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述案例,运用《思想品德》有关知识,回答问题。
据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某职业学校16岁学生林某,自从结识社会上几个游手好闲的“朋友”后,逐渐变得无心学习,迷恋网络游戏,经常逃学旷课,夜不归宿,经学校多次教育,林某仍不思悔改,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从学校毕业后,因盗窃财物,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来因伙同持刀绑架一名小学生致其重伤,并向其家人索要人民币数万元,林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
(1)林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哪些权利?简要说明林某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请你给同龄人提出几条合理化建议。
【残酷现实】
从塑料面条到一滴香火锅,从瘦肉精火腿肠到染色馒头,从硫磺生姜到福尔马林血旺,人们不禁要问,下一个出问题的食品是什么?
(1)这类食品侵犯了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深刻教训】温总理:一个三鹿奶粉,我们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我们普查了受到奶粉影响的儿童达到3000万,国家花了20亿。同时,给受到奶粉影响的儿童上了保险,为期20年。这个教训应该说是很深刻的,不是一个企业,也不是一个地方,是我们整个民族应该汲取的。现在如果再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我们一定严惩不贷。这是从维护民族大义出发,绝不能手软。
(2)“严惩不贷”就要坚持什么治国方略?你认为治理这类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
【提升认识】《食品安全法》,这部于三鹿事件之后推出的,于2009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法规,不论在信息公开及安全监管方面,都曾被寄予厚望,舆论亦乐观地表示,它“将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制度保障”。然而一次次的食品安全问题爆发让人质疑:它是否沦为一纸空文?
(3)为使《食品安全法》深入人心,请你设计一个宣传方案(包括宣传主题、宣传方式及宣传内容)。
材料一: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3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材料二:2013年9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犯受贿罪、犯贪污罪、犯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上述材料分别体现了法律的哪些特征?其中最主要的特征是什么?
(2)薄熙来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张童少年失去父母,成了一名孤儿,家庭生活极其困难,在政府的帮助下,读完了中学。随后,他响应国家的号召,自愿到部队服兵役,因表现出色,多次受到上级表扬。退役后,他当了个体户,由于认真守法、积极纳税,第二年就被税务部门评为“先进个体经营户”。后来,他又带领村民走上了共同富裕之路。他的举动得到了社会的好评,并当选为县人大代表。
阅读上述材料,回答问题。
(1)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为什么必须履行义务?
(2)我们怎样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李东是一名初中三年级学生,一天在街上遇到一帮小混混在敲诈一名小学生,李东想:这不关我的事情,还是少惹闲事。
(1)你认为李东的想法正确吗?为什么?
(2)你认为我们应该怎样做维护正义的公民?
材料一:下图是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扫黄打非·净网20l4”专项行动的有关事项:
材料二: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新《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任何人破坏环境,都要依法承担责任;某电镀加工厂厂长徐某,在明知工厂废水有毒的情况下,直接将废水排放到厂外的土地上,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被告人徐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材料三:在治理国家问题上,道德和法律有这样的一段“对话”:
道德对法律说:“我调整的范围比你广,社会上的大小事情我都管得着,治理国家非我莫属。”法律反驳道:“我的约束力比你强,社会上每个人都得归我管,在国家的治理中我才最重要。”
阅读以上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结合材料一,指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意义。
(2)材料二是如何体现法律的特征和作用的?
(3)有人认为,只要有了道德,就能够治理好国家。请你结合材料三,运用“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的相关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