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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伯宇: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风骨
1930年9月11日,侯伯宇生于天津。从少年时起,侯伯宇就在父亲爱国思想的影响下,立志“科学救国,作出更好的武器”。
建国前夕,侯伯宇放弃了台湾大学的学业和出国的机会,辗转回到北京。1951年,抗美援朝战争爆发。正在清华大学读书的他,毅然投笔从戎,报名参加志愿军,并将父亲给他的四年学费、生活费1000美元全部捐出。1953年,新中国“一五”计划工业建设急需懂外语又有数理基础的人,侯伯宇放弃了回清华继续深造的机会,赴鞍山黑色冶金设计院当了一名俄语翻译。1956年国家号召“向科学进军”,他积极响应,考取了西北大学物理系。1973年,侯伯宇主动投身西部建设,并最终在西北大学扎根,一干就是37年。其间,国内外很多高校和科研单位以优厚的条件邀请他去工作,他都一一谢绝。他说:“西部更需要我,这里的学生更需要我。”
侯伯宇一生致力于理论物理研究,取得了一系列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做出了很多开创性的贡献。上世纪50年代后期,侯伯宇致力于群论在物理学中应用的研究,解决了苏联国际权威未能证明的重要公理和量子化学权威未能提出的重要公式。1983年,侯伯宇与美国学者合作推导出一系列非定域守恒流的结果,运用对偶变换找到了给出所有无穷多个守恒流生成元的办法。这一研究成果被国际学术界称为“侯氏理论”,是当时世界上以中国人姓氏命名的20项现代科技成果之一,被誉为“中国的骄傲”。
侯伯宇一生成果卓著,在国际理论物理学界名气很大,但他却从不接受新闻媒体对他的采访和宣传。有一次,他的学生在帮助他整理申报科学院士材料时,发现他居然舍弃了发表在影响非常大的学术刊物上的论文,反而收录了一些发表在普通期刊上的论文,非常不解。他解释说,有些论文,虽然发表的期刊档次很高,但实际上的学术价值却不及另一些论文,我要选择那些更具生命力的文章。
上世纪80年代,侯伯宇一手创办西北大学现代物理研究所,重点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生。在教学过程中,侯伯宇十分重视教学研究,努力寻找有利于学生接受的教学法,非常注重创新和提高课程起点,把授课内容与研究课题密切结合,把自己的最新研究成果介绍给学生,讲授国际上正在发展的最新、最先进的内容。他认为“学生必须对本学科的全局有通盘的了解,这样才能判断学科生长点,选择能带动学科的课题”。
侯伯宇注重开阔学生的学术视野,经常邀请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到物理所来为学生上专业课,千方百计送学生到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访学进修。在他的努力下,西北大学现代物理研究所1985年获批为全国首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很多诺贝尔得主和国际著名物理学家相继前来访问,建立交流合作关系,为学生作报告、开讲座,实现人才培养的创新性和国际化的很好结合,培养的学生具有国际意识,有能力参与国际交流和国际前沿研究。
30多年来,侯伯宇培养出了一批高水平的学生,许多人在读研究生期间就在现代物理前沿取得了一系列创造性的成果。如今,多数学生的研究都处于国际学术领域的前沿水平,其中李卫、顾樵的研究成果被学术界冠名“侯——李变换”和“顾效应”。中国科学院院士戴元本说:“侯伯宇为我国理论物理队伍培养了一大批人才,特别是对于得到广泛认可的我国理论物理‘西北军’的形成,做出了重大贡献。
相关链接
①1950年,20岁的侯伯宇第一次递交了入党申请书。1980年,先后三次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侯伯宇,在50岁之际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中国青年报》)
②“我誓要以创新湮灭顽疾之苦痛,以创新来消灭死。誓以我有生之年,在国际竞相攀登科研高峰中顽强登顶,以作为最后的礼物。”(《侯伯宇自传》)
