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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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瀚的苍穹中,日出日落,月盈月亏,星星显现又隐去,天体的运行是那样地有序。在希腊语中,“宇宙”的本义就是“秩序”。毕迭哥拉斯学派把音乐的和谐现象推广到整个宇宙中,宇宙的和谐有序也产生于数的比例。进入奴隶社会后,希腊哲学家开始用自己的思维结构来代替神话。他们普遍企图寻找一种统摄世界万物的原素或元素。有人把水说成是世界的本原,有人把火说成是世界的本原,毕达哥拉斯学派把数当做万物的本原。
数怎样成为万物的本原呢?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由一产生二,由一和二产生出各种数目。一是点,二是线,三是面,四是体,从体产生出一切形体。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本原说是对世界做出的形而上的、哲学的解释,这是它的积极意义。毕达哥拉斯是第一个使用“哲学”(原意为“爱智”)这个术语的人。然而,数本原说也有它的局限性。它带有神秘色彩,和神话很接近。毕达哥拉斯学派直接宣称数是神,神首先是数。现在刚入小学的学生都知道,前四位数l、2.3.4相加等于10,而这个发现却使毕达哥拉斯学派惊讶不已,那毕竟是二千五百年前。毕达哥拉斯学派把10看为玄之又玄的、完满的数。所以,数本原说对世界的解释还是神话学的和宗教的。
毕达哥拉斯学派用数的和谐来解释宇宙的构成和宇宙的美,他们把数学、音乐和天文学结合起来。数是宇宙的本原,宇宙内的各个天体处在数的和谐中。他认为太阳和地球的距离是月亮和地球距离的两倍,金星和地球的距离是月亮和地球距离的三倍。每个天体也都处在一定的比率中。天体的运行是和谐的,距离越大的天体运动越快,并发出高昂的音调;距离越小的天体运动越慢,并发出浑厚的音调。和距离成比率的音调组成和谐的声音,这就是宇宙谐音。可以听到、可以看到、可以触摸的宇宙,总之,具体可感的宇宙是最高的美。
后来,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亚里士多德在《论天》中也描述了宇宙的美。根据柏拉图的描绘,在广袤的苍穹中,各种星体有序地、交错地、多层次地做旋转运动。这确实是一幅瑰丽奇妙的图景。亚里士多德看来,宇宙的球体是最美的,它永恒地、匀速地圆周运动也是最美的。宇宙就像一支合唱队。指挥示意开始,合唱队就一齐高歌,有些音高,有些音低,由这些不同的音调组成和谐悦耳的曲子。希腊美学家关于宇宙结构的理论不是精确的天文学理论,他们对宇宙的描述是诗意的、审美的。对宇宙美的观照是希腊美学的一个重要特点。
(摘编自凌继尧《美从何处寻·数的和谐》)
下列关于毕达哥拉斯学派观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音乐的和谐是由数的比例造成的,他们把音乐的和谐现象推广到宇宙中,从而表达了对宇宙的理解。
B.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一生二,同时由一和二产生各种数目;一是点,二是线,三是面,四是体,从体产生出所有形体。
C.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天体运行是和谐有秩序的,能发出高昂音调的天体比能发出浑厚音调的天体体积大,运行速度快。
D.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数的和谐可以解释宇宙的构成和宇宙的美,宇宙内的各个天体处在数的和谐之中,宇宙的本原是数。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有的希腊哲学家把水说成是世界的本原,有的希腊哲学家把火说成是世界的本原,有的希腊哲学家把数说成是世界的本原。
B.毕达哥拉斯学派惊讶于前四位数1.2.3.4相加等于10,它们把10看得很神秘,很完美,和神话接近,宣称这就是神。
C.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认识到宇宙美的共同特征是和谐,这种和谐表现为数的和谐、星体的运动和谐。
