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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达山退休        
张晓静
郑达山是走着回来的。他昨天还拥有而今天已换新主的专车,虽然还受命最后送他一次,他觉得那不过是得意非凡的空洞礼貌,就很怅然地拒绝了。郑达山一只脚刚从门外伸进来,保姆就将拖鞋递到他脚前,然后站起来接过他的公文包。郑达山换过鞋,朝会客厅走去,面部表情无任何波澜,甚至眼皮都没抬一下。
退休前的那些日子里,郑达山总是让司机把车停在小区的林荫道口,然后沿着池塘边碎石路步行回家。郑达山需要碰到一些向他或是他要打招呼的人,需要妻子、女儿、女婿日复一日迎接英雄般迎接他归来。今天刚正式退休,就没有了这样的场面。外孙们刚放暑假,由妻子带着,在女儿、女婿陪同下逛游乐园去了,晚饭也许要在外面吃,然后去听最近轰动全城的外国某演奏家的萨克斯演奏会。他虽然事先知道,还是觉得有些不快。
会客厅红木茶几上,刚泡好的龙井茶,还冒着热气。郑达山靠在沙发上,呷了几口茶,目光转向阳台。盆栽植物高大葱郁,笼子里鸟的鸣叫声清脆婉转,鱼缸中笨重的大海鱼缓慢游动。难得有这样清静的下午,屋里只剩下挂钟走动的声音。心绪复杂的郑达山从不快中抬起眼皮,将客厅的挂钟扫视一遍,确信在客厅呆了近一个小时后,便露出了过分惊讶的表情。往日里,郑达山除非有极重要的客人,一般在会客厅只呆五到十分钟,然后进房休息。他需要跟人保持一种距离。
怅然中的郑达山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事可干,决定去散散步。他有个习惯,绝不在小区的草坪、亭边、树阴下散步,他不想惹不必要的麻烦。出了小区,就到了河边广场。古柳浮动,远山与古河一起融入灯光初上的暮色里,很合他此时的心境。郑达山在拉二胡的老人身边坐下。好几年了,郑达山几乎每天都跟老人天南海北地闲聊。亲戚中有几个跟自己同样年纪的人,郑达山一直跟他们保持礼节性交往,他却乐意跟这个陌生人老友似的闲话家常。有时,也只是坐着,在二胡凄凄切切的声音中,听老人诉说自己传奇的经历。老人也是军人出身,跟郑达山一样,只是两人结果大不相同而已。
这多少引起郑达山的感慨。假使许多年前那次陪赵司令上山的不是他郑达山,而是别人;假使他也像其他人一样只顾往上走,没有注意到赵司令在半山休息;假如他没有停下脚步陪司令聊天儿,一起上山顶,赵司令会知道有个叫郑达山的人吗?会提拔他郑达山吗?郑达山有些庆幸。尽管心烦时他也羡慕人家清清静静的平常生活,但要让他用现有的生活去换,他还是不愿意。对郑达山而言他得到的是他这辈子最需要的,他郑达山既已改过来,就再也改不回去。
黑夜笼上来,灯光越闪越多。郑达山叹口气。他希望离职后家里跟往常一样热闹,起先他以为这并不难,但今天家里的冷清,带给他的却不止是感伤。拉二胡的老人也沉浸在二胡声中:这辈子没白活,年轻时该走的路都走了,老来子孝,只是老伴儿走早了,把他丢在孤独中。看着老人孤寂的表情,郑达山想到自己的妻子。年轻时的磕碰早都过去了,这些年,她处处顺着自己,从不抱怨,如今真的离职了,自己是不是应该对妻子和孩子们有点补偿?还是回去吧,郑达山又叹了口气。
郑达山走到家门口,呆住了。妻子、女儿和外孙像往日一样站在那里迎接他,三个女婿在下厨,家里跟往常一样热闹。晚饭时,心绪很复杂的郑达山就多喝了点儿酒,看来有点儿醉意。女儿们劝他少喝点,其他人也关心地来劝他。郑达山看看妻子,妻子正对着他微笑。喝了一辈子酒,这一点儿根本就不能让他醉,妻子明白,女儿也是明白的。
郑达山起身进房休息,这次他没想跟任何人保持距离,是真的心累了。这一晚,郑达山做了一个并不离奇的梦……
(有删改)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郑达山退休后第一天回到家里,虽然脸上是和往常一样的表情,但这其实是他故意在保姆面前掩饰自己波澜汹涌的内心。
