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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青峰:坚守是最好的创新
青年剧作家余青峰,从19岁写出处女作闽剧《之江潮》开始,21年来佳作不断,创作出32个剧本,其中20部荻省级以上大奖,越剧《赵氏孤儿》2005年获第四届中国戏剧文学奖金奖、2006年中国越剧节金奖及中国编剧界最高荣誉-2008年第二届中国戏剧奖,曾禺剧本奖;锡剧《江南雨> 2007年获第十届中国戏剧节优秀剧目奖:黄梅戏《半个月亮》《李时珍》均获第六届中国黄梅戏艺术节优秀剧目奖。 在戏曲日益萧条的今天,余青峰何以佳作连出,获奖频频?
泛娱乐化时代戏曲需要坚守从2 006年作为特珠人才被引进杭州,7年创作剧本18部,余青峰创作的剧作数量之多,质量之高,获奖之频繁令国内知名戏剧专家称奇。曾任杭州市文广新局局长的陈建一给他这样的评价:“余青峰的可贵之处不仅在于他的高产,更因为他的每部戏都与众不同。当然,每上演一个戏都会引来争议,因为他在探索戏曲的改革。”
余青峰的成功,源于他义无反顾投身戏曲的坚守。他从小热爱戏曲,其父在福建一县闽剧团工作,常年深入农村演出。余青峰每年寒暑假都随父亲下乡,乘拖拉机,夜宿破庙,但每到演出时看到如痴如醉的观众,他感到一种天赐的快乐。戏曲是他心目中最高级的娱乐。他说:“这种娱乐,并不是庸俗趣味,也不是简单地取悦观众,而是在技艺化的唱念做打中,有血有肉,有爱有恨,有滋有味。”
在很多人看来,随着电影电视、互联网等娱乐方式的普及,中国戏曲已经无法延续昨日的辉煌。余青峰认为,戏曲非但没有过时,反而愈发不可替代。尽管戏曲编剧越来越少,作为国之瑰宝的守护者,他拥有一种使命感责任感。余青峰坚信,哪怕“回首繁华如梦渺”,也要“残生一线对惊涛”,只要有人坚守,戏曲总有枯木逢春的一天。
探索引来各种非议
余青峰做到的不仅是坚守,还有不断探索,在探索中寻求戏剧走出困境之路。
2009年,余青峰根据世界名著改编的越歌剧《筒.爱》公演。还没演出,戏剧界已经是议论一片。越剧迷们一听“越歌剧”就来气:“什么越歌剧?越剧是越剧,歌剧是歌剧,风马牛不相及的剧种能一锅煮吗?”一直关心着余青峰的越剧界元老袁雪芬也担心:“怎么改编这样一个国外的经典题材?”
及至看完戏,戏迷们才心服口服。袁雪芬更是激动地拉着余青峰的手说:“这个戏我们年轻人很喜欢!别以为我老了,我的心就像刚诞生的越歌剧一样年轻!”她特意强调“我们年轻人”,作为越剧改革创新的泰斗,她认为越剧应该继续往前走。
戏剧需要承担社会大使命和大责任
“戏剧是一种深度的灵魂战栗后的结晶,承担着一种社会大使命、大责任,编剧应有这种使命感和责任感。”余青峰说,“不只有才子佳人、缠绵悱恻才是越剧,戏曲艺术走到今天,无论从文学还是表演、声腔,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变革历程,百年越剧也是不断改革、不断汲取各门类的艺术营养才走到今天的。”
“从选择戏剧那天起,我就是选择了一条朝圣的路。同时这也是一条不归路,是披荆斩棘通往彼岸的心路,”余青峰说,“我已将个人小命运与戏曲大命运联结在一起,决意为戏曲艺术孜孜不倦地守候、耕耘、求索。”为此,他给自己一个不成文的约定:影视约稿能推则推,戏曲约稿能写则写,哪怕是地方小剧种小剧团。他每年都会接到30多部戏的“订单”,但他最多接三四部,他对作品质量的苛求胜过一切。
对余青峰来说,戏剧是他毕生的事业,也是父辈的嘱托。在县剧团工作了30年的父亲是他毕生的榜样,2010年5月11日,老人与世长辞,临终前说了最后一句话.“戏演完了。”“戏演完了。”这本应当是索福克勒斯、莎士比亚、尤金.奥尼尔、布莱希特、关汉卿。
