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问题。
一张地图
莫景春
久在城市里居住和工作,虽然现在所在的城市距离老家仅仅百余公里,可是难得有时间回趟老家。常常在周末接到父母的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大事,他们在电话里很有兴致地叙述的,不是张家大伯的儿子结婚了,就是李家叔叔的女儿出嫁了,再就是庄稼长得怎样……最后总忘不了嘱咐一句:“家里什么都好,忙你的工作,别惦记……
其实,哪能不惦记呢!父母不跑到城市里来,自己也总想抽空回家看看,可是大学毕业后,在单位工作接近十年,一直没什么成就,就不愿总在乡里乡亲的眼前晃了。
因为中秋节有三天时间的公休,下决心回趟老家。
刚到家,邻居大伯便急急忙忙找上门来,手里拿着一张报纸一样大小的地图,一脸的焦急。
“有什么急事吗,大伯?”我赶紧起身,迎接这位好像有什么急事的老人。
“你是村里的读书人,又在外面工作,见多识广,帮我看看!”大伯气喘吁吁地说,又递过那张被攥得有些皱巴巴的纸。
红红点点,密密麻麻地印着地名,那是一张花花绿绿的地图。从没上过学的大伯怎么突然对地理知识感兴趣了呢?我百思不得其解,这大伯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是不是故意考考我?或者是生活好了,准备出去旅游?
“你帮我找找广东的东莞在哪里?过节了,心里总是挂着些什么东西。”大伯伸出一双满是皱纹的手,抖抖索索地和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那地图,然后掏出一支红笔,还有透亮的放大镜。
哎呀,像蜘蛛网一样的地图,早早画上了两条醒目的线。家乡所在的桂西北一乡镇已被划上大红的圆圈,然后从这个地方笔直地分出两条直线:一条直直伸向遥远的北京,另一条则连向海边的厦门。这两条线赫然醒目,像两只有力的手指一样,紧紧地嵌在一起。
北京厦门,一北一南,一个是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一个是美丽的海边城市,划上它们有什么用?大伯看到我的手指反复地指指点点着北京和厦门,笑呵呵地说:“那是在读初中的孙子帮我找的,现在也跑出去了。在北京的是大儿子,在厦门的是二儿子,他们全跑出去啰。”
我知道邻家大伯的大儿子手艺好,砌砖垒石,是他的拿手好戏,呆不住,跟着邻村的人跑到北京搞建筑去了;二儿子呢,平时喜欢拆拆收音机修修电视冰箱,对电子很感兴趣,也跑到厦门的电子厂打工去了,家里就剩下大伯和老伴,还有儿媳孙儿了。
“那现在你找广东的东莞干什么呢?”
“大孙儿中专毕业了,到广东的东莞打工去了,想看看他到底在哪个地方,心里踏实。”
看到大伯急切的样子,我赶紧把地图平平整整铺到桌面上,拿起他手上的那支红笔,先在我们所在的家乡定了个点,沿着广西向广东的方向,在标着黑黑的字大大一圈的“广州”附近划出了东莞这个地名。大伯目不转睛地盯着,晃着放大镜,目光紧跟着我的笔头,看着我的笔头停住了,便长长地舒口气:“哦,在广东,就在我们附近,不远不远。”
接着他急忙拿来一把直尺,在我们家乡和东莞之间划了一条长长的红红的线,把两者紧紧地连接起来,心里乐滋滋的。
我再看看大伯的地图,只见图上以家乡为原点,辐射三条赫然醒目的红线,那三条线很像一只张开的手掌。家乡是掌根,北京厦门东莞是叉出去的手指,不管亲人们跑到哪个地方打工,他们都还紧紧地握在大伯的掌心里。
(1) 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在城市里居住,却很少能有时间回到农村老家,这是很多年轻人面临的状况,小说开头从“我”长时间不回老家写起,突出了小说的主旨。 |
B.“那是一张花花绿绿的地图”,“被攥得有些皱巴巴的”,这表明邻居大伯常常将地图拿在手中,时时查看,心里总记挂着远离故土的儿孙们。 |
C.“我”刚到家,邻居大伯便“急急忙忙找上门来,一脸的焦急”,这个细节表明因为村里没有有文化的人,老人内心很焦急。 |
D.邻居大伯的地图上,画着由家乡连接北京、厦门这两个一北一南城市的两条醒目的线,表明他已经知道儿子所去的方向,只是为不知孙儿去了哪里而着急。 |
E.小说描述了一个留守老人通过画地图的方式关心孩子们的故事,流露出留守老人心中的寂寞之情。
