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东坛井的陈皮匠
何 晓
①一个地方只要历史长了,就会产生些离奇的故事。
②古城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当你花费了比去欧洲还要多的时间,从大城市曲里拐弯地来到这里时,疲惫的身心会猛然因眼前远离现代文明的古奥而震颤:唐宋格局、明清街院,这化石一样的小城里,似乎每一扇刻着秦琼尉迟恭的老木门后面,都有一个传承了五千年的大家族在繁衍生息……而每一个迎面过来的人,他穿得越是普通,你越是不敢小瞧他,因为他的身上自然地洋溢着只有在这样的古城里生长的人才有的恬靜和自信,哪怕他只是一个绱鞋掌钉的小皮匠。
③沿袭着“食不过午”老规矩的,似乎只有传统小吃。但古城里曾经严格遵守另一种做生意“时不过午”老规矩的,却还有一个人,那就是东坛井的陈皮匠。
④东坛井是一条老街,街头有一口叫东坛井的千年老井。老井现在是文物,周围砌了台子,被重点保护了。陈皮匠的家就是陈家大院子,在老井东边,大院有两套天井一个后花园,一栋小巧的绣楼,后面一套天井是皮匠的藏书室。陈家大院子的正门在与街面丁对着的巷子里,除了家人进出,平时总关着。隔了街道,皮匠的摊子在老井西面的醋吧街沿上。皮匠从十九岁开始就在那里摆摊,没人说他不能在那里摆摊,他是这条街上最正宗的土著。
⑤皮匠的手艺好,补的鞋既巴适又牢实。了解他的人都说:可惜呦,一个老高中生,灵巧得能绣花,随便做啥也能成气候嘛,去当皮匠。皮匠才不这样想,他悠闲自在地守在摊子上,不管生意好坏,中午十二点都要准时收摊。他上午挣了多少钱,下午就要买多少钱的书。古城收售旧书和收藏旧书的人,都认得他,晓得他在意哪一类书,只要看到他来了,立马抱一摞出来任他选。钱不够,也没关系,第二天拿来就是了。古城的人都爱老书,或者自己读,或者倒来倒去当古董卖。
⑥晚上,皮匠一般都待在他的藏书室里。至于他在里面干些啥,皮匠娘子从不过问。要休息的时候,只是在外面喊:老汉,等你哈。皮匠听了,先咳嗽一声,然后才出来。
⑦皮匠的生活一直都像这样,很平靜。古城其他人的生活也很平静——直到上个月皮匠的女儿回来。
⑧女儿是在上飞机的时候才打电话说要回来的。黄昏时,女儿回来了,后面还跟了一个干巴老头。女儿一进屋就介绍说:这是我的导师,历史学家牟汉达教授。爸爸,老教授想看看我们的族谱。
⑨皮匠一听来人是历史专家,心里就已经有数了。第二天,皮匠和女儿陪着教授在藏书室里整整待了六个小时,这六个小时里,从《续〈资治通答〉长编》 《宋人轶事汇编》
《宋史选举志》 到《南充史志》 《保宁府志》 《将相堂记》 《重修三陈书院记》 《陈氏家谱》……教授一直在翻书,皮匠的女儿一直在拍照,皮匠—直在回答教授的提问。
⑩他们终于从藏书室里出来时,教授说:你已经有了我想有的一切。
⑪皮匠回应说:我这一辈子,就等这一天哩。
⑫数月后,一篇学术论文震惊了整个历史学界:《南宋三陈故里之重考》。而同时被震惊的还有古城的官员、文人和实业家:那么著名的历史人物原来是古城人啊!于是,古城迅速掀起了一股宜传、发现、挖掘的热浪,无限的商机突然摆在了眼前,安靜的古城人一下子变得疯狂了!一批又一批的游客被导游带来参观陈家大院,一批又一批的说客拥来劝皮匠合伙开发陈家大院……皮匠想:这东坛井陈家大院的大门,怕是再也关不上了。
⒀收到女儿寄回的报纸、杂志,皮匠认认真真地把老教授的论文和与论文 相关的评论文章,读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他歇了十多天业,把家里的藏书整理出来,重新造册,一一核对之后,全部送给了牟汉达教授。
⑭从此,陈皮匠和古城的其他皮匠一样,下午也要补鞋了。
(有刪改)
怎样理解文中“了解他的人都说:可惜哟,一个老高中生,灵巧得能绣花,随便做啥也能成气候嘛,去当皮匠”这句话的含意?