B.第三段描写郑达山家阳台上的盆栽植物、鸟鸣声和鱼缸中的大海鱼,营造出一种宁静的氛围,表现了郑达山此时的清闲。
C.郑达山绝不在小区的草坪、亭边、树阴下散步,是因为在这里会遇到熟人,他觉得与这些人的相互寒暄是不必要的麻烦。
D.小说在描写郑达山退休第一天生活的同时,还穿插描写了他退休之前的一些生活情况,这样写主要是为了表现人情的冷暖。

E.这篇小说通过塑造郑达山这个形象,反映了部分官员退休后极为复杂的心理状态,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给人深刻的启示。
小说中有几段文字写到一位拉二胡的老人,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郑达山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说最后写郑达山当晚“做了一个并不离奇的梦”,有人认为,郑达山梦见的还是退休前的生活;有人认为,郑达山梦见的是退休后与家人在一起的平静生活。你同意哪一种观点?请谈谈具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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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后面题目。
登月第一人
周有恒
1930年阿姆斯特朗出生在美国东部。六岁时第一次乘坐飞机,开始迷恋航空,期盼自己能早日插上飞行的翅膀。有一次下大雨,穿着新衣的小阿姆斯特朗突然跑到外面疯玩起来,在雨地里打滚、嬉闹,新衣转眼间就沾满了泥巴。他边跳边开心地对妈妈说:“妈妈,我要跳到月球上去!”妈妈没有责怪他,只说了一句:“好啊,只是你别忘了从月球上跳回来,回家吃晚饭!”
学生时代,与飞行相关的内容都成为阿姆斯特朗的最爱。小学期间,他开始学习制作飞机模型。上中学时,又尝试自制风洞试验设备。他十五岁参加飞行课程培训,十六岁生日当天,还没有达到法定许可驾车年龄的阿姆斯特朗,就已经拿到了飞行员执照。十七岁的阿姆斯特朗高中毕业后本已被麻省理工学院录取,但他选择了普度大学,学习航空工程专业。后来还在南加州大学获得了航空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在完成本科学业的当年,阿姆斯特朗即加入美国太空总署,成为一名非军职的高速试飞员。在七年的试飞员生涯中,他曾参与测试二百多种机型,完成了超过九百架次的飞行任务。1961年,美国总统肯尼迪提出“阿波罗计划”,美国航空航天局开始选择第二批宇航员。经过层层选拔,阿姆斯特朗最终脱颖而出。他不仅技术高超,而且敬业精神极强,对工作的痴迷程度在同事中素来闻名。某次试飞事故中险些丧命,但逃生后他立即返回办公室填写报告,“因为那里有没完成的事等着我做”。
命运之神似乎很青睐阿姆斯特朗。在他登月之前,已有美国宇航员环月球飞行,但他们均没有登陆月球。1969年5月“阿波罗10号”飞船首次将登月舱带入月球轨道测试,这是人类登月最后的“彩排”。此时,阿姆斯特朗已被任命为“阿波罗11号”飞船指令长。
1969年7月16日,“阿波罗11号”冲向太空。7月21日凌晨2点56分,身穿白色宇航服的阿姆斯特朗率先跨出登月舱,走下舷梯,左脚踏上月球那荒凉而沉寂的土地,在月球表面上留下了那著名的脚印,成为人类历史上登陆月球第一人。当时他说出了此后在无数场合常被引用的名言:“这是个人迈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迈出的一大步。”据说,美国政府要他说的原话是:我每前进一步,都是美利坚共和国的领土延伸。当阿姆斯特朗从月球返回地球与媒体见面时,有位记者采访他:“此时此刻你最想说的话是什么?”阿姆斯特朗似乎想起了当年那个调皮的小男孩,回答说:“我想对妈妈说,我从月球上回来了,我想回家吃晚饭!”