(2)小说的结尾写地图上画的线“像一只张开的手掌”,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邻居大伯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4)小说中写了邻居大伯一家分散到全国各地的现状,这成了当今农村很普遍的现象。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结合实际谈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在中国所有艺术门类中,诗歌和书法最为源远流长,历时悠久。它们同在唐代达到了无可比拟的高峰。正如工艺和赋之于汉,雕塑、骈体之于六朝,绘画、词曲之于宋元,戏曲、小说之于明清一样,它们都分别是一代艺术精神的集中点。
与唐诗一样,唐代书法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初唐的书法,由于皇室宫延的大力提倡,其风度体貌如同从齐梁宫体摆脱出来的诗歌一样,以一种欣欣向荣的新姿态展现出来。王羲之的真实面目究竟如何,兰亭真伪应是怎样,仍然可以作进一步的探究。但兰亭在唐初如此名高和风行,像冯、虞、褚的众多摹本,像陆柬之的文赋效颦,似有更多的理由把传世兰亭作为初唐美学风貌的造型代表,正如把刘希夷、张若虚作为初唐诗的代表一样。冯承素、虞世南、褚遂良、陆柬之和多种兰亭摹本,确是这一时期书法美的典型。那么轻盈华美、婀娜多姿,或娟婵春媚、云雾轻茏,或高谢风尘、精神洒落。
走向盛唐就不同了。孙过庭《书谱》中虽仍遵初唐传统,扬右军而抑大令,但他提出“质以代兴,妍因俗易”,“驰骛沿革,物理常然”,以历史变化观点,强调“达其情性,形其哀乐”,明确把书法作为抒情达性的艺术手段,自觉强调书法作为表情艺术的特征,并将这一点提到与诗歌并行,与自然同美的理论高度:“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就像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以巨大的历史责任感,召唤着盛唐诗歌到来一样,孙过庭这一抒情哲理的提出,也预示盛唐书法中浪漫主义高峰的到来。
以张旭、怀素为代表的草书和狂草,如李白诗的无拘无束而皆中绳墨一样,它们流走快速,连字连笔,一派飞动,“迅疾骇人”,把悲欢情感极为痛快淋漓地倾注在笔墨之间。并非偶然,“诗仙”李白与“草圣”张旭齐名。韩愈说:“往时张旭善草书……不平有动于心,必于草书焉发之。观于物……天地万物之变,……一表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不只是张旭的狂草,这是当时整个书法的时代风貌。《宣和书谱》说贺知章“草隶佳处,机会与造化争衡,非人工可到。”一切都是浪漫的,创造的,天才的,一切再现都化为表现,一切模拟都变为抒情,一切自然、世事的物质的存在都变而为动荡情感的发展行程。
(摘编自李泽厚《盛唐之音》)
【注】大令:王献之,是王羲之的儿子。因曾做过州主薄、秘书郎、长史,累迁建武将军、吴兴太守,征拜中书令,所以时人称其为“大令”。
1.下列关于唐代书法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皇室宫廷的大力提倡下,初唐书法的风度体貌焕然一新,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姿态。
B.初唐书法家追求书法的造型美,涌现出冯承素、虞世南、褚遂良、陆柬之和多种兰亭摹本等代表作品。
C.冯、虞、褚、陆的书法作品,具有轻盈华美、婀娜多姿、娟婵春媚、云雾轻笼、高谢风尘、精神洒落的特点。
D.孙过庭把书法当作抒情达性的手段理论的提出,是盛唐书法中浪漫主义高峰即将到来的征兆。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虽然王羲之的真实面目和兰亭之真伪仍可作进一步探究,但从兰亭在初唐受到热烈追捧看,似有更多的理由把兰亭作为初唐没学风貌的造型代表。
B.孙过庭的《书谱》以历史变化的观点强调了书法作为表情艺术的特征,同时他也肯定了初唐的某些书法传统。
