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题文

阅读下面语段,回答小题。(请用0.5mm的黑色签字笔将答案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共16分)
一辈子做好一件事
台湾著名剧作家、导演李国修,年少时,曾抱怨父亲做了一辈子鞋没有发财。父亲痛骂一通后,告诫他:一辈子只要做好一件事,就算功德圆满。李国修深受启发,用毕生的精力只做“开门、上台、演戏”这一件事,让他享有“台湾莫里哀”的美名。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一辈子专注做好一件事很重要。
⑵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认识不到这点的重要性。他们信奉“艺多不压身”,礼赞“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谁知到头来却落得个“样样涉足,个个平平”的局面,导致“艺多不养家”的尴尬后果。对普通人来说,这其实是一种必然的结局,因为许多伟人亦无法达到多才多艺的人生高度。
⑶法国作家莫泊桑小时候曾在福楼拜面前自信地说:“我上午用两个小时来读书写作,用另两个小时来弹钢琴,下午则用1个小时向邻居学习修理汽车,用3个小时来练习踢足球,晚上,我会去烧烤店学习怎样制作烧鸭,星期天则去乡下种菜。”说完后一脸得意。福楼拜听后笑了笑说:“我每天上午用4个小时来读书写作,下午用4个小时来读书写作,晚上,我还会用4个小时来读书写作。”福楼拜接着问:“你究竟有什么特长,比如有哪样事情你做得特别好?”这下,莫泊桑答不上来了。于是他便问福楼拜:“那么,您的特长又是什么呢?”福楼拜说:“写作。”原来特长便是专注地做好一件事情。于是,莫泊桑下决心拜福楼拜为文学导师,一心一意地读书写作,最终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跻身世界三大短篇小说之王的行列。
⑷专注于一件事,看似简单,其实是对毅力与恒心的考量。成功学上有个著名的“两万小时理论”,即“经过两万小时锻炼,任何人都能从平凡变成卓越”。但芸芸众生平凡者不可计数,卓越者凤毛麟角。原因很简单,两万小时锻炼太过漫长、枯燥、无趣,没有坚如磐石的信念,没有钢铁般的意志,动摇、绝望直至放弃是顺理成章的事。
⑸专注于一件事,看似艰难,其实也容易。只要我们选择的事业,是我们内心深处最渴望的,是我们最感兴趣的,漫长的“两万小时”就不会带来遥遥无期的恐惧,别人眼中枯燥、无趣的历程,便会成为时时给我们惊喜的旅程。只要我们拥有一颗任天边云卷云舒,静看庭前花开花落的淡泊之心,滚滚红尘的纷纷扰扰,便不会轻易动摇我们由平凡走向卓越的脚步。只要我们把“两万小时”分解到活着的每一天,我们每天为卓越所付出的不过是半小时、一小时而已。
⑹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和精力十分有限,利用这有限的精力,在有限的时间里专注地做好一件事,就很有可能从众人中脱颖而出。(选文有改动)
请找出选文的中心论点,写在答题卡上。
选文第⑶段主要运用了哪种论证方法?作用是什么?
请围绕中心论点为选文补充一个事实论据,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
选文第⑴段划线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读了本文后,请结合自身生活实际谈谈你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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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试题

阅读《破窗户》,回答后面问题。
将两辆外形完全相同的汽车停放在相同的环境里,其中一辆车的引擎盖和车窗都是打开的,另一辆则封闭如常,原样保持不动。
打开的那辆车在3天之内就被人破坏得面目全非,而另一辆车则完好无损。这时候,实验人员在剩下的这辆车的窗户上打了一个洞,只一天工夫,车上所有的窗户都被人打破,内部的东西也全部丢失。
这就是著名的“破窗户理论”。其结论可以归结为:既然是坏的东西,让它更破一些也无妨。对于完美的东西,大家都会不由自主地维护它,舍不得破坏;而对于残缺的东西,大家就会去加大其损坏程度。这与道德似乎没有多大关联。人们也曾经用这理论在一座城市里做过类似的实验。
在一条街道上,先是扔了一些生活垃圾。没过几天,这条街道就被铺天盖地的垃圾覆盖,碎纸和塑料袋乱飞。同时,人们把另一条街道打扫得干干净净,并维护了好几天。这之后,每当街上出现脏物时,总会有人自动把它扔进垃圾箱;如果碰到外人往地上乱扔垃圾,还会有人制止。
既然这是人类的一种心理惯性,我们就有必要把它引用到自己的生活中来:让自己的人生干干净净,不要在上面乱扔垃圾,更不要轻易打破你生活中的任何一扇窗户。
选出下列说法有误的一组()