在整个阿波罗计划中,美国共诞生了十二位登月英雄。阿姆斯特朗不愿意站在聚光灯下,他拒绝所有电视台的采访邀请,也没有像其他航天英雄一样撰写自传。有人问,对他的脚印可能在月球表面存留数千年有什么想法,阿姆斯特朗回答:“我希望某个人上去把它们擦掉。
2012年8月25日,阿姆斯特朗因心脏手术并发症去世,享年八十二岁。美国总统奥巴马给予他的评价是:“美国最伟大的英雄之一——不单是他的时代,而是所有时代的英雄。”
(有删改)
从文中看,哪些因素使阿姆斯特朗成为登月第一人?
答:  
文中画线句有哪两层含义?
答:  
阿姆斯特朗的“伟大”表现在哪里?请根据文章内容概括。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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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山
[美]弗·拉塞尔
缅因州北部的秋天,黄昏将近,天上零零落落地挂着些许浮云,一朵一朵的云影将这山区的景色装点得格外瑰丽、动人。几个取着印第安名字的少年营地就坐落在这儿。
当微风在清凉的黄昏里颤颤悠悠时,我每每站在一棵老橡树下,举目凝望,前方的灌木丛和沼泽地尽收眼底;再往前数哩,一座小山映入眼帘。这是一座很不起眼的小山。光秃秃的山峰下是一个荒芜的牧场,牧场上星星点点地生长着野桧树,裸露的花岗岩点缀其间。然而,数哩以外的这座小山却以某种魔力在吸引着我,召唤着我。我无法移开自己的目光。我心里明白:假期结束以前,我一定要爬上那座山——越过牧场,穿过灌木丛,绕过花岗岩,一直向前向前,直到爬上山顶。我一定要这么干。我说不清这是为什么,甚至也没问过自己。
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末下午,我溜出了营地,去爬我魂牵梦绕的小山。从橡树下望去,山峰就在眼前,神秘莫测,充满诱惑。我顺着棒球场的边沿,向前走进了一片乱丛林。
乱丛林里藤蔓缠结,野草丛生。穿行其间,举步艰难,无法分清南北东西。我忽而被朽木绊倒,忽而一脚踩进蚁穴,忽而陷入泥淖,忽而受到枯枝阻挠;带刺的种子设法钻进我潮湿的鞋子,蚊虫在耳畔嗡呜,苍蝇飞旋着撞来撞去。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挪动着步子,既迷失了方向,也忘记了时间。
就这般跌跌爬爬地往前赶着,只见一片空地蓦然展现在眼前,空地上稀稀拉拉地长着梣树和枫树,阳光滤过枝叶洒在地上。我猛然发现前面有一排华美的小屋。那又窄又尖、直指蓝天的屋顶在阳光的照耀下,与扇形木瓦、云朵似的图案相映成趣,把房子装扮得色彩斑斓,煞是迷人。房子与房子相隔很近,不过一臂之遥。所有的屋子都是空的,没有一点儿生命的迹象。
在刚从乱丛林中出来的我的眼里,这片阳光映照的小树林宛若格林笔下的童话世界;仿佛这个奇异的小村落在一种魔法的笼罩下,沉睡了一百年。我面前的这座黄色小屋,门廊上装饰着蓝色的小格子,不就是一直在等待着汉塞尔和格丽特尔[注]的么。林子里没有一丝儿风,就连白杨的叶子也是木然地耷拉着。蓝的蜻蜓、绿的蜻蜓恹恹地留在半空,凝然不动,更添了几许似魔似幻的神秘。远方,一只小黄鹂在啾啾地鸣叫,应和着催人入梦的蝉声。除此,便是万籁无音的死寂。这些小房子为何会在这儿?谁是它们的主人?看着这些,心里不禁悚然。