C.孙过庭在理论上将书法提到了与诗歌并行、与自然同美的高度,即所谓“情动形言,取会风骚之意;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
D.“草圣”张旭与“诗仙”李白齐名,与他们的作品中同样痛快淋漓地倾注了悲欢感情,无所拘束却又合乎规矩有关。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诗歌和书法是起源最早、发展历程最长的艺术门类,在唐代达到了无可比拟的高峰,理所当然成为了唐代艺术精神的集中点。
B.初唐与盛唐书法的不同表现在:初唐讲求造型美,兰亭摹本盛行;盛唐强调书法的抒情特点,“一切模拟都变为抒情”。
C.同为一代艺术精神的集中点,唐诗与唐代书法的发展相似之处不少,
比如同在初唐展现新姿态,盛唐时都突出抒情特征,都有其代表人物等。
D.张旭、怀索、贺知章的书法都体现了当时的时代风貌,都是创造的、浪漫的、天才的,都具有表现性、抒情性和情感的流动性。
现代文(共21分)
森林
陈世旭
在整个世界,除了水,我最喜欢的就是森林。
森林有诗。
要摆脱无名的羁绊,我最想走向森林;要拯救疲惫的灵魂,我最想走向森林;要吟唱隐秘的心曲,我最想走向森林。
花与树的缠绵,云与雾的交融,风与雨的相伴,泉与湖的交响,无处不是诗的流淌。云聚云散是诗,花谢花开是诗,莺飞草长是诗,月圆月缺是诗。森林是诗的宠儿。
走向森林,是我的梦想,我的渴望。
在森林任何一个无人知晓的角落,都会有风吹落潮湿的种子。季节更替,森林里到处荡漾着的,是人的自由意志。倾听森林的语言,你将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生活的困惑与感伤随风而逝。走在森林,你会发现你是快乐的,森林是无声的呼唤,充实了你原本空洞的灵魂。
因为惰性和缺乏勇气,我任随自己长年被囚禁在嘈杂的城市:城市也是森林。楼群像树林,只是没有枝叶没有花朵没有果实,没有令人眷恋的狗尾巴草的清香。楼群的颜色顽固,隐去了季节的界限;窗口在夜晚筛下星星,挤窄了无边际的想象;钢筋水泥傲然挺立,带来了坚硬工具的压抑。这是化工森林。在这里,人们掩起私下里表情丰富的脸庞,让善意和温情在陌生中蛰伏窥望。
只有森林才会有真正的歌唱。森林的歌,嘹亮、清逸而深远。森林里最多的是树,每棵树都是歌手。
走进森林,走进歌声,走进激动的曲调和流畅的节奏,离开城市的喧嚣,演奏自己的乐章。让漫天的音乐的羽毛,化作无边的新绿与嫩黄。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
我见识过世界的不只一处森林。每次我都会力图进入森林的深处。穿过茂密的、散发着浓郁的树脂和草莓香味的松树林,心里泛起一种甜丝丝的快感。林中的湖泊像美人的镜子,波光粼粼地闪烁在无边森林的怀抱,映照着蓝天的纤尘不染和青山的雄浑与妩媚。
那些树林是没有猎人也没有伐木者的。那里的鸟是不害怕被人惊扰的。树桠上,站着不知名的鸟。它们大大方方、满不在乎地站着,不时懒洋洋地一跳。有时候落到离你很近的地方,然后又扑扑地飞起。柔顺的、毛茸茸的松鼠就在附近无忧无虑地跳来跳去,有时会突然停下来,蹲在离你最近的树枝上和灌木丛中,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所有的生灵都充分享受着作为这片树林的天然主人的特权。
森林无疑有一种凝重的隐喻性质,暗示出生活最为深沉的一面。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
潮湿的凉意从四面八方袭来。鸟悄悄地离开被太阳晒得温暖的树梢,振起翅膀,依恋地、默默地飞进树林深处。雾在林中飘荡。雾是半透明的,并不妨碍仰望树缝中的天空。被树枝分割的天空特别明亮,让我想起南方家乡闪烁的星光,被星光照亮的丰沛的河流、绿树中的城市和织锦般的田地。莱蒙托夫说得不错:“当我们远离尘世而跟大森林接近时,大家都不由得变成孩子了,心灵摆脱了种种负担,恢复了本来面目。”托尔斯泰则给森林赋予了道德意义:“置身于令人神往的大森林之中,心中难道能留得住敌对感情、复仇心理或者嗜杀同类的欲望吗?心中的恶念应该在与作为美与善象征的大自然接触时消失。”如果有一天,你坐在森林之外的地方;梦想曾经的家园,你便会知道,失去绿荫,灵魂就失去了庇护。混浊的噪声从耳边掠过,你将嫉妒并且哀怨,谁曾拥有过那片森林?
