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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文

阅读琦君的《儿子的礼物》一文,完成小题。
儿子的礼物             作者:琦君
(1)一位好友的女儿,寄来她在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给我看。内容是写她十几岁的儿子在幼年时亲手雕了一对烛台送给她,做母亲的当然是万分珍爱。儿子渐渐长大了,有一天,他发脾气,顺手拿起一只烛台扔向母亲。母亲于吃惊与盛怒之下,拾起地上的烛台,竟连同柜子上的另一只一起扔进垃圾桶。儿子怔在那里,怨怒的眼神仿佛在说:“你扔吧,给你的东西,你爱怎么扔就怎么扔。”第二天一早,她后悔了,去垃圾桶边想把烛台拾回来,却已被清洁工收拾走了。
(2)她心头感到无比的刺痛,尤其是想起儿子当时雕刻的那番心意和所花的工夫。她叹息道:“为什么美好的东西,总是在失去之后才觉得格外可爱?”
(3)看着她的文章,我止不住泪水涔涔而下。我感触于母心之苦涩,也悔恨自己既不是一个孝顺体贴的女儿,又不曾扮演好母亲的角色。如今垂暮之年,任纵横老泪也冲不去心头的伤痛。
(4)和作者一样,我也有一件儿子送的礼物,那是他在童年时用火柴棒搭起来的立体“快乐”二字。那真是玲珑剔透、巧夺天工。我是那么珍惜它,把它放在玻璃橱最妥帖最显眼的地方。年复一年,火柴棒的红蒂头褪色,骨架因胶水渐渐脱落而松散了,它已不能竖起放,我只好把它小心地收在一只盒子里。几度搬迁,我总是小心地带着它。现在,它就放在床边书架上,我常常端起盒子细看,真不能相信这是儿子的杰作。悠悠二十年岁月的痕迹,都刻在那一根根带有微尘的暗淡火柴棒上,而它所给予我的是一份诚挚的“快乐”。我心里有太多的感激,也有太多的感慨。
(5)记得那个深夜,他把房门关得紧紧的,亮着灯不睡。我以为他在偷看从摊上借来的脏兮兮的“小人书”,几次敲门催他睡,他只是不理,我气得一夜未睡好。次日早晨他上学了,却见书桌上端端正正摆着这件精致的手工,边上一张卡片上写着:“妈妈,给你快乐。”我的感动无法名状,我真是快乐了好多时日啊!
(6)他渐渐长大了,我们母子时有争吵,他曾愤怒地出走,数日不归,我守着虚掩的大门,通宵达旦,看着“快乐”二字泫然而泣。固然儿子并没像这位朋友的孩子那样,拿起自己做的手工扔向我,但他对我珍惜这件礼物所表现的无动于衷,却使我心酸。每次央求他修补一下火柴棒的骨架,他总是漫不经心地一再拖延。我了解这是无法勉强的,时光不会倒流,童稚亲情不复可得。儿子成人了,我已老了。当年母亲说得对,“一代归一代,茄子拔掉种芥菜”,母亲那时已知代沟无法逾越了。
(7)我再想想这篇文章的作者,我是看着她长大的。她在初中时,每周两次放学后,带了两个弟弟,背着书包到我家来读古文。他们专注的神情都还在眼前,一下子他们也将近中年了。她现在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也尝到了做母亲的滋味。但在给我的信中,她仍幽默地说:“母亲来时,总是事事看我不顺眼。”这就是两代的不同吧。
(8)她在文章结尾时说:“希望儿子成长为一个有用而快乐的人。”足见母心尽管苦涩,却是永远满怀希望的。
(9) 她道出了天下父母心,也给了我一份温暖与启示。
(10)我也不再为儿子送我的那一对骨架松散的“快乐”二字而感触万千了。
围绕儿子的礼物作者讲述了两个故事,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这两个故事。
                                                                                           
                                                                                           