此时,日光已经西斜,把地上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可我的小山仍在前方。我再次钻进乱丛林子,披荆斩棘,终于到了一条坑坑洼洼的路边。刚转过一道弯,就到了山脚。那是我的山,我朝思暮想的山。它坦荡地浸在脉脉斜晖里。我跨过花岗岩,踏过草地,踩着麻叶绣球和笑靥花,急匆匆地朝山顶攀去。
终于,气喘吁吁地,我站到山顶上。头顶穹窿,脚下的山坚硬、实在。多少次,我远远地凝望,它是那样地缈缈忽忽,无可企及。此刻,我身在其中。
然而,正当我站在山顶的当儿,山开始从我脚下滑走。正前方,几哩林地外,我又看见了一座山,一座更高、更长的山;牛群在砍伐过的山坡上悠然地吃草,山顶上树木葱茏。但我是绝不会再去攀登远方的那座山了,纵然登上最后一座山是我长久的渴望。就在我举目凝望之时,我便感觉到,它的远方还有另一座山;巴蒂山外,缅因州外,都会有另一座山。山外有山。即便我走遍天涯海角,随时随地都会有另一座山在等着我。于是,我幡然顿悟:人生没有最后的山。
[注]格林同名童话里的男女主人公。
请依据文章第二至八段,概括“我”的心理变化。( 4分)
请赏析文章第六段景物描写的表达特色。
文中画线句有什么作用?
请结合全文,探究文中所蕴含的人生哲理。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托尔斯泰的眼泪
余 杰
年轻的艺术家夏里亚宾跟友人、音乐家拉赫玛尼诺夫一起去看望托尔斯泰。夏里亚宾回忆文章中这样写道:“要知道,这是我有生以来初次面对这样一位以其语言和思想令世人激奋的巨匠。以前我只是从画像上见过列夫·托尔斯泰,现在是活生生的本人。”以前,他从照片上得出的印象,托尔斯泰不仅是精神的巨人,而且身材魁梧:高大、健壮、宽肩阔背。但是,此时此刻的托尔斯泰却是中等偏矮的个子。托翁亲切随和地向他伸出手来,小伙子感到非常害羞。即使是比夏里亚宾年长的拉赫玛尼诺夫,也感到很紧张,双手冰凉,小声说:“如果让我演奏,真不知怎么办——我的手都冻僵了。”
果然,托尔斯泰请拉赫玛尼诺夫弹一曲。夏里亚宾忐忑不安,看来自己也要被点将唱歌了。不出所料,托翁让两人一起表演歌曲《老伍士》。托翁恰好坐在他的对面,两手插在短衫的皮腰带里。夏里亚宾有时无意中把目光投向托翁,发现托翁兴致勃勃地盯着自己,注视着自己的眼睛和嘴巴。当夏里亚宾含着泪水唱出将被枪毙的士兵最后一句话:愿上帝保佑你们回到家乡吧。托翁抽出手来擦去了流下的两滴眼泪。
许多人把写过《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复活》的托尔斯泰看作是遥不可及的巨人,当然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真正的伟大却是平凡。托尔斯泰的那一串眼泪让我们窥见了他作为普通人的脆弱。在听演唱的时候,他并没有把自己当作“托尔斯泰”来看待,他完完全全地投入到演唱者所创造的艺术氛围之中。这时,他成了一个普通的听众。正是在这种平常的心境下,他不知不觉地流下了眼泪。这个时候的托尔斯泰才是最自由的,也是最美的。流泪的托尔斯泰比海伦还要美丽,我觉得。