③在学界,大家都知道侯伯宇有两“怪”:一是出去开学术会议,无论国内国外,从不参加游玩,总是抓紧时间在宾馆看文献;二是不当官、不退休,晚年依然坚持在科研第一线。(《中国青年报》)
⑴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侯伯宇因与美国学者合作推导出当时世界上以中国人姓氏命名的20项现代科技成果之一的“侯氏理论”,被誉为“中国的骄傲”。
B.侯伯宇在申报科学院士的材料中收录了一些发表在普通期刊上的论文,是因为他认为论文的学术价值与学术刊物的档次水平没有关系,有些档次并不高的期刊上刊发的论文更有学术价值。
C.侯伯宇的多数学生的研究都处于国际学术领域的前沿水平,这是因为他注重开阔学生的学术视野,经常邀请世界一流的科学家到物理所来为学生上专业课。
D.尽管侯伯宇一生成果卓著,但这并未影响他把在国际竞相攀登科研高峰中顽强登顶作为有生之年的奋斗目标。

E.本文摘取侯伯宇的若干人生片段,记叙了他刻苦钻研理论物理、献身科学和教育事业的经历,介绍了一位杰出物理学家的重要成就和贡献。
⑵侯伯宇有哪些先进的教学理念?请简要概括。
⑶作为一位杰出的物理学家,侯伯宇的贡献有哪些?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⑷作者为什么说侯伯宇具有“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风骨”?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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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家国
鲍鹏山
2004年暑假,我回老家看望父亲。父亲骨瘦如柴,双目视力几乎完全丧失,两耳的听力也微乎其微。在精力好的时候,他给我们说起他年轻时候的孤危和艰难。鲍姓在当地是小姓,我的祖父没有兄弟,单门独户又忠厚朴拙,我父亲也只有弟兄二人,叔叔老实可欺。说着说着,父亲就给我们背了一首诗:
人情相见不如初,多少英雄守困途。
锦上添花到处有,雪中送炭世间无。
时来易借金千两,运去难赊酒半壶。
识破人情全是假,还须自己着功夫。
背完此诗,父亲还顺带跟我们说起他的一位朋友。说起我父亲的这位“朋友”,我们倒都认识,是镇上人。那时的镇上人,吃商品粮的,和我们相比,几乎是两重天。在我的记忆中,他们好像没有什么来往,也从来没有见过他们有什么杯酒之欢。到了后来,竟至于不来往了。原来,有一年,我父亲的这位朋友病了,父亲要去看望,可是家里实在太穷,什么也拿不出来,踌躇多日,只好硬着头皮,几乎空手去了。心想,朋友一定会理解。但没想到,朋友一见父亲几乎空着手,当时就拉下了脸。我父亲觉得大受伤害,也对“朋友”等等,心灰意冷。
父亲一生性情刚烈慷慨,仗义重谊,这次,他给我们背这首诗,带着满腹伤感,几乎唏嘘。我心里极感震动,那种人生的寒凉,一下子就包围了我。我问父亲,这是谁的诗?父亲说,他也不知道,是他年轻时,到一户人家,人家的中堂上,就写着这首诗,因为说中心中隐痛,触动心中感慨,一下子就记住了。
过了几日,我和大哥坐在父亲病床边,父亲和我们聊,那天他的情绪很好,他说有一首诗,是邵康节先生的,很好,就又背给我们听:
每日清晨一炷香,谢天谢地谢三光。
惟求处处田禾熟,但愿人人寿命长。
国有忠臣扶社稷,家无逆子恼爷娘。
四方平定干戈息,我纵贫时也不妨。
我父亲少时读私塾,读《语》《孟》,读《千家诗》,几年的私塾教育,使他终生都像一个读书人,有着读书人的情怀气质,常常民胞物与,感怀万端;有着读书人的思维方式,时时礼义廉耻,仁义道德;还有着天下家国的眼光,总是忠臣孝子,修身齐家。我后来到了城市,在城市里见到不少我父亲这个辈分的人,他们大多认识字,能读报,还有各自的技术或专业,见识也广,但是却毫无父亲的那种读书人的气质。这促使我思考什么才是真正的教育,什么才是真正的文化,什么才是真正的素质。
但是啊,深受私塾熏陶的父亲后来却终生在农村,做一个地道的农民,身边几乎没有一个人能理解他的情怀和感慨。他是何等的孤独啊。这种孤独,是那样的深,却又那样的长——长到他自己的一生
他后来砸锅卖铁,也要让我们念书,在没有高考的时代,在社会禁锢阶层流动的时代,这样的读书完全没有什么目的。他大概是太寂寞了吧,希望通过自己的培养,让我们能听懂他的心声?
