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考甘肃白银卷】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转场的哈萨克
十月,乌尔这拉克决定辞职了。
父亲三天前的电话,告诉他要转场到冬季牧场去。上百只牲畜,是他们家的全部财产,需要一起完成迁徙,这是一项非常浩大的“工程”。父亲已经年迈,需要人去帮他。鸟尔达拉克是长子,下面只有一个还在读高中的妹妹,他必须回去。哈萨克族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马背民族。他们为了牲畜的生长,要在春夏秋冬辗转于四个牧场。这些年牧场退化,他们转场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只能夏季一个牧场,冬天迁到一个暖和一点的过冬处。
乌尔达拉克今年七月从鸟鲁木齐的大学毕业,好不容易在一家经营医疗器材的公司找到了工作。这已经让很多不得已而回到家乡的同学艳羡了。大学时每到转场,乌尔达拉克都请假回家,帮家里打理异常辛苦的转场。可现在刚刚找到工作,马上请那么长时间的假,领导很难理解,更难同意。
鸟尔达拉克和父亲在电话中发生了争吵,他觉得现在转场可以租用汽车,不用像以前那样骑马赶着羊群和骆驼。他说很多同学的家里已经用汽车运输物资和牲畜转场了。可是当父亲听到这些时变得异常生气。老人觉得,一个哈萨克人必须尊重传统,-f尔达拉克作为长子必须继承这些。
回到家已经是三天以后的夜晚,乌尔达拉克只跟母亲和妹妹打了招呼,并没有跟父亲说话。为了转场,工作丢了。父亲那晚安排着第二天的工作,要求乌尔达拉克独自完成拆卸毡房、查看病兽的事。乌尔达拉克回答:“以前都是跟着你做,我自己不会干。”父亲大怒:“哪个哈萨克男人不会做这些就是度物!”乌尔达拉克也不示弱:“我不需要靠做这些来生活。”话音刚落,父亲的马鞭就扫过来。鸟尔达拉克流着泪,拿起强光手电,走出了毡房。
第二天清晨,父亲宰了生病的羊煮了肉。鸟尔达拉克在母亲的协助下拆卸了毡房。
迁徙开始了,女人负责孩子和家当,男人要驱赶并追回跑丢的牲畜。当有大卡车拉着其他转场的人家从他们的身边开过时,父亲则用嘲讽的口气问候车上的族人。鸟尔达拉克不多言语,只是在父亲的指挥下扬鞭策马。
五天的迁徙终于完成了。父亲搭建毡房,母亲煮奶茶准备吃食。-尔达拉克准备宰杀体弱不能过冬的牲畜,用于狂欢聚会。转场完成,人们都会聚在一起喝酒庆祝。
狂欢那晚,乌尔达拉克独自走出了毡房。刚才他听到父亲跟族人讲,他不想让女儿高中毕业就回家出嫁,他希望女儿也考上大学到城市里去。鸟尔达拉克嘴角嘲讽地抽了一下,心想:考上大学又有什么用,找到工作不是还得回来转场吗?
秋夜,乌尔达拉克感觉到孤独、无助。工作已经辞了,父亲难道是真要让他回家放羊吗?
“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取名-尔达拉克吗?”父亲突然出现在他的身后,扔给他一件羊皮背心。
“乌尔达拉克在哈萨克语中的意思就是孤独的人。哈萨克在草原上已经越来越孤独,牧场快养不活我们了。
父亲坐在一块石头上,示意乌尔迭拉克也坐下。“这是我们家最后一次转场,明年春天,我和你母亲就要去定居点了。政府在县城旁边修了很多房子,免费给我们住。你明天就回城做个城里人吧,你妹妹要是考上大学,让她也去。”父亲说着话,点了根烟。寒冷的空气中,白烟缭绕着特别显眼。
他并没有看到鸟尔达拉克脸上的意外,继续说道:“我只是想你回来跟我学会如何转场,
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我老了,草场一年不如一年,在马背上的日子要结束了。我只想我唯一的儿子,虽然进了城,但还是哈萨克,他应该知道怎么在马背上过日子。”
那晚,乌尔达拉克喝了很多酒,第二天独自回城了。回城的路上,他看到了很多定居点的房子星罗棋布在城市的边缘。他想,那里真的是哈萨克的归宿吗?
(选自《中学生阅读》2014年第2期)乌尔达拉克的父亲为什么坚决让儿子回家帮忙转场?
文中两个加点的“嘲讽”各有什么含义?