在托尔斯泰生命的最后一年里,与他最亲近的人物之一是年轻的秘书费·布尔加科夫。布尔加科夫是托尔斯泰热情的崇拜者,当时是莫斯科大学的学生。他在《列夫 ·托尔斯泰一生的最后一年》中回忆到第一次到托翁家的情形。一位和蔼可亲的老人穿着西伯利亚式的毡靴,精神抖擞、容光焕发地走进来。“我真高兴,非常高兴,”他说,“你来了,我需要您的帮助……”片刻之后,托翁关切地问:“您的嘴唇怎么这么干哪?您不舒服吗?”布尔加科夫回答说,可能是累了,因为晚上在车厢里没有睡好。“那你就躺着吧,”托翁指着沙发对布尔加科夫说,“休息一下,好好休息休息!”当我读到这个片断时,久久不想翻过去。这是一座怎样的大山啊,你已经感受不到它的高度。有的半高的山,很有些凌人的气质,做出一副张牙舞爪的样子来。
看看真正的大山吧——这位代表着一个时代精神的最高成就的老人是怎样待人接物的:一见面,托翁就把年轻人当作家里人。托翁面对20出头、名不见经传的小伙子时,就像是老爷爷见到小孙子一样。托翁真不愧是大作家,一个照面就发现了年轻人干裂的嘴唇。那句问候,真是让人如坐春风。一切繁文缛节都显得多余了。
那些汗牛充栋的颂歌,在这样一些细节面前轻如鸿毛。流着眼泪的托尔斯泰,是不需要任何颂歌的
(选自余杰《托尔斯泰的眼泪》,有删节)(1)
下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许多人把托尔斯泰看作是遥不可及的巨人,这其实是不准确的。生活中的托尔斯泰和常人一样有喜怒哀乐。
B.夏里亚宾、拉赫玛尼诺夫两人拜访托翁并合作表演《老伍士》。托尔斯泰被眼前的这两位年轻人深深感动了,以致留下了眼泪。
C.选文引述了费·布尔加科夫《列夫·托尔斯泰一生的最后一年》中回忆第一次到托翁家的情形时说到“当我读到这个片段时,久久不想翻过去”,这是因为这一细节描写取材于生活小事,写得非常精彩。
D.文章以年轻艺术家夏里亚宾和音乐家拉赫玛尼诺夫以及年轻的费·布尔加科夫来衬托对比托尔斯泰的“真正的伟大却是平凡”的特点。

E.“一切繁文缛节都显得多余了”,这句议论意在表明托尔斯泰是真诚关心别人。没有过多的客套,没有程式化的接待,有的是对每一位来访者最真诚的关心、问候。
文章第1段花大量笔墨写夏里亚宾和拉赫玛尼诺夫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文中第3段中说“真正的伟大却是平凡”,托尔斯泰的伟大与平凡体现在哪些地方?请简要说明。

为什么说“流着眼泪的托尔斯泰,是不需要任何颂歌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你必须做出选择
奚同发
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考试,他整装而坐。同学们的琴声从耳边飘过,那一刻,他眼里噙满泪水。算算从儿时6岁练琴至今近二十年,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拉琴。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么久!