请简析第(3)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请分别写出第(4)段中两个加引号的快乐的含义。
                                                                                           
                                                                                           
体会第(6)段中加点词语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根据选文内容,写一段作者儿子看到这篇文章的心理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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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
绿茵场上的非主流
①他出生在意大利的富豪家庭,父亲是钢铁大亨,其家族企业涉足50多个国家。在很多人眼里,他这辈子只要守住家业即可,根本不需要什么奋斗。然而,当他接触足球后,突然觉得,跟绿茵场相比,钢铁经营之类的事情简直索然无味。从此,他的梦想是成为职业球员。父亲骂他没出息,说:“我可以买下一家足球俱乐部给你经营。”他却说:“如果我整天躺在你的钱上睡觉才是没出息。”他不顾父亲的强烈反对,毅然走上足球之路。
②在意大利足坛,防守的理念根深蒂固,无论教练还是球员,都不敢越战术纪律的雷池一步;防守能力出众的球员,尤其容易出人头地。而他,天生就流淌着进攻的血液,更热衷于在球场上穿针引线,随时给对手致命一击。因为他的足球思想违背了主流理念,导致他一度被排挤而成为边缘人物。
③不得志的他,被租借到小球会布雷西亚。在这里,他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罗伯特·巴乔。在巴乔的指点下,他迅速成熟,并开始走向辉煌。
④2001年,他加入AC米兰队,主教练安切洛蒂独具慧眼,认为他的另类踢法正是意大利足坛的稀缺品种,决定对他委以重任。在实战中,他逐步成为球队的“大脑”,确立了领袖地位,为AC米兰摘取无数荣誉,并于2006年率领意大利队赢得了阔别24年的世界冠军。2012年6月,欧洲杯烽火重燃,意大利对抗世界霸主西班牙,又是他精准如导弹的传球,令意大利先拔头筹。赛后,西班牙媒体评价他为“绿茵场上的达·芬奇”。
⑤他就是皮尔洛,国际足坛巨星。在他的商业家族里,他是非主流的;在他的足球王国里,他也是非主流的。他用另类的方式诠释着成功:靠自己,做自己,在自己热爱的领域里做到最好,才能实现自己最大的人生价值。
请从“商业家族”和“足球王国”两个方面,概括皮尔洛“非主流”的具体表现。 (2分)
请从修辞手法角度,赏析本文第④段中的画线句。(3分)
本文题目为什么是“绿茵场上的非主流”,而不是“足坛巨星——皮尔洛”呢?请结合文章内容简析。(3分)
本文采用第三人称的写法,一直到结尾才点明“他”就是“皮尔洛”,这样的写法有什么好处?(2分)
王浩棋同学读到本文第④段中的“绿茵场上的达·芬奇”时,既感新奇巧妙,又有些许困惑:不同领域的两个人,为什么能联系在一起呢?于是查找了达·芬奇的相关资料,请你帮他完成探究。 (3分)
材料一:达·芬奇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最完美的代表,意大利把他作为文化的象征。他的杰作《蒙娜丽莎》和《最后的晚餐》,是欧洲艺术的拱顶之石,是世界艺术宝库中珍品中的珍品。
材料二:达·芬奇很早就下定决心,要做一个研究者,一个教师,尤其是一个艺术家。他眼光独到,做事干练,具有艺术的灵魂。他多才多艺,在绘画、雕塑、发明、音乐和医学等诸多领域都卓有建树。
材料三:达·芬奇说,兴趣——这就是为着一件事物本身而爱好它,不为旁的理由。

阅读下面文章。(11分)
人类的“生命天书”走过十年