文中第②段的环境描写,突出了古城怎样的特点?这对塑造陈皮匠的形象有何作用?
陈皮匠的藏书有什么特点?请根据文本予以说明。
陈皮匠为什么要把自己费了不少心血得来的藏书送给牟汉达教授?
文中写了陈皮匠和其他古城人面对无限商机的不同态度,请予评价;作者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请予探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杂剧的名称,唐时已经有了。李德裕在其所撰《论故循州司马杜元颖追赠》中述及南诏攻入成都时驱掠人口之事,并说:成都华阴两县,被驱掠80人,其中有杂剧丈夫两人。这是杂剧名称见于记载之始。南诏进攻成都,在唐文宗太和三年,其时已是唐代晚期。文中所说“杂剧丈夫两人”,应是在成都演奏的伎工,则杂剧之兴当在其时之前。其盛行一时,则当在宋代。
北宋开封习于浅斟低唱。柳永《鹤冲天》词中有云“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一时风气实是如此,杂剧也就不能不受影响。宋室南渡,临安成为都城,继续发展杂剧。南宋周密所撰《武林旧事》皆记临安城事,其末篇《官本杂剧段数》多至280种。可见一代盛况,临安北距建康不远,南朝陈时的旧音流传久远,临安其时也不能不受到波及。因此临安的杂剧虽仍保持当年开封正声,恐也难以避免受到陈时旧音的影响,因而会使杂剧的音调更为繁富而多变化。这一点前人似未多所道及。
金人南迁后,原来的中都开封为元代的大都所代替。流行于中都的杂剧转而流行于大都。由于金、元的倡导,杂剧到元代更有显著发展,达到高峰。杂剧名家辈出,不断汇集于大都,极一时之盛。钟嗣成《录鬼簿》中有详备的记载。
大都和中都皆在北方,因此杂剧虽由开封传来,却难免带有北方的音调。据说当时用的是七声音阶,无入声,声调遒劲朴实,以弦乐器伴奏。这样虽合乎北方人的口味,却为南人所不习用,因而就出现了南曲。南曲用韵以南方语音为标准,可能就是以临安为中心的语音。据说当时音乐上用五声音阶,声调柔缓婉转,以箫笛伴奏,合于南人口味。这样柔缓婉转的声调,自然和北方的遒劲朴实的声调不能互相融合。但无论北曲或南曲,都未逸出杂剧的范畴。
元明之际有了传奇。传奇也属于杂剧,但它虽出于杂剧,却和杂剧有不同之处。杂剧皆为四折,出场人物虽不一,主唱却只有一个人。传奇则不限折数,也不限于一人独唱。早期传奇的作家就已不少,高明就是其中一位。高明于元时已有文名,明太祖很推许其书,他的《琵琶记》应该会在都城南京演出。朱棣迁都北京之后,传奇仍在旧都继续传播演出,似未稍止。汤显祖的“临川四梦”,名震海内,南京也应该不会无人演出。传奇以南曲为主,也参用了一些北曲,因而也在当时的都城演出,成为北京城中的重要剧种。
明清之际改朝换代,而传奇并未因此而产生差异。传奇的盛行时期大致是明嘉靖年间到清乾隆年间。清康熙时,洪昇撰《长生殿》,与孔尚任的《桃花扇》齐名,当时有“南洪北孔”之称。《长生殿》曾在北京演出,据说轰动一时,这样的演出固然是由于洪昇的文名震世,但也显示出都城中人对传奇的爱好。
(摘编自史念海《古代音乐戏曲杂耍与古都文化》)下列有关杂剧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杂剧的名称最早见于李德裕《论故循州司马杜元颖追赠》,根据其中有关南诏攻入成都时驱掠人口之事的记载,可以推知早在晚唐之前杂剧就已出现。 |
B.杂剧盛行于宋代。宋室南渡之后,杂剧在临安继续发展,从周密所撰《武林旧事》中所记的官本杂剧段数之多可以看出杂剧在当时的兴盛。 |
C.在金、元的倡导之下,杂剧至元代更有显著的发展,达到了高峰。随着朝代更迭,杂剧的中心也转移到了元大都,名家汇集于此,一时盛况空前。 |
D.杂剧发展到元明之际,出现了传奇。传奇出于杂剧,是对杂剧的进一步发展。杂剧有折数、出场人物和主唱人数的限制,而传奇在这几方面则没有限制。 |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临安的杂剧在保持当年开封正声的同时,又不能不受到南朝陈时旧音的影响,杂剧的音调更为繁富而多变化,这一点以前似乎很少有人论及。 |