我在父亲给我背的两首诗中,感受到了他对这个世界的失望和伤感,也感受到了他对家国的真诚祈祷。
不久,我的父亲就去世了。在那样偏僻的乡下,在那样一个完全无人注意的角落,我的农民父亲,对人生有着那样苍凉的感受,还有着那样深重的对家国的关怀。这令人难以置信,这是一个文化的奇迹,也是一个人的奇迹
父亲曾经对我有很多的期望,但是,他最后对我的交代,就仅仅是希望我花钱不要太大手大脚,“你负担重啊。”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的话。
我知道我不能让父亲对我完全满意。但我会一直秉持良心写作和教书,因为,我生活在父亲的家国,我会像我父亲一样,为天下家国祈祷。
(摘自《经典美文》)
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1)这种孤独,是那样的深,却又那样的长——长到他自己的一生。
(2)这是一个文化的奇迹,也是一个人的奇迹。
“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
文中两次引述“父亲”背诵的诗歌,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其作用。
“父亲”对“我”说的最后的话:“你负担重啊。”请结合全文,谈谈你对“父亲”这句话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①距离控制在余华小说里表现为不动声色的冷漠叙述。余华笔下的世界是躁动不安的,暴力、死亡、癫狂、欲望、宿命等构成了余华先锋小说永恒的母题。然而,余华的叙述方式却是极为冷漠的,以至于余华被广泛地认为“血管里流的不是热血,而是冰渣子”。
②布斯在其论著《小说修辞学》中,根据作者与作品的关系将小说的叙事方式分为人格化的叙述和非人格化的叙述两种。人格化的叙述指的是作者或叙述人经常介入故事,在故事叙述中直接现身说法的叙述方式。与余华同时期或较早的中国当代作家采用的大多为人格化的叙述方式——伤痕和反思作家经常在故事中穿插自己的主观评价或政治宣言。非人格化的叙述者则一般不介入故事,而是隐藏在幕后。现代作家尊崇的,是后一种叙述方式,他们认为加强逼真感的一个基本策略就是减少作者干预,隐藏叙述行为。正如布斯所言:“在任何情况下不要直接向读者说话,避免写任何会提醒他是在读小说的语句。”巴赫金也说:“小说语言在不事模拟讽刺、不表讥笑的情况下,它也宁愿完全不带任何情绪,只是冷静地叙述。”
③这种颠覆传统叙事,冷静、抽离的非人格化叙述被余华所继承并推向极致。余华在创作谈中写到:我喜欢这样一种叙述态度,通俗的说法便是将别人的事告诉人,而努力避免另一种叙述态度,即将自己的事告诉别人。即使是我个人的事,一旦进入叙述我也将其转化为别人的事。我寻找的是无我的叙述方式……在叙述过程中,个人经验转换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尽可能回避直接的表达。余华所指的无我的叙述方式便是一种非人格化的叙述模式。作者退出了作品,作者与作品之间设置了一个第三者,这个第三者在讲故事时,永远“保持着那种冷静、客观、自制,对大痛苦与大悲哀无动于衷的外表,一副绝不悲天悯人的旁观者逍遥姿态”。这个第三者自作陈述,而排除任何一种价值判断,甚至除去一切带有明显情感色彩的语言。这种叙述的方式在当时的中国文坛上显然是非主流的,余华正是通过这种无我的叙述方式向人们认可的传统叙事手法进行挑战。
④余华先锋小说中的叙述者具有中立性、公正性和冷漠性等明显特征,无论所讲述的事件是如何的残酷血腥,他始终是平静而沉着的。他以细腻的笔触将一切的残忍冷静地刻画出来。在《现实一种》中,叙述者细致地展示了山岗的遗体被医生解剖的过程。在《古典爱情》中,叙述者绘声绘影地叙写了菜人被肢解的惨状。残酷的迫害几乎成了余华小说的顽念,细节的冷静描绘更加加重了残酷的压力。叙述者由始至终扮演的是一个置身事外、不动声色的“局外人”,一丝不苟地记录每一个不寒而栗的细节。他用一种很从容的节奏来正面叙述,没有夸张,没有渲染,一切似乎笼罩在一种祥和之中,但实际上却发生了一个尖锐的反讽和二元对立:余华的叙述语言是平静安宁的,但语言所包含的意义和事件是暴烈而混乱的。无我叙述方式的使用造成了形式和意义之间的严重剥离和断裂,构成了小说内部的张力,而这种张力正是读者在阅读余华小说时感到极为不安的主要因素之一。余华正是通过叙述方式的革新颠覆传统的叙述模式,同时也瓦解了读者的阅读习惯,使读者在阅读中对自己深信不疑的种种信念产生疑问,与作者共同面对这些困惑。