我多么愿意住在这样的树林:在森林幽静的小径徘徊,鼻翼里全是青涩的气味,看或枯或荣的草在夕阳下泛着柔柔的光,像长发飘逸;在绿叶沙沙的伴奏下唱歌,唱消失的爱情和不可知的未来;听或深或浅的水在林子的深处汩汩流动,像精灵呢喃。
等有一天终于不能呼吸的时候,我就溶入树下的泥土,无声地悠悠地去到森林的漩涡深处,肃穆,庄严,神秘,颤栗。然后在返青的季节,同蚂蚁、蚯蚓和飞虫,同所有卑微的生命一起,用柔软的头颅叩开泥土的门,迎接春天的来临。一声鸟鸣,心便永不寂寞。
(选自2011年第1期《散文选刊》,有删改)在文中,作者写了城市中的“化工森林”,用意是什么?
文章联想丰富,但始终围绕作者的感情而展开,而且感情的发展层层深入,请梳理作者的感情发展脉络。
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森林是生命的典范,告诉人们生命的原始法则”一句中“生命的原始法则”的意蕴。
下列对这篇散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认为,森林会消除人们的困惑和感伤,会使人们空洞的内心得到充实,会让人们变得成熟、聪明、坦荡、洞悉真理等。 |
B.“等待心灵的撞击,等待灵魂的再生”的意思是,在喧嚣的城市,人们的心灵将受到世俗的冲击,但走进森林,将可能获得重生。 |
C.文中引用莱蒙托夫、托尔斯泰的话,写出了森林的巨大作用,揭示了文章的主旨: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应该和谐相处。 |
D.文章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这和比喻、拟人等修辞的运用密不可分,如“湖泊像美人的镜子”、“睁大眼睛滴溜溜地打量你”等。 |
E.文章以第一人称为主,有时插入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问题。(9分,每小题3分)
王安石曾赋诗咏梅:“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在这里,当白梅和落雪引起人们视觉上的混淆时,发挥重要辨别作用的就是嗅觉。人类能够识别和记忆大约1万种不同的气味,其生理机制却一直是个谜。为此,许多科学家孜孜不倦地进行研究,以求找到解开奇妙的嗅觉世界之谜的钥匙。
在嗅觉的早期研究中,气味的识别,一般被认为是气味分子与嗅觉受体相结合的结果。1977年,科学家发现这种受体存在于嗅觉神经元伸入鼻腔黏膜的嗅纤毛上。一旦将这些嗅纤毛移除,嗅觉能力也将随之丧失。这说明嗅纤毛是嗅觉系统运行的起点。
但是,气味分子又是如何转化为嗅觉信号传递到大脑的呢?美国科学家理查德·阿克塞尔和琳达·巴克发现,当气味分子与嗅觉受体结合后,作为化学信号的气味分子经过属于GTP蛋白(通称G蛋白)的嗅觉受体的复杂作用,转变为电信号后,便沿着嗅觉神经开始一场拉力跑。这些信号先从鼻腔进入颅内,最后被传至大脑嗅觉皮层某些精细区域,在那里它们被翻译成特定的嗅觉信息,即人们感知。这就是阿克塞尔和巴克为我们描述的完整的嗅觉信号通路理论。
其实,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科学家就发现在探测气味的神经元中存在着一套G蛋白信号通路,而且前人的生物化学和生理学研究成果也暗示ɡ蛋白可能参与了嗅觉信号的传导过程。当阿克塞尔和巴克在构建嗅觉信号通路理论时,他们发现嗅觉受体属于G蛋白受体家族,蒙在嗅觉系统这个谜团上的“盖头”终于被掀开了一角。