B.据说,北曲在音乐上用七声音阶,声调遒劲朴实,以弦乐器伴奏;南曲在音乐上用五声音阶,声调柔缓婉转,以箫笛伴奏:两者风格迥异,不能互相融合。 |
C.高、明和汤显祖都是明朝著名的传奇作家,高明的《琵琶记》因明太祖的推许曾在南京演出过,而汤显祖的“临川四梦”名震海内,也应该会在南京演出。 |
D.传奇并没有因为明清之际的改朝换代而衰落,其盛行期大致延续到清乾隆年间;孔尚任的《桃花扇》与洪昇的《长生殿》都是清传奇的代表作品。 |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李德裕《论故循州司马杜元颖追赠》、周密《武林旧事》和钟嗣成《录鬼簿》中对不同时期杂剧盛况的记载,为后人研究杂剧发展史提供了依据。 |
B.从发展史来看,杂剧常常在政治、经济、文化都相对繁荣的都城盛行,宋代的开封、元代的大都、明代的南京等都曾是杂剧的繁盛地区。 |
C.传奇以南曲为主,最初主要在南方流传,后来参用了一些北曲,也逐渐成为北京城中的重要剧种,并为京城中人所喜爱。 |
D.从文中看,统治者的倡导,民众的喜好,不同地域的风气,以及南北文化的交流碰撞等都对杂剧的发展变化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试题。
日前美国《洛杉矶时报》的一则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由于使用拼音发手机短信及电脑打字正在取代拥有数千年传统的一笔一画汉字书写,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记得如何用笔书写汉字。”
显然“提笔忘字”不是个别现象,否则也不会吸引国内诸多媒体纷纷发表报道和评论。虽然现在用得着手写的地方越来越少,但在偶尔出现需要的时候,如写个便条,填个表格,答个试卷等等,“提笔忘字”却并非偶尔。此时,人们的解决之道颇为典型:不再去翻新华字典,而是掏出手机按几个按键,用拼音打出忘了的字,“键盘依赖症”,就是这样活灵活现。
其实自从选择了现代化发展之路,汉字手写被更为高效和标准的键盘输入替代就是必然结果。御牛耕地,烧火做饭,这些中国人千百年来赖以糊口吃饭的基本技能,都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生存和生活技能的更新换代,是人类文明逐渐进步的伴随现象,这是生产力不断上升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对于汉字书写的淡忘,却绝对是中华文化──至少是传统文化的衰退。
相对于其他生存和生活技能,汉字书写还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因为中国文化之精髓所在就寄托在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的手脑配合之中,这是汉字区别于其他字母类文字的地方,也是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的原因之一。倘若大部分中国人都不再会手书汉字,将是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作家王蒙曾言:“遗失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之精髓与汉字原形,我们成了数典忘祖的新文盲。”
可是,避免称为“新文盲”的目标绝不是一纸政令或者法律法规所能达成的,今天的人们虽然偶尔还会发出“原来你写的一手好字啊”这样的惊叹,但基本上人们已经淡忘隽秀字体所带来的荣光,因为,写一手好字已经失去了当年的实际作用,比如找到更好的工作甚至找到更好的对象;因为,写一手好字并不能与现在的办公自动化“无缝衔接”,这是实用主义的选择,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从高效低碳的无纸化自动办公环境中返回,也不可能要求人们在打字更高效的场合必须使用手写,就像曾经的清朝,每年的木兰秋闱可以保证八旗子弟不忘骑射,但是并不能