(l)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文章第一段详细介绍了余青峰的作品及获奖情况,主要是为了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
B.余青峰自小就对戏曲十分热爱,他认为戏曲是最高级的娱乐,这促成了他对戏曲的坚守。
C.余青峰认为编剧应承担社会大使命、大责任,这体现了戏剧作家的社会良知和责任担当。
D.文章“探索引来各种非议”一部分中,两次引用袁雪芬的话,是为了体现越剧界元老对余青峰的关心和爱护。

E.“影视约稿能推则推,戏曲约稿能写则写”的创作原则,显示了余青峰对戏曲的钟爱和坚守。
(2)你认为余青峰父亲临终前的“戏演完了”这句话有何深意?余青峰的父亲对余青峰有怎样的影     响(6分
(3)在戏曲日益萧条的今天,你认为余青峰为何会佳作迭出,获奖频频?
(4)作为青年剧作家,余青峰是成功的。他的成功历程对你有怎样的启示?请结合原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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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次填入下面一段文字横线处的语句,衔接最恰当的一组是
也许是由于狭窄弯曲的加查峡谷把顺谷而上的印度洋暖湿气流断然截住,翻过布达拉山,放眼一望,景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①村庄和小镇散落其间,到处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②东一堆西一堆的沙丘散布在宽阔的河谷里,如同一个个令人头疼却又无奈的脓包。
③很多村子里还保留了许多刷了白灰的土坯老房子,低矮而狭小,简洁而朴素,一如“西藏”在人心里的印象。
④一块块田地铺在河谷里,田埂上高大的柳树一排排纵横林立,为这些珍贵脆弱的耕地防风挡沙。
⑤山上的灌木更少了,山坡上薄薄地覆盖着一层干黄的草皮。
⑥宗教建筑已经遍地皆是了,不经意间寺庙的鲜艳红墙就鹤立鸡群般从灰白、低矮的藏式民居里脱颖而出,以极大的反差显示出了自己地位的尊崇。

A.⑤④②⑥①③ B.②⑤④⑥①③ C.②①③④⑤⑥ D.⑤②④①③⑥

阅读下列文段,完成小题。
人类审美意识的发展,首先表现为审美视野的逐步扩大。在自然美领域,从对动物的审美到对植物的审美,对山水的观赏由“比德”到“畅神”的转变,都可以看出这一点。处于狩猎生活时期的欧洲原始洞穴画作者,尽管生活在不乏美丽植物花卉的环境里,但他们着意描绘的只是经常与之周旋的野兽形象。我国仰韶彩陶,已有鱼、鸟、蛙等自然物的形象,但它们都是脱离各自的生存环境被加以表现的,几何化的写意手法和强烈的变形处理,表明这些自然物已变成象征符号,还谈不上自身的美。
周秦以后,山川草木开始作为人的生活背景获得了自身的审美意义,然而人们主要是从“比德”的观点去欣赏它们的。
那时的人习惯于将自然物的某些特征比附于人的道德、情操,使自然事物的属性(物理属性、化学属性、生物属性)人格化,人的品性客观化。自然物的美丑,就按其所比附的道德情操的价值来评定。这实际上是一种“美善相乐”的观点。孔子的“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的提法和《荀子》一书中所记的孔子“以玉比德”的观点,都可看成代表。这种用自然物比附人的德行的观点,虽仍有其片面性,却标志着人们对自然美的感受,已同实用感相分离,转为道德情感的满足,表现了历史的进步。《诗经》常以鸟兽草木比兴,作为抒发情意的借用物。《离骚》以香草喻君子,以萧艾喻小人,都表明“比德”观念对艺术创作有着广泛的影响。由于艺术作品中大量出现以物喻人的形象,所以就使自然物往往附着了传统的隐喻意义,如松柏喻坚贞、兰竹喻清高,直到今天还影响人们对这类自然物的欣赏。