从原文看,下列对“无我的叙述方式”的理解,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尽可能回避直接的表达,让作者退出了作品,在作者与作品之间设置一个第三者。
B.让第三者来讲故事,不作任何一种价值判断,除去一些带有明显情感色彩的语言。
C.是一种非人格化叙述模式,叙述者隐藏在幕后,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事告诉别人。
D.是一种非主流的叙述方式,写作者冷漠、残酷、自私,距离的控制上较冷静客观。
下列对原文思路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一段先阐述距离控制在余华作品中的表现,接着总结余华笔下的世界及其作品母题的特点,最后指出余华作品的叙述方式是极为冷漠的。
B.第二段从布斯对现代小说叙述分类入手,进而介绍了人格化与非人格化这两种叙述方式,并引用相关言论对非人格化的叙述方式加以阐释。
C.第三段先指出余华是怎样继承并发展非人格化现代小说叙述模式,接着对在中国文坛一直处于非主流地位的这种叙述模式的内涵加以阐释。
D.第四段先概括余华先锋小说中叙述者呈现的特征,接着引述事例对其作品叙述方式革新所带来的作用如构成小说内部张力等方面加以阐释。

下列对原文内容的理解与分析,正确的一项

A.在故事中穿插自己的政治宣言是人格化叙述方式的最主要手段,这种叙述方式要求作者和叙述人常常介入故事。
B.现代作家大都认为,减少作者的干预,隐藏叙述行为是非人格化的叙述方式用来加强作品真实感的唯一策略。
C.余华笔下躁动不安的世界与第三者没有夸张、没有渲染的不动声色的冷漠叙述,形成了尖锐的反讽和二元对立。
D.革新传统的人格化叙述方式,能瓦解读者的阅读习惯,让读者对自己坚信不疑的信念生发疑问,从容面对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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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车匠
汪曾祺
戴车匠是东街一景。
车匠是一种很古老的行业了。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车匠,无可考。想来这是很久远的事了。所谓车匠,就是在木制的车床上用旋刀车旋小件圆形木器的那种人。从我记事的时候,全城似只有这一个车匠,一家车匠店。车匠店离草巷口不远,坐南朝北。左邻是侯家银匠店,右邻是杨家香店。戴家车匠店夹在两家之间。门面很小,只有一间,地势却颇高。跨进门坎,得上五层台阶。因此,车匠店有点像个小戏台(戴车匠就好像在台上演戏)。店里正面是一堵板壁。板壁上有一副一尺多长、四寸来宽的小小的朱红对子,写的是:
室雅何须大,花香不在多。
不知这是哪位读书人的手笔。但是看来戴车匠很喜欢这副对子。板壁后面,是住家。前面,是作坊。作坊靠西墙,放着两张车床。这所谓车床和现代的铁制车床是完全不同的。就像一张狭长的小床,木制的,有一个四框,当中有一个车轴,轴上安小块木料,轴下有皮条,皮条钉在踏板上,双脚上下踏动踏板,皮条牵动车轴,木料来回转动,车匠坐在坐板上,两手执定旋刀,车旋成器,这就是中国的古式的车床,——其原理倒是和铁制车床是一样的。