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所以,要想阻止“提笔忘字”现象的继续恶化,仅仅依靠感慨和呼吁或是一两条无法施行的法令是不够的,必须让能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甚至让手书汉字不仅成为一项技能,更加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美的享受──就如同现代社会节奏再快,也挡不住大家停下来喝杯茶的兴致,而我们知道,咖啡和可乐的入侵并没有让中国人遗忘飘荡千年的茶香。
也许,拿起笔享受书写,比将其看作宏图重任更加轻松,更加实际。
(选自《科技日报》)下列对“提笔忘字”的相关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提笔忘字”反映的是越来越多的中国人不再一笔一划书写汉字,而是在使用手机或电脑时用拼音进行交流的现象。 |
B.“提笔忘字”时不去翻字典,而是拿出手机用拼音打出忘记的字,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在人们生活中普遍存在。 |
C.“提笔忘字”如果成为在大部分中国人中都普遍存在的现象,将给以汉字为基础的中华文化带来重大的损失。 |
D.“提笔忘字”现象可以不再恶化,但必须让能够写一手好字重新成为实用追求,更加成为一种对美的享受。 |
下列对汉字书字的表述,不准确的一项是()
A.汉字书写不仅是生存和生活技能,而且还寄托着中国文化之精髓,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承作用。 |
B.如今写一手好字已经不再令人惊叹,也失去了以此能够找到更好的工作和找更好的对象的功用。 |
C.无纸化自动办公比手写汉字更加高效,也更低碳,所以政府不能要求人们在一切场合使用手写。 |
D.“提笔忘字”的最实际解决方案是拿起笔来享受书写,正如中国人停下来喝茶,并享受茶香一样。 |
下列表述,与原文意思不符的一项是()
A.美国媒体率先发现了中国存在“提笔忘字”的现象,这一报道引起了国内媒体的纷纷报道和评论。 |
B.用键盘输入替代汉字手写是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淡忘了汉字书写却表现出传统文化的衰退。 |
C.台湾地区力主要把繁体汉字申报为世界遗产,其原因之一是汉字字形和书写汉字中寄托了中国文化精髓。 |
D.行政指令或法律无法避免出现数典忘祖的新文盲,正如木兰秋闱无法提升哪怕是保持军队战斗力。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试题。
你的微笑
张承志
正是我青春二十几岁,正是心里打底子、夯基础的季节;我一头撞上的,感谢主,就是他,那城市标志般的、见了他就懂了这座城市的老人。
他是一个街头乞丐。
他坐在大十字路口的一个把角,在石阶上摊开双手,静静地数着自己的手指头。那形象给人的感受,无法形容。
他如一个优雅的哲人,白髯慈眼,微笑着打量着路上熙攘的行人。我在第一刻就被他迷住;我以为他是一位难得一遇的神仙,深信自己目击了文明深奥和人物丰满的场面。
秋季的南疆,清风扫尽了酷暑。
那不是行乞,那是屈尊的交流。
我幸亏有一个焉耆①舅舅。他的微笑扫来,舅舅忙停下,掏着衣兜。我猜舅舅一定比我更感到了他的存在,舅舅只是伸臂过去,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焉耆舅舅精通维语。所以那一瞬就成了一幅图画:白帽和花帽,黑须和虬髯,东干的严谨和维族的浪漫,都摄入了我年轻的眼帘。我被迷住了,瞠目结舌,久久地凝望。至今我不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我好像经过了介绍入门,那以后就算是他的熟人。
我就常常跑到寺门上,有事没事挨着他坐一会儿。我记不清他叫什么名字了。感谢上苍,那时我虽然很混,但鬼使神差地我接近了他——既然喜欢与乞丐为伍,你说,后日写起文章,我这么个家伙怎能不“美化穷人”呢?