作为优秀的科学家,阿克塞尔和巴克并没有在这里停下脚步。他们将嗅觉系统的研究提升到了分子水平,尤其是侧重基因方面的研究。他们认为人类能够识别众多气味分子,其自身必有多种能识别这些气味分子的属于G蛋白的嗅觉受体,并且还存在着编码这些蛋白的基因家族。阿克塞尔和巴克这种创造性的研究为他们2004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奠定了基础。下列对阿克塞尔和巴克的嗅觉信号通路理论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气味分子在属于G蛋白的嗅觉受体的作用下从化学信号转变成为电信号。 |
B.嗅觉信号通路的末端是大脑嗅觉皮层中的某些精细区域。 |
C.嗅觉信号通路理论阐述的是气味分子转化为嗅觉信号传递到大脑的过程。 |
D.作为化学信号的气味分子到达大脑嗅觉皮层某些精细区域后被翻译成嗅觉信息。 |
下列对文中嗅觉研究成果的承接顺序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在发现嗅纤毛是嗅觉系统运行的起点后,科学家进一步认识到气味的识别是气味分子与嗅觉受体相结合的结果。 |
B.在嗅觉信号通路理论提出后,科学家又发现了探测气味的神经元中存在着一套G蛋白信号通道。 |
C.在生物化学和生理学研究成果暗示G蛋白可能参与了嗅觉信号的传导后,科学家发现了在探测气味的神经元中有一套G蛋白通路。 |
D.在得知G蛋白可能参与嗅觉信号的传导过程后,科学家即确认嗅觉受体属于G蛋白受体家族。 |
根据原文提供的信息,以下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A.从2004年诺贝尔生理学和医学奖的评选可以看出,基因研究很有可能成为嗅觉系统研究的重要方面。 |
B.王安石的咏梅诗和阿克塞尔、巴克的嗅觉研究说明,中国人关注的是审美,外国人关注的是科学。 |
C.人类能够识别约1万种气味,按照阿克塞尔和巴克的理论,人类自身也应该有约1万种属于G蛋白的嗅觉受体。 |
D.嗅觉研究的历史说明,科学研究应该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沿袭前人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这样都能取得进展。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9分,每题3分。)
咸阳宫是秦的朝宫,秦王“听事,群臣受决策,悉于咸阳宫”。它始建于秦迁都咸阳初期,毁于秦末项羽之一炬,沿用百余年。其位置至今没有最终确定下来。刘庆柱先生认为咸阳宫在头道原牛羊村一、二、三号遗址一带;王学理先生认为咸阳宫大约在聂家沟到刘家沟之间的头道原上下,这与刘庆柱先生的看法区别不大;王丕忠先生认为咸阳宫在滩毛村以南的渭水北岸。笔者认为,咸阳宫在牛羊村北面的二道原上。