上了音乐学院,他仍然是那种很规范的学生。老师一再对他说,你的技术真不错,可小提琴是门艺术,仅仅靠技术是不够的。
他知道,主要是没感情。虽然与一把琴相伴了这么多年,但他对琴真的缺乏感情。儿时练琴,是在父亲一次次强迫下开始的,迄今为止,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父母那么逼着他拉琴。甚至,父亲上班后,还专门用摄像机对着他,看他是否在练琴。多年来,练琴似乎成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次次智力较量。他从来没有办法战胜父亲,比如说,家里为什么父亲在时就有电,父亲外出就没了电,直到考上音乐学院附小他才弄清楚,是父亲把门外的电闸关了。想趁父亲不在家看电视或打电脑游戏,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每天除了上学,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练那该死的琴,就连做梦都是如此。
也曾上台演出,也参加了全国比赛,也获得过掌声和鲜花,但这一切并不能让他因为小提琴而快乐起来。一旦拉琴,一种从心底浸漫过来的忧郁,让他无法进入真正的音乐世界。老师多次提示他,如果能够把这种感觉融入拉琴,一定会有不凡的表现。但是他所有的情感只能存在于拉琴前后,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起初见到他的教授们,一个个对他都充满信心,这么小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技术,完全可以调整过来。直到他从附中考入音乐学院,大家才失望地说,可惜了,可惜了。没有人能改变他。他成了学院众所周知的“另类”。不过,大家都在关注他,人们实在想看看,他到底会变成个什么样子……
终于站在老师们面前,这是他在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拉琴,毕业考试的最后一项自选曲目。当老师用目光表示他可以开始后,他的弓子一反常态地先是在琴弦上一碰,发出了很响的一震。继而,徐徐进入,不久已是琴声四溢,灌满了音乐室的角角落落。从来没有这样放松地拉过琴,时而弓飞如雨,时而间滑如泣,揉弦、双音、拨奏,悦耳、辉煌、明亮、阴柔、泪水、奔跑,他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暴雨狂风无奈无助,大开大合往来飞梭。他的琴声,述说着一个琴童哀求抗争、淋漓尽致的甜酸苦辣和喜怒哀乐……
没有什么名曲,也没有用现成的曲目,他拉的是自己的曲子,拉的是自己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起初他只想着随便拉一拉,毕竟是最后一次学校考试——他一生考了多少试啊!没想到,他拉得停不下来,拉得那样忘情,泪飞如雨,就连在座的同学和老师也随之动容。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右臂发麻,弓子脱手而出,琴弦上定格的是铿锵有力的一个回响——“咚”……
音乐室内一片寂静。继而,从老教授开始,掌声如潮。学院最有身份的老教授鼓着掌站起来,身后立刻有两名学生扶住教授,三人一起慢慢走向他。
拉得太好了,这才是小提琴艺术。孩子,你是这批毕业生中最优秀的一位。老教授这样说时,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喜悦。见他无语,教授身边的同学提醒道:这就是说,你的毕业成绩是全校最优秀的,你可以毕业了。
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张了半天说不出话。全场的掌声终于停下来,安静得可以听到人的呼吸。泪再一次流下来,牙咬着下唇哆嗦着,他突然双臂向空中一扬,身体像展翅飞翔的大鹏,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我终于,可以不拉琴了……
那声音拖得很长,在音乐室内不断地叠加,传递,回响。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小说第3自然段点明了他对小提琴没有感情,并以具体生动的细节描写交代了他练琴是由于他父亲的强迫,为故事情节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B.“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文章这样写,表现了他在长期的机械性练琴中所形成的习惯。
C.毕业考试的演奏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主要是因为这首曲子是他自己创作的,表现的是自己的生活——他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
D.这篇小说腾挪跌宕,张弛有度,开篇由“他”在最后一次考试的考场上展开,运用了倒叙的方式;小说在故事高潮处骤然转折,瞬间“引爆”,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E.这篇文章主要运用了心理描写的手法来描写人物、塑造形象,着重展示了作品主人公在“强迫”下学琴的心理历程。
谈谈你对小说标题“你必须作出选择”的理解。(6分)

这篇小说用了很多篇幅写“他”最后一次拉琴的情形和听众的反应。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情节?(6分)