靠里的车床是一张大的,那还是戴车匠的父亲留下的。老一辈人打东西不怕费料,总是超过需要的粗壮。这张老车床用了两代人,坐板已经磨得很光润,所有的榫头都还是牢牢实实的,没有一点活动。戴车匠嫌它过于笨重,就自己另打了一张新的。除了做特别沉重的东西,一般都使用外边较小的这一张。戴车匠起得很早。在别家店铺才卸下铺板的时候,戴车匠已经吃了早饭,选好了材料,看看图样,坐到车床的坐板上了。一个人走进他的工作,是叫人感动的。他这就和这张床子成了一体,一刻不停地做起活来了。看到戴车匠坐在床子上,让人想起古人说的:“百工居于肆,以成其器”。中国的工匠,都是很勤快的。好吃懒做的工匠.大概没有——很少。
车匠的木料都是坚实细致的,檀木——白檀,紫檀,红木,黄杨,枣木,梨木,最次的也是榆木的。戴车匠踩动踏板,执刀就料,旋刀轻轻地吟叫着,吐出细细的木花。木花如书带草,如韭菜叶,如番瓜瓤,有白的、浅黄的、粉红的、淡紫的,落在地面上,落在戴车匠的脚上,很好看。住在这条街上的孩子多爱上戴车匠家看戴车匠做活,一个一个,小傻子似的,聚精会神,一看看半天。
孩子们愿意上戴车匠家来,还因为他养着一窝洋老鼠——白耗子,装在一个一面有玻璃的长方木箱里,挂在东面的墙上。洋老鼠在里面踩车、推磨、上楼、下楼,整天不闲着,——无事忙。戴车匠这么大的人了,对洋老鼠并无多大兴趣,养来是给他的独儿子玩的。
一到快过清明节,大街小巷的孩子就都惦记起戴车匠来。
这里的风俗,清明那天吃螺蛳,家家如此。孩子们除了吃,还可以玩——用螺蛳弓把螺蛳壳射出去,螺蛳弓是竹制的小弓,清明前半个月,戴车匠就把别的活都停下来,整天地做螺蛳弓。孩子们从戴车匠门前过,就都兴奋起来。到了接近清明,戴车匠家就都是孩子。螺蛳弓分大、中、小三号,弹力有差别,射程远近不同,价钱也不一样。孩子们眼睛发亮,挑选着,比较着,挨挨挤挤,叽叽喳喳,好不热闹。到清明那天,听吧,到处是拉弓放箭的声音:“哒——哒!”
戴车匠每年照例要给他的儿子做一张特号的大弓。所有的孩子看了都羡慕。
戴车匠眯缝着眼睛看着他的儿坐在门坎上吃螺蛳,把螺蛳壳用力地射到对面一家倒闭了的钱庄的屋顶上,若有所思。
他在想什么呢?
他的儿子已经八岁了。他该不会是想:这孩子将来干什么?是让他也学车匠,还是另学一门手艺?世事变化很快,他隐隐约约觉得,车匠这一行恐怕不能永远延续下去。
一九八一年,我回乡了一次(我去乡已四十余年)。东街已经完全变样,戴家车匠店已经没有痕迹了。——侯家银匠店,杨家香店,也都没有了。
也许这是最后一个车匠了。
一九八五年七月
小说写的是戴家车匠店,却在开头与结尾提到了侯家银匠店和杨家香店,这样写有何作用?
简要概括戴车匠这一人物形象的性格特点。
小说中的画线句子在表达上有哪些特点?请简要赏析。
小说开头写“戴车匠是东街一景”,结尾又写道“戴家车匠店已经没有痕迹了”“也许这是最后一个车匠了”,这分别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东街已经完全变样,戴家车匠店已经没有痕迹了”,请结合现实,加以想象,探究应该如何看待“戴家车匠店”的消失。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相信大部分中国人都喝过那种含有板蓝根的微苦的棕黄色中药汤剂,不过板蓝根究竟是什么?这种植物究竟又长成什么样子?不知道你是否也像我一样细细思考过这些问题。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并没有找到“板蓝根”这种植物,原因也好笑,因为这个名字根本就不是一种植物的名字。准确地讲,它应该是个短语——“板蓝的根”,也就是说,我们要找的植物是“板蓝”。
板蓝是爵床科板蓝属植物,且该属植物仅此一种,它的小名“马蓝”其实更为常用。板蓝曾经在中国南方地区以及缅甸、泰国、印度等地广泛种植。不过现如今,国内板蓝的种植区域已经退缩到西南的零星地域了。
板蓝的模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卵圆形的叶子,不甚高大的植株,混在山野之中根本就挑不出来。倒是它们的花朵有些特色——有点像拉长的挂钟,在挂钟的边缘有5个裂片。不过虽然是多年生植物,板蓝一生只开一次花,而且基本上在开花之前,它们就已经被收割了,所以我们很少看见它们的花朵。
板蓝需要比较温暖湿润的环境,所以只能生活在南方,因而有“南板蓝”的称号。但与此同时,在我国北方广大地区生活着一种它的强势替代品——菘蓝。