我美滋滋坐在他的身边。我欣赏着他,暗地试图模仿他的举手投足。甚至我也感到了一些哲理,觉得不是褴褛乞丐,而是有钱的路人凄凄失助,需要特加祝福和施舍。
我有时看见老人带着伤痛,或是脚上血流淋漓的擦伤,或是掩饰忍耐着的病痛。当我的注视与他的目光相碰时,他都递给我一个意味深长的眼色:不,捏,吆克,艾麦斯。不要声张。你懂得必须不动声色。不能把一丝一毫的疼痛,让这个小姑娘察觉。他微微地,无敌地一笑。
于是我闭上了嘴,僵硬般一声不吭。我注视着他的血,在袷袢②的掩护下淌进沙地。他微笑,有时抚摸着一个小女孩的头。孩子舒服地挤在他的怀里,玩着一个小东西。
在南疆的那段时间,我忘乎所以,终日游荡。如今已经记不清,那次究竟是去干什么了。除了舅舅之外,我结识的唯一朋友就是他。相处久了,不觉间我在点滴地模仿,每当新伤加于旧创,每当心头掠过疼痛,我就想象着一个虬髯老者,独自一人,微微一笑。
后来,就如歌里唱的,我离开了那个地方。而且那以后,关山难越,音讯两断,再也难以重逢。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见过了数不清多少……乞丐,或者说,哲学家。我对乞丐的理解,与其说偏爱,不若说已经走火入魔。但我仍觉远远未能尽兴。我常去地铁口碰运气,或者在周五的清真寺门口,我捏着钱,心怀忐忑,如研究生去拜见导师,像马驹子去寻找伯乐。
因为在我心里,他一直在微笑,栩栩如生。
如那个美好老人一样的穷人,确实太少。我们常常见的,多是不成钢的软铁,缺乏天生的高贵。穷困的酸液腐蚀着,使他们失去了脊骨。
随着时间消逝,我愈来愈懂了,人有时会需要去寻求一种乞丐的境界。那时要紧的记号,是微笑。是的,宽宏大量地对待一切吧,学习至仁至慈者的胸怀,哪怕只是摹仿皮毛,哪怕只在丝毫!
但是我天生的少气质,没出息。我一学微笑,朋友们就问:咦,你傻笑什么?为什么得意?安什么坏心眼啦?有什么美事?
所以,唉!我保持着自知之明,一般很少会得意忘形。
怎么会呢?我连一个微笑,都学不会!
[注]①焉耆:地名,焉耆回族自治县,其居住者多为回族(东干族)。②袷袢(qiāpàn):维吾尔、塔吉克等民族所穿的对襟长袍。品味下列划线的短语,简析它们分别表达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1)微笑着打量:
(2)紧紧握住:
(3)捏着钱: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1)那不是行乞,那是屈尊的交流。
(2)穷困的酸液腐蚀着,使他们失去了脊骨。联系全文,说说文章以“你的微笑”为标题有什么作用?
文中画波浪线的语句运用了什么写作技巧?请作简要分析。
作者认为,“人有时会需要去寻求一种乞丐的境界”。你同意这一观点吗?联系本
文和自己的感悟,谈谈你对这一观点的理解。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石榴有助延缓关节炎病人软骨退化
美国凯斯西部保留地大学一项研究表明,石榴提取液能阻止导致骨关节炎的元凶——酶的生成。
研究人员用石榴提取液对白细胞介素IL-lb进行干扰。IL-1 b是一种导炎症蛋白分子,是导致骨关节炎病人软骨退化的元凶。据美国国家健康协会资料显示,美国现有2000万名骨关节炎患者,而目前的治疗手段对延缓关节的坏死和病情的恶化都非常有限。
凯斯西部保留地大学医学教授哈奇博士说:“这一发现引发了人们极大的兴趣,医学界纷纷开始研发和鉴定抑制骨关节炎的新试剂,现在治疗手段不能根治关节炎,至少也得想尽一切方法抑制它。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疾病,患关节炎的病人是最倾向于寻求草药和传统疗法的群体之一。但是,这些植物提取液与草药的疗效和安全性究竟如何,尚有待科学的评估。事实上,有的草药疗法甚至会干扰目前的治疗。”
哈奇博士补充说:“为了限制病情的恶化,在患病或治疗的初期,应慎用补充剂和草药。”
水果、植物的叶子以及蔬菜中的草本类黄碱素因对许多疾病有保健作用,而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例如,石榴中就含有大量的抗氧化剂和消炎成分,对许多不同的病症具有潜在的治疗作用。凯斯西部保留地大学的研究首次指出,石榴提取液有助于延缓人类软骨的退化。哈奇博士指出:“石榴的药用价值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对患癌症的动物进行的试验中我们看到,服用石榴提取液可以起到抗癌的作用。而对人类和老鼠的研究也表明,石榴提取液还可能产生一种潜在的医疗和化学防癌的作用,对心血管失调起到辅助的疗效。”这种原产于波斯的水果中所蕴含的抗氧化剂成分不但没有任何的毒素,而且可以迅速地被人体所吸收,这对于人类来说,无疑是一个意外之喜。