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主题,并谈谈你所得到的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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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乐为法,以乐治国,在今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因为,依现代观念,能用来治国者须具国家强制力,而音乐只属娱乐人、教育人、感化人的艺术门类。然而,中国古代的四大“法”——礼、乐、政、刑,它们都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都是治国工具。《礼记·乐记》中对这四种“工具”分工讲得极为清楚:“礼以导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政、刑,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礼记·乐记》把“礼乐”置于优先位置,把“刑”放在最末位,正是儒家重礼乐、“德主刑辅”、“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思想的集中体现。《尚书大传》记载,周公“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四年建侯王,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成王”。《礼记·明堂位》也说:“周公践天子之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诸侯于明堂,制礼作乐,颂度量而天下服。”这两种记载清楚表明,周公用以治国的根本大法,首要工具只是礼与乐。
以乐治国即为乐治。具体讲,乐治是指用“良乐”作用于人,使人心理发生良性的变化,从而促使人们行为规范、有序、和谐;使天、地、人合为一体,达到安人宁国,顺应自然的境界。
《史记》中曾对乐治原理有精辟论述:“闻宫音,使人温舒而广大;闻商音,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音,使人恻隐而爱人;闻徵音,使人乐善而好施;闻羽音,使人整齐而好礼。夫礼由外作,乐自内出。故君子不可须臾离礼,须臾离礼则暴慢之行穷于外;不可须臾离乐,须臾离乐则奸邪之行穷于内。故乐音者,君子之所养义也。夫古者,天子诸侯听钟磬之声未尝离于庭,卿大夫听琴瑟之音未尝离于前,所以养行义而防淫佚也。夫淫佚生于无礼,故圣王使人耳闻《雅》、《颂》之音,目视威仪之礼,足行恭敬之容,口言仁义之道。故君子终日言而邪辟无由入也。”
为什么音乐对人的影响这么大?现代脑神经学早已解开音乐之所以神奇的奥秘。在人类脑神经中,听觉神经成熟最早且起着主导作用。原来,是大自然先天赋予人类听觉神经以优先、特殊地位。大自然似乎要让音乐主宰人类的精神和行为。
乐治之外的其他治国方式比如法治,它是以“身外之物”强加于人,强制人们遵守某种规范。音乐则是常人喜闻乐见、发乎内心、自觉追求的。乐治是通过奏乐、唱乐、享受乐、推行乐制实现的。在这些看似娱乐的活动中,人们不知不觉被化作规范之人。法律不是万能的,乐与国家兴衰有很大的关系。中国历史表明凡重礼乐之治的王朝总能长久治安,如周、汉、唐,而重法治的王朝都速亡,如秦、三国。
法治实际上是不完善社会不得已使用的工具,未来理想的社会将是新型礼乐大放异彩之时。当然,现时的世界,仍需要以法律为杠杆去治理,“乐”或许是治世的绝佳辅助工具。实际上,中国已经正在复兴着乐及乐治,“礼乐之邦”也正在复活。我们在重法、提倡法治的同时,应给乐及乐治重要的地位,使其尽量发挥作用。
下面对“乐治”的理解,最不准确的一项是()

A.在中国古代,乐治同礼、政、刑一样,都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治国工具。
B.《礼记·乐记》认为礼、乐、政、刑几种治国方式各有作用于民的渠道,但是它们的最根本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用来统一百姓的思想,走上治国正道,实现国家的安定兴旺。
C.在中国古代,既有关于乐治的理论阐述,如《礼记·乐记》;又有实行乐治的伟大实践,如周公的治国之策。
D.良乐作用于人,能使人心理、生理发生质的变化,从而促使人们行为规范、有序、和谐,达到安人宁国、顺应自然的境界。

下列的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司马迁对于乐治原理的表述很具代表性。他认为,宫、商、角、徵、羽五声能对人的行为性格产生一定的感化作用,能提高人的思想修养。
B.乐治的奥秘在于人的听觉神经成熟最早且起主导作用。大自然给人听觉天赋,让音乐主宰人类的精神与行为。
C.礼由外作,乐自内出。乐治之外的其他治国方式比如法治,它是以“身外之物”强加于人,强制人们遵守某种规范。音乐则是常人喜闻乐见、发乎内心、自觉追求的。
D.乐治是通过奏乐、唱乐、享受乐、推行乐制实现的,它能让人在音乐的熏陶下不知不觉中被教化为规范的人。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乐治是儒家借助音乐来辅政治国思想的集中体现,儒家重礼乐轻刑法。
B.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表明,乐治和国家的兴衰、社会的治乱有密切的关系:凡重礼乐之治的王朝总能长久治安,而重法治的王朝都速亡。
C.乐治不仅可以把国家治理得规范有序,亦可由此实现社会、自然的和谐统一。
D.古为今用,治理现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要把乐治作为主要的治国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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