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一场名为“ALS冰桶挑战赛”的活动正在互联网线上线下如火如荼地进行。活动规则极为简单,挑战者要么在24小时内向美国ALS(肌肉萎缩性侧面硬化病)公益协会捐出100美元;要么往自己头上浇一桶冰水,并录下视频上传至网络,同时向自己的三个朋友发起挑战。
②关于“冰桶挑战”的起源,一个广为认可的说法是,美国一位身患ALS的波士顿大学棒球手弗雷特及其朋友们发起了这项活动。活动的目的在于筹款,并让世人对这种被称为“渐冻人”的罕见疾病有更多的了解。据悉,目前针对ALS没有比较好的治疗方法,患者存活期一般是2至5年。英国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就是ALS病的患者。
③借助于社交网络的力量,“冰桶挑战”迅速传播。美国《大西洋月刊》15日称,Facebook上参与这个话题的网友已达1500万人次。参与者包括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特斯拉创始人马斯克、“钢铁侠”小罗伯特·唐尼、“金刚狼”休·杰克曼、NBA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等。名人效应带来连锁反应。短短两周内,ALS协会已经收到近400万美元的捐款,是2013年同期的4倍。不过“认怂”的名人也有。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总统奥巴马在被点名后,并没有选择湿身,而是选择用捐款来支持该活动。这几天,这桶冰水已浇至中国。在新浪微博上,“冰桶挑战”是排名第一的热门话题,短短几天,阅读量已达数亿。小米科技董事长雷军、优酷土豆CEO古永锵、奇虎董事长周鸿祎、百度董事长李彦宏等都完成了各自挑战。可以想象的是,国内掀起的“冰桶”热,动静也不会小。
④然而,在“冰桶”热背后,却有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舆论。一部分网友不屑于一些名人在传播公益的同时夹带“私货”,批评该活动是炒作多于公益;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不管形式如何,只要达到目的就好。笔者以为,单从宣传角度来看,该活动确实达到了目的,让更多人了解这一病症,唤起世人的同情心。从这点上说,该活动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自我营销。“冰桶挑战”有别于传统的公益项目,它借助于社交网络和短视频的快速传播能力,给公益植入了互联网基因,使得未来其他公益活动有了更多的想象空间。但另一方面,尽管活动参与者的初衷或许不错,不过指名道姓击鼓传花式的传播方式,虽说造成了很大影响,实际上却是一场“刻奇主义”的胜利。
⑤“刻奇(Kitsch)”一词来源于德语,原意为“媚俗”或者“自媚”。因昆德拉的作品而广为人知。后来,“刻奇”被用于形容一种网络现象,可以理解为“虚假的崇高”“灵魂的虚肿症”。“刻奇”的一种结果就是,当某个东西被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便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谁要是不加入这场情感洪流,就会被定义为居心不良。我们在网上常见的诸如“不转不是中国人”“你必须懂的10条做人道理”等这些提法,都是“刻奇”的表现。
(摘编自2014年08月21日《中国青年报》)下列关于“冰桶挑战”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冰桶挑战”规则非常简单,挑战者要么往自己头上浇一桶冰水,并录下视频上传至网络;要么在24小时内向美国ALS公益协会捐出100美元。 |
B.美国一位身患ALS的波士顿大学棒球手弗雷特发起了“冰桶挑战”活动,“冰桶挑战”活动的目的在于筹款。 |
C.借助于社交网络的力量,“冰桶挑战”迅速传播;名人效应又带来连锁反应,扎克伯格、比尔·盖茨等名人的参与为ALS协会带来了更多的捐款。 |
D.“渐冻人”病目前还没有比较好的治疗方法,患者存活期只有2至5年,让世人对这种罕见疾病有更多的了解,也是“冰桶挑战”活动的目的之一。 |
下列对原文思路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①②段介绍“冰桶挑战”活动的规则及起源,指出了“冰桶挑战”活动所承载的公益性。 |
B.③段指出“社交网络”有力推动了“冰桶挑战”的迅速传播,表明由于名人效应引起的连锁反应,媒体给予关注,多方助推使得“冰桶挑战”成为热门话题。 |
C.④段提出舆论对于“冰桶挑战”有不同看法,作者认为,单从宣传角度来看,该活动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自我营销,但其传播方式却是一场“刻奇主义”的胜利。 |
D.⑤段紧承④段,提出“刻奇主义”一词的来源及含义,并借此指出“冰桶挑战”是一场网络媚俗,表明作者对这场活动所持的态度是否定的。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冰桶挑战”搭载近年来快速发展的社交网络,快速在社交网络中传播,尤其是借名人效应,使得它在短时间内成为热门话题。 |
B.从“冰桶挑战”活动的规则看,它实则是以一种崇高绑架别人意志的“刻奇主义”,尤其是名人,一旦被点名,便身不由己。 |
C.从“冰桶挑战”活动的目的看,美国总统奥巴马的举措实则是一种符合“冰桶挑战”活动本意的做法,值得我们称赞。 |