D.柏拉图描绘的宇宙美是广袤的苍穹中,各种星体有序、交错、多层地旋转运动;亚里士多德描绘的宇宙美是球体永恒、匀速地做圆周运动。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进入奴隶社会后,希腊哲学家开始用自己的思维思考宇宙,他们的思维结构已经代替原始社会意识形态的神话。
B.宇宙是能听到、能看到、能触摸到的,在美学意义上,它是最高的美;宇宙的谐音是音调和距离成比率组成和谐的声音。
C.数本原说对世界的解释还是神话学和宗教领域的,这从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神首先是数,数就是神中可以看出。
D.观照宇宙美是希腊美学的一个重要特点,希腊美学家关于宇宙结构的理论虽然不是精确的天文学理论,但他们的描述是诗意的、审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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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胡同第几槐
刘心武
五十八年前跟随父母来到北京,从此定居此地再无迁挪。
北京于我,缘分之中,有槐。童年在东四牌楼隆福寺附近一条胡同的四合院里居住。那大院后身,有巨槐。那株巨槐,我仰起头,脖子酸了,还不能望全它那顶冠。巨槐叶茂如伞,网住好大一片阴凉。最喜欢它开花的时候,满树挂满一嘟噜一嘟噜白中带点嫩黄的槐花,于是,就有院里还缠着小脚的老奶奶,指挥她家孙儿,用好长好长的竹竿,去采下一笸箩新鲜的槐花,而我们一群小伙伴,就会集合到他们家厨房附近,先是闻见香气,然后,就会从老奶奶让孙儿捧出的圆形盖帘上,分食到用鸡蛋、蜂蜜、面粉和槐花烘出的槐花香饼……
后来我搬出那四合院了,但依然会在梦里来到巨槐之下,梦境是现实的变形。我会觉得自己在把一根长长的竹竿,吃力地举起——不是采槐花,而是采槐花谢后结出的槐豆——如果槐花意味着甜蜜,那么槐豆就意味着苦涩,过去北京胡同杂院里生活困难的人家,每到槐豆成熟,就会去采集,将它晾干后卖给药房做药材……在梦里,我费尽力气也揪不下槐豆来,而巨槐顶冠仿佛乌云,又化为火烫的铁板,朝我砸了下来,我想喊,喊不出声,想哭,哭不出调……噩梦醒来是清晨,但迷瞪中,也还懂得喟叹:生存自有艰难面,世道难免多诡谲……
除了院子里的槐树,还有更可爱的胡同路边的路槐。槐树有多种,国槐虽气派,若论妩媚,则似乎略输洋槐几分。洋槐开花在春天,一株大洋槐,开出的花能香满整条胡同。
北京胡同四合院树木种类繁多,而最让我有家园之思的,是槐树。
东四牌楼附近,现在仍保留着若干条齐整的胡同。胡同里,依然还有寿数很高的槐树,有时还会是连续很多株,甚至一大排。不要只对胡同的院墙门楼木门石墩感兴趣,树也很要紧,槐树尤其值得珍视。青年时代,就一直想画这样一幅画,胡同里的大槐树下,一架骡马大车,静静地停在那里,骡马站着打盹,车把式则铺一张凉席,睡在树荫下,车上露出些卖剩的西瓜……这画始终没画出来,现在倘若要画,大槐树依然,画面上却不该有早已禁止入城的牲口大车,而应该画上艳红的私家小轿车……
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一说,倘若单俯瞰东四牌楼或者西四牌楼一带,则青瓦灰墙仿佛起伏的波浪,而其中团团簇簇的树冠,则仿佛绿色的风帆。这是我定居五十八年的古城,我的童年、少年、青年、壮年的歌哭悲欢,都融进了胡同院落,融进了槐枝槐叶槐花槐豆之中。
不过,别指望我会在这篇文章里,附和某些高人的高论——北京的胡同四合院一点都不能拆不能动……城市的改变当然包括着拆旧与建新,拆建毕竟是一种活力的体现,而一个民族在经济起飞期的亢奋、激进乃至幼稚、鲁莽,反映到城市规划与改造中,总会留下一些短期内难以抹平的疤痕。我主张在北京旧城中多划分一些保护区,一旦纳入了保护区就要切实细致地实施保护。在此前提下,对非保护区的拆与建都采取个案分析,该容忍的容忍,该反对的反对。发展中的北京确实有混乱与失误的一面,但北京依然是一只不沉的航空母舰,我对她的挚爱,丝毫没有动摇。
最近我用了半天时间,徜徉在北京安定门内的旧城保护区,走过许多条胡同,亲近了许多株槐树,发小打来手机,问我在哪儿。我说,你该问:岁移小鬼成翁叟,人在胡同第几槐?