研究人员将人体软骨中受骨关节炎感染的组织放在一个特制的玻璃器皿里,然后再往里注入石榴提取液,结果发现除了上述的抗氧化剂和消炎成分外,石榴提取液还对软骨有保护作用。IL-lb蛋白分子会导致包括矩阵金属蛋白酶< MMP)在内的活性分子的过分繁殖。这种蛋白酶对组织的改造非常重要,必须受到严格的调控。当患有骨关节炎病人体内蛋白酶生成过多时,病人的软骨就会退化,从而导致关节的损坏。
凯斯西部保留地大学的研究指出,石榴提取液可以抵制MMP在人体软骨细胞中的过分繁殖。“也就是说,饮用石榴提取液可以帮助抑制骨关节炎病人软骨的退化,从而使软骨免受IL-1b的影响。”哈奇博士说。
人体的关节究竟能够吸收多少石榴提取液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有待于进一步的科学研究。将来,科学家们还将继续运用动物进行骨关节炎的研究,来求证石榴提取液是否能对软骨起到修复的作用,同时也要看看它是否对治疗风湿性关节炎有效。
(选自《知识窗》2006年第1期)从原文看,下列对白细胞介素IL-1b的叙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是一种导致关节炎的酶。 |
B.是一种导炎症蛋白分子,可导致骨关节炎病人软骨退化。 |
C.会导致一些活性分子的过分繁殖。 |
D.石榴提取液可保护软骨不受因IL-1b使MMP过分繁殖而导致的损害。 |
下列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服用石榴提取液就会产生一种潜在的医疗和化学防癌剂的作用,对心血管病会有一定的疗效。 |
B.石榴中所含的抗氧化剂成分没有任何毒素,而且具有消炎作用。 |
C.美国的研究人员在对人类与老鼠的研究中表明,服用石榴提取液可以起到抗癌作用。 |
D.一些植物提取液的疗效和安全性目前还不清楚,人们应慎用补充剂和草药。 |
根据原文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随着人类对服用石榴提取液的广泛运用,对关节炎的治疗将可以彻底解决。 |
B.服用石榴提取液可以迅速地被人体吸收,这对关节炎病人来说是一件可喜的事。 |
C.从对一些动物的实验来看,在不久的将来,人类可以依靠服用石榴提取液对所有的关节炎进行治疗。 |
D.服用石榴提取液可以抑制矩阵金属蛋白酶在人体软骨细胞中的过分繁殖,从而抑制关节炎病人软骨的退化。 |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千里靴
多年来,我尤为迷恋童话中的器物,魔力的碗、银灰色的万能咒语、会说话的苹果树……它们的神秘之美,在于永远不会被人目睹。《宝葫芦的秘密》是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没记牢其中的教育意义,但却只惦念着那件消失的宝物——宝葫芦。
假设只能拣选一件宝物,我才不要什么会下金蛋的鹅或无所不知的镜子,童年时最令我渴慕的,是一双千里靴。我把它套在脚上,追得上雨后的彩虹拱桥。作为乖顺得近于自闭的孩子,这大约体现了内心无声息的反抗吧。
记得有一年,和家人去海边度假。白天受了冷落和委屈,觉得父母不爱我,我决定偷偷出走,以伤害自己的方式完成对他们的报复──我忘了,只有在他们爱我的前提下,这种报复才是有效的。晚上蹑手蹑脚地爬起来,世界黑得吓人,那种无边的威严使我不得不放弃计划。听到潮声,我趴在窗边,向外张望。夜色中的大海,有着巨兽幽暗而褶皱的皮,礁岩仿佛是它换气的鼻孔。我深怀恐惧,唯一的安慰是在海平线那端,月亮天使有张镀金的脸。那个晚上,我默默祈祷一双千里靴,送我到任意的彼岸。
是的,为我向往的总在彼岸,可我难以跨越眼前的危险。千里靴,千里靴,刀山火海一越而过。斗火龙、战水怪的勇士,总是不能缺一双千里靴借以逃生。如果套上千里靴,我就可以从容跨越重重障碍,跨越挫折和险境,甚至跨越令人不耐烦的成长和生死……然后,让叶芝的诗在墓碑上将我安慰:“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对千里靴的渴望,相当于成长上的揠苗助长,我借此躲避或巨或微的创痛。童话里,中途打开篮子,里面的礼物会变成蛇蝎,只有坚持到终点才能获得闪耀的珠宝。我曾想,如果有了一双千里靴,人转瞬就到达终点,不必与自己的好奇心交战,最后作为失败者被惩罚。千里靴把万重山水变成地图旅行,其实是一种急工近利的交通工具和行动道具。说到底,千里靴是没有耐心的产物。