文中的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
分析文章2-4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你认为乌尔达拉克有必要学会在马背上过日子吗?为什么?
蓝色的蓝丁立梅
①她报出她的姓时,我们都讶异极了。“蓝,蓝色的蓝。”她笑着说,红唇鲜艳。继而介绍她的名,居然单单一个字,蓝。她的名字,蓝蓝。那会儿,我们正站在蓝蓝的湖边,蓝蓝的天空倒映在湖中,如一大块蓝玉。她的名字,应和了眼前的景色。如此诗意,真是让人妒忌。
②我们一行人游西藏,她是半道上加进来的。之前,她一个人已游完拉萨,还在一家医院里做了一天的义工。“也没做什么啦,就是帮人家拿拿接接的。”她满不在意地大笑起来。灿若一朵木棉花。五十多岁的人,看上去不过四十出头,明丽得很。小导游喊同团稍上年纪的女人阿姨,却叫她,蓝蓝姐。她乐得眉毛眼睛都在笑。
③我们都羡慕她的明媚和精神气。几天的西藏行走,我们早已疲惫不堪,高原反应也还在折磨着大家,一个个看上去灰头土脸的,她却精神饱满得如枝叶葱茏。“你真不简单!”我们由衷地夸她。她听了,哈哈大笑,开心极了。
④她爱笑,热情,说话幽默。一团的人,分别来自不同地方,彼此间有戒备,一路上都是各走各的,少有言语。她的到来,恰如煦风吹过湖面,泛起水花朵朵。众人受她感染,都变得活泼起来亲切起来,有说有笑的。原来,大家都不是生来冷漠的人哪。很快地,她跟全团的人混熟了。这个头疼,她给止疼药;那个腹泻,她给止泻药;有人削水果,不小心被刀划破了手,她伸手到口袋里一掏,就掏出几块创可贴来。仿佛她会变魔术。大家对她敬佩和感激得不得了,她却轻描淡写地说:“这没什么,我只不过多备了点常用药。”
⑤西藏地广路遥,一个景点到另一个景点往往相距几百公里,要翻过许多座山,涉过许多条河。天未亮,我们就摸黑上路,所有人都睡眼惺忪,根本来不及收拾自己,只把自己囫囵塞进车子了事。她却披挂完整,眼影、眉线、口红,样样不缺,妆容精致。我们忍不住看她一眼,再看一眼,心里生出无限的感喟与感动来。
⑥知道她的故事,是在纳木错。面对变幻无穷、风光诡异的圣湖,她孩子一样欢呼奔跑,然后,突然双膝跪下,泪流满面。我们都吓了一跳,正愣怔着不知怎么办才好时,听到她喃喃地说:“感谢上帝,我来了。”
⑦原来,她身患绝症已两年。医生宣判的那会儿,她只感到天崩地裂。她在意过很多,得失名利,都曾是她主题曲。她玩命地去争,甚至因此忽略了家庭,让自己憔悴不堪。当她知道自己的生命,只剩下短短三个月时,双手曾经紧握着的那一些东西,都成了浮云,她只要自己能活。
⑧她重新打理自己的生活,养花种草,出门旅游,还常常去做义工,生命变得充盈起来。每天清晨睁开眼,看到窗外第一缕阳光,她的心里都会腾起一阵欢喜:感谢上帝,我又拥有了一天!她把每一天都当做是崭新的,是自己的重生。所以,心中时时充满感激。她活过了医生预言的三个月,活过了一年,活过了两年,还将活下去。
⑨我们听得涟漪四起。生命本是如此珍贵,当爱惜。我们不再说话,一起看湖。眼睛里,一片一片的蓝,相互辉映交融。
⑩那是湖的蓝,天的蓝,广阔无垠。作者丁立梅曾经说过:“什么是奇迹啊?对于我们绝大多数寻常人来说,奇迹就是你没有被打败,你战胜了你自己。”结合这句话,说说文中的“她”是如何创造奇迹的。
第⑤节中“我们忍不住看她一眼,再看一眼”,“看”到了什么?作者为什么要重点描写这一细节?
请你从语言运用的角度赏析以下两句话。
(1)几天的西藏行走,我们早已疲惫不堪,高原反应也还在折磨着每一个人,一个个看上去灰头土脸的,她却饱满得枝叶葱茏。(从写作手法的角度赏析)
(2)她的到来,恰如煦风吹过湖面,泛起水花朵朵。(从修辞手段的角度赏析)文章开头写“蓝蓝的湖边,蓝蓝的天空”,结尾处又写到了“湖的蓝,天的蓝”,有什么作用?