(取材于《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一直想画一幅画,表达他对北京的热爱,但因生活经历的变化,一直没有画这幅画。
B.作者心中前后两幅画的画面虽有变化,但大槐树不变,表明作者对北京的传统生活始终热爱。
C.作者在文中一再指出五十八年定居在北京,是为了强调北京与自己一生相伴,密不可分。
D.过去从空中俯瞰北京,中轴线上有“半城宫殿半城树”之说,这显示老北京与古槐相依相存。

E.虽然作者对胡同四合院很有感情,但他认为将胡同四合院全部拆掉是北京发展必需的过程。
在不同时期,“那株巨槐”给“我”的感受不同。请分别概括“我”童年时和搬出四合院后对巨槐的感受。
作者在文末用两句自创的诗句作结,作者这样写想表现什么?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9分,每小题3分)
“举国体制”淡出正其时
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是以双重的巨大喜悦落下帷幕的。除了主办成功的喜悦,还有“金牌丰收”的喜悦。于是,一些人士很振奋地说,累累金牌证明体育“举国体制”非常有效,中国竞技体育应当继续高举“举国体制”大旗走下去。我们对此万难苟同,并深以为在此次金牌盛宴之后,中国应当告别“举国体制”,启动体育领域的全面改革。
竞技体育领域不是孤立于当代中国变革版图的孤岛,体育改革拖不起也等不起了!
不可否认,中国人在奥运会上获得金牌是很荣耀、很兴奋的事情,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增加中国作为体育大国乃至世界强国的自豪感,可谓意义重大。不过,金牌是有成本的。因为中国的竞技体育一直实行传统计划经济框架下的“举国体制”,所以,金牌投入主要依靠纳税人的钱,依赖国家资源。虽然官方对金牌项目所涉成本一直未予公布,媒体对单块金牌成本的估算,也曾出现从六七千万元至7亿元的不同说法,难以证实或证伪,但现代竞技体育竞争激烈,中国为实现“奥运增光项目”多年来耗资不菲,此次北京奥运会拿下51块金牌更是代价高昂,应当是不争的结论。可以肯定,绝大多数在赛场上、在电视机前为金牌激情难抑的普通公众,对为金牌付出如此代价是没有心理准备的。
进一步说,投入与产出也并不对称。“举国体制”着眼于层层选拔、封闭培养专业运动员,在占用了大量资金后无法对大众体育形成带动力。国家培养的金牌选手们可成为各种商品的形象代理,但巨额现金收益主要属于运动员个人及其教练团队;所属机构或有机会“利益均沾”,少部分还可能会成为未来训练的补充资金,但经济上回报出资人的可能性等于零。广大公众的兴奋和赞叹成了夺金的主要收益,而金牌达到一定的量则兴奋感必然降低,体现为令人遗憾的边际收益急剧下降。
中国正处在增长方式转换的关键期,服务业发展和内需市场启动都在呼唤体育产业的崛起。然而,“举国体制”以垄断方式盘踞了竞技体育的主要资源,堵塞了商业体育的发达之路,体育产业的成长受到严重抑制。排球、篮球、网球这些本来表演性很强的体育项目,其商业价值都未能充分开发;在“举国体制”身侧半官半商踽踽独行的足球,也只能在制度畸变中可悲地沦为谈资笑料。
体育“举国体制”犹如经济领域的计划体制,早已弊端重重,效率低下,弃计划、选市场势在必行。是项改革之所以一拖再拖,千难万难,主要在于“金牌之忧”。因为“举国体制”,一直被视为可在短期夺金的有效安排,改革“举国体制”的可能成本就是短期金牌损失。不过,感受北京奥运洗礼、手握51金之后,公众的金牌情结大规模释放,制度关注正在上升。不仅改革的成本已经下降,改革的时机也已完全成熟,改革的压力也加大了。
当然,改革需要策略。国有体育格局强大固化已有经年,“毕其功于一役”的革命并不可行。比较理性的办法应当是首先大幅缩小“举国体制”的范围,结束竞技体育领域的国有垄断局面,同步推进商业体育、振兴体育产业,让市场机制成为竞技体育兴盛的基石。政府则主要做该做的事,把钱和力用到全民健身和大众体育的发展上;进而随着“举国体制”淡出,顺应“大部制”的政府机构改革潮流,重启十年前受阻的政府体育部门职能转型。