A.“破窗户理论”指的是“完美的东西人们自觉维护,残缺的东西人们会加大其损坏程度”。
B.第⑷段的论证方法是对比论证,证明“破窗户理论”的合理性。
C.第⑸段中“不要在上面乱扔垃圾,更不要轻易打破你生活中的任何一扇窗户”这一句是并列关系,“乱扔垃圾”主要是从思想方面讲的,“打破你生活中的任何一扇窗户”主要是从行为方面讲的。
D.本文阐述了人类的一种心理惯性,表达了作者的人生观——要充分利用心理惯性为人类服务,要努力让自己的人生干干净净。

请举出生活中的一个例子来证明“破窗户理论”的合理性。

光明行
杨轻抒
母亲不知出去干什么了,我一个人独自扶墙出了家门,门外下在下着雨,雨打在芭蕉上面,嘀嘀嗒嗒地响。我已经没有心思听雨打芭蕉的美妙音乐了,因为我再也看不见那丛我亲手种植的芭蕉了。
以前我从没有想过什么叫做黑暗,没有,我抱怨过城市是那样的拥挤,天空有好多的灰尘,抱怨过房间是那样的窄小,人群中有那么多丑陋的面孔,然而当我终于看不见这一切的时候,我才突然发觉这一切是多么的珍贵!
我从没想过我也许会在黑暗中度过我的大半生,从没!而今,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一切,我独自走进了雨中。我不想提到那个叫死字的汉字,但我绝不认为这样活着有任何意义。如果这时有一辆车向我撞来,如果身边的建筑物突然倒下,如果我一脚踏进了深渊,我会坦然接受的,我会!
但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我只听到了汽车紧急的刹车声和司机的惊呼声,听到前面迅速移动重物的声音,听到人群急急走过的声音——我竟然畅通无阻地在城市的雨中行走,雨中的城市第一次变得这样宽广。
然后,我听到了一声狗叫,一种友善的,我能想象出的一种乖乖巧巧的狗的叫声。头顶的雨突然停了。
“走开!”我咆哮,“我不需要同情,我不需要可怜!”
我使劲挥动手臂,要甩开身边的一切,但我无论怎样努力,始终甩不掉那把罩在我头顶上的雨伞。我终于失声痛哭起来。
“能陪我走一程吗?”一个声音说。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软软的,柔柔的。我不做声。
女孩把手伸过来,拉住我的手。“阿明——”女孩叫一声,我听见小狗汪汪地叫着跑过来,围着我转圈,然后伸出舌头舔我的脚。我们在雨中走,雨声在伞外淅淅沥沥地响。女孩的手热乎乎的,天地间很静,只有雨,沙沙的雨落在身前身后。不知走了多久,我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女孩问:“你的眼睛是谁治的?”我说出了医生的名字。“原来你就是我叔叔的那个病人!”女孩有些惊喜地说,“你的眼睛能治好,他还说,治好你的眼睛将是他一生中最得意的手术之一。”
“真的?”我还是有些怀疑,因为母亲说过,我的眼睛治愈率只有百分之二十五,也就是说,失败率高达百分之七十五。
“真的,不骗你!”女孩说,语气是那么肯定。
“你喜欢音乐吗?我拉二胡给你听吧。”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我听见女孩试了一下弓,顿一下,一种激越的欢快的的音符突然跳跃而出,是刘天华的著名二胡曲《光明行》!
女孩拉得真好!我曾经多次听过二胡曲《光明行》,但我从来没像今天这样感到过有一大片的光明水一样猛然落满我的头上、肩上,沐浴着我的全部身心。
“看到阳光了吗?”女孩轻声说,“你一定会看到光明的!到那里你采枙子花送给我吧,我最喜欢枙子花了。小时候院子里有好多的栀子花,洁白的,像阳光一样的灿烂光明。”
手术非常的成功,百分之二十五的奇迹实现了!医生感慨地说:“这个坚强自信的病人不多见啊!”我没有时间去理会医生的感慨,拆线那天,我跑到城外的农家院里,折了一大捧栀子花,我要去找那个喜欢栀子花的女孩!
然而,当我认定我已经走到了我曾经和女孩呆过的地方时,我才发现在我面前的,哪有什么房子,有的只的一片满是砖头瓦块长了青草的废墟。我想是不是我走错了地方?于是我重新回到起点,闭了眼,凭着感觉,走到了,睁眼,仍是那片废墟!
我见人就问:“这曾有人会拉二胡带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吗?”
有人想了半天说:“你是问那个卖艺的瞎女孩吗?她早走了,不知上哪儿了。是牵条小狗背把二胡——她曾经在这里搭了一个临时的棚。”
我说:“她叔叔是眼科医生呢!”
那人说:“哪有这事!她只是一个卖艺的女孩,胸前常戴朵栀子花。”
是这样!我发疯似的跑遍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见人就问,看见一个胸前戴栀子花会拉二胡的女孩了吗?所有的人都冲我摇头。
我跑遍了城市的大街小巷,那么多的人呢,那么多的人中没有那个长头发的牵着一条叫阿明的小狗的女孩,有的只是大块大块的阳光在那个清晨猛然倾泄下来,厚厚的阳光把一座城市,把所有的人都淹没了。
我把手中的栀子花抛起来,城市的天空中顿时飘满了洁白的栀子花,那一瓣瓣洁白的花像一个个梦,像一瓣瓣梦一样的阳光,像一瓣瓣阳光一样的音符随时风飘荡……
阳光,真香!所有的人抬起头,他们在寻找那些很香很香的光明呢!
我泪流满面。——(选自《中国当代微型小说名篇赏析》,有改动)
在“我”与女孩的偶遇中,她为“我”做了哪些事?
第9段划线句子有什么作用?
阅读选文,请简要概括女孩的性格特点。
选文的标题“光明行”有什么含义?