对自然物的“畅神”审美观,是晋宋以后盛行起来的。同“比德”不同,“畅神”强调的是自然美的欣赏可以使欣赏者的情感得到抒发,得到满足,从而精神为之一畅。它所尊重的,已不是自然物身上被人为外加的道德伦理价值,而是它自身的足以令人舒畅怡悦的审美价值。王羲之《兰亭集序》写到自己面临会稽山阴兰亭一带有着“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的美景所产生的感受:“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宗炳平生“眷念庐衡,契阔荆巫,不知老之将至”,酷爱描山画水,认为再现山川之美,足以“畅神”。他说:“峰岫娆嶷,云林森渺,圣贤映于绝代,万趣融其神思,余复何为哉?畅神而以,神之所畅,孰有先焉!”肯定观赏和再现自然美可以“游目骋怀”,可以“畅神”,也就是肯定从自然界可以直接得到审美的满足。这种观点的提出,标志着对自然美审美意识的觉醒,为时比西欧早一千多年。在这种观点基础上诞生的谢灵运的山水诗和宗炳、王微的山水画,在中国艺术史上都具有开山意义。由此而形成的专事表现自然美的艺术品类--山水诗画,后来得到长足的发展,成为我国民族艺术对人类艺术宝库的卓越贡献。
(节录自张晓光《试论中国当代美学发展趋势》。有删改)
下列对文中“比德”和“畅神”的理解有误的一项是

A.“比德”是周秦以来的人将自然物的某些特征比附于人的道德、情操的一种审美观。
B.“比德”所尊重的不是自然物身上被人为外加的道德伦理价值。
C.“畅神”是指晋宋以后盛行,欣赏者从自然美的欣赏中得到情感的抒发和满足的一种审美观。
D.“畅神”所尊重的是它自身的足以令人舒畅怡悦的审美价值。

下列各句诗,不符合“比德”审美观一项是

A.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王维《鸟鸣涧》)
B.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零落成泥辗作尘,只有香如故。(陆游《卜算子》)
C.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虞世南《蝉》)
D.独坐池塘如虎踞,绿荫树下养精神。春来我不先开口,哪个虫儿敢作声。(毛泽东《蛙》)

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A.山水的观赏由“比德”到“畅神”的转变,可以看出人们审美视野的逐步扩大。 
B.我国仰韶彩陶中自然物的形象是“象征”符号,因此有传统的隐喻意义。 
C.山水诗和山水画的出现促进了“畅神”审美观的形成。
D.从仰韶文化时期一直到晋宋,人们对自然美的感受都同实用感相分离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9题。
爷爷的毡靴
(俄)普里什文
我记得很清楚,爷爷那双毡靴已经穿了十来个年头。而在有我之前他还穿了多少年,可就说不上了。有好多次,他忽然间看看自己的脚说:“毡靴又穿破啦,得打个掌啦。” 于是他从集上买来一小片毛毡,剪成靴掌,上上——结果毡靴又能穿了,跟崭新的一般。
好几个年头就这么过去了,我不禁思忖着:世间万物都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永世长存。
不料,爷爷的一双腿得了严重的酸痛病。爷爷从没闹过病,如今却呻唤不舒服起来,甚至还请了医生。“你这是冷水引起的,”医生说,“你应该停止打鱼。”“我全靠打鱼过日子呀,”爷爷回答道,“脚不沾水我可办不到。”“不沾水办不到么,”医士给他出了个主意,“那就在下水的时候把毡靴穿上吧。”