改革的过程,应当是中国体育文化价值体系重建的过程。其重心之一,就是冷静地看待金牌价值,让体育回归本位。已经摒除了自卑感的中华民族,不需要用不断增长的金牌数字来证明自己。中国竞技体育与全民体育携手、中国从“金牌大国”成为真正的体育强国,这是完全可以期待的。
本文认为中国应当告别“举国体制”,以下不属于其依据的一项是( )(3分)

A.我国竞技体育一直实行传统计划经济框架下的“举国体制”,主要依靠纳税人的钱,依赖国家资源,耗资过大。
B.普通公众夺金的心理迫切,对夺金要付出如此代价,没有心理准备;当金牌达到一定的量后,兴奋感必然会降低。
C.竞技体育在“举国体制”中占用了大量资金,却又无法带动大众体育的发展,投入与产出并不对称。
D.“举国体制”对竞技体育的主要资源的垄断,使体育的商业价值都未能充分开发,体育产业的崛起受到严重影响。

请指出文中划线句“竞技体育领域不是孤立于当代中国变革版图的孤岛”中“孤岛”一词的含义。
作者主张如何改革“举国体制”?请分条陈述。(不超过80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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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的蓝天
林清玄
开车从莺歌到树林,经过一个名叫“柑园”的地方,看到几个农夫正在插秧。由于太久没有看到农夫插秧了,再加上春日景明、大地辽阔,使我为那无声的画面感动,忍不住下车。
农夫弯腰的姿势正如饱满的稻穗,一步一步将秧苗插进水田,并细致敬谨的往后退去。
每次看到农人在田里专心工作,心里就为那劳动的美所感动。特别是插秧的姿势最美。这世间大部分的工作都是向前的,唯有插秧是向后的,也只有向后插秧,才能插出笔直的稻田;那弯腰退后的样子,总使我想起从前随父亲在田间工作的情景,生起感恩和恭敬的心。
我站在田岸边,面对着新铺着绿秧的土地,深深地呼吸,感觉到春天真的来了,空气里有各种熏人的香气。刚下过连绵春雨的田地,不仅有着迷蒙之美,也使得土地湿软,种作更为容易。春日真好,春雨也好!看着农夫的身影,我想起一首禅诗:
手把青秧插满田,低头便见水中天;
六根清净方为道,退步原来是向前。
这是一首以生活的插秧来象征在心田插秧的诗。意思是唯有在心田里插秧的人,才能从心水中看见广阔的蓝天,只有六根清净才是修行者唯一的道路;要走入那清静之地,只有反观回转自己的心,就像农夫插秧一样,退步原来正是向前。
站在百尺竿头的人,若要更进一步,就不能向前飞跃,否则便会粉身碎骨。只有先从竿头滑下,才能去爬第一百零一尺的竿子。
人生里退后一步并不全是坏的,如果在前进时采取后退的姿势以谦让恭谨的方式前进,就更完美了。“前进”与“后退”不是绝对的,假如在欲望的追求中,性灵没有提升,则前进正是后退;反之,若在失败中挫折里,心性有所觉醒,则后退正是前进。
农人退后插秧,是前进还是后退呢?记得从前在小乘佛教国家旅行,进佛寺礼拜,寺院的执事总会教导,离开大殿时必须弯腰后退,以表示对佛的恭敬。
此时看到农夫弯腰后退插秧的姿势,想到与佛寺里离去时的姿势多么相象,仿佛从那细致的后退中,看见了每一株秧苗都有佛的存在。
“青青秧苗,皆是法身”,农人几千年来就以美丽谦卑的姿势那样的实践者,那美丽的姿势化成金黄色的稻穗,那弯腰的谦卑则化为累累垂首的稻子,在土地中生长,从无到有、无中生有,不正是法身显化的奇迹吗?
从柑园的农田离开,车子穿行过柳庄与七里香夹道的小路,我的身心爽然,有如山涧溪流一样明净,好像刚刚在佛寺里虔诚的拜过佛,正弯腰往寺门的方向退去。
空中的蓝天与水中的蓝天一起包围着我,从两颊飞过,带着音乐。
作者为什么说插秧的姿势最美?
作者由插秧感悟到了哪些生活的哲理?请概括出不少于两条来。
“水中的蓝天”在文中指什么?