《本命年的回想》选段
腊月初一晚上,家家炒花生、炒瓜子、炒玉米花儿;炒完一锅又一锅,一捆捆柴禾捅进灶膛里,土炕烫得能烙饼。玉米粒儿在拌着热沙子的铁锅里毕剥毕剥响;我奶奶手拿着锅铲,口中念念有词:“腊月初一蹦一蹦,孩子大人不得病。”花生、瓜子、玉米花儿炒熟了,装在簸箕里,到院里晾脆,然后端进屋来,一家人团团围坐,大吃大嚼。吃得我食火上升,口舌生疮,只得喝烧糊了的锅巴泡出的化食汤。化食汤清净了胃口,烂嘴角的食火消退,又该吃腊八粥了。小米、玉米糁儿、红豆、红薯、红枣、粟子熬成的腊八粥,占全了色、味、香,盛在碗里令人赏心悦目,舍不得吃。可是吃起来却又没有个够,不愿放下筷子。喝过腊八粥,年昧儿更浓重。在选文中,作者主要回忆了过年前当地什么风俗趣事?
请从修辞角度赏析文中画线句“炒完一锅又一锅,一捆捆柴禾捅进灶膛里,土炕烫得能烙饼”
选文描述了过年前忙碌而热闹的氛围,请你作认真思考并体会其用意?
亲亲麦子张佐香
①麦子是一枝灿烂而实在的花朵,开在万里田畴之上,开在农民心坎上。
②麦子的颗粒很美,有土壤般朴素柔和的质地和本色。一粒麦子是美丽的,一棵麦子是美丽的,一地麦子还是美丽的。麦子生命的每一个过程都是美丽的。麦子原本是一粒种子,浸润了阳光、空气、水分,结出黄灿灿的麦粒,丰富了我们的血液和躯体。麦子用它的物质颗粒和精神内核书写着人类的历史。
③当秋阳拂照四野,耕耘完的田畴袒露出丰腴的肌肤。随着父亲手臂的挥动和铿锵的步伐,麦粒穿过深秋的空气落入土地。田野上空一阵又一阵金色的雨在秋阳里一闪一闪。父亲脸上荡漾着微笑的涟漪,把麦粒交给生命的家园。种子要想不丢失自己.就必须走回它生命的家园,走向疏松湿润的土壤,吸收大地的微温和芬芳。在秋雨的润泽下,绿色的剑刺破黑暗的泥土指向天空。嫩嫩的绿芽儿探出头来,它们挨挨挤挤地住在一起,以盛大的形式展开,以集体的力量显示其生存的意义。
④麦子从容地迈过冬天的门槛,第一个用绿色的手与春天紧握。清纯的麦苗相依相扶、牵牵连连,一直铺向遥远的远方。瞬间,万野绿遍,大地尽染。麦子在一望无际的田畴尽情地拓展绿色的海洋。大地融进了蓝天,蓝天陷进了绿海。此时的乡亲们忙着在麦海里除草施肥。麦子在人类的呵护下,展示着拔节吐穗、开花灌浆的生命过程,麦子和人类在和谐中相互期待、相互拥有。
⑤麦子把生命之花开在头部,最完美地接受阳光雨露。麦子终于完成了对生命的雕塑,不动声色地吐露出饱满的穗子。麦穗就是国徽上的那穗。麦穗是绝妙的艺术品。数十粒麦子团结起来,井然有序地排列成一个柱体。麦粒大头朝下,小头尖尖向上,汗滴一般.而麦芒如剑直指蓝天。风来了,麦浪一波又一波,似乎整个大地都跳起了舞。父亲去看麦子的长势,怜惜地扯下几根麦穗搓着,然后眯起眼,吹起麦芒,将一手心鲜嫩的麦粒倒进嘴里。我去嗅麦子清香的味道,像掬起一捧水那样,用双手捧着几株麦穗,将脸贴在它们的上面。我手捧着它们表达我的亲近。在我心里,麦子就是我永远的亲人。
⑥看母亲割麦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镰刀闪着星月一般俏丽的锋芒。母亲一手抡开镰刀,一手揽麦入怀。镰刀贴着地皮,挥出一道优美的弧线。瞬间,麦子便倒进母亲温暖的怀里。顺手,母亲抽出一绺作要子,就势将麦子翻转过来,捆好。麦捆从腋间滑落下来,躺在田垄上。这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农民为麦子备好行囊,走进炊烟袅袅的村庄。麦子收后的田野静静如茬。母亲细心地寻找麦穗,唯恐遗漏一粒,像在寻找土里的珍珠。融入了阳光、雨露、汗水的麦粒,是大地之树结出的鲜亮的果子,是大地母亲分泌的乳汁,哺育着人类。麦子是芸芸众生生命的基本元素,锻造着我们的灵魂。
⑦麦子从容地走完真善美的一生,生根、长叶、开花、结果、奉献……麦子,普通而神圣的麦子,朴素而雅致的麦子,养育我们血脉和精神的麦子,弥漫着文化意蕴,流淌进海子纯洁的诗篇。面对你,我满心是俯首膜拜,诚谢敬仰!阅读全文,说说作者是从哪些方面来表现麦子“真善美的一生”的?