这个主意可帮了爷爷的大忙:腿痛病好啦。只是打这以后爷爷娇气起来了,定要穿上毡靴才下河,靴子当然就一个劲儿地尽在水底的石头子儿上打磨。这一来毡靴可损坏得厉害啦,不光是底子,就连底子往上拐弯儿的地方,全都出现了裂纹。
我心想:世上万物总归有个尽头,毡靴也不可能给爷爷用个没完没了——这不,它快完啦。
人们纷纷指着毡靴,对爷爷说:“老爷子,也该叫你的这毡靴退休啦,该送给乌鸦造窝儿去啦。”
才不是那么回事儿呢!爷爷为了不让雪钻进裂缝,把毡靴往水里浸了浸,再往冰天雪地里一放。大冷的天,不消说毡靴缝里的水一下子就上了冻,冰把缝子封得牢牢的。接着爷爷又把毡靴往水里浸了一遍,结果整个毡靴面子上全蒙了一层冰。
瞧吧,这下子毡靴变得可暖和结实了:我亲自穿过爷爷的那毡靴,在一片冬天不封冻的水草滩里来回淌,啥事儿也没有……于是我重又产生了那种想法:说不定,爷爷的毡靴就是永远不会完结。
但是有一次,我爷爷不巧生了病。他非得出去上厕所不可,就在门道里穿上毡靴;可他回来的时候,忘了原样脱在门道里让它晾着,而是穿着冰冻的毡靴爬到了烫烫的炉台上。
当然,糟糕的并不是毡靴化出的水从炉台上流下来淌进了牛奶桶——这算啥!
倒霉的是,那双长生不老的毡靴这回可就寿终正寝啦。要知道,如果把瓶子装上水放到冰天雪地里,水就会变成冰,冰一胀,瓶子就得炸。毡靴缝子里的冰当然也一样,这时已经把毡毛胀得松散开来,冰一消融,毛也全成了渣儿……我那爷爷可倔啦,病刚好,又试着把毡靴冻了一次,甚至还穿了一阵子。可是不久春天就到了,放在门道里的毡靴消了开来,一下子散成了一摊儿。
爷爷愤愤地说:“嘿,是它该呆在乌鸦窝里歇着的时候啦!” 他一气之下,提起一只毡靴,从高高的河岸上扔到了一堆牛蒡草里,当时我正在那儿逮金翅雀之类的鸟儿。“干吗光把毡靴给乌鸦呢?”我说,“不管什么鸟儿,春天都喜欢往窝里叨些毛毛草草的”。
我问爷爷这话的时候,他正挥动另一只毡靴准备扔。“真的,”爷爷表示同意,“不只是鸟儿造窝需要毛,就是野兽啦,耗子啦,松鼠啦,也都这当儿,爷爷想起了我们认识的一位猎手,记得那人曾经向他提过毡靴的事儿,说早该拿给他当填药塞儿。结果第二只毡靴就没扔,他叫我送给那位猎手了。
转眼间,鸟儿活动的时节到了。各种各样的春禽纷纷落到河边的牛蒡草上,它们啄食牛蒡尖儿的时候,发现了爷爷的毡靴,一到造窝那会儿,它们从早到晚全来剥啄这只毡靴,把它啄成了碎片儿。一星期左右,整只毡靴竟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叨去筑了窝儿,然后各就各位,产卵、孵化,接着是雏鸟啁瞅。在毡靴的温馨之中,鸟儿们出生、成长;冷天即将来临时,便成群结队飞往暖和的地方。春日它们又都重新归来,在各自的树穴中的旧巢里,还会再次觅得爷爷那只毡靴的残余。那些筑在地上和树枝上的巢窠同样不会消逝:枝头的散落到地面,小耗子又会在地上发现它们,将毡靴的残毛搬进自己地下的窝中。
我一生中经常在莽林间漫游,每当有缘觅得一处以毡毛铺衬的小小鸟巢时,总要象儿时那般思忖着:“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
联系小说内容,简要分析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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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故事,分析概括“爷爷”的性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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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标题是“爷爷的毡靴”,如果以“我的爷爷”为标题,你觉得是否合适?