《宠辱不惊》
“宠辱不惊”,一个质量和纯度都很高的人生品质,很多人穷其一生都无法企及的高度。平平静静的四个字,包含了多少海底波涛的宁静,多少峰顶云高的淡泊。
17世纪,日本有一个叫百忍的僧人名声极佳。寺院附近有个女孩未婚而生产,女孩的父亲追问她新生儿的父亲是谁,女孩无奈,说是百忍。人们震惊了,狠狠地斥责了百忍,并把孩子送到了寺院,百忍轻轻一笑收下了孩子。许多年后,女孩良心发现告诉父亲那个小孩的父亲是另一位青年。大家这才知道错怪了百忍,去寺院向百忍道歉并接回孩子,百忍还是粲然一笑?承受奇耻大辱,大师却视若纤尘,这种透骨的修行岂止是宠辱不惊?
“二战”后,以色列建国,人民推举爱因斯坦做国家总统。总统,在这熙熙皆为利来攘攘皆为利去的滚滚红尘中,有多少人梦寐以求却求而不得?爱因斯坦却拒绝了,那是智者平静如水的拒绝。今天,当我们想到他在科学上的巨大建树时,首先想到的是这位科学巨人面对镶满宝石的王冠轻轻摇动的一只手。
生活在任何一个微小的星球上,人,只是来去无由的尘埃,区别是有的尘埃大些有的尘埃小些罢了。所谓的宠辱更多的时候是心灵对外界错误的感应。其实正确的感应的强烈程度也取决于你的承受能力……可以轻轻放下,也可以重重地托起!
见过一些得势之人,那种得意忘形之态令人吃惊。生命的顶峰永远在高处,与阳光相比我们永远微不足道。还有一些人,可能生活不够顺利便抱怨,何必?就如爬山,跌倒了,可腿还在,何不重新起步?无论何时,心中想得应该是奋斗的目的,自身价值的实现,而非目的和价值的炫耀。
  贫富不过百年,风骚安能永久?学会如何平心静气地面对荣辱,实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下面说法有误的一项是()
A 本文结构严谨,论证过程规范,纵观全文,开篇提出论点,中间证明论点,结尾总结观点。
B 文章第二段百忍僧人的事例、第三段爱因斯坦的事例分别是从“辱”“宠”两方面证明观点。
C 如果要为这篇文章论点增加事实论据,“韩信胯下之辱”可以为本文充当反面论据。
D 本文运用了事例论证、道理论证、正反论证、比喻论证等论证方法。
调动你的积累,试为文章观点补充一个事实论据(可从正面或者反面举例)。