实际上,最早出现于医药典籍中的只有“蓝”这一个字而已,而这个“蓝”指的就是菘蓝。《说文解字》中的描述是:“蓝,染青草也。”当时的菘蓝,主要是衣服的染料。至于名字逐渐演变成“菘蓝”,则很可能是为了区别其他的蓝色染料植物,例如上面提到的板蓝。而加的这个“菘”字,则是为了描述它的特征。
菘是古语中对白菜类蔬菜的统称,油白菜、大白菜都在“菘”的范围之内。菘蓝与油白菜极其相似——从叶片,到花朵的细节。不过,菘蓝与油白菜还是有明显的区别——油白菜结出的是长角果,种子可以多达数十粒,而菘蓝结出的则是短角果,种子只有寥寥数枚。因为菘蓝比较适合在北方种植,所以也被称为“北板蓝”。
除了上面说的南北双雄,蓼蓝也是一种提供板蓝根的植物,只不过蓼蓝的栽培数量远低于板蓝和菘蓝,所以出场的机会并不多。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它们的叶柄上方包裹着一层白色薄膜,这是蓼科植物的特征:膜质托叶鞘。至于蓼蓝的花朵,有点像扎成了一束“狗尾草”的小花,不过跟狗尾草不同的是,每朵小花都有5片花瓣。
有趣的是,在这三种“蓝”中,目前产量和用量最大的是菘蓝。也就是说,我们现在吃到的“板蓝根”很可能不是板蓝根,而是菘蓝。而且,最早入药盒的也江不是“板蓝根”,而是菘蓝的果实和种子,然后是这三种植物的茎叶,最终是因为染料的不足,才用根作为替代。逐渐,这三种植物的茎叶和根也有了不同的名字:前者叫做大青叶,后者便是板蓝根。大青叶通常会被磨碎成粉末状以便使用——“青黛”就是这类制品在中药房中的名字。
(节选自 史军《板蓝根:隐居药房里的染色匠》)
下列有关“板蓝根”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A.目前,“南板蓝”的种植区域已经退缩到我国西南的零星地域。
B.“北板蓝”是指比较适合在北方地区种植的菘蓝。
C.蓼蓝也能提供板蓝根,但它板蓝根的含量比较少,所以出场的机会并不多。
D.我们现在吃到的“板蓝根”其实是菘蓝的根。

下列对原文结构和内容的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提出的两个问题,不仅能引起读者兴趣,同时也明确了下文论述的方向。
B.第三、四、五段分别从科属、种植区域、外形等角度介绍了板蓝这种植物,言简意赅。
C.第六、七段分别从异同两方面将菘蓝和油白菜进行对比,更加突出了菘蓝的特征。
D.全文按“总—分—总”的结构介绍了板蓝、菘蓝、蓼蓝这三种植物,段落之间衔接紧密,过渡自然。

下列说法与原文相符的一项是()

A.由于板蓝一生只开一次花,所以我们很少能看见它们的花朵,其实它们的花朵有点像拉长的挂钟。
B.因为和油白菜在叶片及花朵的细节上都极其相似,所以北板蓝被称为“菘蓝”。
C.蓼科植物的叶柄上方包裹着一层白色薄膜,叫做膜质托叶鞘,它们的花朵有五片花瓣。
D.中药房中的“青黛”是为了方便使用将三种“蓝”的茎叶和根磨碎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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朦胧的敬慕
——悼念鲁迅先生
萧乾
①也许有人比我更怕死,我却不相信有比我再怕看死人的了。走在街上,我从没有胆子向寿衣铺里望望。夜半,即便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的僧器或诵经声,也必害得我用棉被厚厚包起头来,直像那是什么符咒一样。
②我曾见过三位死人,在我的记忆中,他们都将是我永不会忘记的。而且,我还该陈说我都例外地不曾害怕过:一个黄昏,我的母亲死在我的怀抱里;小学时代,曾排着队去中央公园社稷堂瞻仰过孙中山先生的遗体;最近,在鲁迅先生灵前,我守了两天灵。
③扶着那绛色帏幔,职务使我看见了数千张陌生的但是诚笃的脸,一个个脚跟都像坠了铅球,那么轻又那么沉重地向灵堂踱。低垂的头,低垂的手,低垂的眉眼和心。待踱到灵堂中央,冥冥中似有什么使他们肃然驻足了。敬慕和哀悼如一双按住的手,他们的身子皆极自然地屈下了。然后噙了一汪眼泪,用手巾堵着嘴,仓皇地奔了出来。