结合文意,赏析划线句子。
麦粒大头朝下,小头尖尖向上,汗滴一般,而麦芒如剑直指蓝天。作者在第②段说“麦子用它的物质颗粒和精神内核书写着人类的历史”怎么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联系全文,说说作者主张“亲亲麦子”的理由有哪些。
①一个人能有成就,首先是因为他对那件事有兴趣。兴趣是什么呢?就是人追求完美事物的一种本能。孩子对糖块有兴趣,老人对忆旧有兴趣。人们对休闲、娱乐、美食、华服有兴趣,更对学习、开拓、创造有兴趣。
②兴趣是人的天性,人要学会发现兴趣,保护兴趣,扩大兴趣。“天生我才必有用”,李白这句话是没有错的。兴趣是寂夜里飘着的萤火虫,常在你不经意时灵光一闪,有人及时捕捉到了自己的兴趣,有人却在兴趣敲门时木然无应,错过了机遇。歌德的父亲安排歌德学法律,他却对文学、科学有兴趣;伽利略的父亲安排伽利略学医学,他却对物理、天文有兴趣。每一届诺贝尔奖公布后,记者总要向得主提这样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从事这项研究?”大部分人的回答是“不为什么,就是因为对它感兴趣”。
③达尔文小时候对生物有兴趣。一次,他在野外看见一只未见过的甲虫,就用右手捉住;又见一只,即用左手捉住。这时又发现第三只,情急之下他将一只放入口中,腾出手来去捉第三只。不想嘴里那只甲虫放出一种辛辣刺激的液体,他“哇”地一声,三只全跑了。可以看出,这时他的兴趣还是一种孩童式的天性。但是,由此出发,他后来毅然参加了贝格尔舰的环球考察,一走五年。每到一地,就采挖生物标本,托运回国。五年后,他定居伦敦郊外潜心研究这些资料,冷板凳一坐就是20年。1859终于出版了《物种起源》,创立了进化论。对于达尔文而言,是目标和毅力巩固和延伸了他的兴趣。可见,要取得成就,还得将它转化为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毅力。
④要想有更大的成就,兴趣还得转化为一种责任,必得担大责,才能有大成。比如许多文学少年,当初只是因语言优美、情节曲折而对文学产生兴趣。但真正要成为大作家,如鲁迅,则非得有为时代、为民众立言的责任心不可。至于说到社会活动家,更是要心忧天下,以身许国。兴趣只有在注入了毅力和责任之后才算成熟,才能抗风雨,破逆境,到达胜利的彼岸。
⑤总之,兴趣是成就人生的一粒种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先得找见自己的兴趣是瓜还是豆。只要我们像达尔文、鲁迅一样,一开始就认定要收获硕果,栉风沐雨几十年,就一定能享受到秋收的喜悦。细读文章,用自己的话概括作者的论点。(2分)
文章第③段主要运用什么论证方法?有什么作用?
今年第一季度我国车市销量增长最快的是豪华车,其中高档大排量的宝马进口车同比增长82%以上,大排量的多功能运动车SUV同比增长48.8%。与此相对照,不少发达国家都愿意使用小型汽车、小排量汽车。提倡低碳生活方式,并不一概反对小汽车进入家庭,而是提倡有节制地使用私家车。日本私家车普及率达80%,但出行并不完全依赖私家车。在东京地区私家车一般年行驶3000至5000公里,而上海私家车一般年行驶1.8万公里。国内人们无节制地使用私家车成了炫耀型消费生活的嗜好。有些城市的重点学校门口,接送孩子的私家车常常将周围道路堵得水泄不通。阅读短文,简要说明国人应树立怎样的私家车消费观念,才符合“低碳生活”的要求。
画线句主要运用什么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