下面对这篇文章的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文章以“我”的见闻感受为线索,讲述农夫插秧带给我的感动和思考,显得含蓄而又亲切。
B.文章从插秧联想到一首禅诗,是想说明做人要六根清净,才能达到较高的境界。
C.文章通过对插秧这样一个劳动场景的描写,揭示了“前进”与“后退”的辩证关系,发人深思。
D.文章从经过柑园下车开始,以离开柑园结束,首尾照应,结构紧凑。

E.作者在离开柑园时感到“身心爽然,有如山涧溪流一样明净”,是因为那个地方春日景明,大地辽阔,美丽的大自然使作者心旷神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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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行千里
  我第一次骑单车穿越中国的途中,母亲还不时将一封封家书提前寄到我将到达的地方,好让我每次到达一个陌生的城镇,都会收到家人的问候,它温暖了我一程又一程。每次风尘仆仆地归来时,我的背囊里总塞有一摞沉甸甸的家书。
  在一座乡村,一个农妇的儿子爱上了美丽的贵族少女。备受单相思煎熬的他,做出了离家到庄园主家当花匠的决定。启程的那天,雨丝纷飞。孤独的母亲坐在滴雨的屋檐下目送儿子欢天喜地地朝远方的庄园走去,年轻的农夫欢快地走着,他吹着欢快的口哨,始终也没有回过头。
  秋收的一天,他自告奋勇爬上高高的草垛,卖力地干活,因为他心爱的少女正在楼上的阳台注视这里。高傲的少女或许也被这劳动的场面所感染,顽皮地向草垛上的人们伸出了手臂,年轻人踮起脚尖为了握一握少女的纤手,不幸从高高的草垛上跌落摔死。母亲闻讯赶来了。与儿子分别已久,万万没有想到会以这种结局重逢。当儿子在村人的嬉笑中下葬的时候,她紧紧地搂住冰冷的儿子,没有一丝抱怨,两行热泪从这位一生倔强从不落泪的农妇的脸庞滑落。她说:“我的孩子!”
  从小到大看电影无数,许多影片别说情节,就连名字也记不大清楚了,但少年时看过的这部外国影片至今记忆犹新。
  我恰恰是影片中那样一个孩子,疯狂地爱上了去远方的大路。多少年行色匆匆地行于中国的地图,拎起行囊道一声:“我去西藏了!”“我去黑龙江了!”头也不回便出了家门,一心直奔目的地。
  直到有一天,我离开院子走了很远,忽然漫不经心地回了一下头的时候,发现年迈的姥姥、两鬓染霜的父母仍然伫立在阳台上,望着我。
  我每次出远门的时候,家人都是这样久久地凝视着我的背影,只是因为我从不回头,所以从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即便我度完周末离家去江对岸的报社上班的时候,他们同样在阳台上目送着我的离去我回头的那一天,第一次向他们扬起了手。我永远记得家人的笑容。
  一年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如今只剩下母亲,以她不变的柔情站在那里。
  1998年我得到去南极中国长城站采访的机会,出发的时候,身为画家、一生拿惯了油画笔的母亲为我赶织了一双厚厚的羊毛袜子。当时考察队发的靴子没有女性的尺码,是母亲织的那双厚毛袜才使我的一双脚在男式靴子里没有打晃。在南极大陆的暴风雪中跋涉的时候,冰雪毫不留情地灌进了靴子结成冰砣,也多亏母亲给我织的羊毛袜让我的双脚抵御了南极的冰寒。
  四年前我受报社的派遣到海外追访郑和下西洋遗踪,连续三年在印度洋沿线的亚非国奔波。每次出发的时候,母亲都要帮助我准备行囊。她既担心携带的物品多累坏了我,又担心哪一样物品没带上,路上会诸多不便。于是,放进行囊中的每件物品都要掂量再三。将近七旬的老人了,她甚至还吃力地将沉甸甸的行囊试着背到瘦弱的肩上,体验我将承受的分量。
  我想起了徒步穿越中国的途中倒在罗布泊的余纯顺,他倒下的那年,社会对他的赞颂对他的宣传达到沸点。那年我恰好在上海,他的家乡。经人指点我找到了他的家,上海一条弄堂里一间简陋的房子。屋子虽小,但因为只有他父亲一人而显得空空荡荡。老人低着花白的脑袋正在凝视儿子背着行囊的照片,此刻市内举办的余纯顺徒步中国事迹展览正观者爆满。当时正午已过,听说老人还没有吃午饭,我走进厨房发现只有一把青菜,就帮老人煮了一碗清汤面,老人端着碗仍吃不下,他睁着昏花的双眼望着我说:“人们夸倒下的是个英雄,对我这个父亲来讲,死去的是一个儿子啊!”