①十年前的4月14日,被称为人类“生命天书”的人类基因组序列图绘制完成,人们期盼这个划时代的成就带来对自身和疾病认识的革命性变化。
②人类基因组计划于1990年启动,旨在揭开人体30亿个碱基对的秘密,绘制人类基因组序列图,从而在分子层面上为人类提供一份生命“说明书”,有人将其称为生命科学的“登月计划”。2003年4月14日,中、美、日、德、法、英6国科学家宣布,人类基因组序列图绘制成功,人类基因组计划的所有目标全部实现。
③过去十年中,科学家在人类基因组序列图的基础上,取得了一些里程碑式的成就。
④基因组测序技术的飞速发展导致其成本直线下降,医学应用继而成为现实。1990年人类基因组计划启动,经中、美、日、德、法、英6国科学家联手,历时13年,花费27亿美元才得以完成。而今天,个人基因组测序成本不到5000美元,且只需要一到两天的时间。
⑤目前全球已有数千人绘制了个人基因组图,而随着基因组测序成本进一步下降,这一数字预计将迅速增加。有人乐观地预测,到2020年,每个新生儿都能被绘制基因组图。
⑥随着对基因组图研究的日益深入,科学家对疾病的基因根源认识也越来越深入,所找到的致病突变基因数量迅速增加。据美国国家人类基因组研究所统计,1990年人类基因组计划开始时,这一数字是53个,而今天则超过2900个。
⑦对疾病基因根源的认识将有助于对症下药。比如说,药物易瑞沙只对EGFR突变基因的肺癌患者有效,而药物爱比妥则对KRAS基因突变的结肠癌患者无效。但基因药物的研发是个漫长过程,从1990年到现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批准上市的基因药物也不过是从4种增加至106种。
⑧十年悠悠而过。今天,尽管找到的致病基因越来越多,新的基因组药物不断问世,个人基因组测序费用也直线降低,但科学家认为,基因组学时代才刚刚拉开帷幕。
(选自2013年4月15日《科技日报》作者林小春、任海军,有删改)
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说明内容。
第②段划线句用了哪种说明方法?并结合上下文,说明其用意。
阅读④~⑦段,概括十年来基因组学研究都取得了哪些成就?
文章第⑥段加点的“这一数字”,具体指什么?
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人类基因组计划于1990年启动,在中、美、日、德、法、英6国科学家的努力下,历时13年,花费27亿美元,最终在2003年4月14日,人类基因组序列图绘制成功。
B.基因组测序技术的飞速发展导致其成本直线下降。随着基因组测序成本进一步下降,有人乐观地预测,到了2020年,每个新生儿都能被绘制基因组图。
C.随着对基因组图研究的日益深入,科学家对疾病的基因根源认识也越来越深入,所找到的致病突变基因数量迅速增加。
D.基因药物的研发是一个漫长过程。从1990年到现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批准上市的基因药物仅仅增加了106种。

阅读下面的文字。

⑴那天下午,正躺在床上闭目假寐,不料,放在床头柜上的一头瓷器公鸡,竟坠了下来,猛力砸在我额头上。我只感到一疼,仿佛晕了过去似的一片空白;等到恢复知觉,阵痛的感觉又浮了上来,一抽一抽的,好像神经在发颤。
⑵倚在我身旁的四岁的孩子,一骨碌爬起来,望着我失声惊叫:“爸爸,流血了,好多好多!”
⑶我一愣,伸手摸了一把,赫然是鲜红的血。孩子爬下床去,跌跌撞撞地拿了一面小镜来,我接过一看,只见左眉中间陷了一个小洞,那血就从洞口溢出。
⑷孩子伸手打那瓷公鸡,嘴里喃喃骂道:“打死你!打死你!这么黑心,打伤爸爸!”
⑸看到他稚气的动作,我不禁笑了起来,心里却暗自庆幸,好在是打在我的眉头,假如打正眼睛,那该如何是好?转念一想,又不免捏了一把汗:假如它砸在小孩的头上,不更糟糕?我怎么说都是成人,受一点伤,也算不了什么;但我的孩子呢,毕竟皮脆肉嫩,那后果,实在不堪设想。孩子并不知道我在沉思,他把小脸凑了过来,朝我的伤口吹气,还频频问道:“疼不疼?疼不疼?”一会又爬下床去,拿来药水胶布,命令我道:“贴胶布啦!我都说过啦,要小心嘛,你都不听的!”