我曾坐在高空,想象飞机就是一双工业千里靴──跨越峰峦、河流和穿插其间的小小村落,但我永远看不见大地上真正的脸和表情,即使拥有俯瞰众生的天堂般的视角,我看云卷云舒,依然是形而上中必然的单调。
随着年长,我对千里靴的速成神话,抱有了怀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类的致理名言,除了是恭维之辞,还是典型的偷懒技巧,希望以“一席话”的速效省却“十年书”的苦功,这“一席话”就是语言上的千里靴。如果对倾听者有所点醒,只应是“十年书”之后的“一席话”,面对空白的痴脑,当头棒喝也没用。一个转瞬生死的人被称为夭折,他无权谈论或盛或衰的沿途风景。我越来越崇尚慢的技艺。慢是比常规动作更优雅的一种节奏,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会使平凡场景凸现诗意。慢是对时间的漠视,所谓永远,就是慢到极处。千里靴还是我梦寐以求的宝吗?或许像蚯蚓一样缓慢地把土吃进去,才能开辟一条真正为自己所消化的路。
或许我这样探讨,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童话人物穿上千里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逃亡。对于这种目的,速度是第一要义,走马同时想观花,当然是奢侈得危险的妄念。但我当年阅读童话时产生的怀疑一直沿续:为什么扔下梳子变成森林,扔下镜子变成河流,却总是阻挡不了追随而至的魔鬼?既然我们已经穿上了窃取来的千里靴,为什么魔鬼转眼就能离我们如此之近?魔鬼光脚不穿鞋,他凭什么跑得那么快又不流血?千里靴让我隐约怀疑法器的失效,不幸的主人公仿佛是在梦里无望地逃生,精疲力尽地刚刚赶到一个安全地点,不容喘息,追杀的人又来了。
千里靴原来的主人是魔鬼。如果魔鬼能一步千里,他不会视千里靴为宝物,如影随形的本领,他自身就具备了,又何需一个外在之物?如同孙悟空不会把一个能把自己送上天际的东西当宝物,因为他一个筋斗云就抵达了。如果穿上千里靴逃走时还是被光脚的魔鬼一再追上,那只能说明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实际功用远非传说中那么神乎奇神。如果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那魔鬼根本不会珍藏,更别提跋山涉水地去追讨。那么为什么,我们已经穿上千里靴,却如此轻易地一再地被魔鬼紧跟呢?
我后来才领悟,童话中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恰恰埋藏更深的隐喻。在漫长的灵魂自我建设中,当我一次次试图摆脱内心的种种邪念,朝着更美好和澄明的方向行进……每每过程却如此困难,结果却如此失败,我仿佛能感到魔鬼的体重和窃笑。猜对了,穿着千里靴跑得再快、跑到天涯也没用,因为我们身上一直背负着魔鬼,他一伸手,就轻易拍上我们的肩。
(取材于周晓枫的同名散文)文中加点的词语,书写正确的一项是
A.揠苗助长 | B.急工近利 | C.致理名言 | D.神乎奇神 |
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A.由于童年时乖顺自闭,因此得不到父母的爱,作者十分迷恋童话中的宝物。 |
B.因为恐惧成长过程中的创痛和失败,作者希望可以借助千里靴来逃避长大。 |
C.童话中的千里靴引发作者想象,飞机就是可以快速飞越千山万水的“千里靴”。 |
D.与快相比,慢更优雅,能使平凡场景凸现诗意,能让人更好地欣赏沿途风景。 |
E.文中引用了大量的童话故事,充满生动的童趣,同时增添了厚重的文化底蕴。文中说“千里靴是没有耐心的产物”,请结合上下文简要分析这句话的含义。
作者认为“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是典型的偷懒技巧,你是否同意这种观点?请简要说明理由。
本文写了作者对“千里靴”的认识和态度的几次转变。请分别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