的声音太小。我进去了。
灶前头靠着个人,瘦得牙龇着,眼睛亮得吓人。我说,给口吃的。那人半天才摇摇头。我说,你就是我爷爷,祖宗,给口吃的吧。那人还是摇头。我说,你是说没有吗?那你这灶上烧的什么?喝口热水也行啊。那人眼泪就流下来了。
我不管了,伸手就把锅盖揭了。水气散了,我看见了,锅里煮着个小孩的手。纵观全文,“老张疼闺女”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用简洁的语言加以概括。
试分析老张“抬手就是一掌”这一细节在小说中的作用。
你认为小说为什么要以《炊烟》为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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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午餐
刘心武
父亲在世时,曾向我讲述过他年轻时所获得过的一次免费午餐。
那是20世纪20年代。父亲才十七八岁,因为祖父远行,而后祖母对他极为吝啬,所以他离开了家庭,一个人在社会上闯荡。那时他的维生手段之一,是代人投考名牌大学。父亲本人何尝不想进入名牌大学,但纵使他让自己考取了头一名,也没钱缴纳学费。就算学校爱才如渴,准许他减免学费,他也无法应付食宿等方面的开支,而勤工俭学,路子也不是那么好找;惟一的办法,便是设法贷到一笔钱,毕业后尽早归还。谁能贷给他款呢?想来想去,有这种实力并可能情愿的,应在祖父所交往的伯叔辈中。父亲在那一年的夏天为自己去应考,以优异成绩被协和医学院放榜录取,于是筹措入学读书的费用便成了当务之急。他经过一番盘算,决定向一位祖父的老友求助,该人当时在社会上已享有很大的名气,经济状况极佳,并且看着他从小长到大。
父亲找到了住在一所很堂皇的四合院里的那位名人。该人见了父亲,不待父亲发话,便感慨万端地说,我祖父这人性格真够特别,竟可抛下家小一个人远走高飞!又说我后祖母实在不像话,祖父寄回的钱居然一个子儿也不给我父亲,书香门第的后裔沦落成了流浪青年!父亲听了非常感动,原来这位伯伯很了解情况,并关爱着自己,于是便倾诉起自己的具体窘境和祈盼来;名人没听完便有电话打来,一连接听打出了几个电话后,名人便蔼然可亲地对父亲说,中午有个饭局,不妨一同去,席间可以继续聊。
父亲跟着那位名人,乘坐当时仍颇时髦的弹簧马车,到了前门外的“撷英番菜馆”,这是当时显贵名流们才有财力与雅兴去消费的一家最著名的西餐馆。
很多年以后,父亲仍能描述出那一顿午餐的种种情景。祖父在北京时不曾带父亲吃过这么高档的西餐,想到这一点父亲便更加感激那位伯伯的厚待。而这一切都还并不是主要的,更令父亲念念不忘的,是那天席间出现的、几乎都是后来进入历史的人物。刚进入餐厅时父亲惶恐不安,非常自卑。但那位名人牵着他的手引他入席,并向大家介绍说他是祖父的公子,显然祖父在这些人心目中也是有相当分量的,父亲发现席间的名流们对他都很友善,于是也就慢慢放松下来……
那是父亲青年时代所享用到的一次高档、丰美、雅致的免费午餐,令我听来也不禁神往。父亲没有详细地向我讲述这顿免费午餐的结局,但有一点是交代得很清楚的:他没能从那位名流伯伯那里得到另外的帮助。
我问父亲:“您饭都吃了,为什么不要求他借给您钱呢?”
父亲说:“他们一直聊得很欢,我简直没有办法插进话去。”
我再问:“吃完饭,您可以单独向他提呀!”
父亲说:“饭局一散,我发现他们都忙极了,各人都有自己的下一站。我实际上也没有办法找到一个单独的机会。人们都纷纷礼貌地,甚至可以说是带有爱怜之情地跟我握手告别……”
我还问:“那么,您可以再到他家里找他呀!”
父亲说:“也曾有过那样的念头,不过,没有去……”
我说:“是因为觉得,他太虚伪了吧?”
父亲正色道:“不!怎么能怪人家虚伪呢?那顿午餐,人家让我一起去,是出于真心真意的!”
我说:“可是,他到头来没有借给您钱呀!”
父亲说:“这就是我讲这件事给你听,要你悟出来的:别人不该你不欠你!在你一生中,你应该尽量去帮助别人,可是却一定不要有依赖别人的想法!别人可能会向你提供一顿免费午餐,但你自己一生的餐饮和事业,还是需要你自己去挣出来!”
我正琢磨这话,父亲又说:“其实,后来我成家立业以后,也曾无意中这样对待过别人……我可以请他一餐饭,听他诉苦,给他些安慰,可是,要我付出相当的代价帮助他,往往还是下不了决心。也许,除非是你那时不帮他他马上活不下去。人际之间,还是这样为好──可以给一顿免费午餐,却还是希望每个人自己想办法,去安身立命!”