  我永远记住了那句话,正如我难忘阳台上亲人注视我远去的背影一样。
  有一年的夏天,我遇到一位长年穿行在中国大地的背包族,和我一样被人们称为所谓的“行者”,他拿出一个旅途留言簿希望我在上面写几句话,我说就不用写了吧,有件事你记住就行——在路上常给母亲打个报平安的电话。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5分)

A.本文的主题可以理解为对母爱、对亲情的赞美,呼吁大家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亲情,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B.“多少年行色匆匆地穿行于中国的地图”一句,运用比喻的手法,成功地刻画了一个志在四方、热衷于工作的青年形象。
C.“一年又一年过去了,站在阳台上的亲人一个个离我而去”一句,写出了作者对故去的亲人在情感上的愧疚,表达了作者对逝去亲情的珍惜和眷恋。
D.本文的细节描写非常成功,例如写母亲吃力地试背沉甸甸的行囊这一细节,就很好地刻画出既平凡又伟大的母爱,让人觉得真切可感。

E.作者直接引用了余纯顺父亲的话,明确地表达了作者对余纯顺行为的不理解,同时也呼吁社会不要盲目地去赞美那些忽略亲情的个人英雄主义行为。
举例分析这篇散文在写作上的主要特色。(要求答出两点)
答: 
 
《论语》中说“父母在,不远游”,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出门旅游,外出打工,异地上学,出国留学……人们有太多的理由离开亲人。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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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惊天动地的虫子
迟子建
(一)我对虫子是不陌生的。小时候在菜园和森林中,见过形形色色的虫子。绿色的软绵绵的喜欢吊在杨树枝上的毛毛虫,爱在菜园中飞来飞去的有着漂亮外壳的花大姐,以及在树缝中养尊处优的肥美的白色虫子,都曾带给我许多的乐趣。我曾用树枝挑着绿色的毛毛虫去吓唬比我年幼的小孩子;曾经在菜园中捉了花大姐将它放到透明的玻璃瓶中,看它金红色夹杂着黑色线条的光亮的“外衣”;曾经抠过树缝中的虫子,将它投到火里,品尝它的滋味——想着啄木鸟喜欢吃的东西,一定甘美异常。至于在路上和田匍匐着的蚂蚁,我对它们更是无所顾忌,想踩死一只就踩死一只,仿佛虫子是大自然中最低贱的生灵,践踏它们是天经地义的。
(二)成年之后,我不拿虫子恶作剧了,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有特别的怜惜之情。而是由于逐渐地把它们给淡忘了。这时候我注意的是飞鸟,是流云,是高耸入云百年老树,是湖泊中的野雁,是森林里的白雪地上奔逃的兔子。虫子就像尘埃一样,被这些事物给深深地掩埋了。
(三)然而去年的春节,我却被一只虫子给深深地震撼了。这一年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它,它就像一盏灯,在我心情最灰暗的时刻,送来一缕明媚的光。如今我写着以上的文字,想要描述它时,又仿佛看见了它那矫健身的影——虽然说它是那般的小;又仿佛听见了它被摔下来时那山呼海啸般的声音——虽然说根本就没有什么声音出现。
(四)去年在故乡,正月初一,我从弟弟家过完除夕回到自己的家。推开家门,见陈设还是过去的陈设,杜鹃依然如往来一样怒放着,而窗外的雪山几草滩也一如既往地沐浴着冬日清冷的阳光,这物是人非的场景让我觉得分外的苍凉。我孤独地站在屋子的窗前,久久不肯离开。我想让目光与那些流云做伴,因为它们行踪飘忽,时有时无,与我迷离的心态正吻合。
(五)后来是一个电话让我把目光又转向室内。接过电话,我给供奉在厅堂的菩萨上了三炷香,然后席地而坐,闻着檀香的幽香,茫然地看着光亮的乳黄色的地板。地板干干净净的,看不到杂物和灰尘。突然,我的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黑点,开始我以为那是我穿的黑毛衣散落的绒球碎屑,可是,这小黑点渐渐地朝佛龛这侧移动着,我意识到它可能是只虫子。