《三辅黄图》载:“始皇穷极奢侈,筑咸阳宫,因北陵营殿,端门四达,以别紫宫,象帝居。”北陵所指,系二道原更合理。二道原标高450-500米,比头道原高出约100米,二道原是这一带的最高处,因而才能“端门四达”,有如天帝的居处。六国宫室所在的“北阪”也在二道原,因为在怡魏等地发现了具有齐、燕等国风格的瓦当,所以大家对此几无异议,那么这些仿作的六国宫室数处在咸阳宫的周围是不是更合情合理呢?从建筑选址来说,把咸阳宫——朝宫——政治中枢放在二道原上,有借地势之高的取向,事半而功倍。这一带在西汉时期被辟为高祖长陵(含长陵邑)和惠帝安陵(含安陵邑)用地,营建帝陵及陵邑的取土量是可想而知的。我们探查秦宫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头道原上,没有专门做过这方面的工作,是应当改进的。
头道原为官署区。一号遗址的所谓“主体殿堂’室,面积为13.4× 12米,其它房间更小,室内地面为土质,涂以红色,看来是较简陋的,定为咸阳宫很不妥当。柏家嘴等地发现许多官营的制陶、冶炼工场遗址。
在头道原下是渭水北岸坡地带,南北宽约2公里,地势平坦,是咸阳的平民住区。在孙家沟等处分布密集的灰坑、陶窑、水井、陶水道和道路遗址,砖、瓦、瓦当、日用陶器、铜料、铜渣、铜钱等大量出土,足以证明渭北岸坡地带是平民居住区和市肆分布区。渭水从秦至今,在这一带向北推移是大家公认的,因而当时的闾里区比今大得多。秦始皇二十六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因而咸阳的平民居住区当很大,头道原以上及渭水以南绝无城市性质的平民居住区。如果把咸阳宫放在渭水北岸坡地带,从地理条件、安全防卫及政治取向等方向考虑其合理性都是很小的。对文中涉及到的有关地理位置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由北而南分别为头道原、二道原、渭水 |
B.西汉高祖长陵和惠帝安陵均在二道原上 |
C.发现官署的制陶、冶炼工场遗址的柏家嘴在头道原上 |
D.孙家沟在南北宽约2公里的渭水北岸坡地带 |
对作者某些观点或看法的表述不符合文意的是
A.从建筑选址来说,作为秦政治中枢的咸阳宫必须借地势之高以象征皇权的威严 |
B.秦灭六国后在咸阳仿作的六国宫室散处在咸阳宫的周围是合情合理的 |
C.判定头道原为官署区的主要考古依据是柏家嘴等地发现许多官营的制陶、冶炼工场遗址 |
D.头道原渭水北岸坡地带南北宽约2公里的地带是秦迁都咸阳后的平民住区和市肆分布区的一部分 |
根据原文所给的信息,以下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关于秦咸阳宫的地理位置,刘庆柱与王学理的看法基本一致,王丕忠不同意他们的看法,而作者所持的观点与他们三人均不同。 |
B.依刘庆柱、王学理的看法,则象征秦灭六国而仿作的六国宫室,其地理位置反而高出咸阳宫。 |
C.西汉时期在二道原营建帝陵和陵邑必然大量取土,如果针对这一点在二道原上进行考古调查或发掘,就一定会发现咸阳宫遗址被破坏的痕迹,从而证明咸阳宫应在二道原。 |
D.孙家沟等处分布密集的灰坑、陶窑、水井、陶水道和道路遗址,砖、瓦、瓦当、日用陶器、铜料、铜渣、铜钱等大量出土,足以否定王丕忠认为咸阳宫在滩毛村以南的渭水北岸的看法。 |
阅读下面文章,然后答题。
无限玄机
南帆
黑白两色的棋子盖在圆形的木盒里,无声无息地沉睡。然而,将这些棋子搁到棋盘上,它们就会像被施了魔咒似地活起来。黑白相间,一人一手,如此简单的设计将在棋盘上演绎出无数的故事。乾坤,天地,阴阳,——简单就是无限玄机的始源。幸亏围棋盘仅仅纵横十九道,如果棋盘没有边沿,是不是整个世界都要被卷进去了?世事如棋,这句话一点儿不假。