请结合全文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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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对这篇小说的理解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以“毡靴”为依托,记述爷爷的生活片断,表现爷爷的优秀品质以及对自己的影响,选材时间跨度较大,却无结构松散之感。
B.“爷爷”是受到“我”极力赞扬的人物,但是对“爷爷”的一些做法,也表现出不满的情绪,如嫌“爷爷倔”,扔毡靴时“愤愤地”等。
C.小说在叙述故事的过程中,多次中断叙述,插入“我”的议论、抒情笔墨,给人断断续续的感觉,实属败笔。
D.小说写“爷爷的毡靴”给鸟儿们一片片全叼去筑了窝儿,在窝里产卵、孵化,雏鸟啁啾的情景,意在表现“爷爷”将温情施与禽类的善良。

E.小说以“世间万物终有尽时,一切都会消亡,唯独爷爷的毡靴却永世长存”作结。集中表达了“我对爷爷的赞扬和思念之情。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小题。
疼  痛
张鸣跃
我杀死过一匹狼。
我的家在终南山里,山里有着许多狼的传说。
那年我17岁,在山外县城读高中,暑假回家帮家里干活,和那匹狼是在山上砍柴时遇上的。
那天早上,我系好砍刀上山了。
转过几道山弯入谷,进柴坡,砍够了,用藤条捆好并扎了双背带,还把砍刀系在腰间,背起柴捆出谷。刚从柴坡下到谷底,那匹狼出现了。
狼出现的位置很凶险,在出谷正前方的两山夹道上,狼头朝着我,一动不动地看着我,相距仅10来米.沉重的柴捆还在背上,我看见狼时心里一惊,身心内外如冷风刮过。眼前这匹狼的姿态是传说中最可怕的一种姿态,我知道此劫难逃了。我慢慢蹲身放下柴,再慢慢站好自己,面对狼,也一动不动。
我看清了这匹狼是匹老狼,瘦骨如刀, 乱毛脏黄,显得狼头更硕大狰狞,两眼眯缝着,肚腹凹瘪着,一匹魔性老到的饿狼。它不急于进攻,就挡在那里,幽幽暗暗地死盯着你,等你发抖,等你慌乱,等你崩溃瘫软。我不敢动,极力保持镇定,只希望有人入谷,我就有救了。
我发现这匹狼和传说中的狼不大一样。它不是蹲着,而是俯在地上,两只前腿呈跪姿,头也是俯在地上,静静地看着我。而且,它后面扫帚似的尾巴在轻轻摇动。我家的狗对我撒娇讨好时才这样的。可我很快又想到另一种传说:狼比人精,最会蒙骗和捉弄人。那么,它是在麻醉我了?知道我不能进不能退,就和猫玩老鼠那样在玩我了?我更加恐惧了。
几分钟后,狼动了。不是站起来走向我,而是爬,保持那种姿态不变,只把头抬起一些,朝我匍匐前进,爬几下,还恢复原状,俯下头去,依旧静静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快崩溃了。我想它是在试我的胆气,在逼我失态发狂。传说中的狼是有许多凶狠绝招的,一个人是很难战胜一匹饿狼的。
狼似乎看出了我内心的慌乱,又在前进,一次比一次进得多,就几步之隔了。
已是绝境了,只有以死相拼了,我的手慢慢移向背后,慢慢抽出鞘里的砍刀,等着狼的最后一扑.。
狼已爬至我眼前了,我还是没动。狼爬得越近,头就俯得越低,还发出一种婴儿低泣般的怪声。我不敢看它的眼睛,它的眼睛不像传说中那样可怕,它的眼睛也像婴儿,没有丝毫恶气,甚至有一种哀求在里面,有泪水在闪。我眨巴我的眼睛,生出想摸一下它的冲动。
狼竟闭上了眼睛!
我忽然想到:狼正是在想我完全麻痹时一口咬断我的颈脖!