⑹我依言让他贴上胶布,心想,现在的孩子机灵多了。我四岁的时候如何,实在没有印象了,但我总以为我一定比较迟钝。
⑺我的眉头渗出的血,又红又稠。多少年没有这样出血了,我怎么也记不清楚。但有几次,我却印象深刻,那流出来的血水,至今仿佛仍汩汩在眼前。
⑻那年,我还在读小学一年级。我们上课用的是铅笔和刀片,我在削铅笔时,不慎将食指削破,一时之间鲜血直冒,我手忙脚乱地撕了许多纸张,拼命去擦那血水。下了课,妈妈来接我,一眼看到破损的手指,惊问:“你怎么不用手巾包起来?”我讪讪地答道:“忘了。”其实哪里是忘记?舍不得那条白手巾才是真的。我总以为,雪白的手巾一旦沾上斑斑的血迹,那就再也还不了我的清白了。
⑼那时,也还没有纸巾,不像我那四岁的孩子,一见我流血,便献计献策:“拿纸巾啦,用纸巾包住,就不会痛了,知道吗?”
⑽我记忆中流血较多的一次,大约是在十岁左右。那天下午,我们赤足下水去摸鱼。起先只是在河畔用竹网捕,后来越走越深,水已及膝,犹不知回头。我一脚踩下去,蓦地一阵剧痛,低头仔细一瞧,鲜红的血水缓缓从水底冒出,我连忙一脚高一脚低地奔回岸上,这才看到,右脚的大脚趾给拉破了很深的一道口子,血流了一地。
⑾孩子这次装成一副老成的模样,眼波一横,用教训的语气:“我都说过了,要小心一点,你就是不听话!”孩子,这回实在是飞来横祸,与我是否大意无关;我想这样对他说,但怕他无法理解,只好苦笑着不言不语。那时下水去捞鱼,倒真是不听话的后果,我强忍着疼痛,一拐一拐地往家赶去,沿路留下斑斑的血迹;想要瞒住妈妈,偏偏妈妈眼睛锐利,立刻惊呼:“怎么搞的呀你?那么多血!”但她并没有责骂我的淘气,只是一味找红药水找纱布找剪刀,为我包扎创口。如今也是有人替我歪歪斜斜地涂上药水贴上胶布,但这孩子已经老气横秋地向我训话了。
⑿回想起流血的往事,感觉到时光的流逝,心里微微泛起惆怅之情。孩子见我泪光闪烁,也许竟以为我痛得受不住,奶声奶气地安慰我:“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
⒀说起来,我记忆中有关血的故事,还是我儿时生活在赤道山城的经历;年深日久,渐渐也就湮没在人事倥偬之中。假如不是这件偶发事件的牵引,我哪里还会忆起?
⒁而那鲜红的热血,竟在顷刻之间使我体味了亲情的温暖,那过去了的,是妈妈的关切;在眼前的,是稚子的天真。
文中第⑻段和第⑽段,分别写了两件什么事?作者是用什么记叙顺序来写这两件事?
本文几次写作者流血的经历,为什么当中要交代他的母亲及孩子对他流血的反应?
文中的画线句子属于什么描写?请分析一下这一处描写的作用。
文章以“血”为标题,令人印象深刻。请你说说以此为标题的好处。

阅读下面文段。
正午的太阳,十分明亮。阳光下的葵花田静悄悄地泛着金光。无数的蜂蝶,在葵花田里飞翔着。
青铜跳下牛背,扔掉缰绳,跑进了葵花田。稠密的葵花,使他只能看到很近的地方。他就不停地跑动着,直跑得呼哧呼哧的,满头大汗。
他在葵花田的深处,终于看到了葵花。
那时,她侧卧在几株葵花之间的一小块空地上,好像睡着了。
青铜跑出葵花地,爬到一个高处,向大麦地方向不住地挥着手。有人看到了,说:“是不是找到她了?”于是,人们纷纷朝葵花田跑来。
青铜将人们带到了小女孩的身边。
暂时,谁也没有惊动她,人们只是围着她,静静地看着。
谁也不知道葵花是怎么渡过了大河,又是怎么来到葵花田的。
葵花认定爸爸哪儿也没有去,就在葵花田里。
有人将她从地上抱起。她微微睁开眼睛,喃喃自语着:“我看见爸爸了。爸爸就在葵花田里……”
她两腮通红。
抱她的那个人用手一摸她的额头,惊叫了一声:“这孩子的额头,滚烫!”