下一盘围棋绝非一件随随便便的事情。找一个相当的对手,来到一间清雅的厅堂,沏一壶浓茶,紧锁双眉,寂然凝思,经天纬地,勾心斗角。激烈的心智搏杀绝不亚于刀枪相向,终局数子的心情犹如大将军收拾旧山河。这么一盘棋可以不断品味,再三复盘,每一手的回忆都伴随着得意、懊恼、后悔、惊讶、愤怒、犹豫。当然,这种棋没法多下。王者的骄傲或者束手就擒的壮烈都有沉甸甸的重量,负担一局棋的精力以及心理能量得渐渐地积累。
围棋有一个文质彬彬的雅号:手谈。然而,不管如何礼仪周到,坐到棋盘跟前就是要争一个胜负。某些棋手即使处在极度劣势之中亦不轻言放弃。相反,命悬一线的局面反而激起他们的强大斗志。打破常规,冒险犯难;精密计算,妙手迭出;出其不意地漂亮一击,终于力挽狂澜于既倒。这些棋手常常被称之为“胜负师”。胜负的压力驱使他们最大限度地启动心智,赢得逆转的机会。
胜负可能在另一些棋手那里成为莫大的负累。一着不慎,数十万奖金或者一辈子的英名就要泡汤,于是开始患得患失,不敢祭出新的招数或者放手一搏。权衡再三,他们多半还是要拐回熟悉的旧辙安全从事。所以,人们屡屡感叹“大赛无名局”。抛开胜负计较一身轻松,或许会收获意想不到的灵感,收获攻城略地的奇思妙想。我曾经赢过棋友一局。复盘的时候,我问他布局时的一着怪棋是什么意思。他一抬下巴,傲然答道:“我觉得下在那里富有诗意!”这种不凡气度迄今让我景仰。既存有胜负的责任心,又不拘泥于胜负而缩手缩脚,心态的平衡决定棋局的变化。渴望功名或者追慕散淡,入世兼善天下或者出世独善其身,这些问题何尝不是如此?“天翻地覆平常心”,这句话算不上深奥,可是,知易行难。
我已经到了不讲胜负的年龄 ,因而不愿意耗费太多的心思对付一个定式或者一个局部的计算。相反,退出棋盘想一想,时常会得到一些顿悟。一手棋并没有好与差的绝对规定,评价某一手棋必须考虑到周围全部子所形成的关系,这种思想给我的启示超出了许多术语纷繁的哲学著作。一个局部处理不好的时候,干脆扔开不下,静待时局之变,这种迂回背后是何等的气魄和智慧。尖、跳、罩、压,挖、碰、点、扑,围棋之中各种近身格杀的技术令人眩目。然而,围棋还有一个意味深长的术语:本手。老老实实本分的一手,常常消弭了眼花缭乱的聪明劲。这就是“大道”与“小技”的差别了。
围棋的手数多,一局棋两三百手不稀罕。所以,围棋让人心胸开阔,不必固执地逞一时之勇。棋手的全部实力分摊在每一手之中,初期的优势或者失误可能在漫长的行程之中一点点丧失或者扳回来。如同万米长跑一样,围棋的奇迹是一步步地积累起来的。孤立地说,四个黑棋才能围死一个白棋;然而,两三百手棋绕来绕去,寥寥的几个子就可能噎死一块大棋。
这就是围棋,它托得起整个人生。(有删改)“退出棋盘想一想,时常会得到一些顿悟。”“这就是围棋,它托得起整个人生”着眼全文,分点概括表述作者为什么这样说。(每点不超过20个字,6分 )
简析第三、四段主要运用了什么写作手法,有何表达效果。
对文章的下列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A.思维立于哲学高度,对棋道感悟深刻,有较强的思辨性。 |
B.由棋道联想人生,象征性的黑白两色棋子寓具体于抽象。 |
C.起笔开门见山,收尾干净利落,不累赘不拖沓。 |
D.由围棋闲雅从容氛围写到“即使在极度劣势之中亦不轻言放弃”,再写到“诗意”的对弈乃至“不讲究胜负”的境界,内容上逐段深入层层推进。 |
E.词语使用准确,句式运用自如,反映了作者思路的清晰和驾驭语言的能力。