(选白《2006年中国微型小说精选》,长江文艺出版社,有改动)请结合小说第二段的主要内容,简要分析该段在文中的作用。
听了“父亲”的叙述,“我”为什么会得出“祖父的老友”“太虚伪了”的结论?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结合全文简要分析“父亲”这一人物形象。
这篇小说为什么以“免费午餐”为题?作者的创作意图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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沼泽地
(日)芥川龙之介
一个雨天的午后,我在某画展的一个房间里发现了一幅小油画。说“发现”未免有些夸大,然而,惟独这幅画就像被遗忘了似的挂在光线最幽暗的角落里,框子也简陋不堪,所以这么说也未尝不可。记得标题是《沼泽地》,画家不是什么知名的人。画面上也只画着浊水、湿土以及地上丛生的草木。恐怕对一般的参观者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屑一顾吧。
而且奇怪的是,这位画家尽管画的是郁郁葱葱的草木,却丝毫也没有使用绿色。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到处涂着混浊的黄色,就像潮湿的墙上一般晦暗的黄色。莫非这位画家真的把草木看成这种颜色吗?也许是出于其他偏好,故意加以夸张吧?我站在这幅画前面,一边对它玩味,一边不由得心里冒出这样的疑问。
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尤其是前景中的泥土,画得那么精细,甚至使人联想到踏上去时脚底下的感觉。这是一片滑溜溜的淤泥,踩上去噗哧一声,会没脚脖子。我在这幅小油画上找到了试图敏锐地捕捉大自然的那个凄惨的艺术家的形象。正如从所有优秀的艺术品感受到的一样,那片黄色的沼泽地上的草木也使我产生了恍惚的悲壮的激情。说实在的,挂在同一会场上的大大小小、各种风格的绘画当中,没有一幅给人的印象强烈得足以和这幅相抗衡。
“很欣赏它呢。”有人边说边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觉得恰似心里的什么东西给甩掉了,就猛地回过头来。
“怎么样,这幅画?”对方一边悠然自得地说着,一边朝着《沼泽地》这幅画努了努他那刚刮过的下巴。他是一家报纸的美术记者,向来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身材魁梧,穿着时新的淡褐色西装。
这个记者以前曾经给过我一两次不愉快的印象,所以我勉强回答了他一句:“是杰作。”
“杰作吗?这可有意思啦。”记者捧腹大笑。
大概是被他这声音惊动了吧,左边看画的两三个人不约而同地朝这边望了望。我越发不痛快了。
“真有意思。这幅画本来不是会员画的。可是因为作者本人曾反复念叨非要拿到这儿来展出不可,经他的遗族央求审查员,好容易才得以挂在这个角落里。”
“遗族?那末画这幅画的人已经故去了?”
“死了。其实他生前就等于是死了。”
不知不觉间,好奇心战胜了我对这个记者的反感。我问道:“为什么呢?”
“这个画家老早就疯了。”
“画这幅画的时候也是疯着的吗?”
“当然喽。要不是疯子,谁会画出这种颜色的画呢?可你还在赞赏,说它是杰作哩。这可太有趣儿啦!”
记者又得意洋洋地放声大笑起来。他大概料想我会对自己的无知感到羞愧;要不就是更进一步,想使我对他鉴赏上的优越留下印象吧。然而他这两个指望都落空了。因为他的话音未落,一种近乎肃然起敬的感情,像难以描述的波澜震撼了我的整个身心。我十分郑重地重新凝视这幅沼泽地的画。我在这张小小画布上再一次看到了为可怕的焦躁与不安所折磨的艺术家痛苦的形象。
“不过,听说他好像是因为不能随心所欲地作画才发疯的呢。要说可取嘛,这一点倒是可取的。”
记者露出爽快的样子,几乎是高兴般地微笑着。这就是无名的艺术家我们当中的一个人,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从人世间换到的惟一报偿!我浑身奇怪地打着寒战,第三次观察这幅忧郁的画。画面上,在阴沉沉的天与水之间,潮湿的黄土色的芦苇、白杨和无花果树,长得那么生气蓬勃,宛如看到了大自然本身一般……
“是杰作。”我盯着记者的脸,斩钉截铁地重复了一遍。
(摘自《世界文学名著经典文库》)文中说“我越看越感到这幅画里蕴蓄着一股可怕的力量”,其中蕴蓄着的“一股可怕的力量”指的是什么?
“记者”这一人物形象有怎样的特点?在文中起什么作用?
小说以“沼泽地”为题有什么用意?