①物候现象的来临决定于哪些因素呢?
  ②首先是纬度。越往北桃花开得越迟,候鸟也来得越晚。值得指出的是物候现象南北差异的日数因季节的差别而不同。我国大陆性气候显著,冬冷夏热。冬季南北温度悬殊,夏季却相差不大。在春天,早春跟晚春也不相同。如在早春三四月间,南京桃花要比北京早开20天,但是到晚春五月初,南京刺槐开花只比北京早10天。所以在华北常感觉到春季短促,冬天结束,夏天就到了。
  ③经度的差异是影响物候的第二个因素。凡是近海的地方,比同纬度的内陆,冬天温和,春天反而寒冷。所以沿海地区的春天的来临比内陆要迟若干天。如大连纬度在北京以南约1°,但是在大连,连翘和榆叶梅的盛开都比北京要迟一个星期。又如济南苹果开花在四月中或谷雨节,烟台要到立夏。两地纬度相差无几,但烟台靠海,春天便来得迟了。
  ④影响物候的第三个因素是高下的差异。植物的抽青、开花等物候现象在春夏两季越往高处越迟,而到秋天乔木的落叶则越往高处越早。不过研究这个因素要考虑到特殊的情况。例如秋冬之交,天气晴朗的空中,在一定高度上气温反比低处高。这叫逆温层。由于冷空气比较重,在无风的夜晚,冷空气便向低处流。这种现象在山地秋冬两季,特别是这两季的早晨,极为显著,常会发现山脚有霜而山腰反无霜。在华南丘陵区把热带作物引种在山腰很成功,在山脚反不适宜,就是这个道理
⑤此外,物候现象来临的迟早还有古今的差异。根据英国南部物候的一种长期记录,拿1741到 1750年十年平均的春初七种乔木油青和开花日期同1921到1930年十年的平均值相比较,可以看出后者比前者早九天。就是说,春天提前九天。
下面说法有误的两项是()( )
A 节选5段文字是总分结构,第①为总说,②--⑤为分说,分说结构中按照由主要到次要的逻辑顺序。
B第④段划线句子运用了作比较的说明方法,对比中突出逆温层对作物种植的影响。
C二段到五段在说明影响物候来临因素方面出发点不同,前三段是空间因素,最后一段是时间因素。
D.根据文中物候知识推断,早春时节,黄冈桃花开放要比北京早,上海杏花开放要比武汉迟。
E.“物候现象来临的迟早还有古今的差异。根据英国南部物候的一种长期记录,拿1741年到1750年10年平均同1921年到1930年10年平均的春初7种乔木抽青和开花日期相比较,可以看出后者比前者早9天。”这段文字中“后者”是指:开花日期,“前者”是指:抽青日期。
下面这句话中划线词能够去掉?为什么?
凡是近海的地方,比同纬度的内陆,冬天温和,春天反而寒冷。

少年
放暑假的时候,给我家送报的换成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我家住六楼,每天清早八点多钟的时候,便有一阵轻捷的脚步声急急地上楼来了。不论晴天、雨天,他都来得很准时。门没开的时候他轻轻地把报纸塞进报筒。门虚掩着的时候,他便会礼貌地喊一声:“万老师,报纸来了!”
我曾与他先聊过,得知他每天清晨五点就起床,每天要为两百多户人家送报,而且都是楼房住户,他每天要爬一万八千多级台阶。
骄阳似火,送报的少年每天大汗淋漓地骑着车子穿街过巷。一大早,他的短袖衬衣就湿透了一大截,但他的车铃却拨弄得很快活,小圆脸上闪着一双清亮的眼睛,见人就腼腆地笑着。他的日子似乎无忧无虑。
七月下旬的一天,少年来送报时对我说:“今天报上刊登了高考录取分数线!”我说了声谢谢,少年便下楼去了。这时,我那儿子闻声从床上翻起,接过报纸急匆匆地翻阅,高兴地说:“妈,我可以上邮电大学了!”我既高兴,又对儿子的那种少爷做派很不满意。八点多钟了还穿着睡衣,卧室里空调还呼呼作响,每天几乎都是这样,千呼万唤才起来洗漱,然后,打开电视,靠在沙发上一边饮酸牛奶,一边不停地换电视频道……我说:“高考完了可以休整休整,但不能天天这样睡懒觉,一个青年有没有志气抱负,就看他能不能早起床!”
儿子不屑地说:“你那观念早过时了!”
我说:“你看看人家那送报的少年,每天五点就起床了!”
儿子笑得更嚣张:“他是干什么的?我是干什么的?我是新世纪的第一代骄子,我进了大学还要攻读硕士、博士,还要出国留学!”
一个大雨滂沱的日子,送报的少年头一次误点了。上午九点半钟,才出现在我家门口。
他浑身衣服湿透了,像一只落汤鸡,胳膊肘上有一道摔伤的血痕,报纸也打湿了一角。他像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嗫嚅着说:“对不起,我摔了一跤,自行车也不能转了,连报纸也弄湿了。”我刚说了声没关系,儿子却夺过报纸狠狠地一摔:“换份干的来,这份不能看!”我一边解围,一边把儿子推进房里。
转眼到了八月底,儿子接到邮电大学的入学通知书,高高兴兴地清点行囊准备上学了。
这天八点刚过,送报的少年准时出现在门口了,他把报纸交给我后,笑吟吟地说:“万老师,从明天起,这报纸还是由我爸爸送。”
我随口问:“那你呢?
少年说:“我被北京大学录取了,明天去上学。”
我惊讶地不知说什么好。那少年又补充了道:“我爸是个下岗工人,身体不大好,以后若送迟了,您多包涵!”
少年朝我深深地鞠了一躬,便下楼去了。
细读全文,理解其层次,写出文中表明情节发展的语言标志。
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
请找出文中为情节发展埋下伏笔的少年说的一句话:

文中在写送报少年的同时,也写了“我”儿子的表现,这是什么写法?有什么作用?

文章结尾当“我”听到少年被北京大学录取时,“我惊讶地不知说什么好”,请发挥你的想象,写出当时“我”惊讶的心理活动(50个字左右)
文章以“少年”为题,有什么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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