(六)它果然就是一只虫子!我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它比蚂蚁还要小,通体的黑色,形似乌龟,有很多细密的触角,背上有个锅盖形状的黑壳,漆黑漆黑的。它爬起来姿态万千,一会横着走,一会竖着走,好像这地板是它的舞台,它在上面跳着多姿多彩的舞。当它快行进到佛龛的时候,它停住了脚步,似乎是闻到了奇异的香气,显得格外的好奇。它这一停,仿佛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在酝酿着什么重大决策。果然,它再次再行时就不那么恣意妄为了,它一往无前地朝着佛龛进军,转眼之间,已经是兵临城下,巍然站在了佛龛与地板的交界上。我以为它就此收兵了,谁料它只是在交界处略微停了停,就朝高高的佛龛爬去。在平面上爬行,它是那么的得心应手,而朝着呈直角的佛龛爬,它的整个身子悬在空中,而且佛龛油着光亮的暗红的油漆,不利于它攀登,它刚一上去,就栽了个跟斗。它最初的那一跌,让我暗笑了一声,想着它尝到苦头后一定会掉转身子离子。然而它摆正身子后,又一次向着佛龛攀登。这回它比上次爬得高些,所以跌下时就比第一次要重,它在地板上四脚朝天地挣乱了一番,才使自己翻过身来。我以为它会接受教训,掉头而去了,谁料它重整旗鼓后选择的又是攀登!佛龛上的香燃烧了一半,在它的香气下,一只无名的黑壳虫子一次一次地继续它认定的旅程。它不屈不挠地爬,又循环往复地被摔下来;可是它不惧疼痛,依然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着。有一回,它已经爬了两尺来高了,可最终还是摔下来。它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身来;它的触角乱抖着,像被狂风吹拂的野草。我便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帮它翻过身来,并且把它推到离佛龛远些的地方。它看上去很愤怒,因为它被推到新地方后,是一路疾行又朝佛龛处走来。这次我的耳朵出现了幻觉,我分明听见了万马奔腾的声音,听见了嘹亮的号角;我看见了一个伟大的战士,一个身子小小却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它又朝佛龛爬上去了,也许是体力耗尽的缘故,它爬得还没有先前高了,很快又摔了下来。我不敢再看这只虫子;比之它的顽强,我觉得惭愧。当它踉踉跄跄地又朝佛龛爬去的时候,我离开了厅堂。我想上天对我不薄,让我在一瞬间看到了最壮丽的诗史。
(七)几天之后,我在佛龛下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死去的虫子。它是黑亮的,看上去很瘦小,我不知它是不是我看到的那只虫子。它的触角残破不堪,但它的背上的黑壳,却依然那么的明亮。在单调而贫乏的白色天光下,这闪烁的黑色就是光明!
(2004年3月2日《文汇报·笔会》)
下面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A.第四段作者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怒放的杜鹃,沐浴着阳光雪山和草滩,以及窗外的流云,与第二段与之所以的飞鸟、流云、老树等景观前后呼应,强化了成年的我“淡忘”虫子、关注美丽山川的心理。
B.第六段开头写小虫子“爬起来姿态万千”,“跳着多姿多彩的舞蹈”,突出了它在地面上的爬行是“那么地得心应手”,与后来向着“呈直角的佛龛爬”时的艰难情形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为下文对小虫子的赞美作了铺垫。
C.在进军佛龛的过程中,这只小虫子不断地受挫,文章前后多次写到了它从高处栽下来的情景;尤其是爬得最高的那一次,它摔得特别重,“在地板上打滚,好久也翻不过来”。作者这样细致描写,意在突出小虫子知难而进,屡败屡战的顽强品质。
D.小虫子受了香气的吸引努力地试图爬上佛龛,这几乎是昆虫的本能行为,在我眼里却成了“背负着伟大梦想的英雄”在“为它的目标而奋斗”的高尚行为;这小虫子也成了“一个伟大的战士”甚至是“一个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将军”:这真切地传达出了作者内心的崇敬之情。

E.最后,这只虫子死在佛龛下的角落里,触角已残破不堪,可是,在这“心情最灰暗的时刻”,当我凝神着它“依然那么明亮”的黑壳,这闪烁的黑色,却仿佛一盏灯,为我的心“送来一缕明媚的光”,让我精神为之一振。
文章第六段中两次出现了“我以为”这一短语试结合所在语境谈谈它们在表达上的共同特点与作用。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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