“我”两次评价《沼泽地》是杰作,两次“是杰作”的含意分别是什么?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认为能称得上“杰作”的艺术作品应具备怎样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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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的花朵
李雪峰
①四月的时候,星星点点的蒲公英便绽开了,它们像细碎的阳光,金黄在春天氤氲着丝丝缕缕乳白地气的田塍上,印满牛羊蹄印的纷乱村间小道两侧,甚至在山坳背阴处那些还没有融化的一片一片的残雪里,甚至村庄生满幽绿苔藓的墙基或台阶缝隙里,或者那些泥土斑驳墙头生满了蓬草的残墙败垣上。
②蒲公英开花了,它从草长莺飞的春天,绽开过长长的春天,它那微小鹅黄的花盏,甚至金黄到秋天的深处,满山遍野的野菊染尽乡村山野的时候,还有三三两两的蒲公英开着呢,它们或瑟瑟地开在一个风霜落不到的岩石下,或开在一蓬枯白得如同旧白线的枯草蓬子里,像一簇簇微微燃烧的火苗。它们黄茸茸地亮着,泥土就还醒着,村庄就还醒着,鸟儿和虫子就还醒着,直到一场漫天漫地的鹅毛大雪之后,它们在白皑皑的雪层下沉睡了,泥土就也沉沉地睡去了,村庄以及世界上的一切也都沉沉睡去了。
③蒲公英是春天最早醒来的,它醒了,大地就醒了,村庄的春天就醒了,村庄新一轮的岁月就醒了。村庄的女人们在乍暖还寒的初春就早早把它们带进邻近的城市里,那时它们有的刚刚冒芽,有的刚刚鼓起三五个青豆般嫩嫩的蕾,有的刚刚绽开了黄茸茸的一两朵花。它们被摆放在城市拐角处的冰冷马路上,但更多的是被放在简陋的竹筐里,在村庄女人高一声低一声的胆怯叫卖声中,流浪在城市的喧嚣声或那一条条仄斜而沉寂的幽长小巷里。
④它们是到城市寻找它们的亲戚的。
⑤那些从乡村走进城市的人,那些在城市里生活了多年,但根须还没有从乡间泥土里全部拔出来的人,那些在市声里沉睡,但梦的脚趾还常常粘满泥土的人,他们都是蒲公英的亲戚,他们常常会买几小扎的蒲公英,把它晾干了冲茶,或把它冼净剁碎了掺杂着作为食物,败火祛毒,给身心重新赋予乡野的清爽之气和生活的自然气息。
⑥我也是蒲公英的一个亲戚,从一百二十多里远的乡下老家到这小城里来生活,二十余年了,从一个乡间的木讷青年,成了小城市井中的一个临近不惑的人。我也常常买三五扎蒲公英冲茶,或者剁碎了摊几张饼子吃。
⑦去年深秋时,我又买回了十几扎蒲公英,那是些十分新鲜的蒲公英,叶子虽然已经被霜蜇得有些灰黑了,但褐色的根茎却饱满丰盈,粘着些湿漉漉的泥土,许多蒲公英已经鼓了些米粒大小的青蕾。我把它们淘洗干净,摊放在竹筛里静静地晾晒。有一个午后,我发现已经晾晒了几天的蒲公英,有几朵竟然又开花了,那金黄色的花朵,在根叶已经被晒得一片灰黑的竹筛里分外地耀眼,它们在秋天的阳光里闪着金黄的光泽,像一粒粒淡定的阳光,又像一粒粒金色的星星。
⑧又过了许多天,我发觉那些蒲公英已经彻底风干了,而许许多多的花蕾都已绽开过,花朵早谢了,然后成了一朵朵绒球,当晚风轻轻一吹,那些绒球便沸沸扬扬成一朵一朵的白絮飘起来,像一片片飞扬的微雪,从竹筛里飞扬到阳台上,然后飘过高高的楼顶,飞进了远远的天空里,随着一缕一缕的风飞走了。
⑨它们是要飞成天上的白云,是要随着那些流浪的云朵,飞回到遥远的乡间的田塍上、山坳里,是要迢迢地回到自己的乡野老家吗?
⑩花朵是植物的心灵,是一棵草或一棵树的灵魂,而蒲公英的灵魂已跟着一缕晚风或流云迢迢回到了它的老家去,来年,它们将又会在河畔、在山涧萌芽,展叶,开花,重新点燃自己的乡野或田园。而一个辗转离乡的人,一个为生计而漂泊游离自己故园的人,他们什么时候能让自己的心灵回到自己的老家,什么时候能让自己的灵魂回到那生育和养育我们生命的那一片泥土上呢?
⑾灵魂或许是不会流浪的,它既已注定永远属于某一粒土,不管岁月多么的苍凉,不管脚步多么的遥远,不管回家的路是多么的漫长,不管生命是多么的沉重,它们都是一定要飞回去的,回到那一粒熟稔温热的泥土上,回到那一缕低低盘旋的炊烟里,回到那一条歪歪的田塍上,回到那一声苍老的召唤里……
(选自2006年第8期《散文百家》)文章的第一段与第二段同是写蒲公英,二者写作角度有何不同?这两段各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
联系上下文,从两个方面说说你对“它们是到城市寻找它们的亲戚的”这句话的理解。
请用一句话概括文章第七、八、九三段的主要内容,并说一下作者写这些内容有哪些作用。
有人说“去掉文章的最后一段,行文更加紧凑,有意味”,你对此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