许多人护送着,哧通哧通的脚步声,响彻在通往医院的土路上。
那天下午,太阳被厚厚实实的乌云遮蔽着,不一会儿,狂风大作,接着便是暴雨。傍晚风停雨歇时,只见一地的葵花,一株株皆落尽金黄的花瓣,一只只失去光彩的花盘,低垂着,面朝满是花瓣的土地……
(节选自第二章第6节)
上文节选自当代作家的《》。
你能告诉我们,在这段文字之前(第二章第5节),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你认为作者想要通过这一本书告诉我们什么呢?
文中画线的句子属于什么描写?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被老师读作文的时候
(1)我小的时候,总爱把作文写得与众不同。王老师不止一次给我的作文批过“5+”的分数,还经常在课堂上读我有漏洞也有一点新意的作文。
(2)被老师读作文的时候,心情像一颗怪味豆。最初当然是甜的了,哪个学生不愿意受到老师的夸奖?可慢慢的,咸味和涩味就涌上心头。
(3)下课以后,同学们的神气怪怪的。“哦──哦──,老师又用时传祥掏粪的勺子刳毕淑敏啦!”那时候我们刚学过一篇关于掏粪工人的课文,在北方话里,刳与夸同音。全班同学好像结成了孤立我的统一战线,跳皮筋,两边都不要我。要知道平日里,因为我个子高,跳得又好,大伙都抢着跟我一拨呢!我和谁说话,她会装作没听见扭身走开,然后故意跟别的人大声说笑,一块儿边说边看着我。
(4)在我幼小的心里,第一次懂得了什么叫孤独,什么叫被嫉妒。
(5)作文每两周讲评一次,我便要经受一次精神的炼狱。怎么办呢?
(6)我想到的第一个办法是:从此不要把作文写得那样好。我开始挺随意地写作文,随大流,平平淡淡。果然,王老师不再念我的范文,同学们也和我相亲相爱。正在我很得意的时候,王老师找我了。“你的作文退步了,是不是骄傲了?”我执犟地保持沉默。不是不愿意告诉老师原因,而是不知道怎么说。假如我说了,老师会在班上把同学们数落一顿。那我的处境就更糟了。
(7)王老师苦口婆心地开导我半天,于是我又开始认认真真地写作文,王老师是满意了,可同学们敌视的恶性循环又开始了。
(8)就没有一个万全之策了吗?
(9)我小小的脑筋动了又动,我发现同学们并不是讨厌我的作文。老师念它们的时候,大伙听得津津有味,不时还发出会意的笑声。同学们只是不喜欢老师反反复复只提一个名字:毕淑敏。
(10)我小心翼翼地说:“王老师,我最近的作文有进步了吗?”“噢,你近来写得不错。今天下午我还要读你的作文。”王老师说。“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我战战兢兢地说。“什么事?你说好了。”王老师的眼睛明亮地注视着我。
(11)“我想……您念我的作文的时候……是不是可以……不念我的名字……”我鼓足勇气说完蕴藏在心中许久的话。
(12)“为什么,我当了这么多年的老师,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要求。你总不能让同学们觉得那是一篇无名氏写的东西吧?”王老师有些不耐烦了。
(13)我知道王老师会这么说的,要说服她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我镇静下来,一板一眼地说:“我觉得您读谁的作文,主要是看文章写得好不好。至于是谁写的,并不重要。不说名字,您让大伙讨论的时候,没人拘着面子,反倒更好说意见了。我也好给我自己的作文提不足之处……”
(14)我说的都是实话。只是最重要的理由我没有说:我想为自己求一份心灵的安宁。
(15)“你说得有一些道理。好吧,让我们下午试一试。”王老师沉吟着答应了。
(16)那天下午的情形,一如我小小的心所预料的。同学们充满了好奇,发言比平日热烈得多。下课以后,我和大伙快活地跳皮筋。
(17)我至今不知道这算是少年人的机智还是一种早熟的狡猾,却养成了我勤奋不已而又淡泊名利的性格。(文章作者:毕淑敏)
文中第(2)段写道:“被老师读作文的时候,心情像一颗怪味豆。”这怪味豆最初是甜的,慢慢的,又有了咸味和涩味。请你结合文章说说甜味指什么,咸味和涩味指什么。
“我”想到的万全之策是什么?作者为什么说这“养成了我勤奋不已而又淡泊名利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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