D.当某个东西被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便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这类网络现象中的“刻奇”表现是虚假的崇高和灵魂的虚肿。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不过,半农的忠厚,是还使我感动的。我前年曾到北平,后来有人通知我,半农是要来看我的,有谁恐吓了他一下,不敢来了。这使我很惭愧,因为我到北平后,实在未曾有过访问半农的心思。
现在他死去了,我对于他的感情,和他生时也并无变化。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因为我希望他常是十年前的半农,他的为战士,即使“浅”罢,却于中国更为有益。我愿以愤火照出他的战绩,免使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节选自鲁迅《忆刘半农君》)
联系最后一段,谈谈你对“这憎恶是朋友的憎恶”一句的理解。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村落在今天似乎已经成为一个符号。人们把村落、村庄、乡村等而视之,笼统解释为农民们聚居的地方。但若仔细辨认,村落、村庄、乡村似乎应该有些什么差别,比如说乡村必然是在偏僻的乡下,而村庄就有可能独立出现在繁闹的城市。许多大都市里至今还有村庄的存在,但那村庄里的主人却已不是农民了。然而,这些好像都不重要,人们都不会去刨根问底,重要的是农民聚居的地方和那个地方的人。
如何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那年轻的农夫领着我走到稻埕[注]中间,伸手抓起一把向阳一面的谷子,叫我用力地嗅,那时稻子成熟的香气整个扑进我的胸腔,然后,他抓起一把向阴的埋在内部的谷子让我嗅,却是没有香味了。这个实验让我深深地吃惊,感觉到阳光的神奇,究竟为什么只有晒到阳光的谷子才有香味呢?年轻的农夫说他也不知道,是偶然在翻稻谷晒太阳时发现的,那时他还是大学学生,暑假偶尔帮忙农作,想象着都市里多彩多姿的生活,自从晒谷时发现了阳光的香味,竟使他下决心要留在家乡。我们坐在稻埕边,漫无边际地谈起阳光的香味来,然后我几乎闻到了幼时刚晒干的衣服上的味道,新晒的棉被、新晒的书画,阳光的香气就那样淡淡地从童年中流泄出来。自从有了烘干机,那种衣香就消失在记忆里,从未想过竟是阳光的关系。
农夫自有他的哲学,他说:“你们都市人可不要小看阳光,有阳光的时候,空气的味道都是不同的。就说花香好了,你有没有分辨过阳光下的花与屋里的花,香气不同呢?”
我说:“那夜来香和昙花的香又作何解呢?”
他笑得更得意了:“那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的。”
我便那样坐在稻埕边,一再地深呼吸,希望能细细品味阳光的香气,看我那样正经庄重,农夫说:“其实不必深呼吸也可以闻到,只是你的嗅觉在都市里退化了。”
(林清玄《阳光的香味》节选)
注 稻埕:这里指晒谷场。
为什么农夫说夜来香和昙花的香“是一种阴香,没有壮怀”?请联系他在家乡务农的选择,分析这句话的含意。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①去天目山,是心里积存已久的一个念想,不是为观光,是为了那些大树。几十年里,只要说到树,天目山就从父亲的眼神里巍然升起,他一遍遍说,假如你没去过天目山,根本不明白什么叫树。其实不全是为了树,我知道,是为了一个人。几十年来,若是提起他的名字,母亲的眼神就会倏然暗淡下去,她的双眼仿佛是海潮淹没的沙滩。她喃喃说,我要和你一起去。
②去天目山,于是变成一种夙愿和仪式,无论是为了树,还是为了人。
③只是,我没有想到,登天目山那一日,会遇上那样一场弥天大雾。像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雪呼啸而过,远山近树忽而不见了。山中古老的禅源寺,隐匿在苍白的雾气里。下车寻路,林间的青石板小径如雨泼过似的,湿漉漉地腻滑,只几步便消失在浓烟样的水雾中。
……
⑥那个无风无雨的春日,那些被父亲无数次赞颂和崇仰的天目山大树,就这样从漫山飘忽的浓雾中,和那个叫萧洪明的故人一起,若隐若现地走来。我看不清他的面孔,只听见他脚上沉重的铁链,一声声从森林尽头传来。我不知道他在匆匆离去前,是否还有心情观赏这些天目山的稀世大树。57年前的树叶早已零落成泥,但我清晰地看见他灼热的目光仍在枝条上缠绕。(节选自《天目山》)
第②段这句话的含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2·天津)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掐辫子
刘心武
她听到这儿放心了,明白他内心里,有区别于她这样城里生城里长的人的眼光和心思,草帽对她来说,不过是一种便宜的遮阳物品。可是对他来说,是他到城里来上大学以前,奶奶、妈妈、姐姐日常掐辫子变化成的产品。她引他聊得更多。他细细叙说。他告诉她,他们家乡,离交通枢纽远,历史上属于兵家必弃之地,如今则属于商家缓争之处,无山无水,开发不成旅游区,离最近的一处古迹也有百里之遥。他也曾苦苦查阅过,竟找不出自古到今各方面的名人有出生在他们那个地方的。总之,那是一处平凡、平淡、平庸的所在。但是平实之地也有平安之福,城市化的浸润离得还远,村庄虽然盖起了新房,却仍有古朴风貌。有人问城市膨胀耕地减少,为什么还有粮食吃?他说,那就是因为还有他家乡那样的存在,每年还种大片的小麦,小麦收过种大片的玉米。而大田劳作之余,妇女们就维系着久远的传统,掐辫子。
她在秋阳下听他讲家乡,心里仿佛陆续注入一缕一缕的光亮。他没想到她爱听这些。他进一步告诉她,他大学四年的费用,学费是爸爸供,生活费呢,全是奶奶、妈妈和姐姐掐辫子掐出来的。她把玩着那渐渐变干的草帽,忽然觉得,那是有生命的东西,她把草帽像宠物般拥在胸怀。 (节选)
你如何理解“心里仿佛陆续注入一缕一缕的光亮”这句话?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