④最感人的莫如一群小学生的吊唁。在那近三十位小吊客中间,我特别留意一个衣服褴褛、腿下微跛的,他肋下夹着的画册和石板说明了是刚刚放学,如今正是回家或在街头玩耍的时候,然而他却结伴迢迢跑到了这里。那个微跛的孩子,一拐一拐地,一直来到灵前,两只颇清秀的眼睛直直地凝视着鲁迅先生的遗体,然后,又放下肋下的画册,深深地鞠躬。我不信作了那么些纪念周,他还不知道“三鞠躬”的礼数,然而,当我数到第三次以后,他仍向下屈着小小腰身,他一连鞠了七个躬才红涨着脸,也红涨着眼睛,走出灵堂。
⑤如果稍换一个情况,我将忍不住笑出来的,然而,我那时是用极大的崇敬心情替他掀开帏幔,一直目送他走下殡仪馆的台阶。
⑥那个背影唤起我一点回忆。十多年前一个傍晚,如一切贪爱窗外景色的孩子一样,四点钟以后的时间对我变了滋味,换成鲜艳颜色。然而我放下了玩具,和同伴沿着朱色皇城走好长好长一段路去瞻仰一位“民国缔造者”的遗体。空着的肚皮充满着的一半是对“尸骸”的恐惧,一半是对“伟大”的钦仰。我们跨进那座御花园的大门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向下沉落了。我端着气向陌生的大人打听路线,好容易才攀了一道高大石阶,在花圈花篮的簇拥中,我看到了安息着的孙中山先生。
⑦——我记得,当时我的心一点也没有跳!
⑧我们环着那铜棺走了一圈,又蹑着脚步走了出来。
⑨抬头,紫禁城角的太阳已经沉落下去了。我似乎打了一个冷颤,然而,除了模糊的“伟大”,我并没有摸清死的是什么人。只是冥冥中,一种超乎孩子胸膛容量的哀威或尊敬感觉便梗塞在我喉咙间,我赶不掉它。
⑩归途,我们放洋画的袋子里,每人都塞了一袋传单:有工人发的,大学生发的,有国民党的,共产党的,说明孙先生的生平和抱负(这些我曾保留到六年前,直到一个朋友将我寄存的最珍贵的东西,如小学生时代的作文本,全当作烂纸卖掉了)。当时我们其实一点也不懂,但当孙传芳乱批三民主义,张作霖满街捉革命党时,我却私下藏了一本《孙中山传》。
11伟大的人格也许有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这力量在茫然无知的孩子心灵上时常比成人更深刻,更恒久。
12我不知道如果鲁迅先生这时醒转过来,他将会怎样热烈地抱起那个微跛的孩子。
1936年10月,上海
(原载1936年《中流》第1卷第5期)
“朦胧的敬慕”在文中的含义是什么?本文通过哪几个事例来表现“朦胧的敬慕”?
指出文章的结构方式,并作简要分析。
这是一篇悼念鲁迅先生的文章,作者却用了大量笔墨回忆十多年前瞻仰孙中山先生遗体等有关情况。这里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试作简要分析。
下列对文章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在数千吊唁鲁迅先生的人中,有一个衣衫褴褛、腿下微跛的小孩,对鲁迅先生连鞠了七个躬,所以作者对他由开始的忍不住想笑,转变为极大的崇敬。
B.当“我”和同伴跨进御花园大门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向下沉落了”;当“我们”蹑着脚步走出来时,“紫禁城角的太阳已经沉落下去了”。这两句景物描写烘托了“我”的哀戚心情。
C.“――我记得,当时我的心一点也没有跳”,这句话的意思是:“我”看见孙中山先生的遗容时,对伟人的敬慕战胜了对死人的恐惧。
D.文章第③段在描写数千位吊唁者的神情动作时,运用了夸张、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

E.通观全文不难发现,作者在为鲁迅先生守灵时,对鲁迅的崇高精神、伟大人格内涵的理解及由此产生的敬慕之情都是朦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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