我背后的手握紧了砍刀。
狼闭着眼睛,像在等待我的举动。
这是绝好的机会,狼没想到我手中有砍刀。我只要用尽全力一砍,它不死也伤,我的胜算就多些了.我想好了砍它的腰,狼是铜头,又是俯在地上,只有砍腰了.
就在我握紧砍刀的手刚移到前面来时,狼忽然睁开了眼睛。我一下子愣住了,手又藏到背后。狼分明看见了我手中的刀,它的眼神有了变化,一种惊觉后的恶变,但很快又消失了,更奇怪的是,它呜咽了几声,又闭上了眼睛。
说时迟那时快,我根本未及细想,在狼再次闭上眼睛时,我猛扑上去,拼尽全力照狼的腰就砍了下去。意外发生了,也许是用力过猛,刀头在落下的半路竟脱柄了,飞出好远,落在狼背上的只是刀柄。
狼叫了一声,站了起来,那一下显然没能伤到它。令我不解的是,狼站起后没有反扑,连头也没抬,抖了几下又跪俯在地上了。恐惧和迷惑激怒了我,我哭吼着扑上去,死死地掐住了狼的脖子。我发疯似的用尽全力狠掐不松,好一阵子,我的吼叫声停息,狼已不再颤动,身体也由热变冷。我猛地惊觉:狼竟没有反抗,一点也没有,直到断气也还是先前那姿态。我瘫软在死狼的旁边,发呆。
忽然间我在狼背上发现了问题。
狼背上,有好大一块脱了毛,所露之处已黑肿腐烂,中心处有突出的黑包,就象人身上那种“鸡眼”一样,周围一层一层地肿烂开来,分明有异物在里面。我取回砍刀,划开狼背上的腐肉,取出那异物,是一根刺,黑色的,两寸有余。
我抱住狼的尸体,大哭出声。狼,是有求于我的。狼知道只有人才可以救它。狼用它的姿态语言细细地对我说过了,他需要帮助,它很痛,它生不如死。狼在发现我在要它的命时,放弃了反抗,一直忍受疼痛而还不如死于人手。
疼痛!
我开始思考狼的疼痛乃至所有动物的疼痛,许多难以忍受又毫无办法的疼痛。人类好象从来没考虑过动物们的疼痛,捕猎,屠宰,生煮,活剥……在疼痛的狼向我哀求救助时,我只是在想狼的种种恶名传说,只想杀死它,这就是在生灵群体中高高在上的人性?
我埋葬了狼,也在心上埋下了终生难以消除的疼痛。
面对一匹魔性老到的狼,“我”的内心出现了怎样的波动?请结合全文内容加以概括。
整篇小说写的是和狼的搏斗过程,倒数第二段能否删去?请阐述你的理由。
我们从小就接受这样的教育:凶残的动物根本不值得同情。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文中的“我”在知道真相后对这匹狼所流露出的情感呢?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说以“我”面对现实中狼的奇异表现的情感变化为线索展开内容,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突出了“我”内心的矛盾和挣扎。
B.因为有求于人,狼在面对“我”时才会异常温驯,但看到“我”拿了砍刀后,狼的眼中流露出一种惊觉后的恶变,可见动物的恶性难改,不值得同情。
C.掐死狼后,“我”抱着狼的尸体大哭,体现了“我”在经历了恐惧和悔恨后内心复杂情感的释放,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D.小说的细节描写很精彩,对狼的眼睛描写尤其独到,这与《祝福》中鲁迅先生对祥林嫂眼睛的刻画有异曲同工之妙。

E.文中对狼的肖像以及面对人时的姿态描写,已经为下文交代这匹狼的悲惨处境做好了铺垫,所以文章的结尾处没有突兀之感。

阅读下面一段文字,完成小题。(每小题3分,共9分)
提笔忘字:科技进步导致文化衰退?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所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成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却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画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失。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下列对汉字书写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